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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

时间:2022-08-07 20:33:55 综合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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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

 【内容提要】宋明理学在“本体—工夫”范畴框架内所展开的性习关系之辨,是体用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之一。其在中国教育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理论意义,在于实现了从性习分离到性习合一的转变,从而构成了从先验人性论到实践创生论的过渡环节,大大深化了人们对于人性和性习关系的理解。没有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便不会有明末清初理学批判和自我批判思潮的实践创生论。
【摘  要  题】教育史研究
  著名哲学史家张岱年先生在《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科学版)1989年第1期上,发表了题为《儒家哲学是教育家的哲学》的著名论文。这篇论文所表达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儒家哲学是儒家学者站在教育家立场上探讨教育问题的产物。所以如此,是因为儒家哲学的主题是“成人之道”,即如何通过教育和修养活动而使人成为真正的人。与此相联系,儒家学者关注和反复讨论的两个重要问题是“人是什么”(人的本性和本质)和“人应该成为什么”(圣贤人格)。它们与成人之道一起,共同构成了儒家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哲学的,也是教育的。或者说,它们是儒学视野中的基本教育哲学问题。正因如此,性、习关系之辨一直是中国教育思想史和教育哲学史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然而,如果对有关教育思想史的研究成果作一系统考察,我们便会发现,人们往往比较重视诸如“性善”与“性恶”、“化性起伪”、“性三品”、“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变化气质以复性”、“发明本心”等性、习关系论概念或命题的形式变化,较少关注潜藏于这些形式背后的思想模式和理论逻辑的变化,难以揭示在传统儒学不同发展阶段中性、习关系论的特定思想内涵及其理论深化。而作为性、习关系之辨的阶段性标志的“本体—工夫”之辨,要么没有进入研究的视野,要么语焉不详。我在《中国教育哲学史》第3卷的引言中,首先提出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是“自先秦以来性习关系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尚未展开论述。本文将通过寻求“本体—工夫”范畴与“体—用”范畴的内在联系,阐明理学“本体—工夫”之辨的教育哲学内涵,揭示其理论的深化发展和特定历史地位。
    一、以“体—用”之辨为基础的“本体—工夫”之辨
  宋明理学是宋明时期以本体论为基础,以心性论为核心,以天人合一的圣贤人格和精神境界为理想追求的学术思潮和思想流派。本体论之所以构成整个理学思想的基础,不仅在于对宇宙本体(天地万物生成发展的根源及其统一基础)的理论设定构成了理学探讨人的本性本质以及天人关系的逻辑前提,而且在于其本体论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思想方法,一种思考自然、社会、人生的思想模式。它使理学超越了汉唐儒学的宇宙生成论思想模式和以章句注疏之学为代表的经验主义思想方法,而达到了一种新的理论水平,获得了新的理论深度。理学的本体论思想方法集中体现在“体”、“用”范畴上。如果说胡瑗所首倡的“明体以达用”是理学复兴儒学的总纲领[1](P10),那么,程颐所提出的“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则构成了其后几个世纪中理学思想的基本原则[2](P153)。它们分别从思想目标和思想方法两个方面展现出体、用范畴和体用关系对于理学思想发展的核心意义。何谓“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程颐在《程氏易传序》中说:“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在程颐看来,理无形不可见,故曰“微”,为体;象有形而可见,故曰“显”或“著”,为用。本质与现象、本体与作用,虽有显微之别,但二者之间却是“一原”和“无间”的关系。体是用的根据,用是体的显现。有体必有用,有用必有体。体和用是并生共存的,二者并无时间上的先后之分,此即所谓“体用一原,显微无间”。
  在理学中,体用范畴被广泛运用。“本体”和“工夫”这对范畴,就是体用范畴的具体展开形式之一。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本体和工夫分别表示事物的本然状态、事物间的本然关系和人们运用这一关系的具体途径、过程和方法,如阳明哲学中“知行本体”和“知行工夫”二者间的关系就是如此;从心性论的角度看,本体和工夫则分别表示人的本性本质与人的后天经验活动,当阳明以良知为本体、以致良知为工夫的时候,所表达的就是这样一重思想内涵。在后者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本体、工夫之辨看作是先秦以来儒学性、习之辨在宋明理学中的具体展开形式。同传统的性、习之辨一样,它所要解决的也是成人之道的内在根据和人的发展方向问题。具体说来,它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作为教育和修养过程的“工夫”与作为人的本性和本质的“本体”具有何种关系?前者如何可能、何以必要、应沿着何种方向进行?
  当然,我们说“本体—工夫”之辨是“性—习”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仅仅是就两对范畴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的一致性而言的,它并不意味着“本体”与传统的“性”范畴、“工夫”与传统的“习”范畴在内涵和外延上完全一致。就工夫与习的区别而言,习(如孔子所说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包括习染(在习染中,人是被动的)和习行(在习行中,人是主动的)两个方面,而理学的工夫范畴仅指习行。在理学思想中,只有当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从事学习和修养活动时,其活动才具有工夫的意义。在本体与性的区别方面,就与生俱来的先验性而言,本体与性具有一致性,但除此之外,本体还具有经验呈现和经验规范(所谓“先天统后天”)的性质。这也就是说,当性、习之辨发展到理学时代,通过以体、用关系为基础的本体论思维方式而演变为本体、工夫之辨的时候,性和习之间的关系已表现为体和用之间的关系,获得了“一原”和“无间”的新内涵。
  上述范畴内涵和外延上的差异预示着,以“本体—工夫”范畴为核心展开的“性—习”关系之辨所体现的,不只是范畴形式的变化,更是理学对于传统性、习关系论的深化与发展。
    二、“本体—工夫”之辨使传统的性和习由分离走向合一
  我们知道,在传统儒学特别是先秦两汉儒学中,性始终与先验性紧密联系在一起,不管人们赋予性以何种具体内涵。在孟子那里,人性被理解为以仁、义、礼、知为内容的道德性,是表现为“四端”的“良知”、“良能”,而“良知”“良能”又以“不学而能”(先验性)和“不虑而知”(直觉性)为根本特征[3](P529)。在荀子那里,人性被理解为以人的自然欲求(“欲”)为代表的自然素质和自然本性(“本始材朴”),它是“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4](P290)。人性的先验性不仅意味着它是先于经验而存在的(即在受生之初就先天给定的东西),而且意味着先验和经验两者是可以分离的,先验人性遂成为对象化的存在而构成了后天经验活动的对象。在孟子,人性是活动扩充和扩展的对象;在荀子,人性是变化、改造的对象。因此可以说,传统儒学的性、习关系论是以性和习的分离为基础的。
  从程朱到陆王的宋明理学,不管是以性为体还是以心为体,均赋予了人性以本体的含义。“本体”的提法本身就含有本来如此和天然如此的意义。因而,理学中作为本体的人性,并没有摆脱其先验性。但是,按照“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的思想逻辑,本体虽为先验,却不能脱离经验而

存在,它必然要在经验中显现自身而成为经验活动的内在根据;工夫虽为经验,却不能脱离本体而自成其体,它要表现本体并接受本体的内在调控。在时间之维上,性和习由先后关系而变为共生关系。而人性的先验性,主要表现为本体对于工夫的逻辑优先性而非其时间上的在先性质。所以,在论及本体和工夫的关系时,王阳明才说:“合着本体的,是工夫;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5](P1167)“合着本体的,是工夫”是强调工夫不离本体。作为工夫的内在根据,本体发挥着对于工夫的调控作用,只有与本体的价值定向相一致并接受本体规范的习行,方称得上是工夫。“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是强调本体不离工夫,只有通过自觉的习行,自在的本体才能化作真实的德性而获得其现实性品格。这样,在本体与工夫的范畴框架内,性与习由分离走向了合一。
  相对于性、习分离,性、习合一在理论上的深化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发现并肯定了人的本质对于实践的规范作用,人不可能在自己的本质之外去做任何事情,不管我们是把这本质理解为人的潜在资质(它有无穷的可能性,很明显,不管如何训练,猴子永远不可能成为人),还是理解为特定人生阶段的习得性(在人生的特定阶段业已形成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模式,不仅构成了其新一轮实践的“历史”前提,它们同时也弥漫和渗透于新的实践之中)。其次,它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性的实践建构特征。从本体说工夫,工夫不过是本体的呈现;从工夫说本体,则惟有通过工夫,人的现实本质才得以生成。就此而言,人性的现实性与其说来自于本体,勿宁说来自于工夫。因此,性习合一之论通过肯定性和习的相互规定而深化了人们对于性习关系的理解。
    三、“本体—工夫”之辨是从先验人性论到实践创生论的过渡环节
  需要指出的是,以程朱陆王为代表的理学通过本体工夫之辨而达致的性习合一之论,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辨,还没有真正实现对于性习关系的辩证把握(真正的辩证把握只有在把人性和人的实践置于历史运动过程之中才有可能)。这使其性习合一之论充满了深刻的矛盾。它表现为其本体的抽象性、非历史性与工夫的具体性、过程性之间的矛盾。
  在程朱理学那里,作为心之体的本然之性,与终极的普遍之理具有同一性,它具有超越时空的绝对永恒性,不受物质世界、自然也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一个人能够通过主敬涵养和格物致知的工夫去呈现和认识它,却不能改变它。这样,体现着过程性的工夫(如,朱熹认为格物致知的工夫需经过“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渐进积累过程,方能达致“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之境界)之对于本体就只具有呈现而不具有创生的意义。
  陆王心学以心体取代了性体,通过标揭“心即理”,把与理(道德原则)合一的主体意识看作是心之本体,亦即是本然之性。这一思想转向包含着沟通个体性与普遍性、感性与理性、存在与本质的可贵努力,使正统理学以理为性的超验色彩有所削弱。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本体的抽象性和非历史性质。为了保证道德实践的普遍有效性,心学仍然不得不把道德主体本体化,从而使心体重新沦为一种抽象而普遍的存在。故陆九渊说:“千万世之前,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千万世之后,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6](P273)王阳明也说:“自圣人以至于愚人,自一人之心以达于四海之远,自千古之前以至于万代之后,无有不同。是良知也,是所谓大本也。”[5](P279)从这个意义上讲,体现为过程的“致良知”工夫,也只能是抽象而普遍的永恒之体的呈现:“须学以去其昏蔽,然于良知之本体,初不能有加损于毫末也。”[5](P63)
  这种对于性体或心体的抽象性和非历史性的强调,使本已建立起来的性和习的相互规定之论,面临着解体的危险。一方面,如果坚持本体的非历史性质,那么,工夫的过程性乃至于工夫本身的意义将被取消。这是因为,按照“合着本体的是工夫”的逻辑,任何称得上是工夫的东西,都是合乎本体的,本无过程性可言。这不仅与经验事实相悖,也会使理论退化到先秦以前的状态中。另一方面,如果要强调工夫的过程性,那么,抽象的本体将被扬弃。这是因为,按照“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的内在逻辑,工夫的过程性使得被人们所自觉和呈现的本体具有了不断变化的性质,那抽象不变的本体就完全变成了一个主观设定,又如何规范具体的工夫?于是,理学建立在“本体—工夫”范畴框架内的性习合一之论,在沟通性与习的同时,又使二者处于空前尖锐的矛盾对立之中。它孕育着扬弃先验本体而走向实践创生论的思想契机。
    四、明末清初理学批判与自我批判思潮中的实践创生论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们沿着王阳明的思路继续前进,发展了其就工夫说本体这一向度。
  东林学派的顾宪成指出,不仅不学而能、不虑而知是良知、良能,学而能、虑而知也是良知良能。他说:
  孟子以不学而能为良能。吾以为不能而学亦良能也。何也?微良能,彼其有不能也,安于不能已耳,孰牖之而使学也?孟子以不虑而知为良知,吾以为不知而虑亦良知也。何也?微良知,彼其有不知也,安于不知已耳,孰启之而使虑也?又曰:孟子以不学而能为良能,吾以为学而能亦良能也。何也?能之入处异,而能之究竟处同,非学不学之所得而歧也。孟子以不虑而知为良知,吾以为虑而知亦良知也。何也?知之入处异,而知之究竟处同,非虑不虑之所得而歧也。[7]
  孟子把人性理解为以先验(所谓“不学而能”)而直觉(所谓“不虑而知”)形式存在着的东西,这实际上是以本能为人性。顾宪成把“不能而学”、“不知而虑”和“学而能”、“虑而知”都当作良知良能,不仅扩大了人性的内涵,而且使性体由先验给定的、限定性的存在,变成了向可能性、向后天的实践工夫敞开的存在。也就是说,本体为工夫提供了可能,而工夫把本体开展为现实。所以他又说:“‘人皆可以为尧舜’一语,看个‘为’字,委是表工夫;看个‘可’字,却是表本体。”[7]这就把本体完全理解为一种潜在的可能性,而展开着的工夫则构成了人性的实质内容。他由此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惟知学,然后可以言性。”[7]其理论的真实意义,是通过把学知虑能输入人性之中而对先验人性论进行解构,使人性变成了以工夫为基础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黄宗羲也是就工夫说本体的。他直截了当地把本体与工夫的统一看作是以工夫为基础和主导的统一。他说:
  无工夫而言本体,只是想象卜度而已,非真本体也。[8](P1473)
  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8](P9)
  如果说前者还只是强调本体对于工夫之依赖性的话,后者则直接扬弃了本体的先验性,把人性的实现落实到人后天的生活和实践中。与此同时,本体也在日进无疆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创生:“道体无穷尽,吾之功夫亦日进无疆。才操已至之心,便去道日远。”[9](《孟子师说》卷四)其理论的真实意义,是通过对于工夫的过程性的强调,赋予了本体随着工夫而日进无疆的历史性质。
  王夫之的本体工夫论与黄宗羲如出一辙,更加强调人性的实践生成性及其过程性。其理论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他把人性理解为人的生存活动之理,认为人性的形成过程是以自然素质(“命”)为背景,心智能力发展(“权”)、情志选择(“情之所歆”)和环境习染(“习之所贯”)相

互协调的过程:“生之初,人未有所权也,不能自取自用也,惟天所授,则皆其纯粹以精者矣。天用其化以与人,则固谓之命矣。已生以后,人既有权也,能自取而自用也。自取自用,则因乎习之所贯,为其情之所歆,于是而纯疵莫择矣。”[11](P299)在生存活动中,人的生理、心理机能也好,人的道德品性也好,都处在日新月化之中,“目日生视,耳日生听,心日生思,形受以为器,气受以为充,理受以为德”[10](P43)。这是一个“命日降,性日受”的性命交融并进、人性本质的不断的创生过程,“未死以前皆生也,皆降命受性之日也”[10](P43)。这种不断创生性正是人性与物性的根本不同之处,所谓“禽兽终其身以用天而自无功,人则有人之道矣。禽兽终其身以用其初命,人则有日新之命矣”[12](P133)。初生之际,人还只是具备了成为人的可能性(“初生而受性之量”);那些在生活历程中不断创造生成的,才是现实的人性(“日生而受性之真”),它“未成可成,已成可革”。如果把人性看作是受生之际就已完全定型而一成不变的东西,那么,人和器物就没有什么不同了:“谓生初之仅有者,方术家所谓胎元而已”,“为胎元之说者,其人如陶器乎?”[10](P43)
  其二,无论是程朱理学还是阳明心学,都认为体善而用有善有恶,人都有善的共同本质而具体的人有善有恶。王夫之指出了这种先验人性论的理论困境:如果认为人性是善的,那么,人在后天的经验活动中就不会受不良因素的影响,那么,当一个人习恶成性的时候,他的善性到哪里去了?如果认为用有善有恶,而同时又坚持“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方法论原则,那么,这有善有恶之用倒反证了体的有善有恶,又怎么能有一个至善无恶的体呢?[11](P299)为此,王夫之更喜欢用“性—习”范畴而不是“本体—工夫”范畴来论述人的本质与人的经验活动之关系。因为,习与工夫不同,工夫始终是受本体规范、具有特定价值取向的活动,而习则是丰富多彩的生存活动,由习所建构起来的个体人性也必定是多种多样的。这一做法的重要意义,是突破了单一的道德人性论,有利于人们从多个不同层面去把握现实人性的丰富性,因此才有了后来的戴震从“欲”、“情”、“知”等不同层面对人性的全面探讨。
  在我国当代教育理论研究中,环境和教育(在传统教育哲学中相当于“习”)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其中就涉及到人、环境和教育的多重复杂关系。由于缺乏对有关教育哲学思想史的深入考察,机械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众多的教育学教科书在不断地重复着诸如“遗传素质是人的发展的物质前提”、“环境在人的发展中起决定作用”、“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等简单化命题。这些命题虽出自当代人之手,但未必能充分反映当代哲学和教育的最高理论成果,有些甚至尚未达到理学有关论述的思维深度。宋明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虽然建立在抽象的本体论之上,但它对于性和习之统一性的强调、对于性和习相互规定的论辩,无疑蕴含着深刻的理论洞见,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有关教育哲学问题的理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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