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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时间:2022-08-17 12:24:47 经验交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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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为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按照上级计生部门有关精神,结合**县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以上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实施综合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形成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服务优质、人民满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十一五”时期总体规划,到2010年我县人口总量要控制在8.5682万人以内;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并取得实效;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育龄群众能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作风建设有较大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新机制:
充分结合**现有实际,重点建立领导决策、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居)民自治、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工作新机制。
(一)建立领导决策机制
1、总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目标与措施:
⑴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各乡(镇)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⑵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人口问题,亲自抓,负总责。
⑶建立人口理论学习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把人口计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完善学习计划和制度,强化人口理论学习,提高领导人口计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⑷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本辖区范围内的社情民意,随时掌握基层人口动态。
(二)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1、总体要求:紧紧依靠基层各族人民群众,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为主要载体,实践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形成新闻媒体宣传、社会舆论宣传、理论知识宣传的新格局,建立新型人口和生育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婚育新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目标与措施:
⑴营造宣传大格局。各乡(镇)场要把人口计生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广泛造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把人口计生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在党员干部职工、农民群众中宣传新型人口和生育文化;要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对人口计生理论、政策进行新闻宣传;要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要通过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传播新型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
⑵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基层党委要牵头,各基层站所要配合,依托各村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力量,进一步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推向深入,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力促各族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⑶强化人口文化阵地建设。要充分发挥乡村人口学校阵地作用,乡村两级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式的宣传板报、标语广泛进行宣传,要利用“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等重要纪念日,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宣传中,营造多层面、立体化的人口计生宣传新格局。
(三)建立优质服务机制
1、总体要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巩固“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载体,实施“三大工程”,为群众提供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要,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标准。
2、目标与措施:
⑴计生服务网络稳定健全。各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设施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配置,能有效承担起“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要逐步达到自治区定标准并能按要求充分发挥作用。
⑵计生技术服务规范。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并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和技术法规,建立健全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⑶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有效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经常及时地为育龄群众开展咨询、随访、环情孕情监测等技术服务。坚持完善生殖健康检查制度,提高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率、避孕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和健康检查质量。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保持在90以上,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
⑷出生缺陷干预服务趋于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提供优生咨询、婚前教育、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病残儿鉴定等服务,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育龄群众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检测和更年期综合症诊治服务。
(四)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1、总体要求:以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龙头,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免、扶、助”,通过政策助推和利益激励,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目标与措施:
⑴认真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定标准,确立奖励扶助对象。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要保证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对象手中。
⑵兑现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实率要达到100;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优惠证》规定的优先优惠政策,确保独生子女家庭真正得到实惠。
⑶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必要的经济救助,出台并落实可行的扶助政策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优先扶持救助,确保农村计生家庭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
(五)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
1、总体要求:以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为核心,依法建章立制,调动各族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组。
2、目标与措施:
⑴村级计划生育网络健全。村级要成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机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担负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将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到基层。
⑵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健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情民意,充分体现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健康检查制度、生育证发放制度、培训制度、议事制度等管理与服务制度,同时要有合适的宣传阵地和服务场所,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1、总体要求:建立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体制,规范计生经费转移支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目标与措施:
⑴建立投入机制。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均衡拨付到位,无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并按标准逐年有所增加,增长幅度要高于本地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⑵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确保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报酬等专项经费足额发放到位。
(七)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1、总体要求: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评估,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人口计生考核评估监督体系,正确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目标与措施:
⑴强化督导检查。县计生办要做到每一季度对各乡(镇)场督导检查一次,各乡(镇)场计生办要做到每月对包村计生助理员和村级计生宣传员进行检查考核一次,确保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措施得以全面落实。
⑵强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乡村两级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计划生育督导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综合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对各乡(镇)场计生办主任、计生助理员和村级计生宣传员分别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⑶完善考核办法。实行平时调研、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入户调查与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掌握情况与群众反映问题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力求考核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切实反映基层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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