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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6 10:25:0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根据国家《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天津市公路运输行业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技术部是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安全技术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企业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第四条配备专职安全员,主持单位日常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

  2、指定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报送企业有关部门和领导;

  3、处理单位交通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单位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车辆入城证、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协助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6、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第五条安全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同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第六条运输单位配备专职车管员,主持日常车辆机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政府办法及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车辆、机械(含电传机)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包修、肇事等有关资料;

  2、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爱车、节油、节胎等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编排车辆、机械保修计划,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坚定工作;

  4、贯彻执行车辆耗油、用件、用胎的立卡、登记、考核、统计、盘查等各项管理、搞好成本节支、实施节超奖罚,定期分析测算、按月汇总上报;

  5、协助安全员办理车辆年审、事故处理及其他安全生产业务;

  6、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车管及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第七条车管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和修理技术,有独立判断和排除汽车一般故障的技术和现场处理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第八条公司对安全员和车管员要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通过自培或选送代培等渠道,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时根据他们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授于一定的工作权利和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第三章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九条公司建立各级正副行政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技术部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属下各运输单位(车队)经理(车队长)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经理(副队长)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员、车管员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条属下各运输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政、工、青、妇等部门的议事日程,齐抓共管。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属下运输单位要运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制度,推广行车先进经验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员工遵章守法,自觉做好安全行车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个运输单位(车队)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安全生产会议及组织两次安全学习,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学习内容:

  (1)学习交通法规,提高安全观念;

  (2)总结行车工作,交流安全经验;

  (3)分析事故案例,查找事故苗头;

  (4)检查安全漏洞,制定防范措施;

  (5)宣传安全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手续。

  第十三条实行车辆承包经营的单位,必须把安全考核指标纳入承包合同,并要加强对承包者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对承包车的技术管理工作,不得以包代管,以罚代教。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各运输单位(车队)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各项原始资料的建档登记情况。各运输单位(车队)均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设立安全值班日记和原始资料记录台帐或档案。

  第十五条各运输单位(车队)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运输工作实际,组织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春运安全竞赛、安全知识和优质服务竞赛等,并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六条雇佣或接收调入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办理雇用和调入手续。

  第十七条持有汽车驾驶执照未从事过职业驾驶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到车队驾驶车辆时,必须经过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安排驾驶车辆。

  第十八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及新调入或雇佣的机动车驾驶员,均须到公司安全技术部填表登记建立驾驶档案。驾驶关系在外单位的,应在登记后一个月内转入本公司。

  第十九条调离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在调离后三个月内办妥驾驶关系过户手续。否则,公司不予办理年审签章,其违章肇事亦与公司无关。

  第二十条被雇佣的临时驾驶员,在报到上班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按规定缴交合同和安全押金,并由用工单位做好上岗前教育培训工作,否则不安排驾车。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二、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四、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五、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六、旅行车队工作程序,做好车辆交接班工作。

  七、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切实做到“十坚持”、“九不准”。

  十坚持:

  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

  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

  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

  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

  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

  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

  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

  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

  九不准:

  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

  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

  3、不准超速和超载;

  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

  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驾驶纪录不符的车辆;

  6、不准饮酒后开车;

  7、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私带学徒学车;

  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9、不准装运走私人物品和无边防证人员进入边防区。

  第二十三条各运输单位(车队)要经常了解和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注意劳逸结合,适度安排出车,防止疲劳驾驶。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驾驶员在行车工作中发生刮擦、碰撞、碾压、翻复、失火或其他过失,造成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元以上者均记案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本单位,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六条车属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单位及公司安全技术部备案。书面检查要求将肇事日期、时间、所驾车辆号牌、行使路线、出事地点、经过、后果(含人、畜伤亡和车、物损失情况)及本人对事故的认识、教训、今后措施详细写清楚。

  第二十八条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广大驾驶员,肇事单位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及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在安全会上深刻检查使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训不放过。同时,其驾驶执照由所在单位安全员收缴保管,待后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肇事驾驶员,肇事单位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驾驶肇事,其事故处理一律应报公司安全技术部核准。

  第三十条事故结案后,肇事单位应将事故结案书影印一份报送安全技术部存案。同时事故结案书正本及索赔单位应汇总、整理交由有关经办人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奖罚规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属下各运输单位(车队)必须建立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从到本单位驾车之日起按时准确地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违章、肇事及表彰、奖励等情况,作为其本人今后晋级任职及参加各类评奖的有效依据。

  第三十二条对下列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外应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1、本公司职业驾驶员每月安全行车二十天以上,每季六十天以上无大小事故,并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会议者,奖励六十元;全年安全行车二百四十天以上无大小事故及无会议缺席情况,奖励一百元。

  2、在季度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责任事故和货损货差或旅客投诉的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一百元。在年度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项频率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之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

  3、在年终总结评比中被评为公司安全先进单位(或集体)的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被评为公司安全先进的个人,每人奖励二百元。

  4、在每季度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评比中,保养质量达九十分以上的车辆,奖励主管司机五十元;连续四个季度均达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终加奖一百元。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根据其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下列规定标准给予停止驾驶工作、取消个人累计安全里程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1、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负同等以上责任,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2、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五至十天,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万公里安全里程;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十至三十天,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一万至六万公里安全里程。

  3、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一至三个月,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二十万至三十万公里安全里程(属死亡事故,取消三十万至五十万公里)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三个月以上,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货运事故损失赔偿限额,同等责任以下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主要责任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千元。

  4、特大事故:凡负有责任的,停驾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上述事故赔偿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二千元(租赁承包除外)。驾驶员肇事扣证期间,由车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做杂工,并按工种及表现发给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辅助工资(即福利补贴),同时发给出勤生活补贴,标准为每天3至5元(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安排装卸的,则按装卸班组的计酬办法计发工资。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每宗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或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驾驶资格。是职工者另行安排工作,是临时工者给予解雇处理。

  第三十五条其他违章处罚:

  1、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每次罚款二十元;累计三次不参加学习,除按规定罚款外,停止驾驶工作一个月;累计五次以上,停止驾驶工作三个月,是临时工者给予解雇处理。

  2、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肇事办班学习,除责成补课外,每次罚款五十元;重犯者加倍处罚。

  3、违反“九不准”一至六项其中一项,以及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或发现乘客带有上述物品上车时不予劝阻或在执行吊装作业期间不戴安全帽,处予一百元以下罚款。

  4、私自动用单位车辆带学徒学车或将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证人员加时,经查获:货车每次罚款300元;的士每次罚款100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是临时工的给予解雇处理,并充公其合同及安全押金。若造成事故,其一起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负责。

  5、私自动用营运车辆装运走私人物品或无证人员进入边防区,造成车辆被扣留者,除罚款由司机自负外,并按车类台班计赔损失。造成车辆被没收者,则按价赔偿。

  6、非工作需要和未经单位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营运车辆办私事,或在运输途中无故驶离托运路段运私货,经查获,其行驶里程双倍计收运费。私吞之运费则十倍处罚。若造成车辆损坏或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赔偿。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警部门及本单位处理,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涉到单位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加倍追究。

  8、驾驶员在行车中因违章驾驶或无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路费证、入城证、保险证等,其被查获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有关条例如与政府部门颁发的法令、规定不符,应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 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xx部负责xx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xx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xx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xx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x 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二级单位”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xx版同时废止。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1.信息安全禁止行为:

  1.1利用公司信息系统平台、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危害公司及员工的有关任何信息;

  1.2攻击、入侵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等;

  1.3未经授权对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移动、复制和删除等;

  1.4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发送任何电子邮件;

  1.5故意干扰、破坏公司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等系统的安全、稳定畅通运行;从事其他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平台的安全活动;

  1.6未经公司高管领导批准不得通过网络、移动存储设备等向外传输、发布、泄露有关公司的任何信息;

  其它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条例的行为。

  2.信息安全响应机制

  2.1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的整体指导与管理工作,并对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及信息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备份等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各分支机构、部门涉及公司(或商业)机密的信息安全由分支或部门本身自行负责管理和控制。

  2.2为保障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信息技术部在工作日时间由分管管理员负责维护,节假日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值班支持。使用人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信息技术部,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事件记录。

  2.3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部门为信息技术部,负责各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并指定专人为系统管理员完成各系统账号、权限的设立、注销及变更。

  2.4如出现特殊情况,分管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及解决,同时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报告,如确定异常情况为灾难、重大影响的还须上报公司高层。

  3.如其它信息管理制度涉及信息安全的条款与本制度有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本管理规定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开始暂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准确、清晰、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

  14、工作前,必须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可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知识,了解掌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须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情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时必须在2米以外进行。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从事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后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裸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牢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督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督,相互监护,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险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行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工作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

  5、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企业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

  5、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

  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食品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一、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经营者文明经商、

  守法经营意识,创建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单位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应当履行

  经营者义务,遵守本制度。

  三、食品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应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四、食品经营单位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应当依法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在交易中向消费者作出特殊承诺的,应当提供书面凭证。

  五、食品经营单位处理消费者食品投诉依照下列原则: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的承诺以及经营者

  与消费者的约定。二是以消费者所持有的本经营单位出具的信誉卡、有效发票或其它有效证明为依据,认定消费者投诉是否有效。

  六、确定受理后,要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

  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七、食品经营单位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应当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应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凡是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应当及时给消费者解决;凡是经营者没有责任,应当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组织制定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

  (3)组织制定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货运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问题。

  (6)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2、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负责制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并实施对货物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和落实整改。

  (4)组织开展运输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经验,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对货物运输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6)组织对货物运输工作的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7)负责有关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落实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1、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保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匀速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3、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中线。

  6、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8、连续行驶3小时要适当休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查;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8小时。

  9、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10、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汽车货运运输规划》等有关货物运输车法规,严格执行《汽车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等货物运输标准。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掌握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办法和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了解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4、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确日常维护工作,运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修理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移动电器的分类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电器的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监督管理。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移动电器的技术指导工作。

  2.4各单位负责移动电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管理内容

  3.1移动电器的种类与安全接线

  3.1.1移动电器的使用面广泛,使用量很大,危险因素多。为了确保移动电器在使用中安全,杜绝触电事故,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3.1.2移动电器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动(包括手电钻、手砂轮、电动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电动铰刀、电动磨头、电吹风机、手电刨、电烙铁、电熨斗、行灯等),移动式电风扇(包括台式和落地式)、小型电炉、电烧水器、潜水泵、电夯、振动器、移动插座、移动清洗车、电动清洗机等,即称为移动电器。

  3.1.3移动电器不能用有接头的电缆线、交织的塑料线作电源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限制在×××m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单相电器用三芯软橡套电缆线,三相电器用四芯橡套软电缆线,并分别装三脚与四脚插头,使金属外壳有可靠接零,接线必须正确,插座内的保护接零孔必须和接零干线直接相联。

  3.1.4距操作者站立面×××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其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定;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可靠的屏护,并有警示标识。

  3.2移动电器的检查规定

  3.2.1移动电器的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3.2.2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损,手持电动工具至插头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米;

  3.2.3插头与插座要配套;

  3.2.4开关应可靠,无缺陷;

  3.2.5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3.2.6转动部位应灵活,无障碍;

  3.2.7手持电动工具应有定期检验卡片;

  3.2.8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每季度一次)。

  3.3移动电器的管理

  3.3.1手持电动工具由物资部购买,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移动电器。使用单位统一编号、建帐和发放,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由所在单位工具室集中管理。

  3.3.2物资部对采购的手持电动工具质量负责。

  3.3.3手持电动工具的借用期限,原则上当天归还.如因工作需要,应向工具室办理续用手续但借期不得超过一周,对特殊工种或执行厂外任务需要借用时,需经所在各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便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工具室对在规定借用时间不归还者,负责追回。

  3.3.4手持电动工具借出或收回时,工具室负责人应对借出的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性负责,严格做到不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外借,发现问题立即清查原因,做出处理。对于有缺陷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及时送机械动力厂检修。

  3.3.5移动电器修理一律由机械动力厂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修理由所在部门工具室送回,同时送交手持电动工具检验卡片,修理后,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达到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对于无法达到技术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鉴定报废,报废后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允许再使用。

  3.3.6移动电器都要由各使用单位建卡、编号、登记。

  3.3.7移动电器不准外借私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3.3.8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爱护手持电动工具,在接通电源后,开关闭合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做到正确操作,严格遵守有关电器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送交工具室。

  3.3.9手持电动工具的检验和保管由工具室负责,其它移动电器,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检验和保管。

  3.3.10各单位工具室人员不准擅自把移动电器借给他人使用。

  3.3.11各单位应开展定期检测工作,其中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一般不小于×××M,使用前和在用期间每半年应定期检测绝缘电阻值,并保存记录。机械动力厂负责对全公司移动电器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

  3.3.12移动电器在移动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

  3.3.13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及合理选用

  a)手持电动工具共分三类即∶I类、II类、III类;

  b)I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而且它还包含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此方法使可能导电的零件在基体绝缘损坏的情况下不成为带电体,更具体讲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是金属体,便于接零。在一般场所,为确保安全,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I类单相手持电动工具时,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并要有额定漏电动作,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器,使用者还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c)II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II类手持电动工具在明显部位称有II类工具结构符号“回”,II类应用于狭窄、受压电器、管道内、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中为了确保安全,还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器作保护;

  d)III类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低电压供电×××伏或更低电压必须采取双线圈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但不得使用自、变压器供电,应用范围同II类手持电动工具;

  e)使用II类或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控制箱和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必须放在受压电器外面,同时应有专人在场监护;

  3.3.14手持电动工具其它方面安全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橡套软电缆或软线上插头不得随意改变规格或不用插头而使用,如有损坏应时更换。

  3.3.15手砂轮和薄片砂轮,必须装防护罩。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用电安全导则》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查验上市凭证是否与电脑信息相符。

  二、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

  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查验食品及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

  三、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四、食品经营者对进入商场、超市、便利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三条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 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第六条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七条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批发商应按照晋城市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原则上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三、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实行“一票通”,指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和零售商的进货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四、食品经营企业应有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

  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至晋城市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备案数据库。

  五、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

  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货运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货运车辆。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货运用车统一由业务部主理,办公室监管。

  第二章货运用车管理

  第4条对外出租用货运车辆需按照《货运车租用合同》进行管理。

  第5条特殊情况下企业各部门需自用货运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货运用车申请单》,并需常务副总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部门货运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最多使用一天。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货运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办公室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部门自行租用社会车辆,事后并票据报销。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货运用车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货运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人员、运输货物或办理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驾驶证不符)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4)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员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依次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业务主管签字、副总经理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5)用车人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6)不得擅自将货运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使用车辆人员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8)用车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该业务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并上报业务部批示。批准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用车人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车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用车人员在货运时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用车后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4)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货运负责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用车人员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办公室安排办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xxxx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xxxx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货运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1、公司电脑专人专用,电脑及其外部设备实行定位安装、定位使用、定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或借给他人使用。

  2、严格遵守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使用者对电脑及外设负有保管和日常维护的责任。操作项目电脑外部清洁电脑内部清洁周期5天3个月操作人电脑使用人网络维护员备注断电操作断电操作

  3、应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公司机密信息泄露。操作项目全盘杀毒清理系统垃圾系统备份周期3天5天根据需要操作人电脑使用人电脑使用人网络维护员备注注:行政部网络维护员将定期对各办公电脑资料进行备份。具体备份方法如下:以部门为单位,每个部门选一个备份经办人,员工协调经办人进行备份;备份时间:每周星期五;备份流程:员工整理备份资料协调经办人备份签字确认

  4、禁止安装和运行与公司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禁止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游戏等,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5、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工作人员在下班或确认不再用机时,必须关闭电脑后方可离开。多人共用一机的,除专人负责外,其他人亦负有日常维护、保养责任。

  6、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正确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公司网络维护员。遇有电脑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网络维护人员陪同或认可。

  7、上述管理规定,若有违反则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进行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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