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热门]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热门]](/uploads/00/c5e0d1b5010_5fbf7f392a57a.jpg)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1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2、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训练队教练员应提高队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安全训练知识;
(4)训练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不能做教练车。
3、教练车的'副制动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视镜、副离合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时教练车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后,车钥匙统一交到门卫集中保管。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训练车。
四、安全检查
1、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20%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4、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程序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留下现场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1)赔偿费的负担。按事故实际损失额学校承担70%,教练员承当30%。
(2)赔偿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呢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支付,而后追偿教练员应承担的部分。
六、安全应急预案
1、安质处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启动由校长批准。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xxx公司(项目部)对各部门、部门、项目部、班组、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公司(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xxx公司所有在建项目(xxx项目管辖范围)。
第二条 安全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培训责任部门。
第三条 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和监督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七条 项目部、分包单位、生产班组负责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级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全面负责,并向发包单位提供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
第九条 应将分包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应确保从业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公司(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检查机制,结合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一并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二)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以现场作业人员、新进人员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门每年应对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专业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任职。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原则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六条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晨会)、违章行为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其他各部门和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作业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各类人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及作业人员。教育时间:公司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项目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作业班组级教育不得少于20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级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工程规况、施工特点、注意要点、风险重点、案例分析及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风险因素及基本的事故报告流程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施工风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点等。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做到一人一卡,并将三级安全教育资料交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从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新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安装工区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安装工区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对于春节放假回家或因各种原因离岗30天以上(伤愈复工、休假复工、待岗复工)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必须由所在作业队、班组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描述节后综合征应对办法,宣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概况、周边环境特点、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岗位操作规程、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四不伤害”等内容。
对休假不足30天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项目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承包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各项目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在进行大件拼装、吊运、加工和进行其它有危险性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及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现经常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安全生产发生了变化。
班组应坚持每日召开安全晨会,(雨雪等特殊天于室内召开),参会工友不低于当天上班人数的80%,公司将以智慧工地导出数据为准进行检查,晨会召开地点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统晨会视频监控范围内。晨会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收集影像资料,做好签字记录,视频体现讲解当天危险源宣贯、隐患治理措施、工序转换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教育内容: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本班工作内容、施工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等。
对存在违章行为的人员,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不少于0.5小时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违章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公司及各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根据违章事实);有关事故案例(根据教育需要)。
第十七条 除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外,还应根据各项目特点,开展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员安全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1.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安全知识授课与考试等。
第十八条 各项目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作业班组人员视同正式职工一样接受“三级”、“三工”、“四新”等各类安全教育。
2、作业班组新入场前,由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作队伍从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对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审核和备案。考试及考核合格者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省(部)级安全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4、作业班组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作业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凡未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将按《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除接受相应的处罚外,必须接受违章教育,并且纳入该工区、作业队或班组安全生产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并造成伤亡事故的,除责令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凡无理阻挠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将与其它安全指标同时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3
为了强化采制化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采制化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提升专业技术素质和职业素养,在矿井停产期间,制定采制化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如下:
一、由主管技术培训工作的技术人员负责统筹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煤质运销站采制化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技术培训内容以采制化专业知识为主。
三、要立足岗位学技术、学业务,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并加以落实。
四、培训方式采用现场讲解、技术问答、闭卷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形式开展。
五、矿井停产期间,暂定每周进行一次业务技术理论考试。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用以检测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班组考核及每月A、C级职工考核的.考评依据。
六、月底进行专业技术实操比武,考核评定由站领导及分管采制化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班组长进行综合考评。对获得技术比武第一名,给予150元奖励。
七、培训时间安排:7月7-9日9:00——11:00、15: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八、安全技术培训期间,无故不得请假。确因家中有事或其他急事需要处理,必须向站领导和主管培训工作的人员请假,否则旷课当天视作旷工。当班在岗人员如无工作,必须参加学习,不得无故拖延学习。
九、学习笔记要求采制化人员全员参与。学习笔记按要求进行记录,未按要求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以及没有完成读书笔记的,每次罚款10元。
十、培训期间实行上、下午签到制度,一次未签到,罚款10元。
十一、安全培训期间,手机必须调整为静音或振动状态,有电话必须去室外接打,严禁扰乱课堂纪律,否则,响铃一次,罚款10元。
十二、培训期间严格按照矿人力资源科规定的6:00——7:30、17:15——19:00照脸时间打卡。正常在岗人员按照原班次进行照脸打卡。
十三、本管理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
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
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
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5
按照集团公司及材料公司对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持安全作业证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为此特定制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班组级安全教育是为了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增强防范能力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培训教育的对象是在岗员工、休假返岗人员、转岗人员及新入车间、班组人员。
3、车间副主任具体实施车间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培训考核结束后,安排具体人员将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经本人签字后向员工家属反馈并落实。
4、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
5、每位员工都必须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合格后方可上岗。
6、要按照公司集团及兰州材料有限公司有关班组安全教育的要求,定期、定时、定员组织实施。
7、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要按照金川公司及兰州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成绩、记录、试卷、考勤及台账,并存档。
8、培训教材主要突出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岗位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控制、防范等知识。
三级安全教育
1、 新员工和实习代培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2、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
3、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 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1、 周按安全活动会由班组长组织,应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时间不少于2小时。
2、 安全活动主要学习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及法令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常识及现场抢救、急救知识等内容。并开展讨论各种应急演练,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总经理安全讲话每月一次、作为周五安全活动的重要学习材料,车间主任的安全讲话要在车间班组长会议上进行,班组长要做好记录并在周五安全活动时向班组人员传达。
4、 复工后的安全教育,离岗3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班组级教育;脱岗3-6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车间、班组两级教育。脱岗6个月以上,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厂矿、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中的.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措施、安全操作方法;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5、 凡调换工种的员工,本车间内调整的,必须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参照三级安全教育)。
6、 临时性的安全教育,外单位来车间参观学习的人员,由车间对其进行一般安全知识的安全主要事项的教育后,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由车间专人带领进行参观与学习。
7、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除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外,要由单位安全科对其进行停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离岗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实施
1、 所有持安全作业证的员工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各项计划内培训班实施前一个月,各班组须将计划培训人员的名单、时间、人数、培训内容、课时,报车间审核。
3、 因工作需要进行计划外培训或上级单位安全培训时,由车间填写《培训申请书》报材料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4、 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记录、成绩、试卷、考勤和台账。
5、 各项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须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材料公司技术生产部,并作好记录。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确保从业人员上岗所必备的安全能力,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辽宁金地阳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职责
3.1新员工入厂教育分工负责
1)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
2)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的安全员或车间经理负责实施。
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2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办提出,各车间、部门组织实施。
3.3特种作业教育,由安委办负责跟进培训及取证和日常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上岗。 4管理程序
4.1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员工、外单位和学校来公司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安全教育,新招聘员工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协调组织。
2)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基本的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产概况、特点,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以及厂规厂纪等。
3)车间或部门级(二级)安全教育内容为:经公司级安委办教育考试合格后,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到车间或部室,由车间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教育,内容有:本部门的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等。教育考试合格后签字。
4)班组教育(三级)经公司、车间或部门两级教育后,由班组安全员或班组长进行教
育并签字。教育内容:生产特点、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等。教育后签字。
5)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经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后才能上岗位培训或实习。
6)临时参观人员由安委办进行-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后,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方可进入车间、部门参观学习。
7)外单位来我公司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由职能部门组织,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公司和车间安全生产特点的教育后,由职能部门到安委办办理手续,并签订安全协议,才能进行项目现场施工。
4.2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员工自觉地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2)安委办负责编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计划,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3)车间大、中修或重点装置检修时,车间经理或车间安全员应进行检修前、检修中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检修安全。
5)对重大危险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员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4.3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厂内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设备部应每年组织培训-次,以专业工种的安全技术和灾害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安委办和用人部门,对各类特种作业的上岗证要进行经常检查,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4)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安委办和生产技术部要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教育。操作人员须经考核(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4复工教育和调岗位教育
1)凡因病、工伤、脱岗等离岗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各类人员,复工前要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组的`,由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②回原车间并重新安排的,由调入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③跨部门安排工作由调入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2)调岗教育
①车间、部门内进行调动,由调入班组进行三级教育。
②跨部门调动工作由调入部门进行了二、三级安全教育。
③各车间要建立调岗安全教育台帐,并报安委办备案。
4.5现场教育
1)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生产技术部门应会同安全等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时间,广泛深入开展班前班后技术提问、安全讲话、事故预测、班后安全小结等形式的教育活动。
3)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群众安全教育。对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者,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令其停工接受下岗安全教育,并报安委办备案。
4.6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求
1)新工人公司级教育不少于24学时,车间级、班组级二级教育不少于48学时(包括熟练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生产、技术工人等,全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3)辅助部门员工全年累计不得少于14学时。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委办负责实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车间或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员配合,安全员具体执行。
3)新工人上岗位独立操作前需经班组、车间(部室)教育考核,经安委办审核同意。凡未经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上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特种作业的考核,由设备部组织实施。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7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篇目的`:
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与人身安全。范围:
全体员工。
责任人:总经办组织培训、生产部、设备部、质保部组织教材。
内容:
1.公司办公室根据培训要求通知生产部、设备部、质管部负责编写教材。
2.对所有员工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2.1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公司安全制度;
2.2厂区安全设施以及厂房内人员疏散走向;
2.3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2.4防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防爆、防毒等基本知识教育;
2.5急救措施教育;
2.6每季度一次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3.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
3.1吊装和码垛的安全操作教育;
3.2危险品、毒麻药的安全保管;
3.3库房区域内的安全设施保管及使用。
4.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4.1岗位安全操作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方法,不得超负运转,防止出现设备事故;
4.2基本电器安全知识教育;
4.3接触危险品时的注意事项;
4.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4.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5.1安全手套;
4.5.2防护眼镜;
4.5.3防护口罩。
5.包装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5.1要了解包装机械的性能,并能正确的使用,防止超负荷运转而损坏机器,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2掌握电器的基本知识;
5.3接触有害物质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带好手套、眼镜、口罩等;
5.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6.化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6.1水、火、电等安全使用教育;
6.2毒剧药、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管理要求及安全使用;
6.3有毒、刺激、腐蚀性气体的排放;
6.4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7.实验室消防器材,紧急救护措施的使用。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8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3.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简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设备场地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10.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3、制度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3.2培训计划
3.2.1分厂安环部、各生产车间应于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各部门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安环部针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2.2安环部对各部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应做培训情况总结。
3.2.3培训讲师:凡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以及能胜任培训工作的人员,各培训单位均可根据培训需要聘请,经聘请的人员要责无旁贷,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聘请外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讲师进行培训。
3.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3.3.1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3.3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4各分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4一般员工及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4.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级、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4.2各分厂制作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片,由分厂、车间、班组对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进行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片随员工进行流转,最后由所在车间存档。
3.4.3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b)分厂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c)作业场所工艺流程、危险因素及防护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d)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有关事故案例等。
3.4.4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除以上培训内容外还包括:
a)车间工作特点及存在的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4.5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和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检查程序;
c)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d)有关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可参照厂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3.4.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除接受上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外,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7公司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的全部人员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班组长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3.4.8其他安全教育
3.4.8.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对岗位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3.4.8.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跨车间调岗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离岗(病假产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进行班组安全育;培训的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8.3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4.8.4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4.8.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3.4.8.6每天各班组通过班前会,强调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疏忽大意,纠正不安全思想。
3.4.8.7安全部定期组织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使员工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
3.4.8.8公司还可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3.4.8.9公司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事故分析会、安全活动日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4.8.10季节性教育:各分厂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3.5.1生产单位管理人员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公司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工程质量标准;提高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
④熟悉工作玚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5.2特种作业人员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操作规程》等对本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会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
③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④了解岗位生产技术和工作场所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3.5.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岗位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
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④熟悉工作场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员工进厂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3.6.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6.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3.6.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规定
3.6.4.1安全考试由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一次,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作为晋级、提升的依据之一。
3.6.4.2考试规则:
①参考人员按指定的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②参考人员应自带钢笔或圆珠笔。
③理论考试一律采取闭卷,不得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④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考场者不能再进场续考,交答卷后不准滞留考场。
3.6.4.3考核办法:以考试成绩和考场纪律为准。
①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者情出考场,重新进行补考。
②所有人员考试合格成绩为70分,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3.7处罚
3.7.1公司各分厂(部室)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次考试合格率低于70%的单位,对其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3.7.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者给予100元罚款,对不参加安全考试者罚款500元。
4、相关文件
4.1《培训管理制度》
5、记录
5.1《安全培训计划》
5.2《安全培训记录》
5.3《考核试卷》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10
1.0目的
树立员工的职业意识和从业热情,明确安管员的职责与任务。
2.0适用范围
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3.0职责
3.1安管主管负责组织开展部门级别的.培训;
3.2安管班长负责组织开展班级级别的培训;
3.3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为安全管理部各项培训提供支持。
4.0培训制度
4.1岗前培训
4.1.1公司基本知识,公司的现状与未来展望;
4.1.2安管服务的规章制度和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
4.1.3安管员的职责、纪律、礼仪及奖惩制度等;
4.1.4安管服务的基础知识,包括灭火器的基本使用方法、紧急集合的一般常识;
4.1.5军事基础知识、交接班动作、拳术、车辆指挥手势;
4.1.6岗位作业指导书。
4.1.7其他有关知识。
4.2在岗培训
4.2.1岗位作业指导书;
4.2.2安管基础知识;
4.2.3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4.2.4队列、体能、消防、车辆指挥手势、擒拿格斗、防卫术等;
4.2.5与物业管理和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4.2.6岗位专业知识;
4.2.7礼节礼仪。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形成更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提升公司在职员工群体素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及效率,达成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为员工适时提供的大量培训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同时以文本版和电子网络版形式与员工见面,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员工可通过电脑查阅公司网站公布的电子文本。
第二章培训内容
第五条公司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上岗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提高培训。
第六条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二)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三)岗位应知应会;
(四)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五)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六)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七)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第七条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二)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三)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四)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五)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人、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八条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一)待岗培训的内容可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等。
(二)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不超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1、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3、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尚未协商一致新岗位聘任书的。
(四)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2、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3、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九条培训规划
(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年制定1次计划。
(二)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制度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将下培训需求报至人力资源部统筹执行。
(三)人力资源部除规划实施培训以外,还应做好以下组织管理工作:
1、收集、编写适合公司的各项培训课程教材,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完善。
2、建立资料档案,将各类有实用性的资料编写、翻译、复制、印刷给有关各部门参考使用。
3、录制、购买或转录培训教学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不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
4、如有外语培训需要,根据部门岗位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听说训练,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5、根据需要计划、组织、安排外请培训讲师至公司授课,并负责提供相应参考资料及对员工进行训后考核。
6、将各部门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进规程进行备份,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核查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的依据。
7、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职称、技术等级、接受过何种培训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培训档案,为公司人员的考核、晋升、考察、奖罚提供依据。
第十条企业统一组织培训时,员工应遵守以下培训纪律:
(一)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上注明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如确需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将有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单交至培训主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参加培训期间,不得在现场接听电话或处理培训会课题以外的事情,须将手机或呼机设置为静音状态。违者将在全公司通告批评。
(三)如未经请假没有听完全场培训的,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四)在两场培训间隔之后,或在一场培训中场休息之后没有准时进场参加者,按迟到处理。
(五)两次以上未经请假不参加培训者除按培训纪律予以处罚外,将取消其参加培训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经济、纪律、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为确保培训质量的保持和延续,公司将要求参于人在参与培训后填写培训评价表,从计划、授课人、培训内容、结果四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在培训后对员工进行跟踪调查。并在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培训部将会向相应部门主管发到《培训后员工表现情况调查表》,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将情况准确详细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内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以外,各部门及员工需外出学习培训的,无论公费自费、时间长短,均应事先持培训简章(或培训通知书等)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培训登记表,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第四章培训费用报销与服务期
第十五条属培训计划内或经其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外派培训,其外出培训教育费用可予以报销,但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员工申请外出培训时,填写学费培训申请表;
(二)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四)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五)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六)学习费用的报销标准与学习期间的薪资待遇另行约定。第十六条员工培训总费用超过5000元均需签订培训协议,按规定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起始之日从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
(一)培训总费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一年;
(二)培训总费用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15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两年;
(三)培训总费用在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2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三年;
(四)培训总费用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服务期另行约定,原则不上低于三年。
(五)培训协议作为乙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执行之日起,之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有抵触的,按本办法实施。第十八条
对于本办法所未规定的事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员工对本办法产生疑义时,由人力资源部做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对本办法进行一次检讨和修正,确保本办法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于公布之日实施。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12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教育部门、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负责人应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员工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委员会,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六条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禁止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充电式台灯、电炉、电烫斗、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杯、电梳、电饭煲、电热毯等。违者没收电器,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第七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学生做实验使用易爆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各类加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守。
第八条学校公用房屋室内装修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设计、选材、施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必须上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良好,特别是各类温控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装、检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条学校统一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均应有专人定点保管,防止器材丢失。
第十一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或其它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14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机构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准把学员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员无故缺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员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负责人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员课间休息不攀高、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教室、机构。
2、教育学员遵守机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检查我机构附近的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消防安全
1、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机构财产和全体职工及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消防负责人应定期对机构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维修、安装、装修、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有专人专业电工施工,严格
4、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和损坏。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
5、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任报警及积极参与灭火救灾工作。
6、职工和学员不得在工作场地、宿舍等处随意安装电器插座、拉线或使用电器设备。
五、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员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机构、离开机构,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员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辅导老师必须向学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员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机构。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员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师里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学员如有特殊病史,应向老师报告,不得隐瞒。
7、在辅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8、学员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机构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9、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器设备。学员不得在校内抽烟、玩火。严禁学员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构。
10、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机构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员家长来机构要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1、在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机构。禁止带社会人员来班级,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2、学员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不准随便搬动课桌、椅子。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15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2、二级(车间)安全教育
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三级(班组)教育: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方式。其教育内容:
(1)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第四条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第六条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
第七条凡属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外包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承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对进厂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八条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第九条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50分钟,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要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生产部要定期抽查。
2、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厂级领导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
3、安全日活动内容(同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中的安全活动内容)。
第十条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演示文稿、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十三条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四条职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等)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第十六条对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第十七条总裁办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技术知识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为评比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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