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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美文:我的皮夹克

时间:2022-08-23 04:37:16 感想随笔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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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美文2000字:我的皮夹克

  随笔美文2000字:我的皮夹克
  
  因为女儿的出生和幼小,那两年的初冬都是母亲来上海,过了年直到春暖花开才回去的。1992年女儿两岁多了,我们决定回农场过年看奶奶。那年头春节回一趟苏北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其难度绝不亚于今天的农民工回乡。至少提前一两个星期就要大包小包,筹办回家的年货了,那一年我还得买一件厚实点的滑雪衫御寒,苏北的冬天要比江南冷得多。
  
  火灾两年后,在南京路四川路口新开了时尚的“惠罗公司”,里面正好有个高档滑雪衫的展销。我对高档一直是近乎本能的拒绝,但对新颖别致却情有独钟,那年头滑雪衫在国人的心目中真的就是充满活力的运动服,只有很少的人会当作棉袄穿的。现在少有人穿棉袄了,反而成了别开生面的时尚,冬天路人最普遍的外套就是羽绒服,长的束腰过膝,只求轻巧保暖,完全不用在意滑雪衫“胡服骑射”原来宽松简洁的运动元素。羽绒服一般人们关心的是的品牌,款式面料与颜色,还有价格的实惠,稍微懂行些的还关心一件羽绒服用了几两绒,更关心充的是鹅绒还是鸭绒,或是粉碎的杂绒。前些天和一个做羽绒服的老板闲聊,他给我看各种各样的绒,鹅绒100元一两,杂绒170元一斤!
  
  “惠罗”当时展示的都是色彩鲜艳款式新颖的滑雪衫,出口转内销的产品,看着真顺眼,只可惜没有适合我穿的,沮丧间走过“第一西比利亚”皮夹克的专柜,正好有一款符合我的尺寸,还附有可脱卸的羊羔皮内胆,试穿一番感觉挺好的,就弃滑雪衫的初衷买了下来,就是有点贵,700多块钱呢,相当于大半年的工资收入,但挑花了眼也逛得累了,懒得再折腾。
  
  春节前我们三家九口人结伴回家,三个孩子最大的四岁,最小的可能还不满两岁,因为担心妇孺们晕船,到十六铺乘一夜的船太受罪,便决定花大价钱,每张船票30元,从吴淞的宝钢集装箱码头,乘高速客轮两小时抵达南通港。乘船的时间是大大地缩短了,但高速客轮几乎是贴着江面“水上飞”,跟着波浪上下起伏,一会儿被高高推上浪峰,一会儿又摔到谷底,象坐飞机遇到气流那样,心不停地悬起堵到嗓子眼,又凌空跌落,船底砸在水面上,金属发出嘭嘭的巨响,猛烈的撞击似乎要把五脏六腑都震得粉碎。客舱里一片鬼哭狼嚎,几乎都在呕吐,我肯定是特别不容易晕船的人之一,但也感觉头晕目眩、阵阵恶心了,这两个小时的生死时速,比在“东方红”客轮上折腾一晚上难熬多了,就算当年乘“长柳轮”由广州回上海,经台湾海峡一天一夜近20度的摇晃,把老海员杨怀远也摇晕了,我也没有那么难受过!
  
  船靠南通港踏上陆地感觉好了许多,但同伙们面如菜色,身体还在摇晃,似乎还沉浸在炼狱里没有回过神来。但孩子还得抱着,沉重的行李也还得提着,我背起前后两个沉重的包裹,挣断了一根背包带,拿一根大别针将断头两端临时接起,重新背上行李,领着三家人拖家带口艰难地往前走。走了没几步背带又断了,被撑开的别针在我新买的皮夹克背部扯了个两公分长的三角口子,心里更加烦闷,“屋漏偏逢连夜雨”,不顺心的事接二连三一桩接一桩。周围一向快乐的男人们沉默了,女人们脸色惨淡,孩子们莫名地哭闹,连浊浪奔涌的长江上,天色都是阴沉的,晦暗得象要作雪。除了装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乐观模样,还能怎么样?
  
  风萧萧兮易水寒,其实我此时最想和无邪的孩子们哭作一团。从南通港去到城里的长途客车站,六个大人只买到五张明天一早开往大丰的车票,老话“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真的一点都不假!本来打算冬日阳光,去到狼山景区玩玩的,眼前整个一帮逃难的老弱病残,能缓过点精气神就不错了,赶紧在车站附近找个旅馆住下,携儿带女,明儿还要继续逃难、颠沛流离。
  
  第二天一早从票贩子手里买了一张票,7块钱的车票,加了5块钱的“手续费”。坐上头班车,抱着孩子、捧着行李,挤在车厢里动弹不得,下午到达大丰,赶上去四岔河的末班车,到小街尽头的终点站已近傍晚。下得车来一地泥泞,凛冽的西北风吹来“上海农场广播站今天第三次播音现在开始”,折腾了整整两天,船夫的小脸瘦了几圈,呆滞的目光神情恍惚,半天也没看到小东村来接他回家的手扶拖拉机,算了吧,十块钱叫辆接送劳教家属的黑车赶快回家,你妈等你还有媳妇孙子回家吃饭呢!第二天早上小五子也爬不起来了,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满脸通红,发高烧了。(WWW.FWSIR.COM)这个年怎么过哟,到了年初四还在烧呢!
  
  到家的第二天太阳出来了,下午小东家来看我,我们坐在窗前的沙发前晒太阳聊天,我知道他是二诸葛、百事通,就说起新的皮夹克被挂破的事情,他拿过脱衣服看了看,睁着和闭着也差不多,不屑地说:“哦,这个事情太简单了,买支百得胶回来,三分钟搞定!”我是急性子,拽着他就往外走,去门市部买回来百得胶,他剪了一小块碎布,面上涂了胶,又翻出皮夹克破口的内侧,也涂了胶,过了一会儿,摸摸胶不黏手了,就用镊子把碎布衬到里面,然后将皮夹克的破处齐缝黏在碎布上,再两面压紧,嘿,外面粗看还真的一点也看不出破绽来。他让我就这样平放着,明天再穿。小东家有自信,所以一直牙大,眼睛一眯嘴一嘟,肥肥的小手又白又嫩,抬起轻轻一挥:“你就这样混好了,一直混到旧了扔掉,这个地方也不会出问题的。”
  
  经过艰苦卓绝的搜寻,总算在钥匙所指处找到疑似当年的残骸处
  
  果然如此,20多年过去,几经上光上色,直到今天已经穿得处处发白皮面折皱,都找不到当年的补丁在哪了!穿着那么沧桑的皮夹克,有人问我,这是不是象牛仔裤一样存心做旧的时尚?呵呵,哪里呀,说好听了是环保,说难听了是吝啬,其实就是穿惯了,多少有点留恋与之相关的曾经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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