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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职能

时间:2023-02-24 19:40:48 教学管理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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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职能

 

论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职能

 

摘  要:教师职能是研究的弱点,又是实践的难点。中小学管理中教师职能研究可以完善教育管理理论和教师理论,改进教师教育,提升学校管理效能。教师的基本职能是由常规工作规定的,特别职能是由非常规工作规定为。就教师职能的一般分析,包括基于道德层面的为人师表、法律层面的教书育人、系统层面的承上启下和过程层面的责其始终等四种职能,就实践看,我国中小学教师职能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强化示范、指导和自治职能,弱化规范、指令和监督职能。

关键词:中小学管理;职能职能;强化;弱化

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职能问题是教育管理研究的弱点,也是学校管理实践的难点。明确认识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职能,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在管理中的职能,也是提高教师效能的重要前提。

一、中小学管理中教师职能研究的意义

1、教师职能是教育管理理论和教师理论的重要命题

如何管理教师,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在管理中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自身的功能?与教师职能密切相关。

教师职能是教育管理理论和教师理论的重要的命题。职能是管理学的重要慨念,指的是管理系统所具有的职责与功能,或者说是与职责有关的功能,管理系统中的任何一个(类)岗位都有其相应的职能。岗位职能是由系统组织目标和组织规则所赋予的,具有外在规定性、确定性和强制性。与常规工作相关的基本职能具有稳定性,而与非常规工作相关的特别职能则具有临时性。传统管理学对过程职能有深入的研究,而对类别的一般职能的研究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这就导致了教育管理理论和教师理论对教师职能研究的忽视。在我国,权威的《教育学文集“学校管理》选文及索引没有教师职能的探讨,其后的教育(学校)管理著作也无教师职能的系统论述。今天,“谁拥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谁就拥有高质量的教育”已成为共识,没有系统的中小学教师职能理论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将使有关的管理理论和教师理论缺少应有的理论基础。深入研究中小学管理的教师职能,有助完善教育管理理论和教师理论。

2、教师职能研究有利于改进教师教育

教师教育本质上是专业化的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定向。教师教育必须解决教师的工作困难。无论是教师涪养还是教师培训,都必须着眼于教师职能,只有这样,才能达成目标。立足教师职能,服务教师职能,是教师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传统的教师教育未能很好地研究中小学教师职能,教师教育目标确立大多源于经验或政策图解,据此而设计的课程计划以及开展的教育训练实际上无法满足中小学教师履行其职能的需要,以致中小学教师面临着许多工作困难。研究表明,这些困难基本上属于师范性范畴,有原发性的,也有后发性的,其中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对小学教师职能缺乏应有的研究和了解,培养(培训)者不是按中小学教师所应承担的职能要求去培养(培训)教师,而是按自己的所长去塑造,使未来的教师成为自己的影子,而失去个性,以致合格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并不是合格的岗位教师,如果不接受新教师培训就无法适应岗位工作,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能。研究中小学教师职能,建立基于职能的教师素质标准体系,可以矫正现行教师教育中存在的许多弊端,改进教师教育工作,以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

3、明了教师职能有助于提升学校管理效能

职能与效能是不同的,前者涉及作用与目标,后者涉及能否发挥作用达成目标以及发挥和达成的程度。教师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力量,大量的教育、教学活动都主要是由教师组织实施的。高质量的教育不仅依赖于教师高尚的职业道德,宽厚的专业理论,优秀的教育技能,还依赖于教师高超的管理水平。这就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提到的“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的意蕴所在。然而,即使经过专业训练,现实中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依然不明了自己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和发挥的职能,这一点正为日益凸现的学校管理效率和教师问题行为所确证。另一方面,学校也因为未能清楚地知道教师的职能,而无法恰当地管理教师,使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教师是学校管理的客体,更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主体,明了教师职能,不仅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提高教育的质量,而且有助于学校实现管理的准确定位,提升学校的管理效能。

二、中小学常规管理与教师的基本职能

学校管理过程中,有大量的日常事务会反复出现。根据这些常规事务的自身规律及已有的处理经验,制订出各种相对稳定的规定和规则,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管理效益,培养优良的校风。中小学常规管理指的是中小学校在实现目标过程中的各种制度管理。它一般是按“决策(计划)-统行-检查-总结”的程序来进行的。中小学常规管理是多种多样的,而与教师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以学籍管理为核心的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和以班主任工作为核心的德育工作常规管理,这就是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最基本的职能。

中小学教师职能所涉及的对象主要是学生,教师的绝大多数工作也是学生工作。中小学学生是成长着的人,Pedersen等人(1978年)通过研究一所小学的教师对学生的真实影响得出“教师不只可以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还可以改变他们的将来”的结论。虽然,教师在中小学管理系统中所处的层级不高,但他们在中小学管理特别是常规管理中肩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能。就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一重要目标来看,教师的基本职能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阐释。

1、基于道德层面的职能:为人师表。这是社会和文化所赋予的职能。学校作为传播文化、弘扬道德、发展个性、伸张正义的地方,历来被视为是人间的“圣地”与“净土”。传统文化和社会公众都希求教师为人师表,成为道德与智慧的化身。国内外有关优秀教师的研究也表明,为人师表是教师职务的应有之义。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制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1995年)对此有明确的规范,反映了社会和文化对教师的期望。中小学教师理应履行这一道德义务,发挥“德化”的职能。

2、基于法律层面的职能:教书育人。这是教师的“天职”。许多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或者说,它是由国家意志所赋予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设定教师的义务有六条,核心精神就是要求教师必须教书育人。教书育人职能的形式表现是教师聘约,实质表现则是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如果教师不能很好地承担法律层面的职能,那么、道德层面的职能将是一句空话。

3、基于系统层面的职能:承上启下。这是管理组织所赋予的职能。学校系统的重心部位在于围绕教育目标而展开的师生互动。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所以涉及学生发展的一切管理举措最终都主要依靠教师去贯彻落实。在学校这个组织系统里,教师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教师是被管理者,虽然他有管理参与权和决策建议权,但他必须“承上”,按教育规范和上级决策行事。另一方面,教师又是管理者,虽然他在遵章行令,但他必须“启下”,在许多专业活动中扮演一个完全的管理者角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使教育目标和决策意图通过学生的努力转化为现实。

4、基于过程层面的职能:责其始终。这是管理过程所赋予的职能。学校管理是一个宏观过程,其间又包含了许许多多的微观过程。无论现代管理理论如何划分管理过程,决策与计划、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总结与处理都是其基本的环节。就管理层级来看,教师虽然属于执行层,但由于教师劳动具有强烈的示范性、独特的创造性、空间的广延性和时间的连续性,以及形式的主体性和成果的集体性等待点,因此,教师不同于其他执行层成员。二次决策成为其突出的职能,这就注定教师的执行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完整的管理过程。当教师收到执行指令或按常规需要启动执行程序时,教师便开始了以自我为主导的管理过程。从计划(Plan)、实行(Do)到检查(Check)、处理(Action),自始至终都承担着相应的职能,沿着PDCA环,周而复始,因此,教师既是宏观管理过程的受动者.又是微观管理过程的主动者,在整个管理过程中,教师都承担相应的职能。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把自己定位为执行者,而看不到自己同时又是一个具有“主导”作用的重要的组织舌,那么,他将是一个不完全的教师。

三、教师职能的强化与弱化

如前所述,教师的职能是多种多样的,四个层面的职能是中小学教师的一般职能,而每一种职能下面又因个体岗位的不同而区分出各自的具体职能,这些职能的履行或发挥也可有不同指导思想和途径。根据当代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趋势,有必要对各种教师职能的重要程度作相应的调整。一些陈旧过时的职能必须摒弃,如“父母”的职能,中国古代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之说,“师”“父”连称,教师打学生成为天经地义的事。这种职能就与现代教师的角色和社会法纪不容。此外,有些职能必须予以强化,而有些职能则必须予以弱化。就我国中小学教育现状来看,职能的履行或发挥在指导思想上必须作相应的调整。

1、强化示范职能,弱化规范职能

现代学校普遍存在过分规范的倾向。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必须有规范的要求,这些规范主要有行为规范与技术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体现了国家对中小学生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作为成长着的青少年要基本达到这些基本要求已属不易,需要长期的教育熏陶。但在实践中,许多学校和教师出于所谓“科学管理”的指导思想,层层加码,如有的学校力学生在各类情境、各种场所设置了严格而细致的规范,规章制度多达100多件;许多教师要求学生上课时双手后背,否则违纪;教师不提问,学生不能说话,否则属扰乱课堂秩序……凡此种种,都显得约束过多,规范过死。记不住则行不出,严而无度则自毁其度。无论哪个层面的职能,除了重大的技术性问题要有明确严格的规范外,过分规范都是有害的。

现代教师普遍存在示范不足的倾向。绝大多数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实际上他们本身都做不到,有些教师甚至根本就没想过自己也要按此要求去做。如要求学生有远大理想、乐观精神、团结协作勤奋上进、诚信负责、崇尚科学等,但在这些方面能起“师表”作用的教师却凤毛麟角。不少教师开会迟到。听会乱讲,坐姿不雅,做操闲荡,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有的甚至“窝里斗”,或违法乱纪,这种宽于律己,严于待生,言行不一的现象,影响很差。

强化示范职能,弱化规范职能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要严于律己,宽于待生,率先垂范,不是以管理者的权威去强制学生就“范”,而是以自己的规范行为去引导学生效法。

2、强化指导职能、弱化指令职能

指令型管理强调指令发出后管理对象依指令行事,强调服从,“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甚至“正确的要执行,错误的也要执行”。指导型管理刚强调指令发出后管理对象在理解指令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执行。强调为管理对象在理解和执行指令时提供指导。我国中小学教师普遍存在指令过多、指导不足的倾向,强调教师权威和学生对教师的绝对服从,否则,将被教师判为错误或施加惩罚。强化指导职能、弱化指令职能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要干什么,为什么要干以及如何才能干得更好,要倾听学生的要求和困难,接纳或开解学生的不同想法,不断提高学生理解执行指令的能力和自觉性。

3、强化自治职能,弱化监督职能

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是一个优良的教育传统,也是现代教育管理的重要原则,有助于加速学生的社会化和健康成长。然而,我国中小学却明显存在学生自治不足、教师监督过分的倾向。一直以来,学校文化都把教师“直管”看作是教师认真负责的表现,把学校“统管”看作是好学校的标志,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教育环境的复杂化和教育技术的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学校不断加大所谓监管力度,学校安装闭路电视,教师私拆学生信件,在学生中安排“线人”,搞突击检查,甚至实行“跟踪”。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致使正常的监督职能演化为“监视”。强化“自治”职能,弱化监督职能就是要求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实行自我管理、并为这种自主管理提供指导帮助。

以上仅就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一般职能及其应用的指导思想作一初步的分析,虽然是重要的,但却是远远不够的。中小学管理中教师应该做些什么?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如何有效地达成目标?这些都是教师职能研究中有待深入探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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