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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9 15:02:3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篇[精选]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

  1、施工现场保持平整,施工道路畅通,危险地点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灯。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和警告标志,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高跟鞋、托鞋及易滑的鞋进入现场,严禁酒后工作。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上下抛掷料具,架上作业人员禁止打闹。严禁各种施工作业人员登窗作业。

  4、对挖深沟槽工作,应按规定的放坡系数放坡,严防片帮、坍塌事故。

  5、对建设工程所留的洞口、梯口、漏斗等应设帮围栏或做临时封闭,防止掉人。

  6、现场电线架设,高不低于35米,临时电线也必须由工长指派电气专业人员安装。电表箱、闸处要有门上锁,有专人负责,有电金属机具要有接地,接零装置。

  7、运输机械必须有安全限位器,制动装置,严禁职工乘坐运输吊盘。

  8、各种机械设备、机具不得带病运行,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保险装置,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分包作业的联合体不得招用童工、年老体弱和患有各种疾病的作业人员。

  10、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施工作业人员,应令其停工整改,必要时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

  11、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工伤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强化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力度,明确各责任人质量管理职责,认真记录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特编制施工管理制度。

  一、混凝土浇筑准备、会签及调度

  1、混凝土浇筑准备

  每次混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由混凝土责任工长填写混凝土供货通知单,混凝土浇筑部位由质检员按照检验批部位提供给混凝土责任工长。混凝土责任工长按照检验批部位与施工图纸核对无误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混凝土搅拌站。

  2、现场浇筑会签

  每次隐蔽验收完成后,由混凝土责任人填写混凝土浇筑会签表,并按照以下顺序会签:试验员→钢筋责任工长→模板责任工长→机电工长→安装责任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各相关责任人在签字后履行相关职责。

  3、调度

  在完成会签后及时通知搅拌站供混凝土,同时安排和组织好现场劳动力及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混凝土浇筑会签表(详见第6页)

  二、各部门、责任人职责

  1、技术部

  项目技术部应该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以保证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指导性及可操作性。混凝土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对混凝土责任工长进行交底,混凝土责任工长对现场工人交底,并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则依此为依据对本道工序进行检查、督促,从而使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质量控制。

  2、试验员

  2.1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强度等级要与图纸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核对,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移交项目技术部留存,混凝土供货申请表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2试验员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至入泵车时间,并按规定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查。

  2.3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员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根据天气情况,由试验员与搅拌站联系,适当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2.4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作与送检由试验员按方案进行,填写相关记录,同条件试块放置于所代表部位的结构实体处进行同条件养护。

  3、混凝土责任工长:

  3.1按照技术部门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泵管及泵管架子加固、铺设通道跳板)。

  3.2混凝土浇筑前,混凝土责任工长组织劳务队伍,根据工程特点对各部位浇筑方式、方法向工人进行详细交底。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

  3.3混凝土施工时,负责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混凝土入模时间、如泵管堵塞,要控制好接、拆泵管时间。避免将堵管离析的混凝土浇筑入模等导致的质量问题出现。

  3.4上一班管理人员与下一班管理人员进行交接时,要对本班施工情况、振捣、收面、施工人员变化情况进行交待。

  3.5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同一部位(吊模部位)分两次振捣的人员姓名。

  3.6如需调整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由试验员决定,严禁私自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3.7加强旁站监督,不得脱岗,不得长时间离岗。

  3.8如出现严重漏振或混凝土养护不及时造成的质量事故,混凝土责任工长要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3.9模板拆除后跟踪检查混凝土构件是否有缺陷,如有缺陷不得擅自派人修补,必须通知技术部门协商解决。

  4、质检员:

  4.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跟踪检查混凝土振捣情况、楼面混凝土面平整度,督促劳务队伍对混凝土覆盖、湿水养护。

  4.2检查过程中,发现模板出现变形、胀模,及时通知相关工长、劳务队伍进行处理。

  4.3对负责混凝土施工管理人员的交、接班时混凝土浇筑部位要作详细记录。

  4.4对重要工序施工做好质量交底、过程中检查,落实施工方案要求。

  4.5随时检查混凝土振捣方法是否正确,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三、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混凝土浇筑前做好混凝土标高控制点,清理模板上的杂物,特别是铁钉、扎丝等金属物,并冲洗模板上的铁锈及灰土,但不得有积水。

  2、剪力墙混凝土在浇筑前,根部应保证与混凝土同配比的水泥砂浆厚度一般在5~10cm。

  3、浇筑混凝土时,浇筑顺序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由混凝土责任工长负责安排,要求劳务队伍用标高尺杆控制垂直分层浇筑厚度及水平振捣的移动间距,并派专人用铁锤敲打模板检查混凝土密实情况。要防止冷缝、漏振及过振的出现。

  4、控制剪力墙的`混凝土的每次下料深度,严禁浇满后再进行振捣,要保证混凝土构件不能出现蜂窝、麻面,剪力墙烂根等现象。

  5、严格控制混凝土顶面标高,大面积板面标高控制点对角距离不大于4米,收面时纵横拉线,特别是剪力墙根部周边、吊模模板下口和楼梯踏步面。

  6、在浇筑楼面混凝土时,在板面混凝土表面有充分水分的时候进行找平并随即覆盖塑料薄膜,保证梁、板面混凝土水分不散失,收面不少于三遍平整度达到规定要求。

  7、混凝土养护应由混凝土责任工长督促劳务队伍派专人养护。梁、板混凝土养护不少于7昼夜,养护期间混凝土要保持湿润状态,剪力墙拆模后涂刷养护液。

  8、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对剪力墙钢筋、模板和其他预埋、预留的物件造成的污染,应及时派人清理。

  9、浇筑混凝土时,板面处剪力墙钢筋内侧混凝土应高于周围板面30mm左右,并均匀撒上石子,并保证石子与混凝土粘结不小于粒径的一半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3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确保施工质量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做到准确、齐全、规范,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仅包含施工质量检验记录的管理,不包括其它文件资料的管理。

  2 、施工质量记录作用

  2.1施工质量记录是工程建设质量活动的行为规范,是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指导。

  2.2质量记录是证明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记载,反映出工程的质量水平,是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也是工序质量动态管理的记录。

  2.3利用质量记录数据,可分析现存质量水平,找出其质量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问题,从而为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决定依据。同时记录数据为用户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提供指导和参考。

  3、施工质量记录的规范性要求

  3.1。要有系统性,能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情况。施工质量记录要做到“凡事有据可查”。

  3.2。要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以标准、规范的要求为前提,数据来自基层的基础原始资料,经真实的检验和试验作依据。

  3.3。要符合档案的规范性。

  3.3.1纳入归档施工质量记录的纸张应(包括软件、照片)规范一致,一律采用A3或A4两种幅面。

  3.3.2外来资料纸张不一致的,采用粘帖方式统一成A3或A4纸幅面。

  3.3.3书写材料要规范。笔墨不易褪色,应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采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色墨水、复写纸等书写。

  3.3.4表格格式要规范。各项目工地要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属性,按照国家和相关行业规定的表格格式规范印制,不得采用复印方式。凡国家或行业规程标准有统一规定的表格,不得另行制作样式。国家或相关行业无规定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制作,或经工程管理部同意。印制的表格其边框要符合规范要求。

  3.3.5字迹通顺工整,内容完整,签证齐全,计量单位规范统一,归类编目科学合理,出版清晰。签字应签全名,不得潦草无法辨别,不得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名的方式。归档资料不得随意涂改,需改动的数据采取划改的方式,空缺的栏目采取画斜线或填写“无此项”。归档立卷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或系统立卷,卷内不得有重复文件。成册装订应采用打孔线绳装订,并剔除金属物。复印件、传真件不能作为原件移交。

  3.4工程合同中或工程开工前要与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明确竣工资料移交的份数,原则上移交建设方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移交公司档案室复印件一份,但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签证、重要的施工验收记录要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到全部施工质量记录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装订和编目方式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

  3.5质量记录要图文并貌、简捷明了。国家或行业统一表格不能详尽反映实物数据的,应绘制图表,绘制的质量记录图表要符合工程制图的规范性。要注重收集工程建设中与质量有关的声像资料,声像资料的拍摄、剪辑、归档、移交要符合声像资料管理的规定。

  3.6各项目部在办理单位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签证时,各签证单位除有关人员签字外,并盖各单位印章,以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

  3.7由我司发包施工的工程,其归档移交的施工质量记录中要以我公司的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分包单位的名称。

  3.8质量记录要及时形成,妥善保管,按合同要求及时移交。

  4 、施工质量记录的分级、分类管理

  4.1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负责各级各部门施工质量记录编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公司各专业分公司承担施工的`小工程,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指导、监督、审查与考核,公司一级项目部或机构健全的项目工地,由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指导、监督、审查与考核。

  4.2公司档案室: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归档、保存、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并对资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

  4.3项目工地资料室负责施工质量记录成册后的接收、汇总,编制竣工移交资料目录,工程竣工时按有关途径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完整移交竣工资料,办理交接签证

  4.4项目工地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参加施工质量记录的编写,负责管理职能范围内相关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汇总、竣工后的分类成册等工作,经审查合格的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完整地向项目工地移交。

  4.5各专业分公司: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形成的施工质量记录负责编写、整理,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移交。

  4.6各工程分包单位:负责工程合同范围施工质量记录的编写、收集、汇总工作,合同项目竣工后规范、完整、准确地向我公司发包单位或协调管理单位移交。

  4.7为保证施工质量记录的准确、完整、规范,各部门及专业分公司要对本单位的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总清单,各类别的资料建立分目录,保持质量记录的清晰,便于查阅和检索。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记录

  建筑施工质量记录的范围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具体包含:a)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财务文件);

  (b)施工文件(建筑工程);

  (c)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

  (d)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总结;竣工验收纪录;财务记录);

  (a)建筑原材料及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b)建筑原材料及构件进货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

  (c)钢筋跟踪管理台帐,水泥、混凝土跟踪管理记录;

  (d)建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

  (e)施工项目中间检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

  (f)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

  (g)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结论性文件;

  (h)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技术总结;

  6 、施工质量记录的形成和收集

  6.1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按行业质量检查验收规程、标准编制质量记录清单,作为施工质量记录编写、收集的依据。

  6.2施工质量记录随项目施工同步形成,资料填写完毕、签证齐全后原件交职能部门保存。

  6.3质量记录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验收的数据以最终验收核准的数据为准;经返工返修处理后的项目,在重新验收合格后,保存处理前后的记录。

  6.4要做好工程声像资料的拍摄、收集、归档工作,将具有针对性的声像资料完整地向有关部门移交。

  6.5在各单位工程和整个工程竣工后,负责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编写工程总结和专题性的技术总结,由项目部组织对编写质量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归档移交。

  6.6质量记录的传递方式应遵循:公司内部形成的记录自下而上的原则,外来质量记录自上而下的原则,其原件均应汇集到对口职能部门。

  7、施工质量记录的归档、装订、竣工移交

  7.1施工质量记录按质量记录清单分类保存,以免紊乱;

  7.2资料归档要分类合理,符合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各部门应按此归类原则将相关资料汇集到对口职能部门;需在不同部门、不同卷册中归档的同一份资料,应注明原件的所在。

  7.3按工程合同协议所明确的移交份数制作复印件。

  7.4工程竣工后,各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竣工资料的成册工作,完成后统一交项目工地资料室(未设置资料室的,由项目部指定负责的部门和人员)

  7.5项目工地资料室统一接收,建立竣工资料清单,由项目部组织公司各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检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8、施工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

  8.1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加编写,负责接收保存的人员进行指导,以确保质量记录符合规定要求。

  8.2接收人员在接收资料时,要审核其准确性、完整性和符合性,不具备接收条件不予收。

  8.3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管理的资料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资料,除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外,按公司或项目工地的考核办法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8.4工程竣工时,项目工地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竣工移交资料的质量。

  8.5对不能按期移交施工质量记录,以及所移交的资料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或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原始资料欠缺、毁坏、流失的,根据情节,按公司《质量管理和奖惩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5

  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6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

  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 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

  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

  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4.5.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6.2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 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质量教育制度

  5.2.1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5.2.4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三检制度

  5.3.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5.4.1月度(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1质量事故分类

  6.2事故报告

  6.2.1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6.2.2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6.3事故调查处理

  6.3.1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严重和一质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项目组织调查处理。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提出书面报告。

  6.3.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6.3.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7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惩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 ,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7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对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使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国家和企业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

  1、书面检查;

  2、外观检验;

  3、理化检验;

  4、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5、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通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6、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必须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7、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8、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9、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内容,标准,通过内容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积极主动回访用户,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8

  1、强化质量保证体系

  a)坚持以工程实体质量为核心的全过程控制,建立、健全每项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的工序质量控制体系,增强其运转效果。

  b)强化质量管理检查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对质量全面负责,成立以项目经理部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颁部施工规范及评定标准、合同规定标准;施工现场配备质量负责人及质量专检员,认真开展自检、互检、专检,尤其要重点落实施工班组的自检工作。

  c)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试验与检验和功能试验五大环节;同时做好交工验收和回访与保修等工作,保证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d)层层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实行奖罚制度。

  e)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的质量大检查

  2、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a)积极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交底,认真组织施工图纸会审,重点做好向班组进行技术操作和安装质量标准的交底工作。

  b)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设计等组织指导施工。

  c)认真做好测量定位放线,严格控制轴线、标高、垂直度。

  d)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基础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结构验收记录等,及时办理各种验收签证手续并妥善保管所有签证资料。

  e)加强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在工程中,着重解决除锈、油漆、焊接等质量通病。

  3、 加强原材料把关及检验和试验管理工作

  a)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出厂试验报告的合格材料,主要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说明上的要求进行并须经业主方监理认可,对有疑义的材料必须进行复检。

  b)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检验和试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c)施工中所有计量器具、经纬仪、水准仪、盘尺、卷尺、板尺等,均须计量部门登记注册,有计量合格证方可使用。

  d)特殊检测项目,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委托有资格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4、 做好质量预控工作,防患于未然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施工班组等制定预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5、 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加强工序质量控制,严格控制施工中的人、材料、机械、工艺方法和环境。

  6、 做好工序交接和成品保护工作

  a)工序交接前,上道工序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经质量专检员签证认可(并报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确认签证)。

  b)隐蔽工程实施隐蔽前应经过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签证认可,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工序施工。

  c)工序成果及工程成品的保护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7、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a)液压管道采取两次酸洗即配置前的素材管及管配件的槽式酸洗和配制安装后的在线循环酸洗;管道焊接采用氩弧焊打底焊接工艺;油冲洗采用大流量冲洗装置进行在线循环冲洗;油质检验采用进口的油液污染自动检测仪随机检验。

  b)设备安装的作浆垫板,严格进行作浆混凝土配合比的计量控制工作和抗压强度试块的取样,送检等管理工作,以保证垫板作浆的质量。

  c)严格做好设备安装前的基础铲麻面工作和设备安装后二次灌浆的基础面的清扫、湿润工作,以保证二次灌浆的质量。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 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 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 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 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 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 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 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 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 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 技术交底情况;

  (十) 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 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xx]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 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 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 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 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 奖罚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 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0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据建设部统计,20xx年施工死亡人数1297人,仅次于交通和煤矿。20xx年6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一项“重点工程”,因违法分包,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升降机冒顶、脱轨,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期间,该省发生了两起严重质量安全事故。7月24日,北安市和平小学扩建教学楼发生楼体坍塌,造成死亡16人,伤6人;7月23日,哈尔滨香坊区一幢居民住宅楼阳台坠落,造成死亡3人,伤3人。从检查情况看,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薄弱,甚至违法违规的现象。有的建设单位压工期、压造价;有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投入不足,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要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房屋施工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的素质涵盖参与施工活动的人群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控制能力、作业能力及道德品质等诸多方面。人员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高低、优劣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控制工程质量首先要从严格人员准人和提高人员素质抓起。无论是决策、管理者,还是技术操作者,都应该是有“资格”的行家。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3、房屋建筑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即是这样一种质保体系。在该体系中有与施工过程有关的《质量计划》、《原材料采购》、《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等活动的质量控制程序,这些程序的有效运行将使整个施工过程得以控制,并且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原则就是“预防为主”。也就是说该系统使工程质量控制有良好的可预见性,这样就可以更可靠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建立这样一个质保体系最重要的是使其有效运行,所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责任意识,这样才能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标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其次,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和运行质量保证体系,要注重实际效果,把功夫下在贯彻落实上,决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再者,从工程调研和任务承接;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生产;试验与检验;建筑产品功能试验;施工交验;回访用户与保修这8个环节完善和改进质量体系结构,并使之有效控制运行,旨在严密控制建筑产品质量的提高。

  4、积极采用科技成果,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是创造优质量工程重要条件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国家建设部《技术政策》中指出:“要树立建筑产品观念,各个环节要重视建筑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改进,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更新换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在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以及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5、加强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

  5.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由项目经理部建立起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责任制,紧紧地抓住制定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的实施和质量计划(目标)的实现这三个环节,要求项目部各部门各负其责,担负起质量管理的责任,以各自的工作质量来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工程施工测量控制是事前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首先要做好基准点、基准线、标高、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复核、复测工作,并如实填报抄测记录,以减少重复劳动。为了在工程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的差错,并且能事先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在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前,应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持熟悉图纸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在图纸会审过程中及时与设计人和发包人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并作好图纸会审记录。项目经理必须使分包工程及采购工作处于受状态并有计划地进行。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管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5.2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凡由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签署技术交底文件作为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实施前向各工种施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时将测量控制方案、红线桩的效核结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报项目经理部查验认可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测量控制桩等采取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建筑物轴线、标高及关键部位应由专业测量人员测量、质检员检查、技术负责人复核,填报“测量记录'及“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材料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创造正常施工的条件,也是实现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前提。

  5.1.1企业对材料供应人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应采用招标“择优选廉'的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并建立材料供应档案。

  5.1.2企业应建立材料运输、储存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分类标明其来源、加工过程、安装交付后的分部和场所。

  5.1.3.企业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把紧报检、准用关,确保材料、成品、构配件的质量。

  5.1.4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结构模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技术经济等因素,使现场的施工机械合理配备,配套使用,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制定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检验等规定,要求计量人员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以确保产品所必需的计量器具符合规定要求。工序质量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工序质量。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工程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处理,首先由变更方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申请。监理工程师与相关方研究做出变更决定后,发布变更通知,然后组织实施。

  5.1.5工程施工时把好材料验收关,不使用有害含量超标和淘汰的材料。施工所使用的材料作好防污染控制。工程竣工时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建筑产品或半成品保护应采用护、包、盖、封等措施妥善保护。

  5.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实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实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质量记录。其整理归档按cb/t50328-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生产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予以纠正,并且应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向发包人、监理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方主体参与的竣工初验、验收程序。与承包人签定“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质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质量是我们建筑业的生命,只要我们重视它,按质量要求严格控制它,就能建造出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从而回报社会和服务社会。

  施工现场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汇集地,也是建筑业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生产的组织和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的实施、检查、复核和监督、物料进场、检验、试验和使用管理等,构成了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明确各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中确立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三个阶段。事前质量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是以整个项目施工现场为对象而进行的'各项施工准备。准备的基本内容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施工物质准备;施工组织准备;现场准备(主要是施工现场“五通一平”)。事中质量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即全面控制施工过程,其具体措施是:质量控制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保证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计量器具校正有复核;设计变更有手续;钢筋代换在制度;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行使质控有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过程形成产品的质量控制。准备竣工验收资料,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6、抓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

  6.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对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审核,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2)现场质量检查。①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成品保护检查。此外,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操作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跟班或追踪检查。②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观察法、测量法和试验法三种。观察法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手感检查和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测量法是通过现场实测数据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试验检查是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确定其承载力;对钢结构进行稳定性试验,确定是否产生失稳现象;对钢筋对焊接头进行拉力试验,检验焊接的质量等。

  7、建设好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7.1质量责任制度。

  人是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组织者和指挥者。人既是控制的动力又是控制的对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也是不合格产品、失误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在整个现场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以人为中心,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工程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人员资格做出规定。

  7.2技术复核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技术管理体系和做好施工过程技术控制。

  7.3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都是工程质量事故。

  建立和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指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事故的识别和评审,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处理质量事故的措施,经相应责任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并经相关部门复核验收。

  8、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其分析

  住宅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发生如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等常见的质量问题,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危害很大。本文从实践中,对住宅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措施。

  8.1.1混凝土构件裂缝

  混凝土构件产生裂缝是一种常见的质量问题。如:混凝土干缩裂缝。混凝土表面水分蒸发快,表面收缩变形,出现拉应力,引起混凝土表面开裂。混凝土构件堆放时,支承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产生拉应力,或运输时受到剧烈的颠簸,从而产生构件裂缝。

  8.1.2抗震构造柱断条或烂根

  因没有将柱底部残留砂浆、碎砖等杂物彻底清除,振捣不实或跑浆,构造柱位置及节点处理不当,而产生断条或烂根。构造柱应设置在墙体的内侧,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8.1.3屋面渗漏

  渗漏部位一般在山墙、檐口、变形缝处。产生的原因一般为:泛水高度不够,局部积水,细部处理未按规范要求执行,施工粗糙等。如温度的变化使防水层遭到破坏,或由于水蒸气的压力,使卷材起鼓、起泡,破裂后造成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

  8.1.4地面起砂、起壳

  地面起砂、起壳常见的因素:配合比不当,水灰比过大;水泥标号低;基层表面未清理干净,或有积水,未按规定留设施工缝;水泥浆结合层粘结力差,地面施工中受冻,或洒水养护的时间过早或过迟等。

  8.1.5通气孔堵塞

  因操作中碎砖、砂浆等杂物掉落烟道内,砌筑质量不好,把关不严,造成通气孔堵塞。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烟道必须进行逐个检查验收。

  8.1.6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

  常见原因:有水房间地面的防水层作法不正确,施工质量不好,管根、柱根防水处理不细。住户进户后改修,防水层、防水构造受破坏。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及规定施工。保证有水房间地面标高低于其它室内地面标高20mm。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应铺设防水层。防水层铺设完毕后应作蓄水检验(深度为20~30mm),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安装卫生器应预埋准确,杜绝乱刨、乱砸,以防破坏防水层。

  8.1.7铝合金门窗质量低劣

  产生原因:盲目选用低质廉价的铝合金型材,片面追求低造价,偷工减料。设计图纸简单,只注明铝合金窗,无任何技术要求。施工单位素质低。措施:门窗必须采用经管理部门认证、推荐使用的合格产品。应让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施工。铝合金门窗设计无要求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伸缩缝应采用矿棉条或玻璃棉毡条分层填塞。塑料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苯板保温材料填塞,内外侧均设密封胶缝。

  8.8墙体结露、涂料霉变

  原因:施工期间墙内潮气未充分释放出来,墙体未干透,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措施:严格按节点处理详图的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墙体的砂浆饱满度,工程完工后作好通风,尽快晾干墙体。内墙应采用防霉变涂料,涂料使用前须经反复检测,确认质量合格方可使用。

  8.2防治措施

  8.2.1完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实践证明,很多质量问题的形成都和设计有关。由于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设计、施工重要部位缺少详细图纸、缺少实际经验等因素造成设计水平低下,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完善设计图纸,尽量找出改进处,是设计人员的职责所在。

  8.2.2严把原材料质量进口关

  “工程质量,人命关天”。质量检测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原材料的质量,狠抓原材料的质量进口关。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达不到设计要求和产品的质量标准,会给工程质量埋下巨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对采用的原材料检验质量,全部符合技术指标方可采用。水泥、砂、石子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质量要经常检测,还要求质量控制人员随时掌握其含量的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总之,要从原材料进口处把握质量关。

  8.2.3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实行许可证制度,考核合格的,才允许进入建筑市场承接业务。施工单位必须正确处理好质量与价格的关系,必须首先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再求经济效益。

  8.2.4施工单位高质量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全程管理。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项目员、技术员、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中,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在工序质量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必须坚持上道工序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原则。

  8.2.5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能,把好工程质量关

  监理单位要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如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应对困难的技术措施,事先提出有关施工工艺方面的具体要求,设立质量监控点。发现渗漏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复查,做好整改记录。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可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单位到现场会同施工单位检验。总之,监理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做良心工程,并努力学习有关法律,加强法律观念。

  以上是本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析与防治措施的初浅看法。有不当之处,请同行指正。希望能抛砖引玉,大家共同来解决施工中的难题。

  9、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特点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9.1.1复杂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例如建筑物的倒塌,可能是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与持力层不符;也可能是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或是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

  9.1.2严重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给工程留下隐患,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是引起建筑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1983一1984年平均每四天半就发生一次房屋倒塌事故。某地有一栋六层的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现浇圈梁,轴线偏移了9.5cm,圈梁上面的楼板搭接长度不足3cm,造成6层楼板一直砸到底,当场砸死了11人。这血的教训,值得深思,对工程质量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9.1.3可变性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还将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将随着环境湿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的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建筑物的倾斜,将随着附加弯矩的增加和地基的沉降而变化;混合结构墙体的裂缝也会随着温度应力和地基的沉降量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以发展成构件断裂或结构物倒塌等重大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特别重视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以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9.1.4多发性

  施工项目中有些质量问题,就象'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如屋面、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地面起砂、空鼓;排水管道堵塞;预制构件裂缝等。另有一些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往往一再重复发生,如雨蓬的倾覆,悬挑梁、板的断裂,混凝土强度不足等。因此,吸取多发性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经验,是避免事故重演的有效措施。

  9.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但究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9.2.1.违背建设程序

  如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现象,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9.2.2.工程地质勘察原因

  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9.2.3.末加固处理好地基

  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9.2.4.设计计算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9.2.5.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9.2.6.施工和管理问题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

  (1)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2)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留排水孔,致使土压力增大,造成挡土墙倾覆。

  (3)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留直槎不加拉结条,在小于lm宽的窗间墙上留设脚手眼等。

  (4)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游丁走缝,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5)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放安装;将悬臂梁的受拉钢筋放在受压区;结构构件吊点选择不合理,不了解结构使用受力和吊装受力的状态;施工中在楼面超载堆放构件和材料等,均将给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6)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等,都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祸根。

  9.2.7.自然条件影响

  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中应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9.2.8.建筑结构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不当,亦易造成质量间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9.3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

  9.3.1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主要目的是:

  (1)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

  (2)保证建巯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损失;

  (3)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9.3.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一般可按图4-1所示进行。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2.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3.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4.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此事故,其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才能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处理要建工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有此事故时认识不清时,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做进一步调查分析,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以同一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在事故处理中,还必须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对每一个质量事故,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作出明确的结论。

  (三)质量问题不作处理的论证

  施工项目的质量问题,并非都要处理,即使有些质量缺陷,虽已超出了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但也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分析、论证,作出勿需处理的结论。总之,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掩饰,也不能扩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勿需作处理的质量问题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例如,有的建筑物在施工中发生了错位,若要纠正,困难较大,或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经分析论证,只要不影响工艺和使用要求,可以不作处理。

  (2)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作处理。例如,混凝土试块强度偏低,而实际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已达到要求,就可不作处理。

  (3)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例如,混凝土墙板出现了轻微的蜂窝、麻面,而该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抹灰、喷涂、刷白筹进行弥补,则勿需对墙板的缺陷进行处理。

  (4)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可不作处理。例如,结构断面被削弱后,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能力,但这种做法实际上在挖设计的潜力,因此需要特别慎重。

  (四)质量问题处理的鉴定

  质量问题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作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心需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事故处理结论的内容有以下几种: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附有限制条件,如限制使用荷载,限制使用条件等;

  (5)对耐久性影响的结论;

  (6)对建筑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事故责任的结论等。

  此外,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还应进一步提出观测检查的要求。

  事故处理后,还必须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事故的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勿需处理的论证;以及事故处理结论等。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1

  (一)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 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创优目标及奖惩

  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鲁班奖”,奖项,奖合同造价的2。

  2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琅琊杯”,奖项,奖合同造价的0.5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20xx元。

  3、在省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五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100元。

  9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0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1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2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4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每处罚款50元。

  15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16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

  17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8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19、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20、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21、插座开关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2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无会议纪要和签到表的罚500元。

  2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24、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25、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26、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元

  27、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28、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八)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顾全大局”的理念,杜绝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对不服从项目部人员管理者第一次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再次加倍。与项目人员吵架,罚款100元,再次清除场地。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穿裙子者,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不系安全帽带罚款1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者,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各班组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必须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对在外架、电梯井、卸料平台、楼梯间等危险作业地点施工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200元。

  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防护,电缆为二芯电缆,电线不得随地乱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缆不得绑扎或悬挂在钢筋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方法,违者一处罚款50元。

  四、劳务公司必须对各班组进行综合治理及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100元罚款。

  五、各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和上班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六、劳务公司对项目部通知不执行,每天罚款100元,直至完成,各施工班组对于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整改报告书报项目部验收,整改不及时每天罚款200元,未报整改报告书罚款100元。

  七、严禁使钢管、钢筋、扣件等材料物品从楼层上掉下来或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罚款500元,对班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项目部通知开会不到、不请假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职工晚上外出必须给施工队长请假,凡不请假外出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九、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热器、煤气做饭,违者处罚500元。

  十、各班组使用的配电箱由各班组自己负责进行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箱内元器件及箱体因人为原因损坏,由各班组人员赔偿。

  十一、施工作业时,脚手架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高空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违章作业罚款50元。

  十二、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设备,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发生推诿、扯皮现象时,给予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500元罚款。

  十三、脚手架上各种防护材料(水平网、密目网、架板等)严禁任意拆除,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违章人员50元罚款。

  十四、脚手架、预留洞口、电梯井的防护应及时做好,防护不及时,第一次下整改通知,第二次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再次加倍。防护完成后严禁任意拆除,电梯井防护发现未通知项目部而拆除者给予劳务公司1000元罚款。

  十五、施工洞口的防护,劳务公司必须设专人负责,并将人员报项目部,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六、当天没有上班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走动,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违者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十七、各施工班组的机械设备,必须指定使用责任人,并报项目部,专人专机,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违者对违章人员给予50元罚款。

  十八、施工现场的照明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严禁将碘钨灯做为移动照明使用,违章使用每处罚款50元。

  十九、各班组新增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对新增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新增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及未报项目部备案,发现一人给予劳务公司100元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由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并由项目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二十、凡项目部规定、各种施工标准、规范规定的,须报项目部审批的工作(如拆模、动火等),必须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检查发现未经审批而进行作业的.,对于违章班组每次100元罚款。

  二十一、项目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劳务公司及各施工班组必须组织人员学习了解,因施工人员不熟悉了解本制度而发生与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者,将给予违章班组500元罚款,违章人员每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则将此人员清除出场。

  二十二、木工场及制作厂严禁吸烟,违章者第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清除出场。

  二十三、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各班组材料由各班组自行负责,定时清理、打扫,钢筋按型号架空码放,一头见齐,成品材料堆放整齐木材见方,各种使用过的木料、板材按规格、大小尺寸堆放整齐,钉子清理干净,锯末每天清理一次,尤其是拆模后,必须将楼层清扫干净,清理朝天钉;架杆按规格尺寸,搭架子堆放整齐,一头见齐。以上各种材料标牌清晰,项目部每星期检查一次,现场混乱的班组每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发生朝天钉伤人事故则级予木工班组1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势严重者,给予木工班500元罚款,并负责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误工工资。

  二十四、严禁使用手推车吊运材料,发现一次给予违章班组200元罚款,使用吊篮吊运材料时,堆料不得过多、过高,不得倾斜吊装,违者罚款100元;卸料平台吊装材料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吊装,严禁超载,违者罚款500元,材料绑扎确定牢固后方可起吊,应绑扎不牢而发生材料脱落、坠落、侧滑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给予违章作业者5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五、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对打架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对劳务公司负责人或班组罚款1000—20xx元,情节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

  二十六、要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劳务公司和各施工班长必须佩戴胸卡和袖标,一次不戴施工队长200元罚款,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款,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穿工作服一次罚款10元,未佩戴胸卡一次罚款五元。施工现场卫生、宿舍和食堂、厕所内外卫生要定人打扫,并把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宿舍要制定卫生制度,挂床头卡,设宿舍长一人,制定打扫卫生值班表,每人轮流打扫卫生。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给予评比,对不合格的场地和宿舍对责任进行100—200元罚款。

  二十七、严禁在工地内外大小便,大便一次罚款200元,工地场面大,欢迎互相监督举报,谁抓住罚款奖励给谁。

  二十八、禁止酒后作业,违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禁止在工地内打麻将和其它任何方式的赌博,违者对所有参与者进行200—500元罚款。

  二十九、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工地上禁止带小孩,更不能有孕妇居住,违者一人一次性罚款1000—20xx元,并清除工地。

  三十、木工支模产生轴线位移、涨模,偏差大于10㎜的罚款50~200元。

  三十一、钢筋工不按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施工,处罚分包人每一次100元。

  三十二、现浇梁、现浇板底板未经技术人员通知,自行拆除者,罚款壹仟元。在支模前未对根部垃圾杂物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

  三十三、砼浇筑完毕后,砼表面需拉线抹平,要求砼表面平整,标高满足技术要求,违者罚款500元。

  三十四、加气砼砌块砌筑达不到质量标准罚款20~50元。混凝土出现狗洞、蜂窝罚款50~200元。浇筑砼前要求将梁、板、墙内杂物冲洗干净,哪个班组产生的垃圾杂物哪个班组清理,违者罚款200元

  三十五、浇灌必须搭设马蹬和跑道,砼养护设专人负责,违者罚款200元,浇筑砼时各班组必须有人值班,没人值班一次罚款相关班组200元。

  三十六、浪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三十七、如发生偷盗现象进行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3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了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4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

  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将工程转包

  (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

  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

  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

  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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