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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5 10:57:5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管理制度15篇(精华)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图书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图书管理制度15篇(精华)

图书管理制度1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紧要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同学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定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同学阅读课借阅图书,由引导老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老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老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珍惜,全校师生都要珍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予以批判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要给以批判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宝贵文献、资料要妥当保管,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适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假如发觉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判。

图书管理制度2

  本学期,我校图书室以《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为依据,根据学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认识学校对图书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图书室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图书室在教学、科研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图书资源的使用价值,使图书室的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本学期,图书室将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计划、图书室的标准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图书室的育人功能。

  具体工作:

  1、加快建设,提高标准。

  图书室工作人员能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中小学图书室(室)规程》和各类业务书籍,确保图书室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积极参加市级图书室工作人员培训和各类活动,虚心认真学习。

  2、规范管理,认真服务。

  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阅览、宣传推荐工作,调整学生借还书的周期,增加借阅量,保证让学生能看上书、看好书。满足教师借阅,随叫随到。配合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资料、报刊杂志的征订。并配合班级做好各类报刊杂志和教辅用品的征订工作。

  3、加强指导,开展活动。

  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文献知识和图书室知识的教育。结合学校开展的“科技月”活动,向学生推荐有关书籍,让学生能有收获。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本学年度学校继续对学校的一库(图书库)二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进行开放。

  图书室管理实行了校长领导的室长负责制,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收集了国内外的相关资料,为了适应知识的变更性,学校今年又投资了部分资金购置了一批顺应时代发展又适合小学生口味的,且具有一定教育意义的新书充实了图书室。

  学校充分利用了阅览室、班级图书角、读书吧等各种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对全校学生发放借书证,每班都设立了一本借还记录,由每班的`图书管理员负责登记。学生借阅坚持做到每月2次,每学期生均借书达到6册以上,丰富了学生的课外阅读量。

  图书室还定期配合学科教师组织了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发动学生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后感,坚持写读书笔记。每个班级每周上一节阅读指导课,确保学生在上好阅读课的同时,充分引导学生汲取课堂以外的知识,增加阅读量,提高阅读效率,开阔学

  生视野,从书本以外获得知识。

  当然在这一年的工作中也存在了较多的问题。比如,学生不注意爱护图书在书上乱涂乱画,特别是外借图书、杂志,出现了很多人为的破坏遗失,未及时作好修补、赔偿??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再接再厉,尽快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为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学生做出努力。

图书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书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提高图书利用率,图书馆对教职工借阅图书做如下规定:

  1、凡我院教职工,需要借阅图书馆图书,必须办理“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无证者,一律不允许借书。

  2、凡借我馆的中外文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图书借期为三个月,如需续借,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三个月,(只可续借一次)。超期不还者,图书馆有权催还,并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3、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凡我院教职工可凭“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入库查找所需图书,但必须严格遵守书库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导,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将书带走。

  4、图书馆所藏工具书和样本图书一律不外借,只供教学、科研人员在馆内查阅。

  5、教职工因各种原因调离本院时,必须还清在图书馆所借图书方可离院,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教职工借书权限:高职12册;中职以下10册。

  7、教职工所借图书如有污损、丢失,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赔偿。

  关于学生借阅图书的管理规定

  1、凡我院学生(包括成教学院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办理“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手续。借阅证须贴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2、学生需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代借、代还图书,借阅证遗失后应及时到流通部门办理挂失手续,方可去图书馆办公室补办。如借阅证不及时挂失,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

  3、学生毕业离校(退学、休学、入伍)前,比须将所借图书一律归还,将借阅证交还图书馆。

  4、学生借阅图书每人限借6册(留学生8册),借期为2个月,借期内可续借1次,续期为2个月(续借可在查询机或图书馆网站及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自行办理,也可在借阅处办理。借阅处办理须带续借书籍及借阅证。

  5、借书前请检查图书是否勾画、污损,如有此情况,须当面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标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6、图书馆书籍为公共财物,不得勾画、标注、涂抹、污损等。

  7、图书丢失,请到借阅处按规定赔偿。

  8、馆内不得私自使用一切用电设备,禁止吸烟,违者重罚。

  9、文明借阅,禁止不雅行为。

  图书馆关于遗失、污损、丢失书刊的处理规定

  为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增强读者爱护图书意识,凡我院读者借阅图书馆的图书,必须爱护,不得遗失、污损、勾画、折页、裁剪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须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本馆书刊,须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

  二.遗失多卷书的一部分,需按整套书刊赔偿,遗失剩下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

  三.书刊污损勾画严重的,须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被污损勾画的图书赔偿后,仍归图书馆所有。

  四.遗失、污损书刊限期一个月内处理完毕(以图书馆通知时间为准)。

  五.丢失图书需购买同版本正版书10日之内赔偿。毕业生离校前拒不赔偿,图书馆有权协调教务处扣发毕业证及学位证,直至履行完赔偿手续。

图书管理制度5

  第一条图书资料的借阅仅限于总部员工。

  第二条借阅图书,需填写《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三条借阅者要爱护图书资料,严禁圈划、批注、污损、折皱等。如发现上述问题,档案员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借阅图书资料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后仍需借阅的,应向档案室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退还图书时,档案员要当面查看,确认无第二条所述情况时方可注销登记,否则将追查处理。

  第五条凡出差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调离总部的员工、辞职辞退人员,外出、调出、离职前须归还所借图书资料,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有关手续。

  图书资料申购程序:

  第一条总部每月100元的图书资料购置费,用于资料的更新。各管理中心与行政管理中心沟通,视图书资料购置费使用情况购置。

  第二条各管理中心职员需购材料时,填写《图书资料购置申请》,报经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购买,所购资料价值超出100元的,《图书资料购置申请》需总裁签批。

  第三条购置资料需有发票,报销单据需档案室签字方可报销。

图书管理制度6

  1、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制定图书室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教研需要,精心选订购图书,改善库藏图书结构,及时更新图书。

  3、接受、分发教材、教辅用书和簿本。

  4、图书室负责人要做好如下工作:

  ①负责全室人员的岗位考勤、假期值班和加班的安排和考核。

  ②负责全室的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公章和钥匙的管理。

  ③负责图书室各项活动,接受各类检查、验收。

  ④抓好全室的安全卫生、环境美化工作。

  5、图书室编目员要做好如下工作:

  ①按购书清单验收所购图书加盖藏书章。

  ②按中图法(四版)对所购图书进行分类,做到分类准确,贴书标。

  ③负责图书著录,按要求进行个别登录、总括登录,按大类统计,填写登记表。

  ④负责教职工图书借还工作。

  ⑤帮助教师寻找他们所需要的图书,解答教职工一般的咨询问题。

  ⑥按大类将还书上架,并做好教师借还书的.统计工作。

  ⑦保管多余教材和教辅用书。

  ⑧做好新书的宣传介绍工作。

  6、图书室借书员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①及时做好新生借书证的发放工作。

  ②认真办理学生借、还图书的手续,帮助学生熟悉借还手续。

  ③对学生借阅图书进行耐心指导,解答一般咨询问题。

  ④对新进的书刊进行验收、分类,上书架做到排放整齐、美观。

  ⑤提高书刊的利用率和周转率,每天必须对全部书籍进行整理,做到排放整齐、有序,对归还继续流通的破损图书进行修补。

图书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集团图书资料管理,做好对图书资料的预算、购买、保管和借阅,以节约开支、方便员工对图书资料的查阅和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图书资料的购进、保管、整理、借阅与归还等图书管理工作。所称图书资料是指集团为满足各部门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报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第3条主要职责。

  1、集团行政副总:负责图书资料采购计划及预算的审批。

  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和日常保管、借阅等管理。

  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图书资料采购预算的审核及采购费用报销。

  4、集团各中心:负责制定部门业务相关的图书资料需求计划,并充分利用集团图书资料资源。

  第二章图书资料的购置

  第4条订购原则与要求。

  1、申请订购的图书资料,必须与申请人的职务或岗位工作性质有关。

  2、可订购的图书资料包括报刊、杂志、工具书、学术著作、教材等。

  3、订购以高管和部门为单位,严格履行订购审批程序。

  第5条订购程序。每年10月到12月,由行政管理中心于向高管和各部门征集图书资料订阅需求,各位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填写《图书资料订阅需求表》提交行政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汇总后形成《图书资料订阅需求总表》,报行政副总审批。

  第6条购置方法。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按审批后的订阅需求,制定购置计划,组织采购主管、档案管理员调查市场价格,确定订购途径。对于期刊类资料,应及时购买;对于图书、工具书等资料,尽量集中商家采购,以节省成本。

  第三章图书资料的保管

  第7条图书资料购进后,行政管理中心根据发票、清单,核对所购图书资料的数量,价格等;如有不符情况,应立即与有关部门和采购负责人联系,确保图书资料数量、价格与购求单据一致。

  第8条档案管理员对图书资料的质量进行检查,若有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换。

  第9条验收完毕,档案管理员要在图书资料的封面、目录和首页上加盖集团公章,并在侧边加盖骑缝章,以示图书资料的所有权。

  第10条新购图书应按书籍类别和购置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录入集团档案管理系统。

  第11条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每年年底将期刊按年度装订成册,归档备用,报纸每月处理一次。

  第12条档案管理员在进行剔旧工作时,应征集领导、职工的多方面意见,不可单从图书室书架、书库不足的情况出发,盲目剔旧,避免把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书清理出去。

  第13条图书资料剔旧的依据:

  1、内容陈旧,不再具有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

  2、与集团业务毫不相干的或是复本数量已超过流通需要的图书资料。

  3、本身已破烂不堪,无法修复,从而失去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

  第14条清点和剔除应达到的要点:

  1、图书资料台账与实际藏书量一致,清除藏书数量的虚假性。

  2、提高目录的可行性,清除书卡不符的现象。

  3、及时将旧书剔除,并将新的、有价值的图书补充进来。

  4、平时应注意定期清点,以保证上架图书的质量。

  第15条对职工或外部机构捐赠的图书,档案管理员应开具收纳凭证。

  第16条图书资料的编目和分类。

  1、所有图书资料必须进行分类编目,并建立图书台账,书写要清晰。

  2、档案管理员定期更新图书资料总目录,制成报表,放到公司oa系统的“信息共享|知识共享”栏目,供全员参考。

  第四章图书资料的分发、借阅与归还

  第17条报刊、杂志的'收取、分发。

  1、前台负责每日收取报刊、杂志及相关资料,并做分类整理。

  2、集团高管报刊、杂志、信笺等由前台当天分发;各部门订购的报刊、杂志由前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前来领取。

  3、公司在接待大厅上设置阅览架,放置公共报刊(含**报)及杂志,视实际情况,新闻报纸每日更新,月刊刊每月更新一次等,由前台负责管理。

  4、公司来访人员,可以随意浏览阅览架上的报刊、杂志,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由前台负责监管。

  第18条图书的借阅。

  1、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借出、归还、入库管理等工作。

  2、借阅者应先通过oa信息共享平台,查阅图书目录,并向档案管理员咨询该书状态,若为入库状态则直接向档案管理员借阅,借阅时应作登记。

  3、每位员工最多可同时借阅两本图书,借书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需及时与管理员联系,续办借阅手续。

  4、专业性强的工具书可以长期借用,借阅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19条图书的归还。

  1、员工应在借期内归还图书,归还时由档案管理员确认图书清洁度及有无缺损,确认完好后,做图书归还登记。如果办续借手续逾期不还的,不慎遗失的,应视所借阅图书的新旧程度及价格作出赔偿,从当月工资里扣除。

  2、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应及时归还,归还时由档案管理员确认。

  3、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归还时由档案管理员确认。

  第五章罚则

  第20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撕页,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

  1、丢失或损坏的书籍可在外界另行购买的,员工自行购买后归还公司;

  2、丢失或损坏的书籍若为珍藏版或绝版图书,员工无法购买到的,按照原价三倍赔偿。

  3、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损失,可报领导审批,视情况予以减免赔偿金额。

  第21条行政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力,造成图书资料损坏或丢失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参照上条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22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3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4条附件:

图书管理制度8

  1、图书馆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管理制度9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馆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图书管理制度10

  一、本馆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工作日开放,双休日及周三夜开放。

  三、开放范围:本院职工、进修实习人员,本院职工家属可进入本室阅览。非上述人员不得进入本馆。

  四、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禁止吵闹、喧哗,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保证图书馆安全、卫生和安静。

  五、请爱护图书,不要在图书上随意涂画,更不能撕、剪损坏图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七、本馆提供图书资料查找、复印和电子检索服务。

  八、借书证管理

  1、本院职工凭人事管理处通知办理ic卡。实习进修人员不办理ic卡,凭医教管理处及护理管理处通知办理在院期间借书登记。

  2、借书证请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一人持多证。

  3、借书证遗失或损坏后,先到财务管理处支付ic卡成本费,再到本馆办理补证手续。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在电脑中消除原证条形码,并将原证借阅图书转录到新卡上。

  4、职工因调动、离退休、辞职等原因办理离院手续时,应还清所借书籍,收回借书证,并冻结。实习进修人员离院前,须还清所借图书,并注销登记后告知护理管理处或医教管理处后方可离院。

  九、图书借还管理

  1、读者来馆借阅书刊,一律凭本人借书卡。借书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旦发现,应予扣证,由本人来领取。

  2、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参考工具书、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总可借5册。

  4、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6、凡借出的书刊,遇有特殊需要时,读者须和本馆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

  十、期刊管理

  1、医学期刊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文艺类期刊除当期外,可出借,每人每次限借3册。

  2、当年期刊期满后合订成册,合订本放入书库,可供借阅。

  3、本馆提供期刊资料查找和复印服务。

  十一、书刊赔偿

  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遗失等情况,应赔偿原书,也可估价按收款收据注销。估价标准如下:

  1、敞开供应的原价赔偿。

  2、绝版、限量的原价加倍。

  3、全套书刊遗失一本者,根据以上两原则,按全套价格赔偿(最高价不超过四本书)。

  4、内部书刊无价目的,估价加倍。

  十二、电子阅览室管理

  1、本阅览室仅供检索医学文献及阅读电子读物用。严禁进行与本院业务无关的.计算机活动,如上网聊天、打游戏、收看影视节目等娱乐性活动,由管理人员实施管理,一经发现按规定处以罚款。

  2、不得更改破坏计算机的设置;不得进行一切与机房功能无关的计算机活动。

  3、上机前请检查计算机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说明。下机前由管理人员检查、确认正常才能离开。

  4、做到一人一机,服从管理人员调配,不得串机。

  5、保持室内安静、清洁,禁止吸烟。

图书管理制度11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透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务必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状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状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务必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务必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能够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持续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管理制度12

  中小学图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优化:通过制度化管理,能有效利用有限的图书资源,满足教学需求。

  2、学习环境:良好的图书管理有助于营造有序、舒适的阅读环境,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3、教育质量:高质量的图书资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

  4、文化传承:图书是知识和文化的载体,规范管理能确保其传承和传播。

图书管理制度13

  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资料。借书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补证须交10元,凭财务室收据到图书室办理。

  2、进入借书处,不准大声喧哗。图书浏览后须插回原处,书包、手提包不得带入图书室。

  3、图书一律分类上架,借书实行开架,还书由管理员统计表后上架。

  4、古籍、贵重书、工具书、教师教学资料用书一律不向学生出借。

  5、教职工限借30册,借期一学期150天;续借期15天;学生限借2册,借期15天。超期需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超期,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借阅。

  6、读者要保持环境整洁,爱护公物。不得将书刊卷折、撕页、涂抹,一经查实,视其情节,处以罚款或赔偿。

  7、读者遗失图书一般按原价3倍赔款。污损书刊,如不影响内容完整,按书刊定价30%至原价赔偿。多卷书刊损坏、遗失其中一册的以成套价格赔偿。对有意破坏书刊、盗窃书刊或谎报遗失者,除照章赔偿外,应视其情节轻重,上报给予适当的罚款。以上污损或遗失书刊,未赔偿、处理前停止借阅。

  8、学期结束,学生所借图书、资料必须全部归还,超期不还者,作罚款处理或取消借阅资格;学生毕业、休学、转学离校前必须还清图书、资料,持证明去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管理制度14

  1、图书馆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馆、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五、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六、加强图书馆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图书管理制度15

  一、新书入库后,将文言及其它类的推荐书及时上架陈列,其它书和流通较久的书及时入库。

  二、经常清架整架,流通图书当天归架,保持排架正确整齐,并及时进行必要的'小例架。

  三、及时修补破损的图书,未经修补的破损图书不外借。

  四、必须经常保持库内及图书的清洁卫生,图书书架上不得有积灰、蛛网,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工作。

  五、对报废遗失的图书,及时造册登记,报教导处、校长室审批处理。

  六、典藏和综合书库的图书参考咨询与借阅必须办好手续,外借必须交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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