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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公司再融资分析

时间:2024-04-19 10:45:41 炜玲 证券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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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公司再融资分析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国内上市公司再融资分析,欢迎阅读与收藏。

国内上市公司再融资分析

  国内上市公司再融资分析

  一、国内上市公司再融资格局的演变概况

  上市公司利用证券市场进行再融资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截止今年7月,深沪两市共有645家上市公司先后实施过配股或增发,其中再融资额超过5亿元的上市公司有130家,超过10亿元的有49家。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渠道主要是配股和增发,根据再融资主渠道的变化,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98年5月以前:配股是唯一的再融资方式。1995年证券市场的回暖和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使再融资的队伍逐渐扩大。由于配股所需的审批时间较短,公司具体操作起来也更简单,再基于对我国特殊国情的考虑,在1998年5月以前,配股是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唯一方式。在这一阶段实施配股的上市公司约有140家。

  2、初步发展阶段--1998年5月至2001年3月:以配股为主,增发和可转换债券为辅的再融资格局。1998年5月,沪深两市的5家上市公司开始增发新股的试点工作。1999年7月,上海上菱电器股份公司成功实施增发,标志着我国开始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新探索。自此,增发作为上市公司的一条再融资的新渠道,开始逐步为市场所认同,从1998开始试点至2000年末,共有35家上市公司(B股除外)通过增发的形式实现了再融资(见表一)。另外,1998年10月,证监会批准南宁化工发行15000万元可转换债券,成为首家获准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从而也开启另一条再融资的新渠道。这一阶段,再融资的规模不断壮大,1994年深沪两市再融资总额仅为12亿元,而2000年实现的再融资额达到742.88亿元,是1994年的62倍。也正是在这一阶段,基本上确立了再融资的三条渠道,但是再融资格局仍然延续着前一阶段以配股为主的再融资模式。

  3、市场化阶段--2001年3月至今:增发、配股和可转换债券并重的多元化的再融资格局。中国证监会分别于2001年3月28日和4月27日发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办法》,以这两个办法为标志,我国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一新阶段的特点是上市公司纷纷加快增资扩股的步伐,再融资的格局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前那种以配股为主的再融资模式逐渐被打破,再融资正朝着市场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现状

  截止到今年8月,已有近110家公司提出了增发意向,预计募集资金额达80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的筹资额740亿元。自4月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办法》公布以来,拟发行可转化债券的上市公司开始增加,江苏阳光、威孚高科、西宁特钢、东方电子纷纷宣布了可转换债的发行计划。到目前为止,已有10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预案,其中东方集团、中信海直以及万杰高科的发行规模均在10亿元左右。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格局是:增发、配股和可转换债券并驾齐驱,其中增发正在成为再融资的主流渠道;配股的地位逐渐受到削弱;可转换债券目前尚称不上是再融资的常规渠道,但从长期趋势来看有望成为再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这种格局及发展趋势由表二、表三可见一斑。

  应该说,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这种发展趋势是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对于这一点应该予以肯定。特别是今年年初证监会相继出台的两项新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再融资方式的创新的支持和监管理念的市场化变革。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实现:购并、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类似于我国增发方式的“供股”。基于我国特殊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股份不能全流通的股本结构,上市公司一直侧重于通过“配股”这一独特的方式来解决再融资的问题。但与增发相比,配股有其特殊的不足。其一,增发打破了配股10配3的限制,从而更加凸现了配股募集资金量小的局限性,特别是在大股东往往放弃配股权的情况下,配股更是难以满足上市公司再筹资的需求。对于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来说,更是一个尴尬的两难选择:如果国有股股东接受配股方案,这无疑有悖于国有股减持的理念,与股权结构的优化背道而驰;另一方面,如果国有股股东放弃配股权,配股的再融资初衷将难以实现。其二,由于配股是定向的,因此,对于目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改善不会有任何帮助。而增发不一定是定向的,可以视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另外,新规定取消了对增发的四个限制性范围,从而使增发成为多数上市公司都可以采用的再融资手段。与增发和配股不同,可转换债券兼具股权性融资和债券性融资的特点,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在短期内不会扩大股本、不会稀释盈利。因而,在证监会于4月公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办法》后,上市公司对发行可转换债券表现出很大的热情。然而,目前由于种种客观因素的限制,短期内可转换债券还难以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渠道,这同时也意味着在可转换债上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再融资的规范化程度亟待提高

  我们在肯定再融资发展的大方向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现阶段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仍不规范。表现在:

  1、再融资的门槛降低了,相关的跟踪制约机制却未跟上。通过对2001年已提出增发意向的62家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的统计(见表四),可以发现,有近27.3%的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11.3%的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5.85%;近44%的公司在1999年度既没有分红也没有转增。这些数据表明拟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的质量参差不齐,令人担忧。低门槛在给予优质公司再融资便利的同时,也为劣质公司提供了上市圈钱的机会,将更加刺激上市公司为融资而融资的行为。

  2、资金使用存在随意性。首先,不少上市公司再融资所募集的资金并未投向原有主业而是转向新行业,在这种背景下,以原有主业的收益状况作为增发的依据是否合适,值得思考。至于上市公司不遵照增发或配股的募股说明书任意修改资金投向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不少公司盲目实现融资后,往往不知道该将这些资金投向何处,于是就出现不少公司将资金或存入银行,或流入股市的现象。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就有122家首次募集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流向,其中变更招股项目投向的有77家,占63.11%,更惶论实行增发的上市公司了。虽然新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发行完成后的三年年报中持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同时将上市公司把大量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列为重点关注事项,加大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监管力度,但是,在处罚力度上还显得不够,仅仅要求有关人员在指定报刊公开道歉、对上市公司给予公开批评,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

  3、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通过对再融资额在前30名的上市公司的调查统计发现,有14家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实施再融资后出现显著下滑,有的甚至出现负值,其中有11家公司的净利润出现大比例下降。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上市公司的盲目融资冲动和行为短期化是造成再融资使用效益欠佳的重要因素。融资的盲目性使上市公司筹集到巨额资金之后,往往显得准备不足,更谈不上有效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和公司自我约束力太弱,很多上市公司存在经营短期化行为,偏离主业,盲目进行多元化投资,使资金使用效益出现下滑。截止7月,已有110家上市公司提出增发预案,预计增发资金额在800亿元左右,平均每家公司筹集资金约8亿左右,面对如此庞大的一笔资金,如何有效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是每一家上市公司乃至整个市场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四、增发热对证券市场的消极影响

  今年年初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强调进一步推进“市场化的发行机制”,适当调低效益指标,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筹集资金。一时间,上市公司选择增发趋之若鹜,引发出一波增发热潮。但是,从市场反应看,大凡上市公司公告增发当日,股价呈不同幅度下跌,增发股价上市日,股价下跌更为剧烈。

  长远而言,增发的主流化和市场化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大趋势。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看,市场化是中国证券市场在经过10年奠基后目前孜孜以求的关键阶段。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必然要求解决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问题。但是,目前增发制度的症结在于其市场化推进已脱离了中国证券市场的现实基础,即市场化的增发制度并没有相应的规范市场作为其坚实基础。因此,在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下而向缺乏约束的上市公司打开大规模的融资口子,是对市场滥“圈钱”行为的纵容。

  1、上市公司缺乏自我约束,难以支持增发的市场化进程。在门槛设置上,要求增发的公司在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孰低为准,同时对低于6%的公司,在增加其他约束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其申请增发。在增发的发行规模上,虽然没有对其做出具体限制,但是,新规定以公司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和公司对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作为对发行规模的约束。由此可见,在对增发资金规模以及门槛的约束上,主要是依靠市场化的力量。然而,目前,这种市场化的力量要真正起到约束作用,主要依赖于上市公司的自我约束力。但是由于各种因素,我国上市公司近64%的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下,由于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有效持股主体缺位问题没有有效解决、容易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不力、各持股主体控制权的行使容易出现缺陷等原因,上市公司难以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因而,才会频频出现上市公司利用增发盲目融资、随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增发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资金使用效益大幅下滑的现象。

  2、投资者难以适应局部突进的市场化脚步。市场化的增发强调的是发行标准的市场化。发行标准的市场化主要体现在增发的低门槛和定价机制的市场化上。可是,在整个大环境市场化脚步未跟上的情况下,增发门槛的大幅降低和定价机制改革过快的市场化步伐将严重挫伤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目前投资者已经对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质地以及增发价格表现出不信任以及不满。市场对增发公司的股价已经明显出现提前反应效应,而且明确为利空消息。以2000年公告增发的26家上市公司(吉林化工、交运股份、风华高科、中兴通讯、清华同方、青岛海尔、青岛啤酒等)为例。公告增发当日, 26家公司股价平均下跌1.02%,增发股份上市当日, 26家公司股价平均下降2.03%。但从总体上看,26家公司在公告增发日,平均股价下跌了1.02%,而3天内,日平均股价又上升了0.19%。从结构上看,公告前后3日,有10家公司的平均股价波动率由负转正,同时有10家公司的股价平均波动率由正转负。由此可见,增发大大加大了证券价格的波动幅度,我国证券市场已经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表现出了比较明显的股价效应波动。

  3、整个市场滞后的市场化进程难以支持局部过快的增发市场化进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增发依赖于整个市场的市场化程度,需要资本市场的规范以及市场环境的完善作支持。不可否认,我国资本市场在经历十年奠基阶段之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市场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国资本市场现行制度结构、信息披露机制、投资者的构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我国投资银行的定位取向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等方面尚存在很多问题.这种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大环境远不能为市场化的增发提供有力的支持,却会使融资演化为“圈钱”。表现在:第一,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中存在着大量不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而且占据着控制性的股权比例。因此,大多数的增发议案,主要代表了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的意愿,而不能代表流通股股东的意愿。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二元股权结构下,增发新股,客观上造成非流通股股东控制资源增加,流通股老股东财富减少的效应。这有悖于资本市场的公平原则,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第二,由于整个市场的市场化步伐没有跟上增发的市场化步伐,市场无法对增发后的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约束,致使上市公司质地劣化。例如,上市公司不遵照增发或配股的募股说明书任意修改资金投向的例子比比皆是。不少上市公司将增发得来的资金用于购买母公司的资产,有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公司自身利益之嫌。

  A股再融资市场生态趋向优化

  2024年开年以来,已有20家上市公司发布终止定增计划的公告。而自去年开始,A股定增市场已在大幅降温,公募基金参与定增的热情持续下降。

  业内人士认为,定增市场的降温是监管政策、市场环境、公司基本面、资金成本以及投资者风险偏好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以突出扶优限劣为导向的再融资监管政策不断优化,A股再融资市场呈现多样化、规范化和价值化等新特征,这些新变化有助于A股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金更加合理地流向优质企业和项目。

  定增市场大幅降温

  2月20日晚间,震有科技发布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公司表示,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而在此前的2月19日,奥比中光和耐普矿机双双发布公告称,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同花顺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已经有20家A股公司宣布停止实施定增计划。从上市公司公告来看,定增终止的原因多出于上市公司对当前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规划因素的考量。

  数据显示,A股定增市场正在大幅降温。根据同花顺数据,按照预案公告日计算,截至2月21日记者发稿,今年以来,共有28家公司发布定增预案,拟募资金额合计为147.60亿元。而在去年同期,则有63家A股公司发布定增预案,拟募资金额达1427.83亿元。今年发布定增预案的上市公司数量和拟募资金额分别同比下降55.56%和89.66%。

  今年单个上市公司募资金额也在大幅下降。与往年上市公司动辄定增规模过百亿元不同,今年以来,没有一家公司定增募资金额过百亿元,仅有3家公司的定增募资金额超过10亿元,分别为盛美上海、泰胜风能和当升科技,拟募资金额分别为45亿元、12亿元和10亿元。而在去年同期,则有3家公司定增规模超过百亿元,数十家公司定增规模超过10亿元。

  事实上,A股定增市场的降温自2023年就已经开始。中金公司研报显示,2023年共298个竞价类项目发布定增预案,拟募资金额达到4870亿元,均较2022年有所下滑;完成发行的竞价类定增项目数量为230个,较上一年度减少了6.1%,募集金额达到3883.1亿元,相比上一年度降低10.6%。

  而公募基金参与定增的热情也持续下降。同花顺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参与A股公司定增的公募基金仅有10家,参与定增金额合计为37.30亿元。而在去年同期,参与A股定增的公募基金达32家,定增金额合计为241.58亿元。实际上,去年全年公募基金参与定增情况也不如往年,2023年全年共有53家公募基金参与定增,定增总额合计为1015.80亿元,相较于2022年的55家、1166.22亿元和2021年的58家、1100.03亿元均有所下降。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定增市场降温的原因,一是A股市场持续低迷,定增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吸引力下降,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监管政策的变化。

  再融资监管突出扶优限劣

  监管层面来看,自去年以来,A股市场的再融资政策不断优化,突出扶优限劣,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则,全面开启注册制,发行审核注册程序得到优化。同时,北交所再融资流程同步进入注册制阶段。

  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发文称,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其中提出,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同时,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

  2023年11月8日,沪深交易所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进行详细回应,在现有做法基础上,基于当前市场状况,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节奏、融资规模等作出更加从严和从紧的安排,重点突出扶优限劣,引导资源向优质上市公司集聚,更好地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的融资秩序。在具体举措方面,围绕从严从紧的把关要求,把握好再融资节奏,对再融资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从严把关。

  从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再融资相关政策发布之后,交易所对于再融资项目审核把关更严、更紧。日科化学2月4日披露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未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1月24日,合兴股份公告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

  此外,根据同花顺数据,自去年8月以来,因再融资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而被否或者主动撤回再融资项目的上市公司超过20家,同期,合计有逾百家上市公司终止定增计划,与往年的一二十家相比,数量大幅提高。

  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还有长白山、陇神戎发和恒辉安防等多家上市公司在再融资计划发布之后,收到了来自交易所的问询函,再融资的必要性以及合理性、是否聚焦主业等成为监管层的关注重点。

  再融资市场生态不断优化

  业内专家表示,在突出扶优限劣的再融资监管政策引导下,2024年A股市场定增募资规模或将继续下降。但与此同时,A股再融资市场生态也有望不断趋向优化,上市公司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中金公司研报显示,预期2024年定增项目募资规模将有所下行,竞价类项目募资规模约3000亿元;定价类定增项目募资规模约900亿元。建议关注低估值且经营现金流相对健康的标的。

  开源证券分析师任浪认为,此前发布的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重点强调扶优限劣,对上市公司自身经营能力和募投项目做出更严格的要求。从再融资角度看,监管进一步落实了对市场关注的频繁过度融资、“蹭热点跨界扩张”、大额前次募集资金闲置等情形的严格审慎监管,有望引导上市公司更理性地实施再融资。供给端看,有望引导更优质的定增项目入市,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定增市场行稳致远。在诸多新政共振下,上市公司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专家称,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市场环境的演变,再融资市场的规模和活跃度有所波动,目前A股再融资市场呈现多样化、规范化和价值化三大特征。再融资市场的变化能够推动A股市场提升市场透明度、形成价值投资文化、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再融资信息披露和监管力度,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再融资市场的变化可以引导A股市场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变化,从而推动投资者合理配置资产。

  全年规模有望超万亿元

  贵州2月2日发行约325亿元特殊再融资债,拉开2024年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大幕。专家表示,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仍是202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地方财政压力仍然较大、城投基本面仍然承压的背景下,特殊再融资债仍将继续发行,全年规模有望超万亿元。

  再融资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类型,早前主要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近年来,部分再融资债券也被市场称为特殊再融资债券,一般用于偿还隐性债务。

  去年10月以来,各地陆续启动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截至2023年年底发行规模超1.3万亿元。从地区分布来看,贵州、天津、云南、湖南、内蒙古和辽宁等重点区域获得的支持力度较大,发行规模均超过1000亿元;非重点区域中湖南发行规模较大,规模达1122亿元。

  “在城投债务和付息压力仍不算小、地方债务结存限额仍有空间的前提下,2024年将继续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支持隐性债务化解。”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表示。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研究员闫彦明认为,近期多地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除偿还城投企业存量债务外,特殊再融资债仍有可能继续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助推改善政府与企业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从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文件来看,贵州此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32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5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6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将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表示,根据已经披露的省份的情况推测,除贵州外的其余省份一季度预计仍有超1000亿元规模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地方债务余额为40.7万亿元,结存限额被压缩至1.4万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44.1%。

  闫彦明表示,截至2023年末的地方债务限额未使用部分,理论上是用来盘活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的最大空间,且仍然存在进一步增加的可能。

  闫彦明进一步称,从区域分配看,在“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的要求下,12个重点省份或将继续着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2024年特殊再融资债额度分配或将进一步向重点省份倾斜。同时,近期部分非重点省份城投公告因债务逾期触发债券交叉保护条款,一定程度表明这些区域城投流动性仍然承压,发行特殊再融资债也有一定必要。

  财政部表示,今年要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

  在孙彬彬看来,如果将2024年的1.4万亿元特殊再融资债考虑在内,在极端乐观情形下2023年10月至2024年预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2.8万亿元,较2014年至2015年12.9万亿元的政府置换债规模相对较小,仍需一揽子化债政策进一步支持。

  近期多地发布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风险着墨较多。比如,云南明确,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处置,“一地一策、一企一策、一债一策”化解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降融资平台公司数量,推动分类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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