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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太武朝政治史二题

时间:2007-8-16栏目:

然的反映,他们“相与构浩于帝”,即便拓跋焘不想杀崔浩,政治上的总体考虑也会促使他将崔浩等推上断头台,以平息鲜卑族人的愤怒。有趣的是,崔浩的“邪说”在北朝后期,却被一些急于证明自己原本为中原人的北族人采用[39]。
  《魏书·世祖纪下》说拓跋焘“果于诛戮,后多悔之”,并称:“司徒崔浩既死之后,帝北伐,时宣城公李孝伯疾笃,传者以为卒也。帝闻而悼之,谓左右曰:‘李宣城可惜。’又曰:‘朕向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褒贬雅意,皆此类也。”太平真君十一年六月崔浩被杀后第三天,拓跋焘即“北巡阴山”,次年七月、十月又两度“行幸阴山”,难以确定拓跋焘是在哪一次“北伐”时说这悉话的,但毕竟还是可以从中体会他对崔浩被杀的遗憾心情。这也表明,《宋书·柳元景传柳光世附传》所记崔浩因心向刘宋与北方大族密谋叛魏而被杀,如果不是柳光世南奔刘宋时自高身价进行的宣传,便是鲜卑贵族“相与构浩于帝”时的说辞,绝非事实。
  关于监国太子拓跋晃在崔浩事件中的表现,没有更多的材料可以说明,我们知道他反对崔浩进行激烈的废佛活动,也曾在派遣地方长官时与崔浩发生过争执。就派遣地方长官一事说,拓跋晃从“守令宰民,宜使更事者”这一认识出发,主张将先前召入京师为郎吏且“亦为州郡选”即出身世家大族的人士派任地方,不是从根本上反对崔浩任用世族人士代替鲜卑贵族的作法。不仅所有“文治”的法令都是通过他发布出去的,而且他还热衷于营立田园而不是牧畜,还下令于平城畿内督课农耕,他还积极支持崔浩立石刊刻《国书》的活动,并在事发之后小心翼翼地保护了拓跋焘认为罪过于崔浩的高允,使之成为北魏后来“文治”活动的领袖。所有这些都说明拓跋晃并非是一个极端守旧的人物,因此我们难以将他视为崔浩的政敌,或更进一步将他作为反对“文治”的鲜卑贵族的代表。

  综上两题,拓跋焘统治前期,在崔浩的积极鼓动下,拓跋焘接受了“太平真君”的称号,以在北方复兴儒教为己任,北魏政权进行了一系列以“文治”为主要目标的改革活动,损害了鲜卑贵族的利益,在太平真君四年末激起了鲜卑贵族针对拓跋焘及崔浩的政治密谋;其后,胜利者崔浩为形势所动,推行更为激进的文治活动,超出了鲜卑族人乃至拓跋焘本人的接受程度,从而招致杀身之祸。北魏政权的全面改革及鲜卑族人的全面汉化还有待时日,特别是还有待一位服膺中原文明的鲜卑族人的政治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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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曹文柱《北魏明元、太武两朝太子的世子监国》,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
[2] 《魏书》卷28《刘洁传》。
[3] 《魏书》卷35《崔浩传》。
[4] 其时泰山还在刘宋治下,拓跋晃“昌封太山”,意即他将消灭刘宋,实现统一。 
[5]《高僧传》卷11《释玄高传》。
[6] 参向燕南《北魏太武帝灭佛原因考辨》,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4年第2期。
[7] 参拙撰《北魏国号与正统问题》第三部分“太武朝树立正统运动”,载《历史研究》1992年第3期。
[8] 《魏书》卷113《官氏志》。
[9] 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9本。
[10] 《魏书·世祖纪上》
[11] 同上注
[12] 《魏书》卷90《逸士·眭夸传》:眭夸为赵郡高邑人,其祖眭迈曾为晋司马越谈军谋掾,后为石勒所用,官至徐州刺史;其父眭邃在后燕末官至中书令,拓跋珪进攻后燕时,眭邃劝慕容宝坚壁清野以相拒击;眭夸本人娶“当时名达之士”钜鹿魏攀女为妻,“少与司徒崔浩为莫逆之交”,赵郡眭氏当然合于礼聘士人诏书所定的“贤俊之胄、冠冕州邦”的标准。“浩为司徒,奏征其为从事中郎,辞疾不赴。州郡逼遣,不得已,入京都。与浩相见,延留数日,惟饮酒谈叙平生,不及世事。浩每欲论屈之,竟不能发言。其见惮如此。浩后遂投诏书于夸怀,亦不开口。”眭夸后来竟“托乡人输租者,谬为御车,乃得出关。……时朝法甚峻,夸既私还,将有私归之咎。浩仍相左右,始得无坐”。
[13] 《魏书·世祖纪上》。
[14] 《魏书》卷48《高允传》所载高允《征士颂》中之语。《魏书·世祖纪上》称“至者数百人,皆差次叙用”。
[15] 《魏书》卷44《伊馥传》。
[16] 张金龙《北魏政治史研究》第53-68页,甘肃教育出版社1996年12月第1版。
[17] 《魏书》卷40《陆俟传孙陆凯附传》。
[18] 《魏书》虽于北齐初年终成于魏收之手,但《崔浩传》应当基本由为《魏书》定下编撰体例的李彪在宣武帝初年完成。
[19] 《魏书》卷84《儒林·常爽传》
[20] 见李培芬:《试论崔浩之死》,载《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哲社版)1991年第2期。
[21] 见牟润孙《崔浩及其政敌》,收于氏著《注史斋丛稿》。
[22] 见《再论崔浩》,载《北朝研究》1990年下半年刊。
[23] 见苏庆彬:《元魏北齐北周政权下汉人势力之推移》,载《新亚学报》(香港)第6卷第2期。
[24] 《魏书·良吏传序》
[25] 《魏书》卷35《崔浩传》。
[26] 《魏书》卷114《释老志》。
[27] 《水经注》卷13漯水注。
[28] 参陈寅恪先生《崔浩与寇谦之》。收于氏著《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初版。
[29] 《魏书·崔浩传》
[30] 《魏书·释老志》记《录图真经》中说:“二仪之间有三十六天,中有三十六宫,宫有一主”;“佛者,昔于西胡得道,在三十二天,为延真宫主。勇猛苦教,故其弟子皆髡形染衣,断绝人道,诸天衣服悉然。” 
[31] 见《魏书·高允传》及同书《律历志上》。
[32] 《魏书·崔浩传》。
[33] 《魏书·高允传》。
[34] 见何兹全先生《崔浩之死》,刊《哲》1989年第5期。
[35] 《魏书·高允传》。
[36]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魏书札记》“崔浩国史之狱”条,认探寻到崔浩所撰国史“备而不典”两个具体例证,均难以成立。
其一,据《晋书·苻坚载记》,证以《宋书·索虏传》及《南齐书·魏虏传》相关记述,前秦灭代时,代王什翼犍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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