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天然气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然气管理制度1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天然气的合理、安全、高效使用,预防事故,保障员工安全,优化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天然气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2.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
3. 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响应计划
4. 能源审计与节能措施
5. 监控与报告机制
内容概述:
1. 天然气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规定天然气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流程,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明确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周期和标准,要求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提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响应计划: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预防操作失误引发的安全隐患,并设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天然气泄漏等紧急情况。
4. 能源审计与节能措施: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评估天然气使用效率,提出并实施节能改进措施。
5. 监控与报告机制:设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天然气使用情况,定期报告,以便管理层了解并调整能源策略。
天然气管理制度2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管理制度3
天然气管道管理制度是一项关键的企业运营策略,旨在确保天然气输送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其主要内容包括管道的规划与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维护、安全监管、应急处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管道规划:涉及管道的选址、走向、规模等,需考虑地质条件、环境影响及未来需求预测。
2. 设计标准:依据行业规范和企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设计规范,包括材料选择、压力等级、防腐措施等。
3. 施工管理:涵盖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进度控制、质量检验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4. 运行维护:建立定期巡检制度,监控管道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5. 安全监管: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等,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6. 环保措施:考虑管道建设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相应环保措施,如泄漏监测、噪音控制等。
7.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天然气管理制度4
天然气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天然气的高效、安全、经济和环保的生产和使用。这一制度不仅规范了天然气的供应链管理,还涵盖了从勘探、开采、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它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降低运营风险,提升服务质量,并促进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内容概述:
1. 安全管理:包括设备维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员工培训,以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火灾等事故。
2. 质量控制:确保天然气的纯度和压力符合标准,通过定期检测和质量评估来保障用户需求。
3. 环保措施:遵循环保法规,实施排放控制和废弃物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运营效率:优化天然气的运输和储存,提高设施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
5. 合同管理:规范与供应商、客户的合同条款,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7. 应急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护人员安全和资产安全。
天然气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规范场站电气、仪表及自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配电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第三条
配电室地面铺设绝缘胶皮,设置防鼠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其它物品。
第四条
配电室要保持整洁,定期对开关柜维护清扫,防止因尘污造成短路,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
每年对高压、低压线路检测一次,并将检测报告进行存档;每半年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检修一次,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六条
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作业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并严格遵守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站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的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禁止操作。
第七条
电气设备要防止受到水、蒸汽、酸、碱等液体、气体的影响,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八条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应按规定安装安全罩或围栏隔离保护。
第九条
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第十条
在进行危险性电气作业时,至少有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禁止带电作业,作业时应断开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的标牌。
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用电,如因生产急需,应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临时线路对地距离不得低于2.5米,使用过程中加强检查,用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条
对所有仪表及自控系统设备均应建立台帐。同时对仪表及自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校验、修理情况要做好记录,新增、报废、更新、调拨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自控微机系统应设置密码,专人操作。严禁运行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及非操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第十四条
自控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自控系统相应的操作规程。修改工艺参数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书面通知,修改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在场并做出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
当自控系统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改用手动控制方式操作,并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
为了保证仪表及自控系统正常运行,必须定期进行维护、校验,站内有关仪表设备检验周期规定如下:
一、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变送器每年检定一次。
二、调压阀每半年清洗一次,电动阀每年清洗一次。
三、每季度检查一次供电系统并除尘。每年雷雨季节前检查一次配电箱、仪表盘对地电阻。
四、流量计定期进行维护,每两年校验一次。
天然气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和排除隐患,预防气体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二、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三、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四、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五、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六、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七、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八、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天然气管理制度7
1 总则
1.1 为加强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依据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各分公司负责所辖场站的日常计量工作。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管理。
1.4 生产运行部为公司计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 职责
2.1 生产运行部
2.1.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推行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监督管理各分公司的计量业务工作。
2.1.2 负责调解处理与公司有关的计量纠纷。
2.1.3 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周期鉴定、检定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2.1.4 负责公司各备品备件的定额管理。
2.2 分公司
2.2.1 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2.2.2 负责与上、下游合同单位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签单交接。
2.2.3 协助生产运行部处理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的计量纠纷。
2.2.4 协助生产运行部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3 管理内容
3.1 计量交接管理
3.1.1 公司的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应依据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执行。
3.1.2 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由所属分公司负责管理,按日由供需双方签单交接。
3.1.3 天然气计量交接以上游单位(卖方)的`计量为准。气量交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相关分公司协调处理。
3.1.4 计量仪表发生故障,需调整计量数据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处理。
3.2 现场计量装置及流量计算机管理
3.2.1 分公司仪表维修工应按操作使用规程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并保证计量仪表及箱体的清洁完好。
3.2.2 计量仪表严禁超量程使用,孔板流量计严禁超差压供气。
3.2.3 根据孔板使用的有效期及量程范围,需要进行孔板更换时,由分公司填报《孔板更换申请表》,并向生产运行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3.2.4 更换孔板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下游用户,由分公司计量仪表技术员修改孔板内径参数。
3.3 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3.3.1 贸易交接计量装置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性强制检定,检定周期见《贸易结算计量仪表检定周期表》。
3.3.2 计量器具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3.3.2.1 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
3.3.2.2 经过周期检定不合格的。
3.3.2.3 已超过检定周期的。
3.3.2.4 无检定合格证的。
3.4 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管理
3.4.1 计量器具备品备件包括计量点使用的压力表、差压变送器、温度传感器、孔板、孔板阀易损件、流量计算机及在线气体分析仪的备品备件,原则上按使用总数的3%储备。
3.4.2 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由各分公司编报,由生产运行部审批,物资公司负责采购,并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4.3 各分公司负责对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的仓储管理。
3.5 计量器具档案资料管理
3.5.1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及备品备件说明书原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存档。并负责向各分公司提供所需要的证书复印件。
3.5.2 各分公司应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器具及资料的管理,保证计量器具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3.5.3 各分公司在更换或周期检定计量器具后,应向下游用户及时提供合格证书。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天然气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场站自用天然气管理,确保安全用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场站自用气必须加臭,确保用气安全。
第三条
值班人员对自用气管道、调压器、软管、灶具等用气设施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影响使用安全的燃气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换,特别是灶前连接软管应经常检查,发现破损、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第五条
在使用完燃气灶后,除关闭灶开关外,必须关闭灶前进气球阀。
第六条
场站要从节能减排的高度,加强对自用气的管理,确保资源有效使用,不浪费。
第七条
站长要加强对自用气的`安全监管及使用控制,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迅速组织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第八条
自用气管理是公司安全检查的重点,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天然气管理制度9
为加强天燃气设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向用户安全正常供气和天然气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范围
凡是从事下列工作均属动火作业,都应办理动火作业票,认真执行本制度
1、在已运行的天然气管道、设施、运行设备上进行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电、气焊、使用喷灯熬沥青、铁器工作凿击、使用砂轮等。
2、在上述设施上进行高压电气试验,进行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工作。如高压气体喷射、能产生热辐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铁等。
3、在与带气管道设施连接尚未置换通气,但中间无盲板隔离的管道设施上进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项工作。
4、在门站内,调压站室内,天然气阀井内等类似爆炸危险场所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凿击建筑物构件、喷砂、喷镀、非防爆电气作业等。
二、动火作业的申报审批程序
1、动火作业的申请
①公司所属部门进行动火作业,由负责动火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②新老用户新增用气项目或用气设备、输气管线维修等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写危险作业票。
2、动火作业申请的报批时间
①凡属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3-5天提出申请。
②凡属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1-3天提出申请。
③凡属三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备注:在抢险等紧急动火作业时,在按本制度要求采取可的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边进行作业,一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票的填写
①危险作业票一式三联,经全部审签后,一联交调度中心,一联交安全处,一联留动火部门自存。
②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申请部门拟定,并须画出作业有关的系统简图,表明具体作业部位,写清作业的具体内容,经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签后,危险作业票才可申报。 ③凡属一级动火作业项目的,还需附上书面施工方案。
三、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是指直接在带气设施上进行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须经总公司批准,并有安全处增派人员到现场协调、监督动火作业的执行。
2、二级动火作业是指在带气设备区域内及其他防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须经公司批准,并有安全人员到现场协调、监督动火作业的执行。
3、三级动火作业是指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可由生产运营部、施工管理部等基层单位负责实施执行。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实施
1、一切动火工作都应根据动火作业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下列安全设施,在任何动火之前必须完成。
①动火执行人必须向作业所在运行管理部门当班带班人或动火监护人交验动火作业票,确认审批手续齐全,并在现场重新明确动火部位、任务、系统隔离范围、方法。
②消除附着在动火工作内外的易燃或高温时会分解出有毒气体的物质和动火点周围或者其垂直下方10米范围内的明火、易燃物质及清理无关人员、畜生等。
③备有合适、有效的消防器材。
④保持现场联络和通道畅通。
2、在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放散动火作业时,必须建立以放散点或动火点位中心,半径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有专人警戒。
3、凡进行带气不置换动火作业,要严防出现负压混入空气,带气管道设施必须保持200pa—600pa的压力。
4、凡在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不带气动火作业,或在爆炸危险区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应采取断开管路等可靠的措施切断气源,认真检查现场附近有无水封、安全阀、阀井等,防止可能泄露的天然气进入现场,动火现场通风良好,空气中天然气含量必须低于0.5%(体积比),严禁用明火试漏和试验现场是否有可燃气体。
5、动火安全区内不准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刷漆等易燃液体作业。
6、动火使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禁止带气管道等作为电焊二次线使用。电焊机、乙炔气瓶、氧气瓶相互间距应在7米以上,其余动火点或放散点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7、动火作业及各项的执行由工作负责人统一进行指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作业单位、监护单位共同执行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须共同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动火作业。
8、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动火时间、范围、安全措施等执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动和降低安全措施要求,超范围和超期动火。
9、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动火作业时间或扩大系统隔离范围时,须向有关部门请示,经批准后,按新批准的作业时间或系统隔离措施执行。
10、现场监督和监护人员,有权责令停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如认为措施不完善或指挥有误,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11、作业中途中断动火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并有现场监护。恢复动火作业前必须重新检查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如遇超过5级风以上或摄氏零度以下天气不宜进行露天动火作业。
13、动火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共同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余火,工完场清,督促系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动火单位要存留作业票备查。
天然气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避免发生天然气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全公司。
3、职责
3.1 、设备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有效实施、修订,并确保制度的落实
3.2 、公司各部门、食堂、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依照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管理和制度要求。
4、程序
4.1 、天然气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是甲烷;无色无味,但为了便于发现漏气,天然气做加臭处理;比空气轻,相对空气密度为0.6,泄漏后容易上升扩散;易燃易爆,爆炸极限范围为5%-15%。着火温度约600℃,遇热源、明火会发生爆炸。
4.2 、各区域天然气控制阀门位置
天然气总阀门:1号厂房室外,东北角天然气调压站餐厅天然气阀门:餐厅室外,东南角1号厂房天然气阀门:1号厂房室外,北外墙中间偏东3号厂房天然气阀门:2号厂房室外,东南角
4号厂房天然气阀门:4号厂房室内,横梁喷漆线南侧5号厂房天然气阀门:5号厂房室内,南跨南侧中间偏西
4.3管道标识
天然气管道颜色标识为黄色,应每隔50米设置流向标识,禁止标识错误。
4.4 、天然气管道及设施防护
4.4.1 、管道铺设要求
地埋管道:地埋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介质的场地下面穿越,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天然气管道跨越厂区内或厂房内道路时,深度不小于0.9米,其他区域深度不小于0.6米,敷设区域存在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其基础应进行加固处理。
地面管道:禁止穿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变配电室、电缆沟、烟道和通风道。管道出地面部位应加装不低于1米的防撞护栏,并刷涂黄色涂料。出入厂房孔洞的部位应有柔性防水材料封堵严实等措施。
架空管道:架空管道在厂区通道上方架设时,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5米,室外架空管道应设置限高标志。
放散管道:天然气站、用气设备的阀门前宜设置放散管,放散管管口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m,且原则上不低于用气设备高度、周围1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4.4.2、防雷防静电保护:室外架设天然气管道,应使用镀锌扁钢做接地保护,电阻不大于4欧姆。天然气管道法兰连接处,应设置防静电跨接线。
4.4.3 、防回火装置:用气设备或管口应加装回火阀,防止回火,回火阀应设置在阀门的下游。
4.4.4 、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周围5米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品或高温物品;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除管道标识以外的任何物品。
4.5 、作业要求
4.5.1 、使用天然气进行切割、加热等作业的人员应经过焊割作业安全培训,持有国家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焊工作业证,方可作业。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天然气和氧气的'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
4.5.2 、禁止将天然气管道作为地线或回路使用,禁止在管道上进行焊割和加热。确需作业的,应向设备安环部报备,办理动火作业手续。
4.5.3 、禁止使用天然气(或氧气)进行吹灰、清扫等,以防发生火灾和爆炸。
4.5.4 、使用天然气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风吹、水流等因素造成熄火后天然气泄露。
4.5.5 、为管道供应氧气的压力应控制在1MPa内,既满足生产,又避免压力过大造成损坏。
4.5.6 、天然气(或氧气)气流与油脂、机油等油类接触会发生局部爆燃,与天然气(或氧气)有关的阀门、气嘴等上禁止沾染油类物质,操作人员手上、手套上等禁止有油类物质,以防发生爆炸伤人事故。
4.5.7、天然气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管道阀门、切割工具上的阀门等所有阀门。
4.6 、安全检查
4.6.1、禁止使用明火检查。
4.6.2 、使用车间和班组每天应在作业前应通过鼻子闻和耳朵听等方式对区域内管道阀门、气割工具上的阀门和管道等进行漏气检查,发现泄露及时处理或上报。
4.6.3、各车间应每月对各自生产区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详见附件检查表),并填写检查记录,以车间为单位交至设备安环部。
4.6.4 、设备安环部应每季度对公共区域的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详见附件检查表)。
4.7 、应急处置
4.7.1、当闻到臭味时,极有可能已经发生天然气泄露事故,应立即检查附近切割工具开关、管道阀门及管道本身,及时消除爆炸隐患。若未找到泄露源,应及时向设备安环部报告。
4.7.2 、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措施:
4.7.2.1 、先防爆,后排险。迅速切断气源,已经开启了的用电设备,停止使用但不要随意开关以免产生静电或火花引发爆炸。隐患解除前严禁再开启周围任何用电设备、杜绝任何火种或铁器摩擦。如果身着化纤服装,尽快离开泄露区域,以免由于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4.7.2.2 、通风换气。应该及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切忌开启排风扇,以免产生电火花引燃室内混合气体,造成爆炸。
4.7.2.3 、立即上报设备安环部,但禁止在泄露的室内接打电话。
4.7.2.4 、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7.2.5 、如泄露区域人员有不适症状,应及时脱离环境,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
4.7.2.6 、对进入天然气泄漏区的排险人员,严禁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严禁使用金属工具,以免碰撞发生火花或火星。
4.7.2.7 、查找泄露原因,尽可能在阀门关闭、通风换气后进行修复,无法控制的,应在采取防爆、通风措施后,疏散全部人员,并联系燃气公司或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处理。
4.8 、奖惩
4.8.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100-1000元的处罚。
4.8.2 、对私自改变、安装或破坏天然气管道、燃气设施的个人或外来单位,罚款500-1000元,造成实际损失的,应作出相应赔偿或罚款。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3 、因及时排查和消除燃气隐患,或在应急处置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组织,奖励100-1000元。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项目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为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一、燃气使用部门应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1.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2.二知:燃气具构造
3.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4.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5.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三、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四、燃气具必须有专职人员使用,任何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有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等进行私自的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电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六、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和排烟设施,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七、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八、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且要留有文字的记录。
九、对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也要有文字的记录,以备查验。
天然气管理制度11
天然气管道管理制度是确保天然气输送安全、高效运行的关键,它涵盖了从管道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到维护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道规划与选址
2. 设计与建设标准
3. 施工质量控制
4. 运营安全管理
5. 维护保养规程
6.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7. 法规与标准遵守
8. 员工培训与资格认证
内容概述:
1. 管道规划与选址:考虑地质条件、环境影响、交通状况等因素,确保管道的安全布局。
2. 设计与建设标准: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设计规范,保证管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 施工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管道安装的质量。
4. 运营安全管理:制定运营规程,进行定期巡检,预防泄漏和其他安全事故。
5. 维护保养规程:建立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制度,确保管道正常运行。
6.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反应。
7. 法规与标准遵守:遵守相关法规,及时更新管理制度,确保合规运营。
8. 员工培训与资格认证: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天然气管理制度12
天然气站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场站生产车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场站生产车辆的使用:
一、场站生产车辆原则上只服务于生产运营工作使用。
二、生产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三、生产车辆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须外借,由借用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公司相关部门借用生产车辆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并约定履行借用条款可借用。
第三条
生产车辆驾驶员要求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内部准驾证方可驾驶生产车辆。
二、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私自让无内部准驾证人员开车。
三、驾驶员有责任对车辆安全、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驾驶员必须谨慎驾驶车辆,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如因违章行车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照价赔偿。
五、驾驶生产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处理,及时上报,并做好原始记录。驾驶员违章行车的`,应给予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包含私自动车)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驾驶员在归还生产车辆时应及时填写生产用车管理台账(行车记录、车辆保养台账、技术台账)。
天然气管理制度13
酒店天然气管理制度是确保酒店运营安全、高效、经济的关键环节,涵盖了天然气供应、设备维护、员工培训、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天然气供应管理: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与合同管理,确保稳定、安全的天然气供应。
2. 设备设施管理:涉及天然气管道、阀门、燃烧器等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3. 操作规程与标准:制定详细的天然气使用和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职责。
4. 员工培训:对酒店员工进行天然气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的`培训。
5. 安全监控与检查:设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预防和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6. 应急预案与响应:建立天然气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处理。
7. 环保与节能:推行节能措施,减少天然气浪费,符合环保要求。
天然气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加强场站备品备件管理,保证设备保养、维修的正常进行,有效控制备品备件成本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备品备件实行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入库时由库房管理人员验收,出库时由站长审批。
第三条
备品备件一律上架摆放整齐、分类保管、悬挂标签,并建立保管台帐,易燃、易腐蚀性物品单独存放。
第四条
库房管理人员应熟知库房所有设备的规格型号、装配结构、部件名称、设备性能以及各种技术参数。
第五条
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备品备件使用寿命、月度检维修计划,认真编报月度备品备件计划,经站长审核后,上报生产安全部审批。
第六条
建立备品备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对备品备件进行清点并记录。
第七条
备品备件中的.定检设备定期送检,确保无漏检现象。
第八条
库房管理人员应加强维护、认真巡检、正确操作,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从而降低备品备件的消耗。
第九条
在设备检维修过程中,若发现备件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站长,共同采取措施,协商解决。
第十条
更换后的备件,应视情况予以修复,重复利用,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内保持清洁,通风良好,防止虫蛀或物品发霉变质。
第十二条
物品应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天然气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道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高中压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警示桩及高中压调压站外观和阀井室外观的安全巡查管理。
第三条管网生产运营部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第四条管网生产管网生产运营部负责监督管理巡线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定期负责对管道运行中出现的占压、“三穿”及附属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汇总、上报。
第五条巡线人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管段巡查工作,监督管理属地巡线工的日常工作,及时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进行解决处理,同时做好企地协调工作、管道保护宣传工作。实行“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巡线人员职责及任务分配
第六条巡线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
第七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将整个管网分为2个巡线组,每组一人现配置电动自行车2台。
第八条巡线范围巡线员所辖主管线、沿线阀井室、隧道、绿化带、主支干到、农田、建设工地等关健点等。
第七条巡线员必须熟悉所巡查的管线及附属设备(凝水缸、阀门(井))的位置、技术参数、状态、燃气走向。并充分掌握燃气管道及设施与其它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检查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取土的现象;管线安全距离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无违章用气、破坏燃气设施的现象。
第十条管网巡线人员还应对天然气管道相邻的地裂带、电力电缆、热力、人防沟道部位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巡线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到位。必须保证每日至少对辖区内管网及设施巡视一次,重点地段反复巡查,并设专人盯守。
第十二条巡线内容
7.1、管道
7.1.1、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是否有取土、挖塘、清淤、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现象。
7.1.2、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至500米内有无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7.1.3、检查管道是否漏气。
7.1.4、检查管道是否漂管及埋深不够。
7.1.5、检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层是否完好。
7.1.6、检查沿线通讯光缆保护套管有无损坏现象。
7.1.7、检查“三桩”是否齐全完好。
8.2、管道穿越
8.2.1、检查管道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的防护工程是否良好,穿越处是否完好、标志桩是否完好。大开挖处是否回填完好并符合路况要求,标志桩是否完好。
9.3、阀井室
9.3.1、检查阀井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气液联动执行机构各密封部位是否存在漏气,是否漏油,供电和电压显示是否正常。
9.3.2、检查阀井室内管件、阀门有无内、外漏现象,温度表、压力表是否工作正常。
9.3.3、检查各阀门、管件等是否完好,阀位指示是否正常,有无泄漏。
9.3.4、检查阀井室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
9.3.5、检查阀井室是否通风良好,有无积水、结冰现象。
9.3.6、检查放空火炬是否竖直,接地良好,防腐层完好。
9.3.7、各阀门上的标志牌是否误用。
第十三条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巡线员要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
(二)堆放、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等物品;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作业或者顶进作业;
(五)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六)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第十四条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巡线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管道周边施工的协调,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并及时上报现场发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巡线员所辖区域内出现施工等可能损坏燃气管网的安全情况时,应及时与施工者或施工负责人沟通,了解施工情况、工期、进度、规模,以便确定监护时间、监护范围、监护重点。根据施工情况,准确判断施工是否影响燃气管道。同时,将燃气管道位置、埋深状况向施工方交代清楚,以确保燃气管网免遭破坏。
第十七条负责及时记录和汇报日常巡线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要立即向施工方说明情况或制止施工,然后用通讯工具联系公司领导出面协调。
第十八条负责协调处理管线占压和各种安全隐患,需要领导出面协调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巡线员在巡视的一天中,必须把一天所有经过的路段、路段中各种与燃气设施相关的资料填入相关的巡线日志中,填写时要真实不得写些与巡线无关的事物,字迹要工整、认真,内容、时间、填写人的姓名一字不准缺少。
第二十条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维护好现场,保护第一现场资料,设警戒区,疏散围观人员。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走向、埋深、穿越、隧道、线路交叉、水工保护、违章占压以及管道沿线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不定期抽查管道(阀井室)及附属设施、阴极保护系统、各有关设备仪器设施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管道专业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安排管道巡护和维修人员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对管道进行相关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2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管网生产运营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预防性协调与沟通。巡线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25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扩展到,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记录在案同时报告管网生产运营部。
第二十六条危害告知。管网生产运营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一)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三)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
(四)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第二十七条施工进度报告。巡线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定期上报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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