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
1、加工过程产生的次品、废品,由于错验、漏验造成的均由车间质量管理部负责。
2、对生产过程中违反工艺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有关检验人员有责任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3、对未经检验的材料、半成品、成品有权制止使用、加工、装配、入库、出厂。
4、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和执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结和特殊情况的报告是防止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汇同有关部门检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续工作,如更改资料文件、不合格的隔离处理工作。
5、质管部在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分析会议作出有关的执行情况。
6、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产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门工作的主要依据,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与预防也是依据之一。检验人员的考核,可依据技术含量高低、错验、漏验的频次,质管部制定具体考核指标。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2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镇政府委派专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员管理,为办好食堂倾心尽力;
(三)管理员职责
1、管理好食堂,食堂来客按领导意图安排好就餐,早、中、晚安排好职工就餐,在保证俭省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前提下,合理搭配每日工作餐,不得几日同食一种工作餐。
2、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青菜,肉类必须为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产品,油、粮食类产品必须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不得在小商贩处购买。
3、当天购买的物品凭票由镇长签字,定期到财政所报销,不签字的财政所一律不予核销。
4、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衣着整齐,讲究卫生。患有流行、传染疾病时应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
(四)厨师职责
1、配合管理员安排好菜谱的搭配与更新,以炖鱼和农家菜为主,凉菜以自制为主。
2、保持厨具及操作间卫生。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用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定期彻底清理擦洗,严防食物中毒。保护好一切公共财产。
3、厉行节约,杜绝严重浪费。
(五)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保持餐具、操作间卫生,做到清洁、干净;餐厅、走廊及窗子定期清扫,保证无灰尘、无污渍。
2、保证来客及职工就餐卫生,菜饭定量而做,杜绝铺张浪费。如有剩菜、剩饭经管理员同意验收后方可倒入垃圾,禁止自行处置剩饭剩菜及泔水,如有违章者一经查处罚款50元。
(六)工作制度
1、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7:30前结束,午餐应在12:00左右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时间参照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早8:30必须到岗);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必须向管理员请假,两天以上由管理员向镇领导报告,但必须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用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分工合作,团结一致,禁止拉帮结派搞分裂。
(七)奖励机制
该管理制度特设奖励机制,奖励机制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议定,如能按领导要求或意愿能够高质量完成接待任务,并能够执行上述六条规定时,其奖金全额发放;否则视情节轻重少发或者不发。具体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为:丁世宝每月伍佰元(¥500元,其中300元为食堂奖励、200元为日常卫生奖励);于海燕、李凤艳每月各贰佰元(¥200元)。此奖励工资自20xx年6月开始执行,每年年底结算。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3
为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使至符合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满足用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集团公司的整合体系程序文件等,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2、施工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集团公司整合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合同等要求进行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每一分部分项施工作好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与控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对每道工序完成进行技术复核,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订各项专项方案,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督促观砌、翻样的日常工作,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做好对翻样图及料单等技术复核工作。
3、项目质量员要做好日常督促与检查,发现有不符要求处及时制止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把好工序质量关,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质量通病提出解决方法,确保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观砌翻样必须对本管辖的工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把关,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指导班组正确施工,对所辖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复核和工序交接检查,墙体砌筑前由观砌立好皮数杆,翻样必须及时正确完成翻样图和大样,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对不合格的分项及时督促与返修,观砌与翻样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工作,避免造成施工差错。
5、项目材料员必须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不合格材料及无质量保证的材料、产品杜绝采购与进场,材料入库后做好产品的`分类堆放与标识工作,并及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
6、对钢材、水泥、红砖、防水材料等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相关材料及试块、试件,项目部质量员必须会同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经复试(或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7、对建筑物定位轴线、标高、龙门桩;基坑开挖灰线、桩位;基础及楼层的弹线轴线标高、墙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墙体平面位置尺寸、门窗洞尺寸、标高、皮数杆;施工翻样图;构件安装轴线、标高、平面位置等,由项目施工员组织质量员、观砌、翻样等人员进行技术复核,相关观砌、翻样在技术复核前进行自查,经技术复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观砌、翻样必须督促班组自检,并参与各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报监理(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记录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在完成每一部位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后,由项目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查,会同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在完成每一分部工程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自查,并会同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对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由分包单位按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11、施工现场设立由班组质量员、项目部专职质量员、公司质量部门的三级质量检查控制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把关,做到检查人员到位,责、权明确。
12、明确各管理人员岗位质量职责和工作职责,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施工检验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4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
①国家标准
②同业水准
③国外水准
④客户需求
⑤本身制造能力
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
①机械设备更新
②技术改进
③制程改善
④市场需要
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原物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行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PC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提供的油墨颜色。
3、底板—底板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是否明确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检验
(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1、钻孔—IPQC钻孔科日报表。
2、修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十五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针对镀铜(Cu)易(Sn/Pb)后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I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科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要项”。
6、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QAI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等抽验。
(三)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检验报告。
(四)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五)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六)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七)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制程自主检查
(一)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室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第三联会签部门,第四联经办部门。
(二)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三)制程自主检查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实施办法”实施。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见(附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综合判定执行。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一)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二)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一)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二)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第十九条:制程间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批示办理后,送经理室品保组存,绩效组重新核算生产绩效及督促异常改善结果。
成品出厂前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成品缴库管理
(一)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办理缴库作业。
(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及附样并拟定料品处理方式,呈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三)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把“异常处理单”呈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作业
(一)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二)总经理室产销组人员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判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把“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三)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成品物性实验,并依要求检验项目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以签认成品缴库。
(四)特殊物、化性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五)产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客户。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一)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二)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三)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四)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五)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六)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一)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二)确认样品的取样
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一)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二)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一)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10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二)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三)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一)质量管理部每日依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二)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三)各科生产中发生异常时拟报废的PC板,应填报“成品报废单”会质量管理部MPB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部填报“制程料号别报废原因统计表”见(附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圈活动
为培养基层干部的领导统御及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启发提高人员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内各部门得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5
机关单位食堂一般为非经营性、福利型的食堂,它的运营涉及到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后勤经费的控制及帐务处理,是后勤工作重点、难点之一。为减轻单位后勤负担,规避食堂用人风险,提高用餐服务质量,单位食堂运营通常采取对外托管形式。现在满客宝智慧食堂先给您介绍一下食堂的主要托管形式。
全托管模式:
食堂人员的招聘调配、劳动合同、社保等由托管单位负责,其管理费用及利润定额包干,饮食制作由托管单位灵活安排,使用的原材料由托管单位采购。人员工资、福利由发包单位负责,食堂日常支出的费用按标准定期划拨,定期接受审查、审核。此模式比较适合未设食堂专管理机构/人员的,且用餐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它有利于减轻单位后勤负担和成本控制,便于从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但不便于饮食质量的控制。
半托管模式:
食堂人员的招聘调配、劳动合同、社保等由托管单位负责,其管理费用及利润定额包干(一般按人员的`工资额的20%提取)。人员工资、福利、考核、饮食原材料费用及采购由发包单位负责,日常饮食按供应的原材料制作。此模式对设有食堂专门管理机构/人员的,且用餐人数50~80人的单位比较适合,它有利于食堂财务管理和饮食质量的保障,但不便食堂成本控制,比较容易造成浪费。
承包模式:
食堂整体承包,承包单位自主运营和管理,发包单位不参加管理和不直接贴补费用,单位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设备,有条件者并提供厨房员工宿舍,免费提供水、电、燃料费用。其他食堂费用均从饮食销售中盈取,饮食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适当折扣。此模式比较适合就餐人数100以上,且就餐人数比较稳定的单位,它有利于彻底减轻发包单位的后勤负担,但不利于饮食质量的保障。
接下来满客宝给您说一下即将成立的食堂可能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1、单位人员整体人数少,食堂规模小,肉类、蔬菜类食品日使用量小,致使定点配送困难,肉类、蔬菜类食品零买价格相对偏高。
2、单位一般是灵活自由就餐政策,又加之在市中心离家近,不会像工厂那样强制员工定点就餐,这样会导致用餐预约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按标准制作餐饮比较困难,食堂实际用餐人次相对不稳定,会偏少,质量及数量供应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有时给食堂造成一些浪费,致使食品摊派原材料成本较高。
3、因肉类、蔬菜类食品日使用量小,致使定点配送困难,零买无法索取正规发票,致使食堂消费帐务处理困难。
鉴于食堂实际用餐人次少,食品原材料摊派成本较高,食堂经费建议按单位工作总人数和标准整体计提划拨,由托管单位建帐代管,定期按程序接受审查、审核。
1、鉴于食堂用餐人数不稳定,菜肴、营养配餐比较困难,日常食品原材料采购建议采取灵活方式安排,但整体费用按标准执行。
满客宝智慧食堂管理系统支持提前预定,后厨可根据预定精准备餐,自动生成采购计划和订货单,方便快捷不易出错。
2、鉴于食堂日常使用原材料无正规票据,白条较多。为规范财务管理,方便帐务处理。食堂日常开支的费用建议定期按标准从代管经费结算核帐,发票由托管单位出具。经费节余部分可安排职工福利和不定期改善食堂伙食。
满客宝智慧食堂管理系统的采购审批功能不需要复杂的单据,直接通过系统就可以审批,成本自动核算。
3、为规范食堂经费和费用开支的管理,建议制定食堂经费和费用开支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和费用开支的标准、审批程序。
满客宝智慧食堂,致力于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食堂提供移动互联解决方案,帮助食堂全面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融合移动互联网特质与食堂经营各项核心元素,颠覆传统餐饮模式,带给用餐者前所未有的全新用餐体验,让享用和供应美食的过程变得更加美好。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食品进口前,必须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保证所提供备案信息准确、真实。
二、公司在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及原件;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相关材料及证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时,应按规定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及承诺书等信息,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四、若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发生改变时,将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省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二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
一、培训目的:
1、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强化员工自身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二、培训对象:
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训方式:
公司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培训时间: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应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2、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需向公司请假,食品安全培训将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同时,公司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晋级、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培训组织:
公司食品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并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四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第五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票证查验
公司采购食品时,应按照《食品索证索票规定》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向供货方索取的.具体票证如下:
二、外观查验
公司采购食品时,应对每批次食品进行外观查验,具体外观查验内容如下:
三、查验问题处理
1、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采购部门负责办理退货;
2、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行销售,由品管部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进货查验执行管理:
第六章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责任人:
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仓库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库管员工作内容:
1。按送货单验收公司采购货物,验收内容如下:
2。验收问题处理:
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按公司采购制度处理。
3。验收合格后的商品入库管理:
4。商品储存管理。
(1)分类存放:
(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库管理:
6。库存盘点管理:
库管员每半个月要对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以核对实际库存数,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七章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一、食品进口记录管理
1、食品进口记录内容:各批次的进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记录:
2、食品进口记录责任人:
二、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
1、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内容: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
2、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3、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方法: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处置预案:
(一)当公司经营的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销售:
(二)处置措施:公司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释义
(一)食品召回定义: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组织销售部和品管部对在售食品进行一次安全调查及评估,检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项或潜在危害。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级划分: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1、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并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
三、食品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监局报告;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初次报告:
2、阶段报告:
3、总结报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纪律: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对发生或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义务直接报告总经理,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7
为规范公司咨询服务行为,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咨询成果的科学性、可靠性、公正性,根据原国家计委《工程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成果评定办法》及相关文件,以组织制度、法律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基本内涵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方针:按照"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服务第一、信誉至上、为顾客提供合格的咨询产品。
质量目标:确保为顾客提供的所有咨询产品合格率100%。
1.工程咨询质量责任制
1.1公司法人责任制。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咨询产品质量有领导把关的责任,是最终责任人。
1.2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咨询产品总把关。总工程师为本单位工程咨询产品的第一负责人,对咨询产品质量负第一责任,其他相关人员按负责情况负相应责任。
2.工程咨询程序制度
2.1严格按工作流程对每个项目进行咨询研究。
2.2严格按内部质量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审核。编制负责人进行自审后签署自审意见,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报总工程师审定,审定后报经理签发。
2.3对重大项目,严格按两级评审制,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专家评审组审定,以专家评审组审核意见为准。
3.考核奖惩制度
为规范办公秩序,加强办公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3.1本考核制度实行奖惩制,与奖金、工资基本挂钩,所罚金额直接从奖金扣除,奖励金额公司另行计提。
3.2凡有下列条款者,予以惩处
3.2.1公司原则上实行坐班制,所有员工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做到有事必须请假。请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脱岗超过2小时的视同旷工一天对待;旷工一天视情节轻重扣40-50元,全年累计旷工5天扣发全年出勤奖。
3.2.2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严禁串岗或与非本单位其它人员闲聊。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相互监督,不得容留他人串岗,凡有违犯,一次扣20元。
3.2.3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私打电话聊天,不得有影响他人办公的其它行为。凡有违犯,一次扣10元。
3.2.4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办公室卫生实行责任制度,不按规定清洁者,一次扣10元。
3.2.5为确保公司的资料信息安全,未经领导不得批准擅自帮助非本公司人员查阅及复印公司档案、文件及其它资料,凡有违反,一次扣10-20元。并视其资料的重要程度,对公司或项目单位的损失大小,从严处罚。
3.2.6公司电脑实行专人专责管理,各责任人应自觉维护与管理好自己的电脑,并保证其电脑资料的安全。因本人使用不当或他人使用而造成的电脑损坏,责任人全价自负。
3.2.7严格请销假制度,职工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请假,请假要说明事情的真实理由,不得含糊其词。凡请假1-2天者须口头报经总工程师呈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凭请假条履行审批程序,并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不按规定履行的,视同旷工处理。
3.2.8享受国家政策休假待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休假报告,经总工审批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得擅自超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3.2.9上班时间如需外出,半小时内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半小时至1小时分别向办公室和总工请假;1小时以上分别向办公室、总工和总经理请假,并保持电话随时可以联系上,以便临时有事通知,不按规定而给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20元。
3.2.10注意工作中的服务态度,接待公务电话或来人要热情礼貌,对于顾客的业务咨询要耐心、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冒犯客户,否则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加重处罚。
3.2.11维护公司形象,凡因员工原因,致使公司形象受损或造成项目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公司产生不良印象,形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50-150元。
3.2.12严格遵守各种管理制度,做到公私分明,不能公物私用,违者一次扣20元。
3.2.13尊敬领导,服从安排,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和任务做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如有推诿者,一次扣50元,如有不服从安排者一次扣100-200元,如有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者,一次扣50-100元。
团结同事,协作互助,服从大局,体谅他人,淡化名利,正确对待工作与利益的关系,否则因此导致同事间出现矛盾或影响工作的,视其性质,一次扣50-200元。
3.2.14恪尽职守,优质高效,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对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并对公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如未能按期年审年检致使某种证照失效,未能按时上报资料致使不能如期注册以及延误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奖,未能做好日常维护致使车辆不能保证公务正常使用,办公设备未能较好的维护致使工作延误,各种文字及电子档案未能按规定管理致使不能便捷调用以及致使档案丢失,未能完成岗位职责等)每次扣50-200元;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或重大损失的一次扣200-600元。
3.3员工有下列突出表现或行为,予以奖励:
3.3.1作为主创人员完成的咨询成果获省、国家优秀工程咨询
成果奖的,给予奖励:凡获省及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的每人奖励1000~20xx元;二等奖的每人奖励500~1000元;三等奖的每人奖励200~500元。
3.3.2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工作有关的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等的学习。凡通过业余学习取得各类注册师资格的,一次包干奖励3000元。
3.3.3全年出勤达245天(自然日)以上,并无一次违犯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记录的,奖500元。
3.3.4为公司发展建言建策,以书面方式向领导反映,并被采纳者一次奖500元;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另议。
3.3.5为集体利益挺身而出,表现突出,致使公司财产或声誉免受损失或损害的,见义勇为,临危不惧,做好人好事,为公司争得荣誉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3.3.6本制度由总工程师负责监督实施,办公室具体负责登记备案,并做好日常考核记录。
4.办公管理制度
4.1工作纪律
4.1.1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者视为旷工一天。
4.1.2严格请销假制度。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需写《请假条》,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同意。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之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意;一天以上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事假必须提前1天说明,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病假须出具医院有效证明。
4.1.3严格外出报告制度。因公事外出,时间在一天以上:中层干部向公司经理报告,一般干部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超过三天以上(含三天)必须向公司经理报告。经理外出需按规定报告市发改委领导。
4.1.4正常工作时间内,各部门必须至少留一人值班,以便联系工作。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应向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打招呼。
4.1.5关于公休假制度。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政策休假待遇。
4.1.6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①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的紧急通知或重大情况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②公司购置汽车等固定资产或一次开支5万元以上,要向市发改委领导汇报。
③公司职工停薪留职、调进、调出及聘请临时人员,要向市发改委领导汇报。
④公司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公司办公会通报,并向市发改委分管领导汇报。
4.1.7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窗明几净、空气畅通。
4.1.8公司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严禁串岗或与其它人员闲聊。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相互监督,不得纵容,容留他人串岗。
4.1.9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有影响他人办公的其它行为。
4.1.10为确保公司的资料信息安全,公司工作人员无论上班与否,均不得在办公室接待亲朋好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帮助非本单位人员查阅及复制公司档案、文件及其它资料。
4.1.11公司电脑实行专人专管专用,各责任人应自觉维护与管理好自己的电脑,并保证其电脑资料的安全。
4.1.12电脑只限于上班工作之用,不得上网玩游戏,禁止浏览淫秽网站。上班时间不得看影碟、听音乐、上网聊天等。
4.1.13提高消防意识,正确使用各种办公及其它设施设备,下班或离开岗位时,必须关闭电源,以保护设备及防止火灾隐患。
4.1.14加强防范保卫意识,下班时,各工作人员必须仔细检查门窗,做到人走锁落,人走窗闭。
4.2档案管理
4.2.1对本公司的文件、咨询文本、会计帐薄、技术及有关专业档案、图书资料等实行统一管理和保管。
4.2.2借阅档案必须业务对口,因工作需要超越规定范围,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需要摘抄档案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摘抄档案材料以后,要经档案员审查、核对。
4.2.3档案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借阅者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外借,并限期归还。
4.2.4任何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
4.2.5未经批准,档案资料不得摘抄、复印或公布。
4.3保密规定
4.3.1全体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4.3.1所有公司内部文件、资料都要严格管理、健全登记、签收和借阅归还手续。各岗位对所有文件都要逐件登记,并 注意存档。
4.3.3公司召开的项目评审会及其他各项重要会议,与会人员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3.4文件与资料要存放在有专门安全设施的文件柜里,并随时锁好,由专人负责。
4.3.5保密员要做到知密不泄密,不与无关人员谈论秘密文件内容,不私自携带秘密以上文件外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秘密文件给任何人阅读,不为个人需要摘录秘密文件内容。
4.3.6严禁与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室,业务往来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文件,不准擅自向外提供数据、资料。
4.3.7员工工作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文件、资料和个人保密本交清。未经批准不得带走。
5.员工学习教育制度
5.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思想,结合各自业务需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思索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咨询产品质量。
5.2业务科要定期安排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发言人,概况学习项目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交流学习体会。
5.3鼓励公司工程咨询成果积极申报省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凡获得省以上优秀咨询成果奖的项目,公司给予主要完成人适当奖励。
5.4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与公司工作相关的各类注册工程师的考试,凡成绩合格,获得注册工程师资格后,公司给予报销相关费用(一轮费用),并给予一定奖励。
5.5为不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公司每年预提1万元培训经费,分期分批选送业务人员参加正规的业务培训。
5.6公司员工根据各自的业务需要,每人可以自己选购一定数量的图书。购书费用标准为业务科每年1200元,综合科每年400元。新购图书一律交综合科登记验收,统一管理。
5.7借阅图书时,一律办理借阅手续。损坏、丢失者照价赔偿。
6.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改进公司工作作风,明确公司岗位职责,规范公司办事行为,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特制定本责任制。
6.1公司经理
6.1.1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上一级组织负责。
6.1.2负责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制订公司发展规划,决策公司重大事务。
6.1.3负责公司咨询业务拓展,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1.4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确定员工报酬标准,确保收支的合理性。
6.1.5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岗位设置,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其他员工。
6.1.6签发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各类项目咨询文本及公司对外其他文件。
6.1.7确定咨询业务委托合同的最终价格。
6.1.8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与监督。
6.1.9负责组织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1.10负责与上级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强汇报。
6.1.11负责与业务合作单位及同行的横向联系与信息交流。
6.1.12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6.2副经理、注册咨询工程师
6.2.1协助经理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全面主管公司工程咨询技术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
6.2.2负责咨询业务委托合同的洽谈工作。
6.2.3负责咨询工作的专家组织、聘请、分工,确定其支付工资的标准;对公司人员承担工作任务的分解,组织专家现场踏勘,负责文本编制的总体构思,文本审阅,文本的最终定稿。
6.2.4指导专家及公司工作人员按规范要求开展咨询工作,编写咨询文本。
6.2.5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的文本编写工作。
6.2.6作为主创人员全年完成咨询文本6-8个,负责综合、审定公司所有咨询文本。
6.2.7负责对公司其他业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组织其及时参加上级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组织公司员工开展业务学习竞赛,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6.2.8加强与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6.2.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3纪检监察员
6.3.1履行办公室主任职责,全面负责并落实办公室各项工作,做好公司员工的考勤及绩效考核与结算,办公室卫生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6.3.2负责办理公司新资质,公司新聘请的注册咨询工程师的注册申报工作,负责一年一度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3.3负责公司文秘管理督查工作。做好公司发文文号的编序登记工作,督促档案和文秘人员对公司文书档案和电子文档及时如数归档和备份。督促及协助公司文秘及时完成各种公司文件、文稿的撰写。监督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规范管理和应用。
6.3.4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集中保管公司所购业务软件及办公设备、技术资料,对公司所购的各种工具书籍建立清晰明了的台帐,对保管人员管理的实物进行不定期的清理和盘点,监督公司各种资料的'借用和退还工作,以确保公司的软硬件资产不被丢失。
6.3.5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合同所协商咨询价格的统计及所欠咨询费的催收入帐工作,做好公司日常的资金收支工作。
6.3.6负责公司员工薪金报酬支付的表格制表,经报请总经理签批后及时支付,负责为员工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及"三金"交纳的具体事项。
6.3.7负责公司对外出租门面的租金收取工作及公司所租办公室的租金缴付工作。
6.3.8负责与市发改委及编委、税务、财政、物价、交警等部门的业务衔接,及时办理公司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
6.3.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4收发员兼驾驶员
6.4.1负责公司报刊杂志的上架、归档保管,对经请示办公室确认的废旧报刊和杂志进行定期出售或销毁处理。
6.4.2协助办公室主任催收咨询帐款,做到及时入帐。
6.4.3参与公司的办公设备及日常用品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文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4.4参与与市发改委、编委、财政、税务、物价、交警等证照管理部门的业务衔接,协助办理公司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
6.4.5负责公司车辆公务驾驶、车辆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6.4.6、负责办公区域的日常卫生督查督办工作。
6.4.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5项目主管、公司文秘
6.5.1履行项目部经理职责,负责落实每个项目咨询的具体事务,如搭建项目班子、外聘专家。拟定项目工作计划,组织研讨会、收集汇总基础资料、项目文本编写工作的总体构思、组织分工撰写咨询文本等。
6.5.2参与项目合同的谈判及草拟工作,负责按合同规定,将完成的咨询文本、文稿,经初审后,报总工及公司领导审批。
6.5.3项目完成后,负责安排人员搞好资料整理、装订等工作,及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6.5.4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申请书的文本编写工作,负责公司文本的一稿校审工作。
6.5.5作为主创人员全年完成项目文本8-10个,经副经理授权,综合审定咨询文本的定稿。
6.5.6负责公司资料的电子版档案的管理工作。
6.5.7负责公司对外宣传资料的撰稿工作及公司文件材料的撰稿工作,在办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草拟公司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文稿。
6.5.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6项目主管
6.6.1协助副经理做好项目合同的谈判及草拟工作,参与项目咨询的专家组织、聘请、分工、组织专家现场踏勘等。参与咨询项目文本的编写工作的总体构思,与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联系。
6.6.2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申请书的文本编写工作,作为主创人员全年完成项目文本8-10个,负责公司项目文本的三稿校审工作。经副经理授权,综合、审定咨询文本的定稿。
6.6.3协助办理公司新资质,公司新聘请的注册咨询工程师的注册申报工作,及一年一度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6.4负责上门招揽咨询业务,对正在与公司洽谈中或有不确定因素的咨询业务及时予以跟进。
6.6.5负责公司所完成的咨询项目实施情况的意见征询及反馈工作。
6.6.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7营销主管
6.7.1负责公司业务的市场营销工作及公司新业务的拓展。
6.7.2负责公司档案工作,及时对各类档案入档管理,并完成档案相关的目录编号、包装、封存工作。
6.7.3负责公司的对外宣传和推介,不断扩大公司知名度,如给项目单位、项目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散发公司宣传资料等,逢年过节给相关业务往来人员寄发明信片等。
6.7.4负责捕捉工程咨询业务信息,主动上门向市发改及项目主管部门收集项目信息情报,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及总工,以便做相应的策应。
6.7.5负责上门招揽咨询业务,对正在与公司洽谈中或有不确定因素的咨询业务及时予以跟进。
6.7.6负责策划及组织公司员工不定期地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营造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公司文化氛围。
6.7.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8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间的岗位责任,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处罚事宜,特制定此处罚标准。
第二条 管理人员的责任
1.公司生产主管负责全车间的管理工作,劳动组织劳动纪律,厂区宿舍卫生,人员招收,工具用具管理,员工工资及奖金评定,二日以下负责模具设备维护、修理、保养辅助设备(含水泵、混料机)。请假审批及生产任务组织完成和产品质量抽查及处罚。
2.车间领班协助车间主管维修模具设备正常(含保养及维修工作)具体负责本班人员的培训管理,工具用具的管理,抽查本班的产品质量,认真监督本班生产任务的`完成,对本班人员的招收、辞退及工资、奖金发放有建议权。
第三条 停机制度
1.凡生产须停机均须在车间岗位责任纪录表中注明并由xxxxx、xxxxx、xxxxx或xxxxx同时签字,送交公司,计算产量及工资,该表由各班领班负责按日填报。
2.凡未在车间岗位责任纪录中注明停机的,公司将按正常开机对待,即不按时间补机台产量,也不扣当班及整个车间的总产量数。
第四条 请假制度
凡车间请假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未经办理书面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降薪制度
1.车间各班停机(不合正常停工待料及机器大修理),凡超出当班的工作时间的xxxxx%(即两班制为xxxxx小时、三班制为xxxxx小时),将规定补给机台的产量数,扣车间当班的总产量数及车间的总产量数,车间领班及主管将因产量下降而影响其岗位责任浮动工资。
2.车间领班及主管应严格坚守岗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模具及辅助设备(含水泵等)正常使用,否则失职将降低底薪或予免职。
第六条 辞退制度
1.机台操作人员凡连续xxxxx个月或累计xxxxx个月未领足最低计时工资者,将失去机台操作资格,并由车间另行安排工种或辞退。
2.辅助人员(修剪产品人员)凡连续xxxxx个月或累计xxxxx个月未领足最低计时工资者,将失去在车间工作的资格,车间将予以辞退。
3.凡车间机台领班,连续xxxxx个月累计xxxxx个月未领足基本工资,将失去领班资格,由车间另行安排开机,不从者可以辞退。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经xx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x。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食用农产品是指种植、养殖、捕捞、采集而形成的,未经加工或者经初级加工的,供人类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安全是指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渔业、林业、质量技术监督、贸易、卫生、工商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分工承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一)农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捕捞、采集生产过程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以及动植物农产品检验检疫的监管;
(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农产品进行抽查、监管,协助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三)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和食用动物产品屠宰加工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食用农产品卫生标准,审核发放食用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对市场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卫生安全进行抽查、监管;
(五)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食用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当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鼓励食用农产品行业协会依法制定并推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规范,收集、研究、提供国际国内食用农产品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有关信息,引导生产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生产符合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食用农产品,增强本市食用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基地应当按法定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无公害产地环境标准的要求。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规划和食用农产品的生长特点,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用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并对基地生产环境予以保护。
第七条本市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符合国际国内市场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制定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的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地环境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型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当执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人员和设备,建立完整的生产和销售的质量安全记录档案,对生产全过程实行跟踪监测。
第九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应当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包括化学除草剂)。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安全间隔期等农药使用规范。
禁止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不得销售、使用违禁的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禁止销售、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目录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超量施用化肥。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禁止施用城市垃圾。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生产和处理食用农产品。
第十一条食用动物饲养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二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不得使用违禁的抗生素类药物及有害激素等。
食用动物饲养过程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合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第十三条水产品养殖生产过程应当使用检疫合格的苗种,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化合物的饲料和国家或者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鱼药、激素、饲料添加剂等。
水产品养殖应按环境、水质条件划分养殖区、条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测养殖水域的渔业环境,对不符合渔业养殖标准的水域应当禁止继续养殖。
第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在加工、储运及上市流通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产品说明书上明确标明相关内容。
禁止在食用农产品中使用有害人体健康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
第十五条食用农产品应当在符合卫生、环保条件的固定场所加工,加工所用设备及产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食用农产品上市流通实行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经检测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七条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用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标明产品标志和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内容。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无公害、绿色、有机食用农产品的产品标志和产品认证证书。
第十八条食用农产品上市流通实行经营场所开办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大中型超市等农产品经营场所开办者对进入本场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应当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开办者应当依法与进入本场所的经营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同,建立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对经营者的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公示,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
第十九条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贸易、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建设,完善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扶持建立从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其在生产经营重要环节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点。
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检测机构定期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加工企业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设立或者委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
第二十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资格条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检测检疫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检测检疫人员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检疫,并对检测检疫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不符合无公害产地环境标准的,由批准设立基地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标准的,责令停止生产。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由农业、渔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型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批准设立基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继续开办基地资格。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产品经营场所开办者未按要求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农业、渔业、林业、环境保护、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生产、加工、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生产、加工或者经营者限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处理或者逾期未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没收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XXXX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0
第一条公司各级油品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监管分离及“管理工作必须管质量”的原则。油品质量管理重在过程管理、环节把关、主动监测、制度完善、持续改进,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购销存各环节的产品质量合格。
第二条质量、计量管理标准与制度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制定油气产品相关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制度和流程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化工品销售部制定化工及燃气产品相关计量管理标准、制度和流程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所属单位可在产品经销公司制定的标准及制度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标准和制度,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备案。产品经销公司在必要时对所属单位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质量、计量管理组织机构
(一)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要成立质量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公司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计量的监督运行。
(二)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负责油品质量、计量的相关制度、标准、流程的制定及主要监督,化工品销售部负责化工及燃气损耗标准的制定及主要监督,安全环保质检部负责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计量相关工作的辅助监督,党群工作部负责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的质量、计量相关新闻违纪和媒体应对工作。
(三)所属单位总经理是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产品质量负总责;主管零售的副经理是库站各环节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管理的责任人;所属单位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所属库站的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管理及顾客投诉;所属单位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的新闻危机和媒体的应对工作。所属单位库站运营管理部门是油库、加油站、中央仓产品质量的管理部门。所属单位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调运管理部门是入库产品的质量管理部门。所属单位应设立必要的常规化验室进行入库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的常规检测,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化验室。租赁油库、中央仓的产品质量管理,由所属单位具体派计量员或化验员驻库,对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进行源头监管。
第四条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运营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对加油站油品、中央仓化工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抽检计划,确保产品质量。被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时,由各单位主管质量的副经理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及处理情况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
第五条出现质量事故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调查处理质量事故,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
第六条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的,将对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七条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使用计量标准、器具,严格依据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第八条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计量检测数据不一致时,以产品经销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检测数据为准;各单位之间计量检测数据不一致时,以社会标准器具检测数据为准。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检测数据不一致时,以集团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或工作计量标准器具的检测数据为准。
第九条所属单位因定期对储、运输产品进行数量盘点、核准,做好物资保管和运输工作。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髙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A)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第二章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构设备更新
②技术改进
③制程改善
④市场需要
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三章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4)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附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的执行日常校正,精5)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附表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一)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予以纠正教导并列人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检查。
(二)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维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釆购办理外协修造。
第四章原物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
“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将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得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第五章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 PC订制料号一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一客户提供的油墨颜色。
3.底板一底板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质量要求一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一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ShippingMarkSide Mark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及是否明确表不。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订,作为生产的依据。
第六章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检验
(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检验:
1. IPQC钻孔一钻孔科日报表。
2. 15修一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条以上分别检验IPQC记录于修一日报表。
3.(Cu)(Sn/Pb)15修二一针对镀铜锡后分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二日报表。
4. IPQC镀金一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于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科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要项”。
6. “QAI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等抽验。
(三)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依“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 PHH切片检验分、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
(QAEMicrosection Report)(QAE Solderabili ty检验并记录于、Test Report)等检验报告。
(四)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五)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六)各生产部门依自主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七)制程间半成品转移,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
处理。
第十四条制程自主检查
(一)制程中毎一位作业人员均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室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第三联会签部门,第四联经办部门。
(二)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三)制程自主检查的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施行办法”实施。
第七章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毎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综合判定执行。
第八章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物料质量异常及反应
(一)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二)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一)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二)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第十九条制程间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室摧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组)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批示办理后,送经理室品保组后存,绩效组重新核算生产绩效及督促异常改善结果。
第九章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第二十条成品缴库管理
(一)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QAI卡”、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办理缴库作业。
(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成品应抽验,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立“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及附样并拟定料品处理方式,呈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三)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把“异常处理单”呈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作业
(一)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二)总经理室产销组人员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判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把“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三)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成品物性实验,并依要求检验项目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以签认成品缴库。
(四)特殊物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
“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五)产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客户。
第十章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一)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二)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三)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四)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五)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六)经经理或总经理批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一)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量制作供确认。
(三)确认样品的取样
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并由业务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一)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编号后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二)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部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答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制“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后,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一)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五日,国外客户十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五十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二)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二)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第十一章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批示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一)质量管理部每日依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二)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三)各科生产中发生异常时拟报废的板,应填报“成品报废单”MPB经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五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总填写“制程料号别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圈活动
为培养基层干部的领导统御及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启发提髙人员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各部门得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实施与修订
本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和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
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2)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全面督查,对存在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的频次,凡是在检查中发现获证企业不履行出厂强制检验或不能持续保持
生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
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年*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年*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95%。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6、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制度。一是完善“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二是建立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制度。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三是限制销售范围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级行政区域;四是公开承诺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义务,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等。
7、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对全县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多地一品等重点区域,作为开展整治的重点,在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
(二)开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
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一是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及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工作。摸清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底数,强化证后监管,全面建立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力度,使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案件基本得到遏制。
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重点开展对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的无证查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吊销证照、断水断电等手段,加大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今年底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产品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请上级批准机关取消其名牌荣誉称号。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
抓住秋播秋收农忙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国家明令淘汰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农资整治与秋季“农资打假下乡”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销售使用的旺季,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与打假活动。尤其要深入乡村、农户,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保证秋季农业生产。到今年年底,制售假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100。
(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基本达到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开展煤炭质量安全整治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25日―9月5日)
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省、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动员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安全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组织力量对16类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整治。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与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完善家电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档案;加大对重
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
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及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做到任务明了,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富民惠民措施相结合,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局面,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勇于探索工作方式,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能力。
3、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界限,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执法规范,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在监督检查中,实施精准打击,各个击破,做好源头管理工作。二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
5、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在整治工作中,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措施不力、整治不到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域,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即:一是没有按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和小作坊普查建档的;二是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许可的;三是未按法定职责实施检查的;四是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的;五是擅自降低处罚幅度和种类,以罚款代替其他处罚的;六是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七是重点地区没有开展区域整治或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八是接到举报不及时受理和调查的;九是瞒报、迟报、谎报监管信息的。
6、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对本单位和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做好收集、整理,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整治办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每天上午9:00以前,向市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一天所在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每周五报一次动态信息。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市整治办。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为规范和提高传媒公司的服务质量,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满足客户需求,制定本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目标
1、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和期望。
2、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3、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增加客户忠诚度。
4、加强公司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5、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组织结构
1、服务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
2、服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四、服务质量管理流程
1、客户需求确认
(1)接受客户需求并记录相关信息。
(2)与客户沟通,确保对需求的准确理解。
(3)评估需求的可行性和能力,提供合理的方案和建议。
(4)与客户达成一致,确认需求细节和时间表。
2、服务实施
(1)根据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和计划。
(2)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分配任务给相关人员。
(3)落实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4)监督服务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提供支持。
3、服务评估
(1)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反馈,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
(2)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3)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对服务的评价和建议。
(4)制定改进计划,并跟踪改进效果。
4、培训和提升
(1)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2)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交流活动。
(3)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4)鼓励员工参与行业专业认证,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
五、监督和改进
1、监督
(1)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2)制定监督计划,对各部门和员工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提供解决方案。
(4)定期召开服务质量管理会议
2、改进
(1)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
(2)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计划。
(3)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4)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六、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服务质量管理委员会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4
1.0目的
通过内部质量审核,验证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效果以及各项质量活动是否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的组织,任命内审组长和审核员组成的审核组,批准《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2内审组长负责《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领导,及与受审核部门关系的协调,编写《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3审核员负责编制《检查表》,进行现场审核,签发《不合格报告》。
3.4办公室负责内部质量审核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的制定
办公室于年初编制定本年度的内部质量审核计划,主要内容有:审核目的和范围、审核的依据、各次内审活动的时间、参加审核的人员等,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相关的部门/人员。
4.2审核的频次
内部质量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需要进,可随时安排局部或全局的审核。
4.3审核的准备
4.3.1审核前,管理者代表负责任命内审组长,确定审核组成员。内审员与审核的部门无直接的责任关系。
4.3.2制定内审实施计划
内审组长制定《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容包括:
a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审核的依据;
c审核组成员名单;
d审核的日程安排。
4.3.3审核组预备会议
内审组长召集审核员召开审核组的.预备会,向审核员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简要介绍受审核部门情况后,研究和商定审核的策略、落实分工、确定审核的日程安排,并规定审核纪律和内审员应注意的事项。
4.3.4发放内审计划
审核组应以局面的形式提前3天正式将内审计划发放到受审核部门/人员。
4.3.5准备并收阅工作文件
审核员进行审核工作前,应事先备齐下列表格、文件和资料:
a审核日程安排表和任务分配表;
b检查表、《不合格报告》表;
c质量手册和与受审核部门的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规程、上一次内审发出的《不合格报告》等。
4.3.6编制《检查表》
审核员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编写《检查表》。
4.4审核实施
4.4.1现场审核
a内审员按照内审计划和编好的《检查表》到现场通过观察、询问、查阅文件和有关记录等方式收集证据;
b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经受审核部门/人员确认后,填写《不合格报告》;
c内审组长负责对审核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4.4.2汇总、整理《不合格报告》
内审组长组织讨论审核结果,确定不合格项并与被审核部门交换意见后,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4.4.3总结
审核工作完成后,内审组长主持召开审核会议,向质量审检小组受审核部门宣布审核结果,同时接受和答询受审部门提出的问题。
4.4.4《不合格报告》由审核员签发,受审部门负责人在不合格报告上确认后签名。
4.4.5编写审核报告
《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内审组长编写,保证其具有正确性和完整性,并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4.5责任部门根据《不合格报告》要求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纠正,内审组长负责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实施。
4.6《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办公室发给各个受核部门/人员。内部质量审核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和报告由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5.4《检查表》
5.5《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5
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一般工作过错
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组织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
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
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
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
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
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泄密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
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七、对一般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重大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目标奖、调离岗位、停职离岗培训等处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多次重复出现;
(二)明知已出现过错,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影响扩大的;
(三)因主观故意出现的过错;
(四)拒不承认过错事实的;
(五)故意隐瞒过错真相,不及时上报的;
(六)其他经局党组认定,应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从轻或免除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属认识理解偏差,过错轻微,且能及时纠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现过错,情节轻微的直接责任人;
(四)其他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可从轻或免除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十、工作过错发生后,处室及过错责任人应将过错原因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办公室启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领导要求对工作过错情况及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
十一、工作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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