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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时间:2007-3-28栏目:

广义的形态即词和词的相互关系、词与
词的结合、语词的句法功能等因素入手。最后,多数学者取得了相对一致的意见,提出了区分词类的一般标准
:(1)词汇意义(概念的范畴);(2)形态标准(包括构形性质和构词性质的);(3)句法标准(词在
句中的作用或功能、词的组合等)。这样就比较圆满地解决了汉语词类研究的前提问题。
    另外,对汉语词的具体分类以及词类的界限问题,很多学者也作了探讨,尽管互有出入,但无伤总前提,
这是允许存在的。
    总的说来,这次讨论是成功的,收效甚大,对当代语法的研究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词类问题的大讨论,澄清了长期蒙在汉语语法学界的一片迷雾,为词的分类和归类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
很多学者在各自的论著中给汉语的词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归类尝试,结果虽不尽相同,但大体反映了汉语词类
的基本事实。其中“文革”前影响较大的是《暂拟体系》(张志公主编)的词类系统和《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丁声树等著)的词类系统,下面逐一介绍。
    《暂拟体系》根据“词汇·语法范畴”把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前者下辖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
、量词、代词六类;后者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五类。对各类词的定义、特点和主要用法,《暂
拟体系》还作了说明,描写细致详尽,尤利于中学语法教学,确实是以前的语法书望尘莫及的。至于体系中的
“附类说”,并不能说明多大问题,故后人颇多贬辞,不妨作为小类处理。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前身是《语法讲话》)是结构主义在中国大陆的首作。它区分词类的标准是“性
质和用法”,其实质和“三结合”标准差不多。与众不同的是,《讲话》并未采用一般的“虚、实词”说,而
是一次性地把汉语的词分成名词、代词、数词、量词、动词、形容词、副词、连词、语助词、象声词等十类。
在迄今为止所看到的语法书中,《语法讲话》最早将量词独立成一大类,这是很有必要的。《讲话》的另一个
特点是把每一类词分成若干小类并对许多个别的词详加说明,比较具体,举例也颇精当。
    十年动乱期间,整个语法研究陷于停滞萧条的境地,当然也就谈不上词类研究了。
    “四人帮”被粉碎后,语法研究恢复了生机,对词类问题的研究又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这一时期,整个词
类研究的特点是突破《暂拟体系》的框范,给汉语词类问题以新的阐述。这方面的力作是吕叔湘的《汉语语法
分析问题》和朱德熙的《语法讲义》。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语法讲义》有关汉语词类观的突出之点是把汉语的词分成“封闭类”和“开放
类”两大部分。这种划分从能否遍举(全部列举)和能产性大小这个角度出发,比较干脆利落,避免在虚实上
纠缠,也便于教学。另外,他们还根据语法功能,把实词分为体词和谓词两大类,比较成功地反映了汉语实词
存在的两种不同的趋势。应该说,吕、朱二先生为汉语词类研究作出了新的贡献。
    考察四十年来的当代词类研究,我们不难认识到以下几个特点:
    (1)进一步重视对汉语自身特点的认识。以前在词类区分问题上照搬印欧语的理论和方法,主要是对汉
语的自身特点认识不足。
    (2)重视词类划分标准的探讨和研究。划分标准是个很棘手的理论问题,整个词类大讨论几乎都是围绕
这个轴心,此后的不少学者也都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应该说,这方面的成绩还是不小的,“三结合标准”(
词义、形态、功能)直到今天还被人们所公认。
    (3)重视词类界划的研究和说明。以前的各家只给词作简单的分类,至于各类词的界限以及如何判定某
一个词的性质等,则常被忽略,即使有所提及也是言之不明。当代学者显然在这方面又超越了前人。如不少人
采用的以“鉴定字”和“重叠式”来区分词类的方法都是比较切实可行的,起码不失为一种有用的辅助手段。
    (4)重视词的兼类和活用的研究。词类的活用和兼类现象解放前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但他们对“活用
”和“兼类”的差别往往辨之不明。当代学者在这方面作了较深入的

研究。王力认为凡属兼类词必须具备两种
以上的常见用法(详见《中国语法理论·新版自序》上册第22-24页,中华书局1957年1月版);张
志公认为一词兼类的意义必须相关(详见《汉语语法常识》第21-22页,中青出版社1953年11月版
);吕叔湘认为:“主要的原则是:凡是在相同的条件下,同类的词都可以这样用的,不算词类转变;凡是在
相同的条件下,同类的词不是都能这样用,而是决定于习惯的,是词类转变……语义的变化比较特殊,只是偶
而这样用,没有经常化,这算是临时‘活用’,不同于永久性的词类转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46
页);朱德熙认为:“当我们把A、B两类词分开的时候,可以允许有一部分词兼属A、B两类。但是兼类的
词只能是少数,如果把A和B分为两类之后,大部分A类词同时兼属B类,或大部分B类词兼属A类,那只能
说明我们当初把A和B划分为两类词本身没有多大意义。”(《语法讲义》第39页);胡裕树认为:“甲类
词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修辞上的需要,偶尔用作乙类词,这是活用。”(胡编《现代汉语》第332页,1
982年10月第4次印刷)等等,这些观点都很有见地,较好地解决了汉语词的兼类和活用的问题。
    (5)不仅重视各类词的研究,而且重视每个具体词的语法功能的揭示,如《现代汉语八百词》、《动词
用法词典》等,这无疑是对词类研究的深入。
    当代词类研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如何把握好“意义、形态、功能”这三结合的标准,以及如何
确定一个公认的词类体系,还缺乏一致的认识。但是,当代词类研究的功绩是抹杀不了的。
        结语
    纵观汉语词类研究的整个历史,我们可以从中理出这三条线索:
        1.标准的多重化
    曾有不少人企图通过一条标准(或意义标准或功能标准或形态标准)来给汉语词作一个彻底的划分,这种
愿望是好的,因为这样不会有交错的情况出现。然而事实上做不到,因为不合语言(特别是汉语)的客观实际
。于是很多学者只好深入探求,终于由单项标准发展到今天的多重(三条)标准,同时还找到了其他的辅助性
手段,这样就大大增强了划分词类的能力,使问题得到了比较令人满意的解决。
        2.分类的精密化
    回顾汉语词类研究史,可以看出对汉语词的划分是越来越细了。马建忠和黎锦熙参照印欧语法,把词分成
九类。此后,依据汉语特点,吕叔湘把“语气词“单独立成一大类,王力把数词单独立成一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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