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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价值论

时间:2007-3-23栏目:西方经济学

翁地位已经确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对物的依附关系,即资本—雇佣关系,劳动力在本质上已经不是商品。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仍然要进入市场和流通,因而劳动力仍具有商品的形式。
    五、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
  15.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主义社会,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社会。保护和解放劳动者,就表现为保护和解放劳动本身。劳动所得的财产不可侵犯,是社会主义社会对劳动者的根本保障,体现了劳动的目的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实现了劳动和劳动结果的统一。应提出“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这个口号,以充分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从这一基本点出发,对下述三条,要在法律上予以充分保障:
  (1)充分保护劳动权;
  (2)充分保护劳动所得权;
  (3)充分保护劳动者对劳动所得的支配权。
  劳动权、劳动所得权以及对劳动所得的支配权,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是劳动解放的最基本的含义。
  改变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状态,消除无产者的“无产”状态,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追求和历史使命,是劳动解放的标志与象征。
  劳动者只有在政治解放的基础上,才能通过劳动满足自身的需要和实现发展。劳动和劳动结果相统一,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解放的标志。
  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口号,不问财产的来源和财产占有的性质,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口号。
  在社会主义社会,要使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从事劳动,并获得劳动成果;要制约(而不是立即消灭)不劳而获和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当然,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要消灭剥削,但那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将来的事情。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16.在生产力中,劳动者是首要的、起主导作用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过程,在本质上就是劳动的创造性和劳动者的创造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
  人类的历史,是劳动解放和劳动发展的历史。马克思主义“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8页。)劳动的解放和发展,是一个有着内在的一般规律的历史过程。“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通过人的劳动诞生的过程。”(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88页。)在一定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就是揭示这一历史过程中的客观规律的科学。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的雇佣劳动,是资本对劳动的统治,是劳动的一种异化。社会主义从本质上讲,就是为了克服资本对劳动的奴役,以实现劳动的解放和发展。
  解放人的劳动,也就是解放人本身。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劳动和商品。
  17.当代市场竞争,突出表现为科学技术的竞争。科技劳动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管理职能独立化、职业化,尤其是劳动分工的细化,使得劳动过程成为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于是管理劳动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产业升级导致了大量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从而使服务劳动逐渐占据主体地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的规模化、社会化,促进了分工和协作在更高的层次上发展,因而产生了大量新的劳动形态。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等,成为当代突出的劳动形态。
  生产力越发展,具体劳动的形式越发达,就必然不断产生新的具体的劳动形式。
    六、商品生产劳动
  18.讨论商品经济和劳动价值问题,必然要涉及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这对范畴的理解。这是理论界长期讨论的问题。由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进行界定,所以至今仍存在不同的看法。
  马克思主要是从生产劳动一般、商品生产劳动和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这三个层次来界定“生产劳动”范畴的。
  从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角度看,人类的社会劳动,即社会化的劳动,都属于生产劳动一般。生产劳动(一般)创造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创造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一切有益于社会、满足社会需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一般;劳动结果是商品并进行交换的劳动,是商品生产劳动。商品生产劳动,是商品经济阶段的基本劳动形式,而且也只存在于商品经济阶段。在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体系内的多数场合下,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76页。)在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生产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
  在商品经济中,要注意区别,是商品生产劳动,还是非商品生产劳动。在我们的讨论中,创造商品价值的“生产劳动”一词可用“商品生产劳动”代替;“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这对范畴,可用“商品生产劳动与非商品生产劳动”代替。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歧义。
  商品生产劳动是商品经济的基本劳动形式。如前所述,凡劳动产品采取商品形式,并进行交换的劳动,都是商品生产劳动,其他为非商品生产劳动。
  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即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劳动,按马克思所说,是指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没有这种生产劳动,就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性质的区别,不在于是不是商品生产劳动,而在于是不是雇佣劳动,在于劳动成果的占有形式。
  19.流通领域的劳动与价值创造问题。按照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六章的说法,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继续的那些劳动是(商品)生产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而纯粹流通领域的劳动,虽然是促使价值实现的必要劳动,但不是(商品)生产劳动,不直接创造(商品的)价值。
  在这个问题上,有以下几点应予注意:(1)据前述第18点,马克思关于价值源泉的要点是:商品生产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2)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分工不断细化、专业化;随着市场化、商品化的不断拓展和深化,纯粹流通领域里的某些劳动环节所提供的服务,如商业经营、金融服务等,日益商品化,成为无形商品,进入市场进行交换;完成这种服务的劳动,或者是生产这种无形商品的劳动,成为商品生产劳动。根据马克思的商品生产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这些劳动也创造商品的价值。(3)商业服务这种商品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其使用价值,就是实现商品价值形态的转换,即对生产者来说,通过商业买卖,价值形态实现了由

商品形态向货币形态的转化;对于消费者来说,实现了由货币形态向消费品的转化。商业服务所耗费的劳动,是商品生产劳动,创造商业服务这种无形商品的价值。这种服务商品的价值,不是附加进原商品中,而是独立存在于服务商品中。商业领域中服务商品的价值,也正是这种商品经济关系的体现。
  服务产业,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其中有些问题还十分复杂,还须继续深入研究。
  20.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分工与协作的不断深化,生产深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劳动领域不断扩展,劳动的具体形态更加丰富多样,商品生产劳动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大大拓展了,复杂了:
  从人类整体的需要看,可把劳动归纳为三种具体形态:一是物质生产劳动,创造新的物质产品;二是精神生产劳动,创造精神文化产品;三是社会服务性劳动,既为生产服务,又为生活服务,这类劳动在现代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相对独立的地位(科学技术劳动渗透在上述三种劳动形态中,而且也存在从这三种劳动形态中独立出来的趋势)。
  从产业的角度看,可将劳动划分为三个或四个层次。继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之后,第三产业得到了巨大发展。产业升级导致了大量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从而使服务劳动逐渐占据主体地位。现在包括在第三产业中的以科学研究、精神文化产品、教育培训和信息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产业,也有从第三产业分离出来、形成第四产业的趋势。
  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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