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精品)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相关人员跟随投资行为,实现关键人员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共担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及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惯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跟随投资的人员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项目跟随投资包括对公司投资项目的以下几种跟随投资范围(以下简称跟投人员):
(一)项目团队成员跟随投资;
(二)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其他公司员工。
第三章跟随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跟随投资是公司为相关人员提供投资机会,且为个人独立做出之投资决策,以主动自愿为原则,风险自担,盈亏自负。
第四条跟投人员应当以合法资金为自己投资相关项目,不得代他人持股。
第五条跟投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不得以进行利益输送为目的跟投相关项目。
第六条跟随投资款项全部由跟投人员个人自筹资金支付。对于自愿投资的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资金不能到位,视为自动放弃投资机会。
第七条公司将向跟随投资人员提供投资决策所必要的项目信息,跟投人员应对所有项目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有因疏忽或故意造成项目信息泄露的,公司有权视情况取消其跟投资格;因泄露信息给公司项目投资带来损失的,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由公司提供的项目源,项目组成员选择自愿跟随投资。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自行开发的项目源,项目来源人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跟随投资,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第四章跟投方式及项目范围
第十条本制度所指跟投方式是指跟投人员作为基金合同主体(合伙型基金0的有限合伙人、契约型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公司型基金的股东)投资于公司发起设立或管理的私募基金。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指跟随投资项目包括:
(一)公司为特定投资目的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项目;
(二)公司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
第五章跟随投资的比例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及投资额度,公司分配给跟投人员的整体跟投额度原则上为公司管理基金项目投资金额的10%以内,公司可根据项目情况对该比例进行调整。
第六章跟随投资额度的分配
第十三条跟投人员的跟随投资额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项目提供者及项目负责人有优先认购权。
第七章跟随投资项目的退出
第十五条跟投人员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退出跟随投资项目。
第八章跟投员工的离职
第十六条鉴于员工跟随投资属个人在充分考虑收益风险基础上的独立投资决策,故员工跟随投资之行为不因员工离职、解聘、退休等因素而受到影响。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后的退出原则同样以第七章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后跟随投资协议之相关法律文件继续有效,员工继续承担跟随投资的全部收益或风险。
第九章工作安排
第十九条跟随投资的前期额度分配及相关法律手续,以及后期相关行政、法务事宜的协调由投资管理部会同行政人事部、合规风控部负责组织处理。第二十条投资期内被投资项目的相关经营信息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定期向跟投人员进行披露。
第二十一条跟随投资的资金管理、退出及相关税务统筹由财务部负责协调落实。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需全程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对公司管理的基金之投资项目,如果公司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负责该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团队成员、公司委派至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含公司委派至基金的其他管理人员)反对投资的,且基金最终决定不投资的,如未经公司同意,该人在一年内不得自行对基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或者通过近亲属进行投资该项目,或者通过其控股的企业进行该项目投资;否则,视为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如果该人虽反对投资的,但基金最终决定投资的,如未经公司同意,该人在半年之内不得自行投资,或者通过其近亲属进行投资该项目,或者通过其控股的企业进行该项目投资;否则视为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如果该人赞成投资,但基金最终决定不投资的,该人可自行投资该项目。如果该人赞成投资,基金最终决定投资的,该人在取得公司同意且不影响基金投资的前提下,可投资该项目。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本制度进行补充或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跟投的相关规定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投资资格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xx年4月15日发布,自20xx年7月15日起施行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不适用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规定,直接视为具有投资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私募基金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三)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
(四)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私募基金投资者包括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
《基金业协会就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常见问题解答》中关于私募基金备案部分规定:
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三)项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三、证监会支持私募基金跟投行为
20xx年9月证监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时,证监会就办法出台而对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作出解释。关于VC/PE行业普遍存在的跟投行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跟投私募基金的两种情形,均不属于禁止范围。
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有市场人士认为,何种情形属于财产混同不太明确,如私募基金管理人跟投的,是否会被认定为财产混同?
张晓军表示,该项规定系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沿用。基金财产属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应当独立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将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的行为,违背了基金财产独立性的原则,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事实上,在VC/PE行业,基金管理人或投资经理在项目投资阶段进行跟投,已经成为成熟的行业惯例。项目的好坏决定着跟投者资金的损益,因而,不少VC/PE机构内部都有一套强制跟投机制—既能用来防范投资人员的道德风险,也3形成了对投资人员的激励机制。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跟投私募基金的,有两种情形:一是跟投项目,其所形成的权益仍为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固有财产,不属于基金财产;二是跟投基金,跟投资金已经为基金财产的一部分,不同于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其他固有财产。”张晓军称,上述两种情形均不属于将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
项目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审批核准。
第十四条、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投资项目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原因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项目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至公司,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项目投产运行后,效益良好,对立项部门和个人、建设部门和个人追加奖励。
第十八条、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给予撤职、降级、扣发工资、奖金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公司投资管理部提出具体办法,交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议研究决定。
项目管理制度3
1、对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查严格按工程进度实行“三检制”,并作好质量检查记录。
2、检查、督促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规范、规程进行操作。对不按要求施工者坚决勒令返工。
3.及时收集、整理原始质量记录,并按公司规定向相关部门如实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和资料,及时实施工程质量的评定。
4、对出现不合格品必须进行有效处置以达到合格要求,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5、对工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指派专人对以前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并处置。
6、发现重大质量隐患、问题、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7、参加对作业班组的施工技术交底,并积极协助施工负责人对作业班组的.日常技术培训工作。
8、坚持“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抵制“只顾进度,不顾质量”的工作方式。
项目管理制度4
嘉园小区项目开发管理部岗位责任制
一、经理职责
(一)负责**嘉园小区开发、施工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和制定**嘉园小区开发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嘉园小区的拆迁、场地清理、工程施工等项工作;
(四)建立健全开发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指标,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经营成果;
(五)负责**嘉园小区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管理;
(六)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总工职责
(一)负责**嘉园小区现场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程计划的制定及工期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工程规划委托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做好经理的参谋;
(三)整理、装订、收发施工图和保管好技术档案;
(四)会同工程监理部门会审施工图和技术交底工作;
(五)解决施工图(含技术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出据技术单或请设计部作补充设计;
(六)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初审和认定工作。
(七)参与工程设计方案及其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八)会同工程监理部门,参与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工作及综合验收工作;
(九)负责编制工程预算、决算、签发办理招投标工作及工程发承包工作(含土建、安装、配套工程);
(十)按工程进度报表,核定工程进度的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比例;
(十一)整理、汇总竣工图和技术资料待工程验收时呈报县城乡规划局的档案室;
(十二)为销售部门提供每幢楼及住户售房面积及房屋结构布局等详细内容。
三、财务总监职责
(一)编制和执行**嘉园小区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
(二)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三)进行工程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小区工程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四)协助经理有计划地拨付工程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监督财务收支核算,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
(六)承办公司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土建工程师职责
(一)在工程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参与指挥工程规划、设计、重大技术方案研究、策划及建筑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三)主持工程招投标与各项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
(四)会同监理部门对工程技术设计的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五)做好各工程的决算、审核、认定工作;
(六)负责工程进度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八)负责施工进度的督促、检查工作;
(九)负责工程的统计报表工作。
(十)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五、电气工程师职责
1、在工程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嘉园小区电气安装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招标或议标工程的电气项目标底、电气施工图预算及材料计划,参与主体以外工程实物量测定和电气隐蔽工程验收;
3、负责办理施工用电手续,办理电业、有线电视、消防、小区智能化工程技术和迁移改造等审批手续;
4、负责电气工程技术管理、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临时用电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图纸会审工作;
7、监督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质量工作;
8、施工过程中的电气管线及相关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检查验收工作;
9、电气施工的技术交底和工程签证工作;
10、督促、检查相关电气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在工程竣工前组织好试运转工作及工程验收工作;
11、做好电气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归档管理工作及电业部门的图纸审批工作。
六、水暖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嘉园小区水暖安装管理工作,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编制招标或议标工程的水暖项目标底;
(三)负责对水暖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配件质量复核验定工作;
(四)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工作;
(五)检查水暖安装进度的完成情况,督促各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
(六)监督检查水暖安装的工程质量;
(七)工程竣工前组织好试水、调试验收工作;
(八)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出纳员职责
(一)负责**嘉园小区现金收、付、保管。填制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
(二)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及时、全面、逐月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三)严格执行货币结算,对支票进行登记,不许开空头支票,对所用支票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四)认真审查收支票据的合理、合规、合法性,不准用白条子顶替库存现金,不准保留帐外现金;
(五)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对客户要热情服务,有些事项要当面解释清楚,赢得客户的满意;
(六)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七)配合会计做好帐务处理工作;
(八)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能完成日常文字材料的打印工作;
(九)完成董各长、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管理制度5
●档案管理规定
1、档案资料由经理负责监督保管,内务管理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的验收档案、图纸、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施和设备档案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上锁,未经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
3、物业档案资料必须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清单和编号目录。
4、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清查一次。
5、物业档案在历任经理离职或调职时,应向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认可后方可离开。
6、物业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经理书面认可,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的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保管人将作适当处分。
9、小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造成遗失、泄密的,对小区管理有重大影响及损害小区和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小区管理保密规定
1、公司、物业内部资料,业主、住户单元和公司员工个人资料及其所载有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小区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住户个人情况等均属保密范围。
2、业主/住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内,由内务管理员专人管理。
3、公司文件柜备用钥匙由经理保管,内务管理员休假时,由经理指定者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
4、因工作所需而放置在办公室、监控室的业主/住户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蔽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和复印,严禁外泄。
6、公司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隐私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和小区住户保守秘密,对任何人的不正当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住户或公司其他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小区档案资料
1、小区验收档案:
1)小区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
2)小区各类设备的质检、消防、劳动局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3)小区机电设备保养合约。
4)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验收记录。
5)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移交记录。
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
2、小区二次装修档案:
1)住户二次装修图纸及审批手续。
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
3、住户资料:
1)小区住户入伙资料。
2)小区住户情况登记(包括姓名、房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等)。
4、小区管理文本汇编:
1)管理合同、业主公约、用户手册。
2)小区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装修管理规定。
3)小区各项管理分包合约。
5、小区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1)各类设施设备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和应急措施。
2)各类设施设备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
3)主要部位如配变电间、监控中心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和人员进出记录。
4)住户维修报修单及维修后的回访记录。
6、小区设施设备检测:
1)电梯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
2)消防泵、管道等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
3)小区避雷系统有定期检测报告。
4)小区其他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资料。
7、日常文档:
1)日常通知、文件的存档。
2)小区管理费收缴情况。
3)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
4)会议记录。
5)值班记录。
6)安保值班记录。
7)其他管理记录。
●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1、采用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录象带、录音带、相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管、储存方法。
2、尽可能地把其他形式的档案资料转化为电脑储存,便于查找和利用。
3、电脑文件必须由专人按照规定设置子目录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清除过期无效文件。
4、原始文件按照文件的使用性质及重要性进行分类,并编制相应的文件目录,文件状况有所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目录的有关数据,以保证查阅者及时找到有效的文件。
5、档案的鉴定必须由经理或其他指定人员负责,对档案是否有效、作废、复印份数、保存期限、保存数量等作出决定,其他未经授权者无权决定。
6、档案按不同业务性质分块,以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最好按不同业务部分分柜保存。
7、档案保管有专人负责,以达到文件管理要求,必须做到档案标识清晰、分类明确,易查找;档案必须由具备资格人员经过登记后方可借出,文件借阅者需妥善保管所借文件,不得涂改、撕毁等,否则追究相关责任。档案归还必须经过检查,如有轻微破损应立即修补,损坏严重须追究借阅人员的责任。档案管理人员需按时检查档案借阅情况,以便及时收回在外文件,防止因管理疏忽所导致的文件流失和泄密。
8、档案保管环境要求达到防火、防潮、防变质的要求,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潮湿天气需放置生石灰等物质,档案管理人员需及时进行检查和清理,保证文档保管条件符合公司文件管理的要求。
项目管理制度6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项目包括: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三级准入管理。
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省卫生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1、首先医务科对科室递交《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2、医务科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该项目负责人和科室答辩后,将专家讨论意见记录在《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附件2),并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3、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医务科负责对二、三类新技术项目按程序进行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审批备案。审批后新技术项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五、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1、批准后医疗新技术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2、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应急预案,科室主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1)、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六、新技术、新项目监督管理流程:
(1)、医务科做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2)、医务科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处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3)、各临床医技科室,按三甲审核标准,今年完成一般科室所承担所有项目,或完成重点科室要求的新技术项目1-2项。
(4)、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各科室上交当年度的经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签字确认的《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
(5)、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均应向医务科汇报,每年11月份将当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开展例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目前存在问题等,医务科针对汇总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
(6)、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制度从20xx年3月16日试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和完善。
项目管理制度7
一、制度编制的目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编制,是为了规范和统一一切与项目档案有关的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保障企业法制经营和项目落地运营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范围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三、制度制定程序1、制定立项审批程序和文件:由企业管理者组织项目决策、立项审批过程,确定项目档案管理计划、政策和程序。
2、制定草案:由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审批程序,进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改。
3、部门意见征询:由立项审批机构对起草的制度草案进行审查,征求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评审意见。
4、实施监督评估:由负责人对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以供下一次修改参考。
四、制度内容1、制度名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目的: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企业法制经营和项目落地运营的有序进行。
3、范围: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4、内容:
(1)立项审批程序和文件;
(2)档案管理的组织管理体制;
(3)档案的评审、归档和保管;
(4)档案的利用和报送;
(5)档案的`保密和安全措施;
(6)档案的处置和清理。
5、责任主体:
(1)企业管理者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相关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
(4)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6、执行程序:
(1)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2)档案的归档、存储和报送工作;
(3)档案的利用和保密;
(4)档案的处置和清理。
7、责任追究:对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失误、疏漏等问题,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要求在制订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时,应充分考虑符合中国法律要求,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落实责任。
项目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
3职责
3.1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2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3.4炼钢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前邀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评估。
3.5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炼钢厂做好相关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此期间,必须将环保设施管理纳入生产系统管理中,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自查及监测。
3.7凡建设项目为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环保设施和技术。
3.8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3.9由于不执行本制度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须追究责任,对主要责任者,就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
4.1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1.2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4.1.3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1.4建设项目“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时”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工伤事故,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同时”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三同时”作为“事前预防”的途径,将不断深化并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内容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的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可行性研究
建设单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人投资计划。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应采用先进、合理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分析建设项目中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确的预防措施,并写入预评价报告。预评价单位在完成预评价工作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说明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总图运输、工艺、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供电、仪表、设备、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算等设计意图的技术文件(含图纸),我国对初步设计的深度有详细规定。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专用投资概算;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并批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3.施工
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
4.试生产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写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5.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阶段进行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编制完成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后,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人使用的情况。
(2)建设项目中特种设备已经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证书)的情况。
(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4)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情况。
(5)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 、考核情况,取得安全操作证的情况,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
凡符合需要进行预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5 相关/支持文件
5.1《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
5.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5.3《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
5.4《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
5.5《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第10号令)
5.6《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原劳动部第11号令)
项目管理制度9
本《人员奖惩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标准,通过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团队整体绩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奖励制度:表彰优秀工作表现,激发员工积极性。
2. 惩罚制度:纠正不良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3. 评估标准:明确各类行为的评价依据。
4. 实施程序:规定奖惩执行的流程和责任部门。
5. 申诉机制:为员工提供公正的权益保障。
内容概述:
1. 工作业绩:包括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及创新成果。
2. 行为规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
3. 团队协作:积极参与团队活动,促进团队和谐。
4. 职业素养:持续提升专业技能,保持良好职业道德。
5. 客户满意度:通过服务质量和客户反馈评价。
项目管理制度10
一、 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二、 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三、 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 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五、 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六、 负责目标: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设备进场检验、试车、使用、维修、保养及时有效。并保存记录文件。
项目管理制度11
1、晨会定于每天上午8:40分准时召开。
2、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3、在经理会上由各部门经理汇报每日的工作计划安排,并就有关事宜与相关部门经理进行沟通、协调。同时接受项目经理安排的工作任务。
4、项目经理听取各部门的`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原则及办法。
5、会议议定的各项内容,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至项目经理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办公室实施检查及催办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12
本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部内部车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内容概述:
1.车辆使用规定:明确车辆使用权限、申请流程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2.车辆调度管理:制定合理的车辆调度策略,避免资源浪费。
3.安全驾驶规定:强调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行为规范。
4.车辆保养与维修:规定定期保养时间、标准及故障处理流程。
5.费用控制:设定油费、维修费等费用的预算和报销规则。
6.车辆记录与报告:建立车辆使用记录,定期进行车辆状况报告。
项目管理制度13
项目岗位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明确项目团队各成员的职责、权利和工作流程,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地进行。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岗位设置与职责
2.沟通协调机制
3.绩效评估与激励
4.问题解决与风险管理
5.培训与发展
内容概述:
1.岗位设置与职责:定义每个项目岗位的.职责范围,包括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和预期成果,以及岗位间的协作关系。
2.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会议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3.绩效评估与激励:设定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与奖励、晋升等激励措施相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4.问题解决与风险管理:制定问题解决流程,设立风险预警机制,预防和应对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
5.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持续的学习和发展机会,提升团队的整体能力,适应项目需求的变化。
项目管理制度14
本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各成员的职责、提升团队协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岗位职责与权限: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和决策范围。
2.沟通与协作:规定信息交流的`方式和频率,促进团队合作。
3.绩效管理:设定绩效考核标准,激励员工积极性。
4.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持续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5.行为准则:确立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维护团队文化。
内容概述:
1.岗位职责:详细列出项目经理、部门主管、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各类角色的任务和职责,以便于责任分配和工作协调。
2.工作流程:定义项目启动、执行、监控和收尾各个阶段的具体步骤和参与人员。
3.沟通机制:建立定期会议、报告制度,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沟通渠道。
4.绩效评估:设定关键绩效指标(kpis),结合项目进度和个人贡献进行评估。
5.员工发展:设立内部培训、外部研讨会等学习机会,鼓励员工提升专业技能。
6.纪律处分:明确违反规定的行为及其相应处罚,以保障团队秩序。
项目管理制度15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的、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管理体系
1、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罚款500~1000元。
2、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单位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单位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罚款。
3、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4、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撤换。对于承包单位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罚款。
5、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罚款;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罚款,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二、图纸会审
1、开工前,承包单位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提交建设单位。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承包单位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②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
③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④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⑤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⑥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单位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罚款500元。
2、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单位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承包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
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14天内,承包单位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罚款5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罚款100元。
三、技术核定及洽商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单位应在7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否
是
2、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建设单位。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单位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如建设单位在承包单位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承包单位不负责任。
4、属于建设单位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5、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协商,出具技术核定单,监理及承包单位执行。
6、对于现场突发事件,监理和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承包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项目开工前10天内,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0天内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元,并通报承包单位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罚款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2、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对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3、承包单位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
五、质量管理
1、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
2、承包单位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次验收合格。
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建设方每月抽查两次,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责令返工。
5、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建设单位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6、承包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建设单位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罚款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六、材料管理
1、如发现承包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2、如发现承包单位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200元罚款。
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单位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500~5000元罚款。
4、承包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七、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我公司《质量缺陷与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八、施工技术交底
1、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罚款100元/次。
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九、资料及图纸管理
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单位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单位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单位。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单位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如承包单位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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