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
一、认真遵守《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科医疗文书的书写和其它相关记录。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五、为病人所急所想,关心体贴病人,精心救治。
六、遵守医疗原则和保护性医疗制度,正确诊治,合理用药。
七、努力学习医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八、不开人情方、人情诊断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①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区应急联动中心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②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④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⑤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⑥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⑧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3)医疗废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
1、工作人员着装按照标准预防执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胶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个人防护,摘除手套后立即洗手。
2、清运垃圾时注意垃圾袋有无破损,防止利器损伤。发生利器损伤常规处理后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疗废物严格按五类放置,即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作好交接记录,按登记本逐项填写,暂存时间不能超过2天,资料保存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门口设明显的警示标识。如遇传染性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立即报告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5、垃圾运走后暂存点进行清洗消毒,墙壁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喷雾消毒,地面进行冲洗,每日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员下班后做好个人清洁工作,更衣后方可离开工作区。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废物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生活垃圾放置黑色塑料袋内,有传染性的废物放置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利器放置于利器盒内,装满3/4时应封袋和封口,专人回收后集中处置。
二、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胎盘等高度污染的病理性废物,应放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用密闭容器运送。
三、特殊感染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应放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专人密闭回收。
四、针头、刀片等利器使用后必须稳妥地置于利器盒内,不得与其它医疗废物混放,利器盒禁止重复使用。禁止将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型,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密闭存放,针头放置于利器盒,3/4满扎封袋、封口,由专人回收集中处置。严禁盗卖和随意丢弃。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穿刺用注射器等,应连同针头一起放置于利器盒内。3/4满时封口,由专人回收后集中处置。
七、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
八、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
九、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十、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做到不泄露、不扩散、不污染环境。
十一、建立医疗废物分类登记、交接制度,科室与专职收集人员双方签字,资料保存3年。
十二、收集和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穿工作服、带口罩、帽子、厚质手套等,必要时穿胶靴、戴防护眼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9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或垃圾桶,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装在红色垃圾袋里。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六、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或容器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和容器的外表面应有警示标志,并在每个包装和容器上显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和需要的特殊说明。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
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三、由门诊指定人员对输液管和注射器(消毒、销毁后)、玻璃器皿、组织血样、试管或其他类别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并贴上分类标识卡。
四、分类包装后的医疗废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物的储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对接触医疗废物处理人员进行定期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指定了专职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同制订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图,规范医院的了医疗废物处理。
2、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要按要求建立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
3、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3.1感染性医疗废物
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
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
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3.2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3.3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3.4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4、回收暂存的管理
4.1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4.2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要求专职收集人员每天种分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收回后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与各科当面交接,做好双签字。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必须要求科室重新包装,否则,运送人员有权拒绝回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用1500 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一次。
5、进行全员培训,定期检查医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学习各类人员职责以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收集运送,监督管理,罚则等要求。给各科印发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消毒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并按规范要求执行。把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作为医院感染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对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处理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在向各通报,督促及时改进。对考核结果上报院办公室与科室月考核相挂钩,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奖惩分明。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2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3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一、相关工作人员在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中必须做到标准防护。
二、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危险程度,采取有效的分级防护措施。
三、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防护知识的考试考核。
四、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应进行免疫接种。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由感染管理科登记备案。
感染管理科处理后要分析总结经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医疗废物收送人员的防护: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穿防水胶鞋;
2、工作完成后,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脱帽子→脱胶鞋→脱工作服→洗脸或淋浴。
七、未遵守本制度做好防护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理。
第二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暂存。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及暂时贮存地点必须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四、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五、医疗废物的运送工作要符合以下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运送工具应当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运送人员每次使用前要注意检查用具是否符合要求,及维护及时送修。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送修前,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六、医疗废物的收集、交接、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贮存。
八、医院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以上情况属于医院感染爆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相应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第三节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一、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有医疗废物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移交医疗废物后双方应及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三、江川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一)用于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移交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二)用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及废物收集运转人员同院外接收单位间移交时填写。
四、感染管理科派专人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表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五、医疗废物登记表保存3年。
六、未遵守本制度做好登记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罚。
第四节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医院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感染管理科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及达到的效果如下: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四、医院每季度集中培训不少于2学时。
全年集中召集有关人员考试一次。
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学习,并不定期发放学习材料。
五、医院派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主办的学习培训。
第五节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为了做到对我院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领导工作。
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具体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和分析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三、感染管理科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等制度。
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五、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中,其中损伤性废物应置于利器盒中,放射性废物应置于红色垃圾袋中。
包装或容器应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六、各科当班护理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同医院内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工作。
七、医院设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人员由总务科管理。
感染管理科派专人每周两次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八、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总务科及药械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所需设施设备、消杀药械的保障供应工作。
九、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负责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及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十、禁止医院内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一、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十二、医院内有关科室及人员,未遵守本制度履行相应职责的,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扣质量分与科室收入挂钩,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科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至罚款处理。
说明: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和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将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焚烧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
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紧张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服务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向个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
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坑发生时,应当就《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1、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消毒供应室回收。
2、 消毒供应室应安排专人回收,专门地点盛放,并做好个人防护。
3、 各病区、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必须统一用黄色垃圾装盛放,针头等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存放在密闭的利器盒内。
4、 各科室回收的数量必须登记,由送、收人双签字,供应室应每月统计汇总数量。
5、 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 对污染区消毒从最轻区域向最严重区域进行,并对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7、 参加处理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8、 处理结束后,组织对事件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锐器伤后处置方法
1、 如不慎被锐器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2、 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月、1月、6月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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