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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民收入研究

时间:2007-1-30栏目:

保生产的持续性;2、作为市场交易基础的产权制度仍不健全。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并未真正拥有独立的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表现在: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仍未得到充分尊重,对农民不合理的摊派、打白条、打绿条等现象时有发生,伪劣农资坑农现象时有出现。3、市场机制运用的效果不理想。在供求机制方面,在农产品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以市场调查和预测为指导的结构调整和农作物品种改良等工作进展都相当缓慢。在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方面,农资价格与质量的市场调控不力,农民对农资价格的质量管理的混乱意见较大。运用效果不理想,农产品的价值实现有困难,农民? 谠鍪辗矫嬗龅搅死选?nbsp;
   
   (五)农业科研体制不合理,农产品科技含量低 
   
   当前农产品品种单一、品质低劣、结构性剩余等问题的出现,客观上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体制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这表现在:1、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与农业生产长期各自为政、相互脱节难以发挥整体优势。农业科研人员对农业科技的需求,缺乏充分了解,其科研成果往往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也没有对科研成果进行有效的推广。2、农业科研目标单一、结构不合理。以往农业科研的目标主要是提高农产品单产、增加农产品总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已难以满足人们对农产品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同时,大多数科研集中在产中阶段,产前、产后科研力量薄弱,造成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等可大幅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科研成果严重不足。3、国家对农业科研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低。世界各国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占农业GDP的比重平均为1%,有些发达国家超过5%,发展中国家0.5%,而我国仅为0.2%。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我国为40%,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4、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慢,转化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我国每年都有一大批质量较高、数量可观的农业科研成果,但科研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科研成果适用于企业或农户的少,转化为规模生产、实现产业化的更少,造成科研成果闲置、浪费,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六)农业的弱质性 
   
   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民增收的艰难性。农业的弱质性是指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劣势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农业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产业,农业的产前和产后部分仍被其它产业所控制,农产品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被动地位,农民收入风险大,尽管农业产业化在尽力化解这一矛盾,但目前成效有限,而且在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真正取得实效的并不多见。二是农产品特别是主要农产品(如粮食类等)需求价格弹性很小,农民很难在价格波动中把握市场,得到好处。长期以来,政府靠提高农产品收购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但从目前各方面情况看,农产品价格上扬的余地几乎没有了。三是大部分农产品是生命体,不耐久贮,保管费用高。同时,农业生产受自然气候影响很大。 
   
   (七)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户的分散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宏观指导,缺乏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机构,农民与政府和社会的对话地位很低,形不成对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抗衡力量和制约机制。农户的供给对市场价格影响甚微,而作为需方的国家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机构却组织严密,这种非对称性导致农民利益受侵害,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在相当程度上表明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不够完善。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产前环节信息网络不健全,水利、交通、电力等设施薄弱;产中环节主要是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不能满足需求;产后环节主要是没有建立较稳定的产后服务保障,包括农产品的加工与贮藏水平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刚起步,农村小城镇建设水平滞后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还表现在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差异大、服务内容单一、服务网络不健全、缺乏政策和法律支持等方面,这些对农民收入目标的实现是很不利的。 
   
   四、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彻底纠正过去长期形成的重工轻农思想,切实把农业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首位。就"三农"发展本身而言,必须跳出过去那种就农业论农业的思维定势,要把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来统筹安排。同时,还要遵循"十五"期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大力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第一,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不断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优化品种结构,着力发展优质、专用、无公害农产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是提高农业素质和效益的关键,也是适应国内需求变化和

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农业是一个与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的产业,不同的农产品只有在适宜土壤气候条件下才有可能得到理想的品质和产量。现在要总结经验,调整思路,发挥各地优势,让农业生产在最适宜的条件下进行,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加速发展高科技农业、高价值农产品和出口创汇农业,沿海地区要尽快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努力扩大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中部地区充分发挥粮食生产优势,优化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发展加工转化和产业经营,把粮食产业做优。要强化商品粮、加工专用粮和饲料粮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优质专用和无公害农产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西部地区要加大发展还林(草)步伐,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在搞好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把广种薄收的农田和山坡地退出来,封山绿化,植树种草。这样,既可以改善环境,又可以发挥生物资源和气候资源多样的优势,有利于使西部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第二,加快农村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村财税体制改革是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用法治的方法,靠制度来规范农村的分配行为,是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1、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通过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改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乡统筹费,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和义务工,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把属于农民合理负担的"费"改为"税",将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通过税收体现出来,从制度上为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提供法律保证。2、加快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到位。要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从过去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转到落实政策、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同时,适度撤并乡镇,可将一些交通方便,管理面积不大,人口不多的乡镇进行适度的撤并,形成一定的管理规模。村组要减少补贴干部人数,村干部尽量交叉任职,村民小组长尽量由村干部兼任。从而达到减少管理机构、精简人员的目的,减轻财政的压力和农民的负担。3、调整和完善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和分税制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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