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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06 07:23:5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以下简称“资助档案”)管理,保证资助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充分发挥资助档案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助档案,指学校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图片、电子文档等不同载体的过程记录。

  1、资助管理工作文件:

  (1)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

  (2)学校有关文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构成与职责,资助工作制度、计划、方案、总结与记录等。

  2、政府资助管理材料:

  (1)资助申请表,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证件复印件或证明),身份证明(户口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受领资助费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等;

  (2)资助汇总表;

  (3)资助公示表、公示照片及公示报告;

  (4)资助发放表(资助费签领表或银行转账凭证)。

  3、学校资助管理材料:学校资助(减免食宿费等),特别是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减免保教费、食宿费等),要有学校资助申请表、汇总表和签领表。

  4、社会资助管理材料:要有各项社会资助申请表、汇总表及签领表。

  5、其他资助管理材料:中职学生顶岗实习材料,资助育人材料,资助宣传材料,来信来访与调查记录,核查通知与回复等。

  6、资助管理工作电子文档:参照纸质材料分类归档并妥善保存。

  第四条、学校要设立资助档案室(可兼用),资助档案集中于档案室专柜保存,明确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资助档案在每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完成后进行整理,按学期、项目分类装订入册,要有目录页和备考页,备考页要注明册内文件情况、建册人、检查人、建册时间等。

  第六条、资助档案用统一规格档案盒保存。档案盒要统一封面设计,在正面和脊面注明该盒档案文件名称,包括学校、年份、学期、项目、册号等(如××学校××年××学期××项目材料共×册第×册)。

  第七条、资助档案不对外开放,学校依法为教育、纪检和监察等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外单位、学生和学生家长要求查阅资助档案的,须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者不得丢失、损毁、涂改资助档案。

  第八条、资助档案保存期限为六年。资助档案保存到期销毁时,要有三名资助管理人员在场,填写好销毁记录并签字,销毁记录永久保存。

  第九条、本办法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2

  (1)护理业务技术资料档案内容

  1)护理技术资料:包括本院制订的`各种疾病护理常规,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每年制订的科研计划,发表的护理学术论文,国内外护理科技动态,编目存档。全国、省、市有关护理学术论文资料,各种学习班及业务学习情况,专题讲座等。

  2)护理业务工作档案:包括年度护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上级有关护理文件,申报上级有关呈批件存底;年度、季度护理工作检查评比总结;院内外有关护理工作制度;各种会议纪要、记录;护理人员的执业注册、进修、培训、出勤情况,以及奖、惩、缺陷事故等资料,均应登记存档。

  3)各级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学历、经历、业务培训、业务技术考核情况,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奖、惩及晋升材料等。

  (2)护理业务技术档案管理

  1)护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收集、登记和保管工作。应保证材料的完整、清晰。

  2)建立保管制度,平时分卷、分档存放,年终进行分类、分册装订,长期保管。

  3)每位科护长配备电脑一台,建立档案与护理部联网。

《档案管理制度》3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发挥档案对实验室管理和评估工作的作用,提高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水平及投资效益,更好的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是指实验室在日常管理以及实验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磁带等不同形式的.纪录。

  (二)、归档范围:

  1、 实验教学基本文件:

  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课表、实验题目、实验项目卡片、有关奖励证明及相关资料等。

  2、 实验教学记录:

  实验报告样本、实验项目开出率、新开实验试作记录、首次指导实验教师试作记录、历届学生在实验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实验中心教研活动记录。

  3、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资料及各项规章制度:

  ①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

  ② 实验室建设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材料;

  ③ 设计性、综合性、开放性实验题目落实情况;

  ④ 实验室评估材料;

  ⑤ 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

  ⑥ 每年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表;

  ⑦ 实验室承担的其它工作及有关资料。

  4、 实验中心(室)工作人员情况;

  ① 每届实验中心(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的自然情况;

  ②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5、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

  ①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数量及价值;

  ② 精密仪器随机技术资料、申购计划、论证报告、验收报告;

  ③ 实验设备的实验说明书、附表、图表等;

  ④ 设备运行的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主要设备维修记录,事故分析、处理意见等;

  ⑤ 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⑥ 自制实验设备申请书、合同书、鉴定证书。

  6、 其他与实验室工作相关材料。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中心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每个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

  3、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4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件、文书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只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没有存档意义的文件、文书可由承办单位保管。

  第二条 档案作为公司发展的见证,是在创办、规划、开发、经营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的材料,建立档案管理具有重要性。

  第三条 公司档案室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文件(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搜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统计。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做好有关开发经营管理等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政府行政单位发送给公司的文件、批文、技术、审核资料。

  2、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文件材料。

  3、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5、公司各部门的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6、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7、公司制定的计划书、统计、预决算书、工作总结。

  第五条 归档要求

  a)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b)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c)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档案资料应明确长、中、短保管期限,销毁档案资料要按保密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报批后,方可销毁资料。

  d)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查。

  e)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六条 档案借阅

  a)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部门经理核对,公司领导批准。

  b)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保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c)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d)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记录整理,进行分类、编目,并做好档案的检查和保管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谨防档案散失、泄密,做好保密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员工借阅文件资料时,应签名登记,必要时应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不得涂改,损毁档案,并按时在借阅期限内归还。

  第十条 财务凭证档案由财务部门按岗位分工及凭证种类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档案室制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做?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5

  1、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工程本钱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2、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治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治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当入库保管的,但依据工作需要临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非常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根据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3、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治理,由档案治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4、建立“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财务部门内部需要查阅档案的,需由档案治理人员伴随查阅;需要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需由财务负责人批准,由档案治理人员负责复印;财务部门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直接查阅财务档案资料,如有特别需要,确需查阅、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且在“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上登记

  5、财务资料只能保存在公司范围内,不能带出公司。除了财务部门内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阅给其他人员。如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执法需要调阅或借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必需出具正式的“帮助执行通知书”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证件,并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

  6、财务档案的保管根据《档案法》及《会计根底工作标准》的.规定执行。假如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需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视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

  7、财务档案治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供应、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丧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状况,应对当事人进展严厉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担当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峻,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行政部门应为财务档案的治理供应必需的条件。

  9、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治理状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治理状况进展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治理状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治理。

《档案管理制度》6

  电镀操作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维护方法。非本工作人员未经培训的不能随便操作。

  一、安全用电规程

  1、导电线必须有足够的绝缘抢断和机械强度,电线应有保护套管。

  2、工作完后或发生故障而停电时,要切断电源,盖好镀槽,关闭风机防止突然来电时,引起人身事故或烧坏电气设备甚至火灾。

  3、电气设备的'非带电金属部分应作接地零处理。照明采用安全电压。

  4、一般不应负荷断电和接电时,应先断相线(火线),后断零线。接线时,应先接零线,后接相线。

  5、手或脚潮湿有水时,不应该接触电气设备。

  6、发现有人触电人员应立即断开电源,进行人工呼吸救护,并立即找医护人员。

  7、发现电机有一相保险丝烧断时,应立即将开关断开。否则,点机会因单相运转而损坏。

  8、不准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9、漏电现象应由电工排除,不准自行修理。

  10、电源电压过低或很不稳定时,不要开启电机或其他电器设备。

  11、不得随便进入有危险标志的有电场所。

  12、严禁在电气设备上悬挂雨具或坐立。

  二、触电急救:

  1、如触电时,不可用手或其它导电物将触电者拉开,应用绝缘物如木棒等将人拨开,或切断电源。

  2、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或停止呼吸时,应使他仰卧地上,运用人工呼吸法,使他恢复呼吸,然后灌饮白酒,则易于恢复知觉,此后送往医院症治。

  3、如有电灼伤时,可用烫伤膏涂于患处或者送医院包扎。

《档案管理制度》7

  1、目的:

  规范公司各部门各种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各种档案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档案管理的实施工作。

  3.2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制度:

  4.1档案管理的内容:

  4.1.1公司各部门均需保存以下档案:

  a)公司各种行政文件;

  b)公司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c)部门收发文记录;

  d)本部门形成的质量记录;

  e)其它本部门形成的或公司下发的文件。

  4.1.2各部门除要保存以上档案外,还需按部门分别保存以下档案:

  a)办公室保存公司所有文件(除财务与建设修缮的资料)的原件。

  b)各部门保管各部门的资料。

  c)办公室保管人事档案和各种合同。

  4.2档案的保管目的

  a)便于查阅;

  b)保证档案的安全;

  c)防止档案的损坏;

  d)延长档案寿命;

  4.3档案的密级

  档案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普通:

  a)绝密档案包括:员工人事档案、合同、学生资料、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形成的档案、财务类档案、其他属绝密的档案;

  b)机密档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记录、重要的'会议记录、公司收发文(通知、通告除外)、工程类图纸、计划总结和其他属机密的档案;

  c)普通档案包括:公司的通知、通告等普通性文件。

  4.4档案的保管方式

  4.4.1档案的装盒与标识

  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将不同档案分类,并按时间顺序装入档案盒内,然后根据档案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一号字体的档案名称,然后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左侧立面距顶部3厘米位置处,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4.4.2编制目录:

  4.2.2.1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盒首页位置准备《文件归档目录》;

  4.2.2.2每一份档案归档时,均需将该份档案登记在《文件归档目录》中,以便查阅。

  4.5档案的查阅权限

  4.5.1总经理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

  4.5.2副总经理可查阅分管工作的档案。

  4.5.3部门负责人可查阅该部门所有档案。

  4.5.4其他人员根据审批查阅有关档案。

  4.6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

  4.6.1查阅/借阅/复制人到部门《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中登记。

  4.6.2部门档案管理员审核其资格:

  a)权限内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b)权限外的,需得到相应授权人的许可:部门(财务除外)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公司档案,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财务档案及公司机密档案,由总经理审批。

  4、7在档案归还日期前,部门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借阅人将档案完好交还。

  4.8须复制档案的,绝密档案报总经理审批;机密档案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普通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9档案的销毁

  4.9.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部门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文件和资料销毁清单》。

  4.9.2该清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后进行销毁,财务档案的销毁由总经理审批。

  4.9.3销毁时应有部门档案管理员及质量管理办公室质管员在场,销毁结束后,销毁人员在《文件和资料销毁清单》上签字。

  5相关文件

  6记录

  6.1《文件归档目录》

  6.2《文件和资料销毁清单》

  6.3《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

《档案管理制度》8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 、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他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支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的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按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9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有计划地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定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五、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员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组织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应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应当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

  七、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安监、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和治疗。

  八、在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九、对在职业病危害事故中,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及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十、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为员工职业病诊断、鉴定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安监部门的调查和监督检查。

  (一)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所在作业场所或岗位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

  5、职业病诊疗资料;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每年全部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员工汇总表(包括接害,但当年未参加体检的员工),内含:姓名、工龄、岗位名称、岗位工龄、岗位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检测强度(浓度)、体检结论、被告知员工签字、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签章确认等;

  2、单位检测、评价、组织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委托书;

  3、职业健康检查、检测和评价的各种报告;

  4、职业病诊断报告;

  5、对患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6、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和汇总的相关资料;

  7、上述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一、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单位应予以提供,并做好登记。员工离开单位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二、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三、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承担。

  十四、单位有义务向员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安监部门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或与员工有关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10

  1、设备治理员应依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本厂设备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并做好设备修理记录台帐。

  2、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把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3、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4、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惜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仔细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常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5、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6、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展严厉的批判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负责。

  7、设备发生故障应准时停机,使用部门应马上通知设备治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解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解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帮助修理人员排解故障。

  8、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峻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9、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全部记录,由设备治理员归档,以便检查。

《档案管理制度》11

  1 法律法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厂部和分厂相关管理文件规定,认真履行作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 劳动防护:

  2.1 进入厂房必须在安全通道内通行,上下楼梯应手扶栏杆防止滑跌。

  2.2 进入厂房必须将劳防用品穿戴整齐,安全帽帽扣扣紧,阻燃服扣好扣子,浇注作业时裤管放在皮靴外面。

  2.3 在烧氧、测温、取样、判渣、添加覆盖剂、钢包事故旋转等情况下,必须戴上面罩,防止身体被飞溅钢水灼伤、烫伤。

  2.4在检查预热设备或预热中设备时,必须带有效的检测器,以防烫伤。

  2.5使用氧气、氩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危险化学品 作业卡》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

  2.5各岗位员工必须贯彻执行沂源亿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2.6 本岗位安全规程对作业中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过程危害控制,以达到控制危害因素,保障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员工必须认真、主动接受安全教育。按时、按期参加各类安全活动、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在其它部门相类似岗位发生事故后,本作业区必须立即进行本岗位的对照,是否还存在未辨识的危险源,并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与控制。

  2.7作业时必须戴防尘口罩、耳塞。经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确认不适合本岗位的.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本岗位作业。

  2.8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检查有效期、合格使用证并必须接好接地线。

  3行为规范:

  3.1 禁止在操作盘面上和电气控制箱内放置茶杯及各类杂物。

  3.2 保持作业现场环境整洁,工器具葙内工器具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书籍、报刊杂志,

  3.3 操作盘面、电气箱柜严禁坐、压。

《档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资料完整,使会计档案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机关的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五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和电算软盘资料),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定成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第八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九条其他会计档案包括:

  (一)文书部分:

  1、各种经济合同、协议、担保书契约及其附件;

  2、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文件及资料;

  3、各种财务分析资料(包括资金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成本情况分析);

  4、各种调查报告和典型经验;

  5、资信证明;

  6、重点工程决算资料;

  7、各种投标保函;

  8、城建制划转、撤销、合并单位的全部交接资料。

  (二)表单部分:年度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包括统计、质量、劳动工资、安全生产、设备情况、科技成果及效益等);财务检查报告;国库券和其他债券分配和统计报表;会计人员统计表、会计人员考试情况统计表;会计人员考核资料;会计证登记表;职称评定审批表;会计达标升级申报、验收、审批表;先进会计审批表;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卡片;各种台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三)电算化部分: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一类凭证、二类账簿、三类报表、四类其他会计档案)、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第十一条

  会计档案编号级次:2/2/2/4,即大类/年度/类别/流水号。

  第十二条

  大类是指会计内容的大类:01凭证、02账簿、03报表、04其他档案……。

  第十三条

  年度是指会计内容发生的年份,如08、09……。

  第十四条

  类别是指大类下的分类,凭证类别以月份划分01一月、02二月……;账簿类别分为01资产类、02负债类……;报表类别分为01主表、02附表、03内部管理报表……;

  第十五条

  其它档案类别分为:99其它。

  第十六条

  流水号是指按会计内容的发生时序,连续编制号码。如20xx年2月份第25本凭证,应编为01080xxxxx5;20xx年第50份合同应编为0408xxxx0。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

  第十七条

  会计凭证的装订。每月装订一次,须在次月10日前装订完成,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用“三角两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凭证应使用棉线,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两个针眼,实行两眼一线并在凭证上方和左侧面各走两次线后再到背面打结,结扣应是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记账凭证装订完成后,要根据三角装订的大小进行完全包角,由装订人在记账凭证侧面注明年、月、凭证种类和起始号码,并在包角处的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2-2.5厘米,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八条

  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一)基本要求: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用质好的牛皮纸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三)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在本账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由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签章。

  (四)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会计账簿的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九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第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第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各种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四章财务信息化档案

  第二十条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计算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

  (一)现金记账凭证及日记账的输出及保管。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账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将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按分录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银行记账凭证、账册的输出与保管。有关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分录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账,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三)转账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分录输入计算机。并打印输出,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现金、银行日记账每天打印。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账凭证一起装订。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五)其他。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第二十一条数据备份管理。会计核算数据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

  第二十二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随计算机配置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移交

  第二十三条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果保管人员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交接时移交人与接替人应按会计档案目录逐一点交。如发现会计档案有短缺,应由移交人负责找齐,如有丢失,移交人应查明原因,承担责任。点交清楚后应由双方在移交表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被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经上级审计和财务部门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交上级档案或财务部门保管。

  第二十五条被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被合并单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给并入单位。双方经办人按移交清册进行点交后,双方经办人和负责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上级档案和财务部门派员监交。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二十六条公司级以上机关应设会计档案室。没有条件设立会计档案室的单位,应设会计档案专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年度终了时填制的会计档案目录送档案部门一份备查。其他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

  第二十七条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收集归档。存档前,经办人要整理装订,分类填制会计档案目录,写明案卷号,一切手续完备后,保管人员才能接收。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的存放应该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质。不允许随便堆放,保证会计档案完整无损。

  第二十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表执行。保管年限期满后方能销毁。会计部门保管的其他会计档案,各种契约、重点工程决算资料,会议记录本永久保存;其他档案按其使用价值各单位自定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

  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其中: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账簿类3日记账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4明细账5总账6固定资产卡片7辅助账簿8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

  三、会计报表类9主要财务指标快报10月、季度会计报表11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12会计移交清册1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1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15年永久3年15年25年15年15年包括日记总账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可存5年15年永久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3年包括文字分析5年同上永久同上15年25年25年备注

  第七章会计档案借阅的批准权限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门的,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会计档案存在档案部门档案库的,到档案库借阅,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其他部门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门的,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会计档案存在档案库的,要经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

  第三十二条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要持单位介绍信,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第三十三条借阅会计档案应在财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的档案库(室)内查阅。须拿出档案库(室)时要经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必须携带出单位的要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四条需要借出财务部门或档案库的会计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在“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归还时还应注明归还时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三十五条公司级单位会计档案的销毁。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门共同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总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并派人监销时,方能由档案管理部门销毁。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门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共同进行鉴定,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市档案局、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市分行批准并派人监销。方能由档案管理部门销毁。

  第三十七条会计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会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档案、审计部门鉴定、审批和监销。

  第三十八条基层单位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财会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报经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批准,并派人监销,方能销毁。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应销毁时,其中有的原始凭证还有使用价值的,例如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业务的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保管到确无使用价值时再销毁。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相关账表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凡采矿公司所属单位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均应建立“工业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凡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均应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二、企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或续建过程中“三同时”验收的情况,预评价检测的各种监测数据,正常作业定期监测结果,作业场所监测超标治理改造等情况。

  三、职工应建立“劳保档案”,登记各种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确保劳保用品的有效,使其真正能起到防护的.作用。

  四、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主要内容:新工人入矿前体格检查情况、在岗作业期间体检和离退职体检情况、由上级职业病诊断组诊断的病程,认定工伤等级,治疗和疗养转归等情况。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五、各用人单位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档案,设立专柜保存,利用电脑实行科学化管理。

  六、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未建立的,在职业病诊断时不予诊断。

  七、各类档案的建立,为评估公司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公司的职业卫生动态打下了基础,所以要求专人妥善保管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档案是广大学生会成员在讨论、计划、落实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历史记录也是学生会决策和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学生会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学生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定下述规定标准:

  第二章日常档案整理标准

  一、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校、系学生会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并具有

  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计划、表格、报道、照片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由秘书处归档,所有校、系、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

  以下资料应归入学生会档案

  (1)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决定及规章制度;

  (2)秘书处关于学生会的工作向学生会主席的请示及批复;

  (3)关于表彰校、系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个人的材料;

  (4)关于每学期被评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部员的材料;

  (5)批准加入学生会的`材料及因其他原因退出学生会的材料;

  (6)系组织举办活动的有关资料。

  (7)学生社团组织的名称、会员名单、章程、刊物及学生社团组织的

  主要活动的有关材料;

  (二)归档时间:一学期中,部门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在新学期到来之前由秘书处统一整理并归档立卷。

  (三)归档要求:

  第一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图像、声像资料,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第二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统一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本部门成员整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每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第三条学生会档案包括成员档案、工作档案及活动档案等。

  第四条各部门策划筹备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以备查找。

  第五条档案上交日期:视不同类型档案而定。

  第六条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件档案,应有文本档案(a4纸打印)和电子档案两种版本。

  二、档案保管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是档案存放的机要重地,必须加强管理,非学生会成员在无学生会成员的管理下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主管,秘书长集中负责,对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及时进行总结,并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学生会各类档案是对学生会各部部长及成员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档案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备。若秘书处成员有遗失、损坏档案情节秘书处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4、任何人不准随便翻阅档案,若需要先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秘书处可根据档案材质作出决定,重大事项请示主席团。

  5、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在3日(特殊情况除外)之内归还,若有遗失应作出书面检讨,秘书处会作出相应的通告、批评。

  第三章档案存放办法

  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门档案都存于办公室。

  第二条将文件存放于文件袋和文件盒中,便于取阅与存放。贴上标签,注明质,部门。

  第三条文件按照8个部门存放,查阅。以组织部为例:注:个人履历简介、日常工作评定及思想总结,各部每位成员都交;剩余各项各部交一份即可。

  第四条其他部门档案均按以上模式归档。

  第四章档案查阅办法

  (一)借阅要求

  1、全部档案存于办公室档案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凡中途离职、撤职、辞职干部,其个人档案在其离职之日撤出总档案;

  3、干部任职期满之日,应保留干部的个人档案至其毕业,供评价其工作成绩和毕业时推荐就业之用;

  4、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要向秘书处借阅有关文件时,必先提出申请,经办公室视文件的重要程度作出合理安排,经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方可借阅;

  5、学生会部级以上(含部长)工作人员方有资格借阅有关文档,其他人员档案借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部长签字同意,办公室主任批准,档案出借期间责任由部长负责;

  6、在清理档案时,对2年以上的档案,应打包封存,并注明起止时间,内容。如要销毁某些档案,必须经上级机关审查。一般每四年清理销毁一批不具备保留意义的档案。

  (二)借阅程序

  1、档案具备[档案借阅登记表"(办公室);

  2、内部人员借阅资料时,应办理好登记手续(包括资料内容,借阅时间,借阅人,联系方式等)并及时归还;

  3、其他各单位借阅资料时,应提出申请,做好登记手续,外借档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第五章附表

  (一)档案文件借阅登记表

  (二)收档登记表注:收档登记表按部门登记,办公室成员会分派到各部进行登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学生会每年换届时,以往文件移交下届常委会及办公室作为参考。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秘书处请示主席团后决定。

《档案管理制度》15

  一、负责会计资料和主要资产的保管及管理工作,对各种会计资料及财产进行造册、登记、归档,做到收发有登记,管理规范化。

  二、要经常对档案进行打扫整理,保证文件柜和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三、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经财务经营部部长及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对会计档案记载事项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企业内部机密。

  四、会计档案保管应按有关文件保存期限规定进行管理。

  五、要维护档案整洁,以防虫蛀腐朽、杜绝火灾、鼠咬事情发生,每年年度更换时,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屋保存期限,预销毁,销毁前造册呈财务经营部部长、分管副总核准,报经董事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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