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 第3.7.3条 语言学习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小于2500mm。
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600mm;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600mm。
三、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0mm。
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600mm。
第3.7.4条 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3.8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第3.8.1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教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附属用房。
第3.8.2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
二、微机操作台宜采用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边布置。
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700mm。
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布置时,楼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五、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
六、当室外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
第3.8.3条 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
3.9 合班教室
第3.9.1条 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室。
第3.9.2条 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的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
第3.9.3条 合班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
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小于2500mm。
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600mm;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600mm。
三、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0mm。
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600mm。
第3.7.4条 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3.8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第3.8.1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教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附属用房。
第3.8.2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
二、微机操作台宜采用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边布置。
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700mm。
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布置时,楼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五、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
六、当室外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
第3.8.3条 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
3.9 合班教室
第3.9.1条 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室。
第3.9.2条 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的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
第3.9.3条 合班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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