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经济论文>证券论文>法规已经报批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资产证券化政策年内出台

法规已经报批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资产证券化政策年内出台

时间:2022-08-05 14:15:13 证券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有关法规已经报批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资产证券化政策年内出台

    “一个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规已经报批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可能在年内推出。”一位参与了资产证券化前期调研工作的专家透露。
  尽管国内关于资产证券化的讨论一直在紧张的进行中,但由于对资产证券化的关键问题——模式的选用上,监管部门和各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分歧,加上相关法律政策条款的不配套,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据透露,近日,国家开发银行正在积极展开前期工作,有望成为国内第一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银行。
  “试点”建行心猿意马开发行后来居上
  在长达数年的资产证券化的前期探讨中,国内几家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先后都有了自己的思路。到去年末,我国发放贷款最多的两家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已经3次向人民银行递交了方案。
  尽管如此,业内研究人士认为,几大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实际上并不高。因为资产证券化主要解决的是银行资金来源和流动性不足问题。而从货币市场交易情况看,包括拥有“试点”身份的建行在内的几大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压力并不十分明显。
  而且,基于包装上市的需要,各大商业银行正加紧压缩不良贷款。目前,各大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率很低,属于优质资产,将优质资产剥离出来,意味着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将会升高,从财务角度分析对银行没有好处。如果按照监管层的要求,对住房贷款证券化实行表外模式,切去按揭贷款这样一块低风险、高回报的优质业务,追求并未呈现燃眉之急的流动性,对于各大商业银行来说,难免有“断腕之痛”。
  事实上,建行关于实行表内证券化建议的动机一直遭到各方的怀疑。去年建行推出的资产证券化具体方案,就选择了保留居民住房抵押贷款,在银行内部成立独立的部门运作发行债券的表内证券化方式,既不剥离优质资产,同时涉足证券等资本市场。有人士认为,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实施居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长远目标,远远不止于解决流动性和资金来源等问题,而是希望通过资产证券化使其进入证券市场,达到混业经营的目的。
  但这种“一箭双雕”的企图显然和监管部门集约化、规模化操作资产证券化的初衷有距离,遭到管理层拒绝也在情理之中。
  某银行研究所一位知情人士说:目前,真正关心此事的当数中小银行。由于中小银行一直存在资金的压力,去年央行准备金率的调高,更是加重了流动性压力。而资产证券化将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该人士透露,有可能第一个“出台”的将是国家开发银行,以前呼声颇高的建行已经不像从前那样热衷于此事了。
  研究人士分析,相比较几个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自身没有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的开发银行购买其他银行的居民住房抵押贷款,以此为基础发行债券,更利于保持一个统一的操作标准和制度,体现公平合理的特点。因此,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容易被监管部门和市场所认同和接受。
  据了解,关于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发银行协同社科院等研究单位正在拟订之中。
  折中模式绕开法律障碍配套政策有望年内出台
  尽管各方仍在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市场的发展,但是,障碍仍然是明显的。殷建峰说:“表外证券化模式中的关键是专门成立的资产证券化的公司(特设机构SPV),但这种模式在国内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法律地位难以确定。一家不能纳税、不能盈利的公司是与《公司法》相违背的。目前,对SPV的设立没有各方认可的可行性方案。”
  此外,相关的法规和税收制度的缺失也是表外证券化模式面临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解决,国内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就无法有效开启。
  在此条件下,一种利用表内证券化衍生品进行风险转移的模式成为各方的焦点。殷建峰介绍说:由专门机构对银行和企业或个人的贷款业务进行担保和保险,外围条件建立好之后,过渡到表外证券化阶段。这种方法可以将表内模式和表外模式一起使用,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很少,可行性很强。
  据了解,此前已经考察过英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部分专家,在春节前后,又去香港进行了考察,在香港主要接触的就是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HKMC)。
  知情人士介绍,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就是曾经做了两年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保险、担保业务,积累了一定的信用指标后,才开始进入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的。
  而这条路径和开发银行此前进行担保、保险等业务的轨迹基本吻合,这似乎能猜测出开发行被监管部门垂青的原因,印证了开发行成为资产证券化市场首家“试水”银行的猜测。
  小资料
  资产证券化的形式,可以大致分为表(资产负债表)内证券化和表外证券化,前者是指个人住房贷款剥离出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而转移至专门成立的资产证券化的公司(特设机构SPV),再由该公司建立资产库,发行住房抵押贷款债券,这种方式实现了“真实出售”,被看做较为严格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后者是pfandbriefe(潘德布雷夫抵押债券介绍会)模式,即居民住宅抵押贷款仍然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以内,由银行自身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债券给投资者。


来源:中国二板市场

有关法规已经报批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资产证券化政策年内出台

【法规已经报批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资产证券化政策年内出台】相关文章:

房产政策近期不出台调控政策08-15

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08-24

浅论不良资产证券化在各国的发展历史及特点08-18

论不良资产证券化在各国的发展历史及特点08-18

政策法规学习心得08-18

资产价格与货币政策08-07

浅析保理行业资产证券化的四种分类形式08-18

法规政策教育心得体会10-21

信息监管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管之最优选择05-06

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情况的报告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