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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传播的版权问题:美国等国家对p2p应用的声讨

时间:2023-02-23 21:12:59 新闻传媒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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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传播的版权问题:美国等国家对p2p应用的声讨

 【提要】: 近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依据版权理念,不断对P2P软件中的BT的应用进行封杀。从BT平台到BT个体使用者;从美国国内到西欧国家再到发展中国家。曾是追求与保护传播自由的版权制度,在如今封杀同是自由传播交流(文件)的BT。版权制度异化为维护创作产业的工具,导致了手段与目的倒置。据此,本文试图对以上现象进行合理化解读。并认定版权制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印刷技术条件下,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人们追求传播自由的一种制度实现;如今的异化,主要是市场逻辑扩张的结果;在网络技术条件下,版权制度面临颠覆与重构,以重新平衡人们自由传播的需求与追逐利润的市场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P2P BT 版权 传播成本 搜索引擎 传播行为边缘化 创作产业(化)
问题的提出:P2P软件BT成了违法工具?
美国东部时间2005年4月27日 [1] 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家庭娱乐和版权法” (Family Entertainment and Copyright Act),根据这项法律,在互联网上交换有版权的电影、唱片将面临判刑,这意味着P2P盗版可能被判三年监禁。同日,香港首宗BT侵权案件的香港网民“古惑天皇”,因涉嫌利用“点对点软件”非法发放侵犯版权电影被落案起诉。[2]

P2P与BT简介
P2P(Peer-to-Peer,即对等网络)是近年来广受IT业界关注的一个概念。P2P(Peer to Peer)网络结构区别于Client/Server结构或Browser/Server结构最显著的特点是整个网络不存在中心节点(或中心服务器),其中的每一个节点(peer)大都同时具有信息消费者、信息提供者和信息通讯等三方面的功能。随着各类数字终端、服务器资源、网络带宽等资源持续保持类摩尔定律式的增长,通过更直接的共享方式来提高沟通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并保障信息服务安全将为信息社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高潮。P2P正是这种新共享方式的主要候选者之一。[3]
而BT,全名叫"BitTorrent",中文全称:"比特流",当然也可以翻译成比特洪流,数字洪流...... 仅是一种现在比较流行的P2P(点对点)下载软件,网民一般用来下载和上传比较大的文件,主要是电影、音乐等音像数据。BT下载的特点就是下载的人越多速度就越快。这为家庭上网用户和普通宽带用户大大提高下载速度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方法,其原理就是下载和上载同时进行,如有100个人在用BT下载电影,那么也就是说有99人在为另外一个人提供下载资源,所以只要你的“带宽”允许,理论上速度可以达到无限快!
近年来,P2P应用已经成为Internet 应用中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 据统计,在当前Internet 主干网络的通信流量中,有40 %以上是属于P2P 应用,而P2P应用中,大约50% 的通信流量被近两三年发展起来的BT应用占有。[4] 为便于陈述,本文摈弃了其它类似BT的P2P文件共享应用,如Kazaa 和Gnutella等,将只集中讨论P2P中的最具有代表性的BT应用。
BT等P2P下载软件的问题:共享之罪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是BT的口号。它提倡每人都把个人资源与人共享,那么在网络世界里人人都享有无尽的宝贵资源。这就是BT等P2P软件想营造的“数字乌托邦”。
但是,网络毕竟是现实的延伸,网络决不是彼岸的世界。当BT的使用者们在自由地上传,下载影像等资源时,却触动了现存社会的版权规则----一种意在维持传播自由的法规。在去年,即2004年的圣诞前夕,好莱坞对P2P软件BT大动干戈,对国外100多家提供BT下载的站点提起法律诉讼,可谓声势浩大,恨不得吞而灭之所有BT站点;也就是那年底,迫于美国电影协会MPAA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的压力,美国最大的BT平台Suprnova.org组织主席Sloncek宣布停止运营,其他提供类似服务的网站如Youceff.com ,Torrentbits.org 也随之关闭,仿佛一夜之间,许多交换网站企业就这样消声匿迹。 “我们所放出的讯息是这样的:如果你有侵权的服务器,关掉吧!”MPAA全球反盗版总监John Malcolm表示。“你的才华有太多可以发挥的地方。马上关掉你的服务器,不然就等着法律制裁。”版权的所有者举起了版权制度的尚方宝剑,毫不留情地向用来共享、交换文件的BT砍去。
就这样,共享----在网络中表现为自由交换,传播,却被加上了有碍传播自由的罪名。
版权制度----从传播自由到利益至上
版权制度可以追述到1710年英国《安娜女王法》----世界上第一部近代版权法。它的诞生与当时英国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有着密切联系。十七世纪,英国工商业迅速发展,而由此产生的工商业主,新贵族在社会的各方面寻求空间。他们在意识形态领域主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一相信人是生而平等,天赋人权。二相信人是理性的。三主张君权民授,主张主权在民。1644年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提出“观点的公开市场”、“真理的自我修正”。出版自由就是自由主义在印刷时代的反映,也是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贵族等特权阶级在思想文化上的体现。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逐渐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必将使自己的意志在法律有所体现,如法国《人权宣言》、美国的《权利法案》都明确规定出版自由。但如何实现出版自由呢?由于知识分子是各种观点与思想的掌握者,观点、思想的自由传播,主要使知识分子自由表达。但在封建社会中,知识分子却没有独立性,依附于封建朝廷或宗教机构,根本不可能自由表达自我的观点、思想。因此要使知识分子独立,首要的是使知识分子从经济上独立。在以私有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很自然地想到把把知识分子创作的作品私有化,并把它作为财产保护起来,这样知识分子就可以通过版权的出卖来获得收益,从而使知识分子获得经济独立,而不依靠任何其他的人或机构。这样对出版自由的立法就转化为对版权保护的立法,于是就有《安娜女王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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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规定,版权人应当享有广泛的控制作品使用的专有权,未来的使用者都必须向所有人支付报酬。这样知识分子不仅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而且创作变得有利可图。这一方面激励着他们的创作与传播,另一方面却是使创作职业化。在这个过程中,创作变得越来越活跃,出版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并且随着工业革命带来的读者扩大,创作出版开始产业化。尤其是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新古典经济学派首先把作品当作商品对待,他们认为版权作为财产权,应完全属于市场,其根本目标在于分配的效率。在他们看来,版权是对现在作品进行直接投资的工具而远不是简单地引导新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5]这实际可以看作是版权私有化在市场环境下的一个应有之果。版权私有本来是在市场条件下刺激创作生产,使得社会创作丰富,出现“观点的公开市场”。这是以“丰富原则”或说“完全信息原则”为基础,也就是说着眼点在于:观点表达的丰富,公民获得全部信息及观点,以便“真理的自我修正”。但在古典经济观念及现有创作产业化环境下,越来越倾向寻求“版权所有人最大的权利,并将那些权利的配置留给市场。”[6] 创作产业化后,版权所有人(包括创作者与出版者)就成了追逐收益或利润的一方,读者也转为消费者。版权所有人(在产业的组织下形成利益联盟,这与分散、无组织的消费者形成鲜明力量对比)站在产业链的上端,利用其文化经济方面的影响力使得政策与法律朝自己倾斜。就这样,版权就逐渐在维护出版自由方面褪色,而只强化其商品性,私有性。本来维护自由的手段(版权私有化)现在异化为目的(维护私利本身),图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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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问题所在
前面已经提到,创作产业化后版权所有人必然会千方百计(包括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BT却因自身技术上的三个特点,触动了创作产业的经济基础。
1、传统复制、传播与数字复制、传播
在传统的技术条件下,任何的作品的复制与传播都是与其载体同一的。但在网络世界里,一切都被数字化了。数字化后的信息资源秉承了信息的一个最大特点---使用不灭性,此时一创作的无限复制与传播,并不会对此作品本身有丝毫影响,也不必为此支付丝毫因载体耗费的物质代价。数字化的复制与传播行为几乎零成本,与无限资源的超额回报形成鲜明对比,刺激了此种传播行为的膨胀。
2、搜索功能
其实,P2P软件除BT之外,网络上现有的许多服务可以归入P2P的行列。即时通信系统如ICQ、Yahoo Messenger、MSN Messenger以及OICQ等是都最流行的P2P应用。它们允许用户互相沟通和交换信息、交换文件。[7] 但为什么它们对在线文件交换方面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ICQ也好,MSN也好,它们的文件搜索功能弱小。一个传播流程的完成,一定要是传者与受者之间的渠道畅通无阻。做到这一点,首要是传者愿传,受者愿受,其次是传播成本要低,而报偿要高。如果光有在线用户愿意共享即传受文件,但却要花很大的精力,很多的时间,或许还要花一定数额的钱,那么根据施拉姆选择概率公式:选择的或然率=报偿的保证/努力的程度,在线用户将会选择放弃这种获得方式。但是BT却具有强大的搜索功能,能在分秒间准确地你要的信息所在地,从而为传者与受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而且随着BT软件的更新,它获得越来越强大搜索功能,如现在较流行的BitComet,就具有非常强大的搜索引擎。
3、传播行为边缘化
此外,基于P2P软件都具有的一个特点----传播行为边缘化,在BT上表现的尤为明显。正如BitTorrent的作者 Bram Cohen所制作的图显示的那样,BT的使用者不再仅仅与服务器交换传播信息(图1),而且使用者之间也相互交换传播信息(图2)。 [8]
The Problem with Publishing:
More customers require more bandwidth

The BitTorrent Solution:
Users cooperate in the distribution

这种结构的改变,正如石墨变金刚一样,使整个网络文件传播发生了质的变化。传统的客服关系以服务器为中心,所有的信息都要通过服务器中转,所以信息的丰富度、流量就取决于服务器的规模与性能。但在P2P结构中,传统的服务器成了平台,只负载比特流量极少的索引信息,而大部分的信息(影像文件)都在网络终端之间进行,传播行为转为边缘化。在这种平台上提供文件的索引信息而不是文件本身,正像人类使用语言指称实物一样,语言使人类摆脱实物的限制,从而获得了可贵的时空自由;而P2P结构中,服务平台摆脱巨量的数据及其流量负担,为自己腾出了无限空间。这样一个普通平台,就能轻易容纳成百上千万的资源信息,如一个很小的叫torrentreactor.to的BT平台就有43341个可下载文件,而Suprnova.org更是自称有几万最新的影音文件可下载。

   
bt传播的版权问题:美国等国家对p2p应用的声讨  
数字复制与传播使得文件的复制与传播的成本几乎为零;而传播边缘化使得参与传播的人数庞大、资源丰富,并且它是开放的;搜索引擎把传者与受者联结。[9] 这也就是说,传播成本几乎为零,渠道通畅,报偿丰厚。在这种情况下,传播行为必然活跃。事实上,自2001年Bram Cohen发明BitTorrent后短短几年,BitTorrent已经被下载的次数远远超过1000万,而Suprnova.org也号称百万用户,在中国bt@china联盟的每日也有近百万在线用户,如2005年5月21日的访问量就为873598人次。BT的用户如此活跃以至于一部新的影片还没有公映或刚公映几个小时后,就已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而有的热门影片更是如此。一部影片通常被下载几万次,如在总共只有123256名用户的 torrenttreactor.to BT平台,有两个数据:[10]

Age代表发布有多少时间,DL代表下载次数,从中我们可看出一部叫The.Grudge.KVCD-PiLSNER的恐怖片被下载了6万5千多次,更令人吃惊的是一部只发布1天半的Star Wars Episode 3的科幻片就被下载达2万6千次。网络用户们发现这是一种更为方便、快捷的观影方式,而且还是免费午餐。于是纷纷放弃“挥汗如雨在天桥淘碟,而选择轻松惬意在家享受宽带视频下载。”[11] 这样版权所有人发现越来越大的收入在流失。[12] 随着这种行为的蔓延,电影、音乐、软件产业一时间四面楚歌,有的甚至到了亏损的边缘。版权所有者们逐渐意识到要么选择反击,要么沉默死亡。

利益----也是理解其他问题的钥匙
为什么到家庭
当版权人行使版权法给予的专有权力时,总是对怀有商业目的的使用者而言的,而把个人使用(包括家庭使用)排除在外,这种开脱在版权法领域中叫“合理使用”。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版权作品而不必征得版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版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形。[13] 合理使用制度的存在是有着法哲学,宪法,经济的以及技术的基础,其价值目标,在于协调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的利益关系,通过均衡保护的途径,促进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但问题在于,现今的网络技术的发展,已彻底颠覆了其技术基础。在传统的复制与传播技术条件下,某作品的个人使用如复制、传播仅占此作品的总使用量的很小的一部分,对版权人的影响微乎其微。但在数字技术和网络环境下,个人使用的量急剧膨胀,严重威胁到版权人的利益。所以当BT等P2P技术想通过个人使用方式,以合理使用为由绕过版权问题时,正如我们所见,美国总统布什就把战火燃烧到每一户人的家庭。
为什么是音像和电影
音像和电影尤其是电影跟其它创作产业如图书出版业,最大的不同在于其产品数字化,其次是高投资行业。[14] 当数字化的光碟大量发行给电影与音像工业带来滚滚利润同时,数字化也使得电影及音像的复制与传播变得极为容易,似乎就只需动动指头,点点鼠标。正是因为数字化,这个曾让电影无限憧憬的技术,如今却使电影工业面临盗版泛滥,这在只有胶片的年代是不可想象的。录制唱片及拍摄电影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是高投入的行业,所以必定强调产出回报。一般来讲拍一部影片要投资近千万元,最不济也要百万以上,如《十面埋伏》投资2.9亿人民币,《功夫》投资1.5亿港币;而美国电影投资更是大的惊人,2000年,美国电影的平均投资为8000万美元,2003年,超过了1亿美元,2004年,很多影片的投资都将超过2亿美元。如《特洛伊》、《蜘蛛侠Ⅱ》、《怪物猎人范海星》和《极地快车》的先期投资接近了2 亿美元;还有几部电影的先期投资已经达到了1.5亿美元,当宣传费加进去,这些影片的总投资都会超过2亿美元。虽然投入高,但其回报也高。如一部《泰坦尼克号》在美国本土净赚6亿美元,而在海外则达12亿美元。所以可以想象,如果影片被盗版,电影工业将面临多大损失。MPAA统计,由于盗版,美国电影工业每年损失约30亿美元。美国唱片工业协会RIAA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也表示,在1999年至2002年期间,P2P对唱片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20亿美元。另外,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中国区的一份资料显示,网上传播盗版音像制品给音像行业带来了每年至少50亿美元的损失。[15]
面对如此巨大的损失,这是电影及唱片工业所不能容忍的,打击盗版(包括P2P软件如BT下载)对它们来说是必然,且势在必行。
为什么是美国
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文化输出强国。在近20年来,世界电影工业在很多国家并不景气,但完全市场化的美国电影工业却独占鳌头。今天,全球影院85%的片源来自好莱坞。美国影片产量只占世界6~7%,却占据全球影院总放映时间50%以上。[16] 同时,美国电影工业所产生的收益也非常可观,如1999年其向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影片600多部,共得票房收入(含录像带、DVD)400多亿美元,占世界电影市场份额的92.3%。[17] 如果出现影片盗版现象,受损失最严重的无疑是美国。一般来说,经济强国同时也是文化强国,所以遭受盗版损失的主要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此外由于香港的电影的生产及出口量位居世界前列,所以也属此列。在BT平台影视帝国的2005年5月22日[影视索引]第一百个索引项中: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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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表可看出,BT上传与下载实际就是下载美国、西欧强国及香港等的电影,侵犯的主要是他们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美国香港等地及西欧国家对P2P软件BT打击最为积极的根源所在。
版权制度不是从来就有的
从以上我们可知,BT所引起的一切传播现象,实质是利益问题,利益是理解传播现象的钥匙。
BT实际是人类资源共享的需求在网络时代的一种科技实现,而利用版权制度对其打击,是市场经济环境中,产业化后的版权所有人(包括创作者与发行者)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打击却不会消灭人们的需求,只会使这种需求寻找另一种实现方式(一般是找到更先进的技术避开打击)。到那时,如果唱片、电影工业还是循着老路,一味的打击压制,其未来的发展必然会受挫。也许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电影唱片等创作产业能借助版权制度维护其现有利润,但是结合了人类需求的技术实现从来都是会获得最终胜利。网络传输这种传播方式迟早有一天会取代传统的以磁带、光盘为载体的影视音乐发行渠道。[19] 面对这种形势,影音创作产业最好的做法是未雨绸缪,做好在适当时机要转变自己传统的生产、盈利模式。事实上,已经出现了相关的探索,如苹果推出的Itunes music store 付费音乐下载服务,深圳点石软件的宽带娱乐平台OP(Openext)[20] 。版权制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市场经济与印刷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因此不是固定不变的。

注释:
[1] 北京时间2005年4月28日
[2] 来源:关向东:香港首宗BT侵权案:一网民被香港海关落案起诉,中国新闻网,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七日电
[3] P2P技术与信息安全 程学旗 余智华 陆天波 吕建明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4] 模拟谣言传播机制的无结构P2P 网络中广播机制的研究 窦 文 王怀民 贾 焰 邹 鹏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第41 卷第9 期 2004 年9 月 JOURNAL OF COMPU TE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Vol141 ,No19 Sep1 2004
[5] 版权扩张:一种合法性的反思 李雨峰 现代法学 Modern Law Science Vol . ,23.No. 5 Oct . ,2001
[6] 同上
[7] P2P技术与信息安全 程学旗 余智华 陆天波 吕建明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8] http://www.BitTorrent.com/introduction.html
[9] BT取代Napster、Kazaa成为第三代互联网文件交换的领军,除了以上三个技术特点外,还有其它的技术支撑。如所谓的Golden Rule原理:你上传的速度越快,你下载的速度就越快。这实际是一个强制上传协议,这样避免了旧的文件共享系统中的问题:大部分用户都只是简单地下载,只有一小部分人把文件与他人分享。此外,BitTorrent把文件分割成许多小块,当一个用户下载了某一小块时,它就会立即把这一小块上传给其它用户。因此,所有的用户在下载的同时,也在把自己已下载部分上传给他人。BitTorrent的这种工作原理,使得做"种子"的用户只需少许带宽,就可以把大文件共享给大量的下载者。
[10] 这里之所以选择这个小BT平台,是由于大平台的数据获得障碍,其原因有的是关闭如Suprnova.org,有的是因某种压力,有意隐藏数据如Bt@China联盟。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数据之间推出结论。
[11] 中国电信互联星空的在各大媒体投放的广告宣传语
[12] 网络的这种侵权行为还会和传统盗版交织,互动,加剧了版权收入的流失。
[13] 网络环境下版权合理使用问题研究 马治国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Mar. 2001 Vol . 21 (Sum No. 55)
[14] 这一点是指产业化的电影,应把地下电影排除在外,因为地下电影主要不是投资行为,追求的主要也不是利润。所以,地下电影并不很惧怕下载。
[15] 资料分别来自www.mpaa.org, www.riaa.com, 以及文章《当版权保护遭遇P2P》 蒋明全 博客中国2003-07-24 、《国际唱片巨头姿态过高 中国MP3收费下载分成难定》 雷中辉 世纪经济报道 20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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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当代全球文化产业扫描———电影业 徐世丕 深圳特区报 2003年11月10日12:33
[17] 入世后文化产业的发展 张作兴 学习时报 第151期
[18] 图表据网页http://bt1.btchina.net/cnxp/?categoryid=3制作,其中中国大陆的三项全是转播美欧国家的篮球与足球比赛。
[19] 谁来动互联网最后的奶酪----宽带娱乐市场及中国P2P行业透视与展望 杜宜宾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04.15
[20] 也是一种付费平台,但融合了集“石头”兑现金技术,有些类似新浪的“U”币,不失为现有网络环境的一种应变策略。
主要参考资料:
1)(英)约翰·弥尔顿著 吴之椿译 论出版自由 [M] 北京 商务出版社,1958年
2)余家宏 宁树藩 徐培汀 谭启泰 新闻学简明词典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
3)黄旦 新闻传播学 [M]杭州 杭州大学出版社, 1997年
4)(法)托克维尔 论美国的民主 [M] 北京 商务出版社,1997年

5)邵培仁 传播学 [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
6)(美)阿伦斯著 丁俊杰译 当代广告学 [M] 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0年
7)(美)约瑟夫•斯特劳巴哈 熊澄宇译 信息时代的传播媒介 [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年
8)邵志择 新闻学概论[M]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3年
9)数字千年版权法
10)www.ppcn.net
11)www.cnave.com
12)www.mpaa.org
13)www.riaa.com
14)www.people.com.cn
Copyright Events Triggered by Communication with BT
-----Why have some nations, such as U.S. been condemning P2P application
【Abstract】: Recently western nations, US as their representative, basing on copyright idea, have been unceasingly forcing-out the BT (BitTorrent) application,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P2P applications. It has carried on from BT platform to BT individual user; from US to Western Europe nations again to developing nations. Once copyright system was used to pursue and protect free communication. However they force out the BT application at present whose goal is for free communication and free documents exchanging .Copyright system has dissimilated a tool to maintenance creation industry, which has betrayed the original goal. Accordingly,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rationalize the above phenomenon. The author holds that, just with the booming of printing technique and market economy, the copyright system become one kind of system realization from people pursuing the free communication. Then the author infers that the present dissimilation is mainly the result from the market logic expands; that copyright system faces with subversion and reconstruction under network technique condition; that we should rebalance relations between the demands that the people freely communicates and that the market pursue the pro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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