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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6 11:26:5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学生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

  一、校务员会例会制度

  1、校务员会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2、定期召开校务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季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校务会议。

  3、例会召开前,应事先将内容和课题通知各校务员,各校务员作好充分准备,充分发扬,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4、年度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工作目标、规章制度的制定,资金投入、实施奖惩等重事项必须经校务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档案管理制度

  1、市民学校档案是教学活动的全部综合映,由校务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文件、资料及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严格档案借阅手续,校内人员借阅档案要填写登记单,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

  三、安全卫生制度

  1、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2、电视机、录像机等应有存放专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3、经常加强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四、校长守则

  1、负责市民学校全面工作,贯彻和执行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校务员会会议,认真实施校务员会决议。

  2、加强市民学校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办学规律,不断改进和提高市民学校的`办学质量。

  五、教员工作守则

  1、认真研学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严格律己,带头端正党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市民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2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二、课堂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三、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四、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六、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七、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八、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

  十、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学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有问题是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9、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懂的进行单独讲解。

  3、需要背诵或默写的,主动到指定地点朗读,要求读出声,不得故意大声喧哗。

  4、每天家庭作业完成后,老师适量安排针对性辅导,要求学生自觉服从老师安排。

  5、每天坚持15分钟英语听、读、写,背。

  本中心不负责晚辅学生来去路上的安全

  以上制度,首次违反给予警告,若经多次劝说不改或常影响他人学习的同学,一律劝退。橡树园学习宫

  家长签名: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校、团委的监督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三)学生会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负责人、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指导老师审查。

  第五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评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部,以平时表现和工作能力等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全会通报批评: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十中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4

  一、学生阅览室实行开放、凭证阅览。

  二、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仅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爱护书刊,不准撕毁、涂改、剪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报刊阅后,放回原外,以便整理。

  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吃带皮食物,不准乱扔纸屑。

  六、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喧哗。

  七、阅览时间:每天下午5∶05——6∶00。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5

  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人权,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3、一学期旷课三天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

  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

  2、一学期旷课一周内者。

  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

  4、破坏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

  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

  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二周以上者。

  3、偷盗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

  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

  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

  6、违反规定走进“三厅”者(含电子游戏厅)。

  7、在校内吸烟、喝酒、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者。

  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

  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

  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

  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

  6、煽动不上课、聚众闹事者。

  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

  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

  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七、处理学生,警告、记过处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导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行政会审批;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

  九、受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处分。

  1、解除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上报政教处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受留校察看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2、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解除后转入校文书档案。

  3、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高三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补习。

  4、受处分的学生,必须每月向有关部门汇报思想两次,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否则一律不予解除。

  5、解除处分应张榜公布。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6

  1.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嬉笑,不乱动仪器和其它设施,在指定实验台进行实验,爱护仪器,节约用品。

  3 .实验开始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并按照实验要求检查实验用

  品是否齐全,如有缺损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实验过程中,按照规定的`实验内容进行实验,遵守操作规程。

  4 .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火

  柴等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

  5 .保障实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小心使用化学药品,按时完成实验。

  6 .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并按照实验室规定酌情赔偿。

  7 .实验完毕后按教师要求清洗仪器,做好各项清洁工作,将仪器、药品摆放整齐,经老师检查验收后,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实验室。

  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校纪处理。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7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8

  根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学生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情况。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教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学生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长处领处。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学生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9

  一、课堂纪律(即上课、自习课)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否则扣小组分1分(旷课扣3分)。

  2.不是讨论时间只允许同桌之间互问问题,但必须保持声量不影响别人,不得讲话,不得胡言乱语,不得谈论与课本无关的内容。否则扣小组分1分。

  3.上课不得看小说、杂志、报刊等与课无关的书籍,否则没收该书籍,并扣小组分2分。

  4.上课,午休,自习课不得离开座位,扰乱秩序,否则扣小组分1分。

  5.上课不得调换位置,不准睡觉、吃东西、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否则扣小组分2分。

  6.上课不得玩手机,否则扣小组分10分并没收手机。

  7.衣着整洁,不得赤膊光身,坦胸露背,不得穿拖鞋,否则扣1分。

  8.不得在教室内吃有明显气味的实物。否则扣1分。

  附录:以上各项出口分之外,还会根据情况,问题的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如劳动,抄书,写检讨,在班级学生面前做自我批评等。

  二、集会、间操、课间纪律

  1.集会、间操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否则扣1分。

  2.集会、间操时,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否则扣1分。

  3.课间时间内,在教室、走廊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否则2分。

  三、值日生方面

  1.每天班上安排7名同学值日,3名同学扫教室,3名同学扫卫生包干区,1名同学负责檫黑板,并负责关班上电、门窗。

  2.值日生每天扫3次(分别早上:7:20前,中午12:20前,傍晚16:50)

  3.值日生要扫干净相应位置的.卫生,如有没值日的同学,第二天相应同学继续值日,并口3分,值日时没扫干净扣1分,并重新打扫。

  四、重大事故

  1.无故离开学校。

  2.带手机来学校。

  3.打架斗殴。

  4.吸烟。

  5.给班级荣誉造成重大伤害。

  以上行为扣10分,上报学校并与家长联系。

  五、奖励

  1、为班级获得一定荣誉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加分。

  2、为维护班级财产,做了应有贡献的,加分。

  3、帮助他人,好人好事,加分。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指导思想:以落实“两全”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主动发展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为根本,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条办学总体目标: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全面实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双全,学创俱能,身心两健的高素质的合格中学生,最终建成现代化生态学校。

  第四条长山镇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学校接受教育

  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六条学校校训:凡事用心去做。

  第七条学校以“勇争一流”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为教风,以“善思好问”为学风。

  第八条学校的校歌:长山一中赞歌

  第九条校徽:火炬方案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校长

  第十条学校校长的任职方式由两种:一是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镇党委政府举荐,邹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任命,副校长由校长提名邹平县教育局考察任命并备案。

  二是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和镇党委联合组成考察小组,完全通过竞聘方式产生校长和副校长人选,然后由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条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

  (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编制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下,设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任命学校中层干部。

  (五)、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

  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

  (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

  (七)、贯彻勤俭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

  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增加学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八)、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四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七)规范学校管理。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福利。

  (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长培训。

  第二节党支部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三节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学校设副校长三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学、总务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

  下设发展部、教学部、总务处、学生部、团总支、工会等职能部门。

  发展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人事、学校计划的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及调研等工作,谋划学校的总体规划、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教学部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学常规、实验、电教等方面。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全方位为教学服务。

  学生部具体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团总支具体负责学校的团队工作和学生的实践活动。

  工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师德教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权益维护。

  各处室要各司其责,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校长聘任。

  第十八条学校分别设年级部和教研组。

  年级部和教研组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

  第四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九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作好记录。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班子会议贯彻执行校长办公会议意见,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条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通过课程教学、班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形成我校的课堂教学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走在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长山一中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信息中心,努力办好邹平县长山镇第一初级中学网站,扩大对外窗口,积极用好数字化教学平台及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扩大图书室的教育功能。

  根据自身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并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

  教学研究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邹平县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

  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

  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三十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

  第三十一条切实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三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历表的严肃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

  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第三十七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第三十八条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总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一条坚决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学校实行个人乱收费考核、聘任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二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平安。

  第五章民主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十七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十八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

  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四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处分、免职等,有权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四)讨论教职工的福利分配等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十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二条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五十三条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

  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三年,成员由10-15名家长组成。

  所有成员必须是来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热心教育事业的家长,家长委员会要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

  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六章环境管理

  第五十五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做到校园的净化、绿化和美化,最终建成符合学校特点的数字化、人文化和生态化的和谐校园。

  第五十六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

  第五十七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五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十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十二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

  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象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

  第七章教职工管理

  第六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怯》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教学、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服从领导,勤恳工作;钻研业务,崇上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四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教师、职员、工人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主动发展,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一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六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

  第六十六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七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八条学校每年根据《长山一中教职工考核条例》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

  第六十九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七十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

  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全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

  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第八章学生管理

  第七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四)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四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学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七十五条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十八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山镇第一初中校委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1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会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学生会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学年。学生会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一至三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宣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宣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和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7、文体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体育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选举办法

  第一条每年十月至十一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名代表。

  第四条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学生会职责

  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学宣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活动,开展学生品德、安全、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等宣传教育。大力报道学校好人好事,对违纪事件予以曝光。举行升旗仪式及大型仪式,准备音响设备。

  纪检部:协助学生活动,楼道,就餐执勤工作。及时反馈不安全事件,隐患,巡查学校周边环境,配合学校搞好综合治理。检查课间操出勤情况。

  生活部:配合值周组检查督促寝室内务,学校卫生工作。(对教学楼内外卫生每日两查,督促各卫生区及时清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艺体部:负责校园广播,收集每日广播材料。定期举办校内艺术节和体育活动。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3

  1、学生考试包括各类学科竞赛、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考试均实行单人单座制,前后左右座位必须拉开一定距离,且按规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调换。

  2、学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做好各种准备,包括准备好必需的文具和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试场,只准带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等)、铅笔、橡皮、尺、圆规、无记忆功能的计算器进入,且考试期间不得相互借用。草稿纸由学校统一发给。

  3、进试场在规定座位坐定后,将考试用品放在桌面左或右上方,在已发下的试卷的规定位置填好班级、姓名、学号等内容,可以浏览试卷,但不得用笔在答卷上写答案。发现试卷破损、缺页、模糊、漏印等情况时,举手向监考老师提出要求调换。

  4、等开考铃响再开始答题。若有多张试卷的`,每答完一张应放在未答试卷下面或反过来放在桌面上,不得正面朝上摊放在桌面上,不得放在旁边桌上,不得将试卷放出桌面拖下桌沿。

  5、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下列情况视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试场(开卷考试规定可以带入的除外);携带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具;相互交谈;相互传递书本纸张等物品;在桌上放置或试卷下垫放与本科考试有关的东西;任意调换座位;故意在试场周围高声谈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其他确定的作弊行为。

  6、考试过程中,对字迹不清的试题,可以举手提问,但不得要求解释试题内容。答题完毕后要认真检查,防止漏题和在答题卷答错位置。不到考试结束铃响不得交卷离开试场。

  7、考试结束铃声一响,立即停笔,并将试卷按顺序叠放整齐后迅速离开试场,不得在试场内滞留。

  8、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进行考试,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遵守试场纪律,凡有作弊行为发生的,按以下条款处理:

  ①本科考试记零分;

  ②给予警告处分;

  ③日常行为规范考核为不合格;

  ④取消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4

  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结合本校特点,制定学生进校文明修养须知:

  一、注重仪表

  1、进校穿校服,保持穿戴整齐、朴素、大方;佩带校(团)徽或

  出示学生证;不佩带首饰、挂件,女生不穿高跟鞋和时装拖鞋。

  2、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

  3、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影碟、网站。

  4、男女同学正常交往,自尊自爱。

  二、举止文明

  5、尊重教职工和长辈,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

  6、同学间团结互助,发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评,使用礼貌用语,严禁打架骂人,不说脏话。

  7、共同维护教室内的`公共财物,离开教室时主动关灯、关窗、

  关门,并切断其它电器设备的电源。维护饮水器清洁。教室内垃圾及时清理。

  三、遵守纪律

  8、校内不嚼口香糖,更不能乱吐胶糖渣,不乱抛餐巾纸。

  9、十楼以下除因病等特殊情况外,学生不擅自乘电梯,上下楼

  梯,走廊行走靠右边,不大声喧哗。

  10、不要把贵重物品或大额现金携带到校。

  11、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自行车应停放在车库,不准在校门口随意停放。

  12、中午除了回家吃午饭的同学之外,其他同学按教育行政部门规

  定一律在校园内吃盒饭,不要购买摊贩上的不洁食品。

  13、上学迟到要登记,课件离校要有老师签署证明。

  14、校内不准打扑克牌,课桌上只摆放本节课的学习用品,不要摊放饮料、茶杯和其它物品,保持教室内整齐整洁。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5

  1、学生进实验室上实验课之间,必须认真预习本次实验的内容,包括实验目的、器材、步骤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2、在实验课前的课间,整理好应带的实验册、课本、作业本及有关资料和学习用品,由班长负责在教室外走廊整队,以整齐队列步行到实验室门外安静等待,经老师允许后进入实验室,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摸动实验器材。

  3、实验开始前要听清老师的讲解和实验要求,检查并观察所需的实验仪器的摆放位置、是否缺少或破损,如有缺少或破损,等老师讲完后报告老师。

  4、在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实验规则进行,同时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并及时记录。实验过程中不得发出声音,有疑难问题时举手示意请老师帮助解答或解决,不得离开位置,不得高声喊叫。

  5、要按照规定用量取用实验材料和药品,不得浪费,用剩的材料和药品不得丢弃,更不得带出室外。要节约用水、用电。实验中的废物废液等不得乱丢乱倒,要放进规定的.器物里,保持实验室内的卫生整洁。

  6、在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对所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性和腐蚀性的物品,务必小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实验过程中若因操作不规范而引起仪器损坏的,应及时报告老师并照价赔偿。如情况严重或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8、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做好实验后的思考题或问题与讨论,分析和思考实验成功或失败的原因。

  9、实验完毕后,洗净玻璃仪器并把所有仪器按原位置摆放整齐,清理好桌面和自己周围地面,洗净抹布。在离开实验室时,把凳子整齐放到桌子下,安静地走出实验室。

  10、不得带零食进实验室,绝对禁止在实验室里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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