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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与“中心—外围”理论

时间:2023-02-21 19:49:30 金融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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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与“中心—外围”理论

 一
  1949年5月,普雷维什向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简称拉美经委会》递交了一份题为《拉丁美洲的经济发展及其主要问题》的报告,系统和完整地阐述了他的“中心—外围”理论。在这份报告中,普雷维什指出:“在拉丁美洲,现实正在削弱陈旧的国际分工格局,这种格局在19世纪获得了很大的重要性,而且作为一种理论概念,直到最近仍继续发挥着相当大的影响。在这种格局下,落到拉丁美洲这个世界经济体系外围部分的专门任务是为大的工业中心生产粮食和原材料。”(注:Raúl  Prebisch,"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Latin  America  and  its  Principal  
Problems",Economic  Bulletin  for  Latin  Amertca,Vol.7,No.1,February  1962,p.1.)也就是说,在传统的国际劳动分工下,世界经济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大的工业中心”;另一个部分则是“为大的工业中心生产粮食和原材料”的“外围”。在这种“中心—外围”的关系中,“工业品”与“初级产品”之间的分工并不像古典或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互利的,恰恰相反,由于技术进步及其传播机制在“中心”和“外围”之间的不同表现和不同影响,这两个体系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称的。对此,普雷维什进一步指出:“从历史上说,技术进步的传播一直是不平等的,这有助于使世界经济因为收入增长结果的不同而划分成中心和从事初级产品生产的外围。”(注:Raúl  Prebisch,"Commercial  Policy  in  the  Underdeveloped  Countrie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XLIX,May  1959,p.251.)
  正是循着上述思路,普雷维什逐步完善了“中心—外围”理论。概括地说,这一理论主要包含了3个方面的内容:“中心—外围”体系是一个统一的、动态的体系,具有整体性;“中心—外围”之间在生产结构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中心—外围”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对于所谓的整体性,普雷维什强调的是,无论是“中心”还是“外围”,它们都是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一部分,而不是两个不同的经济体系。普霄维什认为,现存的世界经济体系是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后,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技术和生产关系在整个世界的传播而形成的,维系这一体系运转的是在“19世纪获得了很大的重要性”的国际分工。根据这种国际分工,首先技术进步的国家就成了世界经济体系的“中心”,而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则沦落为这一体系的“外围”。“中心”和“外围”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是技术进步及其成果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中发生和传播的不平衡性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对于“中心—外围”体系的差异性,普雷维什的侧重点在于强调二者在经济结构上的巨大差异。他认为,技术进步首先发生在“中心”,并且迅速而均衡地传播到它的整个经济体系,因而“中心”的经济结构具有同质性和多样性。所谓的“同质性”,是指现代化的生产技术贯穿于“中心”国家的整个经济;而其经济结构的“多样性”表明,“中心”国家的生产覆盖了资本品、中间产品和最终消费品在内的、相对广泛的领域。“外围”部分的经济结构则完全不同:一方面,“外围”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是专业化的,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源被用来不断地扩大初级产品的生产部门,而对工业制成品和服务的需求大多依靠进口来满足。另一方面,“外围”部分的经济结构还是异质性的,即生产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极低的经济部门(如生计型农业)与使用现代化生产技术、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部门同时存在。
  “中心—外围”体系的“不平等性”,是普雷维什这一理论的第三个主要方面,也是该理论的关键和最终落脚点。普雷维什认为,从资本主义“中心—外围”体系的起源、运转和发展趋势上看,“中心”与“外围”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称的,是不平等的。
  第一,从起源上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中心—外围”体系,从一开始就决定丁“中心”和“外围”分别处在发展进程的不同起点上,“外围”地区从一开始就落后了。根据普雷维什的观点,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中心—外围”关系形成以前,“中心”和“外围”当时都处在基本相同的发展水平上,彼此之间的差距是非常有限的。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西欧、特别是在英国的逐步确立,这种状况开始发生变化,尤其在这些国家开始向世界其他地区扩张以后,这种变化越来越大。英国率先爆发工业革命、最早建立资本主义工业经济体系以后,英国的工业品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初级产品之间逐步形成了国际分工,在这种国际分工下逐步形成了一个“整体性”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即“中心—外围”体系。在这种体系形成的过程中,英国作为“中心”首先享受到技术进步的好处,从一开始就处于有利地位。而广大的“外围”地区则被迫参与以英国为“中心”的国际分工,承担着初级产品生产和出口的任务,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
  第二,初级产品贸易条件的长期恶化趋势加深了“中心”与“外围”之间的不平等。由于技术进步及其传播机制的作用,“中心”与“外围”之间形成了不平等的国际分工,“中心”国家以生产和出口工业品为主,而“外围”国家则以生产和出口初级产品为主。然而,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与工业品相比存在长期恶化的趋势,这又进一步加深了“中心”与“外围”之间的不平等。普雷维什认为,造成初级产品贸易条件长期恶化趋势的主要因素有:(1)技术进步的利益在“中心”与“外围”之间的不平等分配,是造成后者贸易条件长期恶化的重要机制。在“中心—外围”体系中,技术进步首先发生在“中心”,它的工业部门容易吸收新技术,因而会提高工业生产率,使工业的要素收入增加,并使制成品价格较高。而初级产品部门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投入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从而使初级产品的价格较低。(2)贸易周期运动对“中心”与“外围”的不同影响,也是“外围”国家贸易条件长期恶化的重要原因。普雷维什认为,在贸易周期的上升阶段,制成品和初级产品的价格都会上涨,但在贸易周期的下降阶段,由于制成品市场具有垄断性质,初级产品价格下跌的程度要比制成品严重得多。这样,贸易周期的反复出现,就意味着初级产品与制成品之间价格差距的不断拉大,从而使“外围”国家的贸易条件趋于恶化。(3)在贸易周期的上升阶段,由于企业家之间的竞争和工会的压力,“中心”国家中的工人工资会上涨,部分利润用来支付工资的增加。在危机期间,由于工会力量的强大,上涨的工资并不因为利润的减少而下调;而“

外围”国家的情况则不同,由于初级产品部门工人缺乏工会组织,没有谈判工资的能力,再加上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竞争,“外围”国家的工资和收入水平会在危机期间被压低。这样,在工资成本上,贸易周期的不断运动使制成品的价格相对上升,而初级产品价格则相对下降,其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当然就不可避免丁。(4)初级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大大低于制成品,这样实际收入的增加就会引起制成品需求更大程度的增加,但对于食物和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的需求不会产生同样的效果。由于初级产品的需求不像制成品那样能够自动地扩大,而它们的需求收入弹性又比较低,因此它们的价格不仅呈现周期性的下降,而且还出现结构性下降。
  第三,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动力中心”从英国向美国的转移,进一步加深了“中心”与“外围”之间的不平等。普雷维什指出,在“中心—外围”体系形成初期,该体系的“动力中心”是英国,它所奉行的政策使“外围”国家和地区能够在“中心—外围”体系下获得一定发展的可能性,不对其进口的“外围”国家的初级产品设置关税或非关税壁垒。英国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进口系数,普雷维什估计,英国在19世纪的进口系数一直保持着30%~35%的较高水平,从而通过进口“外围”国家的初级产品而使其技术进步的部分利益也转移到了“外围”国家,然而,在世界经济体系的“动力中心”转移到了美国以后,“外围”国家和地区就处在了一个更加不利的地位上。造成这种结果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美国的进口系数非常低。普雷维什指出:“因为自然资源丰富和实施保护主义政策,美国历来就是一个进口系数较低的国家。而且,这一系数还在不断地下降。当然,在英国的贸易霸权时期,这种下降对世界贸易并没有明显的影响。”(注:Raúl  Prebisch,"Commercial  Policy  in  the  Underdeveolped  Countries",pp.266-267.)不过,当美国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动力中心”后,其进口系数的低下就会对体系的其他部分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1)美国的低进口系数意味着从“外围”国家进口数量的相对较小,使“外围”国家的初级产品出口部门失去了发展的动力。(2)美国的低进口系数进一步压低了初级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使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更趋恶化。普雷维什强调说,在19世纪,“主要中心的进口系数在几乎整个世纪都在不断地提高,这在‘外围’国家中就抵消了对它们的初级产品更低的需求收入弹性的影响”,因而也就部分地补偿了初级产品贸易条件恶化带给“外围”国家的不利影响。然而,美国的低进口系数便使这种部分补偿消失了,其结果当然是初级产品贸易条件的进一步恶化。
  总之,在资本主义的“中心—外围”体系下,“中心”与“外围”之间必然会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外围”国家始终会处在不利的地位上,这是由这种体系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那么,“外围”国家要摆脱这种不利的地位,其出路何在呢?普雷维什提出了实行进口替代工业化的设想。
    二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速的21世纪,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是否还具有生命力呢?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弄清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是这些基本条件在21世纪经济全球化飞速发展的形势下是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是否会使世界经济体系的基本特征发生质变?
  如上所述,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实际上就是“中心—外围”体系的3个基本特征:整体性、差异性和不平等性。它要求世界经济体系成为一个统一的和动态的整体,“中心”和“外围”是同一个体系中的两极。在这种体系中,“中心”国家和“外围”国家之间在经济结构上具有差异性,前者的经济结构是同质性的和多样化的,后者的经济结构则是异质性的和专业化的。由于技术进步及其成果在“中心”国家和“外围”国家之间的不平等分配,在它们之间形成了工业品与初级产品(即高附加值产品与低附加值产品)的国际分工,初级产品贸易条件长期恶化的趋势必然使这一体系具有很大的不平等性。如果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这些条件全部或部分地发生了质变,那么就表明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就失去现实性;如果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并没有触动这些条件,则表明这种理论仍具有生命力。
  那么,何谓经济全球化呢?所谓的经济全球化实质上就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一种进程,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和对外扩张而开始和演化的一个历史进程。对于经济全球化的这一特点,美国著名的激进派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概括得比较恰当:“全球化不是某种条件或现象,而是一种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的进程。自四五百年前资本主义作为一种活生生的社会形态在世界上出现以来,这一过程就开始了。”(注:Paul  M.Sweezy,"More  (or  less)On  Globalization",Monthly  Review,September  1997.)不过,从1990年代起,这一进程出现了加速发展的势头,并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对此,著名经济学家约翰·H.邓宁说;“除非有天灾人祸,经济活动的全球化不可逆转。这是技术进步的结果,而技术进步的趋势不可逆转。”(注:约翰·H.邓宁:《全球化经济若于反论之调和》,见《国际贸易问题》1996年第3期,第17页。)所以,可以预料的是,21世纪的经济全球化将不仅是一种进程,而且还将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实。在这种现实下的世界经济体系将呈现出一些鲜明的特征:(1)商品、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国际性流动规模和形式都空前增加;(2)跨国公司的发展十分迅猛,日益成为经济全球化的载体和动力之源;(3)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性分工逐步形成,生产活动将实现全球化;(4)随着技术进步的不断加速,将出现一个知识经济居于主导地位的时代;(5)世界市场经济体系不断扩大,全球经济贸易规则将日趋统一。
  那么,具有这些特征的世界经济体系与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得以成立的世界经济体系之间是否有本质上的不同呢?
  第一,如上所述,经济全球化是一个早已开始的历史进程,在普雷维什提出“中心—外围”理论的时代,它就已经开始。而且,根据普雷维什的看法,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在19世纪就已经确立它的整体性,是一个由“中心”和“外围”构成的整体。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中所假定的“整体性”特征只会更加凸现。与此同时,世界各国在应对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挑战时,并不是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因此某些起步较晚的国家就更有可能被经济全球化的大潮所吞噬,从而使本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在“外围”的地位上。当然,也有一些起步较晚的国家抓住了经济全球化加速和知识经济的机遇,获得了经济的飞速发展,从而逐步摆脱了“外围”地位,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半外围”,乃至“中心”。因此,这种整体性仍是动态的。
  第二,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发展不

平衡的规律并不会因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而失效,“中心”与“外围”之间在经济结构和生产结构上的差异性仍将继续存在,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而扩大。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的深入发展,“中心”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生产结构不仅仍呈现出同质性和多样化的特征,而且还出现了知识化和信息化,它们将以生产和出口知识产品为主;而“外围”国家对新技术革命的应对则是不同的,绝大多数“外围”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生产结构仍然将呈现出异质性和专业化的特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渗透到几乎所有的“外围”国家,而市场经济是一种典型的“强者胜”的制度形式,那些处于劣势的“外围”国家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它们一方面会努力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利益,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的产业,但另一方面则受市场机制所迫,不得不更多地从事低技术含量的初级产品或工业品的生产和出口。因此,在它们的经济结构中必然会出现先进技术部门与技术相对落后的经济部门并存的局面,也就是所谓的异质性。更有甚者,经济全球化所日趋统一的世界经济贸易规则基本上是按照“中心”国家的利益来确定的,它不仅不利于“外围”国家改善经济结构的努力,反而会使它们落后的经济结构“永久化”。当然,应当承认,也有一些“外围”国家充分利用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抓住了知识经济的特点,通过不懈的努力,逐步完善本国的经济结构,从而上升为“半外围”国家或“中心”国家。
  第三,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不仅没有消除“中心”与“外围”之间的不平等,反而使二者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心”国家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以及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都占有绝对的优势,因而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而“外围”国家则由于在制定国际经济和贸易规则上的附属地位,由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弱者”地位,它们能够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获得的利益将是十分有限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会扩大“中心”与“外围”之间的差距。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8年9月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占世界总人口20%的富人占有世界财富的80%,而占世界总人口10%的48个最不发达国家,它们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世界总产值中的比重却不足1%,对外贸易额只有0.4%。(注:童有好:《略论经济全球化中的新问题——兼谈经济全球化呼唤国际规则》,见《桂海论丛》1999年第3期,第41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这种差距还会进一步扩大,这是由“中心—外围”之间的不平等性所决定的。
  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不仅没有改变技术进步及其成果不平衡分配的状况,反而会使“外围”国家在分享技术进步成果方面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中心”国家会不断利用产品生产的技术梯度差距,把过时的技术和产品生产向“外围”国家转移,造成“外围”国家对“中心”国家技术依附的进一步加深;与此同时,“中心”国家对一些先进的技术和产品拥有垄断的优势,为了保持这种优势,它们转让给“外围”国家的技术不可能是最先进的,因此在技术发展方面,“中心”国家与“外围”国家之间始终都会存在一个梯度差距。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意味着“中心”国家的技术进步将呈现出日益加速的趋势,先进技术的升级换代周期日益缩短。这将使在技术进步进程中本来就已经落后的“外围”国家与“中心”国家的差距日益扩大。以信息技术为例,1998年全球因特网用户有1.3亿人,其中发达国家用户占92.2%,达1.2亿人,而发展中国家只有1000多万用户,仅占7.8%。如果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用户大部分都集中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半外围”国家这一事实,“中心—外围”之间的差距之大便可想而知了。(注:唐任伍:《论21世纪前期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特点》,见《世界经济与政治》1999年第9期,第53页。)
  另外,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在短时期内并不会消除“外围”国家贸易条件长期恶化的趋势。根据普雷维什的观点,“中心”国家与“外围”国家之间形成了工业品与初级产品的国际分工,由于技术进步及其成果的不平衡分配,经济周期运动对“中心”国家与“外围”国家的不同影响,以及两种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上的差别,“外围”国家及其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必然会呈现出长期恶化的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分工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在“中心”与“外围”之间将形成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在这种格局下,“中心”国家将主要生产和出口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知识产品,而“外围”国家中,有些国家将继续从事初级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出口,有些国家则会转向劳动密集型工业产品或初级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它们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低。这样;在“中心”国家与“外围”国家之间的贸易中,前者将一如既往地获得技术进步的绝大部分利益,而“外围”国家的贸易条件当然就会趋于恶化了。(注:董国辉:《21世纪的贸易条件问题初探》,见《拉了美洲研究》2000年第4期。)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仍将是一个有效的分析工具,其理论的核心部分仍将发挥其效用。也就是说,在全球化飞速发展的世界上,只要“中心”国家与“外围”国家之间的国际分工继续不利于后者,只要技术进步及其成果继续在它们之间不平等地分配,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规律就必然会使早已确立的“中心—外围”格局继续存在下去。不过,应该肯定的是,在这种“中心—外围”体系中所包含的国家,会随着它们对经济全球化的不同应对而发生分化:有些“中心”国家就可能沦落为“外围”或“半外围”国家,而有些“外围”或“半外围”国家则可能上升为“中心”国家。当然,不能因为这样的分化,就完全否定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也不能因为“中心—外围”体系的继续存在,就完全肯定和照搬他的“中心—外围”理论。总之,应当以发展的和客观的眼光来看待这一理论,根据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客观历史进程来分析和研究这一理论,使之真正能够为“外围”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当然,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时代,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最大的作用可能并不是充当“外围”国家经济发展的理论指导,而在于给人类社会一种启示,为人们敲敲警钟。根据这种理论的逻辑,必须正视“中心”国家与“外围”国家之间的差距,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必须考虑“外围”国家的劣势地位,因而在制定相关的国际经济和贸易规则时必须充分考虑“外围”国家的利益,而不能像现行的国际经济秩序那样,主要以“中心”国家的眼前利益为主。在制定具体的经济发展战略时,同样要考虑“外围”国家的弱势地位,而不能一味地放任市场机制那只“无形的手”的任意妄为。当然,对于每一个国家(尤其是“外围”国家)而言,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现实,说到底还只是一个外部条件。“外围”国家的经济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国内的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抓住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机遇,避开由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
  那么,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时代的“外围”国家将如何实现经济发展呢?笔者认为,普雷维什在后来提出的加强“外围”国家经济合作的思想,以及“中心”国家对“外围”国家贸易条件长期恶化给予补偿的思想,或许是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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