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
一、放射源辐射防护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二、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贮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六、建立放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七、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九、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十、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十一、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2
病区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严格遵守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对工作极端负责。
2.加强纪律教育,自觉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各种护理操作规程。工作时间集中思想,严格交接,认真查对,正确执行。
3.努力提高护理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把好质量关。
4.对高热、昏迷、谵妄、躁动、老年、小儿、危重病人等,适当采用保护性措施,防止坠床、撞伤、抓伤、烫伤等意外。
5.严格加强学生管理,不断提高其素质,做好放手不放眼。对难度较大、新开展的技术操作,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不得轻易放手。如因工作失误,造成差错、事故,除追查学生责任外,带教老师负有主要责任,并酌情予以处理。
6.严格遵守用氧操作规程,注意用氧安全,切实做好“四防”。
7.严格执行感染管理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上报遵循自愿、保密、非惩罚的原则。
2.发生不良事件后,立即通知当班医生并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不良事件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不良事件后,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24小时内报告科护士长、护理部(夜班或节假日报告护理总值班),严重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夜班或节假日报告护理总值班)及科主任,护理部视性质、后果等情况上报分管院长。责任者应在3天内以网报形式上报护理部。
4.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各种记录、检验报告、造成不良事件的药品、器械等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外借,以备鉴定。
5.不良事件发生后,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及时组织讨论、整改并在《护士长手册》中记录。护理部视事件性质与情节
组织全院进行讨论,分析发生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6.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对不良事件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后果的免予处罚。
7.在护士长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对实名上报且未造成后果的科室酌情加分。对实名上报的个人,科室在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奖励。
8.对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护理单元,在年终护理综合目标考核中视情节扣3—5分,并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9.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故意隐瞒,主要责任由隐瞒者承担,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同时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护士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有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2.护士执业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及标准预防原则。
3.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措施。
4.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职业防护要求。
5.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
6.根据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处理护士执业意外事件。
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2.有过敏史者、手术病人、意识模糊或不清、危重病人、母婴必须佩戴腕带作为病人身份识别标志。佩戴腕带时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若损坏更
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3.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
4.医技人员在给病人进行特殊检查、样本收集、特殊药物治疗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5.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病人识别的方法,不得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6.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病人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与手术护士核对病人腕带标识,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中、手术结束、手术病人回室时再次核对。
7.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病人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腕带识别制度
1.腕带使用目的
(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转科、手术、外出检查等);
(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
2.腕带使用对象
(1)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科、手术室病人;
(2)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病人、住院、有创诊疗、输血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包括不同语种)等病人。
3.腕带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腕带标识上应标明病人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血型、药物过敏史,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①血型:已知,注明具体血型;
未知或不清,用“—”标识;
若病程中检查出血型,则重新更换腕带,不要在原腕带上涂改。
②过敏史:明确过敏药物,填写“XXX”;
有药物过敏但具体不详,填写“有(具体不详)”;
无药物过敏,填写“无”;
若病程中发现药物过敏试验阳性,应更换腕带,不要在原腕带上涂改;
发现两种及以上药物阳性,应逐一明确填写“XXX”,字迹清楚。
③传染病:明确为传染病的病人,在腕带上年龄后方的空白处添加“C”符号作为标识。
(2)佩戴腕带时填入的识别信息字迹清晰、工整且必须经两人核对。若损坏、字迹不清时,应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腕带填写后,佩戴时必须由2名护士至床边核对后,在腕带右上角用分子/分母的方式签署两人的姓或名(病区内有同姓时签全名)。班内只有1名护士无法执行2人核对时,应先由1人认真核对后佩戴并签名,待下一班护士接班时补核对并签名。
(3)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戴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
(4)成人及儿童腕带常规戴在右腕,如患者右腕无法佩戴时,按右腕—左腕—右脚踝—左脚踝—胃管—上衣第二纽扣的顺序依次佩戴。新生儿佩戴腕带,佩戴部位为左足。
(5)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以及病人转运交接时,均需核对腕带。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6)手术病人在入院首日由病区护士负责佩戴腕带,手术室人员负责在接病人前、手术前核对确认;
术毕返回病区由病区护士及手术室人员核对确认。
床边确认制度
1.凡遇输血需打印执行单,在执行查对制度的基础上,在备血时、输注时需
二人床边确认患者,并在床边执行单上双人签名后方可输入,严禁单人操作。
2.输血必须为工作满一年并有护士执业证的护士方可执行操作。
3.留置胃管必须二人经二种方法确认在胃内方可行固定。
4.青霉素头孢类皮试要经二名注册护士床旁确认并记录在相应的体温单内,临时医嘱单护士需双签名。青霉素阳性者需在床头牌、一览表等用汉字注明。
5.使用腕带时必须认真确认身份方可佩带。
6.所有操作之前均需采用二种确认病人身份的方法,然后再进行操作。
医用管道标识规范
1.凡来院就诊的病人(包括住院或门诊),一旦置管均应贴上统一的医用管道标识,准确分类,正确粘帖位置。
2.根据管道的种类选择合适的标识:
(1)红色-深静脉置管标识、血性引流液的'管道;
(2)深绿色-胃管标识;
(3)橘黄色-引流管标识(尿管、造瘘管等);
3.医用管道标识由置管者或配合置管的护士粘帖,粘帖位置常规距管道外端口5cm。
4.粘帖边缘和使用过程中以不损伤病人为原则。
5.贴标识者需签全名或固定代号,字迹应防水、防乙醇擦拭。更换导管时应及时更换标识,如标识脱落应及时补上。
6.管道内置长度应在护理记录单上正确记录。
住院病人安全转运制度
1.出、入院病人的转运
(1)门诊急诊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病人入院时,应用轮椅、平车等送至病房,必要时有医护人员护送。急诊科病情危重的病人经抢救后需住院时,应提前通知病区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并由急诊科医护人员直接护送至病房。
(2)病人康复出院时,应送病人至电梯口。
2.手术病人转运
(1)凡手术病人由医院工作人员负责接送。不能行走及给予麻醉前用药的手术病人,应用平车接送。重危病人须有经治医师陪送。
(2)接送病人出入时应注意保护病人,防止碰伤,移动病人到手术台或平车,须锁住刹车或有人扶住车身防止滑动,搬动病人时应轻巧稳妥。
(3)病人(特别是小儿)卧在手术台上或手术完毕等待送回病房时,巡回护士应在旁照顾,防止坠床摔伤。
(4)手术完毕,护送病人回病房途中注意保暖及输液通畅。
(5)手术室经常检查平车、担架有无损坏,防止接送时摔伤病人。
3.一般病人检查、治疗及转科转运
(1)住院病人在院内做各项检查和治疗时,护士应正确评估病人的病情及活动自理能力,选择安全的运送方式。
(2)转科病人,由转出科室责任护士携带全部病案陪送病人前往转入科室。
4.危重病人转运
(1)凡危重、大手术病人转运,必须由医护人员全程陪护。
(2)根据转科医嘱,评估患者,电话通知转入科室。
(3)提供合适的转运工具,确保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病情酌情准备应急物品及药品。
(4)转入科室在接到患者转科通知后,护士应立即准备床单元及必需物品。
(5)患者入科时,护士应主动迎接并妥善安置患者。
(6)认真评估患者,转出、转入双方必须做到“六交清”:
a.患者治疗交清。
b.患者资料交清。
c.患者生命体征交清。
d.患者身上各种导管交清。
e.患者使用的各种仪器交清。
f.患者皮肤情况交清。
(7)按要求填写转运单,通知医生诊治。
保护性约束具使用规范
1.约束病人要非常慎重,原则上使用说服或药物控制。不管病人是否接受约束,都应向病人及家属耐心解释,说明约束的目的,以取得理解与配合并签属知情同意书。
2.根据病人的情况选择约束的部位,常用约束部位为腕、踝关节。如需全身约束,需遵照医嘱执行。
3.约束时约束带松紧适宜,约束带与皮肤之间应能容纳两横指的间隙。约束时保持病人身体各部位的功能位。
4.护士应随时查看病人的精神状况和约束部位皮肤的血运情况,调整松紧度,必要时更换约束部位。
5.约束具只能短期使用,并定时松解,协助病人更换体位、局部皮肤护理及关节运动。病情稳定或治疗结束后应及时解除约束。
6.病人被约束后要保证病人的生理需要,如:进食、进水、大小便等生活护理要做到位。
7.做好护理记录,记录使用约束具的原因、时间、观察结果、护理措施和解除约束的时间。
病区仪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1.常用仪器、设备、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编号、登记与管理。
2.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仪器、设备、器材长期不用时,责任人需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医疗设备处定期检修。
3.有蓄电池的仪器设备,如心电图机、监护仪、除颤仪等保持充电备用状态。不同型号除颤仪按照使用说明书规范充电与放电并保存好检测记录。
4.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
5.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时,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6.精密、光电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再签字。各种仪器按其各种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7.做好仪器、设备、器材的运行和维修记录。使用中若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并通知医疗设备处维修并做好标记。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为针剂、内服、外用药等,须分别放置,或按字母顺序编号定位存放。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取及保管。
3.每月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有专用抽屉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班交接(或每月检查)并由检查者签名,护士长定期检查并签名,保证随时使用。
5.病人个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以减轻病人经济负担,并减少药品浪费。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急救工作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做好急救物品、药品、仪器管理、保养并熟练使用。
1.急救车、急救物品、仪器定位放置,不得随意挪动。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车备用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并能熟练使用抢救仪器(如:呼吸机、除颤仪)。
2.急救车专人管理,各项物品、药品及数量按规范要求统一放置。急救车内各项物品、及药品每日清点、补充、整理并等签全名。
3.保持急救车物品齐全,用后及时补充。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密封不严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新,保证物品完好无过期。
4.做好各种急救仪器保养、检修,定时充电,使之完好、清洁、处于备用状态。
5.病区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急救物品、药品、仪器的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一切抢救物品、器械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护士须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3.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4.当病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有药品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9.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0.抢救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护理安全输血制度
1.医生下达输血医嘱,备血时由两名护理人员带《备血申请单》和贴标签
的试管进行床边交叉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经患者及(或)家属确认后,采集患者血标本送输血科。
2.护理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需携带取血单,并与输血科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血袋编号、血型、血液类型、血量、交叉配血结果、有效期及血液外观,确认领取的血液与《输血记录单》相符,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发出,同时注明交接时间,血液取回后应在30分钟内输注。
3.血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领取:标签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接面上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交叉核对电脑医嘱、《输血记录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如为红细胞类制剂,输注前需要轻轻摇匀。
5.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血制品、输液执行单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交叉核对输液执行单、输血记录单、腕带及血袋的各项内容,并经患者及(或)家属确认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血液中间要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
7.输血时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前15分钟要慢。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血液取回后应在4小时内输注完毕。
8.在血液输注过程中不得添加任何药物。
9.输血过程中发生输血反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报告医师,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配合医生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返还输血科保存。
10.连续进行血液输注时,同一输血器连续使用超过4小时,应重新更换。
11.输血完毕,将输血袋保留24小时已被备必要时送检。
12.血液输注过程中患者如需转科,应严格交接并做好记录,尚未开始输注的血液需用取血箱携带。
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对各级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2、全院各部门共同协作,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包括安置走廊扶手、卫生间及地面防滑、保持干燥、床头使用统一的警示标识等。
3、全院制定统一的跌倒/坠床评估与防范措施及发生跌倒/坠床后的处置预案与工作流程,且医务人员人人知晓并有效落实。
4、对所有住院患者进行发生跌倒/坠床的风险因素评估;对患者转科及病情、用药等发生变化时及时评估;高风险患者持续动态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做好记录。
5、对新入院患者进行预防跌倒/坠床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对高风险患者重点巡视,做好安全和警示交接班。
7、对高风险患者,主动与其或家属沟通,告知跌倒/坠床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做好记录。
8、一旦患者发生跌倒/坠床,立即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同时上报护理不良事件。
9、对患者跌倒/坠床的事件进行质量监控指标数据收集总结分析,吸取教训,完善各项防范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危重患者风险评估制度
1.危重、大手术后的住院患者均需进行风险评估,真正落实预防为主的护理理念。
2.危重患者风险评估包括管道风险、跌倒坠床风险、压疮风险、意外拔管风险等。
3.每班都必须对危重患者的护理风险进行及时动态的评估。
4.已存在风险者,护士必须班班观察、预防和记录,告知患者及家属,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护理记录单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应及时、准确记录。
压疮风险评估上报制度
1.所有患者入院时均需完成入院护理评估单中“压疮危险因素评估—Braden评分”,评分≤18分需做好警示标识,加强交接班,并将评分结果及采取措施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上,同时使用“压疮风险评估记录表”,患者转科时评估记录表由原科室保存,转入科室根据患者情况重新评估记录。
2.13分≤评分≤18分(压疮低度及中度危险),需每周或病情变化时重新评估,并记录在护理记录单及压疮风险评估记录表。
3.评分≤12分(压疮高度及极度危险),需每周评估两次或病情变化时重新评估,评估时需责任护士、护士长共同参与,由责任护士记录在护理记录单及压疮风险评估记录表。
4.初次评分≤9分(压疮极度危险),需将“压疮风险评估记录表”上报至护理部,护理部持续跟踪,如再次评分≤9分无需重复上报;评分≤9分并符合难免压疮申报条件时填写“难免压疮申报表”进行上报。
5.院外带入或院内发生的压疮,在护理记录单上详细记录压疮大小、深度、
潜行、周围皮肤、渗液、有无异味及压疮处理情况等,24小时内按“住院病人压疮上报流程”进行上报,转科时需要转入科室重新上报。
6.对于院内发生的压疮,科内做好讨论并将讨论记录上交护理部。
7.每月29日前护士长汇总科室压疮转归情况(出院/死亡/转科患者)至护理部。
压疮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压疮,24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报护理部。
2.有压疮或有压疮危险的患者建立翻身卡,各班严格交接皮肤情况并记录。当遇到难愈性压疮等疑难护理问题时,应及时请求会诊。
3.当压疮难以避免时,护士长向护理部申报难免压疮,护理部实地查看确定符合申报难免压疮的条件,并指导具体的预防措施。
4.申报难免压疮,必须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强迫体位。
(2)全身营养不良,高度水肿。
(3)恶液质,极度消瘦。
(4)大小便失禁。
(5)末梢循环障碍。
(6)皮肤感觉障碍。
(7)Braden压疮评分≤12分。
5.符合申报难免压疮条件者,由责任护士填写《难免性压疮申报表》,护士长审核并签名后报护理部。
6.对申报难免压疮的患者,应积极采取预防压疮措施,压疮危险因素解除后,护士长及时告知护理部,由护理部查看患者情况并将患者预后情况填报护理部。
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1.局麻手术外的各类手术患者必须进行术前访视。
2.术前访视工作由专人负责,于手术前一天进行访视,了解病情,讲解手术注意事项,缓解病人压力。
3.访视内容包括:
(1)确认患者,自我介绍,说明访视目的;
(2)了解病史:包括现病史、既往史、手术史、过敏史;
(3)了解生活习惯(吸烟量、饮酒量)、生活史、社会背景(职业、社会地位等)、性格;接受手术的态度,对医疗的协助程度。
(4)病人进行心理沟通,询问患者担忧与顾虑,尽最大努力解除患者的焦虑;讲解入手术室后的流程,手术时的体位等;
(5)对患者一般情况进行观察,以便确认患者有无口唇、甲床、皮肤颜色的改变,有无听力、语言等的障碍。
4.访视结束后,根据所获得的资料,与手术护士进行交班,制定护理计划。
5.手术当日到各手术间查看术前访视过的患者,向患者介绍手术配合的护士。
6.术后回访时,了解病人对手术室工作的满意度,术后患者有无异常情况,重视患者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改正。
7.整理访视记录,定期总结,表扬好人好事,对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更改,跟踪随访。
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术前安全管理
1、术前准备:病房护士按医嘱做好术前常规准备,指导患者饮食、呼吸功能、肢体功能、体位、床上排泄的训练,并进行心理疏导。做好身份标识,配合医师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记。
2、术前访视:除急诊手术外,手术室护士按手术通知单提前到病房进行术
前访视,了解患者病情及辅助检查结果,向患者介绍手术室环境和手术流程等,与患者进行心理沟通,并根据访视情况制定手术护理计划,遇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护士长报告。
3、术前患者交接:手术室护士须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进行患者身份核查,与病房护士做好交接,杜绝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错误。
4、术前物品准备:手术室根据手术类别,准备手术器械、设备、药品等,并保证其处于安全使用状态。
5、人员准备:手术室护士长须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依据手术风险和难易程度,合理安排人员,保证安全。
6、手术间安排:手术室护士须按照手术切口种类安排手术间,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安排手术时间,保证手术间合适温湿度,增加患者舒适度。
(二)术中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核对确认患者身份,填写《手术安全核查单》。
2、严格执行手术物品清点流程,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后、术毕共同查对手术器械、敷料、缝针等物品数目无误并准确记录,术中如有添加及时记录。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原则,预防医院感染。术中所用无菌物品及植入物标签规范粘贴于手术清点单。
4、认真执行手术患者体位管理技术规范,正确安置患者的麻醉、手术体位,防止压疮和神经损伤,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正确使用约束带,防止患者坠床或坠车。
5、认真核对术中使用药物、血液制品,防止用药、输血错误。严格执行《手术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严防手术标本错误及丢失。
6、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准确、完整书写护理记录。
(三)术后安全管理
1、手术器械:分类放入回收转运容器,填写交接单,由专人与供应室清点交接,按照规范清洗、消毒、灭菌后发放给手术室。外来器械管理严格执行《外来器械管理制度》。
2、布类敷料:打包放入专用回收转运容器中,由洗衣房收回进行清洗、消毒,送供应室打包、灭菌后发放。
3、术后环境:按手术室管理规范进行清洁、消毒,连台手术环境消毒须符合规定并进行登记。
4、术后复苏:根据患者手术和麻醉方式,采取适当体位,保持呼吸道通畅,严密观察患者呼吸、循环系统和麻醉恢复过程,确保患者安全返回病房。
5、术后患者转运: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人员护送患者返回病房或监护室,并与病房护士进行交接。运送途中注意安全,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保证各种管道通畅、牢固。
6、术后护理:病区护士须严格执行手术患者用药、输血以及预防感染相关制度及流程。按照术后护理常规采取正确卧位,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静脉通路、伤口敷料、引流等,根据需要给予床档保护和保护性约束,协助床上翻身、叩背,预防术后并发症,并做好记录。
7、术后康复训练:病区护士根据患者病情选择适当的饮食,给予术后康复训练指导,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八)术后随访:手术室护士须在患者术后1-3天,对患者进行术后访视,了解患者术后康复、切口愈合情况,征求患者意见等,持续改进手术室护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特殊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对急诊科、介入诊疗室、重症监护室、血液净化中心、产房、新生儿病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特殊科室护理质量进行重点管理及监控。
(二)管理基本要求:
1、布局合理,分区明确,设施完备,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
2、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有序。
4、按相关规定合理配置护理人员,人员须符合准入资质。
5、制定护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计划,注重护理梯队建设。
6、定期组织护理业务学习,开展护理查房和病例讨论。
7、建立护理质量检查考评制度,定期考评,跟踪改进效果。
8、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定期分析讨论。
9、做好护理资料的统计与分析。
(三)加强重点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抢救制度、输血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患者转运规程等。
(四)严格落实各专科相关规章制度。
(五)护理部对特殊科室进行重点监管,定期进行专项质量检查;对发现的缺陷或不良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并跟踪整改计划落实情况。
附:各特殊科室护理管理要求
1、急诊科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抢救、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
(2)按照国家规范合理配置人员,人员符合准入资质。
(3)抢救组织健全,分工明确,保证人在其位、各尽其职,抢救工作井然有序。
(4)急诊环境整洁、安静、安全、有序,室内布局合理,物品陈设规范。
(5)急救药品、抢救设备摆放合理,定期补充、检查、校验,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保持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起搏器、输液泵、心电图机、洗胃机等性能良好。
(7)加强人员急救技能、反应速度、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急危重症抢救、批量伤员救治以及突发意外事件应对的学习与演练,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8)严格落实抢救、留观患者的病情观察、治疗处置等制度和规范,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予以处置,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
(9)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执行手卫生规范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相关规定。
(10)护理质控小组定期督查急诊护理工作质量,进行记录,跟踪整改计划落实情况。
2、重症监护室的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等,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
(2)成立护理质控小组,对ICU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3)加强ICU护理人员的配备与专业培训,人员须具备准入资质。
(4)加强患者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提供保护用具,防止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5)加强患者气道、管路、皮肤等护理,对各类潜在并发症实施预见性护理。
(6)建立完善的护理抢救制度与专科抢救流程,各种抢救设备定期检查、校验,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剧毒及药品标签清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并登记,使用前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7)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3、血液净化中心的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
(2)布局合理,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与设备,物品存放规范,有空气消毒装置,环境整洁、舒适,空气新鲜。
(3)透析机及相关器械按要求严格消毒、定期保养,并对参数进行检测。
(4)按照国家规定合理配置护理人员,严格实行人员准入管理,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按照分层培训要求,对各级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组织专科理论、技能培训,培养专科护士,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5)加强患者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出入管理制度、无菌操作原则,使用一次性透析器材,严格控制进入透析室人数,限制家属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减少污染。
4、产房护理管理要求
(1)制定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
(2)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物品存放规范,环境清洁、整齐、舒适,空气新鲜。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有预防交叉感染的措施,设有隔离产房,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4)产房助产士须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母婴保健合格证方可上岗。
(5)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原则,分娩记录等客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6)加强护理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7)有护理质量监控人员及小组,定期对工作质量有分析,改进措施及评价。
5、新生儿病房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新生儿病房相关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2)有护理质量监控人员及小组,定期对工作质量有分析,改进措施及评价。
(3)加强气道、管路、压疮管理和基础护理质量控制,对新生儿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4)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和控制感染发生。
(5)加强新生儿病房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手术室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
(2)手术室布局合理、各类标识清晰,工作流程合理,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要求。
(3)规范护士资质管理,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培训及入职后继续教育,提高护士业务素质及人文素质,完善护理人才梯队建设。
(4)规范手术室固定设施、仪器设备、手术器械的使用与管理,定期维护。
(5)手术室护理人员主动配合临床开展术前评估、术后访视工作,体现人文关怀。
(6)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规范使用一次性耗材,正确处置医疗废弃物。
(7)健全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各类档案管理,记录齐全。
(8)成立护理质控小组,定期对手术室护理质量进行督查分析,有质量控制监测记录。
7、消毒供应室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器械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3)消毒供应室布局合理,严格划分去污区、包装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辅助区。
(4)工作流程合理,遵守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各区域设置物理屏障,并分别设有人员进出的缓冲间。
(5)各种医疗物品的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监测、发放程序符合要求。消毒灭菌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到位。
(6)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进行督查,对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改进措施及评价。
(7)面向临床,确保物品供应安全,做好下收下送工作。
(8)消毒供应室有验收合格证,护士须有护士注册执业证,消毒员须有培训上岗证。
(9)按规范进行消毒灭菌物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监测;
定期完成各项监测工作,包括空气、物体表面、手及消毒灭菌物体的细菌学采样及培养,所有记录归档保存。
(10)做好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专业进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操作技能。
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
一、节前
1.各病区组织学习重点制度:①岗位制度②交接班制度③查对制度。
2.各位护士长保证急救用品充足完备,包括急救器材、急救药品、急救护理用品。
3.节日排班注重年资搭配,每天安排听班。
4.护理部节前到病区做临床评价。
5.护理部确认全院应急备班人员名单。
二、节日期间
1.各病区按节前安排正常运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改变。
2.遇特殊情况及时启用“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3.确保病区护理人力。
三、节后
1.节后第2日护士长及时将节日期间的情况反馈至护理部。 2.护理部总结,必要时提出整改意见。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3
1.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网络,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定期活动,及时反馈,按期评估,并有完整记录。
2.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定期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职业行为,护理人员培训率和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规范、常规)知晓率>80%。
3.有公共突发事件和院内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能力,并掌握处理流程和原则,如汇报、处置、护理、记录等程序。
4.有健全的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等,内容完善、实用,操作性强。
5.认真执行护理部有关《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全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册,并严格执行。
6.有完善的护理缺陷控制流程和危重患者重点监护的具体措施,如:危险因素评估量表和对应的护理措施。
7.有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与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有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8.全院使用统一的标识,各种警示牌醒目、清晰、规范、易懂。
9.各级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人岗匹配,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10.各级管理者应运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和工具,结合具体事例进行剖析、案例讲评,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4
1.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1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规定。
1. 2医院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室负责制定和实施。
1. 3网络管理室机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1. 4实施病房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对于无法避免而影响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网络管理室,经网络管理室主任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1. 5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1. 6在使用信息系统中遇到的问题,科室主任应当立即向网络管理室报告。
1. 7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因素的防范工作,由网络管理室负责处理。
1. 8禁止业务网络与互联网或与院外其他公共网络直接连接。
2.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2. 1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 2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网络管理室负责建立健全医院信息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
2. 3设立网络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重点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并协调实施。
2. 4对服务器采取严格保密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入。系统密码、密钥、技术资料等由指定专人保管。
2. 5系统应有切实可行的.可靠性措施,服务器、核心交换机设备须有备份,出现故障能够及时切换,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2. 6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存储介质,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2. 7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2. 8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操作。
2. 9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触电、防磁、防辐射、防雷击等安全防护工作。
2. 10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3. 网络安全监督制度
3. 1网络管理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的违规行为。
3. 2网络管理室工作人员发现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室主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3. 3履行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4.人员培训制度
4. 1设立计算机培训教室。所配机器数量要满足全院人员培训需要。
4. 2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培训。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 3操作人员要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应用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微机使用管理规定
1.微机要严格按照开、关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保持微机周围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要定期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工作,不得在微机及打印机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散热及使用。
3.为保障网络畅通,不得移动、撕拽网线及其他微机用线路设备。
4.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尽量节约打印纸张,不得私自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微机如更换耗材、发生问题或故障,须通知网络管理室人员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拆修。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5
一、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2.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医院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工程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室内温度控制在35度以下。
4.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部经理。
5.每班巡查内容:室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6.供电线路操作开关部位应设明显标志,检修停电拉闸必须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决不能动。
7.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9.配电房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10.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总务科为医院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3.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4.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消防器材
5.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7.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总务科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8.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三、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维修科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总务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五、汛期防范措施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6.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办公室和总务科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总务维修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6
一、首诊负责制度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1次。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
(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病人24小时随时查房。
(5)节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别在上午正常上班1个半小时内,下班由值班医生再查。
(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医生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2次,节假日在上班1个半小时以内进行查房。
三、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1、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病例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预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生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时,当班医生向科主任或值班医生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刻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例上记载。
(4)、对于特别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四、术前讨论制度
(1)、每周定期不定期全科进行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对本周拟进行的大中型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2)、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它手术应在各病区进行由各科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主持。
(3)、术前讨论记录前填写“术前讨论记录单”由术者签字。
(4)、术前讨论时,管床医生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例中。
(8)、术前谈话应有患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由各病区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签字,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放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及病房组长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六、三查十对制度
三查: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七、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一律用蓝黑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内容要正确完整,文字简练,不得随意涂改、删改、倒填、剪贴等。
(2)、病历书写医师签全名。
(3)、病历和病历首页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必须使用国际(ICD-10和ICD-9-CM-3)标准,或海内学术机构宣布的命名填写,对无中文译名的公认综合征要写英文全名。
(4)、术后化疗的诊断首页统一写××术后状态,在首页翻页特别治疗一栏处注明化疗内容。
(5)、病案中术前谈话签字,重要内容的谈话签字,以及出院诊断证实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承担。
(6)、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重要的修改处,一定要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7)、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应在患者住院后24小时内完成。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本院指导医师应负责审查修改并签名。危重急症患者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普通患者要求在8小时内完成。
(8)、病程日志应详细记录记载患者全部诊治过程,危重或病情忽然变化的病历,应随时记录病情,平稳72小时后应2~3天记录1次病程日志,慢性患者允许5天(含休息日)记录1次。
(9)、阶段小结:①第1次阶段小结应在住院后4周末完成;②以后每个月写1次阶段小结。
(10)、转科患者要求转出科室写“转科记录(转出记录)”,转入科室写“转入记录”,外院转入本院的患者按新入院患者办理。主管医师换班时要写“交班记录”,接班医师写“接班记录”。
(11)、出院(包括转院)病历应于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在逐项认真填写病历首页后,主治医师科主任审查签名后方可归档。
(12)、死亡病历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要求保管好所有资料不得丢失。做好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和死亡记录,凡做尸检者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资料,纳入死者病案。
(13)、每一项记录前必须有日期时间,用24小时法,阿拉伯数字顺序书写,表示如20xx-11-19,19:20。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7
1、严禁私自动用各种电器设备及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
2、不准在办公室、病房、集体宿舍和非生产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种设备,如发现事故苗头或嗅到有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8
1、保护医院患者和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如遇险情必须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和相关人员排除险情;
2、当紧急意外情况发生时,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现场最高职务领导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医院财产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医院的正常经营。
1、医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及自身实际,制订并实施本保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医院的保密资料:人事资料,新的服务开发计划、财务资料,合同书,接待计划等各种秘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医院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3、因工作需要掌握的.保密资料,未经批准,任何人员无权向他人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手中全部与医院业务有关的各种记录、图纸和文件;
4、员工要做到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要求传达的不传达,不该外借的不外借;
5、各部门、科室对于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图文资料应报院领导审核后统一销毁,不可擅自处理或散落在外;
6、无论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医院机密的行为,均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医院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9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各部门、科室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部门和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医院成立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医院设安全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部门、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4、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5、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确定各部门、科室领导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各级员工各自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应安全责任;
2、所有员工必须熟知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状况,并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3、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
4、任何重要和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上岗证,否则,严禁上岗,违反此规定所发生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5、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6、每季度和法定节假日前医院各部门和科室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7、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8、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9、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各种电器设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医院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医院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2
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3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八、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九、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分级负责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为总务科和医学装备科,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对氧气瓶、液氧站设施设备、负压吸引中心设施设备、电梯进行监管,医学装备科负责对消毒供应室压力容器、医用氧舱进行监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十、医院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医院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医院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 相关文件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
《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后勤部门是医院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医院《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 技术支持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协助《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与有限空间作业有关的的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是本单位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安环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章 有限空间管理
第九条 医院对有限空间实行危险分级管理。根据有限空间内部已聚集或可能聚集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种类和含量、入内作业的频繁程度以及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将有限空间分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二级危险有限空间、三级危险有限空间。 第十条 安全部参照本制度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医院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将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下发各单位,并组织其按标准开展本单位有限空间识别和危险级别判定工作。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共同识别、讨论、判定形成本单位的《有限空间清单》,并上报安全部。
第十二条 安全部对各单位上报的《有限空间清单》进行补充、审核、确认,报医院领导同意批准后,形成医院《有限空间清单》,由安全部门下发各单位执行备案。
第十三条 安全部门应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等有关标准,组织各单位在有限空间入口处或醒目处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并予以协助和监督指导。告知牌内容应包括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危险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危险有害因素浓度要求、应急处置措施和联系方式等。各单位应在日常加强对告知牌的维护和管理,保持其清晰、完好,并教育和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告知牌所告知的要求。
第十四条 各单位对有限空间控制应按照“优先综合治理、其次封闭隔离、而后作业控制”的原则进行,具体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顺序如下:
(一)采取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措施从本质上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
(二)采取改进作业组织、封闭隔离等措施,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作业。
(三)按照本制度及有关规定、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控制。
第十五条 医院《有限空间清单》形成或集中更新后,技术支持部、安全管理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讨论技术设备改造、作业组织改进、封闭隔离等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时应形成改造计划、改进方案等报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六条 各级《有限空间清单》均应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坚持在日常持续关注、不断识别并及时上报安全部门进行增减和完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集中识别、判定,并按程序更新各级《有限空间清单》。
第四章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在未准确测定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及经检测上述物质浓度不达标或超标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时,严禁进入该场所。
第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作业票》办理程序如下:
(一)检修维护单位作业负责人向安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接到申请后应根据医院《有限空间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安全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如结论为“否”,则本流程终止,不得作业。如结论为“是”,安全部门则应向作业负责人发放空白《作业票》并指导其填写。
(二)对于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应通知运行部进行检测。对于二、三级危险有限空间,由作业负责人通知当班值安排人员进行检测。
(三)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将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填入《作业票》中,签字确认,并将检测时所取样品封存保管(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
(四)检修维护作业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共同确定、安排好作业监护人,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识、气防知识、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识,并组织落实防护措施。交代完毕、防护措施落实后,作业人、监护人共同在《作业票》中签字确认。
(五)检测合格、措施落实到位后,作业负责人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并将《作业票》报审批单位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其中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票》由科室审批,二级和三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票》由安全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作业票》管理要求
(一)作业票共四联,第一~三联分别由中控室、作业负责人(或监护人)、作业人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第四联由审批单位留存备查(保存期1年)。
(二)《作业票》要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和作业详细地点、部位,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内介质的危险程度,确定检测分析的时间间隔和作业票的有效时限。作业时限要求一般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不应超过4小时,每隔4小时
,安环部应进行一次复查并在《作业票》中注明,作业过程间断超过1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二级、三级危险有限空间连续作业通常不超过8小时,装置(设备)全面停工(停车)检修期间不超过24小时,作业过程间断超过4小时应重新检测分析,超过8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第二十一条 检测分析单位应具备较高的检测分析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取样要具有代表性,在进行检测分析时要确保自身安全,必要时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检测过程中,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应在现场进行监护。
第二十二条 作业负责人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具备较高的应急处置、指挥和急救能力;
(二)负责办理《作业票》;
(三)在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在《作业票》规定的时限和地点,依照作业标准、安全标准组织作业;
(四)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空间内发生的变化,当作业条件异常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第二十三条 监护人的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具备基本急救常识,掌握应急报警方式。
(二)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的状况,与作业人规定明确的联
络信号,保持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三)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时,有权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
(四)发现附近排放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质时,应立即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并及时通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五)在作业前后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工具、材料等进行清点。
(六)有限空间作业完毕后,监督对有限空间予以恢复或封闭。
(七)监护过程中如发现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或出现异常,应立即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报警,不得盲目进入空间内施救。
第二十四条 作业人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熟悉所从事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处置及自救措施,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二)严格执行“五不作业”的原则,即:没有有效的《作业票》不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作业时间、地点与作业票不符不作业;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三)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四)与监护人保持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五)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的、强令冒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反映。
(六)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他人或自身有中毒、窒息症状或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发出撤离信号,向监护人传递信息,并立即撤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属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分别指派一名以上人员担任监护人。作业人员分属不同单位时,双方应协商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设置专职指挥人员,负责在有限空间外统一指挥。
第五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检测合格标准如下:
(一)氧气含量为19.5%-23.5%;
(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如: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0mg/m3,硫化氢浓度不超过10mg/m3。
(三)可燃性气体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0%,如:一氧化碳含量低于11.25%(爆炸下限为12.5%),丙烷含量低于1.89%(爆炸下限为2.1%)。甲烷含量低于3%爆炸下线为5%。
第二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断开、加堵盲板,并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第二十八条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先停机、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九条 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必须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作业工具等,进入煤气环境还应携带便携式报警仪。
第三十条 有限空间内如需进行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同时办理上述作业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第三十二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应在12V以下,凡超过12V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漏电保护器且保持良好绝缘和接零保护。
第三十三条 电器设备、焊钳、手持电动工具、导线进出有限空间必须事先切断电源传递进出。暂时不用的焊钳、电气设备、工具应切断电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板上,严禁将带电的焊钳、电气工具随意直接放在有限空间的金属体上。
第三十四条 在有限空间内使用二氧化碳、氩气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不间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十五条 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保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第三十六条 有限空间应急要求
(一)安全部门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应确定救援人员及职责,明确救援设备器材,科学、规范策划事故处置程序。预案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可行性评估、修订。
(二)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拟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路线和方法,并在《作业票》中注明,作业人应牢记。
(三)有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合格的隔离式呼吸器、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安全绳、安全梯等应急物资。
(四)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立即启动有关预案,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第六章 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每年应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三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有限空间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以及处理、救护方法等。
第三十九条 有限空间检测分析及应急所需设备、工具、仪器等由装备动力部组织配备。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等应作为安全防护报警用具进行管理,装备动力部应组织各单位建立《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登记台帐》,开展日常维护管理和定期检定工作。安环部应对各单位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的建账登记、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外委施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外委施工组织单位(部门)应通报安全部门和有限空间所属单位,并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告知其有限空间危险状态。安全生产协议应明确承包单位承担的检测分析、安全管理等责任。作业过程中,我方不得为其出具检测分析结论、审批《作业票》等。外委施工组织单位(部门)、安全部门、有限空间所属单位应加强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步骤、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规程应分别单独制定保证与各个有限空间一一对应,规程编制过程中安环部应予指导。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安全部门审核备案后下发执行,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熟记并严格遵守。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未按要求建立并动态管理《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20xx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条 未按要求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的,对责任单位处每例100~3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未办理或违规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对责任单位处20xx~5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同时,违规情况应在医院范围内通报。
第四十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票》未按要求随身携带的,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暂停作业进行整改。
第四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散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处1000~20xx元罚款,对责任人处3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第四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3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的加倍处罚。
第四十八条 作业过程中违反本制度第五章之规定的,视情节每项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500元罚款,并责令暂停作业进行整改。
第四十九条 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或培训无记录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20xx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条 未制定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未分别单独制定不能保证与各个有限空间一一对应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3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一条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20xx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十二条 未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3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三条 未与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20xx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第五十四条 有限空间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配备不全或管理不善的,视情况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条 其他违反本制度及有关规程、预案规定的,由安全部门视情节作出处罚决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所用记录见附表。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部门制定,报医院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自20xx年06月0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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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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