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合集)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脑及电脑软件、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吕,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用为国定资产。
2、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
3、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管理部、各职能部门两级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财务部配合综合管理部,并由财务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措施,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决定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等事项。
(2)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记录与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由于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5、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
6、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授权总务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产保管员设
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
(二)、固定资产的核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自制、调入、捐赠的资产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申报:根据学校各组室的工作需要,须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资产的项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审核批准,确定经费来源。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区政府采购办有关文件要求,固定资产的购置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凡属集中采购的设备,按区政府采购办要求、方式,进入规范、严格的招投
标程序,中标确定后才能进行购置;凡属分散采购的设备,应由校长室、总务处及提出申请的组室等方面人员组成集体评议小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环节的各项工作。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接收时,应由财产保管员进行验收,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登记。
(五)、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该组室的.使用人员也须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固定资产在本单位的使用部门之间发生转移时,财产保管员应同时调整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的相关内容,并做到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修理:使用部门必须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资产的项目提出申请,经过检验、确认、审批手续,才能进行修理。其中,提请修理部门和实施修理的单位或个
人应相互分离,或至少应有其他方面的监督;修理完工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修理单位分别验收签字。
(九)、固定资产的检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原则上每6个月会同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报单位领导及时进行处理。
(十)、固定资产的核销:固定资产发生报废与核销时,使用部门应填写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固定资产报废与核销金额的大小,经财产保管室审核后,分别报总务处负责人、校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接批复后,会计人员按规定进行及时账务处理,并通知财产保管员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注销该资产。转出、赠送他人的固定资产手续比照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它事项参照《xx区教育局关于核定房产等国有资产的暂行规定》和《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补充意见》的文件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规范和优化医院的资产管理工作。它确保了医疗设备、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从而保障医疗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一制度也是医院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有助于医院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经济效益。
内容概述: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资产分类与编码: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详细分类,并设定统一的编码体系,便于管理和追踪。
2、资产购置:明确资产采购流程,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招标、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公正透明。
3、资产验收与登记:新购置资产需经过严格的验收,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资产信息准确无误。
4、资产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使用规则,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5、资产转移与报废:规范资产的内部调动、出租、捐赠及报废程序,防止资产非法流失。
6、资产盘点与审计: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对账实相符,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资产安全。
7、资产处置与收益:明确资产处置的决策流程,合理分配处置收益,符合财务法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第一,医疗设备的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由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不足,医院药品的加成率从20xx年开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药和中成药控制在15%,草药控制在25%。这样,医院药品盈利减少,医院收支的不平横导致医院行为的扭曲,以仪器检查收入来弥补支出的缺口成为医院生存的主要渠道。各医院竟相购买新设备、进口设备、高精尖设备,有些单位对重大项目的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凭着主观臆想和应急要求盲目决策,结果导致购进的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购买来以后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给医院带来了投资风险。
第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不明、管理职责不到位。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绝大部分医院实行多头管理,财务科管总账、管金额;总务科管房屋、家具用具;设备科管医疗设备。各部门没有明细账或明细账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个领用科室无责任人管理资产,没有收发、维修、报废记录。固定资产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账卡、账账、账实不符。
第三,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不完善,账面价值失真。按照现行医院会计 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计价,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消耗,造成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医院的固定资产随着不断购买余额越来越大,与之相适应的老化程度越来越高,却不能在账面上得到客观、及时地反映,尤其是医疗设备大多属高科技设备,更新淘汰周期快,医院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资产的减值准备,从而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严重失真。
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强化对策
其一,加强责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制度到人。第一级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心,人员可由院长、分管后勤的副院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管理中心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第二级是职能管理部门,这一层负责承上启下,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任务重、责任大,应指派责任心强的负责人,要分科室、分部门的设立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报废毁损情况,并建立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领用、维修、报废等情况,职能科室定期与领用科室核对,达到账卡、账实相符。第三级是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应设专人保存固定资产卡片,资产的领用、维修等事项由专人签字负责,定期盘点和对账,人员调动时及时移交。
其二,完善内部制度。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资产清查制度、报废制度、报损制度、盘盈制度、调出调入制度等,真正做到按制度管理资产,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效益分析,使固定资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切实解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闲置浪费等问题。
其三,树立风险意识,制定需求计划。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了医院的'财务风险,降低了医院再投资的能力,也增加了医院的经营成本,最后导致医疗费用价格的上涨。医院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效果相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在风险发生时医院毫无准备,一筹莫展,必然会遭到失败。因此,医院必须树立风险意识,根据医院的生产经营规模正确测定固定资产需要量,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目投资,重复投资。
其四,完善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财政补助支出”或“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月末按一定比例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样核算不仅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也无法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和转让价值。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调整“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反映单位实物资产形态的变化,不再涉及净资产的调整,不再通过“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折旧”,并于季末、年末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利于在会计报表上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价值。
其五,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把各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的终端链接起来,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医院管理者能够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计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饭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一套规定饭店如何管理其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的.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降低损耗,提高运营效率。它涵盖了从资产购置、登记、维护、折旧、处置到审计的全过程。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明确审批流程,规定采购标准和预算控制。
2.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资产清单,记录资产信息,包括购买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
3.资产使用和维护:设定使用权限,制定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
4.折旧政策:规定折旧方法和年限,计算资产净值。
5.资产处置:设立资产报废、转让或出售的程序和标准。
6.内部审计: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责任追究:设定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第一条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流程详见附件四)。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附件五)并归档。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一、行政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具体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四、盘查工作结束后,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清来源,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查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必要时,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具体流程详见《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附件八)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10条 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11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由运行部/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资产是否具有维修价值。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设备管理办法》(银集行字[20xx]112号)执行。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详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附件十)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申购流程图》
附件三:《固定资产验收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验收、发放流程图》
附件五:《资产卡片》
附件六:《固定资产编码表》
附件七:《固定资产盘点表》
附件八:《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
附件九:《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附件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固定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但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范围内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也列入固定资产。
第四条 基本要求:
固定资产业务的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固定资产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做到: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岗位分离;
(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三)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岗位分离;
(四)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岗位分离;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六)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岗位分离。
第六条 设备供应部负责管理本公司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道路、场地、涵洞及其不可移动的附着设备,负责对实物进行管理和办理请购、维修、改造及处置;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审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购进、使用、改造、处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业务实施授权批准制度,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
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与款项业务按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二)固定资产投保由财务总监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进行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三)一般固定资产处置由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工程部或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进行审批后执行;
(四)原值在5000万元以内的重要固定资产处置,经公司办公会议审议后,由总经理会同董事长共同批准,5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需报董事会批准,上述处置均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
第八条 审批人根据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业务各环节应设置相应的记录和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取得与验收
第十条 固定资产预算
行政部和设备供应部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以及国家有关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等因素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公司应组织力量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同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公司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对于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固定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董事会批准的项目,还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严格执行请购与审批制度,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在职责权限内办理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对于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经办部门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根据风险、报酬转移情况,按本制度第七条的规定审批。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数量、质量等符合使用要求。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行政部及设备供应部、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一)外购固定资产,根据合同协议、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制造部门、设备供应部及行政部、使用部
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三)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业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四)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五)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本公司财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
第十五条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其编号、名称、种类、规格、来源、验收时间、所在地点、使用部门、数量、价值、使用年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固定资产卡片应一式多份,工程部或办公室、使用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第十六条 财务部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构建成本。
第十七条 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四章 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对固定资产要加强日常管理,授权设备供应部门和行政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对其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与维修进行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使用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固定资产明细及标签,确保具备足够详细的信息,以便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与盘点。
未经授权,固定资产不得转移。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
第二十条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并将其登记在固定资产卡片上。
折旧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每月计提的折旧,也应录入各该固定资产的卡片上。如财务部在固定资产卡片外又另行设立明细账的,则计提折旧的记录可一年登记一次。
第二十一条 设备的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充分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易燃、易爆、电力和高精尖等特殊设备实行岗位许可制度,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保证设备使用流程与规定操作流程相符。
第二十二条 使用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对高危生产设施应至少每天检查一次,及时消除风险。
固定资产的简单维护,由操作人员和公司的相关技术人员实施。在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发生故障,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联系制造商维修或退换。
固定资产大修理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修理,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由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提出改造方案,按本制度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决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同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投保范围和政策。
投保范围和政策应足以应对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发生损失的风险。
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的投保,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
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的,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大修和改造竣工时间应记入固定资产卡片。
第二十六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前,设备供应部及行政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应当对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公司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卡记录核对,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设备部门、行政部门逐笔查明原因,共同编制盘盈、盘亏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及时调整有关账簿记录,使其反映固定资产的实有情况。
第二十八条 每年年末固定资产盘点时,应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差值迹象,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按照公司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设备供应部门及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批后实施。对封存的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 处置与转移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处置方式,采取相互控制措施。
(一)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二)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经公司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进行鉴定后,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
(三)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三十一条 重要同定资产处置价格,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由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会同财务部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的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养、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三十四条 对固定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及时入账,并将相关信息登录在固定资产卡片上,保持完整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固定资产卡片相应转移。
固定资产调拨的价值由公司财务部按账面价值确定。
第三十六条 同定资产无论何种原因出厂,均应至财务部开具出门证,门卫凭证放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均应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某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酒店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可以降低资产流失风险,提高资产利用率,保障酒店日常运营的稳定性和经济效益。
内容概述:
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资产购置:明确资产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报、预算审批、采购执行和验收标准。
2. 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台账,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3. 资产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分配、保养、维修及使用责任制度,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4. 资产转移与处置:设定资产内部调拨、出租、报废等流程,防止资产滥用或非法流失。
5. 定期盘点:制定定期盘点计划,核对实物资产与账面资产的一致性,及时发现并处理差异。
6. 报表与分析:生成定期的资产报告,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医院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运营效率。通过科学的管理流程,能够明确资产权属,优化资源配置,为医疗服务提供稳定、可靠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为医院的`财务规划和成本控制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内容概述:
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资产登记:所有固定资产需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购置日期、价格、型号、使用部门等信息。
2、资产分类:依据功能和性质,将资产分为医疗设备、建筑设施、办公设备等类别,便于管理。
3、资产采购:设定审批流程,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4、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使用规则和保养措施,延长资产寿命。
5、资产转移与报废:明确资产调拨、借用、报废的程序,防止资产浪费。
6、审计与盘点:定期进行资产审计和实物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其主要内容涵盖了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以及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规定了资产购置的审批流程、预算管理、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标准。
2.资产登记:明确了资产的入账标准、登记程序和信息更新要求。
3.资产使用:制定了资产分配、借用、调拨和使用的规则,确保资产合理配置。
4.资产维护:规定了日常保养、维修的责任主体和程序,以及大修、改造的.决策机制。
5.资产处置:明确了报废、转让、捐赠等处置方式的条件和程序。
6.监督检查:设立了内部审计、定期盘点和绩效评估机制,以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7.责任制度:确立了各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教学经费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学校建设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章 概则
第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的财产,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爱护公物是每个师生的公德、美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给予珍惜、爱护,全校师生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维护运行机制;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实现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真正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由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资产管理员、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等组成,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在校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校舍、土地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2、负责自制、拨入、资助、捐赠、购买物品的验收、登记、入帐、发放工作。
3、负责办理外借,调出物品的手续,并协助有关部门追还外借物品。
4、负责报废物品的上报、处理、登记、注销和交款事项。
5、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听取批评意见、建议,对物管工作好的或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6、负责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的变换工作的监交事宜。
第八条:校长、分管校长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负责和指导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调进、调出和报废减损,认真总结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第九条:学校总务主任协助分管校长制定和完善校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及各项校产管理规章制度,每学年及时调整管理网络人员的变动和修订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分管校长督促、检查校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校校产的采购、分配、调拨、清查盘点、报损报废等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条: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校资产的全面建帐、记账、校产档案立卷等工作,运用手工和计算机同步对校产管理资料进行处理。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财产分保管员(如教学仪器、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图书等),并力求人员稳定,使他们安心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等财产的'保管由各室负责人负责。校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网络化管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用房、围墙、道路、设施等;
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微机室设备、语音室设备、仪器仪表、电教器材、教具、模型、挂图、音体美劳技教学设备等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空调、课桌凳、黑板、办公用具、床铺、被服装具、水电表、变压器、消防设备、食堂炊事用具、家具等办公、生活的有关设备;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
第五类、图书、音响资料:包括各类图书、资料和电教教材;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凡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固定资产。
同一设备,既是办公设备,又是教学仪器设备,统一列入专用设备,例如电脑、打印机等。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考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3)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均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入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6)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的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根据需要与效率、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的原则,报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所购买的一切固定资产,必须经校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办理登记、编号、入帐手续后,在凭证上加盖“固定资产验收”印章后方能投入使用,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对价值较高(单位在0.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应请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参加验收,并建立使用档案(档案中应有图纸、说明书、保修单、购货日期、厂家、单价、使用记录、故障维修情况等)。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十八条:凡上级拨入或资助、捐赠的固定资产,通过校领导的,由校领导通知资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后分配给有关部门保管使用,直拨给各部门的资产,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报告物品的名称、数量,经校资产管理员验收入帐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动用。校资产管理员根据上级调拨或捐赠物品的清单报核算中心记帐。
第十九条:自制的固定资产(柜、写字台等)按成本价(工、料)计价,经校产管理员登记入帐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加强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购置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教育局审批,经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有外调或借出校外的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持领导批件到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处办理外调或外借手续,由总务处出具“出门证”,外借资产如有损坏,应报领导裁决。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调动和借用,确需调动或借用的,需征得校资产管理员的同意,并办理物资转移手续,办妥帐务处理或借用手续。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由保管部门的管理员按物品名称、数量列出清单,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一式四份),附原始发票、记账凭证、固定资产明细账(涉及资产部分)复印件,经教育局签署意见,报财政局批准后,持批件到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销帐手续。有关批件由校资产管理员妥善保管,以备后查。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处置后,核算中心凭批准的文本调整有关资产、资金帐户,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必须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有偿转让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的,应由资产管理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作损失或其他处理;属于违法的,应依法严肃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估价入帐。
第六章 固定资产使用、变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第二十八条: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管理,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要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加强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和使用期。学校的财产、设备原则上不准借给个人使用。
第二十九条:学校的财产、设备不得随意拆改,需拆改设备应经主管校长批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要认真执行“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制度”,健全“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教育师生爱护公共财物,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和丢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赔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好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校资产管理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学期对班级财产、贵重仪器设备要查对一次。每年年底,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必须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对所管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并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后做出年末校产报表上报区教育局。各学校查点结果,要报告主管领导。通过检查不仅要核对数量,而且要检查保管、使用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管理措施。
第七章 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日常登记、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帐簿和卡片,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均必须登记入帐,及时准确地记录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增减变化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学校按如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薄和卡片:
(一)总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台帐,负责固定资产总帐的登记与核算,其固定资产值应与学校的全部固定资产总值、核算中心固定资产总值相一致
(二)资产管理员应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帐及固定资产分布帐(使用部门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应能反映出各类财产的数量和价值,固定资产分布帐应能反映各类财产分布情况和分管财产的种类、数量及价值。
(三)明细帐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四)财产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三十六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三十七条:为保证固定资产帐帐、帐卡、帐实相符,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第八章 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材料和低易耗品,包括教学、行政、生活、修建和总务后勤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1)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或逐渐消耗不能复原学校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包括购进材料、教学用品、维修材料等消耗物资及大宗办公用品。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工具设备。如仪器仪表、量具、器具、一般用具、维修工具、计算器、收录机以及劳保用品等。
第三十九条: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进行核算和管理;按材料物资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物品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库存材料明细帐”。根据材料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材料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发生盈亏应按规定及时调账。对材料的盘盈、盈亏,均应查明原因,经过规定的报批手续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条:材料保管员收到材料在材料发票上签字盖章,并同时填写“入库单”,登记“库存材料明细帐”。月底汇总填写“材料消耗明细表”报会计室作费用支出。低值易耗品原则上购置时一次性列费用支出。采用备查簿对领发进行登记,定期清查。
第四十一条:材料保管员要有高度责任感,经常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防止损坏、变质、霉烂。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危险品,要特别加强管理,建立安全措施,设立专库,分类存放,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以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交接
第四十二条:要动员全校师生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风尚,发动师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门核对资产,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各部门要予以支持,随时提供有关情况,共同管好财产。
第四十四条: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四十五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交接,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接管者,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面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报请领导裁决。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校资产管理员监交。交接双方核实物品后在帐面上写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第十章 计算机管理
第四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管理不仅能促进校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而且能提高工作效率。配备专用计算机、打印机和数据备份移动硬盘或U盘等必备的硬件,并督促资产管理员学习并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条:校产管理实行计算机管理,原则上要符合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打印常规账表和年终账表。常规账表,反映近期校产管理状况,供查阅;年终账表,反映全年校产变化状况,为存档资料。
第五十一条:为保证校产管理系统的数据的完整性,应定期和不定期存储数据,年终必须备份数据,至少两份,并存档一份。
第五十二条:随着校产管理软件的完善,应用计算机管理校产取得一定经验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验收后,可以计算机管理替代手工记账。原手工账册及其相关的凭证,装订成册,形成档案,移交办公室存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对餐厅、酒店等餐饮企业拥有的长期使用的物质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防止浪费和损失,提升运营效率。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明确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分析、预算编制、采购审批、合同签订等环节。
2.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登记册,记录每项资产的名称、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3.资产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日常使用规则,设定定期保养和检修计划,确保资产性能稳定。
4.资产转移与报废:设立资产转移审批程序,规范资产报废的标准和流程,防止资产流失。
5.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对实物与账面资产的一致性,及时调整账目。
6.资产折旧与评估:制定合理的折旧政策,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为财务报告提供准确依据。
7.责任追究: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具体体现在:
1. 提升财务管理效能:通过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医院能准确掌握资产状况,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2. 防范风险:有效监控资产变动,预防和减少资产损失,保障医院的经济安全。
3. 提高服务质量:良好的资产管理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4. 促进资源优化:通过合理调配和使用资产,医院能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对学校拥有的各类长期使用的物质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规则体系,主要包括设备、设施、土地、建筑物、图书资料等。该制度旨在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内容概述:
1.资产登记:详细记录每项固定资产的.信息,包括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
2.资产分类管理:依据资产性质和用途,进行科学分类,便于管理和盘点。
3.资产采购:规范采购流程,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防止浪费。
4.资产使用与维护:明确资产使用责任,制定保养维修计划,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5.资产转移与报废:设定严格的转移审批和报废程序,防止资产流失。
6.定期盘点:定期进行实物盘点,核对账实,确保资产信息准确。
7.资产审计:定期进行资产审计,检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提升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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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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