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荐)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计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计量管理制度1
为规范青海矿业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特制订此管理规定。此规定适用于青海矿业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各单位的现场用电。
1、机电部是矿井用电的主管部门,设备组负责本矿井用电计量工作。
2、对用电单位的用电申请、用电协议签订办理,并对施工现场所用计量表进行安装验收。
3、建立、健全各类用电管理制度及电能计量台账,做好底码查抄及电量核算统计工作。
4、对用电单位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督促用电单位执行,并对整改情况验收。
5、用电单位用电前必须向机电部提出用电申请及所需用电负荷,经机电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所需安装材料按约定办理。
6、各种开关、保护、计量表等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并要求安装在有门锁的`配电箱内,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并有防雨措施。
7、机电部设备组对每块计量电表建立表卡,每月八日机电部会同施工单位及江仓能源相关人员核量,要求各单位安排人员现场确认并在表卡签字,如不参加视为用电单位认同抄表数据,由此产生的电费纠纷问题,全部由用电单位承担。
8、要求各单位负责人每月十四日到机电部核对用电量,需在当月用电结算单中签字确认,逾期不确认电量及签字的用电单位根据机电部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考核。
9、计量装置安装或计量装置需拆除移位时,要求用电单位及时通知机电部相关人员双方确认用电量,便于以后电费核算,避免发生电费纠纷问题。
10、用电价格按照江仓能源公司统一相关文件实施,电价为1.5元/Kwh,高低压线损根据江仓能源公司规定为高压6%、低压12%。
11、设备组每月二十日前将当月用电电量及费用签字版结算单报机电部领导审核,确认后交江仓能源公司向用电单位扣除用电费用。
12、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接电源,若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有窃电等违反用电计量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任何理由,机电部按其最大用电量外加20%损耗计量,并处于1000元罚款。
13、各用电单位应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为使公司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机电部严抓用电管理工作,使能源使用合理,控制浪费。杜绝常照明及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
1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计量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能源计量配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能源节约和减排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能源计量配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能够准确测量能源消耗和使用情况,满足能源管理的需求。
(二)安全、稳定:能够正常运行,保持长期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高效节能:能提供精确的能源消耗数据,协助能源管理工作,推动节能减排。
(四)公平公正:能够保证各使用单位之间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
第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和建设能源计量配备。能源计量配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源计量仪表:应选用国家标准计量仪表,具有合格的计量性能和准确性。
(二)计量点布置:应根据用能设备、系统的特点和用能特点,布置合适的计量点。
(三)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应选择合适的数据传输方式,确保计量数据的实时传输。
(四)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应选用可靠、安全的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建设能源计量配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求调研:各使用单位应明确自身能源计量配备的需求,包括测量点的数量、类型、精度要求等。
(二)能源计量设备选型和采购:各使用单位应选择合适的能源计量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布置计量点: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布置计量点,并进行验收。
(四)建设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并进行验收。
(五)能源计量配备验收: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能源计量配备的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三章能源计量配备的使用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规定,正确使用能源计量设备。
第七条能源计量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维护和校验:定期对能源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二)使用须知:使用人员应熟悉能源计量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三)防潮防尘:能源计量设备应放置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防止潮湿和积尘。
(四)安全用电:使用能源计量设备的电源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能源计量数据应及时准确地传输到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中,各使用单位应保证数据传输线路的畅通和安全。
第四章能源计量配备的维护
第九条能源计量设备的维护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定期维护: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检查和保养。
(二)日常维护:日常使用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及时处理或报修。
(三)故障排除:发生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排除故障,并记录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
(四)备用设备:应配备合适数量的备用设备,以备设备故障时替换使用。
第十条能源计量设备的校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定期校验:按照相关规定和设备说明书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校验,确保测量准确性。
(二)不合格处理:如发现设备校验结果不合格,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十一条能源计量设备的报废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设备年限: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出现无法修复的重大故障时,应报废。
(二)报废程序: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设备报废程序,确保设备的安全处理。
第五章能源计量配备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确保能源计量配备的有效管理。
第十三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能源计量配备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划分岗位职责。
(二)建立档案管理:建立能源计量配备档案,包括设备资料、检验记录、维护记录等。
(三)建立台账管理:建立能源计量设备、计量点、能源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的台账。
(四)制定管理制度:制定能源计量配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明确各项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的改进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和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单位内广泛宣传,以便于全体员工遵守和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能源管理委员会。
计量管理制度3
电能计量管理是用电管理的龙头,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计量的准确、公正,根据《电能计量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
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1)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2s级或0.5s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为0.2级,电流互感器为0.2s级。
(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xx千伏安及以上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5s级或0.5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2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其有功表配置1.0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千伏安以下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2.0级。无功表配置3.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
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
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
3、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
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
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
4、电能计量装置的保管
保管:电能表与互感器在保管期间,应避免潮湿、高温、腐蚀性气体、灰尘、振动、外磁场的影响
5、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的管理
对首次购进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从承德领入的)都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主管负责人签字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计算机资产档案,并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数量进行批次抽检,并作好详细的抽检记录,并统计出合格率,对合格率达不到标准的,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应由定货单位负责更换或退货。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中规定的各种标准格式建立资产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做到档案与实物相一致。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的要求,进行库房管理,并做到帐、卡、物相等。计量装置的出库、入库必须签字齐全。
6、运行管理
各供电所、班组按照下发的统一格式建立运行计量装置的台帐,项目内容要填全;应包括: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安装、轮换的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的时间;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及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历次现场校验误差数据;故障情况记录等。当计量装置发生变更时,即新装、轮换、故障时,都要及时在台帐上给予变更。对现场运行的计量装置,对安装在用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对农村综合变台的计量装置的封印由供电所负责保护好封印的完好。
用电科计量外勤班负责所有综变总表、公变总表、专变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城关供电所负责所有县城公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所负责所有农村综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站全力配合。每月各供电所对辖区内计量装置的变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用电科;对计量表轮换提出计划,由用电科农电专责开具领料单领取,每月将所轮换回的表计交回农电专责。
7、故障表管理(包括互感器):
故障表的范围:除按周期轮换、新装电能表外,其他计量装置的更换都属于事故表范畴。包括:调节容量换表、换互感器;雷击烧毁、过负荷烧毁电能表、互感器;潜动、停走;用户反映快、慢表;峰谷表液晶显示坏,峰、谷、平与机械表总数不相符;全电子表不显示等。
各单位出现故障表后,任何人员不允许私自换表。农村综变总表、专变表计故障、城关供电所表计故障由抄表人员填报《计量故障缺陷报告单》,经所长签字后上报用电科计量专责,经同意方可进行更换。事故表处理不超期,城区不超过3天,其他地点不超过7天。
用户反映快、慢、潜动表,更换后必须交到表班进行检定,由检定结果决定退补电量,但必须保证表尾盖、铅封完好;否则出现表尾盖损坏、私打铅封,校表班不与检定。
8、购电制卡表管理
(1)购电制卡表的安装范围:除居民以外的所有客户。对用户发生的新设、增容、用电异动等业务,一律安装购电制卡表,尤其对建筑工地临时用电、商业用电、长期拖欠电费等用户进行计量改造时,必须安装购电制卡表。
(2)安装程序:交纳电费困难、偿债能力不足,严重拖欠电费的用户。新装、增容及供电部门受理的其他变更用电用户,城镇应执行商业电价的流动个体私营企业。其他用户视实际情况酌定。
(3)购电制卡表的购进与安装管理:由用电科根据需用购电制卡表的数量,以书面报告形式到供电公司用处计量科,并按时领取。购电制卡表和其他电能表一样,由校表班负责登记、建立帐卡、表计的入库、出库帐;负责修校以及装表工作票的返回处理。计量专责师提出装表计划,由业扩员开出计量异动工作票,由计量外勤班凭工作票领取购电制卡表、到客服中心由系统管理员建户打卡,然后到用户现场安装。客服中心应及时向工行申请二级帐号,及时传真至网上银行管理中心。
(4)维护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由各供电所负责巡视,检查;发现购电制卡表箱出现故障、电磁锁或一次性封印被撬等现象,由所在地供电所立即上报用电科,由用电科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5)日常管理:
电量销售:分公司在用电营业大厅、半壁山供电所内、挂兰峪农村信用社设置了相应的营业网点和售电设施,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电费帐务的处理:营业部门每月依据核算后的准确电费数额进行电费结算。由用电科电费会计负责购电制卡表帐户的管理工作。
用电科要与安装购电制卡表的用户签定协议,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详细说明购电制卡表的主要功能以及用户应遵守的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6)电费管理
抄表:根据不同用户类别,继续沿用原抄表时间,实现购售电双方管理。抄表员对购电制卡表和电量考核表同时建立帐卡,每月固定同时抄录。
电费发行:根据每月抄表后发生的电量,按相应电价发行电费。
客服中心负责卡表客户的交费管理及费率管理。客户电费余额较大须回打时,必须由营业专责师算清应回打金额,凭专责师签字的回打通知单,方可按准许的金额进行回打。当客户出现欠费时,收费人员应按不同情况及时将所欠电费先行扣回,然后再进行正常售电。
(7)跳闸管理
由用电科根据用户的具体用电性质、负荷大小规定预警时间及预警电费金额,但要保证客户有充足的购电时间。
9、现场校验
新投运或改造后的ⅰ、ⅱ、ⅲ、ⅳ类的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ⅰ类电能表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验一次,每季度初各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六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分公司两个110kv变电站、6个35千伏变电站。
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
现场检验时不允许打开电能表大盖和现场调整电能表误差。当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现场校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在年末进行统一汇总出现场校验合格率。
计量管理制度4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是企业确保生产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工具。它涵盖了设备的选择、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校准、报废等全过程,旨在确保检测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内容概述:
1. 设备选型:依据生产需求和技术标准,选择性能稳定、精度符合要求的检测计量设备。
2. 购置程序:规范设备采购流程,确保设备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安装与调试:明确设备安装标准,进行专业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使用管理:制定设备使用规程,培训操作人员,确保正确操作。
5. 维护保养: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寿命。
6. 校准与验证:规定校准周期,确保设备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7. 故障处理:设立故障报修机制,快速响应并修复设备问题。
8. 报废管理:设定设备报废标准,及时更新淘汰设备。
计量管理制度5
1、全厂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计量器具由厂部负责,并确定由计量员进行统一管理。计量员应按技监部门要求取得岗位证书,并接受技监部门的技术指导。
2、汽车维修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本厂主修的各种车型技术资料等,必须分类保存,并建立索引目录。借阅者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用后迅速归还,不得私自留存,不得损坏遗失。
3、要及时收集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当新标准代替旧标准或某种车型淘汰后,原保存的该标准和资料经厂长批准后可以不在保存,但不得擅自处理。
4、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和规章。计量员应认真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有关台账,制定有关计划等,保证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以确保维修质量。
5、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维修必须严格按技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声级计、有关量具等),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技监部门检定,不得自行检定或维修。
6、一般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定,由计量员每年进行一次,对计量精度高或使用频率高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如遇本厂无能力检定和维护的,应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和维护。
7、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计量合格正后才能使用;对损坏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有计量合格证(即MG标志)方准使用。
8、凡超过检定周期而未送检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误差较大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计量规定,作降级使用或报废更新。检定和维修结果及降级使用原因等必须及时记入设备台账中,以备后查。
9、使用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撞击。精密量具不得在粗糙的表面上测量。量具用后应擦干净,要防锈、防腐、防碰。使用检测仪器前必须先调“0”位,仪器如有失准或损坏,应送制造厂定点的维修站进行修理,严禁擅自修理。
计量管理制度6
总则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准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二.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工程部备案。
三.使用部门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工程部,由工程部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四.因机台动迁或生产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调动,计量器具要流转时,须由车间班组报工程部办理转移手续。
五.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降级使用。
六.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工程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七.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车间和工程部,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由车间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四.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七.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将量具,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沽污,潮湿之中。
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查制度
一.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对关健工艺中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三.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计量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二.设计编制全公司的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三.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系统。
五.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七.统管全公司计量器具和有关部门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八.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公司决策参考。
九.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十.监督全公司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十一.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计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检定证书的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
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二.工程部根据执行检定机构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处理,计量监督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一.我公司使用的各种类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其测量精度符合标准。
二.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使用频度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决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间隔时间,确定检定周期、长度、?器等类的检定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
三.工程部按照各部门、车间、班组的配备情况,有计划地编制检定周期计划,统一组织安排送检,送检率达成100%。
四.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检定部门发给的合格证。
五.标准计量器具一年送主管部门检定一次,要求送检率达成100%,送检合格率100%,以保证全公司量值传送的准确。
六.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发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过期未检的应停止使用。
七.对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并把记录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批准审核编制
计量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检测和计量仪器设备正常顺利运行,使计量监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静电检测和各种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指示指标的监测工作。
三、引用文件
无
四、术语定义
无
五、职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
5.2、计量管理部负责本细则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不到位者给予考核。
六、要求
6.1、计量管理部内部分工规定
计量管理部下设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纪律管理、仪表维修、检定、司衡室。
6.2、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6.2.1、巡检或检修现场仪表时,个人工具必须整套配带齐全,检查中不配带个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带一件个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据维修实用性,钟表启子1套、个人成套工具配带为手钳1把、尖嘴钳1把、平口螺丝刀1把、梅花螺丝刀1把、电工刀1把、活头扳手1把(8′或12′)、电工包1个、电工腰带1条。
6.2.3、个人工具到期应及时领取,通过部门出具证明,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到设备部开领料单。
6.2.4、个人工具因没到期而丢失或损坏的,通过部门出具证明到设备管理部开取领料单,月底通过个人奖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费用。
6.2.5、班组公用工具由班组长管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丢失和故意损坏公用工具的,班组长应及时查出责任人,内部组织赔偿处理,否则由班组长承担和工具等值考核费用。
6.2.6、检查时发现缺少的班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内自行解决,没有落实的班组,将考核该班组长,把班组公用工具补齐。
6.2.7、部门公用工具内部人员借用,出具借条并注明日期,不允许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时归还,逾期不还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丢失或故意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6.2.8、部门公用工具不得随便外借,特殊情况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具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类测量设备和自控设备故障引起停车事故,当班人应尽快修复,故障处理结束后,由班组长组织相关责任人写出事故经过、处理措施。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生产部组织开事故分析会,并做好记录,报调度室、生产管理部、设备各一份、部门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报告应在24小时内上报,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生产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外,部门给予该班组长10分/次的处理。
6.2.11、考核情况待生产部门下发事故处理通报暂定,视事故情况采取层层分解的方式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计划,申请材料计划应有计划性,不允许盲目的追求数量,规格型号要准确、数据要详细。不能造成库存积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设备管理部处罚规定考核相应班组长。
6.2.13、每月22日之前组织一次材料计划会,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应的分管领导参加,无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点前交设备总结,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组长5分。总结内容应尽量具体,不应含糊不清。
6.2.15、班组内部备用急需备件,不应出现空白,如因备用备件出现空白而延误现场故障处理的,考核班组长10分/次。
6.2.16、仪表的接线要规范,接线端子要紧固、接线不能松动,布线要整齐、美观。检查中发现上述现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线不紧,布线零乱的每处考核班组5分。
6.2.17、生产现场所有在用测量设备都必须密封处理,保证仪表不被腐蚀。检查中发现无密封或密封不严的每次扣班组5分;造成仪表损坏时,视情节每次考核班组至少50分/次。
6.2.18、仪表的可动部分都必须紧固,防止因振动损坏仪表检查中发现可动部分未紧固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次。
6.2.19、现场仪表要保证完整无缺的运行,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计量管理部。检查中发现缺少零件而没有向部门以书面形式汇报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0、控制室内、现场仪表柜、盘后线缆、管线布置应合理,保持整洁美观。检查中发现现场线缆零乱、不整齐;新安装仪表设备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1、生产系统中备用、闲置、封存的自控设备,要做到帐物相符,并且定期维护,保证备用的自控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检查中没按上属规定处理的或开车时不能及时开车,考核相应班组20-50分/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处罚规定执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设备要及时处理,要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不准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部门下达的指令无条件服从,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类仪表阀、仪表管道、现场仪表部分,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巡检过程中发现上属情况应及时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挂停车待修标识牌,在生产记录上详细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汇报,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考核相应班组10分/次。
6.2.24、现场停用仪表的信号线、电源线,要采取适当的绝缘处理措施,并通知相关班组断开信号和电源线。没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没有及时处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验的仪表,检定班及时校验并做好记录,对于因联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按期校验的仪表,可调整利用大修期间进行校验,没按上述规定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6、对现场仪表设备的维护、检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仪表的使用说明、仪表维护、仪表检修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不按上述规定造成仪表损坏或其它事故的,性质轻者处罚50分/次并且通报批评(连带班组长和分管领导),性质恶劣的按原价赔偿损失或上交公司处理。
6.2.27、巡检要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巡检记录,没做巡检记录或违反巡检制度的,按巡检制度进行考核。
6.2.28、现场仪表柜、端子柜、供电箱内要保持清洁无物。检查中发现上述地方脏、乱、差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9、在现场检修时,需要短接查线的或和dcs通道有关的线路时,应通知相关班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此项操作。没按上述规定造成通道损坏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关班组至少20分/次。
6.2.30、维护、检修现场仪表时应有始有终,离开现场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控制室布线要整齐,fta板子盖要盖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车间投诉或检查中发现的考核相关班组10分。
6.2.31、接到检修通知后5分钟赶到现场,夜间值班10分种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问明原因尽快解决问题,不允许推诿扯皮,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车间投诉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次,(连带班组长5分/次),情节严重的加倍,生产如有考核同时落实到个人。
6.2.32、需要拆回检定的仪表,应把仪表表面卫生清理干净,再送检定室检定,否则检定室有权拒绝检定,对检定的仪表首先进行内部灰尘清理,再进行绝缘等级试验后方可检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3、班组送检仪表时,应做好送检记录,记录检定前的运行状况,经检定不合格又无修复价值的仪表,经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后方可进行报废,并做好报废记录,没按上述规定的扣班组10分。
6.2.34、对送检前仪表运行较好,检定后仪表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5、对于违反设备管理规定或没有完成设备管理规定内容要求的,依据设备管理规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以上管理规定如和设备管理部下发的《设备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依设备管理部的为准)
6.2.36、对于提前一天接到检修通知的班组,应以书面形式做好检修计划交到计量管理部,内容要详细具体,并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出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7、各班组建立一个隐患记录台帐,班组成员发现设备隐患后做好详细记录,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进行讨论处理方案,并把处理方案记录到隐患题目的下面,班组成员要进行学习并签字。班组长对巡检中没有发现隐患的可以直接进行考核,对于现场有隐患而没有进行记录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8、对于巡检中发现重要设备隐患的,并及时的向有关部门报告,且挽回了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计量管理部将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
6.2.39、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依据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小改小革的,视效果给予10-100元的奖励.
七、记录
无
计量管理制度8
一、为了保证使用中的计量仪表值的统一、准确,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级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检验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气站内压缩机房、充装台上用于生产和计量的各类压力表,由计量检定员检定、调试、修理,根据各类仪表的检定规程,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检定周期,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国家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在用仪表周期受检率应达100%,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仪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计量员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由本站申请市技术监督局按检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检。
计量管理制度9
(一)计量管理制度
1、院计量管理小组全权负责本院有关计量工作的制度实施、监督和管理。日常事务由设备科承办,各科必须协助和配合计量管理小组做好本部门的计量工作。
2、任何部门不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资料不完备及未检、超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和器具。
3、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计量设备、器具管理制度》,加强本部门的计量设备、器具的各项管理。
4、医院工作人员在诊断、配方、报告等医疗文书和医院其它工作文书中,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废止其它计量单位。
5、加强计量管理,提高计量意识,认真执行《计量法》,保障和提高医院工作质量。
(二)计量设备器具管理制度
1、凡本院购置和使用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认真执行医院《计量管理制度》和医院设备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含计量的设备器具的管理工作。
2、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编制计划,并经审批同意后,统一采购。
3、所购置的计量设备和器具的拆箱、安装、验收工作,必须有计量管理人员到场,按照计量管理要求,对照设备所随资料,认真填报验收单。
4、计量设备器具的入库、保管、领发、报废、更新等工作,须按照医院设备管理的相应要求执行,以严格计量设备的管理和医院设备的管理。
5、含计量的设备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掌握该计量设备器具的使用方法,认清其计量等级和范围,正确操作,不得超值使用和擅自改动计量设备器具,以确保计量正确。
6、严格执行《计量设备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使用单位按期申报,管理部门认真办理,并登记造册,以保证计量设备器具的准确。
7、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法规,所有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必须计量资料完备,建档造册,以便计量值溯源和计量管理。
(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性周期性检定(本院强检器具目录由设备科拟定)。非强制性检定器具应定期审校。
2、各计量器具使用科室负责人应主动配合设备科做好计量器具的送检和审校工作,并应确保强检标记的完整。
3、建立强检和非强检器具帐目,使帐、卡、合格证和实物相符。详细记录检定器具名称、型号、购入日期和强检审校日期、合格证编号等内容,存档备查。
4、计量器具严格按购买、核定、发放使用、到期检定审校、再使用、直至报废的程序流转。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继续使用:(1)无检定印章的;(2)超过检定有效期的;(3)经检定不合格或已明显失准的;(4)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
计量管理制度10
一、计量监督检查分为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用户的监督和内容的'监督检查。
二、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并为计量监督检查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
三、加气站计量实施,人员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检查、考核合格才能执行计量任务。
四、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用护监督。
五、未即使发现,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在本部范围内实行定期检查,评方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计量监督检查,本站设计量监督员,进行经常的计量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计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标准器具送检率、计量器具合格率、计量系统无泄漏;
(三)计量技术资料、档案填写,管理情况;
(四)计量基础,基本技术掌握水平;
(五)对计量工作中违法、失职、不严格执行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可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接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11
一、cng加气站供气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更新、增加及准确度、稳定度、数量等,同意由公司计量科审查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确定后才能实施安装、使用。
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适应生产特点,生产规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基建、技术改造等均应考虑配套能源计量器具使其能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性能源计量与生活用水、电、气等能源计量以及公用、私用能源分开,进行单独核算。
四、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调试、修理同意由公司指派计量人员进行,进行仪表坚定的人员需持有检定员合格证书,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12
为了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应对产品生产各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一、检验依据
质检部依据产品标准和原材料质量要求制定《进货检验规范》、《制程检验规范》和《成品检验规范》指导书,经审批后下发检验人员作为检验依据。
二、进货验证
采购物品到公司后,由仓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进行验证,如需经质检部检验,通知质检员检验,如不符合规定应通知采购部处理。
质检部检验人员按原材料检验指导书对进货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进料检验记录》。进货检验合格,质检员填写标识卡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检验判为不合格批的产品不能入库。
三、生产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由车间各工序主管按《制程检验规范》规定的检验内容检验,检验合格转入下工序,检验不合格时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用标识卡进行标识。
四、成品检验
成品检验由检验员按《成品检验规范》从已包装的`成品中按规定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填写《成品检验记录》报告单,批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
五、不合格品处理
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因生产急需的原材料需紧急放行的由采购部负责人在入库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并签名,生产车间可以先领用;顾客要求产品紧急放行的,由公司领导在入库单上批准紧急放行。所有紧急放行应及时通知质检部抽样和检验,并做出检验报告,以便产品追溯。
六、检验记录保存
质检部保存产品质量检验的所有记录,时间为二年。
计量管理制度13
本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计量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准确、可靠运行,为生产活动提供精确的数据支持。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校准、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内容概述:
1. 设备购置:明确设备购置的审批流程、技术参数要求和供应商选择标准。
2. 设备验收:规定设备到货后的检查程序,包括外观、性能和文档资料的核对。
3. 设备使用:制定设备操作规程,确保使用者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4. 设备维护:设定定期保养计划,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5. 设备校准:规定校准周期,确保设备测量精度,防止数据偏差。
6. 设备报废:设定设备报废标准,处理废弃设备,防止资源浪费。
计量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计量管理制度15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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