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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03 12:07:4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实用)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实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移交、利用等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其它专项工程项目。

  3.术语与定义

  3.1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原始历史记录。包括工程建设前期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等;

  3.2立卷:亦称“组卷”,系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

  3.3归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配套、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完成其工作任务或阶段性任务时,向公司报送经整理立卷的工程文件、资料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将项目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立卷的工程文件、资料及时送行政管理部的过程;

  3.4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向集团档案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当地的档案管理主管部门移送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的过程。

  4.职责

  4.1行政管理部

  4.1.1负责各项目工程档案的编目、接收、归档、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4.1.2负责建立公司工程档案的分类、检索及调用体系;

  4.1.3指导各部门制订部门立卷类目,督促和检查有关文件的归档;

  4.1.4协助开发管理部完成建设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及档案移交工作;

  4.2项目工程部

  4.2.1负责项目建设前期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等工程文件的收集、汇总、立卷、归档、保管与保密;

  4.2.2负责向公司各职能部门催要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

  4.2.3负责提请项目建设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4.2.4负责按照工程档案相关规定和要求移交;

  4.3工程管理部

  4.3.1负责收集和整理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完成阶段的工程文件的立卷、保管、保密与归档;

  4.3.2负责监督和检查项目工程部对工程文件的收集、汇总、立卷、保管与保密等工作;

  4.4开发管理部

  4.4.1负责收集和汇总整理各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并立卷、保密、归档;

  4.4.2负责收集和整理各工程立项文件并立卷、保密、归档;

  4.5设计管理部

  4.5.1负责收集和汇总整理各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并立卷、保密、归档;

  4.6成本管理中心

  4.6.1负责收集和汇总整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集中招投标采购文件并组卷归档、保密;

  4.6.2负责检查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授权、分散招投标采购文件的组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4.6.3负责检查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施工预算、结算等成本造价有关文件并立卷、保密、归档。

  5.工作内容

  5.1工程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

  5.1.1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

  5.1.2各职能部门应制定内部档案管理制度;

  5.1.3公司由一名领导分管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5.1.4行政管理部统一制定工程档案的编目,设定系列编号、指导各部门按该体系分类编目,并制定工程档案归档计划;

  5.1.5各职能部门须实行工程档案预立卷制,即在项目立项后,各专(兼)职档案员按工程档案分类要求拟好名目标签,便于各类文件、资料对号归档,为工程档案的立卷和移交打好基础。

  5.2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

  5.2.1项目立项是各类工程文件、资料收集的开始时间;

  5.2.2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有义务在完成工作(或事项)后3天内主动将文件、资料的原件交专(兼)职档案员鉴别;

  5.2.3各专(兼)职档案员将鉴别确认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归入拟好的名目标签的文件夹;

  5.2.4各专(兼)职档案员每月至少一次提醒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提交文件、资料原件;

  5.2.5各专(兼)职档案员每月对工程档案的预立卷进行一次整理,以保证预立卷文件、资料的完整。

  5.3工程档案的立卷、归档

  5.3.1案卷卷皮及卷内目录表应统一执行国家规范和建设当地规定的规格和样式;

  5.3.2各职能部门在完成阶段性工作后15天内对形成的工程文件和资料予以整理、立卷,并及时送交项目工程部归档;

  5.3.3工程管理部须要求设计单位在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任务后向项目工程部提供整套设计文件,且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充实设计变更文件;

  5.3.4在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须督促项目工程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专(兼)职档案员在7天内完成对项目竣工档案的整理、核实、确认、立卷、归档等工作;

  5.3.5各职能部门必须要求勘察、配套、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或阶段性任务后按合同或相关规范规定的时间提交经立卷的工程文件、资料,并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档案员在30天内完成核实、确认、立卷、归档工作;

  5.3.6各职能部门宜同时留存工程文件、资料的电子文件,若来文中系重要的纸质工程文件、资料除复印外宜形成电子版以备使用,对电子版文件做好备份工作。

  5.3.7开发管理部应按照建设当地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竣工资料进行装订和立卷。

  5.4工程档案的移交、保管

  5.4.1移交工程档案应编制清单目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档案必须规范完整、准确、系统;

  b、工程档案必须符合归档的质量要求;

  c、工程档案必须与清单目录保持一致;

  d、工程档案必须有交接、签字、盖章。

  5.4.2项目工程部须根据建设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和竣工验收意见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整改,并根据建设当地工程档案移交时限规定移交;

  5.4.3工程管理部须在竣工验收并对工程档案文件整改完成后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移交相关工程档案;

  5.4.4工程管理部须在完成大产证的办理或在移交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时向集团行政管理部移交工程档案;

  5.4.5行政管理部和物业管理部门须对移交的工程文件、资料进行鉴别,剔除无历史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确保不遗漏关键性的文件、资料;

  5.4.6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前的保管工作由各职能部门、项目工程部承担;

  5.4.7行政管理部须按照集团制定档案相关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保管工程档案资料。

  5.5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

  5.5.1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企业员工对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都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

  5.5.2凡属密级的工程档案,应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

  5.5.3对泄露工程档案机密的,应按有关规定视情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工程档案的查阅、利用、销毁

  5.6.1行政管理部部应制定工程档案检索体系,并指导各职能部门及项目工程部制定相应的文档检索系统方便工程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5.6.2行政管理部应制定工程档案查阅利用制度,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工程部应按制度查阅或利用工程档案;

  5.6.3行政管理部须定期对工程档案逐卷审查,对其内容价值、保密期限作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5.6.4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鉴定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销毁,并要严格遵守监销制度,应有两人负责监销,销毁清册应存档备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

  第一节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范围、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设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节职责

  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和工程图纸资料的归档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审、督促实施,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3、负责项目建设中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况,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领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质检单位等的相关工程文件,进行回复、收集、归档。

  6、负责本公司总工办、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回复、归档。

  第四节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

  1、对施工方、监理方、总工办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发送至我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将整理完毕的图纸资料,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

  二、标识、版本更新、设计变更

  1、设计及材料、设备文件均应在每张图上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名称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对于发送至工程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将对设计变更通知单分类、编号、登记。原件归档,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发放给有关单位,并做好收发记录。

  三、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

  1、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或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总工办,由总工办函告设计方限期补齐和更换。

  2、如图纸资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四、图纸不符的处理

  1、收到图纸资料,如果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总工办。

  2、如问题涉及甲供材料、设备制造厂商。工程部及时督促总工办物资采购人员协调解决并负责与材料、设备厂商联系处理。

  五、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

  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分部试运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竣工、试运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2、文件应齐全、规范、完整、符合要求,归档文件资料要字迹清晰,图面整洁。编制文件资料应使用微机打印或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3、在竣工后移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对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等鉴定合格,档案管理人员逐项检查,全部合格后接收资料,由工程部保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六、施工、调试文件的审查。

  1、当施工方、调试方的施工专业文件资料、资质文件资料及工程合约等准备就绪时,应由施工方、调试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盖章(签字)确定,资料文件上报交监理方审核、确定后交工程部审核备案。

  七、工程文件资料的借阅、复印

  1、工程文件资料需要借阅时,应由借阅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工程文件资料借阅'即借即还'不得将文件资料带至文件资料借阅指定区域之外。

  2、工程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印,因工程需要必须复印时,由当事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复印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方可复印。复印件按照受控文件控制要求执行。

  八、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划分为五类:

  ①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②工程分部分项(观感质量评定)评定资料;

  ③工程技术资料;

  ④施工管理资料;

  ⑤竣工资料(竣工图)。

  2、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应随施工进度反映工程质量。新工艺的实施,新结构的试验,地基检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相关的照片,音像资料,能够反映工程的实施情况。资料应按有关规定装订,每册资料应有名称、目录、页码、说明,以便查找核实。凡引用复印资料必须有复印时间,日期,复印人签字,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流程:工程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统一的格式、表格。

  对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分部分项评定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应先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填写,然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再由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工程部申报。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进一步审核,根据资料的类型交相关负责人,包括总工办(材料部、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的核实、给予签认,并留档备查,同时复回监理公司。对建设单位不须确认的工程资料,工程部存档即可返回。

  对于施工管理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申报,经监理公司审查后会同监理公司的资料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审查、归档、移交社会档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应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对确认归档的资料,不得涂改、删除、更换,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九、工程部档案资料入档序目

  1、工程招投标资料

  a、招标文件;

  b、招标答疑;

  c、标外文件;

  d、商务标;

  e、技术标;

  f、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按当地档案部门规定顺序整理。如:前期资料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原件)、各种检验实验资料、分部分项自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等。

  3、竣工图(有竣工图章内容齐全)

  4、竣工工程结算书(造价咨询单位审查三家盖章)

  入档的文件资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类存放,便于查询、有条件利用的原则进行保管。

  十、工程部档案资料的销毁

  工程部接收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在本部存放时间为3年(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期满后由工程部综合业务主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移交给综合办档案室。

  工程部移交给综合办公室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期限为50年,需要销毁时要办理销毁手续,逐级审批,监督销毁。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

  一、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标准

  1、工程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2、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承包的。由承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承包单位汇总;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承包单位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性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管理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

  3、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根据项目要求而定。

  4、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印和分发使用.

  5、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二、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1、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形成文件形式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2、项目文件的归档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安装、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竣工图按建筑、建设、、结构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

  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3、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归档。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设施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归档.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归档。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

  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4、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5、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设计、施工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6、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7、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所有文件、措施、方案、各种检验报告、测试报告等向建设单位归档;

  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购置的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如:生产产家、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电子文件的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三、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变更文件、修改、补充措施、方案等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四、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1、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单项项目直接按单项项目整理;

  专项按照专项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类别分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

  建设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2、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按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使用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项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项正是通过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建设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验收情况说明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

  (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

  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

  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

  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

  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

  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

  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

  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组统一办理。

  (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4)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或部门,并及时通知档案资料组;档案资料组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组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组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组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三、工程项目各参与方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

  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1.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2.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3.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4.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四、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5

  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1)质量保证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竣工图;

  (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

  (4)工程开、停、复工令;

  (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7)工作联系单;

  (8)监理日志;

  (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

  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

  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

  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

  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

  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2)设计变更;

  (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4)工程概算、预算;

  (5)工程勘察报告;

  (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

  (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

  (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工程招、投标文件;

  (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

  (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

  (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

  (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

  (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

  (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二、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原则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

  (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

  (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

  (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四、竣工资料的报送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6

  为了切实抓好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的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

  二、工程资料的编目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不修正涂改,不弄虚作假,并确保及时性、连贯性。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监理审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参建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五、工程资料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禁止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六、做好工程声像资料。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七、建设单位随时检查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对于各阶段、各类档案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返回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二0xx年八月十八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7

  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塔吊的合格证、备案证等资料进行收集、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由物机部收存保管。

  3.机械设备管理员对塔吊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

  ①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种资料;

  ②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各种安拆资料,切实对塔吊的`拆装作业提供帮助;

  ③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

  ④告知各类原始资料和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8

  为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

  二、工程资料的编目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不修正涂改,不弄虚作假,并确保及时性、连贯性。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监理审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参建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五、工程资料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禁止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六、做好工程声像资料。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七、施工单位随时检查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对于各阶段各类档案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按照《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9

  1技术档案的作用

  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2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3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6)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7)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施工员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①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②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③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④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⑥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⑧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施工记录

  ①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②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③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④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⑤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⑥沉降观测记录

  ⑦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⑧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⑨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0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1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5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6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

  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①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②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③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反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给排水与采暖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①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反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②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检查记录。

  ③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④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②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反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③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施工记录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建筑电气

  (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①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②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②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反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③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④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施工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通风与空调

  (1)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反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反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施工记录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电梯

  (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

  (9)电梯运行记录

  (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隐蔽验收表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智能建筑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隐蔽验收表

  (3)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系统检测报告

  (7)系统试运行记录

  (8)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5)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4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5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组卷

  (1)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2)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6)验收与移交

  (1)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局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0

  1、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2.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建筑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事业部应根据分管的业务内容和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本事业部工作考核的一部分。

  3、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一、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经理部真诚接受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技术部门的分工,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实行档案统一管理制度。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事业部档案管理质量进行奖惩。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4、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档案工作要纳入项目计划管理,纳入建设管理和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员或兼职档案员应参加定期工作会议和工程质量评审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工程单项验收和总验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1、公路建设项目文件应字迹清楚、图片工整、签名齐全、材料精良,不得用褪色的文字材料书写和绘制。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应是原件。

  2、做好施工记录、检验和试验记录、竣工验收记录和各种形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总结签证、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设计变更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竣工图纸,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5、编制档案目录、移交单位目录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6、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归档工程档案。

  7、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8、负责对全部工程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完成案卷的编目工作。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1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公司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细则。

  一、收集范围

  从项目建议书到项目竣工决算,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文件和资料。

  二、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公司的有关制度,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对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进行整理和分类。及时把目录编好,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接收、查阅、借阅、归还档案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文件应分类存放,并在相应的文件盒上贴上标签。

  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6、保存的工程档案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程资料、档案借阅

  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仅供参考,不允许外借。因工作需要确需借阅的,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管理员应按期归还。如需续贷,应重新登记,借款人应妥善保管贷款档案。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5、查阅和借阅档案时,应保证档案的完好,严禁撕毁、涂改、摘抄书页、污损(包括标记、绘制)等。,档案。

  6、允许复印的档案,应在登记时注明复印的名称和份数。

  四、施工图纸的接收、登记

  1、施工图纸从设计院出图审查后,先送到工程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设计合同规定接收设计院分发的施工图纸,准确核对后,按专业分类、编号,并将目录输入微机。 2、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变更文件等相关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须先到档案室登记备案,由档案室登记发放。

  五、施工图纸的`发放、借阅。

  1、招标代理公司所需图纸,必须从档案室按借阅程序借出,招标结束后,3日内送还档案室,延期管理员要尽快督促还回。施工图纸的发放由管理员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领取。

  2、建设单位及其他部门的图纸接收人为公司负责人。

  3、图纸发放由资料室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领取。

  4、对于已经收到图纸的施工单位,不允许从档案室借阅这部分图纸。

  5.需要公司其他部门在资料室借阅的图纸,由借阅者在资料室登记,并由各自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最长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6、档案室存档的图纸原则上不予借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借阅,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图纸变更单执行上述规定。

  六、作废图纸的处置

  对于施工中因变更而作废的图纸,资料室将新图纸报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发变更通知单。资料室将通知各使用部门将旧图纸归还资料室,然后按照收集程序重新使用新图纸。回收的无效图纸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局档案室及质检站有关的要求,由档案室对图纸、资料进行整理、移交、备案。

  八、相关记录表式

  1、收文登记表

  2、发文登记表

  3、借阅登记表

  4、废图回收登记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2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3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使其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在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二、文书的管理

  第三条文件的传送和借阅

  1、上下级及平行单位对我公司发、送、报的文件,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签批送阅意见。各部门收到的文件也要送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

  2、传阅的文件由文书负责传递,一般文件要在三天内传阅完毕,急件要在一天内传阅完毕。

  3、凡领导批办的文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应按期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填写后及时归还。

  4、因工作需要借阅的文件,办理借阅手续后一周内归还,阅文时不得在文件上涂抹、写字、作标记。查阅有关秘密文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外借。

  三、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及利用。

  第五条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上级文件、公司所发文件、业务报表、财务报表、原始凭证、各类合同、协议、预决算成果报告书、照片、图像、声像、证书、实物、公司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开会的材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六条对接收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加工、整理、选册、分类、排架等科学化管理,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建档。

  第七条按公司档案形成规律编制总账、分类目录、底图目录和其它必须的检索工具,加盖档案专用章。档案分为短期(五年)、中期(十五年)、长期三种。

  第八条各部门应积极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将签订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报告书等资料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应归档材料,因拒绝交档案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各部门应建立项目档案光盘管理制度,便于查阅。

  第九条档案管理应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尘等预防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认真负责的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积极主动的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充分实现档案的实用价值,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查(借)阅手续,提高警惕,严防档案泄密或丢失。

  四、档案的形成与归还时间

  第十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必须完整准确。

  2、所用纸张必须符合国标、部标规定。

  3、字迹工整、严禁草体、错别字。

  4、必须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1、当年的外来文件及公司制发文件,在该年底整理归档。

  2、财务凭证材料,每年整理归档一次。

  3、各类合同、协议、预、决算成果报告书,在合同执行结束后即整理归档。合同、协议、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装订成册;成果文件保存书面资料一套,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一套,计算书手稿装订成册,计算、校对、审核人员签字齐全。

  4、照片、图像、声像、证书、实物及中心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开会带回的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档案借阅的规定:

  1、凡公司员工均可借阅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材料,如超越本人职责范围,需经总经理批准。

  2、查阅档案必须登记,由分管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写明要查阅的档案卷号名称及用途。

  3、查档人员与档案员应对所查阅的档案进行认真清点,当面核对,归还时也应认真清点,发现破损或缺页时,要落实责任,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4、查档人需长期使用档案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复印。

  五、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股东会议予以修订。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保密制度措施

  第1条为保证本公司执业信誉,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客户和本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规范化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第2条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均应遵守执行本制度。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清查、核实、审计、估算阶段完成以后,各工程造价咨询成员的工作底稿、有关的数据资料,应无保留地交与报告复核人。报告复核人应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咨询业务中产生的所有原始资料整理后,交与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所有工作底稿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后,再由报告复核人整理归档,未归档的资料及时销毁。

  第4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除非得到客户的书面许可或依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提供或泄露给第三者。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任何第三者面前谈论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情况。

  第6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携带工程造价相关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不得在公共场所展示客户资料。

  第7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使用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资料。

  第8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工作方针、经营原则、发展规划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内部掌握的政策和策略。

  第9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将未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带回家作业。

  第10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擅自将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依据资料外借。

  第11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查阅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档案,须经本公司业务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

  第12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开发重要社会活动的情况。

  第13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除非接受有关主管部门或协会检查不得将本公司的造价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工作底稿范本等科研成果提供或泄露给本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与同行经验交流,或向公开媒体投稿时应就披露的内容事先征得负责人书面同意,除工作需要,不得将上述资料私自带出公司,不得擅自复制、抄录。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5

  1、项目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由资料员负责建立项目的`收文、发文登记。

  2、部门使用的资料由各部门专人发放并负责保管;长期保管的文件应需交由资料员统一保管。

  3、全部文件必需依照档案管理及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发放、整理、编目和保管。

  4、档案、资料要保持乾净,不允许在档案和文件上乱涂乱写。

  5、存档资料必需为原件。

  6、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设计更改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需向经营部门供应一份原件进行保管。

  7、合同文件由经营部门掌控、保管和发放。

  8、不得私自借阅或让他人任意查看,不得任意携带外出。对档案文件内容不得任意向外泄露。

  9、对已归档的文件借阅时,必需办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10、作废文件不统一收回,但应在替换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在项目工作时,应有职能部门资料员收回其持有的全部文件。

  1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适时将工程交工资料整理、汇总,交由武汉项目工程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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