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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物流税收政策发展趋势

时间:2022-08-27 08:12:26 物流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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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物流税收政策发展趋势

  保税物流税收政策发展趋势
  胡方俊
  从2000年以来,保税物流就蓬勃发展,其主要涉及到分税的退税或者免税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开始批准设立保税区,目前全国有十五六家;从2000年起,国务院开始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这一类与保税区的税收政策有所不同。上世纪90年代设立的十五六家保税区实际上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国务院的保税区条例、税收法规性文件都没有明确保税区内的货物可以免税、退税。因此,目前保税区的税收政策等同于区外的政策。但2000年以来,批准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按照国务院的明确规定,视同境内关外,内地企业把货物运入特殊监管区域视同出口,可以给予退税。区域内的企业相互之间交易,免收增值税、免收消费税,但是所得税及地方各税要征缴。
  目前,国家正在对这方面进行调整,以下为物流行业相关的基本财税政策,以及下一年将作的调整。
  交通运输行业税种或将改革
  在增值税改革问题上,十七届五中全会之后,国家已明确下一步要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在我国多数商品的退税率低于增值税税率,即征的多退的少。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务院已经连续7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但是,目前综合退税率只有13%,征收的平均增值税率在16%左右,征退之间还存在差距,但趋势也说明税改、零税率是大趋势,只是从国情出发不能一步到位。
  下一年度的税改目前有三个方案,首先,设计了基本不做税种改革的方案,即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变,只把增值税的有关法规做调整。二是中度方案,把一部分与增值税高度相关行业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比如营业税里面有交通运输业、建设安装业与增值税链条高度相关,就在改革范围内。
  还有一个方案是大口径改革,即取消所有的营业税,全部改革为增值税,这种方法是顺应国际惯例。国际上很多国家的增值税的税收范围,包括了我国的营业税项目,涵盖我们两个税种的征收范围。我们考虑大口径的改革,是因为两个税种并行的税制存在很多弊端,重复征税是最突出的问题。比如物流企业的劳务,应纳增值税的劳务是按营业税种征收,就不能进行抵扣,这样存在重复征税,加重了企业的税负。
  今年,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下一步要逐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因此小方案实施基本不在考虑内。当然,在改革过程中将面临很多问题,对税率的设计还在测算中。
  明年财税部门将会与财税部门、法制部门、全国人大共同来参与税改。虽然很难估计预期的时间,目前只能说这些改革意向是一个方向。因为改革将涉及到政府、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扩大,按照现有的税率水平,财政收入会下降。同时,还涉及到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利益分配问题,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是保证地方财力最大的税种,而增值税目前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占75%,地方占25%,那么改革后,该怎样确定增值税的分配比例,是目前面临的难题。
  保税区功能叠加成趋势
  国务院对出口退税的手续有所要求,要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即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要由海关出具单证。还要填写“出口退税核销单”,货物出口后要收汇、结汇并核销。在这方面国家目前正在进行改革,目前我国有大概6万—7万企业被允许跨境贸易人力结算,这块人力结算已经不用再出具出口退税核销单,以简化手续。
  与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有密切关系的是加工贸易方面的深加工结转。所谓深加工结转,就是加工贸易的企业使用的材料是保税出口原材料(从国外进口的原材料),然后生产出成品再出口。当加工贸易企业如果没有用保税原材料进行生产成品,没有再出口,而是结转到下游企业,由另外一家加工贸易企业再继续进行深加工,国家对这样的运作方式视同进出口来进行监管。规定即使没有直接出口,而结转到下一家深加工结转的企业去进行继续加工,视同出口给予保税。
  由于国内的增值税和国内消耗料件的增值税、消费税没有明确是征是免还是退,出现了很多国内货物为了享受进口保税政策,先拉到保税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区内,来个一日游。很多地区的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都是靠着一日游来生存,一卡车的货物可能运进园区连卸都没有卸,直接又出来了。因为人区可以退税,再出区购买,企业可以保税。
  国务院下一步准备对深加工结转退税政策进行改革,使上下游加工贸易企业能直接交易,而不经过任何特殊监管区域,进口料件可以保税,这样就可以不再经过园区做一日游,而直接免税或是退税。当然这就会对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国家税务局也正在研究这方面的应对措施,正在考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问题,将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甚至还有一些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进行整合,将名称统一,将功能进行叠加。
  出口退税率方面,我国目前的退税低于法定征税率,这种情况不完全符合国际惯例。但由于与国外在税收结构上完全不同的规定,我国如果实行对出口货物零税率,对中央财政冲击要远远大干对西方中央财政的冲击。
  比如,日本的增值税在整个税收规模当中占比不到5%,主要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收。由于这些特点,整个税制当中增值税的占比非常小,所得税的占比非常高。所以说,日本退增值税对财政影响不大。在中国却不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收入不高。在我国税制结构当中主体税制的设计上,没有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像在我们境内的一些外资企业,虽然常年亏损但是长期不倒,很难收到所得税。而我们老百姓的收入很低,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很少。所以,整个税收总规模当中,我们的所得税占比30%左右,70%左右是流转税的占比,流转税中增值税一个税种占到50%多。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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