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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本质

时间:2006-11-28栏目:电子商务论文

对象时,由于数量剧增而极大地影响了交易的效率,如每个零售商都可能需要到很多企业的网站上下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升全球网络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在交易主体之间按商品类别建立网上公共交易社区(eMarketplace)或“网上超市”(这不同于单一企业建立的“网上商店”)将会大大提高交易效率,从而衍生出纯粹的电子商务企业,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交易信息服务和交易平台服务。

  网上垂直市场公共交易社区或垂直门户网站的出现意味着早期综合性搜索门户网站的逐步消亡,与此同时,电子商务时代新的商业模式开始形成;


  六、电子商务的本质及其误区

  基于新的商业模式,我们可以看出,纯粹的电子商务企业是组成全球网络供应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标是通过提供交易信息和交易平台(主要是交易定单和交易结算)公共服务提高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效率。

  如将ASP也列为电子商务企业,则我们可以将电子商务的本质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公共交易信息服务、公共交易平台服务、公共应用系统服务。

  电子商务企业的收入来源主要提供上述三类服务而取得应有的收入,主要包括:按交易额提取少量(一般不到1%)的交易服务费,广告费、社区会员费、深层次信息服务费、应用系统运行平台租赁费、应用系统租凭费、应用系统实施咨询费等。   抓住了电子商务的本质,我们也就看出了现实电子商务中的种种误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电子商务企业超越了纯粹信息、平台和应用服务范畴,不顾自己缺乏传统商业经验而进入传统的商品交易领域,如国内外一些著名的网上购物网站(并非提供B to B交易服务);

  将传统业务实现商务电子化(企业e化),或将脱离传统业务的商务电子化活动视为电子商务,如没有媒体经验的媒体网站,没有教学经验的远程教育网站(当然传统媒体和学校可以借用网站手段扩展新的业务或增强市场竞争力)。再比如旅行网站,旅行社设立旅行网站只是商务电子化,不具有传统旅游业经验的旅行网站最终会被旅行社的打败,但如果旅行网站为旅游行业提供B to C的信息和电子化交易服务则是正确模式。

  在商品交易领域建立B to C的交易模型。对于客户没有时间和服务要求的商品类,人们通常认为B to C模式是可行的。诚然B to C模式缩短了交易时间,但却忽视了物流周转时间和非批量运输而导致的过高物流成本。只有将社会物流划分为“主干线物流”和“最后一公里物流”才能体现物流的效益原则,即大多数B to C电子商务模式都是一种泡沫。B to C模式只能以B to B/C的模式存在,即客户通过网站购物时,制造商必须按地域原则分派自己的零售商通过最后一公里物流商送货,才能达到快捷与低成本双重目标。

  专业化B to B垂直市场(未来主流电子商务模式)的形成是基于大多数企业都已经实现了自己的商务电子化。在未来三至五年时间内,B to B垂直市场(或定位B to B的电子商务模式)都将难以形成,过早进入必将由于长期经营亏损而难以为续。

  当前人们普遍看好的“鼠标”+“水泥”电子商务模式并非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而当前正在兴起的B to B电子商务模式也必将会成为第二轮电子商务泡沫。   收入预期不具有规模化前景而进行资本运作,或将商务电子化包装为电子商务公司进行资本动作等都是在制造电子商务泡沫。

  总之,电子商务的前提是企业信息化和商务电子化,企业只有成功实现内部管理信息化和商务电子化才能在电子商务时代具有竞争力并进入全球网络化供应链。

  电子商务本质上只是全球网络供应链中的一个环节,主要提供纯粹的信息、交易与应用服务。与电子商务本质相违背的电子商务企业是导致当前电子商务泡沫出现的根本原因。

  电子商务时代新的商业模式形成需要全社会一系列配套条件,诸如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化支付与结算体系、发达的物流体系等。这些不再本文展开,但不管怎样,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不可阻挡,而且中国企业有可能通过应用国际最先进的IT技术来快速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中国政府也可以通过适当的宏观干预手段建立行业B to B交易模式,从而推动新的商业模式在中国的快速形成,以提升国家的竞争力。这也是中国在新经济到来之际的一次大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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