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锅炉房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锅炉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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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管理制度1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锅炉房管理制度2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锅炉房管理制度3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锅炉房管理制度4
一、锅炉房是医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方面保温、高压蒸气、热水的'供应。
二、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三、锅炉房设昼夜值班,保证医疗工作的随时需要。
四、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五、不断总结烧油(气)技术,节约用油(气)。
锅炉房管理制度5
一、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
二、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先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
五、外来人员参观,要事先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值班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监护。
锅炉房管理制度6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锅炉房管理制度7
一、制度目的
1.1为了确保锅炉房燃煤堆放的安全、有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事故风险,制定本锅炉房燃煤堆放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锅炉房及其燃煤堆放区域的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锅炉房:指用于发电、供热或工业生产的设施,包括锅炉、发电机组等设备。
3.2燃煤堆放区域:指用于存放燃煤的指定区域,包括煤场、煤仓等地点。
3.3安全堆放:指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对燃煤进行有序、安全、环保的堆放管理。
3.4能源利用效率:指通过合理的煤炭管理和堆放措施,最大程度地提高燃煤的能源转化率,减少能源浪费。
四、燃煤堆放管理责任
4.1企业管理层应指定专门的燃煤堆放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锅炉房燃煤堆放管理计划,监督燃煤堆放工作。
4.2锅炉操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参与燃煤堆放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保持高度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五、燃煤堆放管理要求
5.1燃煤堆放区域规划:
5.1.1燃煤堆放区域应合理规划,明确堆放区域的.位置和边界。
5.1.2确保燃煤堆放区域与锅炉房其他设施和建筑物的合理距离,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2煤种分类与标识:
5.2.1燃煤堆放应按煤种进行分类堆放,不同煤种应分开堆放。
5.2.2对每批入库的燃煤应标明煤种、产地、入库日期等信息。
5.3堆放高度和坡度:
5.3.1确保燃煤堆放的高度和坡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堆放的稳定性。
5.3.2定期检查燃煤堆放的高度和坡度,确保符合要求。
5.4堆放密度与通风:
5.4.1燃煤堆放的密度应合理,避免出现坍塌和堆积不当的情况。
5.4.2确保燃煤堆放区域有足够的通风,以减少煤尘积聚和火灾风险。
5.5灭火设施:
5.5.1燃煤堆放区域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
5.5.2灭火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5.6堆放安全距离:
5.6.1燃煤堆放区域应确保与火源、高温设备、电力设施等的安全距离。
5.6.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距离的符合性。
5.7防尘措施:
5.7.1燃煤堆放应采取防尘措施,避免煤尘扬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7.2定期清理煤场和煤仓,防止积尘,确保环境安全。
5.8安全培训:
5.8.1燃煤堆放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和环保培训,包括堆放安全、灭火知识等。
5.8.2新员工应在入职后接受安全和环保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燃煤堆放管理操作流程
6.1管理计划制定:
6.1.1制定燃煤堆放的管理计划,包括堆放区域规划、煤种分类、堆放高度和坡度控制、灭火设施配置、防尘措施、安全培训等。
6.1.2管理计划应定期审查和更新。
6.2煤种分类与标识:
6.2.1每批入库的燃煤应经过检验和分类,按煤种堆放,并标明详细信息。
6.2.2定期检查和维护煤堆的分类和标识,确保准确性。
6.3堆放高度和坡度:
6.3.1定期检查和测量燃煤堆放的高度和坡度,及时调整。
6.3.2确保高度和坡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4堆放密度与通风:
6.4.1定期检查和测量燃煤堆放的密度,调整必要时,确保稳定堆放。
6.4.2确保堆放区域通风良好,煤尘扬散较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5灭火设施:
6.5.1定期检查灭火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确保随时可用。
6.5.2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定期培训,以应对突发火灾。
6.6安全检查:
6.6.1定期进行燃煤堆放区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6.2记录安全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提高堆放安全。
七、文件管理与记录
7.1所有与燃煤堆放管理相关的文件应妥善管理,包括管理计划、堆放记录、安全培训记录等。
7.2文件保留期限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八、审查与改进
8.1本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8.2如有需要,应及时进行改进和修订,确保燃煤堆放管理始终符合最新的安全、环保和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九、法律法规遵从
9.1燃煤堆放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和环保法规的要求,必要时应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和批准。
十、附则
10.1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管理。
10.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版本号依次递增。
10.3本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标准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但必须经过管理部门批准。
锅炉房管理制度8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房管理制度9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X千元以上(含XX万元),X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X%,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X%,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X%。
2.4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
2.5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不足XX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XX烟办(XX)XX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XX%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XX-XX)%。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X%;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XX-XX)%。
3、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XX元。
3.2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XX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XX)%;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
3.4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
3.5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个人课以罚款XX元。
3.6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锅炉房管理制度10
巡回检查
1、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的内容
1)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2)受压部件可见部们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3)管道、阀门无渗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4)炉排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转动正常、皮带不打滑、无断裂。
5)除尘器无破损、鼓引风机运行正常。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巡回检查路线
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机构-锅炉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本体的维护保养
1)当班司炉工应及时做好锅炉本体受热面的清焦、清灰、吹灰工作,做到勤检查、勤清理、不留到下一班。锅壳锅炉的烟火管一般每月清灰疏通一次。
2)运行锅炉每年至少一次停炉清理,检查和检修。清除水垢、水渣、烟垢、积灰。检查各受压部件及焊缝。胀接部位有无渗漏、磨损、腐蚀、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并作出测量和记录。在停炉检修时,水管锅炉的锅筒内应尽可能涂刷汽包漆防腐。
3)停用锅炉必须按《锅炉及辅面操作规程》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锅炉腐蚀。
4)做好备品备件,建立设备台帐,同时应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5)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管道、阀门的维护保养
6)水位表每班应擦抹一次,及时修复各种缺陷,做到清洁明亮。连通管畅通。开关灵活、严密。
7)压力表存水弯管一般每半月应冲洗一次,每星期至少对表盘进行一次吹灰或擦抹,保证表盘刻度清晰。严防受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使用期满半年后,应及时校验,保证指示灵活、可靠。
8)安全阀使用时必须作热态排汽试验并记录其始启压力和回座压力。使用后一般每月应进行一次自动或手动的排汽试验,防止阀芯与阀座粘住。
9)温度、流量、风压、氧量等计量仪表及蒸汽超压报警装置,联锁保护装置使用时应调试准确,及时检查和修复各种缺陷、故障,并根据仪器仪表的使用性能定期校验、试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计量准确。
10) 5炉房内的汽水阀门、旋塞等。应每天擦抹一次,保持清洁。对丝杆处应及时加润滑油,务使开关灵活。定期更换或加装垫料,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每年定期停炉检修时作一次全面检查。
11) 6炉的汽水管道应有防腐、防震及保温等措施和色标。当保温层脱落,防震去撑装置等设施损坏,色标模糊时,应及时予以修复。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1)对转动机械应根据其性能和转动情况的不同。定期予以加油,调油,及时检查和消除异声、震动。风机、水泵、炉排、上煤机、出渣机变速箱等、一般每年应调油一次。炉排前后轴应每天检查其有否加油,及油孔堵塞现象。每年必须拆轴瓦检查一次。
2)上煤机的电葫芦铅缆应经常松树其有否毛刺、断股、干燥、轧伤及绕线紊乱等。并定期予以更换。
3)螺旋出渣机叶轮及刮板机刮板。每月应检查一次,检查是否腐蚀、磨损、断裂等现象。
4)链条炉排至少每半年应检查一次,炉排片是否破裂、穿销有否磨损、变形。开口销是否断裂、脱落、前轴链轮是否完好。手烧炉也应定期对炉排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的炉排。锅炉使用时应随时检查各调风门及烟道通道板是否灵活,回定装置是否完好。
5)锅炉炉墙及前后拱至少每半年应予全面检查一次。内外炉墙是否松动、裂纹、塌损等绝热部件的绝热情况是否良好。炉门炉门圈档风铁有无烧损,护闸板、煤闸、煤闸梁是否损坏。损坏程度严重的`必须立即予以修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五不交”。
4、1“五交是”
1)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4、2“五不交是”
1)不交给吃过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交接班中。
6、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7、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清洁卫生制度
1、班司炉工接班后,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汽包水位表清晰易见。
2、严禁烧正压。保持炉前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锅炉设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
3、消除跑、冒、滴、漏。
4、煤场、渣场堆放整齐。
5、每周六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要富部位,为确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为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厂保卫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委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4、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5、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有关人员。
6、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畅通,设施齐全完好。
锅炉水质化验制度
1、为认真贯彻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锅炉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当地质监部门考核发证的水质化验员。
2、锅炉结构,型号的不同选用相适应的水处理方法。并及时进行化验和处理,以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要求化验时间和项目如下。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悬浮物的化验。有条件的单位应做水质全分析。
2)当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每四小时至少进行一次给水,(软水)的硬度和PH值。炉水的总碱度和溶解固形物(或Cf)等数据的化验。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锅炉,在水处理设备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化验时间,但每班不少于一次。
3)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给水和炉水的有关指标每天至少化验一次。
4)发量大于2T/H的锅炉,给水应进行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溶解氧应小于等于0.05mg/;若采用化学除氧,则应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3、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锅炉及水处理方法,把水质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列出来。
4、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锅炉房管理制度11
一、包机人要熟知所包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定期检查所包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做好检查记录。
二、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当班人要积极主动抢修或汇报,做好检修记录。
三、包机设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设备包机牌必须注明包机设备名称、包机人姓名等内容。
四、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接收单位对所接收设备实行包机管理。
锅炉房管理制度12
一、蒸汽锅炉与热水锅炉都必须有水处理措施。运行锅炉的给水、炉水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二、水处理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水质化验员,必须每2小时化验一次锅炉给水。
四、原水的硬度、碱度、ph值每月最少测定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全分析。
五、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水质硬度,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六、炉水的碱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同时应定期对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进行校验。
七、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调整水处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质标准,水处理措施达不到水质标准时,应及时报告锅炉房主管人员,加以解决。
九、水质处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化验记录,不许弄虚作假、抄袭、涂改化验记录。
十、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爱惜一切化验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缺少的化验设备、化学药剂要及时补充。
锅炉房管理制度13
一、锅炉投入运行前,应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二、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压力,水位、温度是否正常,经常检查燃烧工况、输送系统、送引风机、给水系统、排污阀、各类仪表和锅炉本体是否正常。
四、操作人员应做好锅炉及其辅机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锅炉停炉保养工作。
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达现场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交班时应做到: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无损坏;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六、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水质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七、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及时按《互助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报告。
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九、锅炉房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十、应建立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
锅炉房管理制度14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锅炉房管理制度15
(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堆放或烘烤易燃、易爆物品。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照章作业。
(4)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仪表设备,发现有裂痕、空隙或漏水漏气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进行检修。
(5)机房内的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照明设备要与热力设施保持相应距离并采取隔热措施。
(6)司炉人员在清理锅炉、设备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7)司炉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擅离职守。
(8)每日交班前要做好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火灾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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