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管理制度1
1、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专门分管实验(实习)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实验室管理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5、落实防火、防盗、防放射源污染、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电炉须经保卫处批准,并有专人负责。
7、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8、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5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8:1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内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元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学生早操管理制度篇1
为了规范早操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集体荣誉感,特制定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一.要求
1.学生不准无故旷操,因事、因病应在早操前向体育委员请假,并且要有书面假条。
2.出操时,同学们应该以上体育课的位置(或是依出操时固定位置)站好,队列整齐。迟到者,同学们应把他(她)的`位置留出来,作好记录。若站错位置,后果自负。
3.不准迟到、早退。早晨6:55分以后才到者算迟到,早操未结束就退场者视为早退。
二.检查方法和内容
1.方法。早操检查的对象是班级和个人,采用打分的办法。对于班级,由院学生会体育部随机检查评分。对于个人,由该班干部评分。每天的评分情况公开,若有班级或个人对打分有疑问,可向年级辅导员反映。
2.内容。对于班级,检查的内容为学生出勤情况,队列整齐情况,做操质量三个方面。对于个人,检查的内容包括动作、态度、精神面貌三个方面。
三.奖惩办法
(一)奖
对于在早操中表现突出者,可作为考核记实的内容,在综合测评时单项(体育)成绩上予以酌情加分。表现优秀的班级,授予流动红旗。
(二)惩
1.旷操一至四次,单项(体育)成绩评分时,减1—5分
旷操五至七次,单项(体育)成绩评分时,减5—10分
旷操八次以上(含八次),当年所评定的体育成绩必须低于70分。
2.迟到或早退,当天评定成绩以“中”记,时间过长者,当天以“差”记。若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记旷操一次。
学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餐厅的管理,提供安全、卫生、美味的餐饮服务,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餐厅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所有师生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餐厅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餐厅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学校餐厅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食品安全专家、营养师、厨师长等组成,定期会议并制定并修订餐厅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餐厅应采购新鲜、卫生、安全的食材,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餐饮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学校餐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和验收
第七条学校餐厅应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过程。
第八条学校餐厅采购的食品应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并签订供货合同。
第九条学校餐厅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计划食材采购量,降低食品浪费。
第十条所有进货食品应按照餐厅负责人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检查。
第十一条进货食品的验收应检查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是否完好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退换。
第十二条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其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餐饮设施和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学校餐厅应配备干净整洁的餐具、灶具、饮水设备和餐台椅。
第十四条餐饮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
第十五条厨房内的环境应保持洁净,不得横放杂物,避免火源和污染源。
第十六条厨房内的垃圾应按规定分类,及时清理,不得堆积垃圾。
第十七条学校餐厅应有充足的通风设备,保证厨房内的空气流通。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储存
第十八条学校餐厅应制定健全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厨师长和员工应持有健康合格证书,定期进行体检。
第二十条加工食品的原料应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
第二十一条餐厅内的食材应储存在干燥、通风、凉爽的地方,避免摆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第二十二条对于易腐食材的'储存,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鲜。
第二十三条学校餐厅应根据进货食材的数量,合理规划库存量,避免食材浪费。
第二十四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按规定穿着工作衣、戴口罩、帽子和手套。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学校餐厅应制定合理的菜单,提供多样化的餐饮选择。
第二十六条销售的食品应清晰标明名称、价格、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餐厅的餐饮服务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
第二十八条学校餐厅应提供干净的餐具和饮品杯,餐后及时清洗消毒。
第二十九条学校餐厅应提供充足的餐位,解决师生就餐问题。
第六章:食品安全培训和监测
第三十条学校餐厅应定期开展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
第三十一条餐厅员工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参加岗前和在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进货食材、加工食品和餐厅环境进行监测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追踪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餐厅要立即停售相关食品,追踪原因,进行整改。
第三十五条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应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向师生公布。
第三十六条餐厅要与相关卫生、食品监督部门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和配合调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餐厅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学校领导有权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餐厅管理委员会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制度4
1、负责全校教师和学生的课本、教参、教辅的订购、分发、留存与核算。
2、负责教师、教学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归档保存,管理好教学档案。
3、收集管理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报告、数据资料、课题组会议记录、研究报告及工作报告等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资料。
4、统计教师工作量。
5、完成招生考试、市(县)统考、月考、期中、期末、学科竞赛等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准备、布置。
6、负责教师的公事、私事、请假或病休请假的记录,并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安排调课、代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5
(1)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巡查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园)内安全定期检查整改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仪器药品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13)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管理制度。
(15)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和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6)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7)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8)学校外包、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9)学校各项应急预案。
1、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分管。
2、学校、处室、班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分析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消除。
5、每月对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级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开设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校内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7制定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每学期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
学校管理制度6
1、学校食堂必须按国家规定,办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准上岗。健康证必须张贴在食堂里,随时接受检查,到期限,要及时复审。
2、各种主、副食品和菜肴采购必须保证质量、新鲜、卫生。不准购进腐烂、霉变食品。不准购进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对所采购的肉类、水产类、豆制品要索证、登记。
3、不准采购成品菜肴。不准采购国家禁止的海产品。不准进人情货、假货、劣货。
4、食品加工必须严格把好卫生关,做到拣、切、洗、烧、售流程清楚,不相互交叉。已洗好的食品不准直接放置地面。已加工好的食品,必须立即进入防蝇间。冰箱内储存食品必须生、熟分开。
5、主、副食品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并有一定高度的.储存架,防止霉变。
6、师生每天每样菜肴必须保留不少于100克的留样菜,放于冰箱内,并作好记录,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
7、对各种餐具、用盆均要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
8、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进入防蝇间时必须戴好口罩。工作衣要保持洁白,操作前手要消毒。
9、食堂内各种物品、用具要置放整齐、有序。个人物品不准放到工作场所。
10、要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定期打扫卫生。工作人员要勤洗头、洗澡、洗衣、洗手,剪除指甲。工作时不准戴金银首饰。
11、平时多清除死角,要加强防四害工作。除四害药品要严格安放,不得靠近主副食品,以免引起中毒事件。
12、要认真管理公物,不准无故损坏,更不得将公物占为已有。未经校长同意,不允许任何个人在食堂加工食品。
13、要保证食堂安全,及时关断水、电、燃气、燃油阀,关好门窗,严禁闲人进出。
14、每天结清食堂开支,做到帐目清楚、明细。学生食堂盈利不得超过上级规定。保证师生吃得满意、放心。
15、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随时接受上级检查。若有因个人操作不当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则由个人负责。发生严重中毒事故的,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7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后勤中心书面申请,由后勤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后勤中心报修,由后勤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后勤中心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8
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工守法、不徇私情。
2、合法收入、严格支出。凡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贴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暂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学校对外的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由校长审批才能付款结算。
4、严格掌握存库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未经批准不准透支,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各室场负责人把财产物品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学校固定总帐,室场明细帐,帐物相符,每学期要逐项检查财产情景、新增财产要及时入册,自然损耗的要申请报废,审批后注销。
2、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所以每位教师复印、速印要登记。
3、领发制度。领取物品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以明职责,防止校产流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校产一般不能外借,若需外借,由校长审批。
4、爱护公物。注重管理,做到防湿、防晒、防锈、防腐。合理使用,人为损坏、遗失校产者照价赔偿。
5、学校贵重器材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如DV摄录机、复印机、速印机、数码相机)。
三、采购工作制度
1、学校所有采购工作必须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指定相关有专长的人员购买。
2、遵循“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采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利益。
3、凡是学校组织采购的物品,都必须经校产管理员、相关室场负责人、使用人同时签收,确保如数收货、入库。
四、水电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由学校统一管理,学校水电安装、维修由指定人员实施,线路安装必须规范化,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2、节俭用电,出操、集会或室外授课必须关灯、关风扇,放学时要关灯、关风扇、关电脑、电视,切断电源,放假要关总电源。
3、珍惜用水。如厕后冲水、洗手要关好水龙头,防止滴水或水长流现象,养成节俭资源的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五、学校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绿化要系统地整体规划,持之以恒地搞学校绿化建设和管理。
2、师生要爱护花木、草坪,严禁攀树折木,采摘花果,掏鸟窝。
3、保护树木生长、净化、美化,绿化学校,严禁在学校内焚烧枯叶、废纸、杂物等。
4、学校内的一切花草树木,任何人不能私自更动,如需要更动必须征得校长同意。
5、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除虫、施肥、浇水、修剪。
6、各班每一天对学校卫生包干区进行两次清洁,主要扫除垃圾、清楚杂草、清理积水,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活动环境。
7、坚持学校环境整洁、美观,请不要随地吐痰、口香糖,不要乱扔垃圾、纸屑、瓜皮果壳、食品饮料包装袋。
8、做礼貌学生,大小便后要冲水、洗手,不乱涂乱刻乱写,不做有损礼貌形象的.事。
六、门卫管理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1、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任何人的自行车不得驶入教学区。
3、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学校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等)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景。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发放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外出(如需外出,必须由教师或家长陪伴)。家长接送小孩,车辆不要开进学校(下雨天除外)。
7、在学校内进行大型活动,需学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8、任何人进入学校,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社区治保室处理。
学生入校时间:上午7:30,午时2:00
学生离校时间:上午11:50,午时6:00
学校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使学校资金做到合理分配及有效运用,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相关规定,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职业培训学校。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三条
机构设置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学校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二、财务部门工作分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两类,会计核算负责会计政策、核算方法、凭证、报表等核算内容准确、及时、完整;财务管理负责销售、成本、预算等分析、反馈、控制等管理工作,为生产经营提供财务支持。
三、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和组织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会计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并实行定期轮岗。各岗位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聘用及考核,会计岗位的任用采用回避制度,不得聘任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
四、学校对子学校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子学校情况予以委派财务总监,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财务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务、金融、外汇、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制订全集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财务决算工作。
三、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拟定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各项考核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学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化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财务预算工作,编制学校本级财务预算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所属学校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审批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与核定下达所属学校年度生产经营经济责任目标工作;按期检查、考核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督促所属学校按期完成生产经营计划,从财务管理角度,搞好生产经营预测与决策,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六、负责全学校银行账户监管和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资金管理工作,拟定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学校本部及所属学校上缴税、费的协调工作,监督所属学校及时上缴税费。
七、会同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学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办理全集团资产报损的申报和审批手续;负责学校本部费用的开支、审核、报销、纳税、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发放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编报全学校各类财务报表;督促所属学校按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准确编制学校本部财务报表,准确编制全学校的合并财务报表。
九、负责组织全学校财会人员的培训(包括后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审核与发放,对所属学校财务负责人的推荐、任免提出建议。
十、参与学校对外投资等工作,负责协调和承办学校对外投资等工作中涉及的财务、资产、税务等工作。
十一、统一协调学校本部及所属学校筹资与融资、集中组织安排建设资金;依照财务制度的规定配合资产管理部,规范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工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章、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第五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熟悉学校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六、保守学校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学校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
七、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六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第七条
按照国家统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和制定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八条
学校发生的下列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九条
原始凭证是学校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第十条
原始凭证需按照学校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部门主管复核后,由财务负责人根据预算限额审核,领导审批后,出纳方能付款。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生成或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时采用另行存放。
一、采购付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请购单、采购合同、入库通知单、入库单、卖方发票、付款申请单等。
二、销售收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发运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三、费用报销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费用报销单、合同、发票等。
四、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与资金往来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付款申请单等。
五、自制原始凭证主要包括:收款收据、请购单、手工入库单、出库单等,均应连续编号。
第十二条
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复核、主管人员签字盖章,会计主管制作的记账凭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复核签字盖章。会计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由专人保管,存放在财务档案室。会计档案在财务部存放满一年后,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每日及时记录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所有的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对于经沟通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调账。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会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往来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包括月度抽查、半年末及年末盘点,核对物料收发记录、仓库实物、系统账存数量,并由仓管员、部门主管、会计人员及财务经理在抽查表和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二、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客户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会计人员制作对账单和账龄分析表,通过传真或邮件提交客户及业务员确认,对未签章确认对账单的客户,根据情况停货催款或现款现货。
三、财务部门与采购部门、供应商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采购人员制作对账单、经会计人员审核,通过传真或邮件提交供应商确认,按结算期付款。对未确认对账单的供应商,暂停付款。
四、财务部门与资金往来个人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会计人员出具对账单通知借款人,敦促及时报销或还款,对于应销账而未销账的个人,停止借款并在工资发放中扣除借款。
第十五条
年度终了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归档。
第十六条
财务报表
一、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二、财务报表按照编报主体的不同分为个体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凡学校拥有被投资企业实际控制权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三、财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会计人员不得延后或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更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数字。
四、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学校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设立专柜,并指定专人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四章
会计政策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在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中所采取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第十九条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应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如需变更,应履行变更申请、董事会批准、对外披露等程序。
第二十条
子学校应执行与学校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原则、基础和方法上与学校保持一致。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负责人负责资金调度,资金计划、控制及融资业务,出纳,负责银行结算业务和现金收付业务。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实行分离,现金收支、保管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每月末由会计主管、出纳人员共同盘点现金,签字确认现金盘点表。
三、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实行分离,资金的支付审批按照学校资金预算及审批权限管理程序执行,经会计人员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出纳人员据以执行支付。
第二十二条
资金计划管理
一、按照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预算申报,制定月度资金计划,在计划内执行与反馈,严格控制计划外付款,保证学校资金流转有序、风险可控。
二、财务部应按时编制资金日报表与月报表,及时、系统、全面反映学校的资金动态、资金存量情况,为学校强化资金管理提供信息。
三、财务部应根据学校资金需求计划进行融资,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保证融资信誉,同时合理使用无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价值。
第二十三条
付款审批管理
一、学校对于资金支付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按照不同职位级别设定不同的审批责任权限,在业务和财务层面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资金支付业务。
二、付款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付款申请单、发票、合同、请购单、入库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付款申请单应经过全部经授权审批人和复核人的签名或盖章。
三、学校向外单位借出款项时,除需依据学校章程履行相应决议以外,需由学校授权人审批并签订借款协议后执行;合同预付款项超过合同约定款项时,应由业务部门重新签订合同,并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支付。
第二十四条
银行账户管理
一、学校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财务总监审批后开学校开设银行账户须经学校财务部批准才能开立,并有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单据收付、取得银行对账单工作。
二、财务部于次月10日内核对上月银行账户往来并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并签名,对超过一个月的未达账项应由财务负责人追查原因。
三、网上银行业务必须在经济事项经过适当的审批权限后,由网上银行经办人、初级审批人、终级审批人依次审核后支付,终极审批人一般由会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五条
票据和现金管理
一、学校使用的票据包括支票、电汇单、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实行专人负责、集中保管,设立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购买、使用数量和起讫号码,对票据购买、领用、注销、转入、转出、到期等进行记录和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或发生营私舞弊现象。
二、学校严格控制现金适用范围和额度,严禁现金坐支,每月末定期对现金进行监盘并编制现金盘点表,盘点人、监盘人、审批人均予签名。
第二十六条
财务印鉴管理
一、学校的财务印签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等。其中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专用于银行印鉴等财务事项;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的人员保管,专用于开具发票;银行收付讫、现金收付讫章由出纳保管,专用于资金收付业务。
二、银行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银行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应分别授权不相容岗位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六章
应收账款管理
第二十七条
应收账款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货款、代客户垫付款项等,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销售部负责信用管理工作,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根据信用程度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回收,按年度预算回款计划进行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货款不能回收的第一责任人为业务经办人,第二责任人为部门经理。若经办人调离,部门经理应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负责的应收账款。
第二十九条
销售合同签订后,业务经办人应全程跟进,及时掌握合同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学校应尽的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常与客户沟通,及时反馈客户信息,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确保应收账款回收。
第三十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收。财务部门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和记录应收账款,动态掌握款项到账情况,及时提供应收账款回收、对账情况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提请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减少坏账损失。
第三十一条
建立应收账款对账制度。财务部门每月应出具对账单,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核对账务,对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应收账款根据情况停货追收或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第三十二条
业务人员辞职或调动工作,原则上应收回经手的责任债权,如有特殊情况尚有责任债权未收回,须报销售部门负责人批准,在取得客户承诺、声明并将情况交接清楚后,有关部门才可为其办理离任手续。
第三十三条
呆账、坏账的划分及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已确认为坏账的,经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转销,并设备查账薄明细记录,同时不放弃追收账款。
第七章
存货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存货是指学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实物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含辅助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备品备件、燃料等。
第三十五条
学校存货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
一、学校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备品备件、燃料由仓库管理。
二、在产品由生产部门管理。
三、办公用品、礼品由行政人事部管理。
四、财务部门对学校存货周转率与存货占用合理性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提供存货分析报告,并协助归口管理部门提升存货管理水平。
第三十六条
对存货必须建立明确的计量验收制度,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计量器具每年度由技术监督部门校验。
第三十七条
学校采用永续盘存制进行存货盘存,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盘存制度,定期盘点时间为每半年、年度终了时,由财务部门组织进行存货盘点;不定期盘点应每月由各部门组织。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履行必要报批程序后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存货实行有偿占用和定额管理。按月末存货资金的占用余额,计算归口管理部门的资金占用费,对归口管理部门下达存货考核指标,按规定实行奖惩。
第八章
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工程项目,是指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施工方建造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是形成学校固定资产的主要途径。
第四十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和使用效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生产维修部是学校生产、动力及公共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技术改进设备的建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审查和使用状态的技术鉴定;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对修理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和完善学校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行政部门是学校房屋、车辆、公共办公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对安全合理使用负责,对使用费、修理费进行考核。
三、资产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的收集、分析和立项,组织项目研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和上报审查;工程项目部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提报建设项目开工申请、设备采购供应、施工管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四、财务部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并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管理;参与工程项目概算研讨、审核和投资效益的分析、确认;按照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进行财务核算;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的财务审批手续;检查和考核固定资产的投资及其修理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完善学校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
第四十一条
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投运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提报项目验收申请,财务部门为项目投资控制审核、项目效益核准提供财务资料,按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定报告进行项目报决、转资。学校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最长不超过一个年度的时间内办理竣工决算。对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估计的资产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
第四十二条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中,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和台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各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人,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分类计算、按月计提。学校固定资产折旧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即根据固定资产原值、5%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
一、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一)房屋等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类设备。
(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二)房屋等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三)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五)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七)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20年;
(二)机器设备10年;
(四)电子设备3年;
(五)办公用家具5年;
(六)交通运输设备4年。
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清查,每半年、年度终时,由财务部会同资产管理部组织进行全面盘点和清查,对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及时查明原因,履行学校审批程序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拆除、出租、出借、变卖或转移,必须报学校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报废、拆除、出租、出借、变卖或转移固定资产。
第九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四十五条
对外投资是学校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或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对外投资按回收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一年内(含一年)可以变现收回的投资为短期投资,超过一年的投资为长期投资。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外投资应按照学校《章程》规定,履行学校必要的研讨与决策程序后,方可办理学校对外投资。
一、学校对外投资,由学校资产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评估论证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才能执行。未经董事会审批,任何学校、部门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投资。
二、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按投资协议监控投资回报,对投资效益做出评价,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学校、部门无权减免投资回报。
三、各所属学校必须在工商局注册三十天内向学校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复印件。学校生产经营期间,投资人增资、转让投资权益或改变合作条件,需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在办完相关法律文件后,向学校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提交变更文件复印件。
四、学校对外投资要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和被投资学校开具的出资证明。
学校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外投资应建立在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市场调查要有规划、生产经营、技术、市场销售、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就投资风险、效益预测等形成书面的可行性调研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第四十八条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方案办理资金支付或实物资产的划拨手续,并对投资项目的筹建和经营过程实施财务监控,及时收回投资收益和到期投资。
第十章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九条
无形资产是指学校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学校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五十条
学校对无形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学校研发技术中心是学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申请、申报及产权管理工作,学校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诉讼工作,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学校员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集体所有。各学校应重视无形资产的产权保护工作,职务发明、技术成果的发明人及设计人,在离开学校时应将从事相关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资料、样品及产品等交还学校。一切归属单位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及其重要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未经学校同意,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占为己有或私自处置。无形资产一经生成,应积极组织专利和版权申报、专有技术的鉴定工作,对无形资产给予客观认定。
第五十二条
学校内部研究开发支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一定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
第五十三条
财务部门应做好无形资产的价值认定工作,监督其收益实现情况,同时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
第十一章
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理管理
第五十四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发生市场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资产损失准备或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针对不同资产性质对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或方式形成相关会计政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六条
学校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在完成核对对账、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从技术和财务两个方面对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试,并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确定是否发生减值。对发生减值的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并按照相关权限报学校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五十七条
资产损失是指学校实际发生的各项资产的灭失,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担保损失、外汇交易、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的损失等。资产损失的一般处理程序如下:
一、学校内部有关责任部门经过取证,提出资产损失报告,说明原因和责任。
二、学校内部审计部门经过责任追究,提出结案意见。
三、涉及未决诉讼的资产损失,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大资产损失应由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定证明。
四、学校财务部门经过审核后,对确认的资产损失提出财务处理意见,按照学校授权制度的规定,提交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执行。
第五十八条
资产处理是学校对有权处理的资产以出售、租赁、抵押、置换、封存和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学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对资产处理的审批权限、损失细则、财务审核及责任追究做出明确规范。重大资产处理是指学校为了调整经营方向或者实施财务重组处理主营业务所用的关键设备、设施、房屋等固定资产的行为。学校重大的资产处理行为依照《学校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筹资管理
第五十九条
学校的筹资管理,主要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权益资本的筹集由学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批、核准程序后实施;债务资本的筹资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牵头,经法定审批程序后实施。
一、学校各级财务部门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预算,结合学校经营规模和投资计划编制资金筹集计划,并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筹资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地组织筹资工作。
二、学校筹集资金采取逐笔审批制度,各级学校未经学校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外举债(经营性结算资金如应付账款、预收款除外)。
三、学校因经营需要,可向学校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和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评估论证签署意见并报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对外办理借款手续。
四、学校各部门未经董事会书面批准一律不得用学校名义或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和抵押。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立即报董事会严肃查处。
第六十条
学校的筹资应充分考虑资金需求、资本结构、期限、成本等因素,控制筹资风险。
一、以长期投资和营运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成本和组合。
二、筹资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偿债能力,全面衡量经营现金流水平。
三、筹集的资金运用有利于股东收益水平的提高。
四、筹资应考虑学校合理的资本结构和信用规模。
五、筹资应考虑国家金融政策、税收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六十一条
筹集资金的使用
一、严格按照筹集资金的用途合理使用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需变动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二、财务部门应建立资金台账,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到位、支出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
三、筹集资金的支付应按照专项制度或学校审批权限进行审核,确保支付资金安全。
四、财务部门应及时计提、支付债务利息并实行岗位分离。
五、财务部门应依据学校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保证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十三章
成本与费用管理
第六十二条
学校成本管理是指生产制造成本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费用管理是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管理,包括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六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成本费用控制体系,实行成本费用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学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第六十四条
成本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生产工艺特点和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正确划分、分配成本开支,不得以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得在各核算期间内人为平衡或调剂成本。
第六十五条
根据学校成本和经济效益目标,按照先进性原则编制年度成本计划,加强目标成本控制,加强过程监督,推行适合的成本控制方法和控制手段,对产品成本进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充分揭示和分析偏离“目标”的原因,以深入挖掘成本潜力,不断降低成本。
第六十六条
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定额管理,健全原始记录,加强计量验收管理,加强财产清查盘点管理工作,制定合理内部价格,推行内部经济核算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增强产品整体对外竞争力。
第六十七条
学校对期间费用实行预算控制。每年年初财务部门根据学校年度费用预算,向各部门下达费用计划,各部门负责人为预算责任人,在预算内开支,对执行结果承担考核责任。
第六十八条
学校对期间费用的审批按照预算支出审批权限制度执行,明确审批人对费用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费用支出申请、审核、审批、支付程序。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六十九条
学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财务预算应围绕学校未来年度经营计划开展,是反映预算年度预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总和。
第七十条
财务预算以销售预算为起点编制生产预算、人工预算、原材料消耗及采购预算、经营及管理费用预算、投资预算及资金预算等,形成预算财务报表。
第七十一条
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于每年十月份启动全面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经营计划和目标,组织各部门、各学校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年底前完成合并预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第七十二条
财务预算是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部门应将预算内容作为各预算单位的量化考核指标,牵引各单位完成层级预算。
第七十三条
财务部门是学校预算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月度预算申报、审批、执行、预算调整、分析与考核工作。
第十五章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
第七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要求定期编制,按月、季、年及时对内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七十五条
财务报表
一、月度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月度报表必须在每月规定日期前报送。
二、季度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提供比较财务报表。
三、半年度、年度报告:除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外,还需提供集团报告格式下各项明细表,编制合并报表,财务报告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格式编制。
四、财务部门由专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附注,在各合并范围主体学校完成个体报表、合并主体完成往来对账的前提下,以学校报表为编制基础,进行合并抵消内部交易事项,完成合并报表的编制及附注编写,并经财务总监审核后确定。
第七十六条
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
一、月度财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季度财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30天内报出,半年度财务报表应于中期终了后60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
二、学校的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送母学校,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60天内报送母学校。
第七十七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由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十八条
财务报告如需审计,学校应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第七十九条
财务分析
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报告期内生产和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构成分析及变化因素、主要财务指标与预算的差异分析等。
二、财务分析报告应运用财务分析的技术和方法,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重要财务指标的构成和趋势分别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月度、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应于财务报表报出后15天内提交,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应于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后30天内提交。
三、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分析内容,提出风险预警和需改善状况,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章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八十条
财务信息系统建立于学校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中的财务相关模块,是所有业务流程的集成与结果。学校及学校应在统一联网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下操作。
第八十一条
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一、学校信息中心配备系统管理员和ERP专员进行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库检查,并将备份件与原件分开存放。
二、会计数据的修正和恢复操作必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人员对修正或恢复后的数据确定准确无误后通知系统操作员。
第八十二条
信息系统授权管理
一、学校信息中心设置专人负责系统的授权管理工作,系统使用者根据具体岗位职责经申请、审批后被赋予相适应的操作权限。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同业务模块数据增加、修改、审核、删除等的权限授权,以保证内控程序的有效运行,防止不恰当的授权。
三、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期进行上机日志检查工作,对于异常时间、异常修改、异常删除等记录进行有效跟踪和追查。
四、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经系统授权管理员签字确认已关闭操作权限方可结算工资。
五、由业务模块自动生成的凭证无修改、删除权限,应由责任会计填制调账申请单,按照调整事项性质、金额大小经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调账。
第十七章
财务人员培训管理
第八十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在职人员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更新与扩充知识与技能,储备财务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对象包括所有财务人员及仓管、统计等二级财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会计准则、财税政策、财务分析、财务制度与业务流程、岗位作业指导、各类疑难问题解决办法等。
第八十四条
内部培训
一、财务部门拟定年度财务培训计划,由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具备一定专业水平的财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撰写培训材料,每季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编写治理文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
三、对于二级财务人员必须至少组织一次年度培训。
四、鼓励财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
第八十五条
外部培训
一、接受会计从业资格培训(或自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保证持证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三、通过外派或自学要求特定岗位的财务人员持有各级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
四、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税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及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时掌握新政策、新信息。
第十八章
子财务管理
第八十六条
学校以持有子学校的股权,享有对学校的股权及其衍生权利的占有、使用、处置和分配等权利。学校应承担组织经营、取得经营利润、合法有效地运作学校法人财产、保证股东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八十七条
学校对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归口垂直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对学校财务进行业务管理、指导与监督考核。
第八十八条
学校应统一执行学校制定的会计政策,对同一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学校可参照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子学校董事会批准后向学校财务部备案。
第八十九条
对子学校财务人员的管理
一、学校对学校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人员由学校财务部门选聘,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向子学校委派,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学校财务负责人报告经营及财务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财务报告、工作总结、重大专项报告等,接受学校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
三、学校其他财务人员由学校财务部门自行选聘,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四、学校财务部门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学校财务人员集中培训,以内部培训、经验交流、外部讲师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第九十条
对学校全面预算的管理
一、由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学校,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要求,于每年年底前完成下一年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编制,提交学校预算委员会批准。
二、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月度分解预算审批资金支出、监控日常执行差异,每季度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供预算季度执行分析报告,集中分析检讨预算差异。
三、学校预算调整于每季度按照审批权限报批,超过学校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必须报学校财务部门及预算委员会批准。
四、学校预算是学校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的主要项目,预算指标是否达成与评价管理层工作业绩、绩效奖励、风险承担直接挂钩。
第九十一条
对学校资金的管理
一、学校资金管理应按照资金预算计划执行,超过预算范围的重大资金支出项目必须申报学校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学校财务部门定期对子学校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控制、资金计划的制定和控制是否有效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学校可通过资金有偿使用的方式向集团学校申请借款,原则上不允许学校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严格禁止学校未经申报、审批程序向外单位提供借款或对外担保事项。
三、学校向银行或其他单位融资,必须经过集团学校审批,并按照子学校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十二条
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执行报审制度。学校财务负责人应就融资、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投资、产权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损失等影响经营的事项及时向学校财务部门报审。
第十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
要史料和凭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
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财务分析,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纳税申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九十四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九十五条
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十六条
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相关人员签章后才能存档保管。
第九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类。
一、永久类包括: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主要会计文件。
二、定期类分为:
(一)五年期:纳税申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表。
(二)十五年期: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日记账、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三)廿五年期: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九十八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保管人员保管到债权债务了结为止。
第二十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九十九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工作移交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
第一百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需要整理移交资料,编制移交清册,移交过程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
第一百零一条
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或盖章,移交清册应注明:学校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即日起实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制度的修订、废止由集团学校财务部提出,修订权、废止权归董事会。
第一百零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归集团学校财务部。
学校管理制度10
1.幼儿园收费工作统一由财务人员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向幼儿家长和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向幼儿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到“统一”,即:
(1)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收取;
(2)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3)统一入学校财务帐目。
3.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时间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费时间为5月中旬。伙食费采用预收制,每月按实结算,报账员每月认真核实结算后,将结算情况贴在宣传橱窗中公示,并于每月中旬发短信与家长核对。
4.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在园时间内(上午8时---下午4时,每天为8个小时),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5.幼儿园应实行常年教育收费公示制,要在园内外的宣传栏和网站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对幼儿家长公布,以便家长监督。
学校管理制度11
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教务处任命。教研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带领全组教师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德育大纲》,端正教育思想,认真执行学校计划,拟草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计划。
2、每学期开学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实施,期末认真做好教研工作总结。
3、支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4、协助教务处、教科研室安排本学科教师的教学教研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了解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教师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要组织对本组教师全面听课,一学期内至少听每个教师一节课。
5紧密结合本学科特点,组织本组教师积极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学之中。
6、组织本学科各年级“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的`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对改进教学、提高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7、组织本组教师指导本学科课外活动和学科竟赛活动。
8、组织好本组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9、关心本组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及健康情况。
10、经常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向校长室、教务处及时反映,汇报教研活动和各年级学科教学工作情况。
学校管理制度1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气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13
1、学生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2、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秋学期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5、食堂大宗物品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1、食堂采购工作坚持以集中采购为主要形式,所有物品及原材料一律由学校领导和食堂监管教师、食堂采购员统一购买。
2、采购过程应货比三家,对质量和价格综合比较,广开货源,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
3、大宗物品,如面粉、大米、食用油、鸡蛋、猪肉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坚持阳光采购。每种物品选定两家以上供货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价格,让利餐厅。
4、外地采购或现场付款的要符合财务管理手续,一人管帐,一人管钱,不准钱帐一人统管,并索取发票及有关合法证件。
5、经常了解市场信息,准确掌握市场行情和动态,勤跑多问,力争节约每一分钱。
6、树立为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经常深入食堂听取炊事员对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采购工作,主动热情地为食堂搞好采购供应,提高服务质量。
7、成立由分管主任、监管教师、事务长组成的采购监督小组,每周不定期到市场进行调查或跟踪采购,对采购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价格问题及时做出纠正。
8、采购手续要齐全完备,价格公示,购物单据要统一编号使用,妥善保管,并按规定签字,校长牵头组成清理小组,两周一结账,公示结果,并要求学校会计及时扎帐、报帐。
6、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7、学生营养食谱及价格公示制度
本学期我校后勤工作任然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教育”为宗旨,践行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技能,确保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伍昌雄
副组长:李清宁
成员:李磊、高雨波、监管教师
二、工作责任:
1、学生营养食谱讲究科学性、适应性。小学生正是长身体的阶段,因此,每天必须安排有鸡蛋或者豆制品;
2、每天中、晚餐要做到:“两菜一汤”;
3、早餐花样不能单一,要有馒头、稀饭、花卷、米粉、面条,蛋汤、肉丝汤、交换进行;
4、营养食谱每周更新、及时上传总支、班级张贴;
5、物品价格一天一公示,做到先对比(即与沙洋县教育局公示的价格相吻合)再实施。
8、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9、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24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11、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食堂管理员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委和区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2、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组长:伍昌雄(校长)
副组长:李清宁(后勤主任)、侯姗姗(安办主任)成员:王雅娟、陈关强、王明、高雨波、彭运林、李磊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浸泡多次冲洗清除残留
14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物品,特别是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加工食用。
9.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应仔细检查并高温加热。
10.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区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县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15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区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后勤处迅速通知班主任、后勤教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德育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学校管理制度14
1、厨工按时上下班,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严禁厨工替代他人签卡,严格考勤。
3、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区内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6、工作时间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
7、工作时应在指定位置工作。
8、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应登记。
9、厨房为生产重地,没有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具体由厨工组长负责执行。
11、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2、严格执行厨房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学校管理制度15
人们常说,有一个好校长就意味着有一所好学校。这就是说,校长是学校管理的重心人物,而学校管理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把一所学校管理好主要靠一校之长。作为一所学校的校长如何才能把一所学校管理好呢?我认为应该从“善”字上下功夫.
一、校长要善于把自己的“理念”明明白白地告诉教师、学生和家长,并在工作中得到有效地实施。何谓“理念”,“理念”就是一个人具有的准备付诸行为的信念,它是一种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校长的管理“理念”,怎样才能将它全面、正确、有效地在学校具体的工作中实施呢?首先要求校长既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又要取得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的大力支持,更重要的是应该得到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理解和支持。其二,校长要虚心向人家学习,在向人家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的同时,还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地方的经济发展形势,因地制宜地突出自己的优势,避开自身的弱势,办出有自己的特色学校,而不是盲目地把别人的先进管理经验生搬硬套地搬到本校加以实施。
二、校长要善于学会讲道理。作为学校的最高领导者――校长,要在自身的管理中学会讲“道理”。众所皆知,有理才能服众,有理才能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因为在管理学校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怪现象。比如,出现“吃力不讨好”,或者“好心没好报”等等。假如出现这种不良现象,要求校长要认真对待,并针对具体的人、事、物分别采用不同的讲理方式,解释一定要到位,理由一定要充分。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也不能专横跋扈,更不能以校长的身份压人。因为学校管理是一项需要高度耐心的活动,要达到管理的顺畅,就必须让教师真正理解校长的良苦用心,理解校长的管理理念。校长不仅要善于讲理,而且还应该深入了解全体教职工的疾苦,知道教师需要的是什么,追求的又是什么,要求校长要像春风化雨般地为教师排忧解难,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充分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对于一些不利于团结,又不利于工作的言行,校长要带头疾言厉色,坚持抵制。所以,作为当校长的人要以师为本,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这样才能取得全体教职工的理解与支持,以谋求学校的发展,得到社会的认同。
三、作为一校之长,要管理好一所学校,还应善于充分发扬民主,鼓励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多提意见,学校要设立“意见箱”,校长要亲自过问及时收集有关资料,要关注“意见箱”里的信件,看看身边的人都提了哪些建议和要求。同时,学校的教代会对学校工作也非常重要,要充分发挥其作用。校长应在教代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成员应该是业务精通,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教师。校长要定期召开教代会,以座谈会的形式举行,虚心听取他们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听取它们对学校工作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的看法,同时也要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学校的发展壮大与社会的评价是密不可分的,而教育的主体又是学生,这就要求我们的校长要尊重学生的发展需求,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建议。这样,校长将广泛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成文,利用教代会或者教师会的时间及时反馈给教师,要求学校各部门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学生公布.
四、校长还要“知人善用”。所谓“知人”,就是了解知道他人有哪些专长、特点。“善用”,就是合理地分配他人的工作任务,以便达到出色地完成。一所学校办得好与差,光几个班子人员是不够的,必须要有一批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只要组织得好,他们就会人尽其能;反之,就会见风使舵,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变为被动运转,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学校管理》一书明确指出:“学校领导者具有识才之眼、爱才之心、容才之量、用才之胆、扩才之意”。这里告诉我们,当校长必须成为选拔人才、启用人才的明镜,要发现人才、利用人才,让他们的才能有用武之地,得到发挥,这些人大都年富力强,有冲劲,思想活跃,是一支教育教学的生力军,学校管理工作也后继有人。要求校长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工作能力强,在学生心目中有威信的教师要加以培养,委以重任。把对教学工作有特长的教师要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使人才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用人应该顾全大局,千万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以自己的好坏为标准来衡量他们。校长还应该做到待人又诚,重用贤才。真正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大胆地使用人才,合理地使用人才,爱护地使用人才,让教师在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从而增长才干,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大显身手,真正做到“英雄”有用武之地。但是,在引用人才的同时,也要做到胆大而心细,要慎重、详察。假设用的不当,就是浪费学校的资源,造成学校的损失,从而引起教师的不满.
五、校长还应该做到“以人为善”。“以人为善”的原义是赞助他人好学,现在多指善意帮助人。“以人为善”不是做一个“老好人”,不是不敢得罪人,更不是没有原则地去讨好人,而是当别人有了缺点、过错时,要善于给他指出,使对方知道你在帮助他。有时候,对方的缺点、过错你给他帮助指出,有时可能会使他一时不高兴,但只要你是善意的,其一时不快,事后便有利于促其向好的、完善的方面发展。对于年轻的教师,校长更应该鼓励他们积极向上,激励他们的主动性,促使他们做好工作,同时,也要对他们严格要求。另外,特别要强调的是“以人为善”的目的是促使全校形成一种善于帮助人的良好氛围,以便促进学校成长,教师进步,最后达到师生共同发展。
六、校长要不断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古人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规矩,制度就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准绳。科学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因此,作为校长,应该高瞻远瞩、统筹全局,不断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制定学校管理制度必须集思广益,立足本校实际,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伸缩性和徇私倾向性,做到合理化、科学化、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其重要含义在于“完善”,也就是说,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时代的发展,实际的需要,不断充实,不断修正管理制度。有了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实施,执行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全体教职工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心服口服。
七、校长要做到自我完善。当校长说来容易,真正当好校长就难了。一校之长,要理顺纵横方面的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人员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新旧矛盾,正确评价教学领域里的功过,牢固把握教育发展的方向,没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是行不通的,只有不断地学习和进取,继续进行思想更新,方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方能把学校办好,办出特色。许多专家都认为一所学校的校长管理学校的优劣与其的责任感、领导能力、政治思想、文化水平是息息相关的。能够走上管理岗位的人大多是具备了较强的管理能力与独特的个人魅力。我也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今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新形势下,我们的教育管理也在不断地变化革新。作为一校之长,更应跟上时代的步伐,自我学习,自我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断地自我完善
总而言之,校长要管理好一所学校,就应该在“善”字上下功夫。这就要求我们的校长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不断地自我修养,不断地提高管理能力,这样才能适应当今教育管理形势发展的需求,才能更好地管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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