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条、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
第三条、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追求“零事故、零伤害”,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绿色文明、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特种设备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章:起重机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命,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熟悉起重机械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制定和落实部门、车间、班组各级起重机械司机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办法。组织起重机械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三)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起重机械安全教育培训。按规定配备专(兼)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并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雇(聘)用后,方可从事相应的起重机械管理或操作;杜绝无证作业行为。
(四)负责组织编制起重机械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五)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六)负责起重机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报告和协助事故调查。
(七)组织开展本单位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第六条、起重司机岗位职责
起重司机是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和使用的直接实施者,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起重机械,不违章:作业,做好起重机械每天的日常检查保养、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起重机械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二)拒绝违章:指挥。
(三)自觉接受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确保起重机械安全。
(五)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起重机械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
(六)做好起重机械工作记录。
(七)按时参加作业人员证件复审。
第七条、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合格证件,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二)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三)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四)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五)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六)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七)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八)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九)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十)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十一)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十二)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十三)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十四)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十五)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十六)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第八条、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及维修保养制度
由于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检查的周期分为旬、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每旬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卷筒和滑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2、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3、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4、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二)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旬的内容外还有:
1、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5、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6、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7、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8、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9、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10、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11、对齿轮进行润滑。
12、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三)每年检查与维修保养
每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主梁的变形情况。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00;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2、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3、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4、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5、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6、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第三章:燃气锅炉的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燃气锅炉的使用登记
锅炉的使用单位,在锅炉投人使用前或者投人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质监部门逐台办理登记手续。
(一)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的出厂技术文件及监检证明;
(2)锅炉安装、改造、修理技术资料及监检证明;
(3)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
(4)锅炉定期检验报告;
(5)锅炉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调控装置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条、燃气锅炉的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燃气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B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运行操作人员,但是应当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燃气锅炉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有以下制度、规程:
(一)岗位责任制,包括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运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二)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和记录的项目;
(三)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班手续;
(四)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停(备)用防锈蚀内容和要求以及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自动仪表及燃烧和辅助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六)水(介)质管理制度,明确水(介)质定时检测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防爆和防止非作业人员随意进人锅炉房的要求,保证通道畅通的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办法等;
(八)节能管理制度,符合锅炉节能管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1、燃气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岗位职责:
①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安全运行,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②严格道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上班前四小时之内和上班期间禁止喝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发现锅炉房天然气管道、阀门、各种报警设施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④司炉工在操作中必须严密监视各种仪器仪表。认真做好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及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做到安全操作,保证设备最佳运行状态。
⑤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⑥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岗位,要采取措施,正确迅速处理,井及时报告锅炉房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⑧水质化验员须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和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化验,保证锅炉给水、炉水符合标准要求,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水质化验记录。
(2)锅炉设备巡检制度
①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当班人员应两小时对锅炉设备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②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升温是否超限。
③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④检查锅炉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⑤检查水温水位,循环泵轴承运转有、无异常现象,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⑥检查锅炉房照明是否良好、电气设备有无漏电现象。
⑦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量是否正常,各项指标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⑧巡回检查路线:锅炉本体及燃烧机→安全附件→管道阀门辅机房→循环泵房→水处理及除氧补水→除氧泵→软水箱。
⑨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备运行记录内。
(3)锅炉交接班制度
①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玫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等情况。
②交班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
节,确保锅炉正常运行方可交班。
③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及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④交接人员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a。锅炉燃烧、压力、水位、温度正常。
b。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c。锅炉本身附件无异常。
d。锅炉运行记录资料、附件、工具,用具齐全。
e。锅炉房内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
a。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b。锅炉本身和附件出现异常时不交。
c。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
d交接人员不到时,不交无证司炉工。
e。锅炉压力、水位、温度、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f。交接班时,交接双方人员共同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g。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方面的指令。
h。交接者在交接记录签字后发现设备缺陷,应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燃气锅炉使用管理记录
(一)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运行记录;
(二)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汽水品质化验记录;
(三)交接班记录;
(四)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五)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检查记录;
(六)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七)锅炉停炉保养记录。
第十三条、锅炉维护保养制度
(一)主机的维护保养
1、真空热水锅炉除内置式换热器换热管内壁外,其余部分均不会结垢,故应定期对换热器管内壁进行清洗,一般是一年一次,具体视水质及使用情况而定。
2、保持锅炉内部的真空度。发现有空气露入锅炉内,应及时启动真空泵排除。如真空度经常下降应进行检漏。
3、检修或更换易损的零部件。如真空隔膜阀的隔膜、温度传感器、防爆装置上的防爆片等。
4、在严寒地区如长期停机需把换热器换热管内和锅炉内的水放干,以防管子冻裂,同时锅炉内部必须保持真空以防腐蚀。
5、检查各保护装置动作是否正常、控制箱电器是否正常、注意电气部分的防潮。
6、油过滤器必须进行定期清洗,清洗周期视油质而定,一般一月一次。
(二)燃烧器的维护保养
1、检查油泵过滤网是否已脏,启动燃烧器应无异常噪音;
2、检查控制线路有否松动、积灰;
3、检查喷嘴是否已脏,喷嘴使用一年应更换;
4、检查风机叶轮有无灰尘,运动时有无杂音;
5、检查光电管有无积碳、点火电极位置是否适当。
(三)真空泵的维护保养
1、保持泵的清洁,防止杂物进入泵内;
2、保持油位,严禁无油运行;
3、注意观察油的颜色,若泵油变脏、混浊或进入水份影响真空时,应及时更换泵油;
4、长时间不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锈;
5、若需拆除检修要由售后服务处工程师进行。
(四)运行维护保养一览表
1、每日:检查日用油箱油位、燃烧机运行状况;
2、每月:清洗油管过滤网、燃烧机油泵、燃烧机火焰探头(光电管);
3、隔月:清洗燃烧机喷油嘴;
4、每年:
①燃烧机整机保养一次,包括风机叶轮灰尘清洗;②更换燃烧机喷油嘴;
③锅炉换热器传热管清洗;
④真空度检测;
⑤真空泵油更换;
⑥烟管清洗。
5、每5年:
①更换真空压力表、真空控制器、真空阀阀片、防爆膜片、温度传感器;
②更换所有电器连线。
6、每10年:
①更换电控箱;
②传热管检查,如损坏,更换传热管。
7、停炉:若需要长时间停炉时,须打开锅炉上部换热器泄水阀,将锅炉上部换热器内水排放干净。
第四章:电梯的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电梯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领导职责
1、全面管理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严格管理。
4、监督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对电梯管理制度的实施。
5、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二)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电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组织落实电梯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的方案。
3、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负责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完成维保任务。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良隐患。
6、协助主管领导按时申请电梯定期年检。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一)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三)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进行。
(四)负责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务。
(五)严格执行正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能及时解决。
(六)实事求是填写好维修保养报表,做好记录及时呈报归档。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守则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及格,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二)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电梯的使用特性,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
(三)熟悉掌握和处理电梯紧急情况的技能。
(四)定期检查电梯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工作,运转有无异状、异响。
(五)爱护设备、保持电梯的整洁,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六)填写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落实安全制度的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体制、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四)有计划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电梯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五)积极组织紧急求援演习。
第十六条、电梯的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防止事故,确保电梯安装、维修和保养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直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二)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驾驶电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驾驶电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
4、做好轿厢、厅门门踏滑动槽和其它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工作。爱护电梯设备,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当发生事故和故障时,不乱动设备,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5、配合维修人员修理电梯时,精神集中,接受维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必须应答并复述后再操纵电梯。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一)组织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到国家电梯监督部门进行技术培训,熟悉电梯原理、性能、熟练掌握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技能,经过严格考核,取得各种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二)组织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定期到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学习并掌握电梯各项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电梯维修、电工、焊工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对持有电梯安全操作证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分析和总结维修保养工作,对新技术、新工艺展开学习和讨论,帮助维修保养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和职业道德素质。
(四)定期对电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正确指导使用电梯的操作规范和电梯发生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并经国家电梯监督部门考核后取得上岗证。
(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六)对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或送主管部门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一)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阻乘客切勿乱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二)运行中的轿厢突然停在两层楼之间,首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三)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时,应切断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四)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应保持镇静,尽快将乘客送至安全层站离去。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员使用。
(五)电梯的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切断电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器灭火。
(六)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梯并切断电源,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
(七)每年组织1、至2次摸拟紧急救援演习。
(八)演习人员必须熟知各种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九)演习中严格按照有关电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方法进行。
(十)演习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作好下一次演习准备。
第五章:叉车的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叉车相关人员的职责及守则
(一)叉车司机的叉车工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开车。
(二)熟练掌握叉车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超速开车。
(三)进出车间大门、生产现场、倒车等时速不得超过5km/h,厂区内时速不得超过20km/h。
(四)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协助生产管理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五)定期定时对所操作的车辆进行加油、润滑等保养工作。
(六)司机开车前,应检查发动机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连接处和各接头是否渗油、漏油。
(七)检查燃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及各油管接头有无漏油情况。
(八)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线有无松脱。
(九)检查轮胎气压、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适。
(十)检查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十一)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在出车前进行排除。
(十二)发动机发动后,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熄火,进行检查排除,正常后方可运行。
(十三)叉车作业前先松开制动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检查脚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检查门架的起升、倾斜动作是否正常,转向是否轻便、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
(十四)叉车行使作业时,应注意倾听有否异常声响。
(十五)叉车在厂区、车间干道上行驶,其速度应控制在工厂安全部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号。
(十六)叉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换向;严禁提升、倾斜同时操作及超载运行。
(十七)出现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十八)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十九)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1、—2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20。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当气温低于0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第二十条、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CRB机动车辆运输安全规程》等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一)厂区叉车驾驶、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2、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3、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三)行驶
1、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40cm,门架须后倾;
2、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4、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5、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6、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8、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四)装卸作业
1、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5、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6、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五)停车及注意事项
1、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2、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3、观察是否发动机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4、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第二十一条、叉车的常规检查制度
(一)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二)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三)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四)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五)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六)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七)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八)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九)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十)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第二十二条、叉车的维修保养制度
(一)新叉车累计工作每250小时保养一次,旧叉车累计工作每1、50小时保养一次。保养时,要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二)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时,由司机要及时联系车辆维修工进行处理。
(三)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车间通知车辆维修工进行处理,维修工无法处理时及时汇报至主管队领导,由主管队领导汇报至机电部主管运输负责人、副部长或部长联系外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四)叉车保养责任人(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矿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第六章:空气压缩机的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空气压缩机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该认真的把当班本岗位的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向接班者交代明白,接班者要认真检查所属设备、管道等运行情况。卫生是否清洁,如存在较严重的问题不接班,一般性的问题,交接班者可协商处理,做好记录。
(二)超过接班时间,接班者未到岗位,与值班班长联系,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岗位,否则出现的事故一切由交班者负责。
(三)设备周围及基础无积水、杂物,阴雨天气要把露天电器盖好。
(四)操作人员要懂得设备构造、原理、性能、用途,会使用、保养及排除故障。
(五)要确保各级气缸注油器正常,检查压缩机内部是否有水。
(六)坚持巡回检查制度,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及时发现设备存在故障,及时排除故障。要对压力表、各级安全阀认真检查,读数不准及时更换。
(七)巡回检查要按时拨巡检表,拨表时间前后误差不得超过5分钟。
(八)搞好节能减排,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改善岗位操作环境,杜绝跑、冒、滴、漏。
(九)消防器材白班每天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状态。
(十)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材排放整齐、擦拭干净,白班每天检查一次,确保防护用品灵敏好用。
第二十四条、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应检查曲轴箱机油是否达到油位标位,检查各部件,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风扇皮带紧度并调整合适。
(二)压力表、安全阀应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安全阀应调整在规定的压力值,防止空压机超压运行。
(三)开机时注意电机,压缩机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运转正常开机后才离开。
(四)定期排放贮气桶的油、水。停机后要切断总电源,并清洁整机。
(五)贮气桶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第七章:特种设备的定期报检制度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一)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定期检验的规定,明确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得到有效的检验并获得检验机构的审核,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电梯、锅炉、空压机、叉车及其附属的安全阀、压力表、安全保护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检工作。
(三)公司各部门、区队机械部应在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机电部提交定期检验申请,由机电部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四)公司各部门、区队机械部得到设备检验的检验机构报检后,应告知相应科队进行有关准备工作事宜,各科队必须对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进行按要求整改,确保特种设备机械符合检验标准。
(五)对于不能按期申报的机械设备,公司各部门、区队机械部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检验,对于不能进行报检的必须陈列原因,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六)公司各部门、区队机械部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配合检验机构进行设备检验。检验合格后必须取回检验报告交由部门领导审阅后保存。并把检验情况报送公司安全部门。
(七)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做到及时消除,设备需修理时,应由机电部组织人员或由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八)检验后,对出具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的特种设备,公司各部门、区队应停止使用该设备,并组织维修或保养单位进行及时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检。对需要报停、报废的,应以书面形式到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停、报废手续。
1、起重机的定期报险制度
1)起重机械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2)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
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
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
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1)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2)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3)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5)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六个月校验一次。
第八章: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由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实施。
(三)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并向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
(四)取得资格证书者,每4年进行一次复审。持证人员应填写《申请书》,并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由当地的考核发证部门负责进行。复审合格者,考核发证部门应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复审不合格者,可在2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回其资格证书;未按期复审,其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第九章: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矿业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二)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统计工作,定期清点核对档案、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完好。
(三)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时随机文件所附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定期保养作业计划、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四)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五)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和验收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查阅和借阅规定。
(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承担相关责任。
(八)《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电梯安全检验报告》等的保管工作。
第十章: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预案总测
(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矿业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三)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四)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五)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六)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七)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八)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二十九条、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炉管破裂泄漏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致扩大时,可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锅炉启动后再停炉。
严重爆管且水位无法维持,必须采取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程度。
第三十条、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第三十一条、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应急救援措施
(一)被困乘客:乘客被困,按打应急求救电话,待接通对讲后讲明被困情况及人数。
(二)接到电话后应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三)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四)若值班人员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110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110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的同意。
(五)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头晕、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六)被困者救出后,施救人员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
(七)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八)秩序维护当班领班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秩序维护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及其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哪家医院。
(九)维修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区队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机电动力部、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三)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救援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四)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
设备管理制度 2
第一条: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坚持“维护、保养、点检、预修”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集团创建一流企业的要求,根据xx煤矿选煤部的实际,设备新、人员新、工艺新的特点,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全员参与设备管理,责、利共担,充分认识设备完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使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
包括选煤部所属的.各种机电主体设备,辅助设备。
第三条:管理制度内容
车间所属设备、备件及相关物品要看管好。
1、强化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
2、保设备完好率,要合理、有预见性的安排检修。
3、发生设备事故要全力抢修并及时分析处理。
4、备品备件要及时计划,并整理相关资料。
5、检修作业时,维修、岗位密切配合,保质量、保进度。
6、现场设备要保持清洁,各车间物品摆放要整齐。
第四条:制度要求及考核内容
要求广大职工正确处理生产和设备的关系,强化设备的点检和维护保养,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事故。
1、记录不清、不完整,每次罚款100-200元。
2、因点检不到位,如地脚或连接螺栓松动、缺润滑油、三角带未及时更换、皮带撕裂、发现隐患未及时通知调度等等,造成设备损坏事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扣10-50分。
3、违章操作,误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罚款200—1000元,扣20-50分。
4、造成重、特大事故,如烧大瓦,同步机进水、进杂物导致损坏,浓缩机压耙子,或影响6、全线停车的其他设备事故,视情节严重,罚款1000—5000元,扣600分。
5、所辖区域备件及物品丢失,按价赔偿。
6、自盗行为,厂内下岗或按建管处有关规定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的仪器设备属国有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
第二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三条 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是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汇总、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2.对仪器设备占有、使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工作。3.负责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帐务管理、档案管理、维修管理、使用调剂、报废处理和投资效益考核。
4.制定仪器设备采购方案,组织采购供应。5.负责仪器设备数据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二章 仪器设备范围的界定、分类与计价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范围界定:
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2.单价在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列入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3.通用设备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一般性设备,如服务器、台式机、防火墙、软件等计算机及软件,交通工具以及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等。
4.专用设备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业用途的设备,如学校的教学仪器、科研单位的科研设备、医院的医疗器械等。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自制、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均应计价列入资产帐。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分类,以20xx年教育部编制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885-20xx《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为准,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按此分类编号、入帐、建卡。第七条 仪器设备的计价 1.计价
(1)建造、购入、调拨和捐赠的仪器设备,分别按造价、购价、调拨价、捐赠价入帐。
(2)自制的仪器设备,按加工费、材料费的总价入帐。(3)仪器设备的运杂费和一次性安装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内。
(4)仪器设备价值不明且无法查明其原因的,可依据实际情况估价入帐。(5)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及社控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内。2.仪器设备价值的增减变动
仪器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减其原值:
(1)原有的仪器设备,因加工改造而增加附(部)件数量、使用功能或提高质量时,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坏或拆除其原有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3)仪器设备的维护或修理,不管开支多少,均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仪器设备”原值的增减,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仪器设备管理科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计财处调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与购置
仪器设备的购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经费主管部门按照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需要,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经费预算。仪器设备需求单位于每年年底向经费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提报下一所需购置仪器设备经费预算。学校仪器设备经费来源包括:国拨经费(教学、科研、专项等)、自筹经费(捐赠和各种基金)、自有资金等。第九条 计划管理 1.计划编制
由资产主管部门根据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汇总、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2.计划审批
利用预算经费、专项经费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经费主管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审批。
无论利用何种经费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单位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经费主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呈报主管校长审批。3.计划的调整与变更
由于计划提报单位任务变更或预测不准确,仪器设备规格、型号需作变动时,应及时按原报批程序办理购置计划的增减、调整手续。计划提报单位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采购供应部门已按计划订货或进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提报购置计划部门或单位负责。
4.自制仪器设备应填写《山东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登记表》,经审批后施工。完工后由三人以上专家验收,核实经费开支,建立固定资产帐目。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购置
仪器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成采购小组,按照批准的购置计划进行市场调研,制定采购方案,按照《山东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正确选择生产厂家与供货单位,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四章 仪器设备的验收与维护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验收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供应单位会同使用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帐簿,并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索赔或退换。贵重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进口仪器设备必须按外贸、商检部门有关规定在索赔期内办理验收手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索赔或退换。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1.应加强仪器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对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测、保养工作。
2.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2)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做好检修记录;(3)对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
3.财务部门每年应划拨一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维护及保养经费。其额度可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按仪器设备造价的0.5%~1%提取,由仪器设备管理部门支配。
第五章 仪器设备的帐、物管理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仪器设备管理负有监督职责,对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仪器设备有权重新调配使用。专业调整、教学科研任务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对仪器设备进行统一调配。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对不遵守规定,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贵重仪器设备,应建立管理档案,进行使用效益考核。未经专门培训的人员不准进行贵重仪器设备操作。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在业务上接受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学校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事先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20xx年教育部编制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885-20xx《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仪器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仪器设备明细帐卡。财务部门应根据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记帐凭证办理报销手续,并按一级分类要求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十六条 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按有关规定,通过租赁、对外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仪器设备的有偿使用活动。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定期对账,保证帐帐相符。仪器设备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应保持帐物相符。
第十八条 受赠仪器设备参照《山东大学受赠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进口仪器设备按照《山东大学进口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仪器设备的变更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的变更,系指仪器设备的校内外调拨、出售、报损、报废、报失、改造等。仪器设备的变更必须按资产计划审批权限严格审批。
第二十一条 仪器设备因使用年久或任务变更导致校内不能使用以及因设备更新而闲置的,可以对外调拨。调拨手续由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办理。若无偿调拨,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二条 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处置仪器设备,按照《山东大学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办法》执行。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填写《山东大学仪器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按照《山东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要迅速报告主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查清原因,填写损坏、丢失报表,办理清帐手续。
因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保管不善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被盗、遗失的,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并给予适当处分。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不报告者,除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如确需拆改,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拆改的仪器设备按原价注销,改装后重新计价入帐。经批准报废、报损、多余积压的仪器设备均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回收、调剂、处理,其残值上交学校财务,列专户管理使用。
第七章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重视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培养工作。各单位应配备仪器设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应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仪器设备管理科备案,因工作需要调整变动时,应先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变动情况书面通知仪器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资产管理部门要经常组织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以及检查评比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管理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第八章 其他
设备管理制度 4
(1)负责使用、保管及保养各种清洁设备。
(2)任何机器、工具的`外借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私自借出。
(3)使用后的机器要及时清洁并按照正规的保养程序进行保养。
(4)任何机器、工具使用后要放回原处,不得乱放一但丢失照价赔偿。
(5)定期对机器和使用工具进行清点。
设备管理制度 5
一、所有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贴上保养卡,把设施管理落实到具体人身上,指定专人使用和保养,其他人不得随便开启使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盲目操作而造成的损坏。
二、定时进行养护,各部位应制定有关机器设备的`保养计划。每日的清洁保养要求在营业结束前进行,管理人员随时检查;每日每周每月按规定清洁保养,定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保证计划实施。
三、定位:机器设备要确定位置地点,不得随意移动,以避免频繁搬动而造成损坏,同时也便于检查管理。
四、制定出使用保养方法,在使用前,应由专人或生产厂家负责培训操作使用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要避免不当或不正确的使用保养方法造成的损坏。
设备管理制度 6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项目部的施工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质量安全科和物资装备科两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事,各科室、中队(包含协作队伍自有设备,参照此本管理制度管理自有设备)、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项目部主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主任的岗位职责: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项目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项目部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或协作队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着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设备管理制度 7
1.重点及关键设备是企业设备中的关键,是完成生产任务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对设备的使用有特殊要求。
2.严格执行凭证操作。操作工人须选择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生产工人,由车间提名,报设备科审核。
3.设备润滑必须严格实行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如采用代用油和新品种润滑剂时必须经设备科润滑技术员同意,油质经化验合格方准试用。
4.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拆卸部件,以免影响精度和性能,擦拭材料按说明书规定,不得随意代用。
5.操作工人要认真操作,精心维护。发生事故,立即停车保持现场,逐级上报。
6.关键设备实行定期精检、精调制度。
7.具有恒温要求的精密机床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免影响机床的精度性能。
8.重点及关键设备的操作人员其奖惩与一般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区别。一般在同等情况下,奖金额可比一般设备高20%左右,而惩罚额则高40%左右。
设备管理制度 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XXXXXXXXX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电厂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
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7.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h。
7.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
8.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设备管理制度 9
1、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认真准确抄录各种仪表读数。
3、正确执行双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4、发生事故时应按电气负责人命令处理,并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经过,记录于运行日志。
5、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6、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7、高压巡视检查制
8、有人值班的配电站,每班巡视检查四次即:
白班:10:00;15:00
晚班:20:00;22:00
早班:2:00;5:00
9、无人值班配变站每日巡视检查两次10:00;15:00
10、车间配变站每日巡视一次10:00
11、电气负责人每月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
12、班、站长每月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13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视。
14、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薄上。
1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打开网门,不准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出配电室随手将门锁好。
16、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名单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设备管理制度 10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帐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帐物要相符。
二、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四、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或专柜要有可靠平安的防范措施。
五、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旅行登记手续,并认真验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教学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
六、实验市,应认真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参加,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帐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需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七、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国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八、对因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九、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要保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保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设备管理制度 11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方法》举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需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具体讨论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常常检查其运行状况。
3、新设备安装必需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根据平安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举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举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举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普通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样才算合格,特别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举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举行调实验收。
设备管理制度 12
一、新设备到矿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必须经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员检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带有“MA”标志和防爆标志,并悬挂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作为检修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入库或投入井下使用。
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缺少任何一种证件或标志,对供应部门罚款100元/台,机电运输科有权拒绝领用,并立即退货。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组,需对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进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供应部门退换。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库前,由防爆检查组再次对防爆电气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防爆性能没有受到破坏要及时粘贴上防爆合格证,并标清检验日期及检查人编号。使用单位在领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有权对已贴上防爆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再次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现象,可以拒绝领用,并对责任防爆检查员按20元/台罚款。
三、防爆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必须有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井口把钩工凭煤安标志和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准许入井;无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设备入井,发现一次罚井口把钩工20元,罚责任单位100元。
四、各单位因工程结束或更换工作场所时,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一起进行移交,机电运输科会同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列出明细,3日内办理移交转帐手续。否则,3日以上对责任单位每台每件每日罚款10元。由于自然灾害、埋压损失的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经机电运输科验证报矿系统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帐处理。
五、各单位损坏、闲置及工程结束后的五小电器,应及时交设备库销帐,设备库对五小电器每月进行清点核对一次,对帐物不符的单位按其原值的50%赔偿后,再做销帐处理。
六、出现失爆的,各责任单位要当班处理,对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不接受整改通知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队长罚款100元;不按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七、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对于检查出失爆的,按下列情况分别给予罚款。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留矿试用3个月,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缺密封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
6、观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防爆面的紧固螺栓以及螺旋式喇叭嘴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螺旋式喇叭嘴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2、开关及五小电器表面、配件生锈的'。
3、井下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
4、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5、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
6、矿灯出现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7、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腔通气的。
8、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9、隔爆面有大于0.5mm 深伤痕,其长度大于结合面宽度2/3以上的。
10、电缆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11、电机接线盒盒盖上反的。
12、在用的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金属垫圈的。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者(小线嘴大于1mm者)。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15、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16、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17、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8、防爆电气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防爆电气设备 内部私自增设零部件,改变其防爆性能的。
19、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0、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不合格或材质非钢板的。
21、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2、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23、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
24、喇叭嘴亲嘴的。
25、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
26、螺旋式线嘴拧进小于5扣,压叠式线嘴手能晃动的。
27、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8、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
29、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压板松,手能轻易把电缆拉出来或晃动的。
30、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有油漆的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的不为失爆)。
31、高沼工作面低爆开关9#线、4#线接地的。
32、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3、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超过喇叭盒2/3或电缆胶裂纹芯线相对活动的。
34、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5、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6、电气设备闲置喇叭嘴内挡板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的。
37、电气设备喇叭嘴内密封圈没有压到位的或压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4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电工带电作业。
2、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各种安全闭锁装置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4、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照明综合保护、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
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6、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
7、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有专项措施除外)。或临时作业地点电缆不防护或防护不合格。
8、停电作业时,不检查瓦斯、不验电、不放电、不按规定打接地线。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50元。
1、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
2、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
3、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没有保护接地。
4、各种开关的保护整定值大于规定值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30元。
1、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2、密封圈内外径切割不规范(呈锯齿状、平面状)。
3、电缆护套进入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4、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 个扣距)。
5、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
6、开关架丢失、回收时无开关架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接地系统不合格。
2、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一台不完好的。
3、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4、接线工艺差、接线室卫生差的。
5、缺少危险标志牌或隔电板的。
6、开关不上架、开关架损坏或开关架与开关不符的,同一处两台以上小件不集中上板的。
7、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
1、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检验合格证的。
2、不按规定进行漏电试验的。
3、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5、各种标志牌、铭牌标注不清、不全的或与实际不符的。
6、接地装置、开关架、小件板、电缆钩不及时回收的。
出现上述情况,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按通知要求整改的,可对所属或责任单位每天进行一次处罚。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 13
一、办理工作票时一定按照谁停电谁送电,一人办停送电工作票的原则。(如工作票丢失,必须由工段负责人或工段以上负责人签发送电通知放可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严禁带负荷停电。
二、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许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办票停电。高压设备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必须按规定填写高压工作票,要将主回路上的'高压真空断路器,小车摇出断开,挂警示牌,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低压断电时,需拉出主回路低压抽屉柜并挂警示牌。电容器必须接地放电,确认设备无电后方可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电器工作人员必须正确着装安全保护用品方可开始作业。
五、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机械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由办停电票者检查无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填写送电工作票送电。
六、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
七、停送高压电作业时,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员监护。
八、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设备管理制度 14
为保持设备状态的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一、设备管理责任
1、公司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管理、使用、运行、保养、日常维修等。
2、主要职责
1)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负责实施对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公 司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各类设备要铭牌编号。
3)定期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生产车间设备管理的有关记录(原 始资料)是否完整;按年度考核各设备的完好率。
4)负责设备大修的验收工作;负责较大设备事故的处理;负责报废设备的鉴定工作。
5)对使用者是否遵照本规定使用和维护设备进行监督。对各工段设 备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过程管理、监督。
3、设备使用者主要职责
1)认真履行公司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合理调配、使用所辖的生产设备,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保养 维修,确保机械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企业标准要求。
3)负责日常工作环境的控制和管理。
二、设备的使用
1、设备使用程序
1)新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要进行技术教育:必须经过对设备的结 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与基 本功的培训。
2)新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教育由?负责;车间教育 由生产部负责;工段教育由工段长负责。
3)持证上岗:经过相应技术训练的操作工人,要进行技术知识和使 用维护知识的考试,合格者获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特殊设备 的操作工在经技术培训之后,具有独立的上岗能力者,通过考核发给 上岗证。
2、凭证操作设备
1)设备操作证是准许操作工人独立使用设备的证明文件,是生产设 备的操作工人通过技术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 取得的。凭证操作是保证正确使用设备的基本要求。技术熟练的工人 经教育培训后确有多种技能者,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多种设备的操作证。
2)车间的公用设备不发操作证,但必须指定维护人员,落实保管维 护责任,并认定名单报送人行部。
3)公司人行部负责监督操作员工是否持证上岗。
3、定人定机制度
1)使用设备应严格岗位责任,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正确使用设 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定人定机名单由生产部提出,报人行部备案。 定人定机名单审批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时应按上述规定程序 进行。
2)多人操作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指定负责人,负责建立《交接班纪 录》,保证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责任明确。
4、设备使用相关要求
1)操作者应负责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其他人操作使用。
2)严格贯彻操作维护规程和工艺规程,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及不正确的操作方法。
3)设备操作工人要配合维修工人修理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按计划交修设备。
4)操作者应先学习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传动 原理,弄懂加工工艺和工装器具,正确使用设备。
5)学习和执行设备维护、润滑规定,上班加油,下班清扫,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完好。
6)了解自己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易损零部件,熟悉日常点检、 的项目、标准和方法,并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
7)熟悉所用设备特点,懂得拆装注意事项及鉴别设备正常与异常现 象,会作一般调整的简单故障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并协同维修人员进行排除。
8)有权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
9)设备运行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应经常注意各部位有 无异音、异味、发热和震动,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自己不能排 除的,应报主管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由维修工排除。
10)发生设备事故时,应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及时向主管报告,等 候处理。分析事故时应如实说明经过。对违反操作规程等主观原因所 造成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11)遵守交接制度。
12)管好工具、设备附件,不得丢失。
5、设备缺陷的处理
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不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6、设备薄弱环节管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统计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提出改进方案,设备薄弱环
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三、操作规程制定及内容要求
1、公司所有在用的设备均需具有完整的`使用、维修、维护与保养规程。
2、若遇新工艺或技术需改变原有规程时,需在改变工艺或技术前半月,出台新的规程。
3、对于新购进的设备,应在使用前制订完整的规程并对相关人员做培训。
4、在使用中发现原有规程不完善时,生产部应立即进行情况核实,如需更改的必须进行合理的修改。
5、原则上不允许设备“带病”工作,当设备出现严重缺陷而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需采取可靠的措施并制定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待修复后,此规程作废。
6、规程内容包括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
2)操作设备的步骤。
3)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4)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5)设备运行中简单的故障的排除。
6)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
四、设备交接使用规定
设备管理制度 15
为保证我校多媒体电脑及其附属设备(以下简称电脑)能正常使用,为保证网络通信的畅通,特制定相关条例和制度如下。
一、各处室、各办公室和教室(以下简称各室)使用电脑者即是电脑管理员,负责电脑的保管与维护。如果是多人共用,则应推举一人作为具体的管理员(注意一台电脑一个管理员)。校教辅处会把电脑登记在管理员名下,包括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等。电脑配件的更换、维修和保管(寒暑假期间将电脑交回教辅处,由教辅处统一保管)由管理员与教辅处联系。
二、为便于管理,所有电脑及其附属设备都将按照门牌号和日期进行编号贴标签,并注册登记,请电脑使用者主动登记。更换维修时都要有编号。(编号被损坏的,视为没有编号,应及时重新粘贴)
三、各室人员变动时,各室的电脑不能随人变动(绝对禁止)。各室人员变动时,电脑管理员需将电脑交回教辅处,并在教辅处登记。
四、为了避免网络IP地址相互冲突,禁止更改统一分配的IP地址。
五、管理员应要妥善保管、维护好计算机。做好计算机的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场、防暴晒等工作。要定期做好显示器、键盘、鼠标的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保持电脑及其附属设备周边有足够的`空间散热。
六、教师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的关闭电源。下班关闭计算机,停止计算机的运行后,必须切断电脑所有电源,才能离开。强雷电天气时禁止使用电脑,并要及时关闭电源。
七、机箱后贴有封条,机器的硬件设备均已正确连接到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撕封条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
八、电脑设备属于学校财产,教师只拥有该电脑使用权,不得擅自借出或挪作它用。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带出学校、
九、微机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教辅处。
设备管理制度 16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设备管理制度 17
1.目的
确保住户生活用水、大厦消防用水的正常供应
2.适用范围
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范围内所有的'水泵设备和水泵房
3.水泵操作
3.1开泵前检查水箱存水状况,进水阀是否打开
3.2打开水箱出水阀,往泵内注水,排尽泵内空气
3.3电机与水泵联轴器要双手能转动,如有卡阻现象,则需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投入使用
3.4水泵引水加满后,启动水泵运转,慢开启出水阀门,检查水压力是否正常
3.5水泵正常运转时,应注意观察水泵系统仪表读数、轴承发热情况,调整填料滴水,水泵振动和杂音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6水泵停止运行前,应先关闭出水阀门,然后按停止开关,停止供水
4.水泵维护与保养
4.1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大于80℃(轴承温升不大于40℃)
4.2填料处漏水应保持少量均匀
4.3轴承油位应保持在正常位置,不能过高或过低,过低时应及时补充
4.4如环境温度低于0℃,结冰时应将泵内水放出,以免冻裂
4.5长期停止使用设备,应将泵拆卸清洗上油,包装保管
5.水泵房管理
5.1值班人员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
5.2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表指示。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洒泵、潜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5.3生活水泵规定每星期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每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确保消防泵在事故状态下能正常起动。
5.4泵房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5.5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5.6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5.7保证水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设备管理制度 18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到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的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根据车间需求,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办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设备使用中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转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信任。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⑴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⑵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⑶设备要定期维护,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态良好。
⑷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⑸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打扫好。
五、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⑴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⑵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正常磨损后达不到gmp要求
⑶设备发生操作以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⑷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⑸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生产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一脚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⑴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⑵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六、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及早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负责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设备管理制度 19
一、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所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均属公司为支持各部门日常工作而配备,员工应爱护公司各种办公设备,定期维护和清洁,保持机器运转正常,并严格履行本规定中所述条款:
1、本制度所指的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ups电源、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空调、办公桌、椅、饮水机等;
2、所有办公设备均由办公室网络管理员登记《办公设备设施明细账》,并指定相关部门专人负责;
3、各部门后勤人员负责组织本部门所有员工对本人所使用设备每月25日前统一进行全面维护一次,包括设备清洁、系统维护、杀毒升级、安全检查、资料备份等,如不按规定维护者,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维修费用;
4、办公用电脑及相关设备为方便办公而设置,任何时间均不准浏览无关网站、聊天,不准打电脑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5、操作计算机时不准吸烟,保持操作键盘的清洁、干净,饮水时远离计算机;
6、部门经理负责督导员工进行设备安全防范,要求每台电脑必须设置密码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使用者不得私自进行电脑操作。若发现未经本人许可,操作他人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正常工作的,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损失情况赔偿;
7、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承担责任,非特别理由并经领导批准不准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设备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承担;
8、公司全体员工要爱护并主动维护公司各类办公设备,凡发现故意损坏公司办公室设备的,除按规定处罚外,由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9、凡各部门更新或新增电脑、电脑附件等办公设备,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电脑及相关设备,则视为个人行为,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10、员工离职时,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其与本部门人员提前做好办公设备移交工作。
11、为维护公司安全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成本控制,杜绝无谓浪费,特对办公设备做以下规范:
1)电脑、复印件、传真机等办公机具待机时间规范
各部门应尽力减少各种办公机具待机时间,人离开电脑超过10分钟以上的,需关闭显示器电源;离开电脑超过半个小时的,需关闭主机或将电脑转入休眠状态。中午、下午下班时,所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中午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关闭电脑主机,饮水机)等需关闭。对于未按规定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办公机具的,每人次罚款10元。
2)照明灯具开关规定
白天室内能见度达到正常办公需要时,请关闭照明灯具。每天中午、下午下班时,室内有人工作需要加班除外,需将室内照明灯关闭。未按规定关闭照明灯的,每房间/次罚款10-30元(按照房间大小计算,每小间10元)。
3)空调开关规定
夏季室温高于26℃,冬季室温低于15℃时,方可开启空调。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下班后(加班除外)须关闭空调。未按规定使用空调者,每次罚款20元;未按规定关闭空调者,每次罚款50元。
4)公司内部(含各科室,生产车间,会议室,传达室,员工宿舍,浴室,卫生间,走廊等)严禁使用各类如电磁炉,电饭煲,电暖气,电热水器等私备电器(员工宿舍居住人员可到传达室打热水),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同时承担全部责任。在公司居住员工违规,除上述处罚外,同时取消其在公司居住资格;
5)自来水使用规定:
全体员工请节约使用水资源,洗手或洗碗时,请将水流开至适中,离开时,随手关闭水龙头。使用后不关闭水龙头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以上规范的执行由公司办公室组织随机检查结果为准,对于有明确责任人的办公机具违规使用,以责任人为处罚对象;对于各区域公共机具的违规使用,对所属房间的负责人处罚。
二、办公网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设备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正常使用,提供良好的网络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数据中心负责网络核心设备、汇聚设备及防火墙等设备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同时,负责网络接入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及设备间的管理;
2、在每个工作日开始工作时及下班前检查所有网络设备的工作状态,如遇问题应及时解决;
3、对发生的网络设备故障及时排除解决,对不能解决的故障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报有关单位维修,同时对故障发生的原因、现象及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记录;
4、对网络硬件设备的'增加、调换、更新等,必须作好详细的记录;
5、对网络设备配置的改动需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在实施配置更改前必须作好配置的备份,进行修改时必须作好详细的记录;
6、严禁带电插拔网络设备及其配件等;
7、每月对网络设备间及网络设备进行整理和清洁工作;
8、认真保管设备间及设备机柜钥匙,不得随意外借;所有设备间及机柜的钥匙留办公室一套备份。
设备管理制度 20
1 热介质温度高于150℃时应先进行热量回收,再用间接循环水冷却;输送热介质温度大于135℃的机械设备不得采用水冷却。
2 水冷器冷却水流速应在0.5米/秒以上,冷却水出口水温不应大于50℃,冷却器的进出口温差应在8~10℃,不应低于6℃,对工艺有特殊需要的,如在冷却水出口水温需要超过50℃以上水冷器,应提高流速,并报设备处备案。
3 要建立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水冷设备的工艺参数、介质名称和性质、材质、规格、型号、安装和更新年份等。各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由各装置填报,设备处汇总后发有关各部。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每周期更新一次,由各部在大修后二个月内报设备处。
4 凡主要装置的关键水冷器,循环水侧均应设置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计和取样阀。
5 对于介质侧压力大于循环水压力的水冷器,尤其是油冷器、氨冷器,循环水进出口管线上均应设有取样口。
6 各装置的循环水回水管总管上必须设有取样口;在循环水的进、回水总管上均应设置温度、压力表。
7 应加强水冷器的运行管理,要建立水冷器物料泄漏台帐;并建立水冷器内漏的.考核制度,逐步提高查漏技术。对已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或堵管数过多的水冷换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新或改造。
8 要加强对水冷器进行腐蚀结垢状况检查,装置大检修一个月前由各装置提出需检查的水冷器清单(不低于25%,并有代表性),报设备处审批汇总后下达给化验中心。化验中心负责垢样的采样与分析,并于系统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各部。负责对水冷器的检查、拍照,并于系统开工后二个月内完成水冷器检查总结,报设备处。
9 水冷器清洗、检修后,需对管程、壳程分别试压,试压合格后方可投用。由使用单位和设备处负责监督验收检修质量。
10 所有材质的水冷器水侧都必须进行清洗预膜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 21
一、 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该做统一的标识,分为大中小三类。
2.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三、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赁”。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四、机械设备租赁
1.项目经理部租赁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赁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赁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五、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六、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照标准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并做记录。
2.施工设备维修计划由项目经理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进行记录。
七、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施工设备都应该尽快入库,然后根据状态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八、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设备管理制度 22
一、总则
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是设备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与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机器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的一项有效措施。
二、润滑管理的组织
在设备管理负责人的指导下,建立由设备管理部门、工段、班组构成的三级管理系统。
三、润滑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1、设备管理部门润滑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⑴、制订设备润滑工作的各项制度,并负责润滑技术和业务指导,深入现场检查、监督。
⑵、编制各类设备润滑卡片、图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⑶、贯彻实施润滑的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和定人五定工作。
⑷、制订油耗定额,按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年、季、月需要的润滑油料计划,并按期统计实际消耗数量。
⑸、编制设备油箱和润滑站的年、季、月清洗换油和检修计划。
⑹、组织废油回收及再生工作。
⑺、检查润滑油的使用和审查后质量的化验结果。
⑻、检查润滑用具的合理使用,总结和推广设备润滑的先进经验,并提出润滑工作的奖罚意见。
2、工段设备润滑管理的内容和职责
⑴、工段段长负责本工段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对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⑵、建立健全“五定”润滑工作制度。
⑶、管理本工段润滑油(脂)的领用发放,加油状况,换油回收的管理工作。
⑷、结合循检制度,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和记录。
⑸、负责审核编制本工段年、季、月设备用油、换油计划,每月统计润滑油(脂)消耗情况,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⑹、负责本工段岗位人员的润滑技术培训。
⑺、协同设备管理部门处理润滑技术问题,推广应用润滑新技术。
3、岗位工人润滑工作职责
⑴、按照“五定”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设备润滑工作。
⑵、勤检查、勤巡视,发现润滑设备有异常情况或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⑶、保持润滑设备、器具和润油油嘴以及润滑油脂干净清洁,不混乱油脂牌号。
⑷、按润滑卡的规定,按时加换油脂,清洗油箱并做好记录,每张卡用完后,交回工段保管。
⑸、根据润滑卡的实际消耗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交工段审核并送设备管理部门备查。
四、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内容
1、定人: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规定什么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由操作工人负责加油,什么部位由润滑工人负责加油、换油。
2、定点:根据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的位置及数量,进行加油、换油。
3、定质:根据设备说明书和具体情况定润滑油品。
4、定量: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用油的原则规定油箱换油和各润滑点每班用油的`定额。
5、定期:按照润滑卡或图表规定的时间进行加油、添油和换油周期进行清洗换油。
五、润滑卡片的编制
1、润滑卡片是组织设备润滑的基本文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2、润滑卡片是设备润滑的档案资料,它包括设备的换油部位、润滑油脂的名称及牌号、消耗定额、换油周期等。
六、润滑油脂的管理
1、各车间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润滑油脂的统一管理,做好领用发放工作。
2、润滑油脂要分类、分牌号设置明显标牌,放置合理,严格控制混乱油脂牌号和类别。
七、废油的回收和再生
1、为了节约润滑油脂,各用油单位要积极做好废油的回收。
2、各车间在清洗换油时,应将旧油、废油送往供应部门进行回收。
3、不同种类的废油应分别回收保管,不能混在一起。
4、高级的废润滑油和专用油品应单独回收。
5、储存废油的油桶应当加盖,防止灰砂及水混入油内。
6、废油的回收,库房应作好原始记录。
7、再生油经化验合格后,应按照新油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八、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生产厂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
设备管理制度 23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管理制度 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所有入侵检测及相关设备管理和运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
第三条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任命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系统管理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程;
负责入侵检测系统的管理、更新和事件库备份、升级;
负责对入侵检测系统发现的恶意攻击行为进行跟踪处理;
根据网络实际情况正确配置入侵检测策略,充分利用入侵检测系统的处理能力;
密切注意最新网络攻击行为的发生、发展情况,关注和追踪业界公布的攻击事件;
遵守入侵检测设备各项管理规范。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五条 只有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才具有修改入侵检测设备策略配置、分析的权限。
第六条 为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设置口令。不能使用缺省口令,确保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口令不同。
第七条 入侵检测设备口令长度应采用8位以上,由非纯数字或字母组成,并定期更换,不能使用容易猜解的.口令。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八条 入侵检测设备部署位置的环境要求如下:
入侵检测系统的部署位置应能正确检测到被保护网络的数据流量,并能抓取含有足够信息的ip包,如:mac地址、ip地址等;
系统管理员应根据具体的网络情况为入侵检测系统选择、配置适当的检测策略,充分利用系统的能力;
入侵检测系统应尽量与防火墙联动,充分发挥系统的潜力。
第九条 入侵检测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如下:
每月定期安装、更新厂家发布的入侵检测设备补丁程序(包括事件库),及时修补入侵检测操作系统的漏洞。
一周内至少审计一次日志报表。
一个月内至少重新启动一次入侵检测设备。
第十条 入侵检测设备安全规则设置、更改的授权、审批依据《入侵检测设备配置变更审批表》(参见附表2)进行。入侵检测设备安全规则的设置、更改,应该得到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入侵检测设备配置操作规程要求如下:
根据需要记录当前网络环境,定义入侵检测接口;
安装引擎(包括事件库)和终端网管软件;
定义入侵检测系统要保护的网络对象(网络或主机);
定义检测策略,阻断级别和事件报警;
备份配置,安装到网络当中;
定义管理员清单和管理权限;
模拟攻击,测试入侵检测系统性能,做好网管资料。
第十二条 系统管理员注意软件以及事件库的变更情况,确保使用当前有效的软件以及事件库,定期做好入侵检测系统的配置的备份工作,以保证系统出现故障后能正常恢复原有性能。
第十三条 入侵检测设备运行状况的监视和记录要求如下: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入侵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查看系统日志,对异常情况的发生,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填写《入侵检测记录单》(附表1);
对入侵检测设备的cpu和内存利用率、报警次数等进行均时监测、跟踪工作,每周形成报表。
第十四条 入侵检测设备安全事件处理和报告。当入侵检测设备出现告警或工作不正常,已经引起网络拥塞或网络瘫痪等重大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程序,对网络进行紧急处理,堵塞攻击入口,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并追查攻击来源,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 对涉及特殊网络对象进行检测和紧急事件发生的处理。要有针对性的把有关领导的主机、信息发布类型的主机(如web,mail系统)、重要数据类型的主机(如财务,oa系统)作为受重点保护的对象,综合防火墙日志和漏洞扫描日志分析其安全性,一旦出现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海南电网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新的修改版本颁布后,本规定自行终止
设备管理制度 25
一、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2、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设备维护的要点
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⑴、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正面是责任者姓名,反面是维护保养者姓名。
⑵、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操作设备。
⑶、开车前要仔细检查设备的必检部位,如螺栓、油位、各种仪表等,然后空负荷试车,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并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⑷、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⑸、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⑹、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2、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⑴、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⑵、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正面填写责任者姓名,反面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⑶、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维修部门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循回检查包修。
⑷、维修部门应根据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三、设备维护保养的标准
1、设备本体及周围清洁、整齐,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2、设备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并贯彻五定(定点、定人、定时、定质、定量)原则。
3、设备各部位连接紧固,状态良好。基础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销子齐全无缺,紧固无松动现象。
4、安全防护装置及各种仪器仪表维护保管好,完整齐全,准确可靠。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采购、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工段车间和设备管理部门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2、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⑴、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⑵、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⑶、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⑷、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内容、标准、时间、人员及处理结果)。
⑸、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⑹、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
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4、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技术资料室复制两份,原资料归公司资料室,复制资料一份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5、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轴承、解决主要的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6、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五、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生产技术部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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