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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市场、市民社会和国家共同协调之上的市场经济

时间:2023-02-21 19:28:09 西方经济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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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市场、市民社会和国家共同协调之上的市场经济

当古典自由主义的伟大旗手亚当·斯密于1776年出版其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时,正处于“伟大转折”之中的英国社会的一个最为普遍的观念是每个个人的每一笔收入都将导致另一个个体相当的损失,而亚当·斯密则以其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极其雄辩地驳斥了这一流行观点,在人类思想史中以宣言式的笔触指出社会中存在一种自发协调的秩序,能够将个人天然的、几乎是与生俱来的追逐私利的欲望引导成为增进社会利益的努力,这种努力甚至比个人想为增进社会利益而采取行动时更为有效,并且在这一原则下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自由。这种以追逐个人利益为目标,以竞争为经济运行基础动力的市场经济在自由主义经济学者看来其实质就是一种“自发扩展的秩序”。市场可以在无需国家等外部力量人为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地调节一切经济活动,使资源得到最为有效的配置,基于财产私有和自由交换之上的市场制度同时保障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但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却远不像自由主义者们描述的那样简洁流畅,市场在微观和宏观经济层面出现的失灵使自由市场论者的观点备受批评,而求助于国家或政府对市场运行进行人为干预的干预论者则受到“政府失败”的困扰,这也就便国家与市场关系成为经济学中争论的永恒主题之一,但似乎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政府补充市场不足、政府替代市场、政府增进市场等形形色色的国家与市场关系的“二元论”使我们不得不“要么在相对完善的政府和不完善或不充分的市场间进行选择,或者在相对完善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或不充分的政府之间进行选择”(注:[美]查尔斯·活尔夫:《市场或政府—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中文版,5页,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
  现代经济理论在以缜密的逻辑推理和精致的数学模型充分论证了市场经济无与伦比的有效配置资源的优点之后,又以大量的历史事实为据充分分析并论证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存在,这让我们似乎认为我们已经充分了解了市场经济的本质,但正如黑格尔所言:“熟识的东西所以不是真正知道了的东西,正是因为它是熟知的”(注:[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文版,上卷,2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市场并非是自足的,国家也非万能的,基于“二元论”之上的两者关系也不足以揭示市场经济的实质。我们对日益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完全的世界中人类行为的系统性认识还极为有限,但我们仍然试图像开创经济学的先哲们那样从人类行为及其结果中重新认识我们所熟知的市场经济。
    一、作为一种协调机制的市场经济
  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需求的无限扩大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任何历史阶段和形态中都必然面临的挑战。虽然有学者在对市场经济产生的历史及其产生的前提进行研究后认为市场经济的出现几乎可被视为历史演进中的偶然事件,但历史却勿庸置疑地告诉我们,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能最为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从而缓解上述矛盾的经济组织形态,市场经济虽然最大限度地缓解了有限资源和人类无限需求间的矛盾,但这仅是就人类社会整体而言的,市场经济社会内部则分布着无数的有不同需要、偏好和利益的个人、群体和阶层。面对仍然有限的稀缺资源,当不同的个人、群体和阶层试图占有有限的稀缺资源时就往往不得不面对正在做同样努力的其他个人、群体和阶层的影响,矛盾和冲突在各自逐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解决稀缺资源占有所引发的矛盾和冲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个人,民族乃至国家间的武力冲突或战争,这是一种成本极高的冲突解决方式;另一种是通过和平协商的途径以互利合作的方式来解决冲突,相互馈赠或交换各自的产品从而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实现稀缺资源的共享。这两种冲突解决方式从远古一直延续到现在,但正如希克斯所言的由习俗经济逐渐演化而来的市场经济正是后一种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解决资源占有冲突的有效途径而不断得到发展。
  市场作为经济交换关系的总和,为相互影响的市场活动主体提供了将他们的逐利活动的外部性影响内部化的一条途径,但分工合作的发展和频繁进行的交换活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后果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相互依赖性大大增强了。随着市场发展和市场经济逐渐占据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相互依赖性这种“双方既合作又冲突”(注:[美]A·爱伦·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中文版,6、56、61、269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的情况就成为人类社会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特征。要了解这种广泛存在的相互依赖性对于认识市场经济本质的意义,就必须先了解相互依赖性的来源及其影响。
  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要么忽视相互依赖性研究的意义,要么则视之完全被包含在要素所有制和市场竞争中,缺乏对市场经济中经济活动相互依赖性的完整理论分析。市场经济中经济物品的特性包括了非相容使用性,规模经济、共享性、排他性,交易成本,剩余及波动性供求等(注:[美]A·爱伦·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中文版,6、56、61、269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市场经济中任何一种给定的经济物品都会涉及这些特性中的一种或几种,而这些特性可被视为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的相互依赖性的源泉。这种基于物品特性之上,人类社会固有的和无时不在的相互依赖性很大程度上取代并扩展了传统经济理论中较为狭隘的“外部性”概念,成为市场经济社会无处不在的“广义外部性”,并且可被归纳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基本相互依赖性或外部性:
    (一)技术性的相互依赖性
  当一个厂商的产出不仅仅依赖于其自身的生产因素,还依赖于另一厂商或厂商群体的产出和投入,或者一个消费者所获得的效用不仅仅依赖于他自身的消费选择,还依赖于他人的消费选择时,在这些情况下厂商之间和消费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就是技术性的相互依赖性。技术性的相互依赖性的主要来源是物品的非相容使用性和共享性。
  “有一个或多个非相容性物理用途和使用者的物品被称为非相容性使用物品”(注:[美]A·爱伦·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中文版,6、56、61、269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由于资源总存在不同程度的相对稀缺,所以一种物品用于一种用途就相应减少了其他可能的产出,或者被一人使用后就相应减少了他人使用该种物品的机会,这就容易导致由相互依赖性所产生的矛盾和冲突,尤其当多个个人和群体试图得到具有非相容使用性物品或因不同偏好而试图将其用于不同用途时,非相容使用性物品如果具有较低的排他成本,例如食品、医疗服务等纯私人用品,则较易于通过市场定价来实现帕累托改善性质的交易以协调非相容使用中的冲突。当非相容使用性物品具有较高的排他成本时,例如专利、市场份额、拥挤的海洋渔场等,具有依赖关系的各方之间的相互影响力将大大增强,高排他成本物品的非贡献使用者即“搭便车”者的存在会影响到此种物品的供给,导致供给不足的矛盾出现,出现贡献者即有权使用物品者与非贡献者即无权使用物品者之间的冲突以及公共资源破坏性耗竭的相互依赖的两难困境。
  共享性物品是指可以被多个人共同享用而每个人的享用效果并不降低的经济物品。纯粹的共享性物品即纯公共物品如国防、非拥挤的公路如同纯粹的非相容使用性物品一样并不多见,但市场中大部分物品都具有一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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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共享性及消费的外部性。由于个人和群体间对于共享性物品在数量和质量上的不同偏好,从而导致在共享性物品供给数量及质量上的矛盾以及随之而来的成本分担上的冲突,同时,由于除国防这样极少的纯共享性物品是完全非竞争性及非排他性的,大部分物品都只具有有限的共享性,这样就出现某人或群体对物品的可用性程度依赖于他人对该物品可用性的制约的冲突可能。
    (二)价值性的相互依赖性
  与技术性的相互依存性不同,价值性的相互依赖性主要源自物品特性对交换价值的影响,即“当物品的交换价值被A的市场选择所影响时,A的选择对B的机会的影响被认为是金钱性质的,尽管物品仍然完好,但它与其他物品的交换能力受到影响。A和B之间不需要物质上的接触,这是一种影响交换价值的象征性地接触”(注:[美]A·爱伦·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中文版,6、56、61、269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导致价值性相互依赖性的因素主要有规模经济、交易成本、外部性影响、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及供求波动等。例如,在一块土地上修建大型的购物中心、文娱设施,花园广场等都可能导致周围相邻地域土地价值的上升。而化工厂,垃圾处理场等的修建则可能导致相邻地域土地价值的下降。这些因素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导致个人或群体的收入或资产价值依赖于其他个人和群体的有效偏好及其行动,例如对规模经济物品的需求,偏好多样性选择的消费者将限制没有多样性偏好的消费者获取规模经济所能带来的低成本好处,这将导致消费者与生产者以及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由于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的相互依赖性的存在,使得作为一种社会的存在的每个个人和群体的实际机会集的大小还要取决于相互依赖的其他个人和群体的选择,也就意味着个人逐利的结果皆取决于其他人的选择,传统经济理论中完全的私人产权和完全的个人自由几乎是不存在的,由所有权所界定的个人机会集从而也只能是名义上的了,从而产生了交换经济中既合作又冲突的根源,如何协调由各种经济活动的相互依赖性所导致的不同关系,促进合作,减少冲突是人类社会所有制度所必须面对的和存在的理由。传统的经济理论无论是经济自由主义者和干预论者都将这种协调功能完全赋予市场和国家或者两者组合,但不论是市场和国家以及两者的组合都因各自的局限性而不可能充分完成如此复杂的协调工作。
    二、以市场和国家为代表的传统协调手段的局限性
  市场经济作为交换经济发展的最为成熟的阶段,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主要载体,并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方方面面都打上了市场的烙印。自由市场的无限魅力就在于,它看上去可以通过市场参与者在一系列的市场网络中自由表达竞争性的个人利益,并通过互惠互利的合作和交易来实现个人利益的满足,可以说市场上的每一次交易行为都是帕累托改进性质的。因此,在自由市场经济的崇拜者看来,市场能最为有效地从相互竞争的各种利益冲突中创造出某种和谐的结果。但事实并非人们意愿中那样的美好,由于经济中的相互作用是极为复杂的,市场主体也远不能做到完全理性,市场也并非如自由主义者所设想的是充分的和完全的,以价格机制为中枢神经的市场并不能提供完全的信息。市场在促进相互依赖的个人和群体之间进行分工合作方面无疑是取得了任何非市场组织形态都无法比拟的极大成功,但现实中的市场由于并不具备自由主义经济学者所设想的“有效市场”的全部条件,因而在解决人类相互依赖性所致的矛盾和冲突方面往往表现得无能为力即广泛的市场协调失灵。
  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认为充分的市场竞争在某些条件下可以达到受约束的帕累托最优,但承认市场在面对外部性、垄断、收入分配和公共物品提供时可能出现失效。因为按照最能体现自由市场精神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只有同时满足存在足够的市场、所有的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按竞争规则行事及市场上存在均衡状态三个条件的市场才是有效的。但正如斯蒂格利茨对作为市场有效假说的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的批判所表明的,现实世界中市场经济广泛存在着市场不完备和信息不完全,在这种理论认识的基础上,市场失灵就不再局限于外部性和垄断、公共产品供给等狭隘范围,而是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而无处不在。基于上述认识的另一个“重要发现在于当市场不完备、信息不完全时、个人行为对于其他人来说有外部效应,该效应是其他人所无法预料”(注:[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中文版,33页,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的。
  传统经济理论中所承认的市场失灵的四个方面即外部性、垄断、收入分配和公共物品供给都是人类相互依赖性的较为明显的表现,具体地说是相互依赖性所致的冲突的较强表现形式。但市场由于市场不完备和信息不完全仅凭价格信息无法协调这些冲突即由冲突走向合作。事实上,处于广泛的相互依赖的世界中的大量利益冲突正是由于市场的不完备和信息不完全而无法通过交易使利益内部化。市场的不完备说明市场经济中没有足够的市场以便如果任何经济行为者关心某一个和另外的至少一个经济行为者相互作用的某物有一个相应的市场和价格。一个完备的市场体系应能为任何物品提供交易市场以使利益内部化成为可能,而不论该物品是黄油、工厂排放的废水或国防开支。第一种物品涉及非相容使用性,第二种物品涉及交易成本,第三种物品则涉及共享性和偏好差异。第一种物品作为排他成本较低的纯私人物品,其市场和价格是较易于获得的;而第二种和第三种物品分别涉及交易成本和高排他成本,要获得这类物品的价格是相对较为困难,市场也难以形成,而没有各自的市场,经济行为者就可能无法使别的经济行为者获悉可以使双方都得到改善的互利的交易。
  市场的不完备性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交易费用来说明,而经济行为主体获取信息的费用则是构成交易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是造成市场不完全竞争以及市场不完备(如风险市场、期货市场的不完全)的重要因素,完备市场与完全信息的假设是相矛盾的。如果各种不同特性的物品、不确定性风险损失和收益均存在市场的话,则绝大部分的交易将在市场内顺利进行,外部性将在市场中得以内部化,合作将更大程度上取代冲突。因此,可以说市场不完备和信息不完全将是市场经济中市场的常态,人类相互依赖性所形成的合作与冲突只能部分地由市场来进行协调,虽然市场已被证实是最廉价和有效的协调机制。
  国家作为对“暴力潜能”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对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其在市场基本制度建设和实施方面的作用是任何组织无法替代的。然而,围绕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有条件的“看不见的手”,即承认市场失灵的存在,而国家应是市场失灵的矫正者,在市场失效的地方替代市场发挥作用,但市场仍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二是无条件的“看不见的手”,即认为虽然存在市场失灵,但政府失灵远比市场失灵更为严重,私人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政府也解决不了,因而政府只是产权和秩序的维护者,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不要干预市场经济运行。但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无条件的“看不见的手”或者是有条件的“看不见的手”,都没有完全认识到这样两点:(1)国家所拥有的不同于任何组织形式的权利即强制力,使之在解决由人类广泛的相互依赖性

所致的冲突中具有特别的优势,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一些由于市场自身局限性如过高的交易成本而无法纳入其中的活动;(2)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中,国家同样面临着信息不完全的困扰,国家基于其强制力而可能在信息的获取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这种信息优势一方面是基于市场信息之上的,另一方面则仅是在某一方面相对而言的,因此,国家并不具备替代市场的完全信息优势。例如由于在共享性物品中具有高排他性成本的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市场难以解决供给者与“搭便车”者之间的冲突而可能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而国家所具有的强制性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然而由于信息不完全的制约,国家并不能完全了解公共物品供给的最适数量和质量以及使用者对数量和质量的不同偏好,从而也难以确定合理的成本分担,其他方面的冲突依然存在。又如,国家在面对规模经济所可能导致的市场垄断而引发的生产者之间以及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时可以采取反垄断的强制措施,但由于不能得到有关市场损害和厂商成本的必要信息,干预政策常常导致一些不可预测的变化。
  由于信息不完全且有成本,这是造成相互依赖的世界中冲突大量存在而很多潜在有利合作无法实现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世界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联系日趋紧密,信息量呈指数级的爆炸式增长,信息不对称及“噪音”信息的干扰,使得市场虽然在处理高度复杂互动的信息传递和反馈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仍然受制于信息成本等造成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而不能更好地解决所有人类相互依赖性所引起的冲突,促进更多的合作。国家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优势。但同样由于对成本、技术偏好等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使其在通过公共决策促成合作以解决某种冲突的同时又可能形成相互依赖性的其他矛盾和冲突。可见,传统市场经济理论中以市场和国家的“单选”或“组合”在协调相互依赖的人类合作及冲突中都存在难以克服的局限性,这需要我们以真实的市场经济运行为蓝本,超越“二元论”去重新认识这个我们曾以为熟知的“市场经济”。
    三、基于市场、市民社会和国家共同协调之上的市场经济
  人类社会现实的经济运行之所以不像新古典经济学所幻想的鲁宾逊·克鲁索世界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广泛和复杂的相互依赖性的存在,分工和市场的发展使这种相互依赖性大大增强,市场带来了高效的资源配置模式,同时也带来了分散的信息、分散的决策和不完整的产权,合作和冲突就一直相互缠绕,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演进。我们回顾人类历史不难发现,虽然小到偷窃大到世界大战的冲突不断,但合作一直是历史发展的主旋律,这也是人类文明得以生息繁衍的基石。市场机制作为人类社会的伟大创新在促进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使个人乃至民族放弃了相互劫掠而转向有序的贸易。但市场也并非全能的,即使在国家提供了市场运转所需的必要的法律制度和基础设施之后也仍面临着前述局限性的制约而不能将一些潜在的合作可能转化为现实,并对一些基于市场局限性之上的冲突无能为力,国家适时地利用其在某些信息及组织方面的优势在市场运行有较高交易成本的领域替代市场来促进合作和化解冲突。从人类广泛的相互依赖性来认识市场和国家的作用就会发现它们本质上都是一种社会协调方式,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市场主体自发的相互协调,而后者主要表现为一种单方面的协调和控制,但两者都属于整个相互依赖的社会协调系统的组成部分。但市场经济是否真的仅由市场和国家这两种协调手段所组成,是否如有学者所言“无论何时,只要政府机制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创造性的平衡被打破,其中任何一个占统治地位,其结果不是造成无政府状态就是极权主义”(注:[美]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中文版,280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寻求一个最为适当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地促进合作,减少冲突,除了市场与国家两种协调力量的互动外,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第三种协调力量即市民社会的存在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协调作用。
  “协调”的含义在青木昌彦看来是“指经济主体间各种行为间的调整,各经济主体为了使决策能够彼此调和从而达到有效地利用稀缺资源的目的,应如何共享信息和分享利用的问题”(注:[日]青木昌彦等:《市场的作用,国家的作用》,中文版,87页,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可见有效地获取和利用信息是协调机制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市场和国家在市场经济活动协调过程中都同样面临着由不完全信息约束造成的协调失灵问题,而大量存在但在经济学领域长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的“市民社会”组织则在弥补市场和国家协调失灵方面发挥着广泛而有效的作用。社会并非仅仅存在纯粹的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其中还包含着大量由个人间互动而形成的不同群体和组织的利益,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4卷,5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市民社会的形成是社会利益分化的结果,从而在社会中形成特殊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和阶层利益以及公共普遍利益的分离。
  市民社会真正成熟于17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多元权利竞争的西欧,这使市民社会自诞生之日起就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协调不同利益冲突的重要机制。“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和不同研究角度下有不同的内涵,也有“公民社会”、“民间社会”等不同译名,在这里“市民社会”被定义为市场经济中连接个人与国家、纯粹私人利益与国家普遍利益并作为较小范围特殊公共利益代表的特殊公域。具体而言,“市民社会”是指个人为获取利益剩余自发,自愿结合而形成的独立于国家的人际关系协作共同体,包括民营企业、私立学校,工会、独立媒体、中介机构,民间社团和协会等民间组织。长期以来,“市民社会”组织被视为政治学、社会学和法理学研究的对象而在经济学研究中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或者将其与传统市场理论中原子式的市场个体混为一谈,对公司这一长期被视为“黑匣子”的内部资源协调配置和利益分配的组织的研究也仅在近期兴起,对其他市民社会组织的研究尚处于零星进行阶段。在政治学领域中,市民社会组织的多元化、自主化发展被视为有效制约和抗衡国家权力扩张的重要途径。而在传统的国家和市场关系的“二元论”中,一些自由主义学者总是对国家抱着深深的恐惧,认为市场总是容易遭受国家的侵害而想方设法从宪政等角度试图严格限制国家的权力,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在对国家权力进行基本限定后有效制衡国家权力肆意扩张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来自市民社会组织的壮大。市民社会本身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伴随的必然产物,体现了群体和组织内的认同和协作,在内部信息共享上具有一定的优势,有利于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协调成员间的合作和冲突,减少市场交易频度大幅增加所带来的交易成本上升以及由于交易成本过高而无法在市场上实现的潜在交易可能,同时社会组织的协调还可以使国家将协调的努力集中于一些公共利益协调之上,减少不必要的和繁琐的市场干预行为,从而减少干预成本并降低由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不当干预所致的市场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正是由于正视了组织作为经济活动

协调者的巨大作用,赫伯特·西蒙才勇于面对新古典经济学试图用竞争性市场、私有化和效用最大化等构建的解释性框架解释人类所有行为时,大胆地指出:“今天,由于组织的发展,我们不是生活在市场中,而是生活在组织经济中,至少是生活在组织活动压倒市场活动的‘组织—市场’经济中”(注:张铭:《在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之间—H·西蒙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对话》,载《国外社会科学》,2002(2)。)。
    四、结论
  人类社会的相互依赖性所产生的合作与冲突,是理解人类社会中一切制度存在的基础。现代市场经济的最主要的目标应是合理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普遍福利水平的提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类社会需要发展出一个能协调大量经济活动的协调体系,市场和国家虽然各自在促进合作和解决冲突中有不同的优势,但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及信息成本的制约下会出现普遍的协调失灵,然而市场经济中并非仅有这两种协调机制。作为经济活动的第三种协调力量的市民社会组织事实上利用其自身的信息和成本优势完成大量的经济协调活动,并事实上为对市场正常发育和运作至关重要的权力分散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市场和国家之间的平衡创造了条件。因此,从人类社会广泛的相互依赖性所要求的协调机制而言,市场经济实质是以市场协调为基础和核心的市场、市民社会组织以及国家三位一体共同协调的经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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