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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8 10:24:4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消防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1

  1、组织管理:

  (1)泰安中行项目部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副队长由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部经理担任,委员由各有关部门经理组成,各部门和独立班组都应有义务消防队员。各重要部门相应成立义务消防小组;

  (2)义务消防队受泰安中行项目部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由保卫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培训,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训练计划。

  2、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遵守和执行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2)经常参加消防训练,熟悉本部位环境和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补充消防器材,保证其处于使用状态;

  (3)各部门要制订重点部位的“灭火方案”和“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并报消防中心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落实;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分析研究部门安全防火方面的情况;

  (5)经常向所属部门和泰安中行项目部义务消防队员反映和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

  (6)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逐级报告。

  3、纪律和要求:

  (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积极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宾客和员工的安全;

  4、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便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卫部备查。

  法律法规

  我国已经颁布施行消防法律、规章20余部,国家消防规范、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200余部,地方性消防法规6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消防法》为基本法律,以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地方性消防法规相配套的消防法规体系。

  1、消防法律。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同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分为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消防法》正在修订之中。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2、地方性消防法规。除国家立法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消防法》的'原则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多数颁布了地方性消防法规。

  3、部门规章。公安部先后颁布了与《消防法》相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4、消防技术标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接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设九个分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审查各类消防技术标准草案。消防技术标准经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后,报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GA)公布施行。现已颁布施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250多项。

  注:九个分委员会为:①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②固定灭火系统;③灭火剂;④消防车、泵;⑤消防器具、配件;⑥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防火、消防通讯;⑦防火材料;⑧建筑构件耐火性能;⑨消防管理。

  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主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制定,经建设部批准后,作为国家标准(GB),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施行。其中重要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另外,还有由公安部消防局与有关方面共同制订的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许多专项设计规范。

消防管理制度2

  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门窗,切断宿舍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或总电源。

  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运营部负责人,负责生活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五、保证宿舍内用电安全,严禁宿舍员工私接电源、私拉电线插座,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以免引起电线过载,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开启配电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开启、玩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在火警时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下穿过或与可燃物接触。

  九、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空调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23:00以后需自觉熄灯,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活动,色情活动及吸毒等的违法行为,违者将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十一、保管好自己财物,不在寝室存档大量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财物失窃。

  十二、生活区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十三、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消防管理制度3

  酒店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

  (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2)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3、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月组织一次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

  (2)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消防管理制度4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消防管理制度5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消防管理制度6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2 引用标准

  本规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

  3 消防组织机构

  3.1 公司设立“安全防火委员会”,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安全环保部是安全防火委员会的常设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4 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4.1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1.1 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4.1.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筹建消防设施、购置消防器材。

  4.1.4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1.5 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4.1.6 组织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的、可行的灭火和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疏散预案。

  4.1.7 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2 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2.1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4.2.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通。

  4.2.4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和技能。

  4.2.5 拟定年度消防资金投入方案。

  4.3 岗位的防火责任

  4.3.1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3.2 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4.3.3 发生故障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当班调度系统。

  4.3.4 对存放在 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维护。

  4.3.5 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及时报警。

  4.4 实行租赁、承包、委托经营、产权转卖的单位或资产,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在资产使用、经营管理范围内履行安全防火责

  4.5 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

  5 防火安全检查

  5.1 厂防火委员会的常设办公机构要经常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2 车间、班组要结合综合安全检查,把消防检查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必要时要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

  5.3 工段、班组要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要做好交接和防范。

  5.4 安全环保部建立防火检查台帐。

  5.5 防火检查的内容

  5.5.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5.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5.3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

  6 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6.1.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

  6.1.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6.1.4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6.1.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1.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6.1.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6.2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6.2.1 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6.2.2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使用领取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6.2.3 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6.2.4 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6.2.5 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2.6 对怕潮(如乙炔瓶)、怕晒(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6.2.7 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启封。

  6.2.8 运输危险品,必须由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有懂其性质、具备押运资质的专人押运。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同车运输。

  6.2.9 剧毒物品专库专柜存放,采用双人双锁制管理,一起领用,一起退回,做好库存和领用记录。

  6.3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6.3.1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3.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6.3.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6.3.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6.3.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3.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6.3.7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维护,有关规定做好绝缘摇测,及时处理隐患。

  6.3.8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3.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7消防教育规范

  7.1 新员工入厂教育

  7.1.1 新员工入厂要进行四级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学习企业的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7

  一、厨房必须保持清洁。

  1.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

  2.炉灶、烟罩油垢日常清理,每周彻底清除,以免引起火灾。

  二、厨师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处理其他事情或与人聊天。

  三、油锅起火时,厨师应立即用锅盖、灭火毯盖住油锅,使之缺氧而熄火,锅盖不严密时,使用酵粉或食盐使火熄灭,并关闭炉火。

  四、严禁厨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吸烟。

  五、厨房须装相应的`排气扇。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罐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七、动力机器设备应注意检修(每周不少于一次专业检修)。

  八、用电烹煮食物时,必须防止水烧干起火。

  九、插座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起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

  十、煤气炉、煤气管线及燃料管线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炉具及钢瓶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可采用。

  十一、煤气钢瓶不可横放,管线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点火及熄火,应使用小量煤气点火,熄火后应关闭阀门。

  十二、煤气火灾灭火方法。

  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断绝煤气之源。

  降低周围温度。

  断绝空气供给。

  十三、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厨房,并检查电源及煤气等开关是否关闭

  十四、发生火灾时,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扑救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总经理/>,如火灾严重自救无法控制时应由部门负责人申请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人员未到前,要继续进行抢救工作。

  十五、厨房管理人员平时要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救灾常识,训练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

  十六、经常检查灭火器及消防栓,要经常进行安全门及安全楼梯的检查。

消防管理制度8

  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对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实行防火责任制的要求,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部门(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1.总经理、副总经理防火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

  (2)组织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组织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保证他们有充足的训练时间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6)对饭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2.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指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布置消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4)强化消防队的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工作;

  (5)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认真检查落实;

  (6)对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改进措施,提请酒店领导批准;

  (7)对防火工作进行评估,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3.各部门(室)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是该部门防火工作的负责人;

  (2)执行上级消防机关及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关防火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组织实施对本部门职工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4)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本部门范围的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6)组织建立本部门(室)的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培训,给予必要的学习和训练时间;

  (7)对本部门范围内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进行扑救,并协助上级领导查明火灾火险事故的原因,对造成事故的个人或集体,提出处理意见,报防火安全委员会。

  4.各班(组)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及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落实防火制度列入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熟悉所管范围内消防器材设备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了解水源、电源和通道的情况;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

  (4)经常督导检查本班组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火险隐患;

  (5)对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全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同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安部;

  (6)经常保持所管范围内消防器材、设备的完好和清洁。

  5.防火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保安部)职责

  (1)制定全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疏散、抢救方案;

  (2)负责对全店职工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教育,对义务消防队进行督导和培训;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全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解决、消除火险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

  (4)负责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消防工作的开展;

  (5)发生火情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6)调查发生火灾、火险事故的原因,并对火灾、火险事故的肇事者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义务消防队工作制度

  1.组织管理

  (1)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副队长由分管领导和保安部经理担任,委员由各有关部门经理组成,各部门和独立班组都应有义务消防队员,各重要部门相应成立义务消防小组;

  (2)义务消防队受园区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由保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培训,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训练计划。

  2.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遵守和执行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2)理解并准确把握消防服务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关系;

  (3)经常参加消防训练,熟悉本岗位环境并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本岗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处于使用状态;

  (4)各部门要制定《重点部位灭火方案》和《紧急状态下疏散方案》,并报保安部审核落实;

  (5)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经常向所属部门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

  (7)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8)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纪律和要求

  (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按期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和宾客的安全;

  (3)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便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安部备案。

  4.消防检查制度

  (1)每天对各部门进行例行检查;

  (2)保安部巡逻人员对大楼消防器材及设施进行检查;

  (3)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对消防主机进行监控;

  (4)各部门各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

  (5)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该部门所属责任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6)每周消防主管带领消防保安员对消防中心主机、联动台和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查;

  (7)消防主管每周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8)每月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酒店消防水泵、喷淋系统和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进行测试,做喷淋系统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性能测试,室内外消防栓的测试,保证其正常使用;

  (9)重大接待活动、重要节日前保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酒店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10)每半年由保安部会同工程部对的烟感、温感、警铃、疏散照明进行一次测试、清洗和保养;

  (11)每周消防主管带领消防员对消防中心主机、联动台、报警器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性能测试;

消防管理制度9

  物业安全管理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操作规范

  1、报警与确认

  (1)火警信息。火警信息可以是

  ①消防控制中心接收的火警信号(包括灯光、音响、消防主机显示屏显示)

  ②住户的报警。

  (2)火警信息的确认。根据火警信息来源不同,火警信息确信可以是

  ①机电维修部当值电工(或附近保安员)赶赴预警现场确认是否由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误动发出的信息或有人违章(如烧纸、施工、向探头喷烟)引起的报警,若属于非误报,则应查明预报原因,追踪烟雾来源,确认中应随时保持与消防控制中心的联系,并报告确认情况;

  ②发现火警的保安员应立即赶赴火警现场,判是否属于火警,若是人为违章节造成的火警现象应予制止;若是火警,则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③住户报警。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接到报警时,应立即用最有效的手段报告消防管理中心,并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2、火警、火灾的处理原则

  (1)火警、火灾的处理原则

  ①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管理中心和'119'台报警的原则;

  ②立即开展扑灭火警、火灾的原则;

  ③积极疏散所影响的住户,抢救被困人员的原则;

  ④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的`原则;

  ⑤尽力抢救公司财产和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2)火警、火灾的处理方法

  ①公司任何员工发现火警,就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火警;

  ②若火警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和相关人员前往扑救。

  ③取用灭火器材时应在正确选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回火复燃;

  ④若是机房、电气发生火灾,应先切断一切电源,选用'1211'、干粉和co2等灭火器直接喷射火源处,如有油的电器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自动灭火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3、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

  (1)消防管理中心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立即组织灭火现场进行控制,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应亲临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①向'119'台报警,并派队员到必经路口引导;

  ②通知保安部紧急组织吩咐安员赶赴火灾现场旱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

  ③通知保安部立即组织保安员赶赴火场进行疏散,救护被困人员,抢救财物,协助灭火;

  ④通知机电维修部电工断开相关电源,开启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水泵,保证消防供水;

  ⑤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在主管指挥下带领消防员铺设水带,施放灭火,控制火势。

  (2)火灾现场及影响区人员的疏散

  ①公共娱乐所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通过消防应急广播装置进行广播,通报火灾情况,引导群众疏散;

  ②保安部保安员应逐户(楼层)通知受火灾影响的住户/顾客,引导住户疏散;或做好撤离准备;

  ③公共娱乐场所值班电工在切断电后庆开通应急照明电源,火灾现场部门员工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引导住户/顾客有序地撤离。

  (3)扑救

  ①公共娱乐场所和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即进行操作,同时遵守《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将火灾单元的电梯迫降到底层,以供消防队员扑救用;

  ②扑救工作有组织地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或履行其职责的人员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和装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③公安消防队到达以后,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公司所有参战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4)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的维护

  ①保安部主管亲临火灾现场组织并指挥所属保安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现场控制;

  ②撤出或移走妨碍消防或救护车辆通行的障碍;

  ③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或影响区,防止火场中物品被盗窃;

  ④看管被抢救的公私财物,在火灾扑灭前严禁任何从转移;

  ⑤保护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正常使用。

  (5)疏散及转移物资

  ①保安部主管带领所属保安员协助安顿、疏散住户,协助运送火场中被困或受伤人员;

  ②保安员庆积极主动进入火灾现场,撤出易燃、易燃物品,抢救公私财物;

  4、火灾扑灭后的处置

  (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以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填写(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组织对灭火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

  (2)保安部主管应组织保安员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确认邻取及转移到仓库保存。

  (3)公司领导对受灾住户进行安慰及解决实际问题。

  (4)主管经理应召集与实施灭火扑救的部门负责人,总结灭火工作的经验及教训。

  (5)机电维修部应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点,对已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提出补充申请。

消防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防治和处理洗浴管理中心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程度。

  1.2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洗浴管理中心所有岗位、班组。 1.3编制依据

  根据《九小场所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照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鲁煤安调(20xx)xx7号”《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试行)》进行编制。

  2、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 长:xx主任

  副组长:xx副主任

  成 员:管服人员及各班班组长

  火灾防治和处理事故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抢险救灾队员由各班组班、组长组成。 灭火行动组:机电维修班成员

  通讯联络组:单位当班值班人员、各班当班班组长 疏散引导组:中心直属人员

  安全防护救护组:材料员、会计、电工班全员 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对人员的抢救,对外求助的联系。

  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物资财产的抢救,现场火情的控制。

  小组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抢救物资财产,现场火情的控制及其处理,抢救、疏散人员,对外求助联系。 各班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当班班组长负责当班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班组长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具备一定的指挥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的疏散人群。

  3、预防与预警

  3.1 重大危险源管理

  3.1.1各重要岗位坚持24小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沙等)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保持完好有效。 3.1.2班组长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当班职工扑救初起火灾,并能组织服务对象撤离火灾现场

  3.1.3班前认真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1.4各岗点工作人员严禁抽烟,发现服务对象抽烟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并告知指定抽烟室。 3.2 信息报告

  3.2.1火灾事故发生后,所在岗位班组长应立即向单位值班领导汇报起火地点、火势及其起火原因。

  3.2.2单位值班人员接到岗点汇报电话后,应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消防分管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赶赴火灾现场。

  3.2.3值班人员在接到岗点火情汇报后,要及时向矿调度室、保卫科消防办公室汇报,同时电话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3.2.4火灾发生后,要确保通讯的畅通,值班电话不得拨打与火灾救援无关的电话,电话尽量保持待机状态,保障信息获取及时、准确,为统一调度提供保障。

  3.2.5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按以下程序汇报:洗浴管理中心值班室、主任、矿调度室,由调度室按事故汇报程序报告矿领导及有关单位。 4、应急响应

  4.1应急程序

  洗浴管理中心范围内一旦出现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单位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接到电话时迅速汇报单位在家领导,事故救援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同时单位值班人员将现场情况了解清楚后,及时向矿调度室及相关职能单位汇报。

  发现火情后,当班值班人员应迅速寻找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4.2应急处置方案

  4.2.1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2.1.1发生火灾后,首先观察火情,及时分析起火原因。如果是线路着火,首先拉闸断电,然后迅速组织当班人员用灭火器灭火;如果不是线路着火及时组织当班人员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发现油类着火,使用灭火器或阻燃物覆盖式灭火。

  4.2.1.2火情较大时,除组织人员及时灭火外,立即向单位汇报,单位值班人员及时与矿调度室(921415)和保卫科消防办公室(922119)联系,防止火灾扩大,把损失将到最低限度。

  4.2.1.3当澡堂发生火情时,值班班长要迅速组织当班职工,及时疏散洗浴、更衣人员,并快速引导、撤离到户外。发现人员被困、烧伤应立即组织施救,同时,及时拨打电话向洗浴管理中心领导汇报情况,并利用现有的灭火设施,组织人员灭火。当其它岗点发现火情后,当班班组长一面组织人员利用现有灭火设施灭火,一面要及时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4.2.1.4火灾发生后首先撤离火灾现场人员,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将贵重物品、设施进行撤离。 4.2.1.5灭火后,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4.2.1.6对造成火灾的危险源及时进行改造治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2.2人员疏散措施

  4.2.2.1男职工澡堂人员疏散由分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牵头组织,首先打开安全消防门,然后进入职工浴室、更衣室引导就浴、更衣人员疏散、撤离。

  4.2.2.2女职工澡堂人员疏散由分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牵头组织,就浴人员疏散、撤离。

  4.2.2.3外宾澡堂人员疏散由分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牵头组织,对下井、就浴领导进行疏散、撤离。

  4.2.2.4洗衣房人员疏散由分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牵头组织,对换衣职工进行疏散、撤离。 4.2.2.5疏散线路:

  男澡堂:浴室撤离——更衣室通过更衣室中部、西部两个楼梯,通过安全出口——文化长廊——采掘楼出口。 外宾澡堂:浴室撤离——更衣室——楼梯间——大厅——外宾门口。

  洗衣房:公管服存放室——洗衣房操作间——东侧安全通道直接撤离至户外,西侧安全通道撤离至洗衣房走廊——采掘楼出口。

  中心直属撤离——走廊——东侧走廊出口——机电维修班——维修院——户外;西侧走廊出口——向南至采掘楼——采掘楼出口。

  以上岗位为人员汇流集中的岗位,人员撤离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值班人员或单位领导汇报撤离情况。 4.2.3安全防护救护及公共财物抢救

  所有岗位火灾发生后,在确保自身安全和服务对象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对公共设施、财物进行抢救。 4.2.3.1男澡堂职工负责对职工健身房、休息室、更衣橱等设施、物品,在有效时间内进行转移、撤离。 4.2.3.2女澡堂职工负责对女职工更衣橱及其它便于携带的物品进行转移、撤离。

  4.2.3.3外宾澡堂职工负责对外宾澡堂区域内的电视机、空调、更衣箱内物品及其他便于搬运携带的物品进行转移、撤离。

  4.2.3.4洗衣房负责对下井职工公管服进行转移、撤离。 4.2.3.5中心直属班成员负责对办公室内的电脑、文件、其它电器等重要物品进行转移、撤离。

  4.2.3.6机电维修班成员,在转移完毕自身岗位物品后,由单位统一调度指挥,协助其它需要帮助的岗位进行物品转移。

  4.2.3.7物品转移撤离时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忙而不乱,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互保、联保工作,与岗位内其他成员互创有利条件,共同维护洗浴管理中心公共财产安全。

  5、日常管理

  5.1有效利用自主安全培训时间,加强全员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每名职工都能正确掌握火灾扑救常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应急疏散方法。

  5.2定期对各类消防器材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失效及时汇报矿保卫科进行更换,并登记造册。

  5.3有效开展“四防”检查活动,排查各岗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

  5.4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习、积极参加矿组织的消防安全演习,提高职工应变能力、现场处置能力。 6、安全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当班职工 安全检查员:班长 安全督导员:管理人员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内严禁吸烟,不得动用明火,要保持通道畅通。

  2、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独设库存放,不得和其他库房混用。

  3、库内物品码垛要整齐,不得过高、过宽,物资须距电线、灯泡50厘米以上,灯泡不得超过60瓦。 4、易燃易爆物品库,应安装防爆灯,严禁库内乱拉照明线。

  5、保管员应经常检查灯具和电线,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6、离开库房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切断电源后锁好门方可离开。

  7、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8、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9、凡违反本规定者,按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11

  一、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要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灵敏、有效。

  三、要经常检查变压器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进行一次检测。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造成短路现象。

消防管理制度12

  一、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二、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三、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室人员负责,其他各部门负责治安消防的'人员配合管理。

  四、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有无缺少、损坏等情况,并定期(每月一次)启动各类消防设施运转,检查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小故障)及时排除,重大故障应报安环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如发现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被人为损坏,应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肇事人,及时进行处理。

  六、消防值班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的技能。

  七、如发生火灾,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奋力灭火,并及时报警。

消防管理制度13

  第一条:各分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分公司统一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保卫人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做他用,违者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四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保卫人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对于3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流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各层留水泥接口,加压泵须单独设电源。

  第八条:电气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现场外,还须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监护。

  第九条:工地电动设备、机械必须有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搭临建和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消防人员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第十一条:凡明火作业严格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项目部向公司保卫处提出使用明火申请,经检查现场消防措施和技术交底落实后开据“明火使用证”。作业后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二条:现场如需用电炉子,用前必须经当地电业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除公司、分公司专兼职消防人员/保卫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外,公司保卫处每季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分公司消防主管部门/人员每月对仓库现场进行消防工作检查,班组在班前班后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每半年对兼职消防人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分公司专兼职消防人员对施工现场兼职消防人员、管库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第十五条: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必须马上整改,对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采取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第十七条: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第十八条:凡对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十九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不能评先。

  第二十一条:对发生火警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不能评先。

消防管理制度14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消防管理制度15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保证生产中防火安全。

  2、建立消防组织,项目经理部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技术人员、保管员、施工班组长等成员,成立项目消防领导小组为项目消防安全建立组织保证。

  3、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有足够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设置:消防器材为灭火器、水桶、铁铣、钩子、斧子、砂子等要配备齐全,要根据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配置不同的类型灭火器。

  4、在下面易发生火灾的场地必须设置适宜的灭火器材:

  (1)木工加工制作及木材堆放场地;

  (2)易燃易爆库房部位;

  (3)电气焊操作的地点;

  (4)职工食堂及宿舍房;

  (5)沥青熬制地点。

  5、施工现场要设置灭火水源,水压、水源要满足要求。

  6、施工现场的道路在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消防车必须能顺利通过。

  7、工地负责消防人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能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工具。

  8、一旦工地发生火灾,工地要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报警,并报告公司,并立即组织工地职工扑灭火灾,防止火灾蔓延。

  9、工地上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牌。

  10、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并在规定的部位设置消防器材。

  11、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动火前,要消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12、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内调配油漆、稀料。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否则罚款。

  14、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15、木工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要及时清理废料(刨花、锯末、木屑),每天下班前必须清扫干净,备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16、食堂炉灶必须设计火门或隔档,防止火喷出燃着可燃物,炉灶1米内不得存有易燃物品,以保证炉灶周围的整洁和安全。

  17、炉灰渣放到安全地点。严格检查是否红火灰渣,如有及时浇灭,严禁乱堆乱放。

  18、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易爆物品和大量的可燃物品。严禁使用电炉取暖水做饭,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

  19、督促检查与处罚:公司配合项目部要每月检查一次各工地的消防情况,并作记录存档,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验证,对屡教不改,致使酿成火灾,并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20、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列》给予处罚。

  21、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22、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3、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经济处罚。

  24、对于30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敷设电源。

  25、工地电动机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26、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27、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陷患。

  28、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29、公司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30、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近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31、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32、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33、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34、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35、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生产(工作)者。

  36、对发生火警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消防管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工长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三)生产经理的职责

  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主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的同时,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6.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电器安装,供气管系、受压容器、控制仪器等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状况,对本部门易燃易爆设备要不断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技改措施,不断完善防火自动装置。

  (五)消防干部的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指导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补救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义务消防队职责

  1.热爱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关消防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防火警惕。

  2.努力学习防火和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

  3.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者有权制止。

  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

  5.发生火灾事故,奋力扑救,并积极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组长的职责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况。

  2.熟悉本班、组的火险危险性,遵守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蛮干现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防火工作的原始资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险隐患检查整改在班组不留任何漏洞。

  4.对新调入的.职工或变更工种的职工,在上新岗位工作之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5.熟悉本班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强管理,明确分工,发现问题技术反映,保证初期火灾的扑救。

  6.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责任者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职工个人的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安全贯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2.施工现场、油库附近、仓库、木材料场、木工操作间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现场易燃物,做到下班场地清,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4.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专门消防管理人员保管好器材和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施工现场重点工种有哪些消防管理

  (一)电、气焊工的防火要求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气焊操作前,应有工长或班组长向操作人员、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进行违章操作。

  5.电、气焊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6.电、气焊操作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7.看火人员职责:

  (1)清理现场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盖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的溅落。

  (2)看火人员不能兼顾其他工作,随时注意用火点周围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和报警。

  (3)要根据用火点的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

  (4)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5)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部位周围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地操作完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二)木工的防火要求

  1.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2.取暖和熬火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四面采取挡火措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刨花、锯木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并由电工经常检查。

  4.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每天清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操作间只能存放当天的用料,成品、半成品及时运出。

  5.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废料。

  6.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经常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7.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三)油毡工的防火要求

  1.熬沥青灶应设在工程的下风方向,不得设在电线下,距离新建工程、库房、临时建筑等25m以外。

  2.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经消防人员批准后方能点火。

  3.锅内沥青一般不应超过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不准向锅内投入有水分的沥青,严格控制温度。

  4.降雨、雪或刮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熬制沥青。

  5.沥青锅处要备有铁质锅盖或铁板,并配备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或设备。

  6.工作完毕时或下班时将盖盖好,检查灭火后方能离去,不准封火。

  7.油毡工施工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不准与电气焊同时间、同部位上交叉作业。

  8.施工区域内应配备消防器材。

  (四)油漆工的防火要求

  1.喷漆、涂漆的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

  2.工作场所内禁止一切电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

  3.禁止与电、气焊工同时间、同部位交叉工作。

  4.施工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

  5.油漆工不能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型的。

  6.维修工程中使用脱漆剂,量不宜过大。

  7.调漆应在单独的房间进行,车间里不得做漆料仓库,应专库专放。

  8.调料间、粉刷车间应有良好通风,采用防爆电器设备,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内不应存放超过当日加工所有的原料。

  (五)电工的防火要求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且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钢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

  5.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的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6.临时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7.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Ω。

  8.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9.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10.电线穿过墙壁,苇席或其他物体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六)司机的防火要求

  1.行车与检修车辆时不准吸烟。

  2.检修车辆时要切断电源,不得用草帘当垫子。

  3.车辆进库存放时,车头向外,露天存放时,必须存放整齐、按号就位、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堵塞通道。

  4.每辆汽车都应设置灭火器材。

  5.汽车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必须灭火,免除火花引起爆炸式着火。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部位的消防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1961年国务院第十二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单位领导逐级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于安全的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要求

  1.对使用石油液化气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故障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厨房、锅炉房要设贮气室,罐与灶应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严禁气炉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

  3.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暴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调压气要灵敏有效,检查时不要明火试验或照明。

  4.施工现场一般不准使用石油液化气从事生产,其他后勤单位使用时要经消防保卫人员检查同意后方能使用。

  (三)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

  1.除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变电室。

  2.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箱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电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四)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月22日发布实施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仓库竣工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4.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存分垛存放时,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m2,并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6.高压线下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仓库所有人员都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9.重点仓库(百万元以上)要严格执行国务院(1981)160号文件精神,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的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自验。

  (五)档案室、资料室、保密室的防火要求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

  2.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4.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

  5.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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