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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4 09:27:0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劳保用品的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装、短袖衫和夹克衫等)、雨鞋、绝缘鞋等。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工号牌不得涂改。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1年),工号牌损坏或丢失,须到办公室交费补办。

  四、发放劳保用品时,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员工离职时,所有劳保用品须洗净退还中心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服为中心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以下次更换时间为准)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赔偿;使用期满后由中心收回。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人资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人资行政部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人资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人资行政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财务收集各需要部门班组提供月计划需求起草采购汇总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为规范集团各单位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是用来保障员工在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安全或保持工作现场清洁的用品。

  二、各单位应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发放劳保用品。

  三、对于同类岗位工作的在编员工与非在编员工,各单位应发放、使用同一范围及类别的劳保用品。

  四、各单位必须在集团所批准的劳保用品预算额度内合理安排、发放各类劳保用品。

  五、各单位发放各类劳保用品时,必须发放实物,禁止发放现金或代币券等。

  六、一般情况下,工作服使用年限为2年;管理人员的工作服(如西服)使用年限为3年或以上。

  七、对于离岗的员工,各单位必须在该员工完成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退还手续后,方可为其结算工资、办理相应离岗手续。

  八、集团各级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及工作服,节约使用,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九、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保用品管理细则。明确本单位各级岗位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范围,明确本单位劳保用品发放、领用与管理等各项具体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1. 建立制度:制定详细、全面的劳保用品领用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

  2. 信息化管理:引入erp系统,实现领用流程自动化,提升管理效率。

  3. 定期审计: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激励机制:设置合理奖惩制度,鼓励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劳保用品。

  5. 反馈机制:建立员工反馈渠道,了解实际需求,持续优化制度。

  6.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新法规,定期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办〔20xx〕18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配备的必需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或价值较低(单价在20xx元以内)、容易损坏、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给职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规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从事多种作业时,按高工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中未列入的工种、新派生的工种由安质部比照相邻工种标准制订发放标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

  1、项目物资部是劳动防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公司物资部门采购、发放、统计。

  2、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提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

  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劳务用品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授权采购的,必须在签署销售准入证的单位内货比三家,询质比价,选择有资质、符合国家及企业产品标准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授权采购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授权采购的劳保用品实行会签制度,由物资部门签订采购合同,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会签评审后实施。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验收管理

  安质部要与物资部共同负责劳保用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毒用具等应按规定时间定期检验、鉴定,及时更换、报废。项目安质部、物资部和架子队安全员、材料员负责对班组自带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于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的班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报项目部经理。第九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

  项目部采取全员定期、按期发放职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即全员统一规定时间发放,到周期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发放。以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发放计划时间为准。对于特种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物资部门按标准进行发放,出现报废时由安质部提出需用计划,使用人凭需用计划表到物资部门领取。物资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和职工个人使用卡片,员工在调动时,该卡片应随即调转新单位。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帐,以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案。第十条、劳保用品的结算管理

  劳保用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即物资部门凭公司内部的发(领)料单或发票点收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部本部人员的费用列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架子队人员的费用列入架子队安全生产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项目部擅自采购的防护用品和未经安质部签认的,财务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特种劳保用品的报废管理

  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鉴定、报废管理,物资部门负责收回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计划

  低值易耗品实行购买前申请制度。项目部各部门和架子队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预计单价、金额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采购

  低值易耗品实行无库存管理,由办公室依据批准的需用计划负责实施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要到正规商家、厂家或批发市场,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严禁采购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结算

  低值易耗品采购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办理实物验收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及细目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项目部本部部门的费用列入项目

  部科目,架子队的费用列入架子队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第十六条、办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门。办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发、保管台账及卡片,各使用部门要建立保管卡片并进行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保管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项目部、退养、退休时,应将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保管人应自觉爱护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报办公室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维修;因本人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当事人按照核定的价格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届满或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销(赔偿)单”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组织物资管理小组确认,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予以注销。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劳保用品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通过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进行规范,以达到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病发生的目标。

  内容概述:

  1、劳保用品的种类与标准:明确各类工种所需劳保用品的种类、规格和质量标准。

  2、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标准及验收程序。

  3、发放与领用:制定劳保用品的领取、登记和更换制度。

  4、使用与维护: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劳保用品,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周期。

  5、培训教育:组织员工进行劳保用品使用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6、库存管理:保持合理库存,防止过度积压或短缺。

  7、报废处理:设定劳保用品的报废标准和处理方式。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1. 设立专职部门或人员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定期评估和更新劳保用品清单,适应技术和环境变化,满足新的安全需求。

  3. 建立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供应稳定,质量可靠。

  4. 加强内部沟通,通过公告、会议等方式,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5. 实施匿名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6.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检验劳保用品的实际效果。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8

  1. 制定详细的劳保用品清单,明确各岗位的配备标准。

  2. 采购部门应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保证用品质量,并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

  3. 建立领用登记制度,记录员工领用时间、数量,以便追踪管理。

  4. 设置专门的存储区域,保持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5. 定期进行劳保用品的`检查,发现破损或过期及时替换。

  6. 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增强安全意识。

  7. 设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用品质量问题,及时改进。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1. 制定详细清单:建立全面的劳保用品清单,涵盖所有必要的`防护设备,更新维护及时。

  2.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 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巡查使用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 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反馈使用体验,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

  5. 记录与存档:保存所有发放、使用、检查和更换的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

  一、各栋号工程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其材料员按计划购买。具体发放标准由项目经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并认真实施。

  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购买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推荐或合格产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影响工人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否则、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在特殊和剧毒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用品及保健补贴,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四、在一般环境中,作业的各工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足够数量、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公司工会和安全科、技术科,将定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质量,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1. 保障员工安全:劳保用品是预防工伤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正确使用能有效减少职业伤害。

  2.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 提升生产效率:健康的员工能更好地投入工作,降低因伤病造成的停工时间。

  4. 塑造企业形象:良好的'劳保管理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员工满意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经营

  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三)经营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标准以及各项规定;

  (四)经销人员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五)具备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罚则

  第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销毁。

  第二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产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检验机构检验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受检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检验机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检验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劳人护[1987]3号)同时废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1. 制定详细的劳保用品清单,明确各类用品的规格、性能和使用要求。

  2. 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设立专门的`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4.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强调劳保用品的重要性和正确使用方法。

  5. 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1. 安全保障:劳保用品是防止工作场所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正确使用能有效减少意外伤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法规遵守: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避免因违反规定导致的罚款或法律纠纷。

  3. 提升效率:良好的劳保用品管理能确保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因工伤导致的停工时间。

  4. 企业文化: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和尊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使公司的办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费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为加强修试所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修试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修试所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3、分类定义

  3.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汽车等。

  3.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文件夹、文件柜等。

  3.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回形针、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回形针、大头针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办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体负责执行。

  5、具体规定

  5.1、办公用品的发放

  5.1.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申购,要先计划并报总经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长批准。

  5.1.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发放,部门内共同使用,个别办公必需品须经门部主管同意后能够个人为单位发放;消耗性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发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复核、人事行政管理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统一购买。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统一发放到各使用部门。

  d、新员工到职或临时急用品可根据实际及时购买,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适时备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

  a、进行编号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登记用品,并计算其剩余价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进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

  c、出现损坏或故障根据实际状况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门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

  c、设立《办公用品领用单》,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以便于掌握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d、员工离职前应如数交回或转交所领用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确认。

  5.3各部门一个月的办公用品量应在月初进行仔细检查预算,在月中确有特殊原因须要增加或另买时须由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超支“状况说明”给人事行政部,报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确认处理结果。

  5.4若无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为其购买,但部门负责人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自行解决余下时间的办公用品费用。

  5.5月度办公用品使用定额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为一个周期。

  6、惩罚

  6.1公司办公用品应做公用,私用或带出公司者应按办公用品两倍的价格从当月工资中扣出。

  6.2公司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如有浪费者一经发现将在当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员工应自觉爱护各类办公用品,如有不正当或不合理实用而损坏应照价赔付。

  7、相关表格

  《办公用品申请表》、《办公用品入库单》、《办公用品领用单》

  8、附则

  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开始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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