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
环保节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规遵从:避免因违反环保法规导致的罚款和声誉损失。
2. 成本控制:节能措施可降低能源成本,废物减量化能减少处理费用。
3. 品牌形象: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4. 长期发展:符合绿色经济趋势,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5. 员工满意度: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强团队凝聚力。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2
环保考核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遵循环保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该制度主要涉及企业的环保责任、环保目标设定、环保行为监控、环保绩效评估及奖惩机制等方面。
内容概述:
1.环保政策与法规遵守:明确企业需遵守的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规定。
2.环保目标与计划:设立环保目标,制定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行动计划,并定期审查更新。
3.环保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执行。
4.环保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5.环保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环保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行为。
6.环保监测与报告:建立环保监测系统,定期报告环保绩效,确保信息透明。
7.环保改进措施:针对环保考核结果,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持续优化环保绩效。
8.奖惩机制:设立环保奖励与惩罚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3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环保设施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
2.2 设施所在车间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2.3 维护车间负责环保设施监测仪表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环保设施定义:
3.1 凡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所设立的设备、装置及工程设施,均属环保设施。
3.2 生产上所需而又为环保服务的设施,主要为环保服务的则属环保设施。
3.3 为保护环境所采取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属于环保设施。
3.4 用于环境保护监测的装置及仪表等属于环保设施。
4.环境保护设施
4.1 主要环保设施
tdi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包括:水汽锅炉脱硫装置、水膜除尘装置、造气炉旋板除尘器、光气碱破坏处理系统、氢化尾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
4.2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有总排污口cod、氨氮、ph值、废水流量计在线监测装置;锅炉烟气so2、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
5.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5.1 主要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5.1.1 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所在单位不得随意停用、改造、搬迁环保设施。主要环境保护设施需要停用(或改造、搬迁)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实施。
5.1.2 主要环保设施新建、改造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1.3 主要环保设施由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与主体装置
同步运行;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及维修,保证设施完好率、运转率及处理效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5.1.4 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有完整的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和完善的运行操作记录。
5.1.5 质检中心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对环保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5.1.6 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对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因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排放超标或污染,要与公司考核挂钩。
5.2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日常管理
5.2.1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2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废水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3环保监测仪器所在车间负责在线监测仪器日常巡检,如出现异常,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置。
5.2.4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改变,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6.环保设施检修
6.1 环境保护设施检修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
6.2 环境保护设施检修时,应做到按时检修,保证质量;检修期间严格控制污染物和清洗液等的排放,坚持不随便倒、放、洒,做到无污染检修;
6.3检修期间需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时,须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采取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污染及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和车间责任。
7.记录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
《污水处理场监测报表》
《厂区废水排放监测周报》
《总排口废水监测报表》
8.支持性文件
《三废排放管理》
《环保监测管理》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4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遵循环保法规,提升环保意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它涵盖了环保政策制定、责任分工、执行监督、培训教育、评估与改进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环保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企业环保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
2.组织架构与职责: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环保职责。
3.操作规程与标准:制定环保操作规程,规定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查标准。
4.监测与报告:建立环保监测系统,定期报告环保绩效,及时发现并解决环保问题。
5.培训与宣传:组织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6.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降低环境风险。
7.合规审查与审计:定期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审查,确保合规性。
8.供应商与合作伙伴管理:对供应链中的环保表现进行评估,推动环保合作。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5
环保设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或停业风险。
2. 环境保护:有效控制污染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履行社会责任。
3. 资源节约:通过合理使用和维护,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运营成本。
4. 安全生产: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
5. 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对环保的重视,提升企业公众形象。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6
环保考核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全面履行其环境保护责任,通过设定明确的环保目标、标准和流程,促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实现绿色、可持续的发展。它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还能提升公众对企业环保形象的认可,从而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市场竞争力。
内容概述:
1.环保政策与法规遵守:确保企业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内部环保政策,并定期更新以适应政策变化。
2.排放控制:设立排放指标,监测和控制废气、废水、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确保其符合标准。
3.资源利用与节能: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实施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4.环境影响评估:对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预测并减轻可能的环境风险。
5.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和升级环保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处理效率。
6.员工培训与意识: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鼓励参与环保活动。
7.环保绩效评估:设立环保考核指标,定期评估企业环保绩效,为改进提供依据。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7
生产环保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遵循环保法规,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保法规遵从:确立企业对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遵守标准。
2.环保目标设定:设立明确的环保目标,如减少废物排放、节约能源等。
3.生产过程控制:规定生产流程中的环保措施,如污染预防、废物处理等。
4.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回收利用率。
5.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
6.监测与评估:建立环保绩效评估机制,定期检查与报告。
7.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案。
内容概述:
1.环保政策与合规性:明确企业环保政策,确保所有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绿色采购:优先选择环保材料和设备,减少供应链的环境影响。
3.能源效率:提高生产设备的能效,减少能源消耗。
4.废物管理:规范废弃物分类、储存、处理和处置,鼓励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
5.环境影响评估:对新项目或重大变更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预防潜在环境风险。
6.持续改进:鼓励创新,持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环境影响。
7.公众参与: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8
环保管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遵循环保法规,降低环境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该制度主要包括环保政策、责任分配、监测评估、应急预案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内容概述:
1.环保政策:明确企业的环保理念,制定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2.责任分配:确立各级管理层及各部门在环保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3.监测评估: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评估环保措施的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应急预案: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设定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
5.持续改进:通过内部审计、员工培训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9
施工环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规遵守: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避免因环保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2. 社会责任: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众形象,赢得社会认同。
3. 环境保护: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破坏,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4. 经济效益:通过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员工健康:减少噪音、尘埃等对员工健康的负面影响,保障员工权益。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环保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与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施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作用,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矿属拥有环保设施的车间和相关管理部门。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以及其他以防治环境污染为目的设备和装置。
4管理职责
4.1安全科负责制定和修改我矿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对各车间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考核。
4.2机动科负责将环保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的供应及质量。
4.3供应科负责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的供应及质量。
4.4劳资科负责环保设施岗位员工的培训、考核及评价。
4.5各车间负责编写本单位环保设施大中修计划,上报机动科;负责制定本单位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上报安全科备案;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实施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负责提供监测环保设施的必要条件。
5管理程序
5.1管理内容和要求
5.1.1凡已竣工并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机动科及车间必须与生产设备同等管理、同步完好运行、同步维护检修。
5.1.2各车间环保设施如需暂停运转、闲置的,必须报机动科、安全科备案。
5.1.3各车间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及时安排检修处理。
5.1.4各车间环保设施正常停机检修,必须提前三天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检修完成后,第二天递交《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5.1.5各车间环保设施因故临时停运时,要立即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运行,停机后,在24小时内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5.1.6各车间环保设施因生产工艺改变或技术落后等原因,需要拆除更新的,由设施所在车间提交《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报机动科和安全科备案。
5.1.7环保设施要有专人管理或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
5.1.8机动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等,确保质量合格。
5.1.9供应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等,确保质量合格。
5.1.10劳资科和各车间对环保设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加强环保意识、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及考核,确保合格上岗。
5.2奖励和处罚
5.2.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给予表彰和奖励。
5.2.1.1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5.2.1.2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优秀设施和先进设施的环保设施所属单位。
5.2.1.3在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上业绩突出的个人。
5.2.1.4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个人。
5.2.2凡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任,导致出现偏差的,矿将依据《露天铁矿安全绩效考核》的规定给予扣0.5—1分处罚。情节严重,影响矿誉的,给予翻牌处罚。
5.2.3各车间及相关科室,因工作失误,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被上级部门处罚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3附则
5.3.1本办法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5.3.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6相关记录
6.1 《环保设施运行考核表》
6.2 《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6.3 《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6.4 《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
7相关文件
7.1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7.2 《××专业管理考核办法—环保设施管理考核》
7.3 《××××露天铁矿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7.4 《××××露天铁矿环保设施管理细则》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与管理, 及时排除环保设备各种故障, 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检修与管理。
2.2 环保设备检修管理是指检修维护单位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监督管理。
3、环保设备的范围
3.1 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回收设备、废水循环利用设备。
3.2 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余热发电设备、废气回收设备。
3.3 废渣、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设备。
3.4 噪音防治设施及设备。
3.5 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所增加的收尘设备。
4、职责
4.1 验收合格的环保设备, 转入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管理, 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车间)的环保设备台帐;每月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生产部。
4.2 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设备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
4.3 技术动力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环保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备台帐。
4.4 技术动力部按照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对有关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报安全生产部、环保设备所属车间,并存档和留存各一份。
4.5 各使用车间和动力车间负责对环保设备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6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维护检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7 技术动力部对公司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具体负责。
4.8 技术动力部下发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包括环保设备的检修计划及环保措施的内容,在检修费用中列支。
4.9 各车间负责对管辖区内环保设备进行检修,并对检修过程进行管理。
5、一般规定
5.1 环保设备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备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2 环保设备所属车间要执行技术动力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备与主机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5.3 对环保设备的运行,必须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肃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对误操作、不投运环保设备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入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5.4 各车间要建立详细环保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并前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按时报安全生产部。
5.5 任何车间、岗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备。除公司计划检修外,
环保设备停运, 由技术动力部批准, 并说明停运原因、恢复时间及停运期间采取的污染预防的措施。
5.6 车间私自停运、闲置环保设备,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纳入公司考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7 各车间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废渣、边角废料等要按公司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境。
5.8 生产主机设备停车时,各车间环保设备必须在主机设备各系统停车后方可检修。同时,环保设备要在生产主机设备开车前检修完毕,产生的废料及时处理。
5.9 设备检修期间,每天必须清理检修现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乱堆乱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5.10 检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污油、油漆等污染物泄漏于地面,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 用砂或生料灰抹净。同时,把用后的砂或生料灰进行收集到原料堆棚,不能乱堆乱放。
5.11 在检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车间应及时报告生产领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造成环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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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奖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强化环保意识:通过奖惩机制,激发员工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2. 防止环境破坏:及时纠正不良环保行为,防止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3. 提升企业形象:展现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提高公众对企业的好感度。
4. 法规合规:确保企业符合国家环保法规要求,避免因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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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保管理制度是确保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遵循环保法规,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管理、噪声控制、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废弃物管理:规定了废弃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的方法,以防止污染环境。
2.噪声控制:制定施工时间限制,使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资源利用:鼓励节约用水、用电,推广绿色建材,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4.生态保护:要求在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保护施工现场附近的`动植物,避免破坏生态环境。
5.环保教育与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6.监督与检查:设立环保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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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环保设施分类
3.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3.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4.1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4.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5、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6、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7、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7.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7.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7.3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7.4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
7.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
8、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2、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4、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5、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6、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公司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7、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8、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5
本项环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环保工作,确保各项生产活动符合环保法规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环保政策与目标设定
2.环保责任分工
3.环保操作规程
4.环保设施管理
5.废弃物处理与回收
6.环保监测与报告
7.环保培训与意识提升
8.环保绩效评估与奖惩机制
内容概述:
1.环保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公司的环保理念,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目标,为全体员工提供行动指南。
2.环保责任分工:确定各部门及员工在环保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环保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类生产活动中应遵守的环保操作流程,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
4.环保设施管理: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5.废弃物处理与回收:建立废弃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的规章制度,推广循环经济。
6.环保监测与报告: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报告环保数据,以便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7.环保培训与意识提升: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工作生活方式。
8.环保绩效评估与奖惩机制:设立环保绩效指标,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6
一、公司成立环保、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党委书记、董事长任小组组长,分管环保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各单位配备专、兼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一)分管环保管理副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领导,协助党委书记、董事长做好环保工作。
(二)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环保责任制,组织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办理各级环保管理部门文件要求。
(三)组织实施公司环保教育和培训计划,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
(四)制定并实施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五)组织检查公司环保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六)发生污染事故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按规定进行上报,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制定公司环保防治计划,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八)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九)负责审定监测仪器配备范围及采购计划,使环境监测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
(十)贯彻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十一)负责审定环保节能工作规章制度、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和工作目标。
(十二)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审定公司年度各项能耗指标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十三)组织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规定。
(十四)执行国家节能评估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审定能源审计报告。
(十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考核等。
(十六)负责协助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环保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七)建立健全公司环保责任制,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办理上级或当地政府下发的通知、文件并向上级部门报送公司环保各类报表等。
(十八)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协助办理新建项目“环评”、“能评”手续。
(十九)组织公司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二十)负责环保节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厂区内环境卫生及雨污分流设施管理,厂区生活垃圾处理。
1、负责上级节能环保来文处理,配合做好上级检查接待工作。
1、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协助公司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环保工作。
1、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审批,环保节能基础设施建设。
1、负责会同综合管理中心编制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使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编制和审批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计划,检查环境保护计划、规划执行情况。
3、负责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排污费缴纳工作及公司各项环保税缴纳。
4、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支付污染赔款和罚款。
1、负责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职工职业健康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2、负责组织对新上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事先评价管理,并对新上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
1、配合公司督导各单位建立健全环保组织和环保管理制度,并配合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健全环保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环保技改项目的方案评审、项目进展、项目结算、资金支付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确保重点环保技改项目顺利进行。
(二十一)物控管理中心负责环保类物资采购、接收、管理工作。
(二十二)保卫科负责公司防火、防洪管理,做好环境应急材料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三)调度室负责启动“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等调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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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做好污染防治、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杜绝生态破坏、污染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并明确各级环境管理责任人职责。
三、 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减量化。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按照排污许可副本要求对污染源进行检测或定期抽查检测,对污染物排放监测、设施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四、制定环保工作管理办法、各种污染源或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
五、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保控制指标,并按季度或年度分解;制定环保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规划实施。
六、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做好登记台账管理,将危险废物包装安全并称重,存放到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故应急设施、制定应急方案(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并留存演练相关资料,提高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按照时限要求和规定程序,如实逐级向上级报告。树立清洁生产观念,将环境保护纳入生产管理范围,采取措施预防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因原料、产品品种、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完善配套的环保设施及应急预案。
八、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并留存教育培训相关资料
九、 污染处理设施需拆除或闲置、改造、更新的`,必须报综合管理中心,由综合管理中心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污染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报告综合管理中心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运行。
十、 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十二、各单位必须保持车间周边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排水沟定期进行清理,保证无淤泥及杂物。
十三、严格执行上级下发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公司环保检查迎检要求。
(一)未建立环保文件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职责,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
(二)未按要求制定年度环境检测计划,未委托三方机构按照检测计划开展检测,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50%。
(三)未制定环保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四)私自处置危险废物,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班子承担50%。
(五)未指定环境突发应急预案并备案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50%;未按要求组织环保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20%。
(六)排水系统未定期清理,造成堵塞,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七)不听安排、不按要求为迎检做好现场准备,迎检不力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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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落实县政府提出的20xx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东山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环保工作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要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月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签订好镇与各村场、居委会20xx年环保工作责任状。
三、调整完善好各村场、居委会的保洁员的聘用上岗,建立健全环保日常保洁制度。
四、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全年向上级送环保信息2条以上。
五、加强环保工作的前期管理,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等新建项目,严格实行“三同时”的工作要求。
六、依法加强对企业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使其保持达标排放。
七、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和镇容镇貌。建立健全长效保洁制度。
八、配合做好河道等地表水质监测工作,做到辖区内的.地表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九、完成“创省卫,创生态村”的各项目标任务。
十、调解处理因环保污染而引起的群体性文件,化解矛盾,不出现群体上访。
十一、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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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药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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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领导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四、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六、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门和干部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人的义务消防组织,车间、班组设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3、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
4、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5、对所辖生产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6、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
2、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吸取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干部和青工、妇女身上,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21
为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2、公司环保科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环保科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设环保员一名,车间安全员兼环保员。
4、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
⑴ 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
⑵ 环保知识;
⑶ 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⑷ 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⑸ 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
⑹ 典型环保事故案例。
5、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6、公司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
8、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9、应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
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2、公司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22
一、网格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本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二)组织研究和制定本网格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计划和任务、责任台账,并组织、监督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本网格内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环境保护氛围。
(四)组织对本网格内各类排污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五)依照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权力清单和相关程序规定,及时组织查处违法建设和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焚烧秸秆和废弃物料等环境违法行为。
(六)受理和组织调处本网格内的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并及时向市环境保护部门信访机构报告情况。
(七)组织和监督本网格队员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对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员、现场监管员和本网格其他队员履职履责情况进行考核和报告。
(八)配合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相关行政许可、现场检查和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纠纷和信访调处以及统计、监测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本网格内排污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台账,明确排污单位地址、负责人、分管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和重点监管事项、重点监管部位、现场检查频次等监管要求。
(二)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网格队员学习培训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三)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网格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环保宣传教育计划,多形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社会责任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宣传教育活动。
(四)网格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员、现场监管员和本网格其他队员在岗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制止和查处以及监管效果等情况进行巡查和抽查,每月汇总1次巡查和抽查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分,于次月5日前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市环保局包乡镇(街道)领导。
(五)网格长每周应组织本网格队员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对本网格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和隐患,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形成会议记录,并认真组织落实。
(六)网格长每天应对本网格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队员每半天对负责区域或企业现场检查、巡查不少于1次,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表。
(六)网格长及网格队员应撰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当日环保工作情况。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乡镇(街道)依照权力清单依法依程序对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1)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表》。
(2)进行调查询问,填写《询问笔录》并由环境违法行为人签字确认。《询问笔录》应载明违法行为事实、原因及责任人。
(3)勘察、询问结束,当场下达《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4)对应予立案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填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按照相关程序经乡镇(街道)有关领导审签后,报市环保局法制科审查立案。
(5)市环保局制作《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交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送达当事人。
(6)市环保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制作《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送达当事人。
(7)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对拒不履行的,乡镇(街道)应填写《提请申请强制执行审批表》报市环保局法制科审查。对需申请强制执行的,由市环保局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依法应对违法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由市环保局或其他部门移送公安部门。
(9)按照权力清单,环境违法行为应以其他部门名义进行立案查处的,参照上述规定依法依程序报相应部门立案进行查处。
(10)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内的环境违法案件,应立案查处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承办和监督落实,环保及其他部门负责案件审查、作出处罚决定、移送司法机关。
(11)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实施,并在处罚结束后7日内向环保或其他部门报备相关材料。
(二)环境信访案件调处
1、乡镇(街道)应开通环境信访专用或兼用电话,或通过其他形式,受理群众环境污染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
2、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环境监督职责的部门受理的环境污染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可视情转交乡镇(街道)依法调处。
3、乡镇(街道)调处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结束后,应向当事人及时反馈,并在调处结束后7日内向环保和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材料。
4、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直接调处的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乡镇(街道)应予以配合。
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如在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或失职、渎职的,将严格按照《林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工程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林治指办〔20xx〕9号)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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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强化环保责任,落实综合防制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格局,促进全镇环境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乐镇行政区域内各村民委员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镇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以下简称“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的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镇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镇党委书记曹勇华全面领导本镇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镇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环境保护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污染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环委会成员会议,听取环保工作汇报,重点部署环保工作,研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镇长和其它副镇长抓好分管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威任安乐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为本镇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环境保护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污染或污染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环境污染情况,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六条镇专武部长杨军,分管环境保护工作,为全镇环境保护第二责任人,对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2)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具体部署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环保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环保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按照“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政府各行业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环境保护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具体分工责任:
(1)镇人大主席肖列:分管人大、工会、民宗等工作,及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
(2)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兴忠:分管党务等工作,负及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
(3)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专武部长杨军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4)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泓蓉,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5)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珊,分管畜牧、移民等工作,以及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6)副镇长阿依布以,分管后勤、财务、统计等以及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涉及的环保工作。
第三章镇政府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第九条镇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环保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环保工作计划、目标,处置方案,确保政府和镇环委会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和各项环境保护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环保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环保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和环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责任制,镇其他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
第四章村(社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污染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镇政府、镇属各部门、各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环境保护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导致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保问题;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修订办法由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修订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24
为抓好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
二、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当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六、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七、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十、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十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十二、建设项目验收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十三、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十四、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相应的环保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十五、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六、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需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管理部门批复后,再进行开工建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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