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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1 16:01:1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

  1、根据“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平安”的要求,有方案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连接的校内治安防控网络。

  2、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内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内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内“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大事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放入地下。或专用。,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专人管。。

  4、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方的。,做好值班记录。后勤工作人员参与共同值班。

  5、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状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方法,假如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殊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委托有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四条: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严重的房屋,应立即封闭或撤除。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第八条: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条: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台风和洪水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针对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学校特别是地处山区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台风等灾害的能力。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3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4

  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5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五、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六、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

  二、认真做好学生饮用水工作。对提供学生饮用水的企业必须进行科学性的考察,签订供应合同,坚持索证,做好日常的质量监管。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饮用水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五、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校长室备案,总务处签订供应合同,并预收l—2万元质量安全保证金。

  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食堂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校园商品准入三项制度

  一、进货验收备查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杜绝采购《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

  2、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采购粮油、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及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须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要实施定点采购制度。原则上不得采购卤肉类熟食制品;如需采购使用,需经彻底加热处理后出售。

  4、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采购验收员,验收人员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验收人员应拒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并交由学校将其销毁处理。

  5、采购与验收人员均需在食品采购登记单上签名,认真进行登记,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6、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相关责任。

  二、不合格食品下柜制度

  1、严把质量关,对“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主动及时下柜。

  2、对师生或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商品可重新上柜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

  3、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工商部门。

  三、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号码12315。

  3、对消费者投诉,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先行协商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与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联系,妥善处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6

  一、校内树立明显禁骑警示牌,门卫人员有责任做好校内禁骑工作,时刻提醒违规学生,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扣车处理并报告政教处。

  二、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门卫、值日人员共同负责做好早上师生进校时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工作。对不按规定乱停放的作扣车处理。

  三、教师的汽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内交通不便。

  四、师生的车一律停放在规定的地点,校园内禁止骑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坚持开展安全文明法制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2、学校开展任何活动,安全工作都要摆在首位,针对活动特点,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

  3、每周一的晨会定为我校思想安全教育课。

  4、每学期定时聘请校外治安员来我校作一次安全文明或法制教育报告。

  5、每周出一期安全法制教育黑板报。

  6、特别要加强假期中安全教育,消灭事故隐患。

  7、安全治安小组领导成员要深入各班了解学生的情况,教育引导学生不得违规做不安全的游戏,使学生掌握自我监督及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

  8、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工作的争优创先活动,对有突出成绩的班级和个人,每学年进行一次表彰。

  二、学生安全制度。

  1、严禁哄抢进出校门、上下楼梯。

  2、禁止课间追逐打闹,禁做危险游戏,杜绝不安全因素。

  3、未经允许,学生不准动用带电的教学设备。

  4、学生排队放学,师警护送,安全过马路。

  5、上学期间,禁止教师责令学生回家及学生私自离校,严禁学生翻越围墙进出校园。

  6、禁止在校园内乱扔纸屑、烟蒂,不准随地吐痰,要讲究卫生,杜绝传染病的流行与蔓延。

  7、校园内严禁打架、斗殴。

  8、体育活动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危险活动,教师要注意保护,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

  9、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坚持“谁体罚谁负责”原则。

  10、严禁十二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学。

  三、值班保卫制度。

  1、值班员必须遵守我校规定的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值班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员要对学校进行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4、值班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不得有误。

  四、消防安全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用电用水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毒工作。

  2、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能从事与火有关的游戏活动。

  3、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燃放时,一定要有大人看护、指导、正确燃放。

  4、禁止在校园内违章使用电器。

  5、教育学生在发生火灾时,采取科学的自救措施。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必须实行科学管理,各种实验器具、物品必须分类摆放。

  2、任课教师要熟悉各种教学仪器、药品性能。做好仪器、药品的保管使用等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在实验前,教师必须要根据实验特点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

  4、要求学生在实验室内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乱动危险物品。

  5、教育学生在实验时安全使用家用电器、照明用电等。

  六、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1、发生传染病疫情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减少传染范围。

  2、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时拨打110,同时汇报主管部门及公安局。

  4、发生火灾时及时拨打119,同时汇报上级部门。

  5、值班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保卫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8

  一、编写目的

  为保障校园内师生的安全,保护校园物资财产安全,确保校园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规范校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有效的追责机制。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校园。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明确行政领导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组织起草编写制度,形成初稿,并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参与讨论并定稿;

  3、报请行政领导审批并签字确认后正式实施。

  四、法律法规及规定

  1、《劳动法》

  2、《劳动合同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内容

  1、安全责任制度

  (1)明确相关岗位的安全职责,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建立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工作协调和决策;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强化安全意识。

  2、安全防范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2)建立安全制度和相关安全检查制度,规范校园人员行为规范;

  (3)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有效运作。

  3、应急预案制度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制定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安全的同时,及时防范校园物质财产损失;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校园教师和学生应急处置的能力。

  4、安全培训制度

  (1)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依据不同岗位安排不同的安全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效果。

  5、安全考核制度

  (1)建立定期安全考核制度,从不同层面考核校园各项安全工作;

  (2)针对考核结果,开展安全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责任主体及执行程序

  1、安全责任主体

  (1)校园安全委员会;

  (2)校园安全员。

  2、执行程序

  (1)每学年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安全报告;

  (2)安排安全教育培训,每学期至少一次;

  (3)不定期开展安全演练。

  七、责任追究

  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追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依据公司内部规定行政处罚。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9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保障校园内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规范学校内各类行为,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师生及工作人员,以及进入校园的访客。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制度制定小组,由安保部门负责人主持。

  2.制定初稿,征求所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修改、完善制度。

  4.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5.全面宣传执行。

  四、制度内容

  1.校园安全责任

  (1)学校负责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各部门、教师、学生应切实履行校园安全责任,彼此配合合作;

  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负责人。

  2.学生管理

  (1)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得打架斗殴,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内。

  (2)寝室管理员应严格管理宿舍,防止违反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学生应保持课堂纪律和生活秩序,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3.教师管理

  (1)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从事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活动。

  (2)教师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于违规情况,应当及时处置。

  4.安保措施

  (1)校园入口应设置门禁、监控等设施,确保进出人员在许可范围内。

  (2)保卫人员应加强巡逻,随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

  五、责任主体

  (1)学校领导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落实。

  (2)安保部门负责人负责学校安保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3)各部门应负责自己管辖内的安全问题,并向安保部门汇报。

  (4)宿舍管理员应对寝室内的安全问题负责。

  六、执行程序

  (1)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应做好本部门内的安全管理规范,并严格监管。

  (2)安保部门要定期监督各部门、教师、学生的工作情况,做好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与调查。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影响校园安全的行为,根据情况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进行相应惩处。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3、负责定期给学校送货的`车辆,需凭证进入校园;任何拉装货物车辆出校园大门,必须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可放行;

  4、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慢行观察;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高音喇叭;机动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暂停。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棚点。所有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2

  管理制度:

  一、禁止学生不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种等进校园,禁止班级内焚烧可燃物品、使用明火;

  二、学校厨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三、在学校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学校教务处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四、学校内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非持证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五、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六、各班级、功能室放学后,应关闭所有电源,并安排专人检查电源关闭情况;

  七、禁止在教师宿舍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3

  校园网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务。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及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的。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中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对象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二、校园网的使用及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规矩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向学校、单位或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在使用因特网接入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政策,自觉不看、不传、不信各种“黄、毒、赌”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园网中计算机终端的系统参数。安装、删除软件须经网络管理员允许。

  六、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七、任何人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八、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人的非法行为。

  九、任何违规操作者一律由个人承担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消费目的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含高校、大中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督导、检查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标示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专业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为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驻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责任。驻校单位对本部门所属范围及员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应当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等。

  第七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应与外来驻校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工作协议,监督其防火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职员工和驻校各单位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未成年人除外)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九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十条 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除履行一般单位消防工作职责外,应开展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具体组织协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安全状况;

  (二)按照《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河北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本规定要求,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第十一条 学校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第二章消防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后方可使用。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第十五条 学校应确定一名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二)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六)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 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并设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重点部位应包括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体育馆、会堂、图书馆、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及使用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消防控制室、施工现场等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部位。

  第十七条 学校应根据本学校规模、建筑设施等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在全校范围内组建教职工义务消防队,以应对火灾和应急疏散。

  教职工义务消防队由安全管理部门、消防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人员组成。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河北省《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1197-20__)和本规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防火巡查制度。学校消防管理人员或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应每日对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巡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立即排除,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

  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二条防火检查制度。校内各单位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校消防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存入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或落实防范措施;

  (二)消防设备系统是否正常、消防水源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完好;

  (四)灭火器材是否完好、配置是否到位;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是否运转正常、值班记录是否完整;

  (八)档案记录是否齐全;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施工等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审批,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动火。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二十四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生活、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因教学、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应执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保管、领用、使用、登记。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应经过消防专项培训方可上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入档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纠正。

  第二十六条食堂用气用电管理制度。食堂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严禁带故障工作。使用燃气的要安装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钢瓶应与操作间分离,输气管线材质应符合要求。食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电线缠绕暖气管、水管、金属支柱等,电线线路应符合荷载要求。

  第二十七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学校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修管理应由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负责,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学校建筑应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经常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驻校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的职责,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应做到每日巡查,巡查内容参照第二十五条。巡查应作好记录,并将记录存入档案。

  第二十九条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应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缓办、停办、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应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部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一条 消防疏散通道及应急设施管理制度。学校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疏散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严禁在公用走道、高层建筑的通道上堆放杂物;严禁遮挡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严禁将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礼堂等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在使用期间上锁或部分上锁。

  第三十二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教育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鼓励师生查找举报身边的火灾  隐患进行,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 火灾应急预案。学校应根据建筑结构、场地环境、办学规模、学生年龄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可实用的火灾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指挥人员、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应急预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应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其他学校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第三十四条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专人值班,严禁值班人员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在消防控制室上岗。值班人员应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第三十五条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部门负责。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档案。包括单位地理位置、面积、高度、建筑性质等情况;

  (二)消防重点部位档案。包括重点部位数量、分布位置、使用性质等情况;

  (三)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包括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产品、内装修材料、防火材料检查合格报告,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四)人员组织档案。包括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人员等及其工作职责。人员奖惩情况;

  (五)消防安全制度档案。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六)检查记录档案。包括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火灾情况记录;

  (七)消防培训档案。包括宣传活动、集中培训及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 奖惩制度。学校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安全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学生(幼儿)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幢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生集体宿舍之一的中、小学校,包含单幢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的幼儿园为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上一条: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落实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下一条:邯郸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保障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学校实行校园安全教师值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早上校门值岗

  早上上学时段值日教师和值日行政7:30到岗,直到7:50结束,大门和侧门各站两位教师,迎接学生到校,协助保安处理突发事件。值日教师和值日行政要戴上值日牌,仪表得体。

  二、课间时段楼层巡查

  1.值日行政值日当天要经常到各个楼层查看课间安全,了解值日教师到位情况,并做好记录。值日行政还要关注当天校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值日教师课间要按时到位,最好是提前一两分钟到达相关楼层,上课铃响后方可离开。

  3.值日教师巡查的过程中一定要制止学生在教室或走廊追跑打闹、玩危险游戏。对违纪学生做好记录并进行教育。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值日教师应第一时间作出正确处理。

  三、午休值日

  1.值日行政值日当天,至少巡视午休室一次,了解值日教师是否到岗,若发现值日教师未按时到岗,应及时与值日教师取得联系。

  2.值日教师12:30到岗,先组织学生坐好,然后点名,对没到的学生要打电话向家长或班主任了解情况,午休期间要求学生安静休息,每天中午值日到13:45结束,午休结束后值日教师应组织学生安全离开教室,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打扫教室。

  3.值日巡查人员,每天中午12:30后巡查校园一遍,若发现有学生在教室或走廊逗留,应督促其马上进午休室午休。

  四、放学后楼层巡查

  每天放学后,小学17:00左右,中学17:50左右,值日教师要进行楼层巡查,了解学生是否离校,若发现有学生仍在教室或校园其他地方逗留,要了解原因,然后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督促学生赶紧离校。

  五、安全隐患排查

  除教室的安全隐患排查由班主任负责外,楼层教师负责本楼层当天的'安全隐患排查,值日行政负责当天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并作好记录、上报、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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