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管理制度[精]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检验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验管理制度[精]](/uploads/00/d6c6b6c802_6136d9e1d9c01.jpg)
检验管理制度1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实验室运作高效、安全和可靠的关键工具。它旨在规范试剂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从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减少误差,保护患者权益,并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
内容概述:
1. 试剂采购管理:明确试剂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制定采购流程,确保试剂的质量和合法性。
2. 试剂验收与存储:规定试剂的验收程序,设定适宜的存储条件,防止试剂变质或失效。
3. 试剂使用管理:规定试剂的领用、配制和使用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 质量控制:定期进行质量监控,对试剂性能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5. 废弃试剂处理:制定废弃试剂的处理方法,遵守环保法规,防止环境污染。
检验管理制度2
一、所有检验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采集的标本,应有专门的送检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采集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判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详细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可替代或难以再行采集,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详细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要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出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要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采集。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存,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留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留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存。
八、凡保存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专门的医用垃圾袋内,运送到医院统一安排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废弃的血标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按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存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检验管理制度3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安全检查与检验的水平和效率,结合公司项目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工具的配置
1、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应配备如下仪器及工具:①经纬仪②水准仪③电阻测试仪④游标卡尺⑤ 5米卷尺等。
2、用途:①经纬仪用于测量垂直运输机械的垂直度;②水准仪用于测量机械基础的水平度;③电阻测试仪是用来测量被测设备的绝缘电阻和高值电阻的仪表;④游标卡尺用于测量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所用钢管直径及钢管壁厚度和机械金属的厚度;⑤5米卷尺用于测量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边防护钢筋间距、模板整体尺寸等。
二、仪器工具的入库
1、仪器、工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2、新购置的仪器、工具应按装箱单验收型号数量,无误后及时入库,并建立台账,做到物卡账相符,库存处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防震。
三、仪器工具的领用
仪器工具的'领用应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就当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保管员。
四、仪器工具的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便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信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猛提猛拉。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就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工作处附近,箱上不得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支撑是否可靠,确认连接部件牢固后,方可松手。
4、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入箱,拆卸仪器时应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检查箱内附件齐全后方可合上箱盖,箱盖吻合后方可锁紧固定锁扣,不得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5、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6、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校准。鉴定、校准的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7、严禁使用未经鉴定、未经校准、未经检验、校准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校准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辨的仪器。
8、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9、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支座、底座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10、转站进,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先关机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1、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得靠近火源或热源。
12、仪器长途运输时,就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3、当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鉴定、校准周期;仪表封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辨、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五、仪器工具的归还
仪器工具用完后应擦去泥土、灰尘、油污,保持清洁归库并及时归还,保管员在办理归还手续前应对仪器工具外观及精度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更新台账。
六、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1、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施工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仪器、工具管理先进的项目部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仪器、工具使用制度,造成施工失误,造成项目损失者应给予处罚。
3、对仪器、工具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者,给予相应处罚。
4、各项目部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具仪器管理办法,确保仪器工具完好准确,工程测量万无一失。
总之,为了加强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仪器、工具正确使用,精度满足测量规范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施工安全万无一失,更好的为工程建设服务,望各项目部自觉遵守。
检验管理制度4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项目包括: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三级准入管理。
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省卫生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1、首先医务科对科室递交《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2、医务科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该项目负责人和科室答辩后,将专家讨论意见记录在《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附件2),并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3、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医务科负责对二、三类新技术项目按程序进行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审批备案。审批后新技术项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五、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1、批准后医疗新技术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2、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应急预案,科室主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1)、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六、新技术、新项目监督管理流程:
(1)、医务科做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2)、医务科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处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3)、各临床医技科室,按三甲审核标准,今年完成一般科室所承担所有项目,或完成重点科室要求的新技术项目1-2项。
(4)、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各科室上交当年度的经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签字确认的《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
(5)、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均应向医务科汇报,每年11月份将当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开展例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目前存在问题等,医务科针对汇总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
(6)、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制度从20xx年3月16日试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和完善。
检验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收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来文,集团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子公司上报的文件。
第三条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签收文件须检查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
签收文件须核对文件的份数、标题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签收文件须签写姓名并注明时间。
第五条收到的文件须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日期、编号、来文单位、文件主题。
第六条各类会议带回的文件和材料,在传达和汇报后交办公室保管,个人不得存放。
第七条文件须附“文件处理传阅单”,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在当天或第二天分送领导阅签或送承办部门阅办;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
第八条文件的传阅。传阅文件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保密范围内的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不得将文件转借他人阅看。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批后及时交给办公室,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的,办公室应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办理有关事宜。
第三章发文的管理
第九条发文范围:以集团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上报下发,其它部门不得擅自向上、向下发送文件。
第十一条发文的程序。各职能部门发文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同意发文后,职能部门草拟文稿,且须在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和拟稿人。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并签字。办公室调整文稿内容与格式,确定分发或报送份数,并报集团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文。
第四章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二条留用文件须办理借阅手续,明确责任人、借阅和归还时间。
第十三条借阅人不得翻印和复印文件,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不得转借他人,绝密文件在指定地点阅读。
第十四条办公室定期收缴已处理的和限期清退的文件;文件丢失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人,并向领导报告。
第五章文件的归档与销毁
第十五条文件原稿由办公室存档,并保持完好。
第十六条不具备存查价值的文件,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下发到各部门的`无密级文件由其自行销毁,并向办公室上报销毁清单。
第十七条违反文件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由办公室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领导批示后处罚。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衣柜、镜子上无浮尘、污迹,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第二十七条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部门区域负责制。
第二十八条责任区卫生应定期清扫,集团办公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第二十九条卫生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比考核项目。
第三十条吸烟须在指定场所。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第三十一条垃圾、污物、废物的清除,须合乎卫生要求。垃圾处理物须放置在规定场所或垃圾桶内。
第三十二条工作场所使用的器具、用品,须依规定放置。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及其所在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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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高效、准确与安全,其内容涵盖了人员管理、实验操作流程、质量控制、设备维护、样本管理、数据记录与报告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与晋升制度,以及职责分配和团队协作机制。
2. 实验操作流程:设定标准操作程序(sops),规范样本接收、处理、检测和结果解读的过程。
3. 质量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计划,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和故障报修流程。
5. 样本管理:制定样本采集、储存、处理和废弃的'规则,防止交叉污染。
6. 数据记录与报告:规定数据的记录、审核、存储和报告格式,确保数据完整性。
7. 安全卫生:设立实验室安全规定,包括生物安全、化学安全和辐射安全等。
检验管理制度7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实验室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一致的管理体系,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样本管理、检验流程、结果报告、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员资质与培训:确保所有检验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定期进行培训以更新技术知识。
2. 设备校准与维护: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测量精度。
3. 样本处理:规范样本采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的程序,防止污染和损坏。
4. 检验规程:制定详细的检验操作规程,确保每个步骤的标准化执行。
5. 质量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质量控制,监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6. 结果报告:建立清晰、准确的结果报告制度,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
7. 不合格事件管理:对异常结果和错误进行记录、分析和纠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 文件管理:保持所有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9. 审核与评审: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评估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检验管理制度8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 17025)》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为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捡、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 查。
急诊检验制度与范围
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工作。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时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患者。
(2)门诊危重患者。
(3)急诊观察室患者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
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和定量、氯化物定量、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葡萄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血气分析,心肌标志物测定,氨基转移酶,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他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仪器管理制度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定操作规程。仪器与仪器资料不能分离,应妥为保存,以便查询。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科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查试剂管理制度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访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暴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堆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确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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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加强项目部120拌合楼液氨制冷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桐子林水电站泄洪闸工程120拌合楼施工程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三、职责
1、质安科负责本制度在全项目部范围内的正确有效运行和必要的改进。
2、使用、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负责人制度在所在部门范围内正确有效运行。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危险品的范围和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受到损害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十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险品同存一库,危险品和普通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4、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危险品仓库要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必须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必须设置隔离。
6、化学危险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7、库房和储藏室内严禁住人。
(四)危险品的使用
1、危险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场所饮食。
3、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尽,要留有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涮机器设备和衣服。
(五)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进它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安排相关单位统一回收。
3、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选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危险物品的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检验管理制度10
一、为有效避免易燃品、危险化学品泄漏,减少事故隐患,防止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地扼制事态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易燃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各类油品、酒精、稀料、硫酸、盐酸等各类清洗剂和各类粘结剂。
三、物资供应部负责入库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安全管理,易燃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燃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监督检查管理。
四、易燃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灭火、泄压、降温、防潮、防晒、消除静电、防火花、隔离等安全设施。
五、易燃品、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检验时要仔细检查其外包装完好、无变形、裂纹,标签完整,确保瓶、桶、罐装危险化学品无泄露、渗漏现象发生。
六、装卸、搬运易燃品、化学品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七、易燃品、化学危险品储存应尽可能专库专储,条件不允许时,必须把危险化学品与其它物品隔离存放。
八、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储存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九、使用危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发放,并有专门的发放记录。
十、使用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易燃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佩戴必须的防护用具。
十一、加强对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尽可能减少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量,对有失效期的易燃品、危险化学品须严格控制储量,到期立即处理。
十二、一旦发生易燃品、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根据其危害性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可采取有效回收、化学中和反应、通风、稀释等方法达到消除或减少有毒有害气(液)体、腐蚀性液体等对人体和物品的损伤。
十三、当人员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用水冲洗和酸碱中和,减轻伤害程度。
十四、化学危险品中毒人员要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
十五、生产技术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疏散人员,设置警戒线,并参与抢险工作。
十六、易燃品、危险品泄露造成火灾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七、事发单位应认真查找原因,追查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十八、易燃品、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法予以合理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检验管理制度11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工作人员操作时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二、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消毒。
四、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池、消毒或灭菌)。
六、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七、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九、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检验管理制度12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17025)》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控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检验管理制度13
1.0目的
通过对进货检验的控制,防止未经验证及不合格的物资投入使用,以确保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对所采购物资的入库验证。
3.0职责
由提出申请的部门主管负责验收,或由行政部人员验收,行政部主管负责监督。
4.0工作程序
4.1依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或《采购计划》对所采购回的物资进行入库检验。
4.2批量采购回的物品数量少于10个全检,11-50抽检10个,51-100抽15个,101-200抽20个,200个以上抽检10%,500件以上抽检5%。
4.3验证根据情况可采用核对数量、外观检查、样板核对和合格证检查等方式进行。对涉及安全性能的产品如电器类、水暖器材、消防用具类、化工原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对小五金类、绝缘材料类、标准件类和其他杂项类应核对规格、型号和数量与采购文件是否一致,外观和包装有无破损等。
4.4验证合格由验证人在《材料入库验收单》上进行记录,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执行。
4.5对急需使用的来不及检验的物品,由行政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或其授权人员签名后,可予以紧急放行。放行部分要由库管员注明数量、批号,并要有明确标识,以便一但发现问题时可以返回。没有放行的部分按常规进行检验。
4.1对外协加工及制作的产品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使用,并将检验结果作出记录。
4.2对外购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根据使用条件及要求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对4.6、4.7条款,产品的验收是以相关的要求进行(如制作图样、书面要求、说明书、采购协等)
4.3对分供方提供服务项目、工程项目的初始验证。
4.3.1当分供方提供服务时,根据双方协议内容及对其提供的条件及资料进行验证(如配备设备、人员素质、工程材料等),此验证是指服务/工程项目开始前进场的.条件的验证。
4.3.2若分供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阶段性时,则对每一阶段开始前进行验证,以确保各阶段的有效衔接。
4.3.3若对验证符合要求时,才能通知对方开始服务/工程项目。
4.3.4若对验证方不合要求时,应通知对方不能开工,直至满足条件为止。
4.4对所有以上的检验作出记录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 《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6.1 《采购申请单》
6.2 《材料入库验收单》
6.3 《采购计划》
6.4 《材料入库验收单》
检验管理制度14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检验管理制度15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xx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7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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