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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25 07:31:0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

  (一)为加强应急救援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凡是煤矿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收文、发文(包括正件和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三)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四)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档案资料。

  2.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资料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进行数据化管理。

  3.专职档案员要对各部门档案资料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建立档案资料销毁清册。

档案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1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2 、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4 、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1、 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2 、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3、 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5 、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5.2 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档案管理制度3

  1、技术档案管理各类技术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专人管理及制订借用制度。

  技术档案一般可分成四类:物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及技术标准;

  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资料。

  1.1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工具书、工程维修保养原始记录等均作为工程技术档案在工程部资料室归档统一保管。

  1.2文件、资料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1.3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资料借给本公司以外人员。

  1.4重要的工程技术档案应保存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1.5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除图书外,档案资料严禁带出大厦。

  重要资料只限在资料室内阅读。

  1.6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特殊情况需得到总工程师批准。

  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图书不得在个人手中长期持有。

  1.7对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2、设备登记卡设备登记卡是设备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一台设备都应设立一张登记卡。

  为了便于查阅,可按设备系统分别装订成册。

  现代化设备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对设备状况及维修保养工作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系统地、有计划地积累分析原始记录,在调查分析中研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规律,使设备能够达到最高的综合效率。

  设备登记卡应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以及重大事故记录,这些可作为设备计划检修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也是设备技术改造、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一般每年按设备登记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核对,应该做到帐物相符。

  3用户设备档案卡物业的每套客房可认为是为用户服务的独立设备,因此,每一独立单元需设立一张用户单元设备档案卡。

  这有利于掌握对用户设备的完好程度及设备返修率程度的了解。

  4质量记录《设备档案卡》ed-tb-0309-113《设备编号法则》

档案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公司安环部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及时掌握本单位各岗位职工的实际情况,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关危害的作业。

  5、公司安环部组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一年,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安环部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8、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劳动者,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公司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9、公司安环部组织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每人一档,长期保管,不得丢失和转借;并负责将职工健康人员体检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10、安环部负责将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各单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并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

档案管理制度5

  1、依据《档案法》的规定,在本社区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 本社区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包含图表、簿册、声像材料等)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格式符合国家规定,必需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用红黑水、蓝圆珠笔、铅笔、复写纸书写。

  3、外出学习、开会、考察等活动中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在差旅费报销前移交档案室。

  4、移交文件材料应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清点核对后签字,各存一份备查。

档案管理制度6

  为了使老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平安、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教务科指定专人进展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进展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老师即时建档。

  3、老师业务档案的`封皮、目录、规格、款式力求统一。

  4、查阅老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业务校长同意,方可查阅。

  5、根据查阅单位用处,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6、老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业务校长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7、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8、老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校党委、校长的直接指导下进展,由业务校长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保科搞好协调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7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档案管理制度8

  声像资料是国家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声像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结合我局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声像档案的归档范围是机关在职能活动中反映主要事件、会议、人物、主要活动及有历史价值的资料。

  2、凡本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声像、档案,由形成部门统一立卷,在每年五月前向档案室移交。

  3、归档的声像资料要根据形成的时间、作者、内容、重要程度,形成规律和联系组卷,使声像档案能正确反映工作实际,便于查找利用。

  4、按要求填写好卷内目录,编好号码。

  档案利用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利用档案,须严格履行查(借)阅登记手续,注明查(借)阅目的,用后及时反响利用效果。

  2、外单位的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3、因工作需要拟抄录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经检查校对前方可带出。

  4、档案资料一般不借出室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到期仍需继续使用,要办理续借手续。

  5、如查(借)阅秘密、机密的`档案,须请示本部门领导并由档案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党委会议记录、班子会议记录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

  6、对借阅的档案,要保持完整清洁,严禁私自拆卷、勾画、涂改、撕页、照相。借出的档案要严格保管,不准转借他人,对将档案丧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查(借)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把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泄漏,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制度

  一、利用者利用档案完毕,利用接待人员要及时进展利用效果的收集工作,对不能当场表达的,利用接待人员要跟踪收集。

  二、凡利用者利用档案即时取得效果的,请利用者当场填写利用效果,并签名确认。

  三、利用者在利用档案后,无法当场确定利用效果时,应将“利用效果登记表”带回,而接待人员要及时催缴“利用效果登记表”。

  四、档案员收回的“利用效果登记表”,应及时。

档案管理制度9

  1.档案室库房应有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

  2.档案必须分类存放,明码区分。室内不得堆放杂物或存放个人物品。

  3.为确保档案室的安全,禁止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经常检查室内电源线路,及时排除隐患,做到人离切断电源,随手落锁。

  4.库房内必须备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霉等设施。同时配备灭火器、樟脑丸等用品。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档案室对库存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补救,对已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进行清理造册,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10

  1技术档案的作用

  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2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3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6)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7)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施工员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①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②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③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④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⑥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⑧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施工记录

  ①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②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③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④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⑤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⑥沉降观测记录

  ⑦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⑧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⑨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0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1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5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6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

  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①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②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③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反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给排水与采暖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①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反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②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检查记录。

  ③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④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②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反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③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施工记录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建筑电气

  (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①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②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②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反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③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④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施工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通风与空调

  (1)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反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反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施工记录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电梯

  (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

  (9)电梯运行记录

  (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隐蔽验收表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智能建筑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隐蔽验收表

  (3)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系统检测报告

  (7)系统试运行记录

  (8)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5)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4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5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组卷

  (1)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2)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6)验收与移交

  (1)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局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档案管理制度11

  技术档案管理按照档案馆关于工程归档要求进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分为施工技术档案和竣工技术档案,企业内部和项目部分别设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第1节施工技术资料和管理

  1.1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领导,实行项目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

  1.2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应按专业系统归类,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

  1.3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资料收集内容和移交的时间。

  1.4在单位工程施工前,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订材料或试块的送检计划,并确定见证试验室。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提货时,及时索要有关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1.5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由管理失控造成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坏、丢失等行为造成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节技术档案的内容

  2.1土建部分

  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开工审批表。

  2.1.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1.3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证明及合格证(或试验记录证明)。

  1)砖、水泥、砂、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材料、反腐材料试验报告、钢构件、焊条、外加剂、门窗。

  2 )以上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1.4施工试验报告及记录。

  2.1.5预检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模板预检、楼层放线、楼层50cm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

  2.1.6隐蔽工程记录。

  2.1.7验收记录

  1 )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2 )竣工验收。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 )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5 )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

  2.1.8新型建筑材料及施工新技术资料。

  2.2管道工程

  2.2.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2.2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合格证。

  2.2.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4主要设备明细表及试运转记录。

  2.2.5功能试验记录。

  1 )上水的水压试验记录。

  2 )下水灌水试验记录。

  3 )通风管道试压、密闭试验记录。

  4 )消防管道试压记录(包括自动灭火系统)。

  2.2.6室外管线测量记录。

  2.2.7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核查书。

  2.3电气工程

  2.3.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3.2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合格证。

  2.3.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3.4主要设备明细表及试运转记录。

  2.3.5调试记录、电阻调试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2.3.6发电、变电、供配电、开关柜等耐压试验。

  2.3.7室外直填电缆测量记录。

  2.3.8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核查书。

档案管理制度12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项目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推进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

  (三)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登记表》、《档案查阅登记表》、《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四)各部门资料员/资料管理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分类整理保存。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一)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审核;

  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动车辆的基本信息资料、证件、保险单、维修记录、事故资料

  1.2归档要求:

  1.2.1、集团证照资料:由财务部关注各类营业证照更新时间,保证证照及时更新,做好使用登记以及复制登记。

  1.2.2、行政文件:红头文件、法律文件及外来相关文件移交行政部;车辆资料直接移交车辆管理员。

  1.2.3、客服中心资料:法律文件、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原件于签订后3日内移交档案室。

  (二)人事档案

  2.1、归档范围

  2.1.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1.2一般员工转正、调动、任免、离职、降职文件;

  2.1.3职称评定材料;

  2.1.4面试表;

  2.1.5劳务合同纠纷及处理材料;

  2.1.6员工培训计划、总结、方案

  2.2、归档要求

  2.2.1由人事专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

  (三)建设类档案

  3.1、归档范围(附件:详细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3.1.2预算、结算文件:

  3.1.3项目核准(立项)阶段

  3.1.4方案审查阶段

  3.1.5初设审查阶段

  3.1.6施工许可证阶段

  3.1.7预售阶段

  3.1.8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阶段

  3.1.9产权证办理阶段

  3.2、归档要求

  3.2.1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批示性文件,由报建人员取得后3日内移交相关的管理人员。

  3.2.2工程部档案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合理保存。

  3.2.3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组团保存完整,并相应在二次深化图及其他工程部相关图纸上加盖“图纸确认”章、在技术洽谈单、变更备忘录后附图(变更图纸)上加盖“变更确认”章。

  3.2.4招投标文件、合同类档案传签完成后,由经办人移交负责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

  4.1、归档范围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账、银行明细账;

  (4)辅助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

  (1)年度决算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2)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报表;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4.1.4其他类: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2、归档要求

  4.2.1会计凭证、账簿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4.2.2财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于资料产生后妥善保管。

  (五)实物档案

  5.1、归档范围:

  5.1.1、照片、音像类

  (1)反映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主要职能活动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著名人物参加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外事活动。

  (4)记录公司重大事件。

  (5)与其他档案有密切联系(如表彰、总结大会)。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

  5.1.2、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5.1.3、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单位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5.1.4、公司社会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2、归档要求:

  5.2.1、底片、冲洗的照片、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数码影像统一存入人事行政专员电脑专用文件夹。

  5.2.2、其他实物档案由各部门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移交人事行政专员。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一)移交

  1.1、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在留存盖章档案后,在明源上归档,并在相应类别的《档案归档登记表》中登记,由移交人确认签字。

  1.2、各部门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人事行政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

  (二)整理

  鉴定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录入卷内目录→印临时档号→装订→对号装盒→入档案柜

  (三)编号

  (公司)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档案类别代码(一级+二级)-年度+顺序号;

  四、档案的利用

  (一)查阅

  1.1、查阅的授权范围

  (1)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有权查阅全部范围档案。

  (2)部门经理有权查阅本部门产生的所有档案。

  (3)普通员工有权查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4)跨部门档案查阅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5)由总经理亲自密封的绝密档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均无权查阅该档案。

  1.2、档案查阅程序要求

  (1)权限内的档案查阅,由查阅人直接在档案室进行纸质查阅。

  (2)权限外的档案查阅,由人事行政专员收到查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查阅审批”流程后,引领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阅后即时归还。

  (二)借阅

  2.1、借阅程序要求

  (1)员工凭经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表》外借档案原件资料;

  (2)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员收到借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后,找出档案原件资料,要求借阅者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签字,备查。

  2.2、档案的归还

  (1)借出的档案原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整理和跟踪,督促各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档案使用人归还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本来面目且不应无故扣押档案。

  2.3、其他规定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借出。

  (三)档案复制

  申请复制档案者完成审批流程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提供给查阅者。

  五、档案的保管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分别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两类。

  (二)专项档案的保管规定

  2.1、公司各部门档案(含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各部门自行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2、电子版档案的传递和保存

  (1)原则上除电子设备档案和财务凭证、报表、帐簿档案外其他档案必须同时保存电子版档案。

  (2)人事行政专员制作电子版档案的目录,使其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一对应,并整和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上便于调用。

  (3)每年7月份将上年电子版档案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定期检查、杀菌杀毒。

  (三)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

  3.1、装订要求:参照统一标准进行。

  3.2、装盒:人事行政专员于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上年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及调整工作。

  (四)档案的存放

  档案建目后应存放在专用档案盒内,盒脊和面上应清晰、牢固标明类别、档号、日期。每一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分目录)及备考表。

  装盒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内,按照年度、类别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档案意外损毁的处理

  档案丢失或发生意外损毁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填写《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档案丢失、或损毁无法进行修补、复原,借用人应请有关部门协助设法重新补制。在进行补救工作的同时,人事行政部经理应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一)目的:判定档案价值、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

  (二)程序及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鉴别档案价值,识别出失去保存价值及保管期届满的档案,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销毁。

  2.2、正式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再次进行核对;销毁时应有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同时在场;销毁后监销员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3、档案销毁情况应做到及时登记。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3.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2、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至少两人共同销毁并签字确认。

  3.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严禁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通话中泄露秘密内容;

  2、打印密级文件的草稿、校对稿在文件制成后均应销毁,各部门掌握的文件、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销毁;

  3、严禁打听和记录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秘密,严禁向他人传播自己知晓的秘密内容;

  4、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客户和业务自行经办或处理;

  5、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转交给其它单位从事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

  6、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室等办公重地;

  7、公司领导或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员出差的任务、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模范执行本规定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失密、泄露者,视其情节、后果轻重公司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因失密、泄密触犯国家法律者,将报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我处的档案管理,理顺档案管理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是管理处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2、各股室所负责的部门内部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

  3、档案室是管理处档案的专管机构,在行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4、各部门应做好资料的分类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归档

  5、各类外来文件、资料由办公室负责立卷留存;内部文件原则上各部门传阅后,即由办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6、员工要注意随时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并及时汇总到各部门归档案保管,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个各种会议回到公司后,应将相关资料全部移交办公室归案保管或交本股室归案保管。

  7、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归在一起。

  8、档案管理员要保证原始资料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9、员工借阅档案由股室负责人向办公室领导核批,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10、本处以外单位或个人需要调取档案必须持有证明到办公室核批才能提档。

档案管理制度14

  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档案管理,保证小贷、担保业务档案资料

  (以下简称档案)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二、 档案的管理是指对公司已发生的项目资料、权属证明等进行整理,并统一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编号归档。

  三、 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台帐及权证档案台帐记录,便于资料查询、借阅、管理。

  (一)客户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制定专人负责。

  (二)档案管理员对客户档案资料的安全性负责。

  四、 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一)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员

  (项目经理a、b角)为档案移交人;

  (二)部项目经理a角将项目资料按档案清单

  (附后)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编制好册内资料清单

  (具体到每一项内容的页数,包含资料中的封面及所有纸张)移交项目经理b角,清单一式三份,a、 b角各执一份,档案资料中一份,a、b角、档案管理人员三方分别签字确认。()项目经理b角根据清单内容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档案及相关有权人员签字完整并编码之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若资料中有重要资料或签字缺少,项目经理b角须列出补充资料清单要求项目经理a角补齐;

  (三)项目资料包括四部分:立项审批资料、重要合同或单据等、项目调查资料、客户或企业资料;

  (具体内容及顺序附表);

  (四)业务发生后与客户所签署的合同,属于客户但客户未拿走的部分,应列入档案附件交档案室保存,列入附件的资料不进行编码;

  (五)档案的`移交时限为项目结束后

  (一般为贷款发放后)的五天之内,具体为项目经理a角三个工作日内移交项目经理b角,项目经理b角两个工作日内移交档案室,特殊情况说明原因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可以酌情延后;

  (六)档案管理员在接交档案时,按照项目经理b角提供的清单一一核对档案资料,双方确认无误,项目经理b角、档案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登记本上按时登记所接收的档案名称,双方签字确认;

  (八)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统一编号,并按照档案号相应给档案中的合同编号。

  五、重要权证资料的移交

  (一)重要权证资料包括:贷款或者担保客户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保证人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他项权证原件、动产抵押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其他权属证明原件;

  (二)重要的权证应与档案资料分开移交,重要权证视同现金管理,相关权属证书在第一时间移交公司指定的权证管理人员, a角列出重要权证移交清单,ab角及档案员三方在对清单上所列权证的名称、权证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单独移交档案室存档并在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四)档案管理员应将所收到的权证存入保险柜单独保存;

  (五)存档的权证应按项目按项目编号分开保存,且权证编号应与项目的档案编号一致。如档案号为鸿借字第001号档案对应的权证档案编号也为鸿借字第001号。

  六、档案的借阅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需要借阅档案可以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必须按借阅需求填写《档案资料出借单》,并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档案管理员凭《出借单》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并登记台帐;

  (三)档案借阅人必须在《档案资料出借单》规定的期限内,将所借资料完整归还档案管理员;

  (四)档案管理员核对资料完整无误后将档案复位,并登记台帐。

  七、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5

  目的:

  为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确保项目档案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制定程序:

  1、公司领导确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编写任务,并指定负责人负责编写制度。

  2、编写者需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3、编写者向公司领导提交初稿,经过审批后,考虑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修订。

  4、修订后,公司领导签署,并进行公告发布。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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