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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培育体系研究

时间:2023-02-26 20:53:12 综合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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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培育体系研究

  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培育体系研究
  
  何旭(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摘要】传统的高职教育模式无法有效回应孤残学生成长的特殊需求,社会工作的介入有助于高校教育体系的创新与完善,能够促进孤残学生建立正向情绪、积淀正向能量与适应社会发展。通过优化高职院校环境,推动社工主动作为,发挥孤残学生潜能,能够有效实现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培育体系。
  
  【关键词】社会工作 高职院校 孤残学生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828( 2012) 11-0074-03
  
  DOI: 10. 3969/j. issn. 1672-4828. 2012.11.020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与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剧,弱势群体的潜在或显性问题所带来的负面效益限制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近几年,我国政府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制定了针对不同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措施,社会力量也逐渐加快了对弱势群体的帮扶行动。其中,孤残学生由于特殊的家庭成长环境与自身生理缺陷,属于非常典型的弱势群体。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保障孤残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据统计,我国约有两万多的孤残大学生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刘红波,2011)。高职院校作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孤残学生提供教育机会并促进其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传统的高职教育体系并不能完全满足孤残学生发展需求。高职院校也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创新孤残学生培育体系,尝试整合爱心资源帮扶孤残学生,有的引入心理咨询引导孤残学生(邹志超,2012)。这些新手段的采用弥补了“唯技能型”的不足,完善了现行的高职教育体系。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依托社会工作学院成立了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门针对二百四十余名孤残学生开展个案、小组、社区等活动服务于现行的培育体系,已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素材与实践经验。
  
  一、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介入孤残学生的可行性分析
  
  (一)现行高职院校教育体系不完善,为社会工作的介入提供了现实土壤
  
  一方面高职院校教育偏重于职业技能的训练,对孤残学生忽视了适应能力的培养。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经过十多年发展,我国高职教育已经占据了高等教育半壁江山(刘占文、温景文。2007)。高职教育主要按照社会需求培养技术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由于对高职办学理念的误解与片面追求短期效应,许多高职院校办学中过度追求实用主义并始终以“有用”作为衡量标准,硬贴职业性的标签,忽视了培养更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刘宗劲,2010)。高职教育的现状,受到了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与当下竞争环境的驱使,短期内无法在办学理念与模式中摆脱出来,但是可以采用其他的教育手段弥补现状不足,以达到高职教育创新特色的形成。社会工作作为科学助人的手段,具有教育性、发展性功能,能够有效介入高职学生群体,特别是能够有效服务于高职院校中的孤残学生。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教育内涵建设滞后,对孤残学生缺乏足够的人文关怀。从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来看,只有那些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才会有生存与发展的可能性。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只有练好内功,在内涵建设上打造出自身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会赢得社会的认可与发展空间(汪亚明,2012)。高职教育以行业和职业为主要价值取向,学校历史和文化沉淀不足、人文环境较弱,更需人文关怀。从人文关怀角度丰富现有高职教育内涵是发展的必然选择,对孤残学生的人文关怀服务有助于高职院校形成自身特色。
  
  (二)社会工作与高职教育之间的关系性存在,为社会工作的介入提供了理论依据
  
  高职院校是我国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通高校,属于学校系统的范畴。运用社会系统论的观点,从社工或机构与原有学校的子生态系统间的关系分析学校社会工作者是如何进入学校并开展服务,如何得到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接纳与师生的认可。(教育论文 www.fwsir.com)社会工作进入高职院校的模式在理论与实务界基本形成共识,即存在植入式、嵌入式、契合式。其中,植入式模型是社会工作在不考虑高职院校基本情况而直接进入高职教育系统,具有单向性特征;嵌入式模型是把社会工作渗透到需要服务领域的生态系统中,虽然具有单向性特征,但考虑丁高职院校体系的基本需求并以需求为主要目的;契合式社会工作强调社会工作者与机构的融入特性,即社会工作在服务高职院校的子系统时,自身也部分发生改变并融入到学校的各种系统中,具有双向性特征(王松,2011)。这三种模型虽然具有不同的特点,分属于社工介入高职院校的不同阶段,但共同表达出了社工与高职教育间的关系性存在,正是这种关系为其提供了相应的理论基础。
  
  二、高职院校社会工作服务于孤残学生培育体系的实践性探索
  
  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具有现实需求与理论依据,许多高职院校借助各方资源,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进行了相关的尝试性探索以期展现社会工作的张力来完善现行高职培育体系。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成立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针对二百四十余名孤残学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在创新高职院校孤残学生培育体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的实践做法
  
  现代专业社会工作产生于20世纪初,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形成了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工作手法,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有赖于这三大工作方法的运用。通过调查,高职院校孤残学生除有职业技能的需求外,还有情绪支持、快乐成长、关系建构、社会参与等社会适应性发展需求。社会工作可以利用三大工作手法有效的满足孤残学生的需求。
  
  一是采用个案工作手法协助孤残学生建立正向情绪。由于孤残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成长环境以及主观认知的偏差使孩子们很多时候面临自我评价较低、缺乏归属感、自惭形秽、对未来的预期不乐观等心理问题。运用社会工作个案手法可以较好的处理他们所面临的这些问题,一方面,社工运用scl-90量表对全部孤残学生进行心理状况的普查,筛选心理存在障碍的学生;另一方面,接受主动寻求帮助的孤残学生,对其进行心理矫正。例如,一名孤儿院的孩子在过去的成长中,身边都是同样经历的孩子,他在关系建构、问题处理方面都会显得自信与主动,但进入高职院校后身边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同学们的生活经历与家庭背景让他自惭形秽,他变得自卑、逃课及封闭自已,社会工作通过正向引导及陪伴成长,使他逐渐适应大学的生活与融入学生的大集体。
  
  二是采用小组工作手法帮孤残学生积淀正能量。在高职院校,孤残学生能够接受良好的“职业技能”培养,但进入社会后还需要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清晰掌握沟通技巧、及时消解各方压力、热情面对社会生活等特质。然而,经过相关文献的考察与现实感受,传统的高职教育模式无法培养孤残学生的这些特质。社会工作具有独立性、专业性等特点,能够运用团体工作培养这些新生活技能,包括运用生命教育理念,从人与已、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生命四个维度对孤残学生实施生命影响生命的历程;运用优势视角与成长发展理论,从沟通技巧、人际关系、职业规划等方面对孤残学生进行培训;运用陪伴手法,针对认知与行为上有偏差的孤残学生开展封闭性小组活动,矫治他们的不良行为与错误认知。
  
  三是采用社区工作手法促进孤残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孤残学生的生活背景较特殊,有的一直在福利机构生活成长、有的由亲人领养或照顾而较少的接触社会,他们对社会的认识不足与社会参与度不高。为此,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则组织孤残学生开展大量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定期赴第三福利院、学校退休教职工生活区、学校附近周边社区等开展趣味性、关爱性服务等,类似的活动孤残学生开展了约二十余期。
  
  (二)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的经验分析
  
  通过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孤残学生原本在各方面的素质都低于普通学生的现状得到了根本性转变。社会工作的服务使孤残学生在适应高职教育、技能学习、情绪调节等方面获得了成长。而究其成功的经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孤残学生对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较大,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孤残学生们对知识的渴求会更加强烈,尤其是希望获得更多接触社会的机会与学习适应社会的知识,而立足于技能培养的高职院校无法满足这些需求,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助人专业能够予以有效补充;二是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保持了应有的专业性与独立性,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工作手法的运用能够回应孤残学生的需求,而专业性功能的发挥需要社会工作者保持其独立性,而不能单纯为学校服务并忽视了学生的成长;三是学校社会工作与高职院校实现了契合式发展,社会工作与高职教育是两条不同的服务体系,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教育需要寻求两者的契合点,以“学生为基点、学校为主导、社工为补充”的模式是实现两者互惠共生的途径。
  
  三、高职院校社会工作服务于孤残学生培育体系的路径分析
  
  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培育体系的探索,涉及了高职院校、社会工作机构及孤残学生三个层面,三方面需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社会工作创新高职教育培育模式。
  
  (一)学校层面应优化环境,形成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培育体系的制度性生成空间
  
  孤残学生群体有其特殊性,传统高职教育的“技能培养”模式无法有效回应其发展性需求。高职院校应认识到社会工作的功能与作用,明确高职院校与社会工作间的契合性关系,为引入社会工作创设良好的发展平台,形成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孤残学生培育体系的制度性空间。一方面,学校层面应赋予社会工作服务的合法性地位,采用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各院系发布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为社会I作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另一方面,学校层面在条件允的情况下,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保障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活动经费,为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经费上保障;最后,做好社会工作服务的宣传报道工作,让全校师生了解社会工作,为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宣传渠道的保障。
  
  (二)社工层面应主动作为,探寻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培育体系的创新性实现路径
  
  我国内地从20世纪80年代开设社会工作专业以来,形成了医院、学校、社区等服务领域的多元化格局。其中,学校社会工作发展已有近十年历史,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的中小学校层次,针对高职院校的社会工作服务尚处于刚起步阶段而没有现成的服务模式可以借鉴。经过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实践探索,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培育体系需要创新性的实现路径。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及机构应始终保持专业独立性,从社工的视角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案、小组、社区工作,努力成为学校现有教育体系的补充力量,探寻高校教育与社会工作的契合点。例如,针对孤残学生的服务,高职院校的“技能培养”需要学生适应学校的环境、一定的认知能力、良好的社会关系处理能力,而社会工作服务能够使孤残学生更好的接受“技能培养”。
  
  (三)学生层面应发挥潜能,展现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培育体系的持续性自身转变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社会化的人,都受到生活情境的影响,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障碍或困惑能够在社工的协助下调适情境而得以解决。孤残学生在入校后表现出的自卑心理、人际关系障碍、学习困惑等问题,可以通过社会工作的服务挖掘他们的潜能,而建立正向情绪、积演正向能量及提高社会参与度,进而能够实现持续性的自身转变。 社会工作服务于高职院校孤残学生培育体系的探寻在我国内地刚刚起步,需要协调好高职院校与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孤残学生、高职院校与孤残学生i方面的关系,通过“学生为基点、院校为主导、社工为补充”的运作模式能够实现社会工作与高职教育的契合性关系,推动孤残学生持续性自身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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