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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3 15:18:2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管理制度(精品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xx年、20xx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会计档案的管理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1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档案管理制度2

  档案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制度:

  1、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将本单位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保管起来,建立起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室藏结构,更好地为单位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或业务活动以及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之范围。

  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需执行的文件,普发的非主管业务但需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上级召开的需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以及上级领导针对本单位的重要讲话、指示等。

  2、本单位党、政、工、团、人事、财会、保卫、基建和业务(经济)、科技等工作以及各内部机构形成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制发需要执行,业务或工作联系密切以及检查本单位工作制发或形成的主要文件。

  4、直属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干部任免、典型材料、统计报表和法规性备案文件材料。

  5、本单位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专门业务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

  6、单位和个人其他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书、实物等。

  (2)归档时间

  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1般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即须在当年上半年内,将上1年度本单位形成的以及其他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按照规定,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再由档案人员进行规范整理和实行集中保管。

  对于专业方面的'专门文件、特殊载体的文件如基建档案等,可以适当延长收集归档时间,但也要在办理完毕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3)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须齐全、完整、准确,即每年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等,不得残缺不齐。

  2、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应系统、条理、规范,即符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管期限区分准确、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条理清楚。

  3、归档进室的案卷技术加工符合要求,即案卷封面填写内容齐全准确,格式规范,统1打印;案卷装订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及编号符合规定。

  4、机关单位发文应普遍建立“两套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撤销单位的档案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

  2、档案保管制度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1)根据保存档案的数量,必须设置使用的专门档案库房、档案柜和档案用具。库房要坚固、安全、适用,并有防盗、防尘、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强光、防鼠、防虫等设施。

  (2)注重采用科学的现代化的档案保管,利用高技术手段、管理方法和设施设备,上等级和有条件的应配备去湿机、空调和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努力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更好利用。

  (3)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对接收和移出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进行规范化整理,保证档案完整、系统。

  (4)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保证库房内档案柜架和档案排放、编号合理有序,便于保管和利用,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5)保证库房内温湿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温度14-24℃,湿度45-65%)。

  (6)对保管的档案要每年进行1次小检查,年终进行1次大检查,发现虫蛀、霉变、损坏、丢失档案等现象要及时报告领导,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7)要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帐务相符,对损坏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要及时抢救和修复。

  3、档案保密制度

  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是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2)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的不记,不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面前谈论档案中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有关内容。

  (3)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对不符合正当手续的利用者,不查档不借档。档案人员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擅自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提供档案资料。

  (4)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馆、室外,不准带领非本馆、室工作人员入库房。

  (5)工作人员阅卷要坚持随用随提,下班时应及时入库,未使用完毕的,可暂入柜或抽屉,严禁堆放在桌面上。

  (6)对违犯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构成失泄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档案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了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坏,制定本制度。

  (1)查档案人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档人身份,查档范围和目的,方予接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持身份证即可。

  (2)查阅机密档案和重要档案,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档案资料1般不予借出馆、室外使用,如特殊情况非借出不可,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不得超过3天,逾期需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4)查阅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利用档案后,均应填写和效果记录。

  (5)查阅档案的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拍照、复制和互相转阅,不准圈划、涂改、撕页和拆卷,对损坏档案者,要追究其责任。

  (6)查档者取证档案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手抄、打字、复印、拍照等),经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

  (7)查档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馆、室的规章制度,馆、室内禁止吸烟,在阅览室阅卷时不准喝水,以免损坏档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览;要注意阅览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8)利用档案者要按规定交纳档案保护费、复制费和取证费。

  (九)档案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为利用者服务,严格执行各项档案利用制度,做好档案的监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3

  1、我校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到档案馆借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一般限于在档案馆阅览。需借出时,除按规定履行借阅手续外,还应做到不污染、不损坏,不任意涂改、抽拆、勾划,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

  2、因工作需要查阅非本部门档案或涉密档案,除借阅者部门领导批准外,还需经档案立卷部门及档案馆馆长的同意。

  3、对于机密、绝密档案和未公开发表的档案资料(科研成果、产品)仅供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负责人查阅,非负责人查阅时,应持负责人委托查阅的`文字依据。

  4、对己公开发展的或技术己转让的一般档案资料,我校教职工可凭工作证在档案馆查阅。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馆长同意方可借阅。

  6、本校在校生查阅档案,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院开具的介绍信。

  7、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档案应认真检查,查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在办理借阅手续时,要严格统登项目。

档案管理制度4

  一、《中老年健康调查表》表格的使用和管理:

  1、此表格用于与顾客初次接触,为掌握顾客基本信息使用。

  2、此表格仅供满意代表或销售主管收集顾客资源时使用。

  3、满意代表要求顾客填写基本信息时,以“爱心之路”普查的的名义切入。

  4、此表格的内容需引导顾客填写齐全(或满意代表代顾客填写),保证信息真实。

  5、此表格的右上角,满意代表必须签上名字,代表该顾客档案为自己收集

  6、此表格填写完毕,满意代表将表格全部交到销售经理。

  7、销售经理根据表格情况,将顾客档案合理分配给满意代表对顾客进行下一步跟踪拜访。

  8、档案分配原则:

  l谁收集的档案归谁(此条优先)

  l按地域就近分配

  l将一部分分配给新员工

  l根据销售能力、工作量、服务效率等因素分配

  l其他分配原则由销售经理把握

  9、满意代表将顾客名单所涉及的顾客信息,用笔记本做好记录,便于开展工作。

  10、销售经理统一将表格交到公司客服部门经理保存,作为档案封存。

  11、封存的表格,公司任何人不得随意索取查阅,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

  12、此表格由公司统一安排印刷,不经公司同意,严禁复印。

  二、《顾客档案表》表格的使用和管理:

  1、此表格用于参加过公司统一组织的联谊会、旅游、餐饮等销售活动的顾客(包括购买产品顾客和未购买产品顾客),作为公司重要的顾客资源,进行存档。

  2、满意代表根据顾客填写的《“爱心之路”老人生活状况大普查》相关内容,和活动现场顾客的反馈信息,填写本表。

  3、满意代表必须于顾客参加活动的当日即完成本表格的填写。

  4、本表格填写,必须将表格所列的内容填写完整、清晰。

  5、表格填写完毕后,最迟于次日统一交至销售经理。

  6、由销售经理汇总《顾客档案表》,交至顾服主管医生保存。

  7、《顾客档案表》的.回访原则:

  满意代表:

  l购买顾客须在《顾客档案表》制成后3日内第一次回访,指导顾客服用产品。

  l购买顾客须在《顾客档案表》制成后30日内第二次回访,询问顾客意见。

  l购买顾客必须在《顾客档案表》制成后60日内第三次回访,了解服用效果。

  l购买顾客的其他回访计划,由满意代表自己安排,或由销售经理安排。

  l未购买顾客需在《顾客档案表》制成后3日内第一次回访,密切与顾客联系。

  l未购买顾客需在《顾客档案表》制成后15日内第二次回访,介绍产品服务。

  l未购买顾客其他回访计划,根据活动计划由满意代表或销售经理安排。

  l满意代表的方式以电话访问结合上门访问的方式进行。

  顾服主管医生:

  l购买顾客在《顾客档案表》制成后15日、30日、60日内开展三次回访,专业指导顾客服用产品,了解服用效果,排除顾客异议。

  l未购买顾客《顾客档案表》制成后,视满意代表或销售经理要求,进行回访。

  l顾服主管医生的回访方式以电话访问为主,必要时需上门访问。

  8、顾服主管医生根据回访计划,每日指导、督察满意代表的回访情况。

  9、满意代表回访时,从顾服主管医生处调用《顾客档案表》,每次回访结束,必须在〈〈顾客档案表〉〉上详细记录回访情况,并于当日归还给顾服主管医生。

  10、满意代表和顾服主管医生必须妥善保管〈〈顾客档案表〉〉,凡发生丢失、破坏、缺少等现象,公司将给予50—500元不等的处罚,且当事人必须立即进行补充。〈〈顾客档案表〉〉严禁任何人外传。除用于回访之外,任何人需要查阅、调用,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同意。

  11、公司或销售部门经常组织有顾服主管医生、销售经理、主管共同参加的顾客服务专题会议,沟通顾客信息,研讨顾服事宜。

  12、任何岗位的员工离职时,必须把自己掌握的顾客档案表全部上交顾服主管医生或销售经理,全部档案交齐后,该员工方能离职。

  13、本表格禁止向顾客展示,由公司统一安排印刷,不经公司同意,严禁复印。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5

  1. 试剂的保管

  1.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登记。

  1. 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1.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1. 4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1.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1.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1.7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1. 8每周六下午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

  1. 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1.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2. 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学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存放专用橱(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

  3. 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 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5. 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6. 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7. 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8.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

  9. 管理人员要建立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各类帐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

  10. 试剂的使用

  10.1取用化学试剂前应检查试剂的外观,注意其生产日期,不得使用失效的试剂。如怀疑有变质可能时,应经检验合格后再用。使用中要注意保护瓶上的标签,如有脱落应及时贴好,如有损毁则应照原样补全并贴牢。

  10.2取用液体试剂只准倾出使用,不得在试剂瓶中直接吸取,倒出的试剂不可再倾回原瓶中。倾倒液体试剂时应使瓶签朝向虎,以免淌下的试剂沾污或腐蚀瓶签。

  10.3取用固体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倾出的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所用牛角匙应清洁干燥,不允许一匙多用。

档案管理制度6

  一、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标准

  1、工程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2、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承包的。由承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承包单位汇总;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承包单位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性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管理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

  3、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根据项目要求而定。

  4、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印和分发使用.

  5、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二、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1、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形成文件形式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2、项目文件的归档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安装、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竣工图按建筑、建设、、结构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

  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3、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归档。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设施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归档.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归档。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

  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4、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5、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设计、施工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6、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7、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所有文件、措施、方案、各种检验报告、测试报告等向建设单位归档;

  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购置的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如:生产产家、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电子文件的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三、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变更文件、修改、补充措施、方案等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四、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1、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单项项目直接按单项项目整理;

  专项按照专项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类别分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

  建设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2、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按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使用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项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项正是通过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建设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验收情况说明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7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方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精确、系统、平安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探讨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精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担当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朝气构、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根据职业病防治活动主体分为:

  (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

  (四)职业卫生科研档案。

  第五条各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二)法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托付书、单位编码、财政帐号等);

  (三)工作职责、监督员执法程序、道德准则;

  (四)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规划;

  (五)年度职业卫生监督安排及总结;

  (六)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对象分布图和汇总表;

  (七)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统计分析;

  (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

  (九)卫生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卫生审查、卫生审核、验收批件;

  (十)职业性健康体检报表;

  (十一)职业病报表;

  (十二)职业病事故报表;

  (十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记录及文书存根;

  (十四)监督员培训相关资料(培训安排、材料)。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二)职业卫生管理方针、安排、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供应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1.建设项目安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修理、运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托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托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看法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看法书。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七)储存和运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运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托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九)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限制措施技术档案

  1.工艺改革技术措施档案;

  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1)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并注明安装地点

  (2)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3)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4)运用记录;

  (5)修理记录,包括修理责任人、修理缘由、修理日期、修理人等;

  (十)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运用状况等;

  (十一)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职业健康监护托付书;

  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状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二)职业卫生培训教化安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果;

  (十三)职业病病人档案;

  (十四)各种监督文书;

  (十五)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十六)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十七)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1.职业卫生基本状况、生产工艺、有害因素分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4.职业病发病状况汇总资料;

  5.职业病人处理、安置状况汇总资料;

  6.培训状况汇总资料;

  7.因病缺勤状况汇总资料;

  8.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9.劳动者死亡资料;

  10.职业有害因素接触状况汇总表;

  1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第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文本等;

  (三)质量限制文件;

  (四)上级技术单位对技术服务质量考核文件;

  (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文件;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限制效果评价文件;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文件;

  (八)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文件。

  第八条担当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朝气构在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除第五条(一)至(四)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

  (一)医疗执业执照;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健康检查报告;

  (三)职业病禁忌证调离通知书及调离结果统计表;

  (四)职业病诊断记录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五)职业病鉴定记录及职业病鉴定证明书。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担当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朝气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科研时,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科技档案,包括:

  (一)科研项目安排任务书、科技合作协议书、选题报告、科研方案、年度安排等;

  (二)有关科研项目的托付、批准文件,专家的建议、协作合同等;

  (三)试验、调查和考察的原始记录、统计数据或经过整理的计算数据、配方等;

  (四)探讨工作报告和阶段性工作报告、年终总结报告、最终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科研论文、推广运用报告、成果嘉奖文件、独创申请书、独创评议书、独创证书、独创嘉奖及探讨项目的修订或撤销等文件;

  (五)各种稀有实物、标本、样品等分别编号登记,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

  (六)探讨过程中产生的图表、幻灯片、录相带、录音带、电影胶片、坐标图等;

  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案卷归档工作。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一)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二)依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三)填写卷内书目、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四)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书目,双方签字。

  第十条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仔细进行质量检查,刚好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状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需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实、平安,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觉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刚好修补复制。

  第十三条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主动供应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第十四条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惜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第十五条体检和职业病例档案借阅和保密还应当按《病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涉及用人单位技术隐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守隐私。

  对职业卫生档案的利用状况要进行登记。

档案管理制度8

  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决策所需的主要资料,也是检查各种责任事故的重要依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普通教育事业单位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另如与会计工作有关的会计法令、会计制度、会计检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等,不包括在会计档案范围之内,可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保管。

  二、属于会计档案范围的一切档案,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毁损和散失。查阅会计档案,再办理监批登记手续,非经批准,不能持出档案室。已经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要编号、加封皮不通用随意拆分,以防错乱丢失。

  三、为了业务工作的需要和查阅的方便,当年的会计档案一律由单位的财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年度决算终了,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保管,或者仍由财会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要采取防虫蛀鼠咬措施,装箱入柜,按照规定保管期间,分别保管。

  四、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所属年度终了后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保管年限计算。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就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报批前,应先由财务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鉴定,严格审查,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时间的处理意见。然后编造“销毁会计档案清册”,报请本单位领导审查批准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会同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指派的人员按批准文件清点核对,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在“销毁会计档案清册”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应将监销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销毁会计档案清册”及其批准文件,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二十五年。

档案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的会计档案名称、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在会计档案销毁册上签署意见。

  3.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销毁会计档案,财务总监与董事长办公室人员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总裁。

  第十二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独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十三条计算机电子财务文档,原则上应当打印出书面会计档案进行保存,同时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保管。

  第十四条公司分立,会计档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统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有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移交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法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原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公司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三章年度会计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年度资料包括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这些报表及资料应依据时间、类别分别由专人保管。

  第十九条年终报告、审计、验资报告应长期保存,分别装订,注明名称、日期等。如公司内部单位或股东等需要查阅或复制,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原则上不予外借。需经公司借阅审批流程批准,资料保管人需记录发放或借出时间、姓名、部门、数量等,并由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资金类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金类档案包括资金日报、资金周报、资金计划,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资金台账、融资台账、员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资金类档案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分类保管。

  第二十三条融资台账信息记录须完整,因融资业务而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必须将原件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资金类档案的管理应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预算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预算档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预算与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等,涉及收入、成本、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预算档案按年度分类保管。年度预算应永久保存。

  第六章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决议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分为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及外部财务文件两大类。其中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发放的文件,包括“内部请示报告”、“内部通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单位之间的所有国、、内外往来文件。

  第二十八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内容进行分类保存,如内部规章制度,审计往来文件等等;外部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往来单位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往来财务文件或外部财务文件亦需依据时间顺序存档,以年度为限,以前年度档案需另行存放。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依据集团合同管理规定建立合同台账,进行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按合同性质进行分类保存,编制合同清单,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可在财务部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阅,须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条合同文档须指派专人负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经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档案管理制度10

  为了充分了解和掌握当前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状况,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北京航空特种工艺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晨光化工研究院、北京钢铁研究总院、中船重工昆明分公司等部分单位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研。

  当前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已是普遍现象

  开展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与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变化、市场竞争环境需要多方面密切相关的。

  1、知识产权档案已经是普遍现象而不是个别现象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知识产权档案已经在很多企业中频频亮相,已成为企业档案普遍出现的管理内容。我们在参与调研的各单位中看到,这些单位都已收集、保存了包括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档案,并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制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已是一个趋势

  我们看到,北京航空特种工艺研究所、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都已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协调、规范本单位知识产权文件收集归档和整理组卷工作。更多的单位表示,准备在适当时候(最好是有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前提下)着手制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3、市场经济环境有利于开展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知识产权档案已经在商标侵权、专利维护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方面发挥了作用,由此企业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都比较重视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重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档案的归档和管理,这就为推动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恰逢其时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特点,提出完整的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很有必要。

  1、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档案事业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开展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现了档案事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探索和创新,通过实现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可以为我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和国际化品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为我国实现“制造大国”向“创新强国”的国家发展战略转型提供档案信息的有力保障。

  2、当前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与实践,已经提出了对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实际需求。大量事实表明,企业中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已经不是一个尚处于理论探讨、有待开展的工作,而已经成为目前企业档案管理的一个普遍内容。虽然目前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在大多数企业处于“整装待发”状态,但是不存在难以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障碍,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档案标准化工作突飞猛进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为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具有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为工作查考保存历史证据、服务于知识产权日常管理的意义,而且具有直接参与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推动企业档案工作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贯彻“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就必须关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市场环境发展对档案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在调研工作基础上,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一些具体问题急需解决。

  1、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是“知识产权+档案”的简单叠加,而是其有机融合。因此在研究、开展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时,要让“尊重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形成特点、维护归档文件的原始记录性”以及“实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的档案管理原则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也得到充分体现。

  要想把知识产权管理和档案管理纳入同一管理体系中,就必须把知识产权管理和档案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所以我们认为,完全有必要把已经被档案管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有机地纳入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

  2、根据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工作需求,把“知识产权档案”列为一个新的一级类目。国家档案局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第四条规定:“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十个一级类目……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所以,我们认为根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相关规定和工业科技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应当把知识产权档案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档案一级类目;在此一级类目下,把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内容划分为专利档案、商标档案、著作权档案以及商业秘密档案4个二级类目进行分类管理。就是说把知识产权档案作为企业档案中和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等相似的、独立门类的专业档案来对待。

  3、知识产权档案档号编制形式。档号在档案规范化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而知识产权档案的档号管理有其特殊性,赋予知识产权档案档号时一定要注意体现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为此,可以把档案整理中涉及档号的标准如《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等融合进去。例如,考虑到企业可能会依照《国际专利合作条约》(即PCT条约)的规定,向国外或者其他地区申请专利、利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马德里协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以及需要区分普通专利和国防专利的需要,在向知识产权档案案卷赋予档号时,在档号中规定了一些专门的特别代码来加以识别,如国防专利档案以“G”、提交了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的专利档案以“P”、按照《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国际商标注册的商标档案以“M”予以标识等等。毫无疑问,这种情况在一般的档案档号管理中是十分罕见的,但也是必须的。

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档案业务标准化、档案管理科学化,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xx)、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xx〕20号)及《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晋能办字﹝20xx﹞8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科研、基本建设以及各项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公司的信息资源和重要资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工作是指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的行为和活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的基础性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遵循原则

  (一)资产管理原则:档案工作以公司资产关系为纽带,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

  (二)集中统一原则:公司本部及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统一管理。档案部门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档案,在单位条件和库容允许的情况下,一并将人事档案集中统一保管。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行政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或档案归口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

  第七条建立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一)各部门确定一名档案兼职管理员,负责整理本部门档案工作。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档案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档案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三)档案部门或档案归口部门负责人,组织协调档案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档案部门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档案部门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保护、鉴定、编研、统计、利用等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归档和定时向档案部门移交。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第八条档案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二)编制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集中统一管理各门类档案,加强档案业务建设。

  (四)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密、开发利用、鉴定销毁和信息化建设;对各职能部门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五)负责档案工作研究、宣传和组织档案人员业务培训。

  (六)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部门档案工作。

  (七)协助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单位档案工作开展规范化管理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八)组织参加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

  (九)接受上级单位档案工作检查及年度考评,并协助上级单位组织好本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整理

  第九条要树立“大资源观”,加大档案的收集力度,做到应归尽归,抓好源头强化基础,突出特点与时俱进,实现档案资源建设由单一化接收向多元化收集转变。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立卷归档要做到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一)归档范围

  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公司职能活动并已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由档案部门和各部门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归档。

  (二)归档时间

  1.党群、行政、经营等管理类档案,须在次年3月底前,由形成部门将应归档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部门归档,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随办理随归档。

  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档案应在项目申请立项时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文件全部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科研、地测、产品类档案,应根据各种生产活动和各种科技文件材料形成的具体特点,其归档时间可分阶段或在项目完成后整理归档。

  4.产权产籍、质量认证、资质信用、合同协议、知识产权等文件应随时归档;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应在设备开箱验收或接收后登记归档。

  5.会计核算业务材料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保存1年,期满后的第二年6月底前内向档案部门归档。

  6.特殊载体类档案(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及实物等)在冲洗加工后,由形成部门书写文字说明整理后及时归档,或同反映同一内容的其他载体文件材料一并在材料形成的1个月内。及时归档保存。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奖牌等,在授奖后及时归档。

  7.电子档案由综合管理部档案人员进行系统整理,并在3个月内完成归档。科研课题中的`电子文件应在课题验收或经评审、鉴定测试合格后立即归档。

  8.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及参加各种会议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9.单位撤销、合并时,须依据《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档发字〔1998〕6号)的要求,将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应责成专人认真整理、妥善保管,按照要求及时向原上一级主管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10.公司电子公文系统,由专人对电子档案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对OA办公系统生成的电子文件在文件办理完毕及时归档,并做好备份工作。

  (三)归档份数

  1.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2.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字迹工整、图像清晰,书写材料和载体材料耐久保存,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系统整理,应完整、准确、系统,真实反映各项活动的内容和历史过程。文件编目要素完整、准确。

  3.要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山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等业务规范,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4.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做到不遗漏、无短缺;归档文件材料的门类和载体、形式和内容、份数与页数均应齐全完整,科技文件材料文字和图表应与实物相符,做到准确、系统,保持成套性、整体性。已破损的文件材料要经过修整,字迹模糊或褪色的文件材料要附有复印件或作耐久性处理。

  5.各门类档案在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必须移交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归档实行“三套制”(一套封存保管、一套查阅利用、一套异地保存)。电子档案的归档可分两步进行,对实时进行的归档先做逻辑归档,然后定期完成物理归档。

  (五)档案移交

  档案部门应检查归档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各留一份,以备查考。归档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部门重新整理和补充完善。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十条要树立“大效益观”,档案信息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工作思路,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传统档案的数字化加工,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由粗放式加工向精细化加工转变。

  第十一条要根据单位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档案信息化建设,使用成熟稳定的档案管理软件,积极推动档案数字化建设。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保证工作质量。要大力加强电子信息资源及信息化建设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档案管理队伍,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第五章电子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档案归档

  (一)公司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本、图形、图像、数据等类型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应参照纸质文件归档范围确定。音频、视频、多媒体等类型电子文件及数据库的归档范围应根据相关规定和需要确定。

  (二)文件形成部门或信息管理部门应定期把经过鉴定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按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将其存储到符合保管期限要求的脱机载体上。

  (三)电子档案的归档范围参照集团关于纸质文件材料归档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包括相应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

  第十三条公司各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以及生成非通用电子文件格式的软件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并归档。归档的电子文件数据格式应易于识读、迁移。

  第十四条电子档案收集要求

  (一)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和办理情况,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及其电子版本的定稿均应被保留。正式文件是纸质的,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向计算机全文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二)当公务或其他事务处理过程只产生电子文件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应随时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

  (三)对在网络系统中处于流转状态,暂时无法确定其保管责任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捕获措施,集中存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子文件暂存存储器中,以防散失。

  (四)对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本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文字处理工具等,必要时同时保留文字处理工具软件。文字型电子文件以XML、RTF、TXT为通用格式。

  (五)对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采用非通用文件格式的图像电子文件,收集时应将其转换成通用格式,如无法转换,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扫描型电子文件以JPEG、TIFF为通用格式。

  (六)对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设备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其软硬件环境和相关数据。

  (七)对用视频或多媒体设备获得的文件以及超媒体链结技术制作的文件,应同时收集其非通用格式的压缩算法和相关软件。视频和多媒体电子文件以MPEG、AVI为通用格式。

  (八)对用音频设备获得的声音文件,应同时收集其属性标识、参数和非通用格式的相关软件。音频电子文件以WAV、MP3为通用格式。

  (九)对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应同时收集其软件型号、名称、版本号和相关参数手册、说明资料等。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原则上应转换成通用型电子文件,如不能转换,收集时则应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十)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与电子文件处理有关的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十一)对套用统一模板的电子文件,在保证能恢复原形态的情况下,其内容信息可脱离套用模板进行存储,被套用模板作为电子文件的元数据保存。

  (十二)定期制作电子文件的备份。

  第十五条电子文件编号代码:T-文本文件;I-图像文件;G-图形文件;V-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O-超媒体链结文件;P-程序文件;D-数据文件。

  第十六条电子档案保管

  (一)对归档电子文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验。在检验合格后将其如期移交至档案馆等档案保管部门,进行集中保管。

  (二)归档电子文件的保管除应符合纸质档案的要求外,还符合下列条件:

  1.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避免擦、划、触摸记录涂层。

  2.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

  3.存放时应远离强磁场、强热源,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4.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度至20度;相对湿度选定范围: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三)归档电子文件在形成部门的保管,也应参照上述条件。

  第六章档案管理系统软件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的配置应满足本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并适应本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系统应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加装防火墙等安全保密措施。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系统应具备收集整编、数据管理、检索浏览、借阅管理、统计汇总、权限设置、安全保密、系统维护等基本功能,并能辅助实体档案管理及根据需求增扩其他相应功能。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系统应与各信息系统之间衔接,并能接收和兼容各信息系统生成的电子文件。

  第七章档案保存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存要设立独立的档案库房,档案库房原则上设置在地面一层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水火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档案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值不应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无特殊保护装置不宜设置在地下或顶层,面积应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库房应配置档案密集架(档案柜)、防磁柜、温湿度计、灭火器材、防光窗帘、防盗门窗、自动报警器、监控等设施设备,根据库房管理需要可配置空调、加湿器、空气净化器设备等。

  第二十二条档案库房管理

  (一)库房应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尘、防鼠、防水、防有害气体。

  (二)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定期检查库房的设备运转情况和安全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三)库房内要有档案存放位置索引标识图,以指明档案存放的位置;档案的排放应系统合理,便于查找和取放方便,存放位置相对固定。

  (四)库房钥匙要由档案管理人员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双人进(出)库制”和“档案出(入)库登记制”。借阅档案者要在阅览室等候档案管理人员调卷,禁止进入库房查找。

  (五)库房温度应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建立温湿度记录台账,每天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档案入库前应去污、消毒,受损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补救。

  (七)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确保档案安全。

  (八)归档电子文件的保管除应符合电子档案保管的要求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归档载体应做防写处理,避免擦、划、触摸记录涂层;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存放时应远离强磁场、强热源,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九)库藏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如发现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设备环境更新时应确认原载体与新设备的兼容性,原载体保存至少不低于3年,定期检验结果应填入电子档案管理登记表。库藏档案数量发生变化时应登记说明。

  第二十三条档案保密管理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保密政策和制度,不谈论档案的内容,更不得擅自透露与传播有关机密档案的内容,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应做到不该看的档案绝对不看,不该说的绝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抄录的档案绝对不抄录。

  (三)对泄漏党和国家、企业机密的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有关部门和主管单位。

  第八章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要树立“大安全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安全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建立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构筑档案安全防御体系,以满足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由传统护卫向现代防御转变。

  (一)组织指挥

  成立档案管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档案部门或档案归口部门负责人及应急调度部门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负责日常档案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与组织协调;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应急措施,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联络、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突发事件参与处置,并跟踪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

  第二十五条要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定期进行档案与电子文件突发事故与灾害应急演练,使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各单位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况及时处理,积极加以防范。接到重大灾情演练信号后,要按照应急预案和救灾部门的要求,按指定路线将档案转移至安全地带,并组织力量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应急演练结束后,按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受灾部门应立即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将有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当前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报告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详情和进展情况应随时上报。应急结束后,应做好突发事件安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章档案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七条档案鉴定销毁要按规定程序进行

  (一)成立由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工作委员会。

  (二)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由档案鉴定工作委员会对已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单位法人审批后方可销毁;档案销毁清单由档案部门永久保存。

  (三)到期电子档案的鉴定必须进行有效性检测。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对存储机密信息的介质进行彻底销毁,对网络中传递的机密信息彻底清除。

  (四)档案材料销毁,必须送交指定的销毁机构和地点,指定专人销毁,两人以上在场监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日期。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章档案统计

  第二十八条档案统计要做到

  (一)准确、及时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及有关统计报表,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统计项目内容要完整,统计数据要准确,要全面系统地反映档案工作各方面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工作机构、人员;档案室藏情况构成、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检索、编研等情况;档案销毁数量;档案利用情况及效果;档案设施设备情况,同时保持档案统计工作连续性。

  (三)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查核对,做到家底清楚、账物相符。

  第十一章档案开发利用

  第二十九条要树立“大服务观”,深化档案开发利用,推动档案利用体系建设由被动性向主动性开放转变。建立完善档案检索系统建设,编制档案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建立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制度,对典型利用案例进行整理汇编。积极开展编研工作,组织编写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工程项目简介等,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查借阅

  (一)查借阅档案资料要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公司所属部门来查借阅档案者,须填写《档案资料查借阅审批表》,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利用。

  (二)室藏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因特殊情况需将其外借出,需经其分管领导批准,档案部门或档案归口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派专人监督其利用。归还档案时,必须经档案部门人员详细检查文件材料,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完成归还手续。

  (三)查借阅利用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特别是查阅涉密档案,须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涉密档案必须在档案员在场的情况下,在阅览室或固定场所阅读,不得复制和摘抄、不得外借、不得拍照、不得失密泄密。

  第十二章档案保障机制

  第三十一条要树立“大发展观”,建立档案工作人员激励机制,注重人才培养教育,引领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由单一型培养模式向复合型培养模式转变。档案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学识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员要进行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并通过有效培训方式,不断提升档案干部综合素质,满足档案工作发展需要。在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年度先进评比中要确保档案人员占一定名额。对在档案规范化管理活动、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等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完善档案投入机制,将档案库房设施设备及装具更新改造费用、信息化建设费用和档案工作人员津贴补助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档案岗位津贴发放范围及人员由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提议,并经会议讨论研究后确定,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体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晋政办函〔20xx〕9号),对档案人员给予岗位津贴不得低于6元/天,并根据工资浮动水平,建立适当的增长机制。

  第三十三条公司将按照省档案局、省国资委、集团公司要求,制定考核目标体系,对档案管理人员逐步推行档案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十四条要积极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项目档案管理示范工程等活动,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及省和集团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要逐级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统一向省档案局申报并协调省档案局及有关单位做好评定、验收工作。

  第三十五条要树立“大法治观”,档案工作围绕集团大局和中心,依法治档。对发生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或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等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成立经济技术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经营矿长

  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企管科科长、机电科科长、人劳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安检科科长

  工作人员:生产技术科采煤、掘进、防治水、一通三防、设计等相关专业人员,企管科、机电科、人劳科、调度室、安检科等相关专业人员,生产区队技术副队长(技术员)等。

  二、经济技术档案建立的内容

  (一)概述

  经济技术档案共分三部分内容,十个方面的档案。三部分内容分别为图纸、基础资料和分析总结。十个方面的档案分别是:

  1、设计档案;

  2、支护与巷修档案;

  3、日常技术管理档案;

  4、防治水档案;

  5、“一通三防”管理档案;

  6、安全管理与生产组织档案;

  7、经济成本档案;

  8、劳动工资档案;

  9、机电设备管理档案;

  10、煤质管理档案。

  (二)图纸

  各种图纸要编号管理,涵盖设计、掘进、防治水、安装、回采、回撤期间的各种图纸。

  1、设计图纸

  设计方面的图纸以1开头,包括工作面设计图、设计变更图、断面支护图、生产系统图。

  2、掘进图纸

  掘进方面的图纸以2开头,包括施工图。

  3、防治水图纸

  防治水方面的图纸以3开头,包括底板改造设计平面图、瞬变电磁物探视电阻率剖面图、瞬变电磁物探异常区分布及注浆成果图。

  4、机电设备安装、拆除图纸

  机电设备安装、拆除方面的图纸以4开头,包括设备安装布置图、供电系统图。

  5、回采图纸

  回采方面的图纸以5开头,包括工程平面图、生产期间的构造变化平面图、剖面图、停采线图。

  6、一通三防图纸

  一通三防方面的图纸以6开头,包括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监测与监控系统图。

  (三)基础资料

  基础资料涵盖生产期间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各种原始记录、各项费用的投入、统计等,要求以日常工作为主,保存好日常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日志、地质构造或生产条件发生改变的相关记录,收集整理平时下达的通知单、整改单、验收单等。建立日常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材料、人工的统计台帐,各工作面各个时期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统计台帐。

  1、设计资料

  包括地质说明书、设计说明书、地质条件变化的勘察资料。

  2、掘进资料

  包括掘进作业规程的汇编,地质说明书,相关通知单、整改单、验收单,材料费用统计台帐,掘进巷道变化量统计卡片,记录掘进工作面的轨顺、皮顺、开切眼以及改造巷的巷道长度、规格、用途、施工工期、起止时间。负责统计掘进巷道的煤岩类别、掘进头数。

  3、回采资料

  包括地质说明书、回采期间的规程、措施,各回采单位建立的基础台帐,详细记录生产中的各月份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工作面基本情况,生产期间材料费用统计基础资料。相关科室要有各采煤工作面的汇总资料,包括:

  (1)工作面基本情况:工作面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储量、可采期、起止时间。

  (2)工作面经济技术指标:煤层厚度、采高、循环产量、日产量等。

  (3)工作面月份产量完成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最高、最低、平均单产等。

  (4)工作面月份质量标准化情况。

  4、防治水资料

  包括底板改造设计说明书、钻孔变更施工通知单、工作面各钻场施工评价、工作面各钻场技术经济分析评价。

  5、一通三防资料

  包括各阶段通风构筑、通风设施、瓦斯、煤尘情况的相关数据和材料费用统计台帐。

  6、安全管理资料

  包括:

  (1)不同支护方式下的不良操作习惯记录;

  (2)建立各采掘工作面各阶段安全隐患记录;

  (3)建立各采掘工作面各时期质量标准验收情况(由生产科负责提供);

  (4)建立各采掘工作面安全处罚记录;

  (5)建立各采掘工作面各时期出现的各级别人身事故记录。

  7、经济成本资料

  建立基础台帐,每个工作面的材料费用消耗都要建立台帐,分层次并分明细记录配件、支护材料与支护用品、火工品、大型材料、建工材料、其它材料、专用工具消耗、修理费、租赁费等,并且要有合计,各种材料消耗要有地点、时间。不同工作面不能混淆。企管科要有汇总表、分月费用、分单位分地点记录的台帐。

  8、劳动工资资料

  工作面掘进、防治水、工作面安装、回采、工作面回撤各阶段(包括措施工程,如:拉底、扩帮、铺道等相应措施工程量、工数、工资),各月份的人工工资、总工资额、工效、总工数、直接工人数和总人数,以及从掘进到回采结束累计的人工工资、总工资额、工效、总工数、直接工人数和总人数。要求各时间点的统计要准确无误。

  9、机电设备管理资料

  各安装与拆除工作面的台帐、生产工作面的设备台帐,安装、拆除工期,材料、费用统计台帐。

  10、煤质管理资料

  统计各采煤工作面从安装到回撤结束各阶段的煤质指标、奖罚情况、责任人以及工作面影响煤质的构造、顶底板岩性特征、涌水情况的资料,各月份煤质计划与完成情况的统计。

  (四)分析总结

  分析总结,涵盖工作面从设计到施工再到回撤各阶段遇到的各种技术管理和经营情况的分析总结,以日常遇到的生产条件、构造变化、环境改变和月份分析资料为基础,在工作面结束后再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分析要做到具体细致,分析出原因;分析要找出同一性和特殊性,要有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总结要有结论,总结工作面在各个生产阶段的科技创新及技术成果应用情况,总结出工作面各阶段的亮点和不足,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哪些问题要避免发生。回采结束后要对工作面产生的经济效益做出评价。

  三、建立经济技术档案的职责分工

  经济部分以企管科为主,负责每个阶段费用统计分析,相关科室(人劳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生产技术科)和生产区队配合共同完成;人劳科负责各阶段的人工费、人员效率统计分析;机电科负责各阶段的设备管理,工作面安装、回撤方式、工艺过程、设备布置等的分析总结;调度室负责全过程煤质指标、措施、系统的煤质管理分析总结;安检科负责从掘进到工作面回撤结束各阶段安全隐患统计、事故分析及其他安全管理事项;生产区队要建立基础台帐与阶段分析总结。技术部分以生产技术科为主,包括设计、掘进、采煤、防治水、一通三防等专业的技术管理,以及从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到生产过程技术管理的分析总结,相关科室(调度室、机电科)和生产区队配合共同完成。

  (一)经济部分

  经济部分由企管科总体负责,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人劳科、生产区队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分工如下:

  1、生产技术科负责范围

  生产技术科负责统计工作面掘进、底板注浆、工作面安装、回采、拆除等各阶段发生的火工品、支护材料、木材、建工材料以及各阶段的累计消耗,分析与计划和其他工作面相比较费用超、节原因,成本变化的关键点,技术原因对成本的增加和减少有何影响,如何控制与管理。

  2、机电科负责范围

  提供回采工作面的安装与拆除工期,并与相似的其它工作面进行比较,分析工期变化的原因。负责统计工作面掘进、底板注浆、工作面安装、回采、拆除的月份电费、设备租赁费、修理费、油脂消耗、配件、大型材料消耗、专用工具消耗,以及各阶段的累计消耗。分析比较各阶段费用发生变化的原因,一次性投入情况,与计划和其它工作面相比较费用超、节原因,成本变化的关键点,技术原因对成本的增加和减少有何影响,如何控制与管理。

  3、安检科负责范围

  负责统计工作面从掘进到拆除结束各阶段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及考评情况,以及轻伤、重伤级别事故和非伤亡事故;分析从掘进到拆除每个生产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的落实,以及与其它工作面比较吸取的教训和成功经验。

  4、调度室负责范围

  负责从掘进到回采各月煤质计划和完成情况的统计。煤质管理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分析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及管理重点,各月煤质管理的奖罚情况及分阶段累计情况,分析影响煤质好坏的原因,有什么好的方法可借鉴,比较相似工作面煤质指标情况。

  从工作面掘进到拆除结束期间,详细记录生产组织安排,对生产中事故影响时间及发生事故的次数,要分类别、分单位统计,将本工作面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时间进行分析,与其他工作面对比应该如何加强生产组织管理,并存在哪些不足和借鉴。从生产工艺、运输系统、地质条件、生产组织上进行分析。

  5、人劳科负责范围

  工作面掘进(包括车场、钻场部分)、底板注浆、工作面安装、回采、拆除各阶段和各月份的人工工资、总工资额、工效、总工数、直接工人数和总人数,以及从掘进到回采结束累计的人工工资、总工资额、工效、总工数、直接工人数和总人数,并与条件相近工作面进行比较,分析各阶段人员、工资、效率增减原因,所采取的工作制对生产效率、工资、工数变化有何影响,有哪些有效办法和值得推广借鉴的经验。

  6、生产区队负责范围

  各生产区队(采煤队、掘进队、通风队、探防队)在日常生产中要建立经济技术管理档案。工作面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在下一个月5号前报送企管科(人工费用可到15日报送)。

  7、企管科负责范围

  根据施工单位报送资料及有关科室提供资料,对掘进、底板注浆、安装、回采、拆除各阶段的费用进行综合分析,并与相邻或相似工作面比较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不足。

  (1)掘进成本分析。要将每米人工费、每米直接材料费、每米巷道全部成本,吨煤分摊费用,掘进出煤产值,掘进期间各项费用控制与管理办法,起到什么效果,与其它相似掘进巷道比较费用的增减原因进行分析。

  (2)注浆成本分析。吨煤注浆费用总成本,并与其它相近工作面注浆费用比较,分析出注浆费用的增减情况。

  (3)回采成本分析。回采阶段要分析定额的科学性,定额与实际发生的差别,直接材料费、间接材料费、分摊材料费以及电力、租赁费、修理费对成本的影响,哪些因素影响较大,哪些是降低成本的主要原因,各占多大比例,工作面拆除结束后要有总体评价,得出投入产出比、盈亏情况、吨煤成本的具体值,本工作面值得总结的经验和不足,今后在生产经营中如何控制。

  (4)安装与拆除阶段要分析工作面的费用投入情况,与其它工作面比较费用、工期有哪些变化以及变化原因。

  (5)一通三防成本分析。从开始掘进到回采结束期间监测监控设施及构筑通风设施的费用投入情况,并与其它相近工作面费用比较。

  (二)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由生产技术科总负责,机电科、调度室、生产区队配合。

  1、机电科负责范围

  工作面从安装到拆除全部过程中的新技术、新工艺、创新亮点,设备的选型与配套情况、选用设备数量是否合理,还有哪些问题,使用中出现的`各种事故原因分析,使用的设备与其它设备比较有何特点,巷道布置对设备布置有何影响,设备安装、拆除时间的长短,上山运输与下山运输对生产管理的优缺点比较。一个工作面结束后,要与条件相近工作面进行比较,对成功经验与不足之处进行总结,便于以后机电设备的优化选型。

  2、调度室负责范围

  工作面结束后调度室要将整个煤质情况做总结,分析各阶段的煤质管理成功和不足之处,块煤率、灰分与采煤工艺的关系,煤质管理的创新点,构造对煤质的影响。

  3、生产区队负责范围

  各生产区队(采煤队、掘进队、通风队、探防队)要严格按要求及时记录和填绘图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要认真记录分析,建立经济技术管理台账,每个月都要进行分析总结。工作面结束后,认真收集生产过程中各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各种通知单、地质资料等)及本单位生产过程中报批的规程措施等并进行整理归档,及时对技术与管理作全方面的总结、归纳,报送到生产技术科、机电科。

  4、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范围

  (1)设计方面

  工作面设计的依据,设计的优缺点比较,该设计与相同或相似工作面对比有哪些突破和改进,设计与施工有何差异,今后有哪些需要加以解决和借鉴之处,并与相近邻或相似工作面比较进行分析和总结。

  (2)掘进方面

  ①负责统计整理掘进工作面的轨顺、皮顺、开切眼以及工作面其他辅助巷道的长度、支护形式、规格、用途、施工起止时间、工期;

  ②负责统计掘进巷道的煤岩类别、掘进头数;

  ③说明掘进期间采取的新工艺、新技术取得的成绩以及如何克服地质构造因素影响,掘进期间顶底板管理等;

  ④对照设计分析本工作面在设计方面的不足,对设计进行更改的原因,特别是改造巷、辅助巷等巷道的总量及布置理由,百万吨掘进率、单进水平等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并与相邻或相近工作面进行比较。

  (3)测量方面

  工作面贯通后进行导线贯通精度评定。

  (4)底板注浆方面

  ①概述工作面顶、底板情况,预测手段与实际回采揭露的差别;

  ②统计注浆工程量、打钻工程量;

  ③掘进、回采及打钻注浆过程中探放水、涌水情况等;

  ④底板改造的前期评价和后期总结。包括对2次物探、底板加固钻孔设计,加固施工组织,存在的隐患及问题、注浆效果与相邻工作面比较,以及对加固时间、回采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总结。

  (5)一通三防方面

  ①掘进期间局部通风管理;

  ②回采期间的通风系统管理;

  ③通风系统调整情况;

  ④掘进及回采期间瓦斯涌出情况;

  ⑤开始掘进至回采结束通风设施的构筑情况。

  (6)回采方面

  ①工作面基本情况:工作面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储量、可采期、起止时间、水文地质情况;

  ②工作面经济技术指标:煤层厚度、采高、循环产量、日产量等;

  ③工作面月份产量完成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最高、最低、平均单产与相邻工作面比较;

  ④工作面月份质量标准化情况;

  (7)技术档案的整理、综合分析

  ①技术档案的整理分析:收集工作面设计、开工报告、地质报告、掘进作业规程、安装作业规程、回采作业规程,过断层、薄煤带的安全技术措施,过大断层或薄煤带的分析总结,以及工作面收尾措施、拆除规程;工作面结束后,通过平时建立的基础资料对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新工艺、新技术、发生的重大问题、采取的技术措施进行总结分析;

  ②综合分析:通过基础资料的归纳总结和分类分项分析,对回采工作面从掘进到底板注浆改造、安装、回采、最后拆除结束,全部过程进行总体评价,找出工作面管理的优缺点,为下个面提供借鉴和参考。针对本面的产量计划、接替计划、施工组织、掘进、安装、回采、回撤等环节,对设备配套,回采工艺乃至工作面设计、巷道断面布置、复杂地段回采措施、煤质管理以及作业规程修改补充等方面进行分析,各系统(主、辅助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设计是否合理,薄弱环节等存在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等。

  四、经济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建立基础台账,从工作面的掘进到拆除结束,要详细记录。生产技术科每月进行的经济技术档案检查中,把建立基础台账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纳入到考核。

  (二)各项费用的统计要准确,掘进、底板注浆、工作面的安装、回采、工作面拆除等各项工作不是一个完整月份的,要按照天数折算。统计数据从掘进到拆除结束要求有分项分月和累计数据。

  (三)每月14日17:00前,各部门必须将上月经济技术分析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送交生产技术科,纸质版本由本单位打印保存。

  (四)掘进工作面施工结束后,经有关单位联合验收,在30天之内掘进队将经济技术档案(图纸、基础资料、经济技术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

  (五)采煤工作面安装结束后,在30天之内采煤队将经济技术档案(图纸、基础资料、安装经济技术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

  (六)工作面底板注浆加固工作结束后,在30天之内探防队将经济技术档案(图纸、基础资料、经济技术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

  (七)采煤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在30天之内采煤队将经济技术档案(图纸、基础资料、回采经济技术总结报告和回撤经济技术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

  (八)采煤工作面回撤结束后30天之内,机电科、企管科、安检科、人劳科、调度室、生产科通风组、生产科设计组、生产科地质组、生产科采煤组、生产科掘进组将经济技术总结分析纸质、电子版形式一同送交生产技术科经济技术档案管理负责人。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

  (九)基础资料收集汇总后,按掘进、回采、地质防治水三大部分分别装订成册。生产技术科对各专业经济技术总结进行审核汇总,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排版装订成册,最后形成一套完整的经济技术档案资料,由生产技术科定期向矿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五、检查与考核

  (一)月度考核与奖罚

  每月15日由总工程师牵头,生产技术科组织生产科采煤、掘进、设计、通风、地质防治水管理人员对各单位经济技术档案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其中生产技术科采煤、掘进、通风、地质防治水管理人员负责对相关区队进行检查,生产技术科采煤、设计管理人员负责对相关科室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打分,根据得分按区队和科室从高向低进行排名,对获得第一、第二名区队,每次分别奖励其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1200元、900元,奖励单位负责人800元、600元。对得分倒数第一的区队,对其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和其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对获得第一、第二名的科室,分别奖励其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900元、600元,奖励单位负责人600元、400元。对得分倒数第一的科室,对其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月度经济技术档案未进行总结的单位,对其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奖罚结果由生产技术科每月造表报矿长审批后由人劳科执行。

  (二)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奖罚

  对于未按规定参加检查的经济技术档案工作人员,每次罚款100元,对在公司经济技术档案检查中提出批评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将给予相关单位经济技术档案负责人500元罚款。

  每半年由总工程师召开矿经济技术档案工作总结评价会,对于经济技术档案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有显著成绩的,视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及每月检查问题情况,将给予经济技术档案工作人员1000—1500元的奖励。

  (三)工作面结束后总结材料的评比与奖罚

  工作面结束后进行一次总结评比打分,由生产技术科经济技术档案管理小组严格按照“xx煤矿工作面总结材料检查评分标准”对有关单位总结材料进行评比打分,根据评比结果对各单位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得分≥95分的单位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奖励1000元,90分≤得分<95分的单位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奖励800元,80分≤得分<90分的单位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不奖不罚,对得分小于80分的单位经济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罚款400元。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总结材料单位,每推迟1天对其单位经济技术档案负责人罚款100元。奖罚结果由生产技术科造表报矿长审批后由人劳科执行。

  (四)在集团公司组织的经济技术档案检查评比中,获得前三名的对相关责任科室经济技术档案管理及工作人员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由生产技术科造表报矿长审批后由人劳科执行。

  (五)每个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召开由总工程师主持,矿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总结分析会,指出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方法,促进经济与技术档案的不断完善。主持人负责对每个单位在经济、技术档案建立过程效果进行评价。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了切实抓好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的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

  二、工程资料的编目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不修正涂改,不弄虚作假,并确保及时性、连贯性。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监理审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参建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五、工程资料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禁止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六、做好工程声像资料。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七、建设单位随时检查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对于各阶段、各类档案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返回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二0xx年八月十八日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

  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

  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

  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

  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著、合著、译著、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6.其他应归于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包括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师资格证书、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和职务变动材料,包括记载教师技术职称变动情况的相关材料和教师任职变动情况的有关资料等。

  四、业务档案的收集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建档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准确、完整和安全。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业务档案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使用A4纸,书写使用蓝、黑墨水笔,字迹要清楚。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第八条教师已发表、出版的著作、教材和论文需提交书籍或刊物的封面、目录和作品首页的复印件。

  第九条对每位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盒。档案材料须按内容顺序排列,并附上材料清单,装入档案盒中,盒子标签上标明教师姓名和教师工号,档案盒存档时按教师工号排序。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每学期归档一次,教师本人按统一格式填写,并主动向所属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教研室要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学生、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估意见,实事求是的签署评语,报系(部)审核。各系(部)主任要认真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其表内各项内容,经系(部)综合考评后签署系(部)具体意见。教师所在部门领导对档案内容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

  五、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复印件)由系(部)建档保存,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原件)和电子文档每学期末由各系(部)统一交教务处负责保管,设专室存放。业务档案是长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采取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对于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的,要视其情节给予处分。教师调离学校时,其系(部)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教务处存档的一份不能抽走,若外单位外调时允许抄录。

  第十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移交手续,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本人可以查阅或复印个人的业务档案。其他人员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管理人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必要时需征求被借阅档案者本人的意见。原始档案不得带出档案保管室。

  第十四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各教学部门和教师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对于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情况,学校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其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档案管理制度15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人员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2、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准绳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整理的`,应会同财政科经办人配合拆封整理,以分清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谨防损毁,不得失密和泄密。 4、调阅会计档案,须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和财务主管陪同借阅。

  5、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看法,经档案鉴定销毁小组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具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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