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汇编(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管理制度1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或补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级纪律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结束后返校时将请假单(回单)交于政教处。
三、准假权限
1.午休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
4.一周以上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校长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若是住校生,还应持请假单到宿舍管理员处请假和销假,到家后由家长致电宿舍管理员,否则予以旷宿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4.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5.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6.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制度2
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用餐、洗澡、就寝,做好值日,起床后要自觉整理好床铺。
二、所有住宿生应爱护公共财物(含一切生活设施),要节约用水、用电,自觉统一按规定摆放好个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区环境的整洁,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应按价赔赏。
三、所有住宿生不准将尖锐铁具和火种等带进学校,不准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私自接电灯、触摸插座,灯具破损要请值班教师维修。上下床铺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床上嬉闹。
四、上课时,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寝时,不得随便串门、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
五、所有住宿生均应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
七、住宿生不准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须向值班教师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由家长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不允许自己回家。学生第二天到校后找值班教师销假。
八、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不准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准往宿舍带各种零食。家长带回物品时必须有___名以上同室同学在场。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师处。
九、值班教师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被套、床单等要定期进行清洗,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和头发。饭前便后要洗手,洗手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
十一、每个寝室由宿舍管理老师排出卫生值日表,当天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整理,做到地面无果壳、纸屑,被子、鞋子、毛巾、衣服、热水瓶,牙刷杯等要按规定摆放整齐,全天保持干净,干燥。(被子叠成方块状,放在靠门一头,枕头放在靠窗一头,床面要平整,床单要清洁;鞋子一律放在床铺下方置鞋架子上;毛巾按照干净程度进行折叠挂放;衣物折叠好一律放进床下抽屉内,牙刷,热水瓶等生活用品按秩序的摆放在桌子上。)洗手间无积水,无异味,水池内外洁净,垃圾要及时倒掉。每天早、中、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十二、每个寝室的`寝室长发现同学生病时及时向值班教师反映,立即救治。
十三、晚上要教师值日陪住,对学生宿舍进行查夜登记,加强夜间巡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四、住宿生的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两个常用的电话号码,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联系到家长。要求开通校信通或优学通,能够及时了解到学校的动态信息,按时接送孩子。
十五、住宿生上课期间禁止回宿舍。
学生管理制度3
(一)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内不得擅留非本室人员住宿,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
(二)学生宿舍每舍设舍长1名,负责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
(三)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宿舍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垃圾自行倒至楼外垃圾车内,不得将垃圾放在公共走廊内。
(四)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早6:00―晚22:30),不得晚归。
(六)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公寓临时住宿处办理住宿。未经许可男女不得互窜宿舍。
(七)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到接待室会客,不准进入宿舍会客。
(八)贵重物品、钱物、钥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及时锁门,进门后要将门锁挂在门内挂鼻处。
(九)学生宿舍如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和或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员或保卫处,拨打校园电话或“119”求救电话,及时处理。
(十)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守医生诊断按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十一)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受卫生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不许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不许随意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广告、海报、涂画刻写;床铺不许悬挂布帘;禁止在宿舍内豢养小动物。
(十二)宿舍内不许吸烟、喝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不许高声放音响、喊叫,保持宿舍安静,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脑需事先申请,禁止跨宿舍联网、联机;使用电脑需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篮球,违者没收;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打击鼓等娱乐活动,不准搞经商和传销活动。
(十四)住宿学生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公寓,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地点摆放,禁止乱停乱放或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公寓楼内。
(十五)宿舍内不许私接电线和使用电暖气、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电水壶、电炉子、电饭锅等违章电器及各类酒精炉,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违者将给予(1)没收(2)通报批评等处罚;不许点蜡烛、燃烧纸张;不得乱扯乱拉电线,离开宿舍时请将电脑、录音机、充电器拔离电源插座。
(十六)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室内家具或其他设施,如有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恶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七)宿舍内卫生工具应妥善使用、保管,损坏、丢失需赔。
(十八)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宿舍内配备的家具、窗帘、椅子,不得随意搬动拿走,灯具、电扇、水龙头、面盆、便盆、供水、热水器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损坏。凡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人为破坏者加倍罚款。
(十九)宿舍内设施需维修及时报至本楼值班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需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更换。
(二十)因人为原因造成下水管道堵塞,需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方可维修。
(二十一)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安排,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察看学生证件或询问情况,学生必须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十二)暑、寒假期间应按公寓中心通知的.时间离、返校;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逗留、住宿。暑、寒假期间在校住宿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十三)学生公寓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按规定的地方、张挂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阅读、传播不健康书刊、读物、音像制品等。积极开展争创“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活动。
学生管理制度4
一、学生管理制度
1、学校按照《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试行)》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生入学资格及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学生成长档案。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
2、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学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小学生》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生要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4、 学校少先队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少年儿童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服务的重要力量,少先队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学校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5、学校积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6、学校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给予教育、批评。
7、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二、学生课堂常规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2、上课铃响立即进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具,静待老师上课。
3、上课由班长口令“起立”向老师表示敬意,老师示意后才坐下。
4、上课要专心听讲,认真思考,仔细观察,勤于笔记,做到眼到、耳到、手到、脑到,使自己处于积极的思维状态。
5、回答老师提问要起立,声音要响亮。向老师发问要先举手,经允许后方能起立发言。
6、课前应认真预习,自觉培养自学能力,提高听课质量。课后应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
7、要保持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尤其要保持适当的视距,注意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
8、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讲空话,不做小动作,不打瞌睡。早晨到学校要注重朗读,不允许做作业。
9、注意保持教室内外清洁,不乱丢乱扔。值日生在每堂课前要擦净黑板,整理好讲台。
10、上课时学生不开关门窗,课间在教室内不喧哗,不奔跑,不打闹。进出教室从前门走。
11、认真做眼保健操。
12、集会时安静听讲,不吃东西,不乱丢乱扔。
13、体育课、实验课、计算机课要由老师带到上课场地。
14、参加学校各类活动时要认真倾听、不说话、不做作业。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作为重要工作手段,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等功能,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实施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二)客观性原则。
(三)科学性原则。
(四)公平性原则。
三、实施的范围、内容
(一)评价的范围
学校一年级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二)评定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四个方面:道德品质、科学素养、艺术修养、运动健康。
四、组织管理
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
1、工作委员会成员:
组长:白XX
成员:学校领导、任课教师
2、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工作程序;
(2)认定学校年级评定小组成员;
(3)组织并监督年级评定工作;
(4)对年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5)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和仲裁等。
五、评价的程序和方式
1、学生自评。
2、学生互评。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4、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在各班级内公示每位学生的评价结果。
6、上报。
六、评定的过程性管理
1、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学生评定管理中,充分利用评价实施细则加强学生的管理,给学生正确的学习生活导向。
2、认真学习解读评价实施细则,并将细则中的关键表现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和道德品质的形成。
3、加强对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建立和管理的研究,通过学生的成长纪录袋,较好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4、各年级开展的综合素质各项评定结果“A、B、C、D”四个等级采取分别赋予“4、3、2、1”分值,然后根据“同学互评、教师评定”结果求平均值,按照“四舍五入法”确定最后等级。
(三)领导评价
应用面谈、座谈会、评课或教师述职等交流方式,日常观察、常规检查记录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领导评价时要实事求是,注意营造和谐、民主的氛围,关注教师个体差异和工作特点,体现关怀,注重发现教师的闪光点和进步,帮助教师树立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
(四)学生评价
应用问卷调查、学生作业、学生成长册填写或个别征求意见等调查方式,师生对话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评价工具,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学生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以大多数学生的意见为准。
(五)家长评价
应用调查问卷等调查方式,家长开放日、家委会座谈、校长接待日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要让家长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以及工具等,针对家长的城乡地域、文化素质等差异,设计相应的评议工具,要信任家长,要正确引导家长客观、动态地评价教师,鼓励家长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家长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有分析地看待评价结果。
四、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作业管理,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作业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同学科、同年级的作业做到作业内容、数量、要求等方面统一,同组教师协商,教研组长把关。使作业更好地服务于课堂,服务于学生学科素养的有效提高,防止作业过多、过滥。
二、作业布置的常规检查。教科研室每学期组织两次系统检查或一次检查一次作业展览。教研组长期中考试后召开学科代表会议,进行座谈,了解作业情况。教科研室也可进行随机检查。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教师要调整好作业布置的质与量,对学生作业总量有效控制。通过检查,发现教师在提高作业效能、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加以推广,使作业轻负高效。
第三,印发讲义资料的审批制度。讲义印发,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年级特征,有量的限制,建立必要的审批登记制度。这样管理者对学生练习题的印发有总体把握,防止发得过勤、过多,同时防止练习题偏少,学生得不到应有的训练。教师先在教务主任处登记,教务主任审批后,方可在油印室印制。印发了的练习题,教师必须进行讲评。
第四、对于教辅资料的管理。坚持一教一辅,对充斥于的'资料做到去伪存真、好中选优;教师对现成的资料、试卷进行精挑细选、系统整合,为我所用。提倡教师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编写高质量、有特色的练习题。这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
第五,教师“下水作业”制度。凡是要求学生做的题目,教师必须先做一遍;凡是要求学生做的作文,教师必先做一篇。教师在下水作业的过程中,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规范格式、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合的学生群体,这样才能做到布置作业适量且具有针对性,切合不同层次的学生。
第六,建立纠错本制度。提倡学生建立纠错本,对上次作业或试卷中出现的错误,在纠错本上再做一遍,通过纠错,学生认真反思出错原因;教师通过二次批改,掌握学生的订正情况,决定全班讲评还是个别辅导,提高课时利用率。
第七、作业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评必纠。并做到全收全改。
第八,“软作业”评价制度。所谓软作业,就是一些需要学生思考、自学的作业,还有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一时交不上来的作业,如社会调查、长篇名著阅读、实验性作业、研究性学习,等等。这些作业的高质量完成,对于增进学生的学科素养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因为这些作业不是通常的纸笔作业,时间间隔又长,难以批改,容易为人忽视。所以管理者一方面要引导教师去研究、布置,同时还要分阶段去检查,通过对这些作业的文字描述、性质揭示、等第评定、赋予学分等不同方式,让这些作业由“软”变“硬”。
教师要研究作业、用好作业,认真批改、讲评作业。把学生作业落到实处、落到细微处、落实到有效处,只有这样教学质量才能提高。
学生管理制度5
小区物业日常管理制度是确保社区和谐、安全和高效运行的关键。它涵盖了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旨在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保障业主权益,并促进小区环境的维护。
内容概述:
1.客户服务:设立明确的服务标准和投诉处理流程,保证及时响应业主需求。
2.设施管理:包括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如绿化、照明、电梯等,确保其正常运作。
3.安全管理:制定门禁制度,监控系统管理,以及应急预案,保障小区安全。
4.环境卫生:设定清洁标准,垃圾处理规定,保持小区整洁。
5.费用收取与财务管理:规定物业费的收取方式、时间,以及财务报告的.公开透明。
6.维修基金管理:明确维修基金的使用原则和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7.业主参与:鼓励业主参与小区事务,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
8.法律法规遵守:确保物业管理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学生管理制度6
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
1.班设1名图书管理员,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借阅时间:周一至周五(12:20——13:40)
2.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每位每次只能借书一本,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借阅图书时,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挤、抢或其他影响秩序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1-5次;
3.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名称、图书价格等项目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4.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5天,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
5.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
6.借阅的图书不能转借给别班的同学。如有发现将严厉批评,并取消借阅资格。
7.图书管理员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认真填好借阅记录。非本班级学生不能到本班借阅图书。
8.班级将定期开展读书小博士的评比活动,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认真读书有所收获的要予以奖励。
9.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学生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35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xx〕12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xx〕1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的通知》(浙财教〔20xx〕15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乐清市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及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以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二)严格把关,积极落实,实行公示制,建立专门档案;
(三)严禁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
第二章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第四条专项资金来源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经费;
(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金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含民办学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乐清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使用于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对象
第三章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
第七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申拨程序
每年7月底前,根据中央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到市、县(市、区)。每年8月底前,市、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将名额和预算下达到所属普通高中。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在学校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学生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乐清市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资助申请表》或《乐清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进行助学申请。一类困难生需出具县级及以上民政、总工会等部门有效证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需出具注明家庭年人均收入的村委会(居委会)及镇(街道)两级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资助学生名单经由学校初审后分类汇总,填写《乐清市普高学校困难生免学费名册汇总表》和《乐清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上报市教育部门;
(三)市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联合下发资金下发文件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普通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并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储蓄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第八条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申拨程序
(一)在学校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学生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类困难生凭相关证件直接向学校备案登记,并填写《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申请表》进行助学申请;二类困难生凭镇、街道社会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填写《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申请表》进行助学申请;
(二)资助学生名单经由学校初审后汇总,填写《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册》,上报市教育部门;
(三)市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按月予以拨款发放。新增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向学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统一在银行为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以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储蓄卡的形式发放。
第九条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申拨程序
(一)在学校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由幼儿园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市教育部门;
(二)市教育部门对幼儿园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复核;(三)市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幼儿园拨付补助资金。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市财政部门应做好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市教育部门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和日常管理,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学校要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市财政部门将定期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调整因素。
第十二条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学生管理制度8
1.禁止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架,禁止在宿舍区聚众闹事,要服从宿管老师管理。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晚上按时熄灯就寝,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早晚自习不可逗留于宿舍。
3.坚持午休,提高午休质量,绝对禁止做任何与午休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听音乐、聊天嬉戏、洗刷、洗衣服等)。
4.晚寝预备铃响后,要迅速做好休息的准备(上厕所,准备床铺)就寝铃响后统一熄灯,要无条件安静休息,禁止再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听音乐、聊天嬉戏、洗刷、洗衣服等)。
5.禁止再就寝后串逛宿舍,禁止就寝后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宿管老师报告,在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6.除学校统一安排休息,任何住宿生不得随意回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老师或教育处请假,准假后在宿管科备案方可回家。
7.任何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外来人员,如有发现将驱逐外来住宿人员和取消该宿生的住宿权利,男女生宿舍不许彼此串访。
8.住宿生晚寝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外出,如有发现取消住宿资格、通知家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管理制度9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就餐者的危害,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堂储存,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食堂设置凉菜加工间,所有设备,案板,菜墩和工具,餐具,实行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每天定时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和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时,及时上报中心及校医院采取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学生管理制度10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学生管理制度11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学生管理制度12
学生工作部经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工作部各项资金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经费预算
各科(室)于每年12月上旬做好第二年经费预算草案交主管部领导汇总,部务会议研究,部长审定后报学校计财处。经费预算应实事求是,并附有预算依据。
2、各科室(各岗位)使用经费前须向主管部领导和部长报告,经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经费。
3、经费审批
经费审批按学校财务制度实行部长“一支笔”签字制度,发票先由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分管部领导和部长先后签字后方可报帐。若遇部长出差,则由副部长、副处长签字。
学生管理制度13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宿舍管理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校风建设,还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区的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安全文明,同时尽量做到净化、美化。
2、宿舍内外应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洁、清洁、卫生。
3、学生宿舍内应保持门窗完好,墙壁洁净,地面整洁,空气新鲜,盥洗室、厕所内保持水笼头完好,上下水道畅通,小便池无黄锈臭味,便池内外清洁无垢。
4、宿舍内的一切物品要按规范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脸盆、茶杯、热水瓶、被子、鞋子等六个一条线,垃圾应倒入指定的地方。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随手关水笼头,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乱刻乱涂、乱写、乱画、
乱钉钉子,对学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爱护使用,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凡属非人为损坏的公物,也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6、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种电器,不得烧煮食物,点蜡烛和油灯,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起哄,熄灯后或午休时不准大声说话、玩乐器、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熄灯以后不准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的.不文明 10、讲究环境卫生,不准在宿舍内就餐(病者除外),严禁向窗外、走廊、阳台等公共场所泼水和乱丢弃物品(包括纸屑、瓶子等)以保护室内外清洁卫生。
8、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水电,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严禁翻围墙爬门窗。
9、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留客,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0、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11、应服从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干部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将视情节轻重与认识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2、根据文明宿舍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生管理制度14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3950040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学生管理制度15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学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生管理制度09-17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07-12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10-17
学生管理制度范本09-25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08-04
学生课间管理制度12-09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12-12
学生读物管理制度12-14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12-25
学生卫生管理制度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