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社团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团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团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国县将军中学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指导老师同意书。
(5)其他必备材料。
(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校审批,校团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没有正式指导老师的;
(7)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8)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导老师建议注销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参与指导工作的;
(七)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换届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并由校团委酌情上报。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第一次成员大会时需:
1、选举社长等负责人,成立相应结构组织。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社团推荐,经校团委考察;由德才兼备且愿热心为社团工作的同学担任。
2、确定成员名单。
3、确定社名及明确主题。
4、确定社团活动计划。
附:会后需将以下事项报至校团委备案:
1、会议记录
2、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名单
3、社团活动方案。
第二十四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事项。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到期结束时视情况可以续任。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或更换,须在变更之前由该社团原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报告,在其指导下进行,对于人员更替工作中出现的舞弊问题,校团委有权干预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备有社团艺术图章,刻艺术图章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和外界单位签订合同,如确实需要签订合同的,应上报校团委,经同意方可签订。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
第三十九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四十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提交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当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四十五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四十六条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践校团委宗旨;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联席会议,并通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种活动,执行校团委的各种决议。
第四十七条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社团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充分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
第四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经费帐目不明;
(二)活动开展中出现损害学校公物情况;
(三)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等活动。
第五十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指导老师、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必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校团委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校团委还将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齐归档。
第五十三条社团活动需要海报宣传,需将拟好的标语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学校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注销该社团。
第五十五条社团的开放性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活动申请表(须一式2份,一份上交团委,一份返回各社团)。如果使用学校公共场地,须另附书面申请。活动申请表和场地书面申请必须由社团负责人亲自填写及签字,视为有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社团才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社团须提交一份活动总结(电子档和文本文件)至校团委存档。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借用校团委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1:30前结束,并做好清洁工作。两次未清洁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不再允许其借用校团委的物品;
(二)场地用具需进行预约。
第五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经费:
(一)申请学校拨款,活动申请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团委;
(二)申请学生社团会费支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至校团委备案,活动结束,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由赞助商提供赞助费,必须提前提交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
第五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做好活动的总结、记录。
第五十九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各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的决定。
每天课外活动可作为社团活动安排时间,必要时由校团委安排上课时间开展。
每学期由校团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质的社团做成果汇报活动,设为专场文艺汇报晚会。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举办一切活动,凡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报校团委批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
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六十三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六十四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学期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校团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学期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团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六十七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条各班班主任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原则,鼓励学生选择参加适合的社团组织,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将军中学校团委。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协会名称:xx乒乓球协会
第二、协会性质:社会体育娱乐类
第三、协会宗旨:传承国球文化,丰富xx人生活。
第二章细则
第四、入会程序
(一)xx县或长期居住、工作在xx的中国公民。
(二)正直无私,积极向上,对自己认真负责。
(三)由协会不定时,不定点点招收新会员,公民自愿加入协会。
(四)入会者需要填写乒乓球协会人事档案表一份。
(五)每位新会员需上交300元的入会费,作为以后的场地、训练、活动等经费。
第五、会员退会
(一)协会秉承“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原则,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会员均可申请退会。申请批准后,由协会回收会费发票,退还会员所交的会费。
(二)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的15日以后要求退会者,不予退还所交会费。
(三)凡参加例会的次数不足总次数的一半时(不足一次仍以一次计算),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四)凡违反协会规定,严重损害乒乓球协会形象,或与协会宗旨相违背者,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第六、会员证的发放
(一)会员证由社团部统一办理,本协会统一发放。
(二)参加相关活动,会议时,要求佩戴会员证时,必须佩带会员证。
(三)会员证不能与其他证件混淆使用。
第七、会员的权力
(一)会员对本协会有关工作者有讨论,建议,批评的权力。
(二)会员有享受协会每周提供的免费使用活动场地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力。
(四)会员可以参加协会,县体委举办的各项推优评比工作。
(五)会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入会后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
第八、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严格执行本协会做出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组织管理。
(三)保护本协会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把自己的竞技水平,学习经验,进取思想提供给本协会。
(五)履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机构设置
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下设裁判组,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一)会长职责:领导本协会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如开乒协会员会议,管理,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本协会大型活动的开展与其他重要事务的处理。
(二)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做好上述工作,副会长实行分工负责制,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由副会长主持工作。
(三)理事长职责:执行协会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及时收集会员对协会的建议以及对开展活动的要求。掌管文书,向院团委提交各项事宜书面申请和协助会长处理工作事物,以用档案管理。管理财务。
(四)各部门职责:
1裁判组:组织会员练习裁判的技术。在协会组织相关乒乓球活动时,由裁判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
2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
3组织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外的`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各项活动。如:协会内部乒乓球技术交流赛或与外校的友谊赛。
4外联部:行使对外职能,负责对外联系各项活动,以及联系活动的赞助。
第十、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时,每人收取300元的入会费。
2.社会赞助费。
3.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经费。
4.其他合法经费。
(二)经费的使用
1.协会经费由理事长统一管理,记账明确,并定期接受会长的检查。
2.开展各种活动需要经费时,必须先经过预算,并报会长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每次支出经费必须出示买卖收据,核对准确后方可报销。
3.协会经费属本协会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协会经费。协会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以节约为本,坚决反对浪费。
第十一、活动原则
(一)培养体育意识,提高竞技,享受健康和快乐。
(二)坚持公平实效的原则。
(三)活动中应积极改变活动形式,以培养同学的团结合作意识。
第十二、对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协会予以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违反章程者,可给以批评,劝退,除名等处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章程的修改与补充需经乒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通过并报社团部审核通过。
第十四、协会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协会章程。
第十五、换届时,所有档案,资料移交下一届。
第十六、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乒乓球协会所有。
社团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为:进才中学北校爱"乒"才会赢社团
第二条:进才中学北校乒乓球协会是在学校学生处直接领导下的依据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以独立自主的发展乒乓球运动为宗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乒乓球协会的宗旨在于普及乒乓球运动,发展更多的乒乓球爱好者发扬国粹,团结校内所有喜欢乒乓球运动的朋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水平,互相了解沟通增进友谊,推动学校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增进和其他学校,社团之间的友谊,并用以宣传学校整体优势,为学校和社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条:社团口号是“爱我国球,爱我中华!”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乒乓球协会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方针和有关规定不定期组织校内业余乒乓球活动和比赛,促进学校乒乓球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根据乒乓球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内体育气氛。团结在校学生。
第七条:乒乓球社的具体工作是:
1.组织校内的业余乒乓球娱乐活动以及非专业比赛;
2.组织校内乒乓球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
3.负责协调和组织和其他学校乒乓球社团的交流和沟通,组织一定的协作活动项目增进了解,互相帮助。
4.拟订有关校内活动比赛的细则,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5.联合校内各个社团,增进社团协会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本校学生提供身心全面发展的文体展示与娱乐平台。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乒乓球协会的会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进才北校学籍,除非特别申明,不吸收外来人员成为会员;
2.完全承认并保证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所有规章制度;
3.愿意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所有乒乓球活动和比赛;
4.发自内心本着对乒乓球运动的爱好参加本协会而并非其他无关或是有害本社团的目的;
第九条:申请成为进才北校乒乓球协会会员的所有手续:
1.提出入会申请;
2.填写个人入会登记表;
3.考核入取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具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
3.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4.对协会的管理运做具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无条件执行本协会的所有决议,承担协会委派的任务,认真负责;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保护协会财产利益;
3.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
4.热情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比赛;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建议以及能够帮助协会更好发展的资料;第十二条:协会会员退会自由,但应书面通知协会,一旦退会失去所有会员权利.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由协会管理会协商,通过表决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主要负责
第十四条:为了让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体现分工协作的优越性,提高工作效率,特进行机构设置和实行分工管理。
第十五条:协会管理层设社长一名,其他管理人员视协会规模再定.
第十六条:本协会会长,以及管理层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协会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学习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第十七条:会长行使主要权利:
1.召集和主持协会活动;
2.检查核实协会决议落实情况;
3.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各自工作。
社团管理制度4
1、社团组建方式。
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
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
学校统一规定社团活动的时间。社团按计划坚持开展活动,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后两节,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并通过微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4、社团考勤管理。
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再次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回教室。社团老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和社团管理人员,由社团管理人员协调安排,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
5、活动过程要求。
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社团收费管理。
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家长支持统一代购的要提前签订同意书。
7、社团绩效管理。
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社团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会员上交会费详细处理
1、参加社团的每个会员缴纳会费15元作为社团经费,其余额外收取的培训费或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必须提交申请上交团委批准。
2、社团经费收取过程中,应向收取了会费的成员出具相应的票据凭证必须有社团联合会印章方有效,作为该社员的注册证明,没有票据的成员社团部不予注册。
3、纳新结束后,各社团必须将所收会费如数上交于社联,经校团委核实后,由社联负责按各社团上交人数及会费总额按每人次12元返还于所属社团,其余每人次3元作为社团管理经费。
4、各社团所收取会费必须公开化,要有专门的详细开支记录本。每月25号至30号将账目记录本及发票上交至社团联合会进行核对,1号社联帖出专栏公布相关经费情况。(严格执行无票据。且必须使用的单据必须为专用正式发票)。
5、社团纳新结束,必须将纳新时所开收据副本经费及所纳会员详细资料(社团联合会将以海报形式在全校公布)一并上交。会员上交经费及所拉赞助经费归该社团公共财产,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6、各社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举行相关的授课活动,授课所需经费按课时计算或按节数计算可以由社团自己商量。授课经费也可自行商定。(说明:所请授课人必须是校内或校外的老师或相关授课人员。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讲学等等属于社团内部的经验技术交流,不应涉及授课经费的使用。对此社联工作者会随机的抽查各社团的授课情况,届时将对授课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六章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法
1)各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至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
2)社团上报人数少报6至1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在学校张榜通告。
3)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6至30名取消其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该社团负责人在全校通报批评。
4)社团上报人数少报31至50名取消其会长职务,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
5)社团上报人数少报50以上者,停止该社团活动,进行整顿。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职务,在全校通报批评。
6)各社团未按规定程序额外收取费用者,社团负责人在社团会议上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7)各社团未每月未时上交详细开支账目者,超过两次及两次者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
8)非法侵占社团财务者视情况严肃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
第二条、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的大学生运动类社团。
第三条、阳光骑行社宗旨:协会倡导“融入自然、深入社会、挑战自我、体验别样人生”。旨在通过别样的自行车骑行考察生活体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社参加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社团会员资格:凡具有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自行车骑行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社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团会员权利:
一)在本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社团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社团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权向社团提出申请,以社团名义集体出行;
七)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七条、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完成本社团安排的任务和宣传本社团;
二)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纪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三)执行本社决议,听从社团各项活动安排;
四)自觉按时交纳一定会费(女生无需缴纳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有维护本社团利益、爱护本社团公共财物、为本社团争光的义务;
七)自觉维护社团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第八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长达一学期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社团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社团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监督本社团的财务活动;
六)决定本社团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在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理事会必须对会员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理事会职权包括: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正副会长和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会工作;
五)负责制定计划总结。
第十五条、理事会选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二名;下设若干理事。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理事会须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组织管理制度:
一)社团将有三个部门:活动部、外联部、宣传部,一个工作监督组
二)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权限:三个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团长负责个社团的事务,并拥有一定决策权,一个副团长抓外联部工作,一个副团长抓活动,宣传工作,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及社团财务开销情况。注:经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社团主办活动,社团日常开销和社团发展等方面
第十九条、负责人
一)条件:必须热心于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二)权限: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社团章程约束;
三)产生罢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时,将临时罢免并由社团监督小组代替其全部职责,经过民意调查,如有半数及半数以上同意,那么将召开临时社团会议并选出新负责人。
第二十条、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员提出,然后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章程修改,最后提交每年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终止程序
社团在活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时,将成立一个工作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关方面的调查,接受院系的处理结果,如需终止社团运行时,将紧急召开社团会议,按照院系指导意见进行执行。
第四章 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社章程,有计划、有纪律地开展和组织。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的活动任务是:通过自行车骑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二十四条、本社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出版内部刊物须经学生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并备案。
第二十六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定期组织免费为师生进行自行车的修理与维护(因社团新成立暂不举行);
二)举行中短途自行车骑行活动;
三)举行以自行车骑行为方式的观光、考察和环保活动;
四)在校内与其他社团联欢,以及与其他学校的同类社团进行交流与学习。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
一)社团会员所交纳的会员费;
二)社团通过活动的组织费收入以及所拉赞助所得。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每年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讨论研究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每学年会员费,用于本章程所规定的业务发展和会务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的经费由工作监督组组长负责管理,会员费、学院团委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并随时接受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检查。每届理事会的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所在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阳光骑行社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7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社联社团自身的管理,有效地发挥办公室的职能,推进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全体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社联社团干部的管理有明确的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是在我校校团委领导全力支持下以及学生社团发展的需求下成立的社团联合组织,对各级各类社团及活动进行统一有效地管理和服务。校社联由办公室、督导部、外联部、财务部、宣传部等五个部门组成,现有27个社团。
第二条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工作职能总体分为传达大会决议,同时积极协调各部门开展的工作,收集社团计划方案及总结报告,定期发布社团活动列表,负责社联文件起草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干事必须做到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团结各部门成员,保持良好的通讯和沟通,与其他部门和协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促进社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办公室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公室工作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将手机设为静音或震动,不得影响会议正常举行。
第二条 每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并考勤签到,不到者请说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请假不参加例会按照督导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会议主要将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安排本周各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若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章 值班制度
第一条 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换班、迟到、早退;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 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进行调班调整。
第三条 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更不得喧哗等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社联会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 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物品应放回原处,爱护办公室用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五条 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值班结束后,请熄灯,锁好门窗。
第四章 档案(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社联各成员档案,每学期协会会员的注册;对校社团联合会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办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转借,要征得办公室人员同意,并如实做好记录。
第三条 申请的各种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第四条 所有交上的档案统一用A4纸打印,且部分文档附有相关电子档案。各类档案必须有规范的格式;计划条理清楚,表格规范划一。
第五条 对于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对于流失档案,要及时补救;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条 档案管理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依照有关条例予以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二条 规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商讨修改。
第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管理制度8
舞蹈教室系学校主要专用教室,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馆,由体育组和音乐组共同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体育组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违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4、学校足球社团管理制度
1、只要热爱足球。爱好足球。愿意和协会集体交流。一起努力、成长。均允许加入我社。
2、社员从入社即日起应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社员义务。
3、作为社团的一份子,应自觉维护社团荣誉,应与其他社员友好相处。不能做搞分裂等不团结的事,更不能做有损社团利益和荣誉的事。
4、社员有按时到场比赛和参加各次会议和课程的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员告之。三次无故缺席者当自动退社处理。
5、按社团管理与活动的需要设社长,副社长,理事,秘书,宣传,外联及其助理等理事职位。各理事应对社团对工作负责,做好份内兼顾局,齐心协力做搞好社团。宣传部,理事部是社团的重要组成部门,旨在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促进社员同好间的交流,搞好社团的宣传与创作。部门间不分等级不分彼此。按社团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部门。
6、理事换届实行竞选制。新社员在开学后的社员会上通过竞选,获得考查机会,考察期后,由集体理事集体评定,确认是否选为新理事。发与我社聘书。如日后有不负责或损害社团利益与团结的行为,竟集体讨论通过,撤消其职务。
7、社团方向:成为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优秀社团。打造知名足球协会。打造学校知名球员。
社团管理制度9
1.乒乓球社团承办活动标准:有利于学生乒乓球水平的提高与交流,有利于社团自身的发展。
2.乒乓球社团应是思想明晰.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团结活泼的强大战斗力集体。乒乓球社团应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社团的`工作。
3.乒乓球社团成员应由强烈的时间观念,举办活动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开会要遵守时间,有事要提前向老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4.乒乓球社团自身工作应有计划进行,应提前一周将工作或 活动计划上报。
5.社员参加活动时秉承,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社团管理制度10
为了更好的促进湖村中学学生的社团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协作能力,社团本着以娱乐休闲为主,和谐交流技术为宗旨;社团通过平常训练和定期的比赛来加深社员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培养社员的团队意识,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术水平;社团是学生交流的`平台,希望乒乓球社团能为同学之间带来欢乐,同时提升我们自身的技术水平。
1.本社团活动由主持教师郭修福、指导教师彭军两位组成。
2.职责:负责社团整体工作,整体规划建设社团;其中:主持教师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集体活动;指导教师:管理球队的训练和比赛,制定球队活动方案,安排组织比赛;负责指导队员日常训练,提高队员技术水平;组织协调各项活动。
3.制度要求:所有社员参加活动时秉承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社员参加活动时,请自备球拍;社员参加活动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4.大家要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活动,请与主持教师或指导教师联系;会员需服从社团安排,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
5.活动:每周尽可能安排进行适当训练,然后进行比赛;活动中队员以安全快乐为主,技术较量为并存;活动中主持教师和指导教师积极配合队员完成活动;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可由社员提出议案,报指导教师和主持教师同意后执行。本规定解释权为乒乓球社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团管理制度11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
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
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现公布此条例即日起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12
总则
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
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
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 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 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 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
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
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xx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指导教师:本校音乐老师
活动地点:行政楼二楼
社团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学校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侓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5、缴纳社费20元,档案费3元
6、服从学工办,团委的领导
7、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8、全体社员每月向社团提交一份心得体会或心理小测试,并在学期末提交一份关于心理健康的小论文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一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部长五名,每部设两个部委。全体会议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社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社团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大会,由社长主持,社员共同探讨活动计划以及对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条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本社团章程
2、监督本社团章程
3、选举社团各部门组成人员
4、审查和批准社团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情况报告
5、商讨社团内部出现的问题
6、进行活动策划
7、维护本社团的正当权力和利益
8、审定社团内部机构的构成,依据章程规定任免
第三条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咨询部、外事部、文秘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宗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咨询部
1、负责答复来者咨询
2、搜集相关资料,并向其它部门讲授心理健康知识
3、为社团简报提供资料
(四)外事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的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良好形象
3、确保与社团联系在外单位的合法性
(五)文秘部
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3、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记录考勤情况
4、负责社团下档案的建立、健全
5、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委及社团管理人员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团委、学工处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
第四条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条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1、心理健康讲座
2、校园风云人物座谈会
3、“爱人、爱己、爱我化院”的义务劳动
4、“献爱心,共建和谐社会”为福利院儿童捐款、捐物活动
5、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按照院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递交详细计划书申报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经费开支必须经社长同意签字生效,统一交到文秘部报销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资助
(3)活动创造
(4)向外界争取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方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费用。如:开展讲座,组织各项比赛奖励优胜者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副社长主要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三条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文秘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副社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期一年。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由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社团管理制度14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注意保持活动室内的卫生。
三、为保证活动按时、有序地进行,保证活动室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将小组成员分成如下小组,各小组主要负责工作如下:
(一)每次活动后负责活动室卫生的清扫。请大家自觉讲文明、讲礼貌、讲究公共卫生,不乱扔果皮杂物,更不要随地吐痰,确保室内环境整洁卫生。
(二)活动后负责将物品收集、整理好交还指定人员,并记录物品的使用情况。凡进入乒乓球室活动,都应自觉爱护乒乓球桌,不用球拍或其他物品敲打桌面,不私自搬动球桌,不私卸球网,不在球桌上放除乒乓球或乒乓球拍以外的'任何物品。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球桌或其它设施损坏的需酌情赔偿。
(三)社长负责每次参加活动人员的记录。
(四)各小组的第一名学生为小组长,主要负责上述工作,如组长不在,由第二人负责,以此类推。
(五)为保证正常开展活动,希望各位学生密切配合,活动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吵闹,保持室内优雅环境
(六)活动结束后,应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最后一个人离开时必须做到关灯、关空调、关窗、锁门。
社团管理制度15
总 则:篮球队由篮球爱好者组成,为了使球队管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特制定本章程,请所有成员自觉遵守。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 篮球社团的目标:成为一支有组织性、纪律性的正规业余篮球社团。
第二条篮球社团的口号:体育让梦想成真,生命因运动精彩。
第三条篮球社团成员的基本素质:团结、进取、自律,不做有损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 遵章守纪,服从指导老师和社长的安排是每个队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纪律
第五条 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避免缺席、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超过3分钟处罚俯卧撑100个或环篮球场跑20个圈,连续迟到、早退超过5次的视为退社)。
第六条 社团成员须服从指导老师的指挥、安排和要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共同解决问题。
第七条。提前制定活动计划,每次活动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辅导老师要准时到指定活动地点,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兴趣小组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教师自始至终担任指导工作,不得将学生放任自流,辅导老师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并通知到本组所有成员;
第十条。 辅导老师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常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点名制度,认真做好活动物品保管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安排学生打扫场地,保持场地卫生,对学生的教育要加强与班主任、家长的联系;
第十一条.做好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估和活动成果展示的考核。
第十二条。 所有队员应以我们共同的利益为准则,团结互助,做到品德与球艺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 社团成员应处理个人情绪,不得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
第十四条。 比赛时,所有球员一律服从教练及队长、领队的调度和安排,服从裁判,不得擅作主张。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所有的社团成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如遇到调配及其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指导老师提出。
第四章:职务划分
第十八条 指导老师:负责篮球社团发展的整体规划,具有对管理层以下职务进行任免的权利,并负责球队人员的福利及其它待遇。(王伟平、高见见、秦浩胤)
第十九条 社长:负责对社团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执行,下发社团内的各类通知,日常事务的管理,处理社团内出现的.相关情况,有义务为社团争取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队长:负责各小组训练的安排及小组日常事务等。对小组训练的到场情况和表现的记录,处理训练时发生的特殊及意外情况,安排日常训练。
第五章: 礼节问题
第二十二条。 小组对抗进场前: 进场前一分钟,在所有赛前的准备活动后,全体队员(包括主力出场队员和场外替补队员)围成一圈,由队长数”1,2,3”,然后说“小组名称”,所有队员再跟着大吼“必胜或加油!”,提升士气。
第二十三条。进场: 在有裁判的时候,一定不要先行进场,要在裁判的带领下进场,对方怎么进场不管,我方要站好一排,由第一名队员带头,由中场中线直走,同时齐声大喊“向xxx学习”。直至中圈再散开,站好各自的位臵。站好位后,中圈跳球手要主动向对方握手,其它队员也要主动向各自位臵上的队手握手。
第二十四条.比赛中:如果与对手有任何摩擦,注意要自己控制情绪,这种时候不要多言,裁判,队长和教练会临场处理,我方队员应该主动退让一步,主动上前表示友好,或关心对方情况或伤势,主动说“不好意思”。就算有任何其它事,都不能出现打架骂人的言行,一切等比赛结束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五条.比赛结束: 队员不要马上离场,应该在中圈附近站成一排,对对手举手致敬,还要说“向xxx学习”,然后再集体先向裁判席举手行礼,再向全体到场观众举手行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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