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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俄肃反委员会考略1917-1922

时间:2023-02-27 09:51:14 历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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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俄肃反委员会考略(1917-1922)

彼得格勒十月起义胜利之后,彼得格勒的政权转入布尔什维克领导起义的指挥机关----“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军事革命委员会”的掌握之中。当时,创建新的革命秩序的任务----改造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机器、肃清一切与新政权为敌的反革命分子,怠工分子----主要便由其承担。后来的全俄肃反委员会主席----费·埃·捷尔任斯基此时也是“军事革命委员会”委员之一,在他的建议之下,“军事革命委员会”在1917.12.4设置了专门的从属于“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军事革命委员会”的肃反委员会。但这个肃反委员会存在的时间很短,2周之后(即1917.12.18)军事革命委员会宣告自行解散,其下属的所有机构(包括肃反委员会)同时撤消。

也就在“军事革命委员会”宣告自行解散的次日----1917.12.19----人民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决议委托捷尔任斯基成立一个专门与反革命怠工行为作斗争的特别委员会,后两日(1917.12.20~1917.12.21)全俄肃反委员会即告正式成立。这样的时序排列以及相似的名称往往会使人们产生一个错觉,即全俄肃反委员会直接源于军事革命委员会下的肃反委员会。军事革命委员会撤消之后,这个肃反委员会便转归人民委员会领导。但笔者认为“全俄肃反委员会”与军事革命委员会下的肃反委员会并无渊源。军事革命委员会下的肃反委员会虽由捷尔任斯基倡议建立,但捷尔任斯基本人并未领导参预这个委员会的工作,捷尔任斯基在后来被任命为契卡的主席与此也毫无关系。军事革命委员会下的肃反委员会的成员无一进入新的全俄肃反委员会。[1]

捷尔任斯基在十月革命之后实际负责的职务是内务人委员部部务委员。所以,当捷尔任斯基委命组织全俄肃反委员会时,委员会成员大多来自内务人民委员部。[2]但也不能凭契卡的人员与内务人民委员部间的渊源,推断全俄肃反委员会源自内务人民委员部。

从现有的史料考索,可以说,契卡组织则完全是一个紧急情况下临时设立的新机构。

契卡的源起是因为在1917.12.18----也就是军事革命委员会宣布自行救撤消的那一天----苏俄政府截获了前临时政府"小部长会议"号召全体官吏举行全俄规模怠工的电报。于是人民委员会在次日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应对,会上决议委托捷尔任斯基组织一个专门的委员会与怠工行为作斗争。[3](可见契卡后来一般被称为全俄肃反委员会,但其设立之初是专门为针对怠工行为而紧急建立的)20日列宁给了捷尔任斯基一张短笺,并附关于同反革命分子和怠工分子作斗争的法令草案。较之前日会议,列宁的短笺将反革命分子与怠工分子并列,但其所拟定措施主要仍是针对怠工分子的。[4]同日人民委员会再开会议,在听取了捷尔任斯基的报告之后,正式决议成立人民委员会全俄肃反革命和怠工非常委员会,同时规定了它的人员任务和组织机构。会上未及讨论列宁草拟以与反革命分子与怠工分子作斗争的法案。[5]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12.18截获小部长会议策动全俄总怠工电报与军事革命委员会及其下的肃反委员会撤销在同日,军事革命委员会的清理委员会也刚开始工作,人民委员会完全可以保留那个肃反委员会,但它没有这样做,而成立了一个新机构----契卡。

二 、

苏俄政权建立之初,为了稳定混乱的社会秩序,巩固新取得的政权,组建了不少具有专政职能的(临时)委员会。譬如反抢劫委员会,反酗酒暴行委员会,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调查委员会,陆海军调查委员会,革命法庭调查委员会等等,也包括全俄肃反委员会。

全俄委员会创立之初,同其他各种委员会一样,其工作要受到司法人民委员部,内务人民委员部,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团密切监督,尤其是它的逮捕须经司法人民委员的签署。[6]但全俄肃反委员会很快突破了这道限制。1917.12.30当契卡的一次逮捕受到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干预后,契卡向人民委员会提出申诉。次日1918.1.1人民委员部即批评了司法人民委员部,[7]并修改了司法人民委员部的权限。虽然原则上人民委员会仍肯定逮捕须由司法人民委员部批准,但实际上又允许在紧急情况下先斩后奏,便宜行事。[8]两天之后人民委员会专门对契卡和司法人民委员部职能作了区分,契卡的逮捕从此不必再报司法人民委员批准,只须通知司法人民委员部和内务人民委员部。[9] 这次事件最直接的结果是契卡获得了独立的不受干涉的逮捕权,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人民委员会在1918就所有有逮捕权的委员会(包括契卡)和司法人民委员部之间的关系作了决议之后,又专门对契卡与司法人民委员部的职能作了区分,赋予契卡较之其他委员会更大的权力,从中我们不难感觉到契卡地位的凸显以及苏维埃政权对其的倚重(的确后来随着国内局势变化,一些委员会逐渐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如反抢劫委员会,反酗酒及暴行委员会纯粹是为了应对革命胜利初期混乱异常的无政府状态而设立的。还有一些委员会,譬如各类调查委员会,则先后被纳入了正常的国家机关序列,只有肃反委员会由于其特殊任务,所以在国内战争的危害情势下,权力急速膨胀,地位亦日益彰显。)此外这一系列决议是还一再强调委员会与各部门间冲突(包括司法人民委员部,内务人民委员部,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团)全交人民委员会仲裁。各部门不得中止委员会的工作,这实际上将委员会提到了与它们相平行的地位。

在此事件之后,全俄肃反委员会名义上仍然受着司法人民委员部和内务人民委员部的监督,这两个部门还要向契卡派遣相当级别的代表,但事实证明这种监督是软弱无力的。1918年12月司法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司法人民委员部驻契卡的代表美·尤·柯兹洛夫斯基 认为契卡进行了非法镇压而与契卡全务委员会其他成员发生冲突时。俄共(布)中央在得到捷尔任斯基报告后随即解除了柯兰洛夫斯基的职务,[10]可见此时的契卡只对俄共(布)中央和人民委员会负责,舍此之外,谁也无法对其进行任何的制约和监督。

1918.1.28人民委员会决议成立革命出版法庭,此前在1918.1.26日人民委员会会议上还就革命出版法庭和肃反委员会间关系作了讨论,并通过一项决议:"革命法庭只能惩处出版机关,不能直接处罚人,但这并不否定肃反委员会和其他政权机关有权逮捕那些在报刊上发表言论证明他们积极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3天之后----1918.1.31---人民委员会进一步就侦缉制止机关同侦查审判机关间权限作了划分,决议一切侦缉、制止和预防犯罪的工作,集中于肃反委员会,而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和起诉,则均由法庭调查委员会负责[11]论文全俄肃反委员会考略(1917-1922)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R-SS2MNjr"6"R=n=?!dDCHEXs6laM'x?2英语毕业论文}uZag\`?~} 1]I 9tk ;s8$

很快一切关于契卡权限和职能的讨论和决议都变得异常无聊乃至可笑。

随着1918.2德军在前线恢复了军事行动,尚未在俄国建立起稳固统治的苏维埃政权顿时岌岌可危,在这种紧张的情势下,苏俄政权先后发表了《人民委员会告会俄国劳动人民书》,[12] 颁布了《社会主义祖国在危急中》的法令。列宁在法令中亲手加入了这样几条----"资产阶级中有劳动能力的男女,均应编入挖壕营,受赤卫队负监视;反抗者枪毙。……所有敌方奸细、投机商人,暴徒,流氓,反革命煽动者,德国间谍,一律就地枪决。" [13]根据此项法令,契卡在1918.2.23公布了一项通告。认为全俄肃反委员会以前是太宽大,太仁慈了,现在值此危急时刻"对于反革命分子、间谍、投机商人,暴徒、流氓、怠工者和其他寄生虫,除了在犯罪地点就地无情消灭以外,没有别的斗争办法……" [14] 全俄委员会拥有了这项不经审判便可执行枪决的恐怖权力之后,它的权力从此摆脱了一切制约和羁束,犹如脱缰之野马一发而不可收。

它可以无须任何手续逮捕它所认为的敌人,并且往往不送交革命法庭而自行处置。[15](而契卡在成立之初时权力是极有限的,它所能采取的措施只是"没收,捍走,没收卡片,公布人民敌人名单",虽然它也有逮捕权。但逮捕之后,契卡只能对敌人进行预审,然后必须送交革命法庭审判。)[16]契卡近乎随意的逮捕与制裁常常使苏维埃机关和企业的正常运程也受到干扰,乃至国防委员会还专门就契卡逮捕苏维埃机关和企业工作人员的程序形成决议。[17]列宁本人有时也不得不对契卡的逮捕亲自作出干预。

1918年年底,随着国内形势好转,党内出现了取消契卡的呼声。1918.11.8召开的全俄苏维埃六大提出了巩固革命法制的任务。1918.11.8党内温和派加米涅夫向列宁提交了一份取消肃反委员会,将与反革命斗争的任务 转交革命法庭的建议草案。契卡针锋相对地在1919.1.20提出了一份《全俄肃反委员会和省肃反委员会条例》,党中央委员会讨论了这两份草案并在1919.2.4决定委托捷尔任斯基,斯大林,加米涅夫三人组织一个专门委员会,起草关于肃反委员会和革命法庭的条例,并为条例规定了四点基础。[18](后来条例的确遵循这四点)

1919.2.17《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全俄肃反委员会和革命法庭判决权的决议》正式发表。决议第一条即要求肃反委员会中一切案件作出判决的权利均移交给改组后的革命法庭,对一切案件的侦查均应在一月内结束。这条规定如果切实施的话,就意味着契卡的权力将被压缩到它初创时的范围。但后来的历史证明这条根本没有做到。决议同时允许契卡向苏维埃提出申请延长侦查期限,允许契卡武装在戒严地区保留直接镇压权力。决议甚至还允许契卡把犯人送进集中营。这些内容使得决议第一条内容的实际意义大打折扣。[19]尽管如此契卡的权力还是很快越出了决议规定的范畴。1919.10.24成立了隶属契卡编制的特别革命法庭。1920.5.28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给予了契卡机关以革命军事法庭的权力。[20]这就意味着很多情况下(实际上几乎在契卡所有的管辖范围内),契卡不必将犯人移交革命法庭,因为它已被赋予了革命军事法庭的权力,所以它可以直接审判它所逮捕的人犯并作出最终的裁定。此外,契卡会务委员会也有权不经审判而作出直至死刑的判决,并且这项权力为后来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局务委员会所继承。由此可见,191.2.17的决议事实上并未对契卡的权力形成多大程度上的约束。

三、

进入1918年以后,曾经作为契卡最重要的任务(同时也是人民委员会决议成立契卡的原因)----与怠工分子的斗争逐渐降到次要的地位。与此同时,契卡的其它职能----肃反,打击投机倒把,同渎职行为斗争----则日益凸现。而且在此过程中,反革命、投机倒把、渎职行为其原先的具体指代渐趋模糊,一个抽象了,泛化了的反革命----它泛指一切与苏维埃政权对立的人和事以及一切有可能危害到苏维国家的行为----概括了契卡所有的重要职能。契卡由此从一个专门委员会演变为一个无所不说的万能机关,权力无限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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