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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三关” 落实“三到位”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

时间:2023-02-27 09:30:30 经验交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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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三关” 落实“三到位”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和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建区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作为尊重代表权利、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办理工作中坚持把“三关”,落实“三到位”,狠抓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一、把好提出关,落实“质量到位”

  建议意见质量的到位,是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前提,直接影响建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效果,只有保证质量的建议意见才能产生更好、更大的社会效果。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就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二是时效性原则。就是要紧跟形势,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全区工作的大局,通过建议意见的落实,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支持和促进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三是可行性原则。建议意见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充分考虑建议意见的可操作性和承办能力。四是完整性原则。坚持建议意见的提出理由、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实施目的的完整。为了保证代表建议意见的质量到位,我们的做法:

  一是创造条件,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途径。如每年组织部分代表听取政府有关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组织代表深入选区,联系选民,广泛听取选民的愿望和要求;引导代表关注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并就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些宏观问题组织代表进行座谈等,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提出建议意见切合实际创造条件。

  二是积极引导、鼓励代表出“精品”。着力引导代表关心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所提建议意见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引导代表在日常生活中做“有心人”,注意观察和思考问题,使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引导代表学习和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使所提建议于法有据,具有合法性;引导代表深入群众,联系实际,做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使所提建议意见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并给代表充足的提建议意见时间,以利于代表就拟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充分的调研准备,防止和克服代表大会期间临时动议,匆忙拼凑。

  三是精心组织,做好会前准备。每年人大会召开前,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各人大工委、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走访辖区群众,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情民意,为更好地提出建议意见提供依据和做好准备。同时向每位代表印发有关提出建议意见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各街道人大工委、代表小组和拟作为建议意见领衔人的代表,对拟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后形成初步文字材料,使建议意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如举办代表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培训班,组织代表学习如何开展代表视察、调查、评议活动,如何提好建议意见,开展知识竞赛,印发《丰泽人大》期刊和代表述职介绍履职经验等形式,不断增强代表意识和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五是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为激发人大代表提建议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建议意见的质量,区人大常委会引入激励机制,把代表的建议意见提出情况作为开展评选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工作者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还表彰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通过表彰有效地提高建议意见的质量和办理效率。

  由于质量到位,讲求时效,广大人大代表胸怀全区大局,知情悉政,围绕大会议题和我区工作实际,紧贴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客观真实、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据统计,建区以来,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就达600多件,涉及的问题不仅事关全局,切中要害,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数量和质量逐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把好交办关,落实“督办到位”

  “督办到位”是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保障。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后的督办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做到“转手不松手”。收到代表建议意见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委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初步确定承办单位,并向主任会议汇报。大会闭会后10天内交给“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并由区政府牵头召开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交办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主要有:

  一是规范办理,完善制度。要求“一府两院”的承办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不仅是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力,而且是尊重宪法和法律,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件大事,是为民排忧解难、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年来,承办单位在交办、承办、落实、反馈等关键环节上进一步健全了办理工作制度,从领导到经办人,层层落实了办理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不断推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扩大思路,举一反三。如在区人大一届会议上,华大代表组的代表联合提出了《关于第三中心小学危房改造的建议》,区教育局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我区中小学校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报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将具体情况及改造方案提交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研究。目前,区委、区政府已决定将中、小学校危房改造的8个项目列入200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总投资1630万元,其中就有本建议的第三中心小学(现为区第八中心小学)新建2500平方米教学楼项目。

  三是送审把关,提高质量。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文稿在送达代表之前,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把关,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代表联络委对各承办单位送来的答复文稿进行逐条审查,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的,提出批评并督促其加快办理进度;对敷衍搪塞、答复模棱两可的或答复文稿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限期重新办理。政府办督查科在办理中经常与人大代表联络委联系沟通,交换办理意见,对代表联络委认为行文不规范、办理不合格的,积极协助督促整改,确保办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四是重点督办,落实责任。区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重点建议意见的督办,逐步建立了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责任制,对若干件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督办。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有可能延误答复时限的,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凡有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的原则,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如区政府卫生局在承办一届六次代表建议中,有2件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代表反馈表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区人大联络委即协同卫生局领导深入实地调研,倾听代表和社区干部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卫生局当即采取果断措施,对无证行医,骗取群众钱财,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医疗市场实施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通过整治,重点打击了部分非法行医人员,取缔无证行医和游医7家,取得明显效果,代表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五是上下联动,互通信息。为进一步加大对建议意见件的督办力度,发挥各街道人大工委、代表小组的监督作用,我们从2002起,要求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件的回复,除主送领衔代表,抄送每一位附议代表和区人大代表联络委外,还要抄送建议件领衔代表所在的街道人大工委或代表小组,让他们了解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协助代表共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是视察检查,总结交流。每年组织有关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视察检查活动,深入到重点承办单位进行调查,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办理工作完成情况,从中了解新的办理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单位的办理经验,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使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由于督办到位,我区人大常委会在建议意见交办会议上的要求都能得到落实,“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都能亲自批阅代表建议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高质量办理。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督办、催办,积极参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保证了代表建议意见中提出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得以成功解决。

  三、把好办理关,落实“措施到位”

  “措施到位”是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关键。代表的建议意见落实到承办单位后,为督促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意见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四条措施:

  一是任务明确,责任分解。为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我们与区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承办任务责任分解制度、办理进度通报制度和办理工作规范(即“两制一规”)。承办任务责任分解制度是把建议意见分解到承办单位,并明确独办、分办、主办和联办的相关责任,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办理进度通报制度是由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向区长常务会通报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区政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委随时向代表通报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和落实情况;由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向有关承办单位通报办理进度,及时表扬进度快、质量好的单位,对进度慢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使办理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是指区政府办公室以文件的形式对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答复文稿格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代表建议意见从交办、承办、督办到审核、签发、答复、走访、总结,一环紧扣一环,环环都有明确要求,增强了对办理工作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使办理工作进一步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工作效率和办理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重点建议,重点办理。我们将分量较重、人民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代表建议意见确定为重点建议。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区政府有关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大催办力度。如区人大一届五次会上,洪诗韵等1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分期分批建设区、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和村居体育活动场所的议案》,大会通过决议后,区政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议案的办理工作,将其列入2002年度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并经区政府57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将科技文体局大楼安排用作区老年活动中心场所,并由三位副区长共同协调解决有关修缮问题,现在区老年活动中心已投入使用。各办事处也制定了分年度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和体育场所的计划,有的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切实落实“两见面三结合”制度。常委会始终把承办单位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工作作为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自觉开展“两见面三结合”活动,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与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面对面协商、座谈,实地察看,说明情况,征求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的还主动提出了办理情况与代表见面率要达到100的要求,通过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密切了代表与政府的关系,拉近了办理单位与代表之间的距离,代表们对政府承办部门这些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实践证明,那些在办理前走访代表,了解代表建议意图;办理中与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办理后征求代表意见,改进办理工作的承办单位,代表对其办理工作都能表示满意。

  四是把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完毕后,“一府两院”就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落实方案、办理期限、进展情况、最终效果,以及与代表见面率、办复率、代表满意率等方面进行目标量化管理,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承办单位负责人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以上措施,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都实行了“一把手”工程,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质量“五定”工作,解决了办理中出现的推诿扯皮问题。许多承办单位改变了单靠“文来文往”的办理方式,办理结果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对建议内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或对办理结果不理想的,我们及时召开由人大联络委、承办单位、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三方参加的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除向上级反映外,还主动耐心向代表解释说明,求得代表的谅解。我区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复率、面对面答复率、代表满意率年年都达到了100%,激发了代表提建议意见的积极性,帮助“一府两院”改进了工作,为人民群众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

  几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切实解决了不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密切党群、政群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赞誉。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部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质量不高,“精品”建议意见不多。(2)个别部门领导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仍存在推委拖拉,“重答复,轻落实”。(3)市辖区的多种客观因素使代表建议办理难度增大,一些建议意见的办理涉及到市有关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等。这些都是我们今后继续做好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中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相信,只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一定能上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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