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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居间合同

时间:2006-11-24栏目:商法论文

材,为会员提供培训教育,特别是与计算机、现代科技相关的课程;三是根据联邦法、州法律等制定具体的行业技术标准以及房地产经纪人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在我国,房地产协会也有不少专家、学者参与、交流,他们的学术贡献、专业见解、行情分析无疑是一笔财富,如何利用这笔财富,把它与立法联系起来运用是关键。此外,美国行业协会还有着一个重要任务:汇总各类房地产买卖信息,利用全国联网先进技术,对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进行实时监控,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地产中介公司的恶性竞争,而使他们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②虽说目前,在我国实现信息的联网的确有着相当大的困难,但美国的这种做法确实是一个行业监管的好办法,真正做到信息互通、交易互动,能刺激和带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但问题是,国内还未有一个组织机构去完成这项工作,行业协会正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同样,对市场的监管和协调也需要这样一个角色,只有在立法上显现行业协会的重要地位、各种职能并赋予其相当的行政处罚权的话,一定会令房地产中介这个行业腾飞。


注释:
①《出售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代理协议》第2条.www.eaa.org.hk
②  陆克华、倪吉信编著:《美国房地产经纪人管理考察报告》,2001年12期《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月刊

主要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法工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3月;
2、廖俊平、方伟国主编:《房地产中介实务》,广东经济出版社2001年4月;
3、2001年——2003年共三十六期《中国房地产》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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