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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10:31:4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档案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典)档案管理制度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中心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2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

  ___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交通安全行为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周边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事由;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___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对部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后。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指定电脑硬盘内。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 。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档案销毁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 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人事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⑴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

  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人事部;

  b)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人事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人事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人事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⑴部门内档案交接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人事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b)行政人事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c)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

  ⑴档案编号

  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人事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相关记录

  1、 《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 《文件档案移交目录》

  3、 《档案移交清单表》

  4、 《档案借阅审批单》

  5、 《档案分类编号表》

  6、 《档案管理流程》

档案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掌握医院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例会制度应明确固定的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议题。

  会议议题包括:

  1、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听取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负责人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3、讨论当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4、听取其他科室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研究或讨论医院在安全生产方面给予奖励或批评教育及处罚的科室或个人。

  6、审定医院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听取关于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相关科室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医院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主管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3、新员工(含实习、代培和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为单位级、科室级和班组级。

  单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4)医院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执行的重要性;

  (5)消防、交通、特种设施等安全生产知识;

  (6)医院的生产经营特点、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7)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8)医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9)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等应急救援知识。 科室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科室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本科室的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3)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知识;

  (4)要害部位及设备分布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班组生产性质及特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职责;

  (3)所使用设备设施状况、性能及保养知识;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文明生产要求及安全操作示范。

  4、离岗6个月以上的员工,要进行复工教育;转岗(变换工种)以及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员工,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时间均不得少于4学时。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6、对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采用岗前培训、岗上培训、板报图片、专题宣传栏、录像广播、知识竞赛、讲演讲座、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记录保存至该员工离职为止,平时教育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对各岗位、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2、各岗位要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每日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巡视,确保安全。

  3、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主管科室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并督导各科室、各班组做好岗位检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都应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4、每周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除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和生产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外,还要对上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情况要在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

  5、除进行日常、每周检查外,还要进行专业性检查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前检查,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6、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等内容。

  7、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出记录。特种设备在检查和日常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

  8、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检查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

  9、对于检查所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签发整改通知并及时解决,整改后复查。如果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和制定整改计划。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由安全生产主管科室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3、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可分为三种:

  (1)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2)各科室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3)个人举报的事故隐患。

  4、事故隐患分为内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两类。

  (1)内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做好记录。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形成隐患的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科室,并做好记录。在事故隐患消除之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涵盖医院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或设备设施(如:配电室、锅炉房、厨房、高压氧舱、检验(实验)室、药品(生物制品)仓库)等。

  6、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括:

  (1)电气线路是否有私拉乱接或裸露和老化损坏现象,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等;

  (2)疏散通道挤占、堆放杂物现象;

  (3)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防火卷帘门等)状况;

  (4)库房、机房管理;

  (5)应急广播系统;

  (6)违章操作(电工、锅炉工、驾驶员等未持证上岗);

  (7)排油烟管道;

  7、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科室或具体负责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采取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防范措施,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毕后,要进行复查验收。

  8、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根据工作分工,各科室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各科室要在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

  (3)对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科室要按职责分工进行查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督促相关科室或具体负责人限期消除。

  (4)各科室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单位第一责任人,召开专题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措施;医院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上级有关科室报告。

  (5)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备案登记制度。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科室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进行详细记录;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并保留三年以上。

  (6)安全生产管科室对事故隐患及时汇总,向医院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对未按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发生的问题,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制度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承担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后果的责任。

  2、在每年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时,应当列出用于投入安全生产的资金项目,便于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

  3、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要专款专用,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改变;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4、安全生产资金在使用时,应有使用科室或项目的书面申请,报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批,由财务科核准发放。

  (六)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危险作业包括电器维修、金属焊接、高空作业(高处维修、清洁卫生、装饰装修)和清理地沟等。

  2、凡在危险作业前,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进行审批备案。作业时,安全生产主管科室视其危险程度,可直接派人现场监护,也可以委托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看护。

  3、属于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着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待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等,作业区域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现场监护人员要严格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设置是否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6、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先学习医院制定的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开始作业。

  7、清理地沟时,打开地沟盖后,要先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经检验地沟内无有毒、有害气体后方能作业。

档案管理制度5

  1、设备技术档案由工程部专人负责,酒店所有设备均建立技术档案,按设备种类,按时间顺序存放。

  2、设备建档酒店所有设备均分类,分部门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进安装记录,运行日志等。每种设备的各种档案内容分别按记录种类和时间归档编号以便查找。

  3、设备图表设备图表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动力设备与管道配管竣工图,给排水系统分布图,供电线路图,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分布图,设备零件组装与特殊加工图等。这些图均分类编号,归档管理,供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查阅。

  4、设备运行日志包括:配电室运行日志,锅炉运行日志,空调制热或制冷运行日志,空调区域温度,湿度巡检记录。这些报表日志使用记录完毕后,统一交工程部存档管理。

  5、技术档案借阅工程部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后,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主管人员统同意方可借阅。

档案管理制度6

  为规范我局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公室办事效率和质量,根据《黑龙江省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二、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三、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四、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一般性发文由办公室起草制发。业务性发文由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登记编号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主管副局长签发。

  六、打印的`文件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单位进行校对后,由办公室印刷、装订、发放、存档。

  七、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除公文和较大型综合材料、外,一般性简单材料尽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担。

  八、凡需打印的材料,须经各业务主管局长同意,明确印制数量、完成时限后,交办公室主任转签微机室工作人员办理,并做好登记。微机室工作人员不直接接收需打印各种材料。

  九、收到上级机关或交办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长批示,按照批示意见送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办理。

  十、办公室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十一、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根据《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十二、办公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的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十三、文书人员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文秘工作。业务工作同时接受政府办、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十四、收受文件后,一般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重要文件由主管常务副局长签批,然后按签批顺序传递、承办。

  十五、文件收受及传阅要及时,一般性文件两天之内必须传阅完毕,两天之后文件未传完时,文书可直接向传阅人催要。特殊急办文件,办公室必须当时送达相关领导,及时落实。

  十六、日常文件处理做到收、发、传、归及时准确科学有效。

  十七、严把印信使用关,发文时必须由分管局长同意,然后由局长签批后才可打印并使用公章,平时使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介绍信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十八、文书要严格执行借阅,保密等项规章制度。

  十九、除属名信外,公务信件均由文书拆阅,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务的副局长签转。

  二十、一般业务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档保管,重要档案需送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将重大活动、事件、奖励等事宜主动进档,统一管理。

  二十一、年末文件归类做到科学、及时、有序、各类卷分类科学,有利用价值。

档案管理制度7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

  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26.5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6.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干部因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档案转出,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到调档函后,经人事处签章及档案馆领导审批后,一个星期内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进行认真的检查、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6.转出的档案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发函或打电话询问,以防丢失;

  7.收到转递来的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退回发档单位。

  (五)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统计制度

  1.建立档案工作台帐登记制度,做到勤检查、勤核对,每年全面检查核对统计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干部档案转出或转入时,要认真对照目录检查核对,防止张冠李戴放错卷或缺少材料;

  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六)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照章办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3.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私自借给他人:

  4.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尘、防虫鼠、防光、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工作;

  5.严禁吸烟,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温度14℃—24℃、相对湿度为45% —65%);

  6.坚持库房检查制度,每周检查一次,防止不安全因素发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7.坚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10.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七)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管好教职工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建立人事档案台帐,及时收集、鉴别、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及时报送省管干部档案材料;

  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办理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

  4.及时登记教职工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5.为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教职工情况;

  6.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全校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搞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档案管理制度8

  1.为加强设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异常),以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设备缺陷(异常)分类

  1)重大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主流程重要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威胁生产安全,需立即组织检修或局部停车,系统停车抢修的。

  2)一般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不正常,存在故障,但不很严重,短期内不至影响安全生产,可以限时处理的。

  3)微小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中存在跑冒滴漏等小缺陷,暂不影响生产,且不致发展扩大,通常所在岗位可自行处理解决的.。

  3.维护检修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4.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

  1)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在生产岗位现场保存,作为缺陷(异常)信息反馈过程责任记录。

  2)此表由岗位班长填写。按缺陷的处理范围、程度,由检修工和各级责任人员签署意见。

  3)此表具体格式见附页。

  5.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程序

  1)当班岗位员工或其它人员在巡检等过程中,发现生产装置存在缺陷或异常,应向装置所属岗位的当班班长反映,经确认后,视缺陷(异常)的分类,填写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自行消除解决或通知有关领导。

  2)中夜班及节假日,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当班班长填写后,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统筹指挥。

  3)若设备缺陷(异常)的消除在技术、材料、方案及生产系统退出等有困难,则按各自职责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由各对口专业及时配合解决。

  6.设备缺陷(异常)消除后的确认

  1)检修部门对有缺陷的设备实施检修后,应在反馈表“实际修理情况”栏填写并署名。

  2)设备所属岗位在反馈表该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署名,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设备缺陷台账。

  3)生产部定期对硬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处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延误、推诿的责任者提出考核意见。

档案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确保员工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私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职期间的档案资料,包括招聘、入职、培训、晋升、薪酬、员工关系等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本制度的制定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经公司领导同意后颁布实施;

  2、制定本制度前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充分考虑符合中国法律要求;

  3、本制度的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评估并提出修订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四、制度内容

  1、员工档案的设置和管理

  (1)员工档案包含个人信息、合同协议、考勤记录、绩效考核、培训证书、奖惩记录、离职资料等各种资料。

  (2)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和归档员工档案,需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建立员工档案。

  (3)员工档案应当按照员工姓名、工号、入职时间等方式进行归档,存放于人力资源部内的安全地方,并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

  2、员工档案信息的使用和保密

  (1)员工档案资料只能在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指定的人员使用,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借阅、查看和复制。

  (2)员工档案不得随意出借或转移,如有必要,应提前征得本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3)员工档案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应当妥善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或经本人授权同意的情况外,不得泄露。

  3、员工档案的保存期限及销毁

  (1)员工离职或合同到期后,应当保存员工档案六个月以上,以备查阅。

  (2)员工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需求进行制定,且不得少于五年。

  (3)员工档案根据涉密性和保密等级的高低进行分类,定期进行清理整理和销毁,销毁应当有凭有据,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五、责任主体及执行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2、所有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中的'各种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3、对于档案存放地点和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措施的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进行后续跟进,确保制度的实施。

  4、对于泄露个人隐私问题,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责任追究

  如发现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管理失职等情形时,应当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旨在引起同事的警示和反思,从而建立全员责任意识和规范化的办公环境。

档案管理制度10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方案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掌握及考核措施。

  其次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预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托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精确、系统状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预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担当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挨次或项目完成状况准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托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晰,图样清楚。图表干净、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楚及坚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行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依据文件的性质

  3、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4、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5、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6、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其次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挨次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修理等挨次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需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依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精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状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牢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名目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精确状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托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准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规律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全都。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准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依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章以及项目的实际状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名目及档案整理状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其次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11

  1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

  2范围

  适用医院档案的立卷、归档、保存、借阅、销毁。

  3内容

  3.1职责

  3.1.1 医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对全院各部门档案(财务档案除外)进行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3.1.2 各科(部)负责本部门内原始档案的留存、梳理。

  3.2档案立卷归档

  3.2.1各职能部门于每年的4月份底前将上年度需归档的.原始档案材料移交院综合办公室,并填写《XX医院原始档案资料移交记录表》。

  3.2.2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移交文件资料认真整理,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要求,立卷归档。原则上,档案管理员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医院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3.2.3归档的文件资料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科室或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3.2.4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3.3档案借阅

  3.3.1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分管领导或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档案室查阅。

  3.3.2查阅档案时,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3.3.3查阅档案只限于申请需查阅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外。

  3.3.4 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需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需经档案管理员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借阅人负责。

  3.4档案室安全保密

  3.4.1任何人员未经档案管理员或办公室主任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3.4.2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4.3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档案室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3.4.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3.5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3.5.1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院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立卷人员组成档案工作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3.5.1对过期的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3.5.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5.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3.5.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3.6档案室管理

  3.6.1医院档案室负责行政档案、财务档案、基建档案等管理工作。

  3.6.2档案的接收和查询及销毁工作都必须记录完备,室藏档案必须与档案目录相符。

  3.6.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室内柜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3.6.4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是室藏档案进行检查、保持整洁完好。

  4相关文件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5相关记录

  5.1《XX医院档案查询登记表》

  5.2《XX医院档案移交记录表》

  5.3《陈家桥医院档案销毁记录表》

  5.4《陈家桥医院档查询申请表》 XX医院档案查询登记表 XX医院原始档案资料移交记录表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二、档案进出库房必须坚持登记、检查、归位、销号工作。每年检查、清理一次库房内的档案,做到收物相符。

  三、随时检查档案的'安全情况,做到“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鼠、防霉变”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管理人员要坚持适时开窗、通风、除湿、调节等措施,保证库房内适宜的温湿度。

  五、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烤火、放置食品、杂物。

  六、下班前应检查门窗、电灯是否关闭。

  七、经常搞好库房卫生,保持清洁。柜架档案应排列整齐。

档案管理制度13

  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医院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慢性病监测制度

  一、公共卫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办公室报告,公共卫生办公室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考核范围。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重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

  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十、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服务接待制度

  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本着:热情、耐心、负责的精神,禁止

  二、对接待外来咨询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认真了解病情,做到:无论何时来访,随时给予接待;来访无论干部、群众,态度好坏一个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

  三、坚持自办、转办、联办、指导办相结合的准则。对咨询者出的问题和要求,能立刻解答的就当即答复;对不了解的问题,既要坚持医学理论准则,又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四、绝不答应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

  五、严厉接待工作纪律。对接待工作不负责任、无端拖延时间、影响较坏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老年人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人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乡镇(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委会老年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老年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随访,根据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相关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老年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动员老年人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老年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14

  1、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2、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肯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准绳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3、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说明鉴定看法,由鉴定小组卖力人签名并说明日期,对无储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出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存案,然后方可销毁。

  4、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5、经过鉴定,对耽误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全,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科室或责任人卖力点窜、补充。

  6、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7、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8、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上报。

  3内容

  3.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资料、安全记录的'日常管理由安全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下发、作废和收回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管理评审报告;

  事故、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纪录;

  培训记录;

  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检查记录;

  健康监护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安全会议记录;

  监测检查记录;

  资质证书和许可文件;

  应急演练记录;

  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其他。

  由各采区和相关部门的记录按时上报安全科,并将上述安全记录纳入档案管理,由安全科分类汇总后进行归档保存。

  3.2查阅档案程序

  ①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厂长同意签批;

  ②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填写《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经领导批准。

  ③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3.3保管

  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记录的整理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3.4填写要求

  负责档案和记录填写人员需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标识明确、编号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明确保存期限,并按期限保存,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及时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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