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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卷本《东坡志林》的真伪问题

时间:2007-3-28栏目:

于遽定。
  总之,以《说郛》、《名臣言行录》、《东坡先生年谱》所引与五卷本《志林》比照,皆可见五卷本《志林》较之三卷本《志林》已颇有亡佚。故其所据,至多是三卷本《志林》残本,甚或只是辑佚所得。
  那么,五卷本《志林》是否掺入了其它作品,甚至含有并非出自东坡之手的后人的伪作呢?回答是肯定的。今举证如下:
  一、五卷本《志林》卷二收有《记刘梦得有诗记罗浮山》一则,文云:
  山不甚高,而夜见日,此可异也。山有二楼,今延祥寺在南楼下,朱明洞在冲虚观后,云是蓬莱第七洞天。唐永乐道士侯道华,以食邓天师枣仙去。永乐有无核枣,人不可得,道华得之。余在歧下,亦得食一枚云。唐僧契虚,遇人导游稚川仙府,真人问曰:“汝绝三彭之仇乎?”虚不能答。冲虚观后,有米真人朝斗坛,近于坛上获铜龙六,铜鱼一。唐有《梦铭》,云紫阳真人山玄卿。又有蔡少霞者,梦遣书牌,题云:“五云阁吏蔡少霞书。”
  该文内容不仅颇为零散,前后不相贯连,且根本未提篇名所言及的刘梦得诗,显得文不对题。按,此处所云刘禹锡“记罗浮山”诗为《有僧言罗浮事因为诗以写之》:“君言罗浮上,容易见九垠。渐高元气壮,汹涌来翼身。夜宿最高峰,瞻望浩无邻。海黑天宇旷,星辰来逼人。是时当fěi@⑩魄,阴物恣腾振。日光吐鲸背,剑影开龙鳞。倏若万马驰,旌旗耸@(11)沦。又如广乐奏,金石含悲辛。疑是有巨灵,怪物尽来宾。阴阳迭用事,乃俾夜作晨。咿喔天鸡鸣,扶桑色昕昕。赤波千万里,涌出黄金轮。……知小天地大,安能识其真”。就内容而言,与该文所载亦无直接关联。但《东坡七集·后集》卷四有《游罗浮山一首示儿子过》一诗,诗中颇多夹注,抄录如下(( )中语皆为苏轼原注):
  人间有此白玉京,罗浮见日鸡一呜。南楼未必齐日观,郁仪自欲朝朱明(刘梦得有诗记罗浮山夜半见日事。山不甚高,而夜见日,此可异也。山有二石楼,今延祥寺在南楼下,朱明洞在冲虚观后,云是蓬莱第七洞天),东坡之师抱朴老,真契蚤已交前生。玉堂金马久流落,寸田尺宅今归耕。道华亦尝啖一枣(唐永乐道士侯道华,窃食邓天师药仙去。永乐有无核枣,人不可得,道华独得之。予在歧下,亦尝得食一枚)契虚正欲仇三彭(唐僧契虚,遇人导游稚川仙府,真人问曰:“汝绝三彭之仇乎?”契虚不能答)。铁桥石柱连空横(山有铁桥石柱,人罕至者),杖藜欲趁飞猱轻。云溪夜逢yīn@(13)虎伏(山有哑虎巡山),斗坛昼出铜龙狞(冲虚观后,有米真人朝斗坛,近于坛上获铜龙六,铜鱼一)。小儿少年有奇志,中宵起坐存黄庭。近者戏作凌虚赋,笔势仿佛《离骚经》。负书从我盍归去,群仙正草新宫铭。汝应奴隶蔡少霞,我亦季孟山玄卿(唐有《梦书新宫铭》者,云紫阳真人山玄卿撰,其略曰:“良常西麓,原泽东泄。新宫宏宏,崇轩@(14)@(14)。”又有蔡少霞者,梦人遣书碑,略曰:“公昔乘鱼车,今履瑞云。躅空仰途,绮辂轮qūn@(15)。”其末题君:“五云书阁吏蔡少霞书”)。还须略报老同叔,赢粮万里寻初平(子由一字同叔)。(注:据成化刊本《东坡七集》。下文所引《东坡七集》皆据此本。不再一一注明。)
  五卷本《志林》中的《记刘梦得有诗记罗浮山》一文正是将该诗中所加注释拼接而成。这些文句既是针对各相关诗句所作的注释,在各条注释之间自无内在的逻辑联系,难怪要读得人莫名其妙了;而且,若不联系其所注的诗句,就不能理解各条注释的原意所在,例如,其提及山玄卿,本是为“我亦季孟山玄卿”一句作注,其原意是以山玄卿自许,离开了原来的诗句,就使人弄不明白苏轼何以要无缘无故地提到这位真人了。特别离谱的是,在把这些注释拼接起来时竟简单化地将注释的最初几个字定为题目,并省去了“夜半见日事”,以致文与题目全不相干,使人读后如坠五里雾中。当然,拼接者为了使这些拼接起来的文字稍像一篇完整的文章,也略去了注释中的部分内容,如“山有铁桥石柱,人罕至者”、“山有哑虎巡山”、“子由一字同叔”。又将注释中的“唐有《梦书新宫铭》者,云紫阳真人山玄卿撰,其略曰:‘良常西麓,原泽东泄。新宫宏宏,崇轩@(14)@(14)。’又有蔡少霞者,梦人遣书碑,略曰:‘公昔乘鱼车,今履瑞云。躅空仰途,绮辂轮qūn@(15)。’其末题云:‘五云书阁吏蔡少霞书’”一段加以删改,但也不过进一步露出了他的心劳日拙而已。正如前文所说,《后集》的编定出于苏轼本人之意,《游罗浮山一首示儿子过》一诗为苏轼作品当属无疑;而这种把诗中注释拼起

来以成文的荒唐事自不可能出于苏轼自己。五卷本《志林》中的《记刘梦得有诗记罗浮山》一定是后人做的手脚。
  类似的伎俩而尚不致如此诞妄的,则有五卷本《志林》卷四《勃逊之》。全文为:
  勃逊之会议于颍。或言洛人善接花,岁出新枝,而菊品犹多。逊之曰:“菊当以黄为正,余可鄙也。”昔叔向闻蔑一言,知其为人,予于逊之亦云然。
  按,此实为《东坡后集》卷二《赠朱逊之》一诗的《引》,唯略有删节及讹字而已。《引》的原文为:
  元yòu@⑨六年九月,与朱逊之会议于颍。或言洛人善接花,岁出新枝,而菊品犹多。逊之曰:“菊当以黄为正,余可鄙也。”昔叔向闻蔑一言,知其为人,予于逊之亦云。
  《东坡手泽》本为东坡偶有所感或所见而随手写下的文字;此既为赠人之诗的《引》,自当为作此诗而特地撰写的,并不属于随手摘记的性质。且此诗及《引》既已留有底稿(否则就不能编入《东坡后集》中),也没有将《引》另纸写存的必要。所以,此条显非出自《东坡手泽》,而是后人将它从《后集》所收此诗中抄录出来,冒充为《志林》之文的。
  二、五卷本《志林》卷三有《梁上君子》一文:
  今日颇多贼,两夜皆来入吾室。吾近护魏王葬,得数千缗,略已散去,此梁上君子当是不知耳。
  宋代之封魏王者,仅魏悼王赵廷美,《宋史》卷二百四十四有传,略云:“成平二年闰二月,诏择汝、邓地,改葬汝州梁县之新丰乡。仁宗即位,赠太师、尚书令。徽宗即位,改封魏王。”咸平二年苏轼尚未出生(苏轼生于景yòu@⑨三年),而徽宗即位的第二年苏轼即去世,以其当时身份,根本不可能去为魏王护葬,是以刘文忠氏评注《东坡志林》于此已有怀疑(注:参见刘文忠评注《东坡志林》第191-192页,学苑出版社,2000年。)。而尤值得注意者,则为“今日颇多贼”一句,古人对“盗”、“贼”是有区别的。《旬子·正论》:“盗不窃,贼不刺。”杨jìng@(16)注:“盗贼通名,分而言之,则私窃谓之盗,劫杀谓之贼。”可见在单独使用“贼”字时,是指“劫杀”而非“私窃”。唐、宋文言文仍是如此用法。以单独的“贼”字为小偷,始于《水浒》一类通俗作品,明代后期的文言作品之较新颖者(如晚明小品)也有这种用法。此处的“贼”既称“梁上君子”,自系小偷,因而绝非宋人手笔。
  三、五卷本《志林》卷三有《太白山旧封公爵》一文:
  吾昔为扶风从事,岁大旱,问父老境内可祷者,云:“太白山至灵,自昔有祷无不应;近岁向传师少师为守,奏封山神为济民侯,自此祷不验,亦莫测其故。吾方思之,偶取《唐会要》看,云:天宝十四年,方士上言,太白山金星洞有宝符灵药,遣使取之而获,诏封山为灵应公。吾然后知神之所以不悦者。即告太守,遣使祷之。若应,当奏乞复公爵;且以瓶取水归郡。水未至,风雾相缠,旗幡飞舞,仿佛若有所见。遂大雨三日,岁大熟。吾作奏检具言其状,诏封明应公。吾复为文记之,且修其庙。祀之日,有白鼠长尺余,历酒馔上,嗅而不食。父老云:“龙也。”是岁嘉yòu@⑨七年。”
  王宗稷《东坡先生年谱》“嘉yòu@⑨七年壬寅”条戴:“及按《志林》,有论太白山旧封公爵,为文记之,是岁嘉yòu@⑨七年也。”粗粗一看,似乎五卷本《志林》此则即是王宗稷《年谱》所提及的《志林》中之文。但《年谱》所说的是《志林》“有论太白山旧封公爵,为文记之”,其所记的是对“太白山旧封公爵”一事或由此事引出的论述,而五卷本《志林》的《太白山旧封公爵》则是对太白山从旧封公爵到恢复公爵的过程的记述,毫无“论”的痕迹,其文章的性质实与《年谱》所言《志林》中关于太白山之文大相径庭。而尤堪注意者,则是五卷本《志林》此文所涉及的事实,实与《东坡集》中《奏乞封太白山神状》一文所言严重冲突。今引该文如下:
  伏见当府méi@(17)县太白山,雄镇一方,载在祀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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