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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08 07:20:3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采购管理制度14篇[推荐]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管理制度14篇[推荐]

  采购管理制度 篇1

  一、采购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需向供货方索取以下资料:

  1、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签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防疫站签发的有关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3、采购进口食品,还需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卫生证书》,且食品名称和批号与《卫生证书》相同;

  4、采购国内或进口的保健食品,还需索取卫生部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5、冻、鲜肉类食品需索取兽医检验合格证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需有品名、产名、产址、生产日期、保存期限等中文标识。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表明其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内容相一致。

  四、索取的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书等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清洁整齐,不在仓库内吸烟、吃食物,并随时接受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

  采购管理制度 篇2

  一、采购部经理为清真原料采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对物资质量、价格、产品合法性。供应商经营合法性负有管理职责;

  二、清真原料执行国家及清真行业标准。了解、掌握物资质量、市场信息、物价动态,向公司领导提供决策(招标)资料。

  三、采购部按车间门提供的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为其提供物资采购服务。为降低采购成本,及时准确掌握物质需求量和贮存数,做到有计划地批量进货。同时根据市场物价的波动,努力做到涨价前批量进货贮存。

  四、采购员履行岗位职责。逐步提高物资鉴别能力,把好进货渠道和质量关,严禁购买面、油、肉类冻制品、调料等“四无产品“(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清真证明);严禁购买新鲜肉无检疫证,清真证明;严禁购买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和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检查中发现证件不全,每项处罚采购员10元。

  五、因采购人员失职,购买假冒伪劣,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失职造成的损耗,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损失金额在100以上的按金额70%赔偿。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按80%赔偿。不合格产品全部退货不赔偿,但应承担工作失误责任,每次扣责任金50元。如发现采购回来的物资有数量损耗、质量损耗,价格在20元以上的应向董事长作出解释。

  采购管理制度 篇3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 、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4

  1.采购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国家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则库[2003]119号)及辽宁省财政厅印发的《辽宁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沈财采字[2001l2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与政府采购有关讦审与咨询工作的人员。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考核;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管理使用办法。评审专家通过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家库建设与专家集中考核,为各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及区、县采购部门提供专家资源平台。各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及区、县采购部门负责专家的具体使用与日常考核。

  第四条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实行“开放式”管理,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财政部门应对本地区专家资源整合,采购机构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对自身管理的专家进行初审,并作为评审专家候选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讦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专家执业行为。

  第二章评审专家入库规程

  第六条申请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取得评审专家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对达不到第六条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第八条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向财政部门、采购人、严购机构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自我推荐或推荐时应填写《*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报财政部门:

  (一)个人文化及专业简历:

  (二)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评荐意见。

  第九条财政部门收到申请入库材料后,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入库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后登记入库。

  第十条凡经财政部门审核登记入库的专家,即获得评审专家资格。财政部门应颁发《*市政府采购评申专家聘书》。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对所聘评审专家的资格每两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评审专家考核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评审专家考核见本细则第四章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

  第十二条对在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违规行为、不再胜任评审工作、检验复审不合格的,或者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财政部门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聘用手续。评审专家违规处罚见本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讦申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四款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规程

  第十五条*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含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所需评审专家,都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抽取采用网上远端抽取方式。需要抽取评审专家的单位,直接登陆*政府尹购网“评审专家库”专栏进行专家抽取工作。具体抽取流程如下:

  (一)登陆到*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库栏。

  (二)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评审专家抽取系统。

  (三)录入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形式、采购方式、采购单位、项目预算、项目品目、项目包数。

  (四)输入包号(包号不能重复编制)。

  (五)确认每一包的评审专家抽取条件,包括采购品目和评审专家人数。经济类专家、技术类专家以及法律类专家不能少于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可以全为技术类专冢。其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5人(单数)。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3人(单数)。

  预算300万(含300万)以上采购项目: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7人(单数)。

  (六)按包抽取评审专家,系统随机生成所需专家数量三倍候选人。

  (七)自动语音通知系统按随机抽取专家顺序自动通知评审专家。

  (八)自动语音通知系统确定评审专家后,打印最终专家名单,抽取人员与监管人员分别签字存档。

  第十七条评审专家必须在开标或竞争性谈判、询价前两个小时内抽取。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抽取软件中设定屏蔽程序,限制评审专家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第十九条个别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采购项目,专家库不能抽取,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使用单位可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审专家。采购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将参加该项目评审活动的专家名单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合格的专家录入专家库。

  第二十条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评审专家使用单位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第五章评审专家考核规程

  第二十一条评审专家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两种形式。日常考核由使用单位(采购机构、采购人、区县采购机构)负责,日常考核根据采购工作需要随机进行。集中考核由财政部门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每次评审活动后,评审专家使用单位对评审专家公正性.专业水平、现场表现、迟到、早退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并将结果报财政部门,对在评审活动表观极差评审专家财政部门及时除名。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否认真参加评审活动,履行职责;

  (二)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是否能够继续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要求;

  (三)是否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参加必要的政府采购培训;

  (四)是否能够在评审过程中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五)是否能够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

  (六)有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七)使用单位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内容。

  附:《*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日常考核表》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应成立考核委员会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对评审专家进行一次集中考评,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具体标准如下:

  (一)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能够满足评审需要,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活动,独立、公正地提出个人的评审意见,主动地提出回避申请,自觉地遵纪守法。

  (二)基本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基本满足评审需要,基本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个人提出的评审意见能够负责,遵守相关规定。

  (三)不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不能满足评审需要,不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个人提出的评审意见不负责,有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现象。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结果,经集体讨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对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一)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给采购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四)评审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讦标结果的;

  (五)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活动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

  (八)集中考核不胜任的。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根据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结果,经集体讨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对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

  (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

  (二)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三)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四)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五)在评标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

  (六)末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七)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但对评审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

  (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九)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米购当事人询问的;

  (十)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不胜任评审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办理有关解除评审专家资格聘用手续,收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第二十七条评审专家在一年内被两次通报批评或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一年以上评审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者将不得再从事评审工作。

  第二十八条通报批评、不良记录和取消资格等对评审专家的处理结果,可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九条各级监察机关要对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评审专家的个人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涉及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在抽取评审专家工作中,违反操作要求予以指定或进行暗箱操作的,或故意对外泄露被抽取评审专家有关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其上级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采购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辅料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以及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总务处审批。

  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校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学校总务处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学校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xx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xx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xx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xx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xx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

  ①索取检疫合格证。

  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

  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

  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 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

  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

  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

  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6、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7、未经总务处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六、食堂管理员及总务处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

  八、食堂管理员及总务处与采购相关的人员在采购中,不得暗箱操作,收受任何回扣,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九、本制度从2xxxx年8月31日起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7

  1、采购食品原料要新鲜,索取与每批(种)食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2、特殊营养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3、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

  4、采购新鲜肉类食品应索取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5、出口转内销食品应当索取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进口食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书,进口保健食品还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7、提供的食(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必须与实际经销的该食(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8、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9、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食品标签必须符合要求,不得采购使用无标签食品。

  10、库房内定型包装食品必须贴有标签。

  11、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库、索赔。

  采购管理制度 篇8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合适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 篇9

  食堂采购员职责:

  1、负责集团内所需主要物质的信息手机和市场调查。

  2、统计各公司所需主要物质(大米、面粉、猪肉、干货、冻货、调味品、厨房设备、炊具、餐具)等需求计划。

  3、向供应商发布食堂所需主要物资的采购计划信息,对供应商实行招标采购。

  4、收集供应商报价单,调查供应商供货实力及信誉度,为各公司采购配送部提供物资采购信息支持。

  5、负责制订、修改食堂采购配送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

  6、负责公司食堂采购配送部人员的培训。

  7、负责公司食堂采购配送工作的监督、指导。

  8、负责公司总部物资的采购。

  9、负责公司统一物资的采购,如员工工作服、年终员工福利品等。

  10、对新开公司或食堂大型装修、大型设备购置工作,以及公司大宗物资储备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1、协助公司配送部与供应商洽谈大宗商品采购合同。

  12、协助公司配送部对供应商的考察、评估、管理工作。

  13、负责统计并通报各公司同以时期主要物资采购的价格行情,对采购价格加高的公司进行调查、指导。

  分店采购员职责:

  1、接受公司配送部的`监督指导。

  2、掌握食堂所需主要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单价及市场物流信息。

  3、负责配合保管员验收公司配送部所采购的物资。

  4、负责食堂每日所需鲜活产品及临时急用品的采购。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

  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发现配送企业有药品回扣行为,立即终止与该企业业务往来,不退还药品押款。发现药剂人员有统方行为及收受回扣行为,一经落实,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八、药剂科主动做好新药信息收集及l临床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以提高我院用药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采购管理制度 篇11

  为使本司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部门

  本司设立专职采购部,隶属公司财务部管理,接受财务总监、成本主管及其它部门的监督,全面负责本司的采购工作。

  二、采购部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董事会签批、授权及公司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所有采购物品的品质须保持一惯稳定;

  (4)采购部工作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和品质负责;

  (5)采购部须每半个月一次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本司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表,以书面形式汇报给本司财务部及董事会;

  (6)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上述资料及采购人员自购物品价格信息采购部每天须录入至采购部价格信息表备查。

  (7)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天;急用物品当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8)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账付款。

  (9)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10)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财务部应及时支付,以建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公司财务信誉。

  三、采购审批程序

  (1)申购单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或仓库主管)提出申请,经部门总监(或经理)同意,财务部成本主管审核,采购部询价报价,财务总监签字同意,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后发回采购部进行采购。

  (2)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采购部需要货比三家,比较价格与质量之后,选择最优性价比的商家进行购买。

  (3)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批量采购商品,采购部应选定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价格比较,对该类供应商必须进行诚信调查,确保采购质量。

  (4)对长期供应商或大批大宗商品采购,采购部必须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或《供货协议》,明确商品品牌、规格、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是否含税价格等主要事项。签订供销合同或协议,必须根据公司合同会签程序,经董事会、财务部、商品使用部门或质量部门会签之后,方可进行。工程材料的采购合同必须经工程部总监、主管副总裁会签,董事长批准。

  (5)赊购(月结)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月结物品的采购,主要是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等的采购,餐饮部总厨直接下单至采购部,由采购部安排人员向供应商叫货。

  (6)各月结供应商选定办法:采购部每月每类物品均应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采购部、使用部门、财务部、主管总经理或副总组成“供货商评定小组”,通力合作,进行价格及质量的比较和讨论,选定供应商。采购部及上述相关部门可分头或联合组织市场调查,根椐市场调查的价格,与供应商确定固定的一个月的供应价,在此确认期间内,供应商将按此固定价格提供本司所需的物料。

  四、采购监督

  采购成本的控制由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及监察部共同完成,平时各部门应及时到市场上了解价格行情,以促进本司采购成本的控制与监督。

  五、供应商管理

  (1)财务部应定期(每季度)牵头,组织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及监察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度假村每大类物品须有至少三家供货商),淘汰部分不合格供货商。

  (2)选用供应商角度采用1+2+n原则,所谓1+2+n是指一类商品一个主供应商、2个辅助供应商、n个考察供应商。这类商品只有一个主要供应商,大约70%的物资从他手中购买。2个辅助供应商提供大约20%的物资,一旦主供应商出现问题能有其他供应商立即顶替。

  (3)采购部要做好同供货商的联系和接待等工作,维护公司形象。

  六、采购部工作流程

  (一)各类物品采购工作流程

  1、仓库补仓物品的采购工作流程:

  仓库的每种存仓物品,均应设定合理的采购线,在存量接近或低于采购线时,即需要补充货仓里的存货,仓库主管要填写一份仓库补仓《采购申请单》,《采购申请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1)货品名称,规格

  (2)平均每月消耗量

  (3)库存数量

  (4)本次订货数量

  经成本主管进行初步审核,送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在采购《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到货时间。采购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按仓库“采购申请单”内容要求,在至少三家供货商中比较,选定相应供应商,提出采购意见,按公司采购审批程序报批。报批程序完毕,采购部立即组织实施采购。未能及时采购到仓的物品,采购部要向成本部门提出意见,尽可能寻找替代物品。

  2、新增物品的采购工作流程:

  各部门需添置新物资,部门总监或餐饮部总厨、总监应撰写有关专门申请报告,经董事长审批后,填写《申购单》,连同“采购申请单”一并送交采购部,采购部经理初审同意后,按“采购申请单”内容要求,寻找供货商,提出采购意见。按公司采购审批程序报批,经董事长批准后,采购部立即组织实施。

  3、更新替换旧有设备和物品的采购工作流程:

  各部门欲更新替换旧有设备或旧有物品,应先填写一份“物品报损报告”给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后,将一份“物品报损报告”和《采购申请单》一并送交相关领导审批,采购部据以组织采购。

  4、鲜活食品冻品的采购工作流程:

  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等物料的采购申请,由酒吧、总厨或主管,根据当日经营情况,预测明天用量,填写每日申购单交采购部,采购部当日下午或晚上以电话落单,或第二日直接到市场选购。

  5、燃料的采购工作流程:

  采购部根据营业情况与使用部门编制每月燃油、石油气、柴油采购申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按公司采购审批程序办理,并组织实施。

  6、维修零配件和工程物料的采购工作流程:

  五金仓日常补仓由维修部填写“采购申请单”。

  大型改造工程或大型维修活动,维修部、工程部须做工程预算,并根据预算表项目填写采购申请单(工程预算表附在采购申请单下面),且采购申请单内必须注明以下资料:(1)货品名称,规格;(2)库存数量;(5)订货数量。

  以上采购申请单经董事长签批同意后送采购部经理初审,采购部经理初审同意后,按“采购申请单”内容要求,在至少三家供货商中比较,选定相应供应商,提出采购意见,按公司采购审批程序报批,经董事长批准后,采购部立即组织实施。

  七、采购工作流程中须规范事项:

  1、所有的采购申请必须填写一式四联,采购申请单经部门总监核签后,整份共四联交给财务部成本主管,成本主管复核后送采购部报价,财务总监签字。

  2、采购申请单一共四联,在经审批批准后:第一联作仓库收货用。第二联采购部留存并组织采购。第三联财务部成本会计存档核实。第四联部门存档。

  3、审核采购申清单:收到采购申请单后、采购部应作出以下复查以防错漏。

  (1)签置核对:检查采购申请单是否各权限人签置,核对其是否正确。

  (2)数量核对,复查采购数量,确定采购申请单上的数量是否正确、合理。

  4、邀请供应商报价。

  八、“货比三家”工作流程:

  每类物品报价单需要最少三家供应商作出比较,目的是防止有关人员从中徇私舞弊,保证采购物品价格的合理性。公司采取三方报价的方法进行采购工作,即在订货前,必须征询3个或3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然后确定选用哪家供应商的物品,具体做法是:

  1、采购部按照采购申请单的要求组织进货,填制空白报价单,包括:①填写空白报价单中所需要的物品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质量标准及交货时间,送交供应商(至少选择3个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填写价格并签名退回。②对于交通不便或外地的

  供应商,可用传真或电话询价。用电话询价时,应把询价结果填在报价单上并记下报价人的姓名,职务等。③提出采购部的选择意见和理由,连同报价单一起送交“评定小组”审批。

  2、“评定小组”根据采购部提供的有关报价资料,参考采购部的意见,对几个供应商报来的货品价格以及质量,信誉等进行评估后,确定其中一家信誉好、品质高、价格低的供应商,报董事长批准。

  九、采购活动后续须跟进工作

  1、采购订单的跟进

  当订单发出后,采购部需要跟催整个过程直至收货入库。

  2、采购订单取消

  (1)公司取消订单:

  如因某种原因,公司需要取消己发出之订单,供应商可能提出取消的赔偿,故采购部必须预先提出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可行解决方法,以便报董事长作出决定。

  (2)供应商取消订单:

  如因某种原因,供应商取消了公司已发出的订单,采购部必须能找到另一供应商并立即通知需求部门。为保障公司利益,供应商必须赔偿公司人力、时间及其他经济损失。

  3.违反合同:

  合同上应载明详细细则,如有违反,便应依合同上所载处理。

  4.档案储存:

  所有供应商工商、税务、银行、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须分类归档备查,并连同采购人员自购物品价格信息,每天须录入至采购部价格信息库。

  5.采购交货延迟检讨

  凡未能按时、按量采购所需物品,并影响申购部门正常经营活动的,需填写《采购交货延迟检讨表》,说明原因及跟进情况并呈财务部及董事长批示。

  6.采购物品的维护保养:

  如所购买的物品是需要日后维修保养的',选择供应商便需要注意这一项。对设备等固定资产项目的购买,采购员要向工程部、维护部咨询有关自行维护的可能性及日后保养维修方法。同时,事先一定要向工程部、维护部、网络部等技术部门了解所购物品能否与本司的现有配套系统兼容,以免造成不能配套或无法安装的情况。

  十、采购物资的换货、退货

  各使用部门对所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向采购部反映,采购部负责向供应商交涉,进行换货、退货或折价退回部分货款。

  十一、采购合同和售后服务合同的管理

  (1)采购合同的管理

  本司所有物资采购的合同,统一由采购部负责订立。采购部根据各部门采购物资申请单及董事长批示签字的专项物资《采购申请》或报告,选择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合同条款,经过公司的合同会签程序,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完毕,正本留总裁办秘书处,采购部、财务部各留副本一份。

  (2)售后服务合同的管理

  产品售后服务合同,由采购部负责签订。采购活动完毕,物资投入使用,需要供应商或生产商进行售后服务的设备设施,采购部必须会同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进行协商,确定维护设备的具体细则。签订售后服务合同,必须明确售后服务的具体事项,免费条款、收费标准,付款方式、是否提供发票、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完毕,正本留董事长秘书处,采购部、财务部各留副本一份。

  采购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物品采购的管理,防止库存积压、造成滞销、超期变质等损失,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员须认真学习《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酒店规定,不得因合同条款订立不当而给酒店带来损失。合同在签订前须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订申请书,报酒店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署。

  2、采销合同由专人统一编写、登记、编制、发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做付款凭证,另一份交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

  3、物品的采购:

  3.1物品的采购,按每月使用计划及合理库存的需要,经营业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营业,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

  3.2采购人员采购物品时,应根据请购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用途,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采购。管理用物品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仪器、工具、办公用品等,各部门应填写请购单,经所购物品的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买。

  3.3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购销合同、请购单,已经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报财务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3.4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3.5采购人员报销时,应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如需要质检的物品,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

  3.6采购、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对库存物品的积压、变质、沉淀要列表清查、处理,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4、成本部每月2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品(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财务部,并对库存物品现状如短缺、毁损等列示清楚,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是人为因素给酒店造成损失,当事人要承担责任。

  5、采购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吃回扣贪污,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经济或刑事责任。

  6、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报销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购员采购的大宗物资的付款要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确认批准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结帐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员提供的正确数字或单据填制支票,若由采购员领空缺支票与对方结帐,金额必需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③按酒店财务制度,付款30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结款,30元以下者可支付现款。

  ④超过30元要求付现金者,必需经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查批准后方可付款,但现金必需在一定的范围内。

  (2)报销:

  ①采购员报销必需凭验收员签字的发票连同验收单,经出纳审核是否经批准或在计划预算内,核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②采购员若向个体户购买商品,可通过税务部分开票,因急需而卖方又无发票者,应由卖方写出售货证实并签名盖章,有采购员两人以上的证实,及验收员的验收证实,经部分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采购管理制度 篇13

  1、申请审批程序

  由使用科室向药剂经销科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科主任签字和盖章,药剂经销科审核后提交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或议标采购。

  2、采购原则

  ①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陕西省集中招标中标产品,非中标产品原则上不予采购。

  ②非中标医用耗材的采购,需由科室提出使用理由,书面报药剂经销科,经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标或议标采购。

  ③外请专家手术所使用的自带医用耗材,必须是中标产品,应由相应科室主任负责于手术前两日提供齐全证件,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员授权书、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给经营企业法人授权书、品种报价单等。经药剂经销科和院纪检监察室确认后,方可使用。

  ④对现有的医用耗材进行重新招标或议标。

  ⑤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或使用未经医院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的医用耗材。

  3、管理使用

  ①科室需用的`医用耗材,经科主任、护士长、药剂经销科签字后方可领取;在科室保存的特殊植入性耗材,科室每个月应向药剂经销科提供使用清单、当月使用耗材消耗登记表、发票及发票清单(必须有科主任签字)。

  ②东关分院使用的耗材,在医院统一招标确定的中标供货公司和中标产品、中标价格的范围内自行组织采购、管理、领取使用,结算方式不变。

  三、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组织议事规则、供货商的资格审核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组织实施程序等参照《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建设备物资药品等招标采购管理的规定》。

  四、货款结算

  医院与供货单位结算时,须经药剂经销科主任、主管院长在结算单上签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方可结算。凡不符合规定和采购流程的耗材,不予结算。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选购的管理和掌握,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意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选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

  3.1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项目部详细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选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物资管理要求

  4.1根据批准的物资选购方案和文件,按质量精确

  选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选购掌握流程》的有关规定。

  4.2材料选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2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4.2.3帮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材料选购方案编制

  4.3.1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方案更改,应补充方案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选购。

  4.3.3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状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选购方案。

  4.3.4重要材料选购方案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选购方案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物资选购后要精确、准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当看护,削减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材料选购合同

  5.1材料选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各种材料选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材料选购合同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纳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准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看法,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材料的验证

  6.1依据选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觉问题准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选购邀标文件中商定。

  6.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材料进货验证必需按合同条款进行,依据供货商供应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准时送试验室。依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在进货检验中发觉不合格材料,应准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准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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