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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5 15:20:4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承包商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1

  为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加强对承包商施工活动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行为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的承包商是指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某些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1相关部门职责

  1.1安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销售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承包合同,安全承包合同要包括以下内容:

  1.1.1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1.1.2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1.1.3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

  1.1.4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1.5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1.2承包商管理部门负责在协议签订前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2.1承包商过去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

  1.2.2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1.2.3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

  1.2.4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

  1.2.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2.6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1.2.7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承包单位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承包商管理部门复印后交安全生产技术部存档。

  1.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承包商人员(劳务用工)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1.4公司牵头部门负责承包商施工活动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无法协调的问题,及时报公司处理。

  2承包商人员的培训

  2.1安全生产技术部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2.2承包工程所在部门对承包商进行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护措施,施工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风险分析情况等。

  2.3承包商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知识进行学习,由承包商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2.4公司承包商管理部门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承包商安全例会,传达、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3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

  3.1按要求配备安全员;

  3.2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3承包商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3.4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3.5承包商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等。

  4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

  4.1作业过程的协调

  4.1.1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公司与承包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其它临时性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

  4.1.2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自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工程所在单位或公司牵头部门协调处理。

  4.1.3承包商的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必须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协调,重大问题要共同协商。

  4.2作业过程的监督

  4.2.1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安全生产技术部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4.2.2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4.2.3承包商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技术部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通报;

  4.2.4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承包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安全生产技术部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

  4.2.5在公司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安全生产技术部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5承包商评价

  安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销售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每半年一次

  组织相关部门对承包商进行评价,确定承包商是否续用,如不续用,依据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定是否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

  6事故处理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因非阿拉尔青松化工因素发生事故,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因阿拉尔青松化工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公司与承包商共同对事故调查处理。

  7本制度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共同考核。

承包商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

  (1)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以往业绩表现;

  (6)经营范围和能力;

  (7)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后,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至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承包商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

  1、资质预审

  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试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2、选择

  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核,作为选择承包商的更要依据,选择信誉高、承担风险能力强、安全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

  3、开工前的'准备

  3.1签订协议。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他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3.2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3.3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4、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4.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4.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安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4.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

  4.6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评价

  工程项目完工后,企业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交施工单位抄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汇入承包商档案。

  6、续用

  根据预审、选择、评价等环节和施工过程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是否续用的依据。不断促使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档案

  将确定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最近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殊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8、外协单位在公司内施工,必须持本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交安环处审查备案。

  9、经审查合格的单位要将本单位驻公司内人员名单、安全员、负责人等报公司保卫处、安环处备案。

  10、将本单位的特殊专业人员名单、特种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安环处备案。

  11、外协单位在本公司工作,要严格遵守我公司各项规定制度,按手续办理各种工作票证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12、外协人员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所办票证项目要求、地点施工,不准任意挪用。

  13、外协单位施工时,一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做好文明施工。

  14、外协单位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新来人员进公司要进行入厂安全教育,以不断丰富员工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保证施工安全。

  15、外协单位安全员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按规定办理各种票证,并严格监护施工人员执行票证中安全措施及要求,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异常要及时与监火人或动火单位负责人联系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凡违章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要追究外协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的责任。

承包商管理制度4

  1范围

  为加强承包商和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承包商及人员的管理。

  2职责

  2.1工程管理部门及安全科负责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科负责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有权对承包商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2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批准承包商的施工方案,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综合管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3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为施工作业现场提供安全作业条件,负责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有权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

  2.4保安员负责对承包商人员进出公司生产区门岗的管理。

  3管理内容

  3.1承包商资质审查

  3.1.1承包商进入公司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公司工程管理部门须对承包商的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在确认满足工程项目需要后,承包商才能进入公司施工:

  1)企业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相应的技术资质等级。

  3)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装备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4)社会信誉。

  3.1.2安全科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保证条件等进行确认和核查,对于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安全科有权予以否决。

  1)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2)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

  4)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5)若有工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1 3.2施工前的安全要求

  3.2.1公司和承包商必须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由安全科负责签订,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商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承包商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提交公司项目主管领导和安全科审查。

  4)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3.2.2承包商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落实施工项目“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施工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进度和定工程质量标准),并经公司审查认可;

  3)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4)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承包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情况及公司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落实安全措施,且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3.2.3承包商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安全科组织的入厂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公司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和纪律、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生产现场(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动保护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公司的生产特点提出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

  2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3.2.4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科和施工所在单位负责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临时出入证。

  3.3施工过程的安全要求

  3.3.1承包商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双方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在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

  2)生产区内严禁携带危险品、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进入生产区内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3)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4)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和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安全许可证。

  5)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执行本公司作业文件《车辆进出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出门岗手续,进入生产区,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6)承包商必须做到文明施工,遵守本公司现场环境卫生规定,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应急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3.2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施工所在单位及安全科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和演练。

  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若生产需要易燃易爆介质的采样、放空和排料等操作必须预先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告处理。

  4)凡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 5)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安全科要会同承包商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承包商单位和个人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3.3.3承包商在生产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生产科、施工所在单位、安全科和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3.4由于承包商不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造成自身或我公司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由承包商承担经济损失和处罚,直至法律责任。

  3.3.5由于本公司强令承包商违章作业、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或公司人员失误所造成的事故,本公司和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处罚。

  3.3.6除本规定外,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3.4承包商的评价

  3.4.1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科、施工所在单位等对承包商的施工合同履行情况、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等进行评价。

  3.4.2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对承包商的评价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档案应主要包括:承包商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复印件、评价记录、安全教育记录、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等。

  3.4.3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每年底应对合格承包商进行重新评定,编制、更新合格承包商名录,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优先从合格承包商名录中选择。

  4相关记录、台帐

  《外包工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承包商管理制度5

  承包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风险防控: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和合同约束,降低法律和财务风险。

  2. 项目成功:确保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推动项目的'顺利完成。

  3. 维护声誉:通过高标准管理,保持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4. 资源优化:有效协调和利用内外部资源,提高效率。

  5. 持续改进:通过绩效评估,促使承包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承包商管理制度6

  第一条在库进行装卸搬运的人员,必须到库保卫部门登记备案,并对搬运管理的`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装卸搬运管理人员,对搬运工人要加强管理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遵守本库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三条对损害仓库利益和违法乱纪行为由保卫科进行审查,根据情节责令给予经济赔偿或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出入仓库大门要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因临时性装卸任务抽调来的装卸工,出入大门必须由组长领队,门卫登记人数和出入时间。

  第五条装卸搬运工的自行车、摩托车,按指定的地点存放,库区内不准骑车。

  第六条保持库内环境卫生,维护库内清洁,禁止损坏花草树木和器材、设施。

  第七条严格按照我库储粮规程文明装卸,不符合要求,应重新码垛,否则,不能开具力资证明。对野蛮装卸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肇事人员和当班搬运队负责。

  第八条装卸搬运完毕,要认真清理作业现场,撒漏粮食要清扫装包,土杂当班负责清运干净。篷布、麻袋、铺垫物等及时整理,堆放指定位置。

  第九条装卸搬运工要善待货主,爱护货物。不允许借机刁难敲诈货主。

  第十条装卸工、货主或员工如有相互勾结、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加重处罚。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库区,作业时不准喝就喝酒、吸烟、打闹。

  第十二条加强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随叫随到,遇到大风、雨、雪天气时,要协作保管员主动查看存放货物是否盖严密,不经允许不准脱离作业岗位。

承包商管理制度7

  一、目的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二、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三、职责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3.2 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归口部门的安全工作。

  四、控制程序

  1、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承包商过去的3年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承包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2、签订合同时的要求

  (1) 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4.2.2 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2) 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

  (3)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4.2.5 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3 承包商人员的培训

  (1) 管理部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与承包商签订《外协安全合同》。

  (2)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执行《事故管理制度》;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 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如下:按要求配备安全员;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5 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

  (1)作业过程的协调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

  (2) 作业过程的监督的内容如下: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管理部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各个部门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d)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管理部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

  五、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记录

  1 合格承包商名录。

  2 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

  3 承包商档案。

  4 安全检查记录。

  5 《外协安全合同》。

承包商管理制度8

  1. 风险防控: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有效识别和控制供应链风险,防止因供应商问题导致的'业务中断或损失。

  2. 质量保证:通过严格的质量管控,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期望,增强市场竞争力。

  3. 成本控制:优化采购流程,合理定价,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4. 法律合规:确保所有合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法律纠纷,保护企业免受潜在法律风险。

承包商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相关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被施工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承包商的选择

  4.1.1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

  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生产部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1.2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生产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4.2承包商的进厂要求

  4.2.1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生产部审查同意。

  4.2.2由生产部协调其他部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

  4.2.3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厂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4.2.4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被施工部门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

  4.3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

  4.3.1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4.3.2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4.3.3在承包工程期间,应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考核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

  4.3.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

  4.4生产部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承包商管理制度10

  有效的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公司至关重要,它:

  1. 降低风险:通过严格的供应商评估,可以减少潜在的质量问题、延误和财务风险。

  2. 提升效率:良好的合同管理和执行监控能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提高资源利用率。

  3. 保证质量:通过对供应商的持续评价和反馈,可以推动其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公司的.高标准要求。

  4. 优化成本:通过有效管理,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效益。

  5. 增强竞争力:稳定的供应商关系有助于公司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增强竞争优势。

承包商管理制度11

  0 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承包商的安全督管理,确保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及预防污染,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从事工程项目、检修施工作业的承包商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xx)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施工作业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拆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河北海特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20xx-02-21发布 20xx-03-01实施

  3 职责和权限

  3.1 安全监督管理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参与承包商名册的建立和年度评审,参与审查重大施工方案。负责对承包商的HSE教育。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工程设备部是本标准的分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管理,负责承包商名册的建立、施工资质审查和年度评审;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及承包商委托;负责组织审查施工方案;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在项目完工后,负责对承包商HSE表现做出评价,将承包商安全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并抄送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3.3 办公室是本标准的分管部门。负责承包商入厂证的办理,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承包商入厂管理。

  3.4 各基层单位是本标准的执行单位。负责承包商车间级的安全教育,制订或参与审查施工方案,落实有关安全监控措施,做好工艺、设备及环境的处理,以提供安全作业条件。

  4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4.1承包商资格审查

  4.1.1 工程设备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每年对拟(或已)入选的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或复审),资质审查(或复审)包括施工资质审查和安全资质查两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不合格不能入选。

  4.1.2 承包商施工资质审查由工程设备部组织进行。工程设备部根据承- 20xx-12-20发布20xx-01-01实施

  包商提供的资料,对承包商的经营范围、工程能力、施工管理能力等施工资质情况进行审查;承包商存在转包、分包工程时,需对转包、分包商施工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后,由工程设备部在《承包商资质确认表》(两份)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转至安全监督管理部。

  承包商施工资质审查应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a)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c)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d)法人委托书。

  e)其他相应资料。

  4.1.3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由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进行。安全监督管理部根据承包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机动部签署意见的《承包商资格确认表》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在《承包商资质确认表》相关栏目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意见的《承包商资质确认表》一份由安全监督管理部留存,一份转回工程设备部。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应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a)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质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c)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 20xx-12-20发布20xx-01-01实施

  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d)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e)经工程设备部签字确认的《承包商资质确认表》。

  f)其他相应资料。

  4.1.4 承包商施工资质及安全资质应每年复审一次,连续三年复审合格的承包商可将复审周期延长至两年一次。

  4.1.5 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安全承诺;

  b)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已识别风险采取的措施;

  c)个人职业防护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

  d)承包商安全培训计划;

  e)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相关会议纪要;

  f)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g)职业性健康体检程序;

  h)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i)其他相应内容。

  4.2 承包项目的实施程序

  4.2.1 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应按《合同法》要求签订工程合同书,同时签订《承包商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合同书及安全协议书不得施工。

  - 20xx-12-20发布20xx-01-01实施

  4.2.2 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临时追加的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措施,经安环部审定后,方可实施。

  4.2.3 承包商在入厂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a)持工程设备部签字的《施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登记表》到安全部接受安全教育,参加考试并签订《外来人员安全承诺书》;

  b)施工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安全部在《施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登记表》相应栏目签字,承包商凭此表到办公室办理《临时入厂证》;

  c)检查施工所用的车辆、设备、机具,满足河北伦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办理施工车辆入厂手续,具体执行《机动车辆进厂管理规定》;

  d)了解具体的工作内容,熟悉装置设备的生产特点和安全要求,了解周围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潜在危险和应急措施,确定具体的工作位置;

  e)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f)制定和落实防止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具体措施;

  g)接受施工点所在车间的安全教育。

  4.2.4 施工作业的基本条件

  a)明确双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b)确定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联络人员;

  c)机动部对施工方案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进行审核、确认; d)本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向施工单位明确安全措施及要求; e)安全部和施工点所在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报安- 20xx-12-20发布20xx-01-01实施

承包商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3职责

  由公司基建处经理安排供应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

  4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___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发放入厂施工作业证,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入厂施工作业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厂施工作业,不得选用。

  4.2.2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b.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安环部审核。

  e.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3开工前的准备

  4.3.1职责和义务

  a.安环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前,供应部也应对进入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b.公司供应部负责对承包商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c.承包商应自觉接受公司安环部、供应部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承包商管理制度13

  1、目的

  1.1、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工程顺利进行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外来施工人员是指在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及日常维修等项目中,进入本公司的属于承包商的施工人员。

  1.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资质审查

  2.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生产部督促施工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件,安环部对施工单位资质(包括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由副总经理进行复审(审核),总经理最终决定(审批)。

  2.1.1、确认承包商施工能力和施工范围。

  2.1.2、确认承包商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2.1.3、确认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2.1.4、审查承包商施工和安全经历。

  2.1.5、审查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2.1.6、审查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2.2、公司和承包商要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书和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2.2.1、承包商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2.2.2、承包商要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组织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2.3、承包商要根据企业制度的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用具。

  2.2.4、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的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并交公司安环部初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入项目施工、作业。

  2.2.5、承包商应根据施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配齐所需的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等,并登记造册交公司安环部备查。

  2.3、承包商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做到:

  2.3.1、健立建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联系人,并佩戴明显标志。

  2.3.2、落实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查制度,并认真执行。

  2.3.3、承包商要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与项目相对应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项目施工,并应与项目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3.4承包商应为进入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2.4、对单项工程施工队伍,进入公司实行每个工程均资质审查的原则;对长期在公司从事维修的施工队伍,原则上实行每年年初资质审查一次的原则。

  2.5、对施工过程中,不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及规定,拒绝服从公司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队伍,不得再次进入公司承揽工程。

  3、管理组织

  3.1、对外来施工人员实行“谁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2、公司安环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对合格人员发放“入厂证”,允许其在公司内从事项目施工作业。

  3.3、承包商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责,保证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由承包商负全面责任。

  4、安全责任制

  4.1、建立施工所在部门、承包商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1.1、施工所在部门的安全职责:负责本部门在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本部门操作人员在施工区域的操作安全,做到“四不伤害”;负责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检查交叉作业点的安全;办理各项施工作业手续。

  4.1.2、承包商的安全职责:负责建立承包商内部负责人、安全员、监护人员、施工人员等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负责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执行;组织本单位施工人员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维护管理好本单位及公司提供的设备和设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负责编写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预案演练,达到处理迅速、到位、及时,加强事故预防工作。

  4.1.4、安环部的安全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5、安全教育

  5.1、入厂前的安全教育:施工方进厂前需经安环部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允许进入作业现场。

  5.2、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必须经施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施工作业地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安全管理和联络人员,按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5.3、日常安全教育:施工期较长,承包商应安排专人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每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天作业前班组应进行班前安全会议。

  6、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6.1、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

  6.1.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等入厂。

  6.1.2、进入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品。

  6.1.3、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动火、设备内、高处、动土、吊装等作业的操作。

  6.2、承包商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6.2.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6.2.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6.2.3、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不得将地线裸露搭在设备或框架上。

  6.2.4、承包商的各类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7、违章违纪管理

  7.1、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被发现违章动火、个人防护不到位、使用工具不安全、交叉作业无保护措施、带烟火进入厂区等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7.2、严重违章违纪,威胁公司安全生产,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的违章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

  7.3、由于外来承包商原因造成本公司的人员伤害、设备和财产损失的,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8、除本制度规定外,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在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9、承包商的评价、续用

  9.1、由项目所在部门、安环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承包商的资质、安全管理、施工过程、施工成果等方面作出评价,汇总后由副总经理做出是否续用评价,报总经理审批。

  9.2、承包商评价材造由安环部存档。

承包商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外来施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的资质、教育、检查及职业危害协议的签订。

  2)本制度适用于山东xxxxxx有限公司工作场内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

  三、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四、术语

  1)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五、职责

  1)公司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2)公司安环部负责承包、承租单位入厂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收集、整理承包商作业人员的查体、职业卫生监护资料(复印件)

  3)施工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承包、承租单位进入作业场所开工前的职业危害交底告知工作;

  4)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人是职业危害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并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佩戴明显标志。承包商负责建立本施工队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和其他职业卫生的管理资料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各发包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职业病危害日常管理责任,公司安环部负责其监管责任。

  六、工作程序

  6.1资质要求

  1)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或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应组织本单位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冒名顶替。

  6.2培训教育

  1)开工前,公司安环部组织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教育。

  2)开工前,发包单位组织外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存在有害因素的危险特性,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知识教育。

  3)培训教育结束要进行考核(包括临时增补及调换人员),考核结果报公司安环部备案,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6.3现场管理

  1)外来施工人员只能进入指定现场,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生产作业场所,以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2)外来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需要的机械器具及职业健康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齐全有效,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职业健康防护方案,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职业健康防护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否则严禁施工。

  4)发包单位有权对外来施工单位职业健康防护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不能及时整改的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罚款或停工处理。

  5)发包单位对不服从管理,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来施工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限期退出现场,并严禁重新录用。

  6)严格控制承包范围,外来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特别是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已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同时追究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责任。

  7)发包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对外来施工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将检查处理结果存档备查。

  七、签订协议

  为了明确双方职业健康危害责任,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双方签订施工职业健康危害管理协议,基本要求是:

  7.1工程项目名称;

  7.2工程项目施工地点;

  7.3双方的职业健康危害管理责任;

  7.4违约责任;

  7.5协议有效期

  7.6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承包商管理制度15

  1.0目的

  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3.0责权

  3.1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人力资源服务等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2后勤保卫部负责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3设备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4信息部负责对IT用品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5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推进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4.0管理规定

  4.1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

  许可证。

  4.1.3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4.2承包商的管理

  4.2.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4.2.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3供应商的管理

  4.3.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4.3.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4临时工的管理

  4.4.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4.4.2进入库区的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5.0承包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5.1承包商对其劳务工作的售后应给及积极配合的态度。

  5.2供应商应有义务对其产品进行检查、维修等售后服务。 6.0考核评估

  6.1根据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6.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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